从人类消失开始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何时秋风悲画扇
然后,她所在的空城里来了个人,一个男人,很巧很巧,正是当年在电子厂骗了她的身体也骗了她所有积蓄的男孩。
他没认出她来。
他用刀。
她打不赢。
独孤了几十年的男人,没有一刀杀了她,而是想剥光了她享受一番再动手。
她等待着时机。
在男人嗷嗷叫着的最后时刻,她出手了。
吴丽华永远都记得,那个长大后依然是个人渣的男孩在最后时刻的惊恐和绝望,她很喜欢他的表情,一刀又一刀……
每一刀,都是她的恨意。
她杀的第二个男人,很遗憾,不是当年那个老板。
现在,她要杀第三个男人。
盯着李凤栖,“所以你们男人都该死。”
李凤栖苦笑,背上的伤口的痛楚在撕裂着他的神经,“我不知道你曾经受过什么样的伤害,我也不想知道,因为故事了解得越多,我们心中的人性就会出现破绽,我只知道一件事:来到这座城后,你想杀我,那么——”
顿了下,“杀人者,人恒杀之。”
这就够了。
因为我们不是陈树,大家都没得选择。
吴丽华点头,“所谓的天选之子,没有谁是纯洁无瑕的白莲花,我从不觉得自己是好人,既然有杀人的想法和行动,也做好了被杀的觉悟。”
连人渣都能成为天选之子,何其讽刺。
李凤栖沉默了一阵,忽然说道:“其实有的。”
那个练拳的少年。
他不杀人。
不是因为他实力不够,相反,他实力很强。
不杀人……
大概是因为不想杀人吧。
可惜大部分天选之子没有他那么好的命,他不杀人,别人也杀不了他。
而一般的天选之子,不杀人?
只能被杀。
也正是因此,李凤栖和陈树一样,对这一切的幕后黑手,极为憎恨,如此戏弄生命,就算是神仙,也天怒人怨。
吴丽华哦了一声,“别人如何,我不想知道,我只知道一件事。”
我要亲手掌控自己的命运,谁也不能阻挡。
我不要再卑微如狗。
我能活下去,不需要出卖肉身和尊严的活下去。
因为我有长弓射日。
我有短刀遗忘。
我,吴丽华,一个从黑夜之中崛起的女子,一定要走到那光明的彼岸,找到属于我的美好。
仅此而已。
从人类消失开始 第二十五章 刀剑之舞
大厦已经烧红了半边天,整个城市都映照在火光之中。
长街空旷。
握剑的手,渐紧。
握刀的手,更紧。
情绪渐渐紧张,肾上腺激素飙涨。
一男一女,在这寂寞的长街之上,即将碰撞在一起,炸裂出灿烂的火焰。
没有呼喊。
没有愤怒。
短刀遗忘带起雪亮光弧,激荡着空气卷起狂风阵阵,力劈华山走中宫,霸气绝伦,哪怕面前是一座山,也要在这一刀下被劈成两爿。
吴丽华练的巫族功法。
巫族,从不来不以花枝招展的术法见长。
所依仗的仅肉身力量。
力量。
绝对的力量!
所以之前明知李凤栖在消耗她的灵力,吴丽华也毫不介意。
哪怕是最简单的刀,到了巫族手上,没有一丝的灵力,也具有一刀断岳的威力,更何况手中的长刀是神器仿制品。
这一刀极重。
李凤栖手中的长剑朝歌剑气肆虐,化作一片黑色虹光,又如一座黑色虹桥,跨越了的时空,后发先至直奔那片雪亮刀光。
他有点不信。
只要是人,只要是活的血肉,怎么可能真正的金刚不坏。
砍不动,不是她太强。
而是自己力量不够。
无论是人类消失前,还是人类消失后,李凤栖遇到自己做错了的事后,都会先扪心自问,是不是自己做的不够好。
这一次不再平a,出手便是青云三式第一招:君临天下。
锵!
