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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奸臣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乃去
唐宁会的东西多,一点都不出乎王志的预料。一个隐世高人的弟子,如果会的东西少了,那才是怪事。
所以他吃了一块排骨之后,就理所当然的觉得,这是高人子弟的正常水平。
“怎么样,是不是比你常去的哪家什么……太和楼的厨子好上不少?”
“嗯嗯……”王志忙着吃东西,只能发出呜呜啊啊的声音来敷衍的回答。
唐宁笑眯眯的看着王志,吃自己所做的饭菜时,吃的狼吞虎咽,这就是客人对自己这个厨子最大的褒奖了。
只不过刘依儿说什么都不肯跟自己和王志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这女人把脸洗干净站在一旁看自己做饭的样子还是很可爱的,尤其是在吃了一块排骨之后,唐宁觉得这女人的眼睛都亮了。
唐宁没有备酒,如无必要,他是不喜喝酒的。所以王志吃完饭之后,捧着一杯茶很是感慨的说道:“我本以为你小小年纪被皇城公事看重,必定是机敏过人,学识渊博。
了解之后,我才知道你原来是隐世高人的弟子。只是我没想到,你做饭居然也这么好吃。”
两人坐在门廊的台阶上,很没形象。
唐宁听了这番话之后,就非常得意的说道:“那肯定啊,我女朋友自打跟我谈恋爱之后就没下过馆子。她那么挑嘴的人,为了吃我做的饭菜,连餐馆都不去了,你说……”
头一偏,就看见了王志困惑与好奇的目光。
唐宁心中哀叹一声,吃的太饱了,嘴巴也太快了,一不小心,就把以前的事情给说出来了。
“女朋友?这算是怎么个叫法,你管自己的相好叫女朋友?”
“呃……一个女性朋友,怎么了?我师父教我这么叫的!”
“无耻……那谈恋爱又是怎么回事?我从这三个字里面能品到一股恶心的味道!”
“畅谈对过去的眷恋,展望未来的相爱之人!有问题吗?我师父教我的!”
“虚伪……那下馆子呢?你师父叫你把去食肆和酒楼用饭叫做下馆子?”
“对啊,我师父还告诉我东京城里面有送外卖的呢!”
“……”
(本章完)





大宋奸臣 第二卷 傍花随柳,云淡风轻! 第十章 及时雨唐宁
王志前脚刚走,后脚那个在牙行遇到的少年,就被牙行的人送来了唐宁的宅子。
少年身上脏兮兮的,手里还捧着一个灵牌。
刘依儿一开门,这少年就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说什么都不起来,把刘依儿吓了一跳。
唐宁急匆匆赶过来之后,那少年就砰砰砰的磕了三个响头,声音之大,就连一边坐在自家台阶上的老头都侧目相看。
“你这是做什么?”
“多谢贵人成全,从今往后,吴胜这条性命就是贵人的!”
少年的嗓门很大,唐宁却哭笑不得的上前将他搀扶起来道:“多大点事啊,而且我也不是刻意为之。起来吧起来吧,看你身上脏的,先去好好的洗一洗,换一身衣服,咱们再说这些事情。”
吴胜感激的望着唐宁道:“或许这对贵人来说是一件不足挂齿的小事,但这对我来说,就是天一般大的事情。
自我记事起,就与奶奶相依为命。至今已有十余年,可恨南山盗烧杀掳掠,将我和奶奶居住的村庄毁于一旦。不得已只好逃入润州城内,却被官府打发去了牙行,惶惶不可终日。
若不是贵人出手相助,吴胜连亲手葬下奶奶的机会都没有。”
“好好,我知道了,你先起来说话。”唐宁发现自己拉不动这个臭小子,就又使了一些力气:“人不能轻易下跪,跪的久了,就站不起来了。
既然你已经来了我家,首先就要记住一句话。我家没有奴仆,只有仆役,你在我家干满五年,我就会去找官府给你上籍,从此往后,你就是良籍了。
所以你不需要给任何人跪下,除了你自己之外,没人是你的主人,也没人有资格当你的主人。”
吴胜涕泪横流,起身之后连声道谢。刘依儿笑吟吟的望着唐宁,这跟她想象中的唐宁没有丝毫出入,她满意极了。
唐宁和刘依儿忙活了一阵子,烧了一大桶热水,然后在吴胜小心翼翼的钻进桶里的时候,手里拎着刷子脸上露出恶魔一般笑容的唐宁推门而入。
“咱们家里人人都要遵守的规则不多,但第一条,就是要干净!”
