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奸臣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乃去
的无力反抗,只剩下两条腿不断的踢腾,然后一声怪叫:“兄弟挺住!哥哥来救你!”
然后他双手一握,高高举起,又重重的落下……
唐宁用力拍着地面的手掌在这一瞬间紧握成拳,然后又慢慢的松开,双腿也渐渐不动了。
“可怜哟,得了羊角风的人真是可怜哟。”一个老妇人摇了摇头,叹了一声就离开了。
“若不是他的朋友及时出手相救,只怕命不久矣!”
“是啊是啊,得此一友,此生无憾啊!啊!张兄,不知我若是犯了羊角风,你会不会如此救我于水火之中?”
“啊!刘兄,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张某义不容辞!”
“好!我们这便喝酒去!张兄果真是我的好兄弟!”
围成一圈看热闹的人群终于散了,王志也背起不知是被臭晕还是被锤晕的唐宁走掉了。那两个翩翩少年郎继续往前走,一边走,那个清秀少年就说到:“女郎,那个人好可怜哦,居然得了羊角风……”
祸水少年也叹了口气道:“是啊,刚刚走过来的时候,我还特意看了他一眼,他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让我觉得很舒服……唉,好好的人,怎么说得病就得病呢……”
“女郎,奴婢忽然觉得那个人好像有点面熟哦……”
………………
“我要和你绝交!”
唐宁在王志的家中大发脾气,一把将盖在自己身上的被单抓在手里就朝王志丢了过去,随后跳起来就掐住了王志的脖子悲愤的大吼道:“我要和你绝交!你听到没有!我要和你割袍断义!”
王志吐着舌头还是挺配合唐宁的,吐了一会儿觉得唐宁发泄的差不多了,就一把将唐宁从自己的身子上扯下来,这家伙的个头要挂在自己身上才能够到自己的脖子……
他非常郁闷的说道:“你为什么要跟我绝交?明明是我救了你耶,你好不讲道理。”
“我没犯羊角风!!”唐宁咆哮着说道。
“好好好,你没有,你没有,是我犯了癔症。”王志准备顺着唐宁的话说下去,醉酒的人都说自己没醉,他能够理解。
本以为唐宁是上天的宠儿,什么好事都能赶上,没想到有一得必有一失,他居然患有羊角风。
想到这,他看着唐宁的目光就变得非常怜惜。
唐宁知道自己十张嘴都说不清楚了,只好恨恨的瞪了眼王志,大声道:“我要回家!”
“现在回家……”王志小心翼翼的
观察着唐宁的神色,为难的说道:“恐怕不太好吧?”
“不管!我要回家!”唐宁非常的恼火,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气急败坏。
其他的就算了,如果没有那个和自己女友长相一模一样的家伙在场,唐宁也就忍了。反正对自己伤害最大的,不是王志把自己当成羊角风患者,而是把那只能够让榴莲都自惭形秽的臭袜子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但是有那个家伙就不一样了,这给唐宁一种在女朋友面前丢脸的感觉。
况且那人以后见到自己,恐怕也不会对自己太过亲近。唐宁还准备和他交朋友呢——虽然是个男人,那就不能看着解解相思之苦了?
“好吧好吧,那我这便叫车夫送你回家……”
王志见劝不住唐宁,只好由着唐宁的性子来,出门叫了车夫准备,他又回头对怒气未平的唐宁说道:“只不过你家现在也就你一个人,没有仆役,也没有厨娘,做饭洗衣清扫宅子都要你一个人来,甚至半夜遭了贼,也没人能提醒你一声,这样好么?”
现在是要是王志说的话,唐宁必然会杠上一番,听王志这么说,就梗着脖子道:“你管我!小爷一个人住惯了!大不了遭了贼,小爷拼死跟他一战就是!用你管那么多!
反正好好的人被你弄的跟真得了羊角风似的,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不如死了算了!”
