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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经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冰临神下
除了怀里的《无道书》和心里的《死人经》,他在石堡里一无所有,所以也就无可失去,他对世上的人再无所求,所以也就无所谓亏次。
少年身子倾斜,坠向万丈深渊。
荷女手中的“欢”字剑离他只有咫尺之遥,终究没有刺下去,只是稍作停顿,她也跳了下去。
沈谅怒吼一声:“不!”
成群的杀手脸上不再漠然无情,他们没有完成王主捉活口的命令,心中跟刀主一样生起不祥的恐慌。
杀手们跑向悬崖尽头,突然平地卷来一股狂风,飞沙走石,所有人不由自主地止步,以手护目,望着那不可思议的景象:黑sè的巨鸟腾空而起,直入云霄,鸟背上单腿跪着面无表情的少年。
多年以后,人们仍将记得这一幕,并将其视为一切波澜与杀戮的预兆,当时,这却只是转瞬即逝的场景,站在后面的人甚至无缘得见。
“看,有绳子!”一名杀手喊道。
果然,崖边的树上系着细绳,另一头垂到崖下。
一上一下,两名少年杀手逃离了石堡。
(第一卷完)
感谢每一位书友,是你们的点击、推荐、评论让这本书写在现在。
特别感谢投评价票的书友,在数据一直惨淡的情况下,是你们的支持给予我安慰。
最后感谢那些在论坛里帮助推广此书的书友,我唯一的回报惟有继续写下去,无论a签与否。
承诺常是谎言的开头,所以我没有承诺,有的只是今天就将开始更新的第二卷。





死人经 第二百四十八章 女孩
庄横单手拄着五尺长刀,看着兄弟们大肆搜刮,心里一片温暖,像是看着自家的孩子在胡闹玩耍。
刀是他的血液,兄弟是他的家人,庄横就这么两条信仰,所以他在江湖上被称为“护法刀神”,至于其它,金银如粪土,女人不过是会说话的泄yu工具,很多时候还因为话太多而惹他厌烦。
五辆马车翻倒在路边,牲口在血泊中无力地喘息,十几具尸体散布草丛里,这是一桩再普通不过的生意,如果不是有人出钱雇他,庄横都懒得跑这一趟。
“粪土”总是越多越好,对强盗来说,这是永远不嫌多的养料。
庄横的十二名弟兄已经将车里值钱的物品堆在一起,正在挨个搜索尸体,收集所有金银细软之物,他们不是大帮派,得学会jing打细算地过ri子,如果尸体脚上正好穿着一双合适的皮靴,不脱下来就太可惜了。
“嘿,瞧我找到了什么?”胡子拉碴的老杜手里拎着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冲老大兴奋的》 邀功。
老杜是个没心眼的人,分不清什么东西值钱,什么东西不值钱,这样一个小女孩,连女人都算不上,甚至不能让兄弟们发泄一下,庄横懒懒地挥手,实在没兴趣教育他。
失望的老杜垂头丧气地放下小女孩,拔出腰下的单刀,他一直希望拥有一柄五尺长刀,跟老大拄着的那柄一样,砍人更加有力,气势也更足,但他不敢,现在这柄单刀也不错,状态奇佳的时候,能砍断碗口粗的小树。
小女孩抬头望着强盗,细弱的脖子还没有碗口粗。
她大概是吓傻了,不哭不闹,也没有逃跑的意思,倒像是在等着大人给她糖果。
“低头。”老杜命令道,他要砍下完美的一刀,等人头滚到老大脚边的时候,尸体尚且站立不倒,他见过这种场景,总想模仿一次。
老杜人生中最后一个美好愿望被闯入者无礼地打断了。
先是老大庄横,接着是正在翻拣尸体的兄弟们,最后是仔细瞄准小女孩脖子的老杜,目光全都转向荒野,只有小女孩还在呆呆地抬头望着强盗。
一匹纯黑的马缓步走来,马上的骑士是个脸sè苍白的年轻人,他像是迷路的旅客,慌不择路,闯入强盗圈子里,不过他显得太镇定了些,跟那个小女孩一样,似乎没有认清残酷的现实。
强盗挥舞着亮闪闪的单刀,其中几名向侧翼移动,准备将送上门的猎物包围。
马是一匹好马,骑士却没有什么行李,庄横还是提不起兴趣来,这样一个呆子,不够他塞牙缝的。
骑士停在庄横十步以外,对身后的截抄毫不在意,没有说话,做出了一个令强盗们莫名其妙的举动,他从怀里掏出一块黑布,在马腮上轻轻挠了几下,然后用黑布蒙上它的眼睛,黑马显然习以为常,没有任何反抗的意思。
骑士跳下马,腰里别着一刀一剑。
“你是庄横?”
