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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赊刀人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困的睡不着
王惊蛰忽然看的有些呆了,茅小草顺着他的视线落在了河水里那两条白嫩的小腿上,抿着嘴唇问道:“腿好看么?”
“好看啊,呃,不是·····”王惊蛰的反应还是很快的,连忙刹住了车。
茅小草咬了咬牙,指着裙子说道:“我也有!”
王惊蛰低头看了眼,映入眼帘的就是一条长裙而已,没有白花花的大腿,他下意识的就说道:“人家那是美腿,你这顶多算是交通工具”
话说完,王惊蛰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旁边一股杀气悄然升起,他连忙来了个弯道超车,快速改口道:“我这人不善言辞,我喜欢眼见为实,你知道的我不会什么花言巧语,我又没看过你的腿”
茅小草幽幽的叹了口气,说实话,对于王惊蛰的没心没肺她基本已经不抱有什么希望了,此人经常会犯嘴贱的毛病,对他只能是习惯就好了。
诡异的寂静。
王惊蛰和茅小草身后,一个男子推着个轮椅,轮椅上坐着个歪着身子的女人,只是令人有点诧异的是,这女人浑身上下都包裹的非常严实,头上戴着顶长檐的帽子,脸上围着纱巾,完全看不清一点容貌,七月份的天气已经三十五六度了,她的身上还穿着长袖长裤的衣服,脚下是一双旅游鞋,这个装扮看着都让人感觉汗流浃背了。
“亲爱的,今天天气不错,之前一连下了几天的小雨,昨个总算是停了,你在家憋闷了这么多天才出来,没生气吧?”男人推着轮椅,弯下腰轻声冲着女子的耳边,指着良水河说道:“河水很清呀,过两天我带你去划划船,你以前最喜欢游泳了,可惜现在的身体不行了”
男子一直轻声的在对方耳边说着话,轮椅上的女人却始终都没有任何回音,歪着身子靠着椅背,仿佛全身上下都瘫痪了一样。
“我陪你在河边走一走,下午回去了,我还得要去市场买菜做晚饭,今天晚上我给你做红烧鱼和清炒白菜?都是你爱吃的·······”
男人推着轮椅从王惊蛰和茅小草身边经过的时候,两人都停了下来,侧下身子让对方过去。
“唰”茅小草看见两人,忽然皱起了眉头,片刻后她歪着脑袋小声问道:“怎么总感觉,哪里有点不太对劲呢?”
王惊蛰眯着眼睛,视线在那男人身上停留了片刻之后,就落在了女子的身上,淡淡的说道:“那女的·······是个死人”





天命赊刀人 第103章生死虐恋?
“那女人,是个死人······”
茅小草“哦”了一声,刚才对方从她身边经过的时候,她就感觉到了一股阴寒的气息还伴随着淡淡的尸臭味,只是没想到那男人会对着一个死人自言自语,那种爱慕的语调之前听着感觉还有点小温馨,此时回想起来却有些毛骨悚然了。
这男人对着一个死人,居然说的跟真事似的。
“走吧,我们回去?”
“你不好奇么?”茅小草看着前方的两人小声问道。
“这个世界上,除了人以外,还有很多魑魅魍魉,孤魂野鬼,妖魔鬼怪,它们和我们一样也生存在世上,只是不常见罢了,谈不上有什么好奇的,我自己的一对烂事还操心不过来呢,哪有心思好奇它们啊?”王惊蛰有些苦涩的摇了摇头。
“好吧,算我没问,晚上我也买一条鱼来做?”茅小草问道。
王惊蛰顿时反胃了:“今个吃素吧!”
两人在河边散步了一会后,就开始往回走,没想到在回家的半路上,又再次碰见了那个推着轮椅的男子,对方似乎走的非常匆忙,神色有些焦急,轮椅下面的轮子都发出了“嘎吱,嘎吱”的动静。
“不好意思,借过一下”经过两人身边的时候,男人礼貌的和他们打了个招呼,推着轮椅就从他俩身边穿了过去,茅小草嗅了嗅鼻子,发觉那股尸臭的味道更重了。
“天气太热,那女人的尸体有点撑不住了,在外面再多呆一会搞不好就得烂掉了”茅小草诧异的问道:“不过奇怪了,这女人死了多久,他难道就这么一直藏着么?图什么啊?”
