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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大亨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克里斯韦伯
“那请问需要支付什么呢?钱?粮食?还是别的?”
“都可以,这个我们不挑!”阿卜杜勒.侯赛因笑道:“不过最好不是金币或者银币,我们贝都因人对这些兴趣不是太大,如果可以的话,武器就好了,比如你身上的看锁帷甲、刀、马背上的火绳qiāng我们都很喜欢!”
“你们要这些?这个恐怕我做不了主,必须请示上官,要不这样,如果你们有空的话,明天早上可以随我一同去苏伊士,在那儿你可以和我的上司商议!”
“上司!”阿卜杜勒.侯赛因笑了起来:“看看,这就是我宁可在沙漠里当贝都因人的原因。就按照你的建议来吧!”
苏伊士港。
在卫士的簇拥下,周可成走进会议室,里面地毯厚实,窗户镶嵌着彩色玻璃,椅子上放着柔软的羊毛垫子,长桌上摆放着椰枣、柑橘、橄榄和冒着热气的红葡萄酒,不过最让周可成满意的是桌面上摆放的沙盘,凭借过去的地理知识,周可成能看出这沙盘制作的已经非常精细了。
“儿子,看来你这些天在这里过得还不错!”周可成拿起葡萄酒杯,指了指桌上的沙盘。
“这大部分是藤吉郎先生的功劳!”中臣镰成笑道:“他在埃及这些年对当地的地理下了很深的功夫,而且苏伊士港也存有大量的地图!”
“那是自然,他当初来这里原本就是为了挖运河的!”周可成喝了一口热葡萄酒,暖意在胸口扩散开来,让人欣慰:“说说你的想法吧?”
“在您来之前,我原本准备撤退的!”中臣镰成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但既然您来了,我想就要打一仗!”
“不错,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打过去,还是他们打过来!”周可成指了指沙盘:“两边中间隔着好大一片沙漠,谁先打过去都吃亏!”
“不,父亲!”中臣镰成笑道:“刚刚缅俞华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个贝都因人,据说他在贝都因人中的地位很高,是一位诗人!”
“诗人?那倒是要见一见了!”周可成笑道:“在沙漠中,刀剑有时候还不如舌头好用!请他进来吧!”
阿卜杜勒.侯赛因走进会议室,他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人坐在当中的椅子上,穿着一件带着头巾的长袍,中年人身旁站着一位英俊的年轻人,右手按在腰间的剑柄上,警惕的看着自己。
“让我们节约一点时间吧!”周可成熟练的ā lā bo语让阿卜杜勒.侯赛因颇为惊讶:“你可以称我为殿下、大首领或者周大掌柜,都可以,随你的意;我应该怎么称呼你呢?”
“雀鹰,我的朋友都是这么称呼我的!”阿卜杜勒.侯赛因犹豫了一下,答道:“假如殿下您愿意这么称呼我,我会感到万分荣幸!”
“雀鹰?”周可成笑道:“这是个好名字,可以问问这个名字的由来吗?”
“自小我就是同伴中动作最快的一个,视力也最好,所以同伴都这么称呼我!”
“原来如此!”周可成笑道:“雀鹰先生,我的部下告诉我只要价码合适的话,您愿意站在我们一边。那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你有多少人马?第二、你要多少价钱?”
“殿下,我想您有一点误解!”贝都因人笑道:“我们贝都因人之间都是平等的,没有人能够命令其他人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所以我除了我自己之外,一无所有。”
“好吧!”周可成并没有着恼:“那我们先将第一个问题放在一边,我要付给你多少价钱,你才愿意为我效力呢?”
“殿下,您应该问,付给我多少,我将为您在部落间吟唱,说服,鼓动!”贝都因人笑道:“我的答案是,一百支火绳qiāng、一百套锁帷甲、还有一百把昨天晚上那位勇士所使用的钢刀。”





丝路大亨 第七百零一章 悬诗
“雀鹰先生,你的意思是我要为了你的这条舌头付出一百个骑兵的装备?”周可成笑道:“这听起来有点过于昂贵了,你是否可以解释一下我能得到什么?”