“可不能这么说啊!”王志赶紧上来堵住唐宁的嘴巴道:“皇城公事那么看中你,要是你因为我死了,皇城公事要杀了我的!”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唐宁再一次领会到了这个道理。
王志看上去是因为救命之恩,再加上自己托他买宅子,多余的钱都给了他,也不闻不问,才对自己这么照顾。实际上,他依旧是和张贺一样,正在做投资。
如果不是刘令当初因为唐宁险些死在那两个厢兵手里,而大发雷霆要把王志杀掉,王志是绝对不可能和自己这么亲近的。多半就是送些财物过来,用金钱来感谢自己的救命之恩。
古人都是精明的,尤其是这些王志这种将门出身的勋贵子弟,更是人精中的人精。
他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投资,就是拉拢人才。
事情你办,好处平分,只要不是太严重的黑锅,我都替你背,这就是在大宋重文抑武的情况下,将门勋贵的求生之道。
还算是蛮成功的,因为有才华的寒门弟子,往往没有出头的机会啊。
于是唐宁再看王志那双充满热情的眼睛时,就像是在看着一坨狗屎……
(本章完)
大宋奸臣 第二卷 傍花随柳,云淡风轻! 第五章 好色且贪财
刘令在唐宁于自己家中孤独的度过了一天之后来了。
为了庆祝唐宁有了自己的立足之地,张贺派人送来了一份礼物,笔墨纸砚文房四宝,虽然并不名贵,却对唐宁很有用处。
王仲显就不像张贺那么势利眼了,送来了很多的书,唐宁昨天在家呆了一天,就是一直在看书。
王志比较实在,他把唐宁剩下那一箱子金沙拉走,兑换成了金锭,银锭和铜钱,甚至还有几张交子。
唐宁不知道金沙是什么价格,他甚至对现在的物价都没什么概念,所以他就不知道王志有没有贪污自己的钱。
不过看在王志昨天忙活了一上午,指挥那些搬着家具的力工进进出出的,唐宁也就不打算跟他计较了。
沈括没有送礼过来,倒是唐宁上门拜访去了,开门的是沈括的大儿子沈博毅,警惕的盯着唐宁,这家伙满脸都是憔悴。
唐宁在没来到大宋之前,有一段时间读《梦溪笔谈》时对沈括这个人很感兴趣,因此,也对沈博毅有所了解。
这家伙不是张氏和沈括生的孩子,所以张氏对他就不怎么待见。虽是长子,可后来沈括去看在外地做官的沈博毅时,都要偷偷摸摸的。
简单的把自己这个新邻居的心意告诉沈博毅之后,顺便又送了两块金锭,在沈博毅看白痴一样的目光中,唐宁非常潇洒的离开了梦溪园,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刘令来的时候,唐宁还在看书。
“我警告过沈括不要与你来往过密,却忘了警告你!”刘令大马金刀的坐在唐宁身边冷哼一声道。
这家伙要是来了,绝对不会走大门的,唐宁已经有所预料了。
将茶壶里自己刚泡好的茶水给刘令倒了一杯之后,就笑道:“沈括是个很有才华的人,我跟他认识认识有什么不妥么?况且,我师父教给我的东西,和他钻研的东西有异曲同工之妙。”
“如何害人?”刘令今天的心情看上去很不好,一张嘴就带着一股子火药味。
唐宁耸了耸肩道:“随你怎么说,我不跟你一般见识。”
“赵仁跑了!”刘令喝了一口茶水,眼前一亮,但还是恨恨的说道。
“想到了,他要是跑不掉,就不是我认识的赵仁了。”
“这么说,你早想到他会跑?那你为何不提醒我!”
“我干嘛要提醒你啊,在南山寨上呆了一年,你还不知道谁是南山寨里面最狡猾的人么?”
刘令仔仔细细的看了一番唐宁,他是知道,但是他不敢说,说完之后这家伙说不定就会拎着茶壶往自己脑袋上抡。
“唉!也怪我,要是我当时没有着急去杀了王庆,而是追着赵仁过去就好了!”刘令长叹一声,心中非常的郁闷。
虽然事情办成了,但现在的结果对他来说就跟办砸了没什么区别。
堂堂武德司密探,执行这种任务都能让三个头目里面跑了一个,这事情是要被人指着鼻子笑话的。官家说不定,都会惩罚他。
就算官家不罚他,武德使那关他都过不去……
晃了晃脑袋,刘令觉得自己目前身在润州,还是不要想回京之后的事情了,就捧着茶杯,学着唐宁的模样一小口一小口的嘬。
宋人喝茶的方式很让唐宁所不齿,他们主要是用点茶和煎茶这两种方式来喝茶。
喝煎茶的人口味都比较重,什么葱姜蒜啊油啊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一股脑的往里丢,这是一种对自己的胃很不负责的喝法。
点茶倒是有一些意思,就是将茶饼捣碎成粉末状,然后用开水冲泡,喝法类似后世的咖啡、奶粉之类的冲泡饮品。
前两天刚在王志家里面喝了一杯,口感一言难尽。
要知道捣碎茶饼都是用人来干的,这个时代可没有机器能将茶饼彻彻底底的变成粉末。所以,颗粒状的茶叶……有些难以形容。
没办法,唐宁就自己管王志要了一兜子散茶,回家自己泡着喝,但又总觉得差了些什么。
刘令是第一次喝这种茶,这给他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一口喝下去,虽然入口时苦涩,但过一会儿,便唇齿生香,他惊讶道:“这是什么茶叶?怎么我以前从来没接触过?”