“一种病态心理吧,可能是恋尸,也可能是······”王惊蛰话说了一半就没有再往下说了。
茅小草问道:“还可能什么?”
“还有可能是,这男人可能一直都不认为,那个女人已经死了”
前方男人推着轮椅,拐进了老城区,没想到对方住的地方离他们很近,就隔了几栋房子,王惊蛰和茅小草从他们家中经过的时候发现,院门紧闭,两边是围栏,透过围栏就看见对方家里窗户上挡着厚厚的窗帘,一点都不透风。
推着轮椅的男子回到家中后,匆忙的关上门窗然后拉上窗帘,又小心翼翼的将轮椅上的女子抱起放到床上。
“不好意思老婆,我今天不该带你出去逛那么久的,天气太热了,你是不是很难受啊?对不起,对不起······”男子一脸焦急,眼圈都有些红了,他将女子的尸体放到床上后,就摘掉了对方的帽子和纱巾,露出了一张年轻秀气的脸蛋,随后他又将尸体上的衣服全都扒了下去,屋子中顿时弥漫出一股尸臭的味道。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的话,任谁都不会看出这是一具不知道已经死了多久的尸体,只当是一个寻常的女子在熟睡着。
尸体的保存非常完好,脸上甚至还画着淡妆,长长的睫毛耷拉在眼皮下,皮肤松弛有度,头发依旧乌黑亮泽,手和脚上还长着指甲盖,身上只有几处地方出现了淡淡的尸斑。
男子伸手轻轻的抚摸着尸体的脸蛋,柔声说道:“今天晚上,我再为你做一次按摩,你就能又好起来了,不要着急哦老婆”
“你要是等不急了,我就唱首歌给你听吧,是你最喜欢听的那一首”
“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天上的星星流泪”
“冷风吹,冷风吹······只要有你陪,虫儿飞,花儿睡”
一个男人脸上泛着浓浓的爱意,对着床上的一具尸体,唱着一首虫儿飞,歌声凄凉,神情哀伤。
一晃几个小时过去,到了深夜。
老城区一户人家院中,突然蹿出一道身影,这人从老城区出来后,沿着街道走出城外,一直来到了良水河对岸的山中,然后轻车熟路的顺着一条山道上了山坡。
山坡的那头有片坟,附近村民家中有人逝世了没有选择火葬的就会把尸体葬在这里,都是少数民族居多,官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懒得去管了。
“噗通”推着轮椅的男子,从身上摘下个袋子扔在地上,从中拿出铁锹之后来到一处新坟旁,这是他之前就曾经堪舆好的,这新坟刚刚下葬没有几天。
“哗啦,哗啦”男子拿着铁锹快速的挖着新坟,半个多小时后坟头就被挖开了露出一口棺材,这男子拿起一根撬棍跳进了坟坑里,将撬棍的一头插进棺材缝隙中“嘎吱,嘎吱”的撬了起来,几下之后棺材板被他“咣当”一声给掀开了,里面露出一具已经有些腐烂,还爬着蛆虫的尸体,一股刺鼻的恶臭随即冒了出来,尸体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身上还套着寿衣,嘴中咬着一枚铜钱。
呲开的嘴里,一条白色的蛆虫正蠕动着爬了出来,扭动着臃肿的身子。
这男子连忙从旁边拿出一条裹尸袋,将尸体塞了进去然后扎进口袋,他又迅速将棺材重新盖上钉好,从坟坑里出来后把土填上,没过多久坟头又立了起来。
这男子抬头看了下天色,轻声说道:“明后天又是一场大雨······”
一场大雨过后,这被动过的新坟就会被雨水冲刷的恢复如初了,只要明天没有人过来,就绝对不会有人发现坟中的尸体被人给挖走了。
午夜过后,良水老城区,那男子背着裹尸袋回到了家中,推开门后先是来到了床边看着床上的尸体,低头在额头上轻吻了一口,笑道:“老婆我回来了,过会我等我准备好了,我就来给你按摩,你不要着急,等等我就好了”
男子跟床上的尸体交代了几句之后,他拿着裹尸袋推开了一间储物室的房门,然后弯腰撬开地砖,下面是个地下室的房门。
“咣当”男子掀开地下室的门,跳进去后反手就把盖子又盖上封好了。
地下室里杂乱无章,弥漫着一股股能把人熏晕过去的焚烧的味道,墙面到处都是焦黑的痕迹,异常干燥。
地下室的中间是个长长的炉子,下面放着一个铜盆,盆上边缘全都沾染着油渍。
那男子打开裹尸袋,从里面把尸体搬了出来,然后打开炉子放了进去。
“轰”男子点燃了炉子,那具老人的尸体顿时剧烈的燃烧起来,没过多久,炉子里就传来了“滋啦滋啦”的尸体被焚烧的动静。
