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奸臣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乃去
最让唐宁惊喜的是后院里面除了假山外竟然还有一个荷花池子,翠绿翠绿的一片甚是惹人欢喜。只不过还没到盛夏,不然荷花绽放时的样子定是非常美丽的。
荷花池子里的水还是活水,拨开荷叶,还能看到几尾傻乎乎的鱼正在游来游去的。
王志瞅着唐宁欢喜的模样,十分得意的说道:“怎么样,要价两千贯,你不亏吧?就这个莲花池子,也够值当了吧?”
唐宁乐了,他拉着王志走出了宅子,然后指了指这间宅子一旁的另一间大宅,问道:“这怎么回事,凭什么他家比我家大?”
眼前这间大宅子说是宅子都有说小了,在唐宁看来,这简直就是一
个大园子!
这也不知道是润州哪一边的城外,园子依着一座小山丘建立,门口再走几步,就是刚刚王志提到的小溪。
总而言之,那间园子,要比这间宅子好太多了。
两家的大门不过十几步,距离不算太远。唐宁便问道:“这家人的园子卖么?”
王志神秘兮兮的说道:“我要是你,就离的他们家远远的!”
说到这个唐宁就生气了,抬脚就踢在王志的小腿上叫道:“知道你还挑了这么个地方的宅子给我!好歹我也是救了你一命的,你就这么对我?
庭院里面种树,这在风水上叫‘困局’,我不信这个,也就算了。隔壁是什么人啊?这间宅子的邻居是什么人啊?
你看清楚那三个大字,梦溪园!
住在里面的是沈括沈梦溪!这家伙鼓捣出了一个乌台诗案弄的天下士人对他翻白眼,永乐城兵败更是遭贬,这就是一丧门星,你让我跟他做邻居,还管我要两千贯!
这两千贯应该是你贴给我才对!”
唐宁气急败坏的把这番话说了一遍,就紧紧盯着王志看。
王志的脸色时青时白,最后还是叹了口气道:“一千七百贯,不能再少了,这已经是成本价了……”
“一千五百贯。”
“一千七百贯!”
“一千四百贯。”
“你好不讲理……”
“一千三百贯。”
“不行不行,这不可能……”
“一千二百贯,不卖你就去找别人吧。”
“好了好了我真是怕了你了,两箱子金沙在手也不说让哥哥赚点钱!”
王志非常不满的说道。
唐宁翻了个白眼道:“你这么坑我,那五百贯就当是对我的补偿了有何不妥?枉我当初还从皇城公事手底下把你的命救回来了,没想到救命之恩连五百贯都不值,我好伤心呀!”
“话不能这么说嘛……”王志搓着手嘿嘿直笑,正欲开口,此时就听见梦溪园里面传来一阵妇人歇斯底里的叫嚷声。
“给我滚!没出息的东西!滚出去!”
然后就看见一个宽衣大袖的男子被推搡着从园子里面走了出来,下台阶的时候还没站稳,摔了一个大屁墩。
唐宁和王志一起倒抽了一口凉气。
然后那个宽衣大袖的男子就一骨碌爬起来,返回去一边敲门一边弱弱的哀求道:“夫人,夫人,你快开门啊。夫人,我还要写书呢……”
(本章完)
大宋奸臣 第二卷 傍花随柳,云淡风轻! 第二章 写书死路一条!!!