唐宁笑呵呵的看着这个土鳖道:“同样一片茶叶,不同的做法就会产生不同的味道。
这只是普通的散茶,只不过我用了跟你们不一样的泡茶方法而已。”
刘令狐疑的看了眼唐宁,揭开茶壶的盖子往里面一看,除了在壶底铺着的一层茶叶之外,其余的都是热气腾腾的微绿色茶水,这让怀疑唐宁往茶水里面加了东西的刘令非常困惑。
虽然是同是茶香,但这种茶香似乎更加悠远绵长一些。
两人坐在唐宁新家的前厅里,一个捧着一册书读的津津有味,一个捧着一杯茶喝的回味无穷。
时间就这么过去了,直到吃午饭的时候,刘令夹了一筷子令他惊喜莫名的蒜沫茄子,才终于想起来他这一次来到唐宁家的目的。
匆匆的吃过饭,将准备去洗碗的唐宁按住。在唐宁困惑的目光中,刘令极其严肃的问道:“当初你发现齐献瑜乃是处子之身,确实是用双目观察得知的?”
唐宁开始剧烈的咳嗽,刘令拍着他的后背很郑重其事的说道:“你一定要如实回答,这对你以后的路会产生影响。”
唐宁挠挠头道:“这会有什么影响?”
刘令掰着手指头道:“首先,如果你真是仅凭双目就能观察出一个女子是否为完璧之身,我就会将这件事情
写在奏折上带回汴梁呈与官家。
这样的话,在官家眼中你就会是一个嗜色如命之人。”
“这样的人很好控制吧?”唐宁突然笑着问道。
刘令斜睨着唐宁道:“这个世界上最不能重用的就是这种人,一旦出了什么事情他们就会放下昔日怀中的美人跑的比兔子都快。
因为这种人觉得天底下的美人儿多了,有命才能享受!”
“如果我说,我只是不信齐献瑜那样的女人会甘心被韩雄骑在身下,才出言诈她,你会不会信?”
刘令盯着唐宁盯了好一会儿才说道:“这就对了,以后谁问起来,你都要这么说。好色对现在的你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我说的是真的!”唐宁很气愤,他说的的确是真话。
虽说以前从网上看了不少这方面的知识,但唐宁还没那个本事真能辨认出来。齐献瑜身上那些乱七八糟的瓶瓶罐罐那么多,一看就是一个对自己保护的很好的女人。
这样的一个女人,怎么可能会让自己的身体受到玷污呢?
过于聪慧的后果是令人痛苦的,刘令拍着唐宁的肩膀咧开嘴巴大笑道:“对了,就是这种气势。以后谁要是怀疑,就把这份气势拿出来,不信的也得信了。”
“……”
“不过我有一点很好奇啊,你说你跟你师父一直居无定所四海为家,你怎么有机会体验到男女之间的事情的?更何况你年纪还这么小……”
“滚!”
………………
南山寨上有密道的事情,唐宁很早就知道了。还记得当初被韩雄当做压寨夫人的那些女子,就是商议着要从密道逃脱的。
只不过刘令在密道里面有了一些别的发现。
“好多的兵器和铠甲啊,看来韩雄确实有造反的心思。而且还有比暗室里面更多的金银珠宝藏在里面。
我本以为这十年下来,南山盗虽然抢的东西多,但花销也大,没想到他们抢的东西比我想象中的还是要多出太多了。
而且密道错综复杂,光是岔路,死路就有二十几条之多,还不知道有没有把这条地道搜刮干净,韩雄死的太早了啊。”
“有没有我的份?”