金属交鸣的铿锵声激荡。
刀剑相处的地方,爆发出炽烈的光彩,黑白光华闪耀,炸裂,如宇宙大爆炸般,从相交的地方,沿着一个平面扩散。
绚丽无比。
大风席卷,气浪涌滚。
不远处的共享单车被气浪席卷飞,撞在一堵墙上落地,变成一堆废铁。
吴丽华屹然不动。
李凤栖脸色刷的一下变得惨白,身影倒弹而起。
他觉得被一列飞驰的动车撞上了。
不可阻挡。
磅礴的力量从剑上传来,疯狂的在体内肆虐,周天运转的气脉停滞了刹那,甚至感受到气海穴附近的秘境在动荡。
好恐怖的力量。
李凤栖实在想不明白,吴丽华一个女子,她那具身体里竟然藏着如此不可思议的力量。
落地,屈膝卸力。
刚抬起头,眼前便出现一片雪亮的瀑布。
吴丽华已经凌空跃起一刀劈落。
雪亮刀光带起的光华,宛若从天而落的银河,狂野、霸道、无理至极,仿佛这一刀在手,世间任何人在她面前,都只是蝼蚁。
一刀劈之。
刀名遗忘,一刀下去,斩情忘恨。
遗忘所有。
李凤栖眼中,雪亮的刀光里,竟然生出了一丝幻象。
他看见了一个女子。
一个漂亮得世间任何言语都无法形容的女子,女子腰间佩刀,仿佛仙女一般,从月宫之中踽踽而来,缓缓走向人间。
生死瞬间,李凤栖不愿硬撼。
侧身闪开。
啪!
短刀遗忘劈空,斩落在地。
狂驳的纯粹的力量透过刀身,迅速向着地面蔓延。
噼里啪啦声中,地面出现了一条长达十米的裂痕,最深处竟有一米多深,连不远处的垃圾桶也被这股力量一分为二。
吴丽华手腕一翻,顺势横斩。
李凤栖无奈,只得再退。
形势倒转。
之前李凤栖追击吴丽华,吴丽华竭尽全力的拉开距离,此刻反而成了李凤栖要拉开距离。
可惜,他低估了吴丽华。
这位短发女子忽然讽笑了一声,“知道吗,除了弓,其实那套步法根本不要灵力。”
话音未落,她已经出现在李凤栖背后。
一刀劈落。
李凤栖大惊,没料到她竟然还在藏拙,速度竟然比之前更快了三分。
已经没时间躲避。
反手就是一个苏秦背剑。
啪!
短刀劈中朝歌,朝歌顺势拍在李凤栖背上。
李凤栖如断线风筝飞落远处。
浑身上下的骨骼似乎都断了,背后的刀伤更是针刺一样撕裂着神经,李凤栖落地之后却根本没有停留,抬腿就跑。
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
吴丽华目睹这一幕,愣了下,旋即醒悟,没有觉得他懦弱,反而这样的人更可怕。
追!
吴丽华一手握短刀遗忘,背负着神弓射日,身影鹄起鹰落,紧紧跟随在李凤栖身后,因为担心他还有回马枪之类的绝招,没敢贸然出手,只是咬在尾巴上。
李凤栖不断狂奔,速度越来越慢。
终究受了伤。
吴丽华好整以暇,胜利的天平在向她倾斜,杀了这个佩剑男人不过是时间早晚。
阴差阳错。
来到了健身广场畔,在老头子陈树经常坐的那张长椅后,有一条穿城而过的小河沟,水不深,仅齐膝,李凤栖意欲一跃过河,却不料高估了伤后的实力,跳到一半掉了下去,瞬间落入河中。
看着这一幕,冷笑。
没有丝毫留情,居高临下跃起,一刀劈落。
李凤栖落水的刹那就已意料到吴丽华会趁势出手,几乎是本能反应,往上游一个翻滚,起身后跳几步,拉开了三五米距离。
雪亮刀光入水,溅起的水花,将两人浑身打湿。
再次对峙。
李凤栖盯着吴丽华,笑了。
自信睥睨。
吴丽华浑身衣衫被打湿,哪怕是穿着衣服也遮挡不住前凸后翘的好身材,此刻更是纤毫毕露的被佩剑男人看了个通透。
但她毫不在乎。
甚至有些钦佩。
因为李凤栖看她的眼神,除了自信,没有丝毫欲望的杂质,纯净得像一汪清泉。
李凤栖在笑的同时出剑。
依然是那一招:君临天下。
长剑朝歌缭绕着的黑色剑气化作一座虹桥,直扑吴丽华,吴丽华想到不想,抬手就是一刀,震碎黑色虹桥的同时,将李凤栖也击退到十余米外。
吴丽华欲要终结。
接连被震伤,又在水中,李凤栖绝对躲不过这最后最快、最重的一刀,只要出刀,他必然是剑断人亡的下场。
但她起手抬刀的刹那,骤然停住。
落水后的李凤栖起身,手中握的不是长剑朝歌,而是一柄长枪。
她见过这柄枪。
李凤栖来到这座城市时,绑在车顶上,后来他入住的第一家宾馆被烧,他就一直没去取这柄枪,自己以为这是他杀了天选之子抢夺来的宝物。
为何会出现在河沟里。
这么巧?