刘依儿托着腮坐在正厅里面,听着吴胜杀猪般的嚎叫和唐宁得意之极的大笑,不由得心情变得轻快许多。
这个世道,除了那些满脑肥肠的商贾之外,人人都在过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以刘依儿的经历,更是如此。
富贵人家的小姐变成了厨娘,就如同梧桐枝上的凤凰掉进了鸡窝,只会被人当做玩物对待,个中恓惶自不必说。
而自从一脚踏进这间宅子后,刘依儿便觉得这是她离开家乡以来最快活的一段时光。她非常希望这样的时间能够长一
点,除此之外,别无它求。
即便是一直当一个厨娘也好。刘依儿脸孔红红的想道。
吴胜现在就像一只烤红的兔子一样,浑身上下都红扑扑的。唐宁找了件衣服给吴胜,吴胜却说什么都不肯穿,他说贵人的衣服他是不敢穿的,不能坏了规矩。
这一点唐宁倒是不强求,古人是很聪明的,但是他们在某个方面也愚蠢的厉害。
上下尊卑自从上古时期就有,这个概念在他们的心中已经根深蒂固,一时之间,唐宁还无法改变。
孙.中山先生曾经说过:“天下大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唐宁不想亡,他还想回家呢,虽然这个愿望达成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洗干净的吴胜还是个很耐看的小伙子,五官虽然不是那么好看,却十分的深刻。一张国字脸,整个就是标准军人的长相。
找了一间自己的内衬给吴胜套在身上,唐宁就出了门,特意又做了六个菜,拎着食盒转头就去了梦溪园。
敲了敲梦溪园的大门,开门的是一个仆役。告知了仆役自己想要拜访沈括之后,仆役就留下一句‘待我通禀我家老爷后’,就一溜烟的跑去了后院。
无所事事的唐宁四处打量,不由得对沈括的审美非常的佩服。
梦溪园的占地面积很大,一座大园子,跟后世的一座公园差不多。
仆役的门没关,唐宁就能看见里面的一片菜地。
沈括一生除了攀权附势之外,其余的时间都在钻研科学。农耕在古代是非常重要的大事,每一任皇帝都对农耕之事殷勤异常。他们甚至还会在一年之中,专门挑出一天去带领自己的大臣,嫔妃,亲自下地耕作。
这片菜地被沈括打理的很好,虽然看不出来地里面种的是什么,但是从土壤里钻出来的嫩绿小芽儿,却叫人赏心悦目。
仆役又一溜烟的跑回来了,笑眯眯的邀请唐宁进去,还说唐宁来的真是时候,正好赶在饭点上。
这就是揶揄了,看不见自己手里拎着的漆盒么?
沈括家里的人不多,大儿子沈博毅,二儿子沈清直,二儿媳朱氏,再加上他自己和张氏,以及二十余仆役丫鬟之外,就没别的人了。
吃饭的时候,五个人坐在一张桌子上,气氛沉闷的厉害。
沈括和沈博毅只敢低头扒饭,沈清直吊儿郎当的,碗里都是张氏给他夹的菜,而朱氏虽然不低头,却也在扒饭。
从一脸刻薄的张氏身上,就能看出来这家里谁才是说了算的。
唐宁进来的时候,沈括如蒙大赦,急忙放下饭碗,嘴里的东西都来不及咽下去,喷着饭粒抓
着唐宁的手激动道:“小友,你可算来了,来,你我去书房里面说话!”
沈博毅闻言大惊,求助一般的目光看向自己的老爹。老爹在,还能父子俩一同受罪,老爹不在,受罪的就只有自己了。
沈括心狠呐,不去看大儿子的眼睛,拉着唐宁就要走。
‘砰’
这是瓷器撞在了木桌子上发出的声音。
唐宁憋着笑,眼瞅着沈括浑身抖了一下,然后停下了脚步。
“老爷,也不给妾身介绍一下这位公子?”
张氏慢悠悠的起身,皮笑肉不笑的说道。
按理说,唐宁这种人来拜访,女眷是要回避的。
但沈括不太在意,一来呢,自己老婆这反复无常的性格也不会被人惦记上。二来呢,他完全就是那唐宁当及时雨了。
唐宁不来,他怎么跑?天知道为什么夫人会在吃饭的时候犯病……
“呃……夫人,我们两个有要紧的事情相商……”
“哎哟,老爷,你昨天还跟妾身说,最要紧的事情就是家里的事情,现在怎么又多出来比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还要紧的事情了?”