骑士脸sè苍白得有些病态,好像才从冰天雪地里走出来,可这是初秋,阳光和暖,忙碌了半天的强盗们甚至出了一身细汗。
“嗯。”庄横稍微打jing神,但还是没有认真对待这名突然冒出来的骑士。
“你这样可不行。”骑士摇摇头,有点失望。
“怎么?”
“你现在这种状态,可不值得我用剑杀死你。”
庄横愣了一会,大笑起来,他的兄弟们也跟着大笑,肃杀的气氛比草叶上的水珠消失得还快,这世上总有一些自认为武功高强的刀客剑客,觉得强盗都是乌合之众,想靠杀戮这些亡命之徒扬名立万,这种人出现的时候就跟苍白骑士一样,说些高深莫测云里雾里的玄话,等到动手的时候狼狈不堪,不是死得跟猪狗一样,就是侥幸逃得一命,心惊胆战地埋怨强盗不守江湖规矩以多敌少,却从来不提是自己主动上门挑衅。
这又是一个送死的剑客,庄横越来越觉得这是欢乐的一天,于是从地上拔出长刀,抗在肩上,“来吧,趁我还有点兴趣,我们急着赶路呢,不像你,有那么多闲工夫。”
骑士对嘲笑没有反应,苍白的脸上漠然无情,他拔出剑,慢慢逼近敌人。
骑士迈出第一步,庄横就觉得心中一震,没有明显的杀气,也没有凌厉的攻势,他却不由自主地紧张,双手用力握紧刀柄,力沉下盘,如临大敌。
十二名兄弟体会不到老大的心情,百无聊赖地看着这场马上就会分出生死的决斗,费力地计算着今天的收获大概有多少,心思快的人已经打起黑马的主意,强盗的原则,谁的手先碰着战利品,这东西就归谁。
所以,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注意场上发生的事情,不知道决斗眨眼间就已结束,只有单纯的老杜兴奋的握着双拳,准备叫好助威,老大用双手刀杀人的场景,他从来看不够。
这一声好永远也喊不出来,老杜看到了,但他无法理解,这就像做到一半的梦,突然间就转入另一个梦,内容毫不相干,错位得离谱,以至于睡者在梦中也要对自己说:这不可能。
看上去,庄横的长刀仍然抗在肩上,他们弟兄们永远也不会知道,长刀已经离开肩头,只差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就能砍在敌人身上,庄横的刀向来很快,今天却不够快。
骑士收起剑,一年杀一人,已经够了,他又拔出刀,强盗们的注意力终于集中在他身上,他们认得这种兵器,这是金鹏杀手和不怕死的冒充者专用的狭刀。
庄横还是不动,所有人慢慢明白事实真相,老大已经死了。
跟许多匪帮不一样,他们是有情有义的一群人,不会因为对手强大落荒而逃,更不会有仇不报,老杜仰天怒吼,像一匹受伤的狼,张牙舞爪带头冲向骑士。
十二对一,仅有的旁观者是呆立在草丛中的小女孩,强盗们抢劫时的血肉横飞已经让她麻木了,相比之下,眼前正在发生的杀戮实在过于简单,缺少能令她惊醒的恐怖场面。
骑士像跳舞一样游斗,前进、后退、转身、出刀,每一个动作都像是事先经过踩排,干净利落,强盗们配合默契,迎战、追击、出刀、倒下,像跟着骨头奔跑的狗,乐此不疲。
小女孩慢慢理解了眼前的场景,不是十二名强盗包围骑士,而是一名骑士包围十二名强盗,他从不冲进战团砍杀,而是依靠不停地移动,保持在敌群边缘,在这个过程中,总有人超前或是落后,与骑士单独照面,死于快如闪电的一刀,同伴们总是差着关键的一步,救不了人,也够不着骑士。