“一个好名声!”贝都因人笑道:“好客、慷慨和忠诚,我敢说,在贝都因人当中,没有人比我更擅长这个!我会把这些武器分给每一个遇到的贝都因勇士,然后我会告诉他们,这些都是殿下您送给我的,而我与您只有一面之缘!”
“我明白了!”周可成点了点头:“请原谅我,雀鹰先生,您的舌头是真正的无价之宝。镰成,你立刻去挑选装备,从马鞍到睡袋,都要最好的!雀鹰先生,请原谅我不能配齐马匹,因为我们远道而来,船舶上无法装太多马!”
“您不用向我道歉,我们贝都因人不会向朋友索取他没有的东西!”阿卜杜勒.侯赛因向周可成鞠了一躬:“而且我也没有撒谎,的确您是一位好客而又慷慨的人!”
事实证明阿卜杜勒.侯赛因没有撒谎,从他带着周可成的礼物离开后的第二天开始,就陆陆续续有贝都因人骑着马和骆驼赶往苏伊士,他们自称要为慷慨的周大首领服务,周可成下令送给每一个贝都因人一件长袍,如果有骆驼,每头骆驼再加五升棕榈油,然后将其按照部落编成若干支队,分配给自己的骑队和步兵联队,作为向导和后勤支队。他并不指望这些自由散漫的贝都因人在战场上能发挥什么作用,但他们拥有的大批驮畜和对沙漠地形的了解却是非常珍贵的,即便是妇女和孩子也没有浪费,周可成下令用木薯粉、大米发工资,雇佣贝都因的妇女们来烤制炊饼、磨麦子,装卸拆分货物等繁重的后勤工作。
“我不得不承认你真是个天才,真的!”杭.杜阿推开房门感叹道:“我不是说你在战场上多厉害,但你总是能够把这些乱七八糟的家伙派上用场!”
“物尽其用而已,你也不是第一天认识我了!”周可成笑了笑:“现在我们有多少贝都因朋友了?”
“至少有两千人了,人数还在不断的增加,我劝你尽快进攻,不然恐怕他们会把你的粮仓吃空!”
“那敢情好,吃了我的粮食,就是我的人!几块面饼一桶油就可以减少一个敌人,这个价钱再便宜不过了!”周可成笑道:“我记得来的时候我已经下令所有的船只压舱物都用油桶和粮食,我们一共有多少,军需官?”
“五万石大米,木薯粉四万石,小麦一万五千石,棕榈油一万四千桶!殿下!”站在一旁的军需官答道。
“看到没有!我们还很富有呢?沙漠里是养不活多少贝都因人的!”周可成轻轻的拍了两下手掌:“而且人家也不是吃白饭的,人家骑着马和骆驼,拿着武器,熟悉地形,可以当向导和前哨,又能运送军需,吃点粮食,拿点钱算什么呢?”
“你就不怕他们把你带进沙漠深处?活活渴死?”杭.杜阿问道。
“他们的女人和孩子还在我这里干活呢!”周可成笑道:“难道你觉得这些贝都因人愿意用自己孩子妻子的性命来换取奥斯曼人的胜利?这也未免太荒唐了吧?”
“好吧,我承认你说的有道理!”杭.杜阿点了点头:“那你准备等到什么时候?”
“士兵们和战马都恢复健康了吗?”周可成问道。
“嗯,能恢复的都已经恢复了,你知道,总有些人身体比较弱!”
“很好,那就从水兵中抽调补充队伍,有病的人留下来当守备部队!务必要保证满员!”周可成沉声道:“我的朋友,这一次一切都交给你了!”
