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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华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糖水菠萝
“去到衡香后,你去宁安楼找楚管事,让楚管事帮忙考你,便说是我吩咐的。楚管事若觉得你可以通过,自会告诉你接下去去往何处。楚管事若觉得你不行,那他会轰人。”
诸葛盼大喜,自地上起身:“我明白了,阿梨姑娘这是愿意给我一个机会!”
支长乐抬头朝他看去。
诸葛盼捏着画像,喜滋滋道:“衡香,宁安楼,楚管事,好的,小的记住了,多谢阿梨姑娘!”
说完,他行了个大礼。
支长乐看着他转身跑走,低低道:“可真是个朝气热情的精神小伙啊。”





娇华 752 喜欢看书
诸葛盼没有多停留,遥遥冲夏昭衣抱拳一拱,便带着手下离去。
天色已很暗沉,支长乐起身去崖边看着他们离开,几人牵着马,很快汇入一起南下的人群里。
“阿梨,真要他去衡香吗?”支长乐回来问道。
少女坐在火堆一旁看书,闻言抬眸:“楚管事在这一方面比我有经验,他会帮我看人的。”
“他的话其实不无道理,今后若是再遇见和他一样的人,便都唤去衡香吧。”支长乐坐下说道。
“不,”夏昭衣一笑,“若是诸葛盼可以一用,今后交给他。”
“也是,”支长乐也笑,“经楚管事的考验,他便有经验了,交给他也妥!”
说完,他的目光看向夏昭衣后方。
夏昭衣也回过头去,是个八九岁的小女孩。
女孩的皮肤明显被晒伤,脸上薄皮稀稀落落,一双眼眸乌黑清澈,葡萄一般。
她看着夏昭衣身旁的那些书,随着夏昭衣转眸过来,她抬起眼睛看着夏昭衣,眸光亮了一亮。
“姐姐,你好漂亮啊!”小女孩说道。
地方方言太过浓重,夏昭衣勉强听懂一些,冲她一点头:“你一个人吗?”
“我爹爹在!”小女孩往不远处指去。
“好,”夏昭衣说道,“去找你爹吧,不要乱跑。”
她收走目光,顿了顿,视线望回女孩身上所穿的鞋。
跟女孩身上又破又脏的衣裳比起来,她的鞋子非常合脚,虽然有不少淤泥,但看得出是一双才穿不久的新鞋。
小女孩没有走,上前说道:“姐姐,我也想看书。”
这几本书,是夏昭衣从从信带出来的,她有一个去到一个地方,就淘三四本书来看的习惯。
以前在京城,二哥便时常带她去书摊上翻书,在去京城的路上,她遇到任何集市,也都会进去逛一逛。
“你可以看,”夏昭衣说道,“这些书你未必看得懂,但你可以问我。”
小女孩开心点头,走来翻了翻,选了本发黄的书,封面上的字不全认识,但摸上去质感不错。
她拿起书谢过,准备走,书却被夏昭衣一伸手握着了。
“小姑娘,这几本其实我还没看过,你若是要看,只能坐在这里看。”夏昭衣尽量用温和的声音说道。
小女孩眼眸睁得大大的,有些愣住,一脸不知如何接话的模样。
“或者,你可以先去找你爹爹说一下,你要在我这里看书?”夏昭衣又道。
“那,那我不看了。”小女孩局促地松开手,恋恋不舍地望了眼地上的其他书,转身走了。
“现在的小姑娘,还都挺喜欢看书的。”支长乐看着她的背影说道。
“看书是好事。”夏昭衣说道,目光转向另外一边。
那大弯口不时有人上来,也不时有人离开。
她一开始没注意,现在发现,十个人里面,有那么一两个所穿的,都是跟方才那个小姑娘一样,差不多的新鞋。
其中几人,手中还拿有相似的小册子。
“支大哥,”夏昭衣合上书籍,“我有点事情,很快回来。”




娇华 753 攻心之计
夏昭衣沿着下坡回去来时路上,再沿长道往西北而去。
支长乐将冷掉的水灌入水袋水壶,一个个装好,再又煮了一锅水。
枯枝木柴在火中烧得噼啪作响,支长乐看着火光,沉默等水煮开。
等了一阵,他回头朝夏昭衣离开的方向看去,感觉她一时不会回来,他悄然从自己的袖中掏出了一张对折的纸。
钱奉荣的面貌着实粗犷,浓眉粗眼,鼻子有点歪,但很挺拔。
支长乐举起自己的拳头。
他一直觉得自己拳头很大,沙包一样,但那晚被钱奉荣压着打时,他明显感觉到对方的拳头有他半个脑袋那么大。