最后一名活着的强盗是老杜,他根本没发觉兄弟们全都倒下,吼声越来越单调,仍然一心一意想为老大报仇,他心里憋着一股劲儿,总也没机会出刀,让这股劲儿积得如山一般,迫切要喷薄而出,我能砍断大海碗粗的树,他想,然后颈上中刀,思绪真的跟丝一样,断裂得无声无息。
老杜举着刀,正好站在小女孩数步之外,笔直地倒下,刀尖离她的脚只有数寸,她还是不动。
骑士收起刀,冲小女孩做了一个捂住眼睛的动作。
像是吓呆了的小女孩这会儿的反应却非常快,马上抬起双手捂住双眼,很快,她听到怪异的口哨,突然起了一阵狂风,吹得她差点摔倒,接着风势息止,传来一阵噗噗的响声,她再也忍受不住好奇心,松开一条指缝,向外偷偷望去,眼睛就再也闭不上了。
一只比苍白骑士还要高一头的黑sè大鸟,红sè的顶羽,红sè的眼睛,正兴致勃勃地啄食死人的眼珠,每啄两下,就轮流单腿跳跃,显得极为得意满足。
她明白骑士的黑马为什么要蒙上眼睛了,可她自己就是没法重新合拢指缝。
黑sè大鸟跳到老杜身上,接连两下,吞掉自己最喜欢的食物,然后歪头看着面前的小女孩,从指缝里露出的眼珠是绿sè的,晶莹剔透,偶尔一眨,像是月光掠过宝石。
小女孩被大鹏鸟的yin影笼罩,以为那双深红sè的眼睛似乎随时都会shè出炽热的火,她惊讶得忘记了呼吸,却一点也不害怕,她相信这只鸟是自己所见过的最美丽生物,于是慢慢伸出手臂,想要触碰那身丝绸般光滑的黑羽。
大鹏鸟腾空而起,从小女孩头顶跳过,继续啄食死人眼球,它可不是能让人随便抚摸的动物。
“它叫什么名字?”小女孩完全被黑sè大鸟吸引住了,开口向骑士询问。
“它不是宠物,所以没有名字,不过有人叫它红顶大鹏,有人叫它魔鸟。”
小女孩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大鹏鸟吃够了零食,几步跳到骑士身边,在他身上轻轻地啄了两下,随后腾空而起,卷起一阵风,很快就在空中消失。
骑士上马,解开黑马的眼罩,调转马头,顺原路缓缓前进。
小女孩犹豫了一会,从老杜手中掰出那柄单刀,倒握在手中,撒开两条瘦弱的小腿,跟在骑士几十步以外。
天sè越来越黑,黑衣黑马的骑士几乎快要与夜sè融为一体,小女孩被荒草绊倒,再抬起头时,已经看不到骑士的身影,“等等我!”她叫道,声音消失在旷野中,连回声都没有。
小女孩提着刀,打了个寒颤,要不是她发过誓永远不再哭,这时就会让泪水濡湿整个面孔,可泪珠在眼眶里打转,她得用尽全力才能让它不流出来。
“你跟着我干什么?”头顶的声音问道,不知什么时候,骑士已经回到她身边,她却连马蹄声都没听到。
“我……我的爹娘被害死了,我被卖给别人家,可我想报仇,希望你能……帮我。”
“我自己的仇还没有报,不会帮别人报仇。”
“那你教我武功,我自己去报仇。”
“我也不教人武功,杀人很简单,你手里有刀,砍过去就行了。”
骑士再次离开。
小女孩小跑着紧紧跟随,寸步不离,凭着尚未完全消失的儿童特有的直觉,她知道骑士不会抛下自己。
“大鸟没有名字,你有名字吗?”
“我……叫杨欢。”骑士说出两个名字当中的一个。
“我也有名字,我叫……”
“我知道你的名字。”
“你知道?你怎么会知道?”小女孩惊讶地瞪大眼睛,差点又摔一跤。
“你跟外公姓铁,随外婆叫玲珑,对不对?”