“把一切都交给我吧!”杭.杜阿神色也变得严肃起来。
第二天傍晚,大军开始向西南方向出发,一共包括十八个步兵联队、两千骑兵、二十头战象以及六个十二磅炮连和十二个六磅炮连{每个炮连有4门炮},随行有一万两千头骆驼,若干个贝都因人支队。为了避免白昼炙人的烈日,大军傍晚出发,夜间行军,黎明宿营,白昼休息。作为贝都因人最出色的诗人、骑士,也是沙漠中最出色的向导,“雀鹰”阿卜杜勒.侯赛因骑着一匹灰色的母马,和缅俞华并肩前行,在大军的最前面。
“一、二、三、四、五、六、七!”阿卜杜勒.侯赛因笑道:“这可是个好兆头呀!”
“好兆头?”缅俞华不解的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七是一个吉祥的数字,七位骑士奔向荣耀,相信我,有朝一日诗人会让我们永垂不朽的!”
“是吗?你不就是诗人吗?”缅俞华笑道:“为什么还要有朝一日呢?还是说你并不会写诗,只是个骗子?”
阿卜杜勒.侯赛因笑了起来,他弯下腰从鞍囊里取出一把乌德琴来,他调整了一下琴弦,然后就曼声吟唱了起来:“让我们停下来哭泣,眼前黄沙漫漫无边;在戴胡里和豪迈里{戴胡里和豪迈里为地名},把亲人和遗舍怀念。这如泉的泪珠啊,虽把我的心怀宽解;那荒漠的疏疏浅迹,又怎能把恋人追怀?…”
缅俞华的ā lā bo语只能说一般,日常会话还凑合,听人吟唱那就力所不能及了,阿卜杜勒.侯赛因的这段吟唱他只能偶尔听出几个字眼来,但旋律之优美,情感之充沛却是能够听得出来的。同行的贝都因人更是听得如痴如醉。这时,突然远处传来一阵狼嚎,缅俞华下意识的右手按住刀柄,而阿卜杜勒.侯赛因却做了个制止的手势,高声吟唱道:“走过的谷地仿佛野驴空腹,荒无人烟,唯有狼在嚎叫,好像赌徒在同家人争辩。我对嚎叫的狼说:“咱们都是一无所有的穷光蛋,你我都是到手就花,从不积攒,如今才会这样瘦弱;这样贫贱。…




丝路大亨 第七百零二章 放荡王
缅俞华听到这里,不得不叹服道:“雀鹰,你真是个名副其实的诗人!”
“不,这首诗的作者不是我,是乌姆鲁勒?盖斯!”阿卜杜勒.侯赛因收起乌德琴,叹了口气:“他现在应该在火狱之中,作为魔鬼的宾客,接受招待吧!”
阿卜杜勒.侯赛因的话让缅俞华有点莫名其妙,原来乌姆鲁勒?盖斯乃是ā lā bo蒙昧时期{即yi si lán教出现之前}的著名诗人,此人出身贵胄世家,前半生嗜酒吟诗,游乐嬉戏。其父将其逐出宫廷,他便和一群青年朋友四处寻欢作乐,无拘无束;后国内发生叛乱,其父被害。乌姆鲁勒?盖斯得知此事后,喟然长叹:“父王从小把我抛弃,却要我长大为他复仇!”他一改过去的游乐生活,一心为父报仇,后半生都在战争和危险中度过。这在他的作品中也留下了深刻的痕迹,前半生的作品多半描述了他放荡的游乐生活,对恋人的思念爱慕;而后半生的作品风格大改,充满了悲愤忧郁,判若两人。此人才华横溢,作品中最著名的便是方才侯赛因吟唱的那首,位列悬诗之中。由于其中的内容与yi si lán教颇多抵触之处,所以先知mu hǎn mo dé曾经这么评价他:乌姆鲁勒盖斯是众诗人的旗手,也是他们下火狱的领袖。第四任哈里发阿里更是这么说过:悬诗的诗人没有一起比赛过,否则,胜者必定是放荡王。
“马有些累了,我们休息一会儿吧!”阿卜杜勒.侯赛因低声道。
“嗯!”缅俞华点了点头。于是众人下马,给马喂料,贝都因人取出椰枣和奶酪与众人分享,然后他们继续前行,直到东方的天空渐渐发红。阿卜杜勒.侯赛因低声道:“我们必须快一点,赶到前面那个绿洲,否则就会有可能失去坐骑!”