“早听闻沈梦溪之妻张氏骄蛮凶悍,今日得偿一见,真是三生有幸。”王志不知道从哪儿掏出了一把蜜饯,一边和唐宁分享,一边非常感慨的说道。
唐宁大为惊喜,抓过来一粒放入嘴中,结果甜的牙都要掉了。一连呸了好几口,就和王志一起幸灾乐祸的瞅着被一个翠衣妇人抓着领子一顿乱打的沈括。
沈括这个人,不仅是在中国历史,他在整个世界的历史上,都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梦溪笔谈》是世界科学史上的一部煌煌巨著,全书共六百零九条,内容涉及天文、历法、气象、地质、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农业、水利、建筑、医药、历史、文学、艺术、人事、军事、法律等诸多领域。
在这些条目中,属于人文科学例如人类学、考古学、语言学、音乐等方面的,约占全部条目的18%。
属于自然科学方面的,约占总数的36%,其余的则为人事资料、军事、法律及杂闻轶事等约占全书的46%。
可以说,沈括将华夏大地上的所有他能找到的发明,能记录下来的东西,全部写进了这本《梦溪笔谈》之中。
沈括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是闪耀在历史长河中的科学巨星,然而他却是一个卑鄙无耻的小人……
治世之能吏,谗佞之小人,用这句话来概述沈括的性格与本领,再恰当不过。
巴结王安石以求上位,用虚假的恭维之词,蒙蔽主持变法的王安石双眼,这件事还远不及乌台诗案来的影响大。
熙宁六年(1073年),沈括受命巡察两浙农田水利,时苏轼任杭州通判。沈括到了杭州,与苏轼谈论旧情,把其新作抄录了一份。回到京师后,沈括就用附笺的方式,把认为是诽谤的诗句详细的“注释”,交给了皇帝,揭发苏轼在诗文中“愚弄朝廷”、“无君臣之义”。
元丰二年(1079年),御史何正臣、李定上表弹劾苏轼,乌台诗案爆发。次年,苏轼被贬黄州,牵连亲友三十多名,涉及诗词一百多首。
就这么一个人,很难对他生出什么敬意。即便他在唐宁心中的地位很高,但真正见到他的时候,把乌台诗案和《梦溪笔谈》放在一起,唐宁懊恼的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像粉丝见到明星时那种激动的感觉。
“写书!写书!就知道写书!写书能赚钱吗?写书能养家吗?你真是一个窝囊废,官当不好,就连家也管不好,我呸!老娘当初真是瞎了眼嫁给了你!
写书!写你个大头鬼!写书死路一条,你去死吧!”
张氏丢出来的一沓纸在空中漫天飞舞,又丢出来一方砚台砸在了沈括的肚子上。紧接着从天上掉下来的毛笔,也
在沈括的脸上留下了属于它的印记。
王志和唐宁看的呲牙咧嘴的,最后还是唐宁有些过意不去,不忍看见沈括就这么悲凉无比的躺在地上,小声对王志说道:“我们要不要过去帮帮忙啊,他这也太可怜了。”
王志冷笑一声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当年自称与苏龙图乃是至交好友,结果苏龙图刚送了他一首诗,他转手就将这首诗当做登天的梯子送了上去。
这样的人不值得可怜,你越是可怜他,他在你背后掏刀子的时候就越不会犹豫。我王志虽然只是一名小小的副将,但正因我是一名小小的副将,所以才能看的如此清楚。
你若是想不遭人白眼,最好就不要跟他扯上关系。这家伙现在就是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你跟他沾染上,一时半会儿的可不好脱身啊。”
听王志这么编排沈括,唐宁心中大为不爽。虽然人家说的没错,但唐宁还是冷笑道:“你一个小小的副将,看的这么清楚,为什么还要在这里修这么个宅子?”
“这里风清水秀,我修个宅子怎么了?害到谁了?”王志梗着脖子说的理直气壮。
懒得揭穿这个家伙想要攀附权贵的丑恶嘴脸,唐宁不管王志在身后的大嚷大叫,一路小跑就到了沈括的身边。
离得近了,才看清楚这个将会在地球上闪耀一千年的巨星面容。
他的颧骨有些突出,眼睛也有些小,上唇留着圆梳子一样的胡子,下颚也留着一指半长的山羊胡。微胖的脸颊,不算粗,却很浓的眉毛,怎么看怎么像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头儿。
是的,他的须发半白半黑,脸上也有很多的皱纹,看上去很老了。
虽然唐宁知道,这一年的沈括,才五十九岁,在后世,还是能去跳广场舞,能和其他的大妈们眉目传情的糟老头,而且,应该还没到退休的年纪……
“多谢这位小友……”沈括对于搀扶他起来的唐宁非常感激。
然后就蹲下身子,默默的捡拾散落在地面上的纸张。
王志瞅着和沈括一起捡纸的唐宁,叹了口气,一跺脚就走了。
又一个本该有着大好前程的小家伙,就这么毁了。
“你不该帮老夫的。”沈括突然对唐宁说道:“你一开始和王副将站在后面袖手旁观,才是最好的选择。”
唐宁咧着嘴,露出满口的小白牙笑道:“反正我又不准备当官,有什么所谓呢?而且,我对梦溪先生您是敬仰已久了。”
沈括见了鬼似的看着唐宁道:“天下人唯恐避老夫之不及,你这后生好生奇怪。”
“不奇怪,不奇怪
。天下人的目光短浅,往往只能看到身边发生的事情。就算是长远一些,也只能看到身后一百年。
我就不一样了,我看事情喜欢看这件事在一千年之后的影响。”
唐宁说完就闭上了嘴巴,他觉得自己已经有些语无伦次了。
沈括呵呵的笑道:“看来你就是皇城公事口中的那个少年英雄了,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只是可惜了皇城公事的一片好心啊……”
唐宁现在是无比的讨厌刘令,这个家伙就算不出现在自己面前,他的影响也会像一张蛛网一样蔓延到天涯海角去。
而这种感觉就好像他是自己的保姆,自己是个一定要在他的呵护和怀抱里才能茁壮成长的婴儿。
“他跟你说什么了?”唐宁咬牙切齿的发问。
“他说要老夫离你远一点,不要因为老夫,影响了你将来的仕途。但现在看来也没办法了,自我去年举家迁来这里后,本应住在这座宅子中的王副将带到这里看房的人不知凡几,你是第一个看到梦溪园三个字之后没有转头就跑的……”
“我根本就不准备当官!”