“滴答,滴答······”炉子下面的一根铁管上,尸油流淌下来,滴落在了铜盆中。




天命赊刀人 第104章败露
男子蹲在地上看着盆中的尸油,眼中充满了渴望和憧憬。
相隔几栋房子外,熟睡中的茅小草瞬间被惊醒,穿着睡衣就从卧室里走了出来,正看见王惊蛰也推开了房门,他俩来到院子里,望着之前经过的那户人家。
“这么重的尸油味,是他?”茅小草皱着鼻子说道。
王惊蛰点头说道:“应该是了的”
“据说以前古老的巫族为了保存巫师的尸体,会将人火化之后流出来的尸油涂抹在尸体上,可以达到防腐的效果,不但皮肤能够保持原样就连内脏都不会腐烂,看着就跟活人一样,但是需要每隔几个月就要涂抹一次,不过这种方式早几百年就没人用了,没人会愿意将自己或者家人的尸体这么糟蹋,久而久之尸油就不够用了,自然也就没办法维持了”
王惊蛰说道:“还有这种事?”
“我们梵净山的典籍上有过记载,我也是偶然之间读到过的,不过看的不是详细大概扫了几眼就过去了,我也不会想到现在还会有人用这种方式来保存尸体,这个年代你上哪找那么多的尸体去?”茅小草叹了口气,忧桑的说道:“造孽哦”
“造吧,回去睡觉了”王惊蛰打了个哈欠,转身就走了。
茅小草眨着好奇的眼睛,问道:“咦,你不打算看看,管管?”
“哥,毕竟不是名门正派里那些除魔卫道捍卫正义的君子,我只需要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行了”王惊蛰摆了摆手,说道:“睡觉,睡觉,爱咋咋地!”
茅小草顿时无语:“其实我也没有那么八卦的······”
尸油这种东西在常人眼里来看,历来都是非常恐怖和惊悚的,据说早期波斯人甚至还有食用尸油的习惯,用尸油做出来的食物非常鲜美。
有一件更恐怖的事可能一般人都没有想到过,就是植物油还没有广泛应用的时候,我们以前做菜放的猪油在北方也叫荤油,其实就是尸油,是猪尸熬出来的。
你现在想想,有恶心的感觉么?
在泰国,尸油更是广泛应用于养小鬼,古曼童和占卜上,很多寺庙甚至也都在堂而皇之的使用着。
前面院子里,炉子中的尸体被焚烧完之后,下面的铜盆里接了差不多一盆的尸油,男子把炉中的尸体残渣挖出来扔进了袋子里,清理干净之后将盆中尸油灌到了一个瓶子里然后出了地下室。
床上静静的躺着那个女子的尸体,此时身上的尸斑也逐渐的多了起来,屋中尸气的味道也更重了。
男子搬过一把椅子坐在床边,手指摩挲着床上的尸体,很有节奏感,他拿起瓶子将里面的尸油慢慢的滴在了尸体上,左手随即轻轻的擦拭着,将尸油均匀的涂抹在了尸体的皮肤上,他擦的非常细致,用心,缓慢,就好像手下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一样,没有丁点的瑕疵。
他的手法,可能比任何一个按摩推拿大师做的都要细腻得多。
整整两个小时,一瓶尸油全都被男子均匀的涂抹在了尸体上,每一寸的肌肤都没有遗漏,哪怕是手指或者脚趾的缝隙中都没有漏掉。
当尸油涂抹完之后,男子擦了下额头的汗珠,看着床上的尸体欣赏着出自手中的艺术品,此时尸体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淡淡的光泽,仿佛重新焕发了新生一样,尸斑和尸气也渐渐的淡去了。
“你等一会老婆,我为你再重新化个妆······”这男子轻声的抚摸着尸体的脸颊,起身从桌子上拿起几瓶化妆品,甚至还有一瓶指甲油,然后抓起女子的手为她涂上了鲜红的指甲。
此时,天色渐渐发亮,一整夜的时间都要过去了。
男子放下手中的东西,脱掉衣服,然后上了床,挨着尸体闭上了眼睛,没过多久就睡了过去。
隔天,上午。
良水河畔,对面的山上,一队附近的村民带着祭品和纸钱上了山坡,朝着一处坟地走去。
几天前,一户人家的老人去世被葬在了这座山上,今日正好是老人烧七的日子,家人清晨就赶了过来。
上了山坡,朝着坟地走去的时候,离着挺远就有人忽然发现不太对劲了,远处的坟头上明显覆着一层新土,周边还有被挖掘过的痕迹,一看就是被人给动过了。
新土和旧土一看就能分辨出来,再明显不过了,只隔了不到一个夜晚,所有的痕迹都还没有消除掉,如果要是到了明天的话,可能一场大雨过后,痕迹就会彻底消失了。
只是可惜了,今天正好赶上了给死者上坟的日子!