身高也被压了一等,可关键是,那么高大健壮的一个人,他的身手竟半点都不笨重。
虽然比不上阿梨那般轻盈灵巧,但绝对胜过他,也胜过老佟。
或者这么说,他坚信即便他和老佟加在一起,他们二打一也不会有半分胜算。
夏昭衣从大弯口回来,遥遥见到支长乐在那边看画像。
虽然隔得远,但画像上的人依稀可见轮廓。
夏昭衣停下脚步,想了想,转身回去大弯口下,拉住一个妇人,给了她二十文,让她帮个小忙。
妇人按照她的吩咐,去到大弯口上随便拉着一个看不顺眼的妇人理论为什么踩她一脚。
支长乐回头,恰看到少女低着头,缓步从大弯口下走来,刚好听到争执的动静,她抬头看去。
支长乐忙收好钱奉荣的画像,塞回自己的衣袖。
夏昭衣看了一眼,便收走目光,没再关注,朝支长乐走去。
“阿梨,”支长乐问道,“打听得如何了?”
夏昭衣坐下,支长乐适时递上一碗冷却的温水。
夏昭衣接来放在一旁,拿出一本小册子递去,淡淡道:“是北元赠得鞋。”
“当真是他们?”
“宋田云赵不作,李乾江山已亡,北元此潜移默化的软骨之计,弱人思想,动人心念,与当年大梁往魏国云熙郡中投掷的纸团之举异曲同工。”
支长乐翻开手中书册,夏昭衣又道:“支大哥切莫看吐。”
支长乐才看第一页,已要吐了。
北元千里疏阔,丰草长川,秀水灵山孕豪杰猛士。男儿威猛,雄心魄体,拓疆域,为邻相爱,和睦互助。
“......这,这是在干什么?”支长乐说道。
“浅显易懂,虽露骨,但很多人能看得进去,多看几遍,再夸张的言语,不定也会尽信。”
支长乐又看了几页,完全看笑了:“一双鞋子,一本小册子,也不怕别人不识字?”
“言语传播足矣,”夏昭衣说道,“和彦颇这是攻心之计,能信一个是一个,只要全部散发出去,他想要看到的效果,一定会达成。”
“属实恶心!”支长乐骂道。
他转目看向不远处的人群,跟夏昭衣一样,之前不曾去注意,眼下一片望去,十人之中虽只有一二,可是将这些一二聚在一起,那便是成百,便是上千。
“北元贱畜,亡我之心不死!”支长乐又骂道,“阿梨,可有破敌之法?”
“为什么要破呢,”夏昭衣笑道,“他差人免费送鞋,是为善举,连垂发小儿的码子都做了出来,多用心良苦。”
“可是......”
“等他把鞋子送完吧,”夏昭衣也望向那些人群,说道,“谣言能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可也能反噬的。”
瀑布旁入夜,气温极冷。
夏昭衣和支长乐收拾东西,放在马上的两个大竹筐里,往北边挪。
隔日一早,太阳照晒下来,大地回暖,他们便动身,继续北上。
越往北,局势越乱,村庄动荡,许多村舍和房屋被拖垮推倒,村民们如同青香村那般警惕戒严。
夏昭衣这次没有再进去到任何一个村庄,她沿着北去的路,一连半月,马蹄踏过山野,古道,荒谷,溪河,一个又一个村庄被她在地图上做好标记。
最后,她停在游州最北的雁田坡,遥遥望着远处的仄阳道。




娇华 754 宝马英雄(一更)
一别数载,几度春秋,她当年便是从这里快马奔赴西北的。
这里也是帝京出来的大军的必经之路。
广袤无人的原野,夕阳浮云染得天边一片金灿,大风一荡,摆动的长草似秋日麦浪,摇摇晃晃着,却有谁都无法比拟得上的平定人心的力量。
那是远古天地传递而来的旺盛生命,是大地之母在孕育万灵。
就连风,都像是从遥远的过去吹拂至今。
夏昭衣的眼眸变得深邃而悠远,投向更西北的大地。
自平原一路去往山地地带,这些安详宁和很快不复存在,将被焦土废墟,白骨荒野所取代。
当年一路杀进仄阳道的北元大军,见人就杀,留下一条生灵涂炭的千里血路。
没有粮食了,便抢,粮食抢没了,便食人。
到处都是他们的食物,劫掠者的勇猛和冰冷残忍的杀戮,让他们畅行无阻,手中屠刀直逼永安古都。
李据就是这样被吓怕了。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
望了一阵,夏昭衣勒马回过身来,看向南方大地。
支长乐从袖中抽出一卷纸打开:“阿梨,走吧,我们从头开始。”
夏昭衣唇边莞尔:“不是从头开始,支大哥,我们是现在才正式开始。”
“好!”支长乐点头,目光坚韧明亮,“现在开始!”