“你年纪还小,不要说这种话。以后的日子长着呐,很多事情都会发生,即便那不是你的本意。”沈括非常伤感的说完了这句话之后,就把唐宁手里的纸张拿过来,又从地上捡起砚台,拾起毛笔之后往家门的方向走。
沈括这一番话听的甚是刺耳,唐宁就死死的盯着可怜兮兮敲门的沈括。他准备等一会儿门开了,张氏那充满爱意的一拳打在沈括眼眶上的时候,他就捧腹大笑。
门开了,唐宁的心情莫名激动。
然后他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泪流满面的张氏打开门之后,一把就将沈括抱住,然后不断的抽泣道:“夫君……对不起……夫君……”
沈括轻轻拍着张氏的后背笑着安慰道:“没事了,没事了,夫君没事,你看夫君我现在不是好好的么?”
这是怎么回事?唐宁托着自己的下巴让它回归原位,满脸都是不可思议。
这算什么事啊?说好的家庭暴力呢?张氏不是个抖s么?
这和自己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啊!
回头一看,王志没了,那个车夫靠在车厢上睡着了。
唐宁眨了眨眼睛,他好像想起来一件有关沈括的事情……
‘张氏暴病而亡,友人都向沈括道贺,恭喜他从此摆脱了张氏的折磨。而此时的沈括却终日恍惚,精神已频临崩溃,一次乘船过扬子江,竟欲投水,幸好被旁人阻拦。不久,沈括也因病离开人世……’
(本章完)
大宋奸臣 第二卷 傍花随柳,云淡风轻! 第三章 王志的身份
张贺听说唐宁要去跟沈括当邻居的时候,脸色变了数变,最后才犹疑不定的问道:“你确定?”
唐宁的行李不多,一共就两件衣服两口箱子而已。王志派来帮助唐宁搬家的人已经将箱子搬到了马车上,其中一口是要给王志送过去的。
那间宅子里面连家具都没多少,清扫到能够住人,也需要请一些人来帮忙。
唐宁现在孤身一人,认识的又都是王仲显、张贺、王志这种人,总不能叫这三位来帮忙给家里清扫的干干净净吧?赵煦都不敢这么做啊。
所以那一箱子金沙,多出来的钱就让王志帮忙找一些仆妇来打扫家中的卫生,购置一些家具。
刚刚坑完唐宁的王志心存愧疚,突然收到了一箱子金沙,想必他一定会出十二分力气帮唐宁安排好一切的。
唐宁听到张贺问话,就笑道:“梦溪先生虽然品行为人所不齿,但他的学问却是实实在在的东西。小侄本就没有入仕的打算,生平最大的愿望就是窝在家中做学问,做买卖,做一个有学问的富家翁,娶个老婆,生儿育女,一家人平平安安的过完这一生。”
张贺瞅着唐宁,半天说不出话。只不过他的肩膀在抖,看得出来他被气的不轻。
想想也是,自己这个隐士调教出来的弟子若是就这么不思进取,想必是个人就会感到惋惜。而张贺对自己这么好,完全是一种投资。现在听说自己的投资不可能得到回报,他就有一种被人蒙骗的感觉。
当然他不会怪罪唐宁,这就是年纪小的好处。所以等唐宁走后不久,他就回到自己家中,端起唐宁一直在用的茶杯,狠狠的摔在地上,怒目圆睁,大吼道:“皇城公事刘令,本官与你势不两立!”——当然他没喊出声,他只是在心里大喊,天知道自家的仆役里有没有皇城司的人……
收了钱的王志办事效率不是一般的快,等唐宁到地方的时候,一大群仆妇和杂役已经开始风风火火的清扫起整个宅子了。
唐宁看的甚是满意,只不过他没想到王志这家伙竟然也在。
“你不上班吗?每天都这么闲。”
“哥哥我在养伤,你又不是不知道。”王志一脸得意的说道。
“我很好奇啊,像你这种人屁事不干就能当一个副将,你到底是什么背景?”