很快,风从西面吹来,**辣干燥的风,漫天沙砾。缅俞华赶忙拉起面纱,即使如此,他依旧能够感觉到砂砾拍打在脸上,隐隐作痛。随着太阳从地平线下爬起,缅俞华感觉到汗水从脸颊上滑落下来,尽管有长袍遮挡,他依旧觉得自己就要被蒸熟了,可举目四顾,没有一点绿洲的影子,他心中不由得生出一股怀疑:“侯赛因该不会在撒谎吧?”
“还有多远?”缅俞华低声问道。
阿卜杜勒.侯赛因没有回答,他看了看四周,突然伸出向天空指了指:“你看,那是什么?”
缅俞华顺着手指的方向望去,好不容易才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他用不太肯定的语气问道:“好像是只鹰?”
“应该说是鹞子!有这玩意,我们距离绿洲已经不会太远了!”
阿卜杜勒.侯赛因的回答让缅俞华的怀疑减弱了少许,很快他们又发现了一棵歪歪扭扭、满是疙瘩的树,树上的棘刺跟树叶一样多。这一次缅俞华不再怀疑了,他从那些当地商人口中知道,在沙漠中遇见它,就意味着离水不远了。
“该波!”缅俞华对一名部下道:“你做个标记,告诉大队,我们距离绿洲不远了!”
“是!”
随着马蹄向前,缅俞华看到了越来越多那种奇怪的树木,他们密密麻麻的长在一条干涸的河床两岸,强烈的阳光犹如钢zhēn ci着众人,但眼见绿洲就在眼前,每个人都很放松,再度饮马后,大家深深啜饮皮袋子里的水,并用它沾湿面纱,然后上马作最后冲刺。奔过半里格,他们已踏在野草上,经过片片灌木丛,岩石山岭后面,草长得更绿更茂盛,蛛网般的古老渠道灌溉了一行行椰枣林。一名骑士欢呼的跳下马,企图采摘果实。
“住手!”缅俞华喝止住手下,向阿卜杜勒.侯赛因问道:“这些果树应该是有主人的,说吧,我们应该付多少钱?”
“这是真主赐给所有贝都因人的礼物!”阿卜杜勒.侯赛因跳下战马,指着一棵长得最为粗壮的椰枣树:“朋友们,你们可以采摘果实,但不可损害枝干,更不可以破坏沟渠,否则必然成为所有贝都因人的仇敌!”
“没有问题!”缅俞华点了点头,他跳下马,小心的摘下一串椰枣,取下一粒塞入口中,一种久违的甜蜜沁人心脾,他不由得满足的叹了口气:“真甜呀!”
“是吗?”阿卜杜勒.侯赛因笑道:“在你的故乡应该有许多比这更甜美的果实吧?”
“也许吧?但在烈日炙烤下的沙漠中穿行数日,能够吃到的唯有椰枣吧?”缅俞华又吃了一粒,将剩余的椰枣递给阿卜杜勒.侯赛因,问道:“你觉得帕夏还要几天时间才会发现我们?”
“如果运气不是太糟的话,帕夏发现的时候我们已经快要踏上尼罗河畔的土地了!”阿卜杜勒.侯赛因笑道:“我们走的这条路线只有沙漠中的贝都因人才知道!”
“那如果运气糟糕的话呢?”
“那就遭遇敌人探骑的时间已经不远了!毕竟这里就是抵达尼罗河畔之前的最后一个绿洲了!”
开罗,帕夏府。
“什么?你的人在沙漠中发现了敌人的踪迹?”巴耶济德帕夏惊讶的问道。
“是的!”贝尔巴斯贝伊长着连鬓的红色胡须,这给他带来了一个“红胡子”的绰号,他低声道:“你看看这个,还有这个,这个,都是我的人在沙漠里发现的!”