名叫铁玲珑的小女孩停住脚步,望着从未听说过的陌生骑士,突然间放声大哭,将不再流泪的誓言丢在了九霄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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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经 第二百四十九章 二年
龙擒鹰快要七十岁了,在大雪山男xing当中,算是罕见的高寿,可是他却没有获得罕见的福气:最后一名孙子的尸体摆在他面前,落神峰族长从此后继无人。
龙擒鹰伸手合上孙子的双眼,站起身,用同一只手握住又长又宽的大剑,那只手骨节突出、布满皱纹,像枯萎的树枝,只有接触到它的人才知道,这只手仍然充满力量。
他从低矮昏暗的屋子走入室外,这是一年当中大雪山最冷的季节,哈出的气都能冻成冰,他却觉得浑身燥热,几乎想跟年轻时一样脱光衣裳在雪地里打滚。
阳光在雪面上反shè,龙擒鹰眯起眼睛,深深吸进一口冷冽清新的空气,心中怀疑离了雪自己能不能活过一天,目光在所剩无几的族人脸上一一扫过,每一张脸孔他都认得,能叫出名字来,甚至说出降生年份。
雪地里稀稀落落地站着二百余人,一多半是妇女与老人,能拿起重剑的年轻人不到五十名,只有零星几名儿童的身影。
[ 大雪山五峰之长的落神峰就这么衰落了,纵然龙擒鹰唯一的孙子还活着,即使外面没有成堆的敌人阻截,他们也会在荒芜的山谷里自生自灭,血脉冻结,子嗣永绝。
龙擒鹰高高举起重剑,他想说几句话鼓舞士气,可是看到族人沉默坚毅的眼神,他知道没有必要喋喋不休,大雪山的儿郎向来不善言辞,他们天生就只会战斗,就算是剩下一个人,也会战斗至死,无需美言与金钱的刺激。
“嗡嗯——”龙擒鹰昂起头,从胸腔中发出厚重的低吟声,连绵不绝,越来越高亢。
先是壮年男子,随后是老人与妇女,跟随老族长一块昂首发声,慷慨悲谅的龙吟在山谷之间回荡,余音长久不绝。
另一股更强大的声音加入进来,很快压过了落神峰众人的吟声,那是无数只兽角发出的吼声,仿佛千军万马正在逼近。
龙擒鹰放下重剑,冲人群中招手,五名六到十岁的孩子来到老族长面前,三男两女,手里拎着跟身高差不多的长剑,坚毅的表情已经证明他们的纯正血脉。
五个人,数百年前先民进入大雪山时也是五个人,繁衍生息,子孙填满了每一座适宜居住的山谷。
“谁都能死,他们不能死。”龙擒鹰开口说道,这是一句命令,也是一种期望与祈祷。
山谷外的号角声渐渐歇止,成群的剑客缓缓逼近,一律兽皮裹身,平放在肩上的宽大重剑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闪动,好像一大块移动的冰山,向落神峰最后的族人杀来。
龙擒鹰甩掉身上的兽毛披肩,带头迎向敌人,在他身后是五十余名主力剑客,再往后是还能勉强拿动重剑的老人,那些剑已经锈斑累累,却仍然渴望着鲜血的浸染,妇女们手持重量轻了许多的直身单刀,这些刀曾经在落神峰最后几只驯兽脖子上放血,一样能在敌人身上捅个窟窿。
五名孩子留在最后,他们想冲到前面,却被大人拦住,只能站在山坡上,急迫地向下张望。
敌方的剑客有三四百名,全是身强力壮的男子,带头者是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身穿黑sè兽皮裁成的大氅,长着硕大有力的下巴,眼睛跟大雪山居民一样,总是眯着的,重剑在他手中显得轻飘飘的。
两伙人相距五十步左右停住脚步,落神峰一方的地势稍高一些。
多少年了,大雪山五峰部落的混战终于迎来结束的曙光,身为胜利者,弹多峰族长龙啸士有许多话要说,“放下剑,女人和十岁以下的孩子可以活。”
“活着给弹多峰当奴隶吗?”龙擒鹰宁愿直接展开战斗,但是在大雪山,有些规矩总是要遵守的。
“五龙子孙只会当剑客,不会当奴隶。”
“是吗?那些失踪的孩子是被野兽叼走了?”
“不管是谁叼走的,都不会是我。”
龙擒鹰回头看着沉默的族人,不明白自己说这些废话有什么用,于是双手举起重剑,发出宣战,“落神峰龙擒鹰,求战。”
老人迈着沉稳的步伐,进入两伙剑客之间的场地,刹那间雄心勃发,手中的剑似乎也轻了许多。
龙啸士冷冷地哼了一声,他可以下令蜂拥而上,将落神峰最后一股力量赶尽杀绝,但他决定按规矩来,让那些心怀疑虑的人看看,谁才配当大雪山五峰共主。
他自己不会上场,杀死一名垂死的老人,不会给他带来荣誉。
一名二十多岁的剑客抢先越众而出,他渴望诛杀落神峰族长的名声,到了不顾一切的地步,如果有人提醒他小心,他会勃然大怒跟其翻脸,一个快要七十岁的老头子,如果不能在十招以内毙敌,那才是最丢脸的事情。
“我是弹多……”
“来吧!”