“你都拿走两箱子金沙了怎么还要啊?不够你祸祸的?”
“你也看见了,我买了个宅子,置办了一些家具,就剩下一箱子了。然后这一箱子我拿去换了些金锭银锭,铜钱和交子出来。
以后要是做点什么,我不确定够不够用啊。”
“不够也没有!想要钱,自己去挣!”
刘令说完就头也不回的走了,只剩下唐宁一个人唉声叹气。
(本章完)
大宋奸臣 第二卷 傍花随柳,云淡风轻! 第六章 奴隶
无论是什么时代,金钱这种东西就从来没变过。
很久很久以前,我们的财富并不是金钱,而是我们所拥有的东西,这就是以物换物的时代。
后来,有人发现一种贝壳非常的漂亮,坚固且便于携带,很多人都喜欢这种贝壳,于是,贝壳成为了财富的象征。
但贝壳毕竟没有那么多,于是珍珠、黄金、白银和铜,等等一系列能够成为财富象征的东西就诞生了。
唐宁瞅着地上摆的几口箱子非常的感慨,金锭不多,多的是银锭和铜钱。
光是铜钱,就占了足足的四口箱子。
北宋时期的一贯钱,照以前有很大程度的缩水。一千钱为一贯,到了宋朝,七八百钱可能就是一贯了。
虽然少了两百多钱,但是看着依旧让人头晕目眩。
古人所说的腰缠万贯,估计就是现在的唐宁了。
每天早上唐宁都要出门去买一些新鲜的食材,或许是能当零嘴吃的黄瓜,或许是大白菜小白菜一类东西,芝麻油虽然香,但炒菜用着总不是那个味。
菜的味道被芝麻的香气遮住了不少,吃饭的时候就跟吃炒芝麻没什么区别。
于是唐宁买了很多菽(音书),也就是黄豆回家,准备自己弄点豆油出来。
这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因为唐宁忘记了很多步骤。他只记得要先煮,然后要蒸,还要让这些豆子发酶,再然后就记不太清楚了,这需要他慢慢的摸索。
所以除了看书之外,唐宁又找到了一个打发时间的好办法,这比他寂寞到蹲在墙根听沈括他们家吵架强多了。
除此之外,唐宁还买了大米回来,准备自制白酒。
坐吃山空终究不是个好法子,必须得想办法发财才成。
宋朝私自酿酒没什么问题,但要是去卖就是犯罪。孙羊正店那种私营的酒楼之所以能够售卖自家私酿的酒水,主要就是这正店二字,有了这两个字,就说明这是取得了官府的信任,拥有了酿酒许可证的豪华大酒楼。
东京汴梁七十二正店,大抵皆是如此。
忙着制油、酿酒,就很容易忘记做饭吃,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唐宁被王志拉着去弄些仆役回家。
王志是觉得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唐宁的气说不定也消了,就过来拜访一下这个小小的人才,希望他不要把自己给忘了。
一进门就看见唐宁正在摔东西发脾气,瞅着满地的黄豆,王志痛心疾首,拿手指头指着唐宁哆哆嗦嗦的说你就是生气也不能糟蹋粮食啊!
前不久刚刚清扫的干干净净宅子又是一片荒凉的景象,王志实在是看不下去,就拉着唐宁,准备带着唐宁去买些下人回家。
“我朝如今还有良贱制度残余?”
“良贱什么度?”
唐宁一拍脑门,以前看过资料,说是在宋朝的时候,人口.交易和奴婢贱口.交易就已经灭亡了。刚刚一下子没转过弯来,北宋时期,这种交易尚有残留,并未完全消散。
当初唐宁在看到这份资料的时候,胸中的自豪都要溢出来了。
去奴隶制,在一个文明的历史进程上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美国用一场战争结束了奴隶制度,而宋朝则是靠文明的自发演变告别了奴婢贱口制度。
很可惜,在北宋时期奴婢贱口制度还没有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上消亡,即便在南宋时这种制度已经消失了,但在元明清时期又中断,甚至回流了……
“还是算了吧,找个厨娘给我做饭就好。”唐宁有些意兴阑珊的摆摆手:“我这阵子很忙,总是饿到肚子疼才想起来做饭。”
“哎呦我的好老弟,好歹也是有个三进宅子的人,家里连个仆人都没有,多寒碜啊!”
