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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明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知白
将黑色散发着幽幽寒芒的直刀从清水中缓缓的抽了出来,李闲用一块葛布将直刀上的污渍和水迹擦去之后忍不住爆发出一阵放肆的大笑。
这刀,与他心目中的款式完全相同!
刀身黑色,刀刃则雪亮,刀身几乎比制式横刀要长上三分之一,宽度上也增加了五分之一左右。
刀柄长近三十厘米,黑金色,因为陨铁太寒,所以在刀柄中叶怀袖加了一些别的金属,看起来颜色很华贵厚重。
这是一柄纯粹的直刀,不带一点弧度。
李闲看着手中的直刀,然后看了一眼略显疲惫的叶怀袖。他忍着连续几日打铁给手臂带来的酸痛,缓缓的将直刀举起斜指天际。顺着刀身看过去,好像那便是一条笔直平坦的通天大道一样。
他缓步走出去,垂刀身侧。
“抱歉”
他没有说谢谢,而是说抱歉。
下一秒,直刀劈了铁门,再下一秒,断了樊笼。
樊笼一分为二,笼中少女看着李闲的眼神依然阴沉而又夹杂着些许不解。
“想杀我随时来,但我肯定不会笑呵呵的说欢迎光临。劈了这破笼子不是因为看你长得漂亮想泡你,也不是我心地有多善良看不了别人受苦,所以你不必用那么复杂的眼神看我,我对你没兴趣,真的。”
李闲指了指断裂的笼子说道:“我只是看它不顺眼,很不顺眼。”





将明 第四十三章 歌谣
叶怀袖自然不会真的将李闲留在草庐打半年铁,也没有介意李闲拿她当年自困反省却反而导致她入了魔的笼子试刀。她已经放下了那段过往,又怎么会在意一个生了锈都锁不住心的笼子?
她反而有些欢喜有些得意,得意于,那一柄直刀的锋利。
切开了铁门切开了笼子,让人爱不释手。
当然,爱不释手的是李闲。
“如果半年内我不离开这里,你自己来取盔甲。如果我走了,会托人将盔甲送到你手上。”
她笑眯眯的看着李闲说道:“放心,没人昧了你的陨铁。”
李闲笑了笑:“你怎么知道我担心这个?”
叶怀袖眯着眼睛看李闲,意思是你难道不是这么小人的?
李闲了然,所以骄傲。
“我不虚伪。”
他说。
叶怀袖笑道:“就算我昧了你的陨铁当打造直刀的费用,你又能怎么样?”
李闲摇了摇头:“除了做个小布人写上叶怀袖三个字天天拿针扎之外,我还真的不能怎么样了。”
“你确定你敢?”
叶怀袖的语气让李闲嗅到了一丝危机,所以他抛出了杀手锏:“咱们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就此别过后会有期了吧!”
跃上大黑马,李闲勒住这几天没有纵情狂奔而有些憋闷的大黑马对叶怀袖抱拳道:“无论如何,当说一个谢字。只是现在说这谢字怎么都矫情和虚伪了些,叶大家今日打刀的事我记在心里,他日……但愿不会忘了。”
最后几个字明显有所指,叶怀袖也不在意微微颔首道:“我不收你钱,也没要你什么保证,你这少年怎么这么啰嗦烦人?当然,亏本的生意草庐也从来不曾做过。至于你该付出的酬劳,一个铜板也赖不掉。”
“要钱没有,要命也不给。”
李闲很认真的说道:“再说,也别提钱,多伤感情。当然,也别提感情……”
叶怀袖深深吸了口气然后吐出两个字:“滚蛋”
达溪长儒在马背上抱了抱拳道:“今日相助之情,达溪长儒铭记在心。算我欠叶大家一个人情,他日若有所需,达溪长儒绝对不会推辞。”
叶怀袖纠正道:“是他,不是将军您。”
达溪长儒摇了摇头:“是我,不是他。”
貌似毫无意义的话,但两个人都知道其中的含义。达溪长儒知道叶怀袖必然有所图谋,而这图谋说不定是什么万分凶险之事。所以他便将这人情揽在自己身上,将李闲撇开不掺杂在内。而叶怀袖的意思很明确,她要的回报和李闲有直接关系。
“将军威名远播,倒是也一样。”
说了句不着边际的话,叶怀袖微微施礼道:“我乏了,就不远送将军。”
达溪长儒抱了抱拳:“告辞”
李闲也抱拳,然后调转马头就要离开。
阿史那朵朵的侍女无栾忽然拦在李闲面前,她脸上的表情阴霾密布。看她胸脯起伏不定,料来是因为愤怒所致。她欲杀李闲而不得手,却被叶怀袖罚去樊笼自省,好端端在笼子里生闷气,却又被李闲那可恶的家伙一刀将笼子劈了。笼子裂了,而少女的自尊心也随即裂开了一道缝隙。
“他日,我必杀你!”