从人类消失开始 第二十六章 师者树人,有教无类
无巧不成书?
当然不是。
世间所有的巧合都是缘分?
更不是。
李凤栖从不觉得自己智商过人,他能保证自己尽量活得更长更久,站得更高更远的办法之一,就是细心细心再细心。
和陆旭一战,智商碾压了对方。
和吴丽华一战,彼此勾心斗角。
一开始,李凤栖就设定了吴丽华也擅长近身厮杀,只不过去偷袭反被埋伏,从大厦里出来又被她的表演迷惑,导致连续中计。
但这并不妨碍李凤栖提前布局。
计划之所以称为计划,在于它的周全性。
在以吴丽华是近身厮杀高手的前提下,李凤栖之前藏到榕树上,想借陈树为诱饵伏杀吴丽华时,就已经将长枪龙胆藏在了河里。
那时,吴丽华尚在大厦之上,无法监控死角。
所以这一招神不知鬼不觉。
事实证明,李凤栖下了一着神仙手,在智商的角逐中,扳回一城。
持枪,出枪。
李凤栖没练过枪法。
他只能选择用长枪龙胆来使出青云三十的第一招:君临天下。
枪出如龙。
极快。
只不过比起陆旭来,差了极远,远远看不见雏蛟形态。
仅仅是淡蓝色的光彩泛寒而已。
但够了。
吴丽华有些意外,因为李凤栖这一枪并非射的她胸口,而是脚下,她甚至只需要偏移一尺就可以躲过去,然后顺势反击。
她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哗的一声,长枪龙胆射入水中,激荡起浪花,斜斜的插入水底,枪身犹在轻颤。
吴丽华侧步,扭身,起手,抬刀,欲一跃而起。
下一刻,脸色大变。
她被定在了河中。
长枪龙胆如水刹那间,从枪身处,流动极慢的河水迅速结为寒冰,向着河道的上下游蔓延,也将吴丽华的双脚冻在了冰中。
并不厚,仅齐膝。
吴丽华大惊之余,并不害怕,以她的肉身力量,完全可以挣脱。
只是李凤栖没给她时间。
以剑法射出长枪之后,立即手捏剑诀。
《青云三式》第二招:八方来朝。
不能给吴丽华机会!