巴耶济德帕夏看着桌子上摆放的一堆杂碎,有破裂的陶罐、破裂的皮囊、纸盒碎片,可以在这些碎片上看到一些奇怪的文字和符号,他抚摸了一下胡须:“你觉得这些是我们的敌人留下的?”




丝路大亨 第七百零三章 沙袋
“不错,我已经让人辨认过了,这是大明国的文字,如果我没有猜错,敌人的大军已经离开了苏伊士,这些是他们士兵在行军过程中丢下的!”
“但是我们的哨卡并没有传来敌人消息,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帕夏问道。
“这没有什么奇怪的!”贝尔巴斯贝伊答道:“沙漠很广阔,里面有一些绿洲是我们所不知道的,也许敌人找到了一条我们所不知道的路线,这也有可能!”
“一条我们所不知道的路线?你说的有道理!”巴耶济德帕夏点了点头:“传令下去,告诉所有站在我们这边的贝都因人,四出寻找,只要发现敌人的踪迹,我将赐给他五千第纳尔的奖赏!”
巴耶济德帕夏的悬赏很快就有了结果,在他颁出赏赐之后的第二天傍晚,三个骑着单峰骆驼的贝都因人就报告他们在开罗东南方向大约发现了大队的军队,距离开罗已经只有不到85公里了。
“真糟糕,我们已经被发现了!”杭.杜阿在听完了前锋军官的报告后,有些沮丧的摇了摇头:“真可惜,距离已经这么近了!”
“其实也没有什么!”站在一旁的中臣镰成笑道:“敌人得知我们突然出现在这里,肯定会倾尽全力赶来,能赶来的肯定是战斗力最强,抵抗意志最坚决的敌人,只要在这里打赢了,后面的事情就简单了!”
“哦?”杭.杜阿惊讶的看了看少年:“这里可是一望无垠的沙漠,而据说马穆鲁克的骑兵是泰西最厉害的,当初你父亲在靖难之役时也曾经见识过他们的厉害。而我方骑兵只有两千,你对胜利就这么有把握?”
“可是家父还说马穆鲁克的骑兵虽然厉害,步兵却很一般,炮兵更是远不如我方。没有步兵和炮兵的支援,骑兵纵然凶猛一时也无法持久!这次我军出奇,越过沙漠陡然直抵敌人的腹心,敌人突然得知,肯定会全力来袭,实际上我军已经反客为主,父亲大人又早有准备,只要我方先示弱,引敌先攻,以逸待劳,胜利肯定会属于我方!”
“嗯!”杭.杜阿嘉许的点了点头:“你的想法倒是和我一样,那你说应该如何示弱呢?”
“敌军到时,可以让那些贝都因人先散去,敌军主帅见了,肯定会以为我军已经气夺,一鼓作气将我军拿下的!”
“让那些贝都因人散去?”杭.杜阿皱了皱眉头:“那会不会让我军士兵以为大势已去呢?”
“士兵们的士气取决于军官和军士们,只要他们身边的军官和军士们保持镇定,士兵们也就会保持镇定!”中臣镰成答道:“可以把这一切事先告诉士兵们,而且我们在异国他乡的沙漠里,又多半是步兵,就算是逃走又怎么逃得过敌人的骑兵呢?唯有大家都站在行列里,相互保护,相互支持,击败敌人才能获得最后的安全!”
“你说的有道理!”杭.杜阿点了点头:“那就照你说的这么做吧!”