纸上所画为游州地图,夏昭衣从师父所给的舆图上临摹而下,一路过来,纸上被她勾勒出大片可行路线,标注细描得密密麻麻。
一条路线代表一条商道,一条不行,便换一条,备选方案亦皆列在其中。
求人不如求己,她亲自用脚走过的路,用眼睛望过的山河,她便有了自己的判断和定夺。
甚至,她还能造路,如若那些村庄不允,她便自己带人跨山越岭,修筑栈桥。
有志者,事竟成。
“报!”
快马送来书信,骑兵自马背上跃下,奔入位于李根山的平兰军大营。
“将军,詹松的兵马已到穿肠峡!”
大营中站着二十来个身穿胄甲的男人,正中的林建锐闻言,眸中明光大亮:“可算来了,干他娘的!”
他转头看向一旁同样一身胄甲的年轻男子,抱拳说道:“沈郎君,便请随我一同出军!”
林建锐只年长沈冽几岁,二十才出头,眉眼中既有年轻稚气,又透着几分成熟。
他的父亲林新春是蔺明江手下大将,为平兰军正将,总率兵六千人。
两个月前,林新春才过完四十生辰,领军过西陵时忽然遇袭,死于詹松的父亲詹可为的刀下。
林建锐血书“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八字悬于行军床前,誓要报此血仇。
詹可为是名老将,曾是大乾西南战平都尉府副将,年轻时率兵打跑过地钧蛮民。长达半年的战役中,死于他刀下的地钧蛮民共计三百二十一人,伤八十六个,可谓战功赫赫。
为什么这么清楚,因为不仅詹可为,还有詹可为身旁的近卫和亲兵都在数。
詹可为不好功,但非常好战,统计敌军伤亡人数,让他充满荣誉感和成就感。
此次来穿肠峡的詹松兵马,前后不足八百人,林建锐埋伏此地多时,便等一搏。
林建锐率副将和近卫先离开,沈冽和戴豫翟金生等正抬脚要跟上,一只手忽然拉住沈冽,低声道:“沈郎君且慢。”
是林义平,林新春的亲弟弟,林建锐的二叔,也是此次和王旭度,蔺阵一起去醉鹿请沈冽来探州的三个文士之一。
他望了望大营外边,将沈冽拉到一旁,哀求道:“沈郎君稍后若陪我这侄子去穿肠峡,可务必替我在紧要关头拉一拉他。”
“为何?”沈冽问道。
“他......”林义平不好说自己侄子菜,愁眉道,“他打架不行,打仗更不行,他第一次看见杀人时,吓得自马上跌下来,吐了半日。”
季夏和在一旁听闻此话,想到当初跟着林副尉从广骓出来时所见的城门杀人场面,他当时也被吓得不轻。
“既是第一次,现在应该变好了吧。”沈冽说道。
“就......五天前。”林义平弱弱举了个手指。
“......”
季夏和等人皆傻眼。
“如此儿戏!”戴豫说道,“若是杀人都怕,便可见从无领兵打仗之能,平兰营将士达六千人,岂可轻易交付给此等......此等新兵!”
林义平更愁了,不好继续说。
一旁的蔺阵说道:“此事说来,与我堂侄有关。”
林义平连堵住他的嘴都来不及,便听他继续说道:“我堂侄和林贤侄自小一同长大,堂侄的乳母奶水不够,还是林贤侄的乳母过去喂堂侄的。二人亲如兄弟,林贤侄年轻丧父,主动请缨要求领兵,我堂侄便说服我堂兄给了此将领之位。”
“......”