唐宁看着沈括那张老脸上便秘一般的表情快笑死了,但他脸上不敢露出来,只好咬着舌头不让自己笑出声。
沈括是个妻管严,这是历史上记载的。张氏是个施虐狂,这也是有据可查的。但是唐宁没想到,沈括居然怕张氏怕到了这种程度,连外人来了,都战战兢兢的不敢反驳。
“夫人……”
“夫人您好,晚辈唐宁,是新近搬到邻家宅子的主人。
晚辈早就听闻梦溪先生的大名,只是近来事情颇多,未来得及登门拜访。今日一得空,便急匆匆的赶来了。
没有递送拜帖,已是晚辈失礼。
晚辈从前跟家师学习了一些庖厨之术,所以略微备了些小菜,以表歉意,还请夫人不要介怀。”
沈括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这个时候要他解释就肯定会出漏子。唐宁不忍心再看沈括挨打,就拱拱手报上了自己的名号。
张氏虽然刻薄,但是对于唐宁有理有据的话她还是没法鸡蛋里挑骨头的。前几天唐宁家东西搬进搬出的动静很大,按理说他这个邻居早就来该拜访才对,今天来了,没带些财物过来,张氏多少还是有些不满的。
所以她就准备在唐宁带来的‘小菜’上挑毛病。
但是当仆役们将桌子上的菜肴撤下,而唐宁将漆盒里温热的六道‘小菜’摆上来时,就连已经准备好恶毒词汇的张氏都张不开嘴,更不要提吃货化身的沈清直了……
(本章完)




大宋奸臣 第二卷 傍花随柳,云淡风轻! 第十一章 骨骼清奇
沈清直最喜欢吃的是韭菜炒鸡蛋,嫩绿爽口的韭菜配上金黄鲜嫩的鸡蛋,十分下饭。
糖醋排骨的味道也让人欲罢不能,至少张氏吃了一块之后,就对唐宁大加褒奖。
从一个刻薄的人口里听到别人夸自己,是一件非常荣幸的事情。正当唐宁开心的准备道谢时,沈括却如释重负的说道:“夫人,你觉得好吃就好……你觉得好吃就好……”
唐宁怔怔的看着沈括,怪不得传闻张氏要一天打一遍这个男人,换做自己,一天打八遍都嫌少。
静等着张氏对沈括破口大骂,等来的却是张氏弱弱的说道:“夫君,妾身刚刚是不是又……”
“不提这个,不提这个,吃饭,吃饭……”沈括摆了摆手,坐回了座位上。然后一家五口就像刚刚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笑呵呵的吃起了唐宁带来的菜肴。
唐宁看的一愣一愣的,这算是什么事啊?除了沈博毅还在闷头扒饭,朱氏依旧面带忧色,其他的人都有说有笑的。
包括张氏和沈括,两人你给我夹一筷子,我给你夹一筷子,琴瑟和鸣的一塌糊涂。
被人遗忘的唐宁很快又被想了起来,张氏无意间瞥见站在一旁发愣的唐宁,然后就是一声惊呼,连忙起身对沈括道:“对不起,夫君。妾身不知道您有客人……”
“不碍事不碍事。”沈括大手一挥,笑呵呵的将张氏按回了椅子上,又对唐宁说道:“唐小友,吃过饭了的话,就别在这看了。先回家吧,这几道菜味道不错,改日老夫再登门拜访。
老夫吃饭呢,就不送客了啊。”
张氏一个劲的自责,沈括就一个劲的安慰。唐宁酝酿了半天才臭着一张脸说道:“梦溪先生,晚辈来是想找您帮个忙。”
“老夫帮不上你,请回吧。”沈括很不愉快,这小子怎么这么没眼力见呢。
眼见沈括的表情似有不快,看着唐宁的眼神略带鄙夷,就好像刚刚把唐宁当救命的及时雨这件事并不是他干出来的一样。
唐宁气的说不出话,一张小脸憋得跟茄子似的。张氏数次抬头看着唐宁想要说话,却都被沈括截了去。
沈博毅放下碗起身道:“父亲,姨娘,孩儿吃饱了。”
沈括瞅了眼沈博毅,笑道:“嗯,那就顺便把这位唐小友送走吧,也当消消食。”
“是。”
随后,沈博毅就站了起来,有些不好意思的打了个嗝,伸手邀请唐宁往外走。
站在这儿瞅了半天人家吃饭,其实是非常没礼貌,不合规矩的。但是刚刚沈括只想着拿唐宁当救命绳,抓着就想跑,所以
他才邀请唐宁进来。
等一会儿倒是没什么问题,但这沈老头儿直接送客,可就有点寒人心了。