先前出剑被震散的黑色虹光,重归剑气形态在空中显形,一道又一道,道道剑气皆是剑,四面八方悬浮于空,撕裂长空发出尖锐的啸声,向着吴丽华攒射。
第一次使出八方来朝,还是和陆旭之战。
那时尚未开辟秘境。
威力天差地壤之别。
体内周天气脉疯狂运转,灵气源源不断先化作精气,再进入秘境转化为灵力,再经由秘境流转周天气脉,最后涌入手指剑诀,遥领剑气。
精气御剑和灵力御剑,差别巨大。
陆旭一战,剑气激射。
好看是好看。
但都是随机的射向陆旭,射到哪里是那里。
今夜不同。
灵力御剑时,李凤栖心湖间仿佛多了数十条无形的绳索,每一道剑气都似乎和他心意相通,就似多了数十双手在挥剑一般。
想射哪里射那里。
剑气激射,接踵而至,宛若漫天流星,四面八方无死角,哪怕被迸散击飞,又会再次出现,根本不给吴丽华蓄力挣脱寒冰桎梏的机会。
威力也极强。
长剑朝歌砍不破她的肉身防御,然而剑气可以。
吴丽华身上出现了伤痕。
但短期内依然难以杀她。
李凤栖也没奢望简单击杀,吴丽华可以用长刀破开寒冰桎梏,所以他只需要剑气激射,不让她腾出双手即可。
随着河道结冰,上游来的河水被堵住之后,越过冰层,继续涌向下游,在抵达长枪龙胆的位置后,又化作寒冰。
很快,寒冰凝结到了吴丽华胯部。
她彻底动弹不得。
无法屈膝,无法蓄势,她已经被牢牢禁锢,只能等死。
她输了。
尽管她还能挥刀,但疲于应付层出不穷的剑气,这是何等绝望的局面。
时间很慢。
吴丽华仿佛过了千万年,她终于放弃。
寒冰齐肩。
李凤栖停滞了刹那,问道:“你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告诉我你的名字。”
这是屁话。
真正的原因,是因为吴丽华说过的一句话触动了他。
她曾经历过黑暗。
也是个苦命女人,那么就不应该默默而死。
至少让自己知道她的名字。
李凤栖看过一部动画电影,当死人的名字被后人记住时,就能永远活在冥界之中,相反,则会消亡,虽然是电影。
吴丽华一声长叹,“无所谓了,我不恨你,输了是我自己实力不够。”
名字的存在毫无意义。
她挺释然。
至少输给的是个坦坦正正的男人。
当下的局势,李凤栖若是个龌蹉男人,完全可以不杀她,用各种办法将她彻底的牢牢禁锢,然后扒光她的衣服享受一番。
毕竟,所有的天选之子都经历了漫长孤独,连她都差点控制不住走入成人用品店,何况李凤栖一个正常的男人。
长期的压抑,早就应该找到宣泄。
但他没有。
他看她的目光依然纯净,不仅仅是作为对手的目光,还有平等和尊重。
李凤栖点头,“走好。”
心意动处,数十道剑气向着吴丽华的头颅激射——这是对她的最后一丝仁慈,务必瞬间湮灭她的所有神经。
如此,没有痛苦。
吴丽华面露微笑,轻声说了句谢谢。
原来……
还是有好男人的啊,可惜我没遇见呢。
骤生异变。
河畔长椅背后的那颗榕树枝丫间,一片墨韵飘散过来,光影婆娑聚而为人,随手挥舞,时间仿佛停滞,激射的剑气竟然悬在吴丽华的头顶。
李凤栖瞬间凌乱。
榕树枝丫间有什么?
一本书。
《春秋》。
老头子陈树离去之前送给自己的《春秋》,因为太厚重,不好携带,于是当日顺手就将它藏在了榕树枝丫里。
墨韵光影所聚的陈树温文尔雅的一笑,“这是我为你俩做的最后一件事。”
挥手。
一瞬之间,儒气昭昭漫小城,已收缩至城外的结界凝滞。
禁锢了结界收缩后,对吴丽华轻声道:“傻孩子,还不回头么?”
吴丽华苦笑,“您是不是要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我身在苦海,却望不见彼岸。
彼岸,已毁于李凤栖的剑下。
陈树摇头,“那是佛家,我是读书人,要说也该是悬崖勒马为时不晚。”
吴丽华低声自语,“可是我又能怎样呢?”
陈树挥手,“再想想,你为何活得如此沉重,为何要给自己增加那许多的负荷,人生不易,前方高山我们爬不上去,何不登丘陵?”