无栾看着李闲一字一句的说道。
李闲撇了撇嘴,懒得理会。
他拨开马头,绕过无栾。
抬手在大黑马的屁股敲打了一记:“跑起来吧黑硬!”
大黑马啾啾的叫了两声,撒开四蹄荡起一片尘烟飞驰而出。达溪长儒对叶怀袖点了点头告别,随即跟在李闲后面打马扬鞭而去。草皮下的尘土被两匹神骏的战马踏碎后扬起来老高,尘烟散尽时,那两匹马已经跑出去了挺远。遥遥的,还能隐约听到那少年狼嚎一般五音不全的歌声。
“抱一抱那个抱一抱……抱着那个妹妹上花轿……”
“咳咳!”
无栾咳嗽了几声狠狠的瞪着某人的背影,脸上是能杀人的表情。她之所以这个样子不是痛恨某人的歌声之下流刺耳,而是因为大黑马启动时候踢起来的尘土都在她身上。
阿史那朵朵理所当然的没有出来相送。
或许,在她看来那个少年还不值得自己多看几眼,又或者是,隐隐间有些愧疚而不想面对?
她站在窗边,闭着眼,听见远处嘶哑狂傲的歌声,微微抿嘴而笑。
但愿
她在心中说,但愿再无相见之日。
李闲和达溪长儒汇合了还守在远处的血骑兵的时候,独孤锐志和朝求歌正在吵架。吵架的内容乏善可陈,无非是如果达溪长儒和李闲再不回来用什么办法冲进去救人。当然,这仅仅是两个人空等闲极的无聊之争罢了。达溪长儒身上带了信号烟火,若是真的有什么危机早就召唤他们过去了。
“还是下毒快些,今日风向正对,我在半里外点几堆火放烟过去,一下子撂倒所有人岂不省事?”
独孤锐志自负道。
“对啊对啊”
朝求歌撇嘴道:“包括将军和安之在内是吧。”
独孤锐志也不脸红,理直气壮的说道:“半个时辰之内死不了,我再救就是了。”
朝求歌辩驳道:“如果草庐中真有埋伏,以突厥狼骑的速度能给你堆柴禾点火的时间?几百支狼牙箭射过来,你确定你还能救人去?”
独孤锐志道:“那依你之见,带着二十个弟兄直接杀过去就成?”
朝求歌道:“反正比你靠谱!”
独孤锐志张了张嘴用了很久终于想起李闲教他的一个词汇来反击:“傻-逼!”
朝求歌一愣,随即怒道:“你才傻-逼!”
不远处,某人一边抚摸着黑色直刀水波一样平滑的刀身感受着锋刃上的森寒,一边摇头叹气自语道:“是我不好,这个词实在不该教他们,若是过早的出现在史书之中……”他打了个寒颤:“想想看后世的那些学者翻看史书见到这种词汇,那才真傻-逼了……”
众人收拾了一下启程回家,回去的时候心情又是一番景象,轻松愉快,甚至有的血骑还饶有兴趣的纵马追一只瘦的皮包骨的野狐。
“特勤,为什么不杀了他们?”
李闲他们离开后不久,一队百余人的红披风出现在高坡上。其中一名红披风凑近领军者身边轻声问道。
“为什么要杀了他们?”
为首者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典型突厥血统的男人,卷发碧眼,身材雄健。穿一身蟒鳞金甲,头戴金盔,他骑着一匹血统纯正的特勒骠,得胜勾上挂着一柄宽背环首大刀,并不是草原人惯用的样式。此人脸色偏黑,想来是经常风吹日晒所致。留着络腮胡须,却并不显得落拓。
他盯着血骑兵离去的方向,眼神玩味。
“叶怀袖不知道又在打什么主意啊。”
被称呼为特勤的突厥男子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的说道。
“不要多事,看看契丹人和奚人打出了结果没有咱们就回去,别忘了可汗的交待,在奚人草场上建造一座能屯兵十万的木城才是要事,那些小鱼小虾不值得去理会。”
“遵命”
魁梧的突厥男子挥了挥手道:“去,告诉叶大家,就说我阿史那去鹄又来了,这次若是再不让圣女随我走的话,我就要放火烧了她那几间破房子了。”
“可是……特勤,圣女好像并不愿意回去。”
红披风的百夫长为难的说道。(注1)
“笨蛋!”