沈博毅三十多岁,长相给人一种正人君子的感觉。伸手让唐宁往外走的时候,也彬彬有礼,并不催促,看来沈括这个大儿子还算是稍微有那么一点出色的。
“这叫什么事儿啊?”唐宁一边往外走,一边纳闷的看着沈博毅。
沈括哪里得不到解释,就只能指望沈博毅来解答自己的困惑了。
“唐……贤弟莫要见怪,我姨娘患有怪病。每每犯病之时,就如同换了个人一般。父亲要我们不在姨娘面前提起这件事情,怕让姨娘自责,所以今天委屈了唐贤弟,改日我家定有厚礼奉上。”沈博毅满是歉意的说道。
子不嫌母丑,这是从古至今流传下来的美德。沈博毅这番话虽然乍一听没什么毛病,但实际上这家伙心中颇有怨气,不然也不会把张氏患怪病的事情说出来给唐宁听。
都说家丑不可外扬,这家伙就恨不得人人都知道他后妈是个病人。
看上去浓眉大眼的,到底还是沈括的儿子,虚伪这两个字可谓是一脉相承啊。
“哦,若是这样,也就不奇怪了。”唐宁理解的点点头,然后搓搓手道:“其实我今天来贵府,是有事相求。
我家有一仆役,年岁跟我小一些,个头也比我矮不少。我的衣服他不肯穿,家中又没有女人,更没有那么小的衣服给他穿。
所以才来拜访贵府,想要讨一件衣服给我家仆役。”
沈博毅怪异的看着唐宁道:“就因为这个?”
唐宁也很奇怪的看着沈博毅道:“不然呢?现在都什么时候了,城里的裁缝店都关门了。我家那仆役驴脾气,要是找不到衣服给他,他满院子裸奔脏我的眼。”
“贤弟你完全可以让你家仆役自己来啊,你只要送一份帖子就行了。”沈博毅领着唐宁去了客房,就有仆役上了茶。沈博毅又对仆役吩咐了几声,那仆役就点头应是,然后急匆匆的走了。
沈博毅这才看着唐宁笑道:“不过既然贤弟你来都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归。且在这里等一会儿吧,愚兄这就叫人给你裁一套出来。”
唐宁拱拱手苦笑道:“多谢!”
………………
“本来以为是挺简单的事儿,没想到这么长时间才回来。隔壁他们家实在太乱了,我前脚刚出门,他们后脚好像又打起来了。
以后你们俩没事离他们家远点。”
唐宁瞅着吴胜,和帮吴胜整理衣衫的刘依儿非常感叹的说道。
两人不明所以。
唐宁捧着杯子嘬了口茶,然后就皱着眉头把冰凉的茶水放下。随后神秘兮兮的对吴胜和刘依儿道:“你们俩知不知道啊,以我的经验来分析,沈夫人多半是得了一种叫做人格分裂的精神疾病。”
“人格分裂?精神疾病?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不懂了吧?不懂就对了,人格分裂就是……你来我家就不能先敲敲门?你哪怕敲了门再翻进来,给人点心理准备好不好?”
高手如果不高来高去,就白瞎了这个高字。每次看到刘令一下子就从自家两米多高的院墙一跃而过,唐宁就觉得刘令是个绝对的高手。
刘令嗤笑一声道:“门我已经敲了,你没来开门,我只好自己进来。说起来还是你待客不周,怎么会怪我呢?”
说完,瞅了眼不知什么时候齐齐躲到唐宁身后的刘依儿和吴胜,又是一声嗤笑道:“不错啊,找了个丫鬟,找了个小仆,就是出了事情,还要你顶在前面这一点不太好。
今天会因为我缩到你背后去,明天就会因为别人把你推出来。”
吴胜是受不了刘令这么说的,几个小时前才刚刚跟唐宁说要把命都给唐宁。刘令这一句话,就叫他羞惭的无地自容。
小伙子最受不得激,于是就吱哇乱叫着跑了出来。
唐宁大急,刘令的性格他是清楚知道的。这个人很喜欢做唐宁的保姆,出了什么事情,有什么隐患,都想着帮唐宁处理。
之前见了齐献瑜都准备痛下杀手,若不是自己借口要审问,不让刘令动手,恐怕刘令会在第一时间杀了齐献瑜。
吴胜虽然是自己的人,但他刚刚的表现却让刘令大不满意。刘令动了怒,吴胜就是不死,也得成个植物人。
抓了一把只抓住了吴胜的衣角,却又因为太滑脱了手,情急之下,不由得急忙喊道:“轻点打!”