“我高祖乃是秦王王审琦!”
唐宁点了点头,那王志也算是一个世家子弟了,既然是这样,王志的种种行为就不足为奇了。
看来自己还是冤枉他了,
不是他想要攀附权贵才在这里建宅子的。那是因为他压根就不知道沈括很多年前就买了他隔壁的那块地,他一直以为那块地是某个商贾买来等升值的!
随后唐宁惊讶道:“王审琦?”
“啊呀!你这小子竟直呼我家高祖名姓,着实该打!不过看在你救了我一命的份上,此事就不再提了,以后你要注意。”王志笑嘻嘻的说道。
直到现在唐宁才开始正视王志。
王审琦,义社十兄弟之一,宋太祖的好哥们,好兄弟。后周时屡立战功,恭帝时升任殿前都虞候。“陈桥兵变”时在京城里与石守信同为为内应,这是妥妥的开国功臣。
王审琦得病的时候宋太祖亲自去看了他,死的时候又去他的宅邸痛苦哀悼他,下葬当日还停朝为他致哀。圣眷浓厚,说的就是他们家了。
追封秦王……秦、晋、齐、楚这四个最为尊贵的封号中,秦为第一啊……
或许是因为这个王审琦死后十年会被赵德芳抢走的秦王,才让王家一直延绵至北宋末年。
王志很显然就是王家这一代的子嗣,而且还是那种出身不是特别好的……否则此时他也不至于跑到润州当个厢兵的副将军,他应该当一个禁军的正将军才对。
王志的年纪不算大,撑死也就十八九岁的样子,但是他的胡子很浓,这让他看上去有了二十多岁人的样貌。至今应该是未曾娶妻,好几次他造访王志家,除了丫鬟之外就没见过女主人。
家里把他丢到润州,估计也是要他自生自灭,其余的也没怎么多想。只是没想到他前年来了润州,这才两年,就混到了军功。
剿灭南山盗的功劳,可大可小。在王家的努力下,这份功劳一定会变得很大。
等赏赐下来,这个家伙就要升官了,怎么说也是个正将军了。
“怎么样,是不是一下子就对哥哥我佩服不已,对我的敬仰……你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犹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而一发不可收拾!”
“噫!黄河泛滥这话可不能乱说,也就是哥哥我,跟被人万万不能提起。开封府可就在黄河下头呢……”
王志赶紧堵上唐宁的嘴巴,在他耳边小声说道。
唐宁眨了眨眼睛示意自己知道了,王志这才放开手,然后又拉起唐宁的手说道:“唐老弟,既然你我在这等着也是无趣,不如跟哥哥一起进城吃些酒水如何?”