老人大喝一声,整座山谷似乎都为之一颤,年轻剑客后面的话戛然而止,脸上不由得一红,低喝一声,持剑冲了上去。
龙擒鹰计算着对手的步伐,觉得差不多了,猛然跨出一大步,第二步高高跃起,重剑先发制人,狠狠地砸向年轻的剑客,力道之猛,让人无法相信这是一名行将就木的老人。
年轻剑客硬接了这一剑,双腿深深陷入积雪之中,身子一晃,老人的第二剑已经砍来,年轻剑客再次硬接,一屁股坐在地上,仍然咬着牙,双手托着重剑。
热血在龙擒鹰松驰的皮肤下面快速流动,心脏喷薄yu出。
第三剑,砍断了对手的重剑和半边身子,红sè的血迅速地在白sè的雪上面漫延,仿佛单调山谷中的一朵鲜花。
热血冷却得如此之快,龙擒鹰突然间连举起重剑都觉得困难,但他不能退却,也不能认输,身后站着落神峰全部的族人,哪怕只是保护他们一小会,他也要坚持下去。
重剑重新举在空中,一缕血丝顺着冰一样光滑的剑身蜿蜒流下。
龙啸士面sèyin沉,老家伙还跟从前一样固执,不能再让族人一个接一个上去送死了,他扭头看了一眼身边的客人。
客人点点头,解下厚重的斗篷,拔出腰间的单刀,走向场地中间的老剑客。
他没有浪费时间自报家门,而是直接跑向龙擒鹰,老人严阵以待,这人一看就不是大雪山儿郎,似乎是名高手。
两人相隔还有不到十步,一剑一刀即将交锋,斜刺里飞出一只雪团,直逼持刀客人。
客人陡然止步,挥刀挡开雪团,脸sè一变,“落神峰也学会暗箭伤人了吗?”
龙擒鹰跟敌人一样惊讶,对这种指控怒不可遏,正要开口驳斥,左手山坡上一个声音已经抢在他的前面,“暗箭伤人是金鹏堡的特长,别人可不容易学会。”
一名不到二十岁的青年,全身都穿着雪白的衣裳,隐藏在雪地里,竟然一直没有被发现,他的脸sè同样苍白,腰间别着一刀一剑,大雪山的剑客谁也不认识他。
“金鹏杀手!”有人惊呼,认出青年腰间的一柄兵器是狭刀。
剑拔弩张的两伙人同时发出怒吼,他们之间的仇恨再深,也不比不上对金鹏堡的憎恶,正是那个不择手段不求荣誉的杀手组织,堵住大雪山的出口,每年都从各个部落偷抢拐骗不经事的儿童。
大雪山五峰部落连年内斗不休,每一方提出的口号都是联合抗击金鹏堡。
“我叫杨欢,是金鹏堡的叛逃者,这一位才是如假包换的金鹏杀手。”等到双方的吼叫声全都停止,青年才为自己辩解。
“杨欢”这个名字没有几个人听说过,可是“金鹏堡叛逃者”许多人都有耳闻,两名年轻的杀手在众目睽睽之下逃得无影无踪,这是独步王的奇耻大辱,在整个西域流传甚广。
“哈哈。”持刀客人发出不屑的大笑,“你说我是金鹏杀手,我还说你是jiān细呢,凭你一句话,就想证明弹多峰与外敌勾结吗?”
客人很聪明地将青年的指控引向身后的弹多峰族长龙啸士。
青年不是来做口舌之争的,拔出腰下的剑,像最灵巧的鹿一样,跳跃着冲向持刀客人。
无论是大雪山哪一方的人,都不会干预这场公平的比武,龙擒鹰甚至退后数步,将场地让出来。
持刀客人双腿微蹲,等待最佳时机好突然跃到对手侧后。
青年几个跳跃就到了近前,像一阵风似地从敌人身边掠过,似乎临场胆怯,没有交手就逃跑了,直到冲出十几步,才停住脚步,转身看着不动的持刀客人。
“他身上有金鹏堡腰牌,这是他们相互辨认的凭据。”青年收起剑,表示战斗已经结束。
只有极少数人看清了青年的剑招,龙擒鹰即是其中之一,他离尸体最近,走过去,手一碰到持刀客人,尸体就倒了下去,他弯腰摸索了一会,掏出一块淡黄sè的椭圆形玉牌,高高举起,向众人展示。
金鹏堡腰牌,每一位大雪山剑客都认得。
没人信任突然冒出来的白衣青年,但不管是敌是友,都相信落神峰族长龙擒鹰。
即使是龙啸士,也不敢指责老剑客造假,他将矛头对准了青年,“阁下的手真是快,塞腰牌栽赃陷害挑拨离间,果然是金鹏堡的风格。”
“嘿,你也知道金鹏堡擅长挑拨离间。”青年抬高声间,让山谷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听到,“大雪山堂堂男儿,不能联手抗敌,只会自相残杀,你们难道不脸红吗?”
大雪山剑客可不习惯被人指责,无论这人是出于好意还是坏意,两伙人同时转向青年大声斥责,心急的人抗着重剑就向他冲去。
反而是龙啸士止住了族人,他今天的目的就是要铲灭落神峰,不愿节外生枝,“小子,胆子倒不小,你有什么资格说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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