“打死你打死你打死你……”
刘令一只手按在在吴胜的脑袋上,吴胜呲牙咧嘴的一顿王八拳也没能沾到刘令的衣角。听着吴胜的碎碎念,刘令不由得笑了:“你拿什么打死我啊?”
“打死你打死你打死你……”
吴胜红着眼睛只是不停坚定自己的信念。
唐宁见刘令还没丧心病狂到暴打小朋友的地步,就松了口气道:“行了,别闹了。这次来又有什么事情?”
谁知刘令根本就没搭理唐宁,而是惊咦了一声,随后一把拎起尖叫个不停的吴胜,一只大手在吴胜身上乱摸,表情竟带着几分惊喜。
(本章完)




大宋奸臣 第二卷 傍花随柳,云淡风轻! 第十二章 我不信命
小时候看《功夫》电影,有一句话让唐宁印象深刻。
“这位少侠,我看你骨骼清奇,拯救世界的重任就交给你了。”
所谓骨骼清奇,唐宁一直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但现在的刘令,很显然觉得吴胜是个骨骼清奇的少侠。
一阵乱摸之后,就把吴胜放在地上。吴胜一下子就冲过来抱着刘令的大腿,张嘴想咬,却被刘令按住了脑袋。
“这孩子我带走可不可以?”刘令期待的看着唐宁。
唐宁将吴胜喊过来,让他站在自己身边,然后笑道:“这不好吧,这孩子我今天中午刚花了十两银子买回来的。”
刘令皱眉道:“跟在你身边只是暴殄天物,我带他走,他日后的前程不可限量。”
唐宁耸耸肩道:“其实也不是不行,你问他自己咯。”
“我不去!我要跟伺候家主!”
于是唐宁就笑着对刘令说道:“你也听见了,不是我阻拦,是他自己不愿意跟着你。”
刘令烦躁的挥了挥手道:“不说这个,这次来,有事情找你。”
唐宁这才点了点头,对仍未搞清楚什么状况的刘依儿低声说了句话,刘依儿就拉着一脸视死如归的小吴胜一起去了后院。
唐宁和刘令一齐入座,刘令坐下之后第一句话便是:“我要走了,在润州呆的时间太长,该回京复命了。”
刘令这个人在唐宁心中的地位很复杂,若说唐宁不喜欢刘令,那是假的。如果在南山寨的时候没有刘令这么个人伴着唐宁,恓惶的日子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一种折磨。
但是刘令是皇帝的密探,这个人自身便带着极其强烈的政治倾向。他对唐宁好,不是因为唐宁多么有才华,也不是因为唐宁骨骼清奇,而是因为,他希望唐宁能够跟自己一样,为皇帝卖命。
然而唐宁自从知道自己身处宋朝之后,就根本没想过去给皇帝卖命。北宋末年六大奸臣的名头太响,赵煦虽然是个极其强大的皇帝,但隐藏在他个人光环之下的,是无休无止的党争。
自欧阳修扒灰一案之后,大宋朝臣之间的攻讦就变得毫无底线可言。乌台诗案,更是让人人自危,生怕自己不小心说出来的一句话,被牵强附会,变成大不敬的证据。
唐宁觉得自己小白兔一样的人,跳上去连两集都活不过。
所以唐宁对刘令虽然感激,也把刘令当成自己的好朋友,但是却总是在跟刘令对着干。这是他能想到的,唯一让刘令对自己失望的方式。
于是唐宁拱拱手笑
道:“恭喜刘公事了。”
刘令叹了口气道:“如果没有你,却不知这一趟何年何月才能完成。唐宁,你真的不想当官吗?我朝如今虽然实行科举制,但是我武德司也有发掘人才的职责。
你若想要入朝为官,待我回京便禀明官家,官家不会亏待与你的。”
“还是算了,都是些吃人不吐骨头的老狐狸。我就一条命,还想好好活下去,将我师父的学问开枝散叶呢。拿什么跟他们斗啊?你还是饶了我吧。”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强求了。”刘令点点头,似乎一点都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这让唐宁有些意外,前一阵子,刘令还在对自己极尽蛊惑之言。怎么今天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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