唐宁也很想尝尝宋朝的美食,毕竟在后世,宋朝
的东西好吃,种类繁多是出了名的。
然而到了酒楼他就后悔了,所谓的美食不过是蒸烂的肉,不是蒸的就是烤的,甚至还有用白水煮的一大块肉。
什么肉不知道,反正不会是牛的,牛这种东西不能随意宰杀,肉牛就算了,耕牛要是死了,那是要去官府报备的。
猪肉也不太可能,苏东坡虽然用猪肉弄出了红烧肉,但此时大部分人还是觉得猪肉是贱肉,他们觉得吃这种在泥地里面打滚的生物,跟直接吃泥巴没什么区别。
瞅着那块肉唐宁就没了食欲,所以他也不会知道那究竟是什么肉。
于是他吃了一只烤鸡,整整一只。
王志瞅着唐宁笑道:“还是个挑嘴的。”说完就把那块白水煮肉给吃了下去。
唐宁叹道:“没办法啊,人活在世,也就这点盼头了。我不想当官,对酒也没什么太大的嗜好,女人多了,我还觉得是累赘,所以只能在嘴上抓挠了。”
说完唐宁就将一块鸡脖骨从嘴里吐了出来,唤过小二,弄了一盆水洗洗手,擦干净之后。就听王志非常感慨的说道:“你说这番话,一点都不像个十五岁的少年,倒向我那个走路都没气力的老爹。”
唐宁就笑:“你王家不当官的人可太少了,说着话也不觉得害臊。”
王志耸耸肩笑道:“我王家当官的人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多,否则如今朝堂之上,就是我王家的一言堂。一代只能有七人为朝官,这是规矩。
我家自我曾祖时就已经从汴梁搬走,我父亲,我祖,我高祖都没有当官,这才换来我这一个镇江军副将做。”
唐宁知道勋贵子弟想做官其实很容易,但是像王家这样的大家族就要掌握一个度。像刚刚王志说的一言堂,等不到那一天皇帝就会下令把王氏官员贬到天边去。
至于为什么不抄家,因为皇帝不杀士大夫。
酒足饭饱之后两人便决定去大街上消消食,唐宁也正好趁这个机会熟悉一下润州城,说不定这里就是以后要生活一生的地方。
梳着一个简单马尾的唐宁眉清目秀,这样的后生看上去很有灵气,于是引来了颇高的回头率。
王志岁数比唐宁高了几岁,个头却像是比他多长了十年。人高马大的跟着唐宁一走,路边便有人对他说:“你家的小娘子模样真是俊俏。”
王志憋着笑又不敢笑出来的样子非常的讨厌,唐宁很想一拳把这个满脸胡子的家伙打的躺在地上再起不能。
(本章完)
大宋奸臣 第二卷 傍花随柳,云淡风轻! 第四章 将门勋贵的路
春日里的润州城是阳光明媚的,江苏的气候就是如此。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只不过温和的春秋太短。
四季分明的坏处因为春秋太短也会体现出来,夏天分明的热,和冬天分明的冷,就是一个很好的答案。
唐宁喜欢晒太阳,这不是因为他喜欢热,而是因为他喜欢那种浑身上下暖洋洋的感觉。一个北方人,从小就在一年更比一年的寒冷中瑟瑟发抖的长大,虽然喜欢冬天大于夏天,但这并不妨碍他对太阳一如既往的喜爱。
比唐宁回头率更高的,自然就是比唐宁更加好看的后生。就算这个后生是个男子,依旧让人忍不住回头看上一眼。
迎面走来两个衣着光鲜的少年,个子比起唐宁来或许高了几分,一个面容清秀,另一个就跟个祸水似的让人挪不开眼睛。
柳叶眉丹凤眼瓜子脸……唐宁浑身都在发抖。
他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那个女人了,他为这辈子自己只能在梦中和她牵手了,没想到他是如此的幸运,竟然能遇到一个和女朋友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虽然他是个男人。
王志的目光也放在了迎面而来的这俩翩翩少年身上,只不过他觉得恶心,一个男人长成这副模样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恶心人的。
好男儿应该长成张飞那副模样,豹头环眼,胡须满脸,这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应该拥有的相貌。
正要低下头跟唐宁一起嘲讽这个阴阳人,却发现唐宁没在自己身边。
回头一看,才发现唐宁站在原地打摆子……
羊角风,这是人人都知晓,却没多少人见过的疾病。很幸运的是,王志见过,并且见过别人是怎么对待羊角风病患的。
他怪叫一声,将唐宁一下子扑倒在地。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周围的人们都吓了一跳,就连那两个翩翩少年,都一下子后撤了十几步。
“唐老弟!你要挺住!哥哥马上就把你救过来!”
唐宁挣扎的很厉害,没关系,这是羊角风病人正常的反应。王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鞋子脱掉,又将自己从不系带子的袜子一把摘下来,塞进了正欲大喊的唐宁最重。
浓郁的咸鱼味道如同醍醐灌顶一般直直冲进了唐宁的五脏六腑之内左突右转,唐宁悲愤欲死,却被王志死死的按住嘴巴,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来。
他忽然想起很久以前,自己对一个叫做齐献瑜的女人做出了同样的事情……
王志把唐宁仰面朝天的扔在地上,然后骑在唐宁的腰上,双膝按着唐宁双手把唐宁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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