双方的前锋遭遇是在兰芳社军队离开绿洲后的第三天中午,当时他们距离开罗的距离已经只有不到三十五公里了,眼力好的人已经可以看到远处地平线上的一抹绿色,那是尼罗河两岸肥沃的土地,埃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口都聚居在这条狭长的绿色飘带之上。越来越多的贝都因人开始出现在大军的侧翼、后方和正面。他们极其灵巧地隐藏在当地一些极小的洼坑里,然后闪电般地向所有离队的兵士猛扑过来。兰芳社的骑兵不多,马都很疲乏,质量也无法与贝都因人的马相比。人包围着兰芳社军队就像鲨鱼跟着舰队一样,或者如士兵们所说的“巡逻队紧跟着警捕快”。这些捕快是很严厉的,但他们能够维持秩序。士兵们保持着严密的行军秩序,他们将带着刺刀的火绳qiāng对着外侧,不时做出瞄准射击的姿势,他们也改掉了拖拖拉拉和擅自离队的坏习惯。在侧翼没有保护的情况下,他们就不再前进,辎重车夹在队伍中间行进,为数不多的骑兵跟随着辎重队一同行动。至于兰芳社一方的贝都因人,已经按照杭.杜阿的命令先散去了,唯有阿卜杜勒.侯赛因带着一百余骑留了下来,用他自己的话说,既然已经一起分享了面包和椰枣,那就决不能抛弃朋友独自逃生。
到了大约傍晚时分,马穆鲁克人的主力出现在地平线上,夕阳照在这些骑士的镀金钢甲上,发射出耀眼的光。依照他们的风俗,绝大部分马穆鲁克人都带着全部的金银饰品,他们的武器、盔甲、马匹也用非常华丽的饰品装饰着,而且每个马穆鲁克都有三到四个仆从,又都有马,所以行列看起来就格外宽大,这让兰芳社的士兵们有些窘迫。
“我有一个办法,可以提振你们士兵的士气!”阿卜杜勒.侯赛因低声道。
“什么办法?”缅俞华问道。
“你可以向那些马穆鲁克提出单对单挑战,没有人会拒绝你,只要能在单对单的战斗中击败对手,自然你的人士气就会高涨起来!”
“单挑?”缅俞华笑了起来:“那怎么可能?如果在平时我很愿意和他们较量一下武艺,但这是在战场,我是一名军官,首要任务是坚守岗位,而不是炫耀自己的武艺!”
号角声响起,缅俞华跳下马,走到自己的联队面前,大声喊道:“所有人,往麻袋里装沙子!”
随着命令声,士兵们纷纷取出麻袋,然后用铁锹往里面装填沙子,装满了沙子之后的麻袋被堆砌起来,形成了一条简陋的胸墙,士兵们站在胸墙后面,刺刀如林。转眼功夫,兰芳社的第一线的六个联队就组成了六个棋盘形状的壁垒,每个壁垒当中都有一个六磅炮连。十二磅炮连部署在两侧的高地上,仿佛两只臂膀,拥抱着前面的沙地。




丝路大亨 第七百零四章 热气球
“就凭这堵矮墙你们就想挡住马穆鲁克人的骑队?”阿卜杜勒.侯赛因冷笑道:“太阳下山之前乌鸦就会啄食我们的尸体了!”
“当然不!”缅俞华突然回过头:“你看那是什么?”
阿卜杜勒.侯赛因回过头,他看到一个白色的圆球正缓缓升起,他眯起眼睛细看:“那个圆球下面有个吊篮,咦?吊篮里还有人,奇怪了,没有翅膀怎么能够飞起来的!”
“呵呵!你用不着知道他是怎么飞起来的,事实是他的确飞起来了!”缅俞华得意的笑道:“你现在知道我们为什么这么自信了吧?”
“确实是太奇妙了,这难道是魔法?”阿卜杜勒.侯赛因感慨了几句,回过头来:“可就算这个圆球可以在天上飞又有什么用?除非他能够借来ān lā的伟力,在马穆鲁克人的头上降下雷霆和天火,否则你们还是不太可能赢。在平坦的沙地上,骑兵的优势太大了!”
“我的朋友,别把话说的太满了!”缅俞华笑道:“你又怎么知道我们不能在马穆鲁克人的头顶降下雷霆和天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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