不是什么大道理,很简单的比喻。
吴丽华眼睛一亮,她忽然想通了,笑了,“如果能活着,我想简简单单的,陪伴爸妈,把弟弟妹妹拉扯大,因为……我本来就是个普通人,是吗先生?”
陈树欣慰大笑。
师者树人,有教无类。
这孩子挺好,于黑夜之中依然保留着初心。
于是挥手,“回家罢,重新做回最初的那个少女吴丽华。”
墨韵飘散如烟,笼罩河畔。
待烟消云散。
陈树已消失不见,一起消失不见的还有吴丽华,只剩下被冻在寒冰里的长弓射日和短刀遗忘,以及陈树随风飘来的最后一句话,“李凤栖,你且前行,再逢会有时,我带她归故乡。”
从人类消失开始 第二十七章 规则
李凤栖哎哎了几声,却没了回应。
苦笑不已。
老先生,我也想回故乡啊,我一点也不想参与这场厮杀,你倒是让我坐个顺风车啊!
话说,故乡?
李凤栖眼睛一亮,陷入了沉思。
人类已经消失。
回什么故乡,哪个故乡?
难道……
自己和所有的天选之子真的只是进入了一片神奇的空间,而真正的地球上大家依然平安的活着。
但也说不通。
既然还在地球上的另一片空间,就不该说是故乡。
毕竟还在地球。
只是时空不一样了而已。
何况,造就这一切的人,似乎也不仅仅是地球人类能做到的事情,莫非陈树老先生口中的故乡,还有其他一层含义?
李凤栖能怎么办,他也很绝望啊。
只能听陈树老先生的话,继续前行,等待水落石出。
收回思绪,眼角一跳。
弓呢?
短刀呢?
陈树带着吴丽华走后,被冻在寒冰中的长弓和短刀,竟然不翼而飞,冰面也没有被破坏的痕迹,似乎……被人凌空取物了?!
要不要这么坑爹。
我辛辛苦苦和吴丽华斗智斗勇,最后一无所获?
是谁?
应该不是天选之子,貌似还没这么厉害的人物,况且若是有如此厉害的天选之子,老先生陈树怎么着也该帮自己一把。
师者树人,有教无类。
我觉得我还是可以再拯救一下的。
万幸长枪龙胆还在。
云天之上,端坐的女子一手长弓射日,一手短刀遗忘,笑呵呵的,朝闻道而夕入青云的陈树远赴星空,却在《春秋》上留了一手,救走吴丽华。
她并不反对。
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
而且她也没法。
如今的陈树,已不是她一个小狐狸能赢的。
吴丽华没死,那么李凤栖也不该得到长弓射日和短刀遗忘。
嗯,都是仿品。
所谓仿品,是用正品一丝神魂所铸。
所有的仿品,只要天选之子一死,无论是谁赢,都必须送还原主,而不会成为胜者的战利品,同理,李凤栖得到的朝歌,若是他死了,也会直接回归商皇之手。
长枪龙胆不一样。
它并非仿品,而且在九州是无主之物,李凤栖得到了,就是他的。
这也是规则。
这个规则是死的。
女子笑眯眯的表示头疼,“哎哟,老先生嘞,你救走吴丽华也便罢了,为何要帮助李凤栖啊,现在这座空城可就成他的老巢了。”
陈树那一手并非禁锢结界那么简单,而是改变了结界的规则。
从此以后,结界不再收缩。
李凤栖可以出去,但别人……想进也行,但只有境界、实力和李凤栖相当的天选之子才可以。
公平!
陈树只是为李凤栖留下了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
当然……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某个天选之子强大到可以直接破碎结界进入,毕竟结界设定的强度并不高,突破秘境踏入玉璞境就能做到。
李凤栖能得到短时安宁。
女子起身,蹦蹦跳跳,踏云远去,“我是小狐狸,逍遥又美丽,奉命回故地,不用再受气,坐在白云里,演了一场戏……”
李凤栖没得到长弓和短刀,有些小小遗憾,旋即欣喜万分。
背上不疼了。
伸手一摸,伤口已经愈合。
数次被吴丽华震伤的五脏六腑,也没了丝毫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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