阿史那去鹄在那百夫长的背上抽了一马鞭骂道:“只是让你去那么说,谁想真的带走圣女了?我只是让那个疯女人知道,她该做的事应该抓紧去做了。”
他摆摆手:“再去几个人告诉苏啜新弥,让他在弱洛水边上烤好了羊羔等我!”
“遵命”
百夫长应了一声,随即命令几个人分头去办。
阿史那去鹄看了看草庐的方向,又看了看东方青牛湖的方向。嘴角挑了挑,好像想到了什么愉快的事情。
北方六十里外
霫人新任的小可汗苏啜新弥站在弱洛水边上,看着已经解冻了的河水怔怔出神。一名侍从走到他身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苏啜新弥点了点头。他的身材并不高大,相对于站在他身边的壮硕男子显得太矮了些,也太瘦弱了些。所以,他看向那人时总是需要仰视,而这样的角度看那人,总觉得那人确实很高大,这让苏啜新弥难免有些自卑。
“我亲爱的兄弟!”
他抱歉的说道:“有个坏消息。”
他身边那男子正是契丹何大何部族的首领摩会,听到苏啜新弥这样说,他微微皱眉:“别告诉我,你又反悔了!”
苏啜新弥有些恼火的指了指身后说道:“我带来了一万名霫人勇士,已经到了这里难道我会反悔吗?埃力弗欺人太甚,战火已经烧到了我的草场边上,即便你不来我也不会放过他的。”
紧接着,他就好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软了下来:“可是……阿史那去鹄来了!”
他耸了耸肩膀:“你知道的,我的兄弟,阿史那去鹄不同意我出兵帮助你。”
摩会冷笑道:“苏啜新弥,同样的话我不想说两遍。我只是想让你看明白,突厥人耍的是什么阴谋诡计!如果我的部落战败了的话,下一个就是你!”
苏啜新弥一愣,苦笑道:“如果我继续带兵往南走,只怕不用轮到下一个就是我了。”
摩会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走到自己的战马边一跃而上。他打了个呼哨将自己的侍卫们召集过来,然后俯身对苏啜新弥说道:“我的兄弟,请你相信我,我会带着我的部族勇士战斗到最后,即便失败,我们也会站着死去。而你,狗一样多活几天吧,等奚人抢了我的草场养肥了战马,有突厥人撑腰他们的刀子就会指向你。”
他拍了拍战马,带着护卫呼啸而去。
十几个契丹人高声唱着歌曲,粗犷的歌声传出去很远。
我骑着我的战马,就能走到天边。
那里有美丽的姑娘,有肥沃的田和无数珠宝
那里不是我的家
我会带着奴隶回来,带着粮食回来,带着荣誉回来。
骑上我的马,挥舞弯刀。
让敌人哭泣吧,让敌人流血!
(注1:突厥可汗的子弟称为特勤,本书中阿史那去鹄为虚构角色,请各位历史达人专家学者切勿深究,拱手拱手。另,突厥军事官职的称呼相当头疼,比如什么乙斤屈利啜,达干,阎洪达,苏尼之类的,繁琐且不清楚其具体职责,所以为了写作方便阅读顺畅,基本军事单位还是以百夫长,千夫长之类的来称呼,我是为了你们阅读上能轻松些,嗯,这是真的,绝对不是我懒……)
ps:结尾处的歌谣,二吗?嗯,是我瞎编的,用了不到一分钟......