“我怎么过关你什么事情,买了你的大宅子,还非得把人装满才行?我喜欢过清静的生活怎么了?”
唐宁双目一横脖子一梗,理直气壮的说道。
好像昨天蹲在墙根听沈括家吵架声的不是他一样。
“哥哥我一片好心好意,到了你这就好像是在坑害你一样,哪有这样的道理啊?
好好好,你愿意怎么过怎么过,我不管了。看在你救过我命的份上,我就听你的吩咐行不?
只不过厨娘的费用有点高……”
唐宁把腰间装满银两的钱袋子抖了抖,咧开嘴巴笑道:“老子有钱!”
遇到暴发户了,这还说什么了?
王志冲唐宁挑了挑大拇指,一言不发的就拉着唐宁上了马车。
唐宁的家在城东,而王志要带唐宁去的牙行在城西。所以当这辆能把人颠死的马车到了地方的时候,唐宁是腰酸屁股疼。
如果不是王志中间回了趟家换了身衣服,让唐宁缓过来一口气,恐怕唐宁半路上就要死了。
城西的人很多,唐宁坐在车里就能听到喧闹的声音。这声音一点不比当初他在润州城门口听到那些力工拉拢人的声音小,于是当唐宁被王志搀扶着下了马车的时候,不出意外的见到了很多的人。
这些人的衣服很少有没打补丁的地方,一个个披头散发的
,模样甚是狼狈邋遢,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异样的味道。
唐宁抽了抽鼻子,叹了口气。
只要是有需求,人口贩卖何时又曾断绝过?只不过这些放在台面上的,绝对是牙人通过正当手段弄来的。
那些拐卖的,是绝对不会出现在这个地方的。
南山盗就在润州城边上不远处,祸害了这个地方十余年。因为南山盗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者何其多也……
半月前从南山上解救回来的妇人,有能查清户籍的当下就会被送回户籍所在地,那些查不清的,多半就是在这里了……
瞅瞅这地方以妇人居多,就知道了。
唐宁默默的抿了抿嘴,南山盗虽然已经铲除了,但他留下的影响却依旧没有彻底的消退。官府懦弱,坑的只能是这些可怜的百姓,而这样的事情,不止在润州,在大宋的各地,都屡见不鲜……
少了一颗门牙的牙人一阵风似的跑过来,对王志拱拱手,谄媚的说道:“这位官爷,可是有什么需求?”
王志回家换的这身衣服就是为了让牙人能够知道他的身份,虽然没穿着官袍,但衣着光鲜亮丽,脚底下踩着一双官靴,腰间还挂着一方玉佩,傻子都能看出来这是个当官的。
王志没搭理牙人,而是对唐宁说道:“你真的不要仆役,只要厨娘?我是说你看看这个地方,可是有不少能干活的。
瞧见那个家伙没?嘿,这一看就是个能干的……看看那边那个,贼眉鼠眼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官爷,那是小人的弟弟……”
“哦,不好意思……”
唐宁摇了摇头道:“我只要一个厨娘,能给我做饭吃就好。洗衣打扫什么的,我习惯自己干了。”
王志叹了口气,不过眼珠子却是一转。招手唤过牙人在他耳边说了几句,牙人听后,脸色显得有些为难。
于是王志把一块银锭从袖子里面掏出来拍在了牙人的手上,牙人立刻眉花眼笑的道:“两位请跟着我来。”
说罢,就躬身邀请唐宁和王志同行。
唐宁不动,王志也不动,这让牙人对唐宁的身份感到惊讶。
王志这般出手阔绰的官,一般来说都是家庭非富即贵。
润州城不是什么大地方,他们还用不着看别人的脸色。尤其是这么一个少年,什么时候润州城里多了这么一号人物?却不知他家人是谁?
牙人一边往前走一边琢磨,怪不得那个当官的要自己把‘藏货’拿出来,原来是要讨好这个少年……
(本章完)
大宋奸臣 第二卷 傍花随柳,云淡风轻! 第七章 刘依儿
牙人领着两人穿过了一条小道,道两边都是各种各样衣衫褴褛的人。他们不约而同的将渴盼的目光投向王志,希望王志能够将他们带走。
王志面无表情目不斜视,而唐宁就做不到王志这般冷漠。当他的眼神和对方接触到的时候,触电一般缩回来的不是他们,而是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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