死者的家人顿时脸色大变,连忙跑到坟头前,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哆嗦着嘴唇说道:“坟被动了?有,有人挖过坟?”
“是偷尸的?没道理啊,我二叔都这么大年纪了,谁偷他的尸体干嘛,又配不了阴魂·····”
“我听说,有人会偷死人的器官拿去卖······”
中年从坟头上爬了起来,回头吼道:“回村里去叫人,带着工具过来,把坟打开看看!”
一个多小时后,坟被挖开了,露出了坟坑里的棺材,随即棺材板被掀开之后,里面陪葬的东西还在,但尸体没了。
村民和家人全都懵了。
几十年前,或者再早点也有偷尸的,不过丢的都是年轻男女的尸体,用来配阴婚用,上了年纪病死或者老死的尸体就不会有人偷了,因为偷走了也没有可用的地方。
半个小时后,良水城派出所的民警就来了,打听了一下前因后果,警察也有点傻眼了,一个六十多岁老人的尸体被偷走了,这事怎么看都有点邪乎。
“这样吧,我们先立案,然后寻找目击证人,勘察现场,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
村民和家人都义愤填膺,偷尸这种事几乎等同于杀父之仇和夺妻之恨了,但警察对破案其实也不抱什么希望,这荒山野岭的连个摄像头都没有,上哪找线索去啊。




天命赊刀人 第105章朝歌的王村
偷盗尸体这种事吧,其实报警的用处也不大,因为活人的事警察还管不过来呢,他们哪有心思操心死人被谁偷了啊,只不过话不能这么说,该立案得立案,至于拿出什么力度去办,那就真不好说了。
良水河后山坟地棺材被挖的消息很快就传开了,城里都知晓了,这小城本来就不大,人口不过三四十万而已,有什么事用不上几天就都人尽皆知了。
茅小草出去买菜的时候,就听到街边巷尾有人谈论这事,不过她也没太在意,就像王惊蛰自己说的那样,我身上还一堆烂事呢,谁有空操心这种闲事啊。
但是,女人都是好奇性生物,八卦之火一点就着,茅小草虽然不太在意可对那个男子却产生了一点兴趣。
对方年龄不算太大,大概二十左右长的还算一表人才,而且从面相上还能看出此人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再看他对那具女尸的态度,虽然有一些病态心理,但很明显是到了痴恋的程度了,抛开变态这一点不谈,这人对感情来讲可真够忠贞不渝的了。
茅小草在市场买完菜之后,哼着小调往老城区走,走到路口这的时候,旁边有一家小店,老板娘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妈,刚搬来的时候她经常来小店买油盐酱醋什么的就和对方相熟了。
“大娘,给我来一条玉溪·····”茅小草掏出钱放在柜台上。
老板娘拿出烟递给她,笑道:“又给你男人买烟抽了?”