沈冽沉默。
林义平扶额,脑壳疼。
“林先生,”季夏和说道,“见你模样,也知此举不妥?”
“没,没有,我并无此意。”林义平连声否认。
“那便是妥?”季夏和看着他。
林义平要哭了。
“唉。”季夏和叹气。
“走吧。”沈冽看向戴豫。
看着沈冽和戴豫离开,季夏和摇摇头,又看回到林义平身上。
林义平笑笑,汗大如豆。
连营之外的宽敞空地上,大军整装待发。
林建锐翻身上马,身上所穿乃其父亲的盔甲,略有些发旧,盔甲上还有许多血迹。
盔甲重达二十斤,非常沉,但他没有皱半分眉,横刀立于马上,威风凛凛,一身盎然。
看到沈冽和戴豫出来,林建锐一挥手:“牵来!”
一匹毛色发亮的红棕马被手下牵出,马儿高大强健,四肢矫健,肌肉匀称结实,脖颈上的鬃毛柔顺垂挂着,头部还有一撮更深色的毛发。
“沈郎君,”林建锐抬手一拱,“宝马当配英雄,此马名叫龙鹰,为贺川东南浪风郡的隗汉马场主所赠,我父亲遍寻全营都找不到能匹配此马之士。昨日我一见沈郎君,便觉此良驹非沈郎君驭之不可,还望沈郎君笑纳!”
士兵将马儿牵到沈冽跟前。




娇华 755 我去生擒(一更)
戴豫看了沈冽一眼,上前去抚马脖和马背,不禁说道:“当真是匹好马!”
马儿垂下头,身子朝他大掌中蹭去。
“少爷,还挺有灵性!”戴豫哈哈笑道。
沈冽不缺马,坐骑多达十匹,其中两匹还为汗血马。
多年识马,他一眼便知跟前这马当得起“宝马”二字。
只是关于骏马,他更注意到林建锐话中所提的人名与地名。
“将军与贺川有往来?”沈冽问道。
“贺川便在西边,经年通商,怎会不往来呢?”林建锐说道。
“通商?”
“哈哈!”林建锐大笑,充满年轻朝气,“这个啊,早年是不好说的,若是被朝廷上面的人知道,轻则关押十年,重则抄家灭族。但实际上,探州一半以上的商会,包括我们军部兵营,和贺川一直都是有通商来往的。他们的货好啊!那马养的,健壮又高大,四肢矫健,荒野上跑出来的野劲,跟马场里驯的那是完全不同!”
“说起抄家灭族,我想起了定国公府,”沈冽沉声道,“当年国公府被抄后,三百余人曾被流放至贺川荒地,林将军这些年可接触过一二?”
“嘿,这个说来巧,还真有,当年他们本要从宁泗的汇水道去,遇上刘穆堂攻袭苍晋,李氏亲兵便改路来我探州了!”
戴豫忙问:“那他们现在何在?”
“这我不知,”林建锐摇头,“那时我还年幼,不过每个自永安而来的被流放者,皆徒脚行数千里,饥不得食,寒不得衣,病不得治,能活着一半都算好的了。”
“那至少还有人活着!”戴豫说道,转头朝沈冽看去,眼眸明亮期盼。
沈冽知道他想做什么,但如果那些人很好找,这几年,她应该已经找去了。
他上前抬手抚了下马脖子,拍了拍结实的背部,转头吩咐自己的手下,将龙鹰牵走。
好马皆烈,而上战场,只有在没得选择的时候才会骑一匹从未骑过的烈马。
穿肠峡在李根山东南,峡谷长八里,非常狭窄,林建锐所做安排,打算前后拦堵,来个瓮中捉鳖。
詹松此次所率兵马不足千人,赶去同詹可为的天力营主军汇合。
林建锐和副将艾山分头带兵,一东一北。
前边侦察骑兵快马奔回,称敌军已至,大概还有二里路。
林建锐以一块白色长绫绑缚在自己额头上,拔出父亲留下的佩刀,双目锐利深敛:“凭我如今实力,暂还杀不了詹可为,他让我丧父,我便让他丧子!”