将明 第四十四章 帮帮我
(拜谢阳辰的打赏,作揖行礼,你会性福的。)
“你自己练刀想出来的办法不错,所谓刀法,其实没有那么多成规。没必要非得摆架势走套路,尤其是战场上情势千变万化且是群战,套路毫无意义。归根结底,只要能杀人保命的刀法就是好刀法。”
达溪长儒道:“如果非要用一个字来总结,就是破。”
李闲点头,他明白破的意思。
达溪长儒继续说道:“所谓破,就是破解敌人的所有杀招。无论敌人用的是什么兵器,槊,矛,陌刀,弯刀,铁锤等等,无论是什么,都能一击而破,一击必杀。破,是破绽的破,是破敌的破,所以你要要提高的就是应变能力。不需要去考虑什么招式,能杀人就是最好的招式。”
达溪长儒道:“但战场上一定要果断,不能犹豫不决。比如两军骑兵交战,相对冲杀,第一回合能杀死对方就不要手下留情。如果第一击不能杀敌,千万不要回头再去补一刀,你没那个时间!”
李闲道:“我明白,无论第一击是否能杀了敌人都不要再去管他,交给身后的同伴。若是回身再想去杀人的话,只能被后面快速而来的敌人杀死。”
达溪长儒嗯了一声:“两军交战,尤其是骑兵交战,双方一触即分,没时间给你犹豫。”
李闲点头。
达溪长儒道:“从今天开始,我让朝求歌他们每日与你马战过招。首先要提高你的眼力和反应判断。你的底子已经很扎实了,腕力臂力都有,欠缺的就是临战杀敌的经验。”
李闲还没说话,朝求歌从旁边插嘴问道:“怎么打都行?”
这句话决定了李闲的命运。
从怀袖草庐回来后的一个月,李闲的生活每天都在重复着练箭练刀。早晨起床后一如既往的到山林中练习射艺一个时辰,然后回到营地吃过早饭后开始和血骑四虎过招。基本上每一天他都在饱受折磨,身体上没有大伤小伤却密集到惨不忍睹的地步。无论是铁獠狼还是朝求歌又或是东方烈火,与他过招的时候绝对不会手下留情。除了战力一般的独孤锐志在一边幸灾乐祸之外,血骑四虎其中三人实打实的敲打淬炼着李闲的身体和神经。
尤其是铁獠狼,他手里那一条长槊简直如毒龙一样。攻势犀利刁钻,前几天马战李闲几乎都是在一个照面就被拍下马背的。若是真的到了两军阵前他们二人为敌的话,李闲每天都会死上二十七八次。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李闲那种近乎于妖孽的气质令人钦佩。他不喊疼不骂娘,摔倒了再爬起来啐一口带着血的吐沫,翻身上马继续挑战,然后再一次被拍落马下。
整整一个月,他从挡不住铁獠狼一击,进步神速的已经能和铁獠狼打上十几个回合。如果有人对一个月就能和铁獠狼在马背上打十几个回合算得上进步快产生质疑,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人不了解马战,不了解战争。
如果是站在地面上近身格斗,铁獠狼就算再厉害也未见得能轻而易举的击倒李闲,相反,只怕他还会被李闲层出不穷的小手段逼的手忙脚乱才对。但近身格斗和马背上的交锋完全是两个概念,李闲虽然一直生活在铁浮屠那样凶悍的马贼队伍里,但实打实的没有什么战阵交锋的经验。
如果说最初铁浮屠的人拼了命的保护他是因为张仲坚的缘故,那么后来铁浮屠的硬汉们已经真的喜欢了这个有些可恶可恨但也同样可爱的小小少年郎。所以,历次危机的时候他都好像国宝一样被众人护在最中间,反而没有机会真真正正的与人厮杀过。即便是他六岁那年便破了杀戒,也不过是持弓软绵绵的射出去一箭了结了一个已经被张仲坚打残了的大隋追兵。
李闲深刻的知道,即便是以他现在的本领修为也绝不是当年那个追兵的对手。那个人的凶狠强势就算放眼整个铁浮屠也只有张仲坚能杀了他,就算以骁勇善战著称的伏虎奴,以出手快绝狠辣而出名的三十七哥洛傅同样不是那人的对手。
而那个人,被张仲坚打断了双腿扭断了双臂绑在树干上等着被他射一箭的时候,看向自己的狠辣阴毒的眼神李闲至今没有忘记。
阿爷说,那个人不过是一名侍卫头领罢了,在大兴城那座规模宏大的皇宫里,那样的侍卫多如牛毛。
张仲坚说过,大隋大业皇帝杨广身边有个亲信太监,叫卓秀,杨广赐字小刀。
卓小刀,据说刀法通神。
每当李闲想起自己有这么多厉害对手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头疼,越发的觉得那个濒死的老尼姑