“嗯呢,他最近脾气不太好,烟抽得有点多,索性我就给他买一条好了,省的麻烦”
“你这姑娘真难得,太能惯着你男人了,我跟你说,男人不能太宠他们了,容易蹬鼻子上脸,不知好歹,对付他们啊要一顿棍棒之后再给一颗甜枣,千万不要一直对他们太好了”大妈都是过来人,明显在驾驭男人这方面很有心得。
茅小草笑眯眯的点着头嗯了嗯:“我还真得和您学学,我和他刚好上不久,很多东西都不太懂呢,有空我来和您取取经哈”
“要的,要的·····”
茅小草和老板娘聊了几句之后就要从小店里出来,刚走了两步似乎忽然想起什么事,就顿住脚扭头问道:“唉,大娘,我们有个邻居,您认识吧?就是那个经常推着轮椅带着老婆出来晒太阳的那个”
“他啊?”大娘寻思了下,说道:“也不算多熟了,这人搬到老城这边有两年多的时间了,也是租的房子,平时很少出门的”
“哦,不是本地的?”
“不是,两年前搬过来的”
茅小草回过身,一只胳膊拄着柜台,好像闲聊一样的问道:“那您还知道什么呢?我看那人挺怪的,就挺好奇的”
“怪是很怪的,他从来不和任何人交往,就自己和他的老婆生活,偶尔来我这里买买东西,但也不会多说什么,他都来这两年多了我见过他的次数都不超过十次,除了知道他好像,好像叫什么······”老板娘想了半天才想起来,点头说道:“对了,他名字怪的很,叫陈三岁,有一次他刚好不在家然后来了个快递放在我这里代收的”
“这个名,可能是假名字,正常人谁叫这名啊”茅小草诧异的说道。
“他本来也不正常啊”老板娘理所当然的说道。
“那倒也是······”小草姑娘豁然通透的点头说道。
茅小草拎着东西回到家里,跟躺在床上的王惊蛰努了努嘴说道:“那个家伙叫陈三岁”
王惊蛰啊了一声,说道:“就出去买个菜,连人家叫什么都打听到了?”
“喏,给你的”茅小草将玉溪扔了过去,说道:“我就是好奇呀”
王惊蛰翻着白眼说道:“以后,你要是有什么想知道的,或者不懂的,你尽管吻我”
茅小草磨了磨牙。
王惊蛰连忙流着冷汗说道:“不是,问我,是问我,我会算的”
“看你那小胆吧,真吻了你敢接着么”茅小草鄙夷的说道。
王惊蛰想了想,老实的说道:“闭上眼睛,应该还是可以的·····”
和良水城隔了几千公里的朝歌,这个声名不显的古城远比长安,金陵,奉天这些多少朝的古都名气要差了十万八千里去,但正经的讲朝歌得算是华夏差不多第一座古都了,商朝的都城。
因为有很多历史学家认为大夏朝只是传说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而商朝却历经多次迁都最后名正言顺的定都在了朝歌,所以这座小城别看名声不显,但可是正儿八经的有着三千多年历史的古老都城。
朝歌城南,云梦山下有一小村,村名很简单就叫汪家村,村中人家也不是很多,只有寥寥几十户,多以王姓为主,在王村靠近村尾那里有个独栋的小院落。
院子前面停着一台车,车里坐着两个人,这车来到王村已经有三四天的时间了,来了之后打听着那户人家有叫王惊蛰的人,就找到了这来。
一等就是四天,但因为这户人家一直没有人,但这两人上面的老板却吩咐他们,什么时候回来人了什么时候算,没人会来就一直等着。
这天下午,车里的两个人正躺着打盹的时候,忽然有人敲了敲车窗,车里的人醒了后放下车窗就看见外面站着个女子。
“王惊蛰让你们来的?”王冬至问道。
车里的人连忙点头,说道:“我们老板叫冯天良,他吩咐说一切听王惊蛰王先生的指示,我们已经等了好几天了”
“听我指示就行了,我是他姐姐”王冬至干脆利索的说道:“用你们最快的速度准备一支施工的队伍,人数大概百人左右,施工车辆,工具也要全部准备妥善了,两天之后你们再来这里找我”
“王小姐,您刚才要求的这些,我们老板之前就交代过了,我们不知道您家里什么时候来人,就把施工的队伍和车辆暂时留在了城里待命,您什么时候吩咐我们什么时候就能到位了”
“那也是两天,两天后带人过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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