他回身看向后边,大声叫道:“众将士听令!!做好作战准备!为老将军复仇!”
“是!”
“为老将军复仇!”
士兵们叫道。
“别!”他忙又举手,“莫出声,勿要将敌军吓跑!”
刚大作的士气一下子沉默。
戴豫忍笑,朝一旁的沈冽望去。
沈冽侧容清冷俊美,黑眸看着下坡的峡谷开阔口,眸中似有碎脆的银光。
“少爷。”戴豫低声叫道。
沈冽看了他一眼,转向林建锐。
“林将军,今得你宝马相赠,我便将詹松活捉而来,当还一礼,”说着,沈冽双手抱拳,“沈某请愿先行一战!”
林建锐一愣:“沈郎君的意思是?”
“容我先行。”沈冽说道。
林建锐看着他,目光变亮,一点头:“好!”
正午的阳光灼热炽烈,直射在沉重沉闷的盔甲上,盔甲下面的身子便像是被投入铁铸的熔炉。
峡谷中的青葱草木,烈日下仿若有烟气曲折,峡谷大路的尽头,渐渐出现了先行的步兵。
步兵们的眼中,前方也出现了一人一马。
年轻男子单人单枪,坐于马背上,日头照得他盔甲耀目,一张俊美无俦的面容光洁似玉。
步兵们渐渐停下脚步。
“詹松出列!”男子声音清越,“可敢与我一战?”
步兵们你看我,我看你,有人发出笑声,有人莫名觉得不安,笑不出来。
军前叫阵,乃兵家传统,古时点名将帅,将帅若敢不应,丢得便不止一人之脸。
但自章朝始,便已可应可不应,为了脸面白白送死,才是真的丢脸。
詹松踢马上前数步,冷目看着远处男子:“你是何人?”
沈冽目光一敛,忽地策马冲去。
马蹄敲打地面,转瞬奔至跟前。
步兵们忙往前冲来,摆阵欲拦,顷刻被骏马强劲无情的前蹄冲破阵型。
狭长的峡谷太影响布阵和后续部队支援,长队兵力再众,却尾大不掉,先头部队根本拦不住这单人单马,任由其势如猛虎,长驱直入。
詹松手中长刀忙砍杀过去,沈冽挡开数支长枪,“啪”一声横扫,重重地拍打在詹松后背。
一口浓血登时自詹松口中喷出。
近卫队长奋力赶来相拦,被轻而易举击杀。
沈冽长枪挑起詹松坐骑的缰绳,将他连人带马扯来,旋即截断另一处,以断裂的缰绳迅速缠住詹松的右臂,转而离去。
“将军!”
士兵们拍马直追。
林建锐看傻了眼,举起手中大刀:“将士们!都给我冲!冲!!”
队列随着他冲击而下,扬起的大刀和长枪在日头下发出刺目的光。
詹松又吐了数口鲜血,即便后背有盔甲相护,一路被拖行过来,也被生生磨掉半条命。
几个士兵将他从地上抓起,押到林建锐跟前。
看见林建锐,詹松想要挺起自己的后背,被几个士兵踹跪在地。
林建锐狂喜,怒声叫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你先去泉下向我父请罪,我很快便将你的狗爹也送下来!”
“我呸!”詹松吐了口血沫。
林建锐扬刀斩下,詹松的头颅在地上滚了数圈。
“捡起来!”詹松看向近卫,“派人送去阳公谷,送给詹可为那个老匹夫!”
“是!”
林建锐转而看向沈冽,高兴地叫道:“沈郎君,莫怪我叔父和王先生一定要将你请来,得沈郎君,犹如得千军万马!”
沈冽没有说话,深黑的眸子不见半分起伏的情绪,本就略显薄情的俊美面容因此越发淡漠疏离。
他看向地上的血,士兵们正在收拾身首异处的尸体,那洒出来的血还滚烫,在日头下似乎更加灼热。




娇华 756 爱看美人(一更)
李根山西南山脚有一座规模不小的县城,林建锐将庆功宴安排在了这里。
秋月当头,空中飘满野花郁香,士兵们卸甲喂马,山湖南畔,一群光着膀子的士兵在比赛谁敢下水,谁游得远,或者谁潜得更深,起哄叫嚷的欢笑声不绝。
沈冽仍一身戎装,戴豫翟金生等人也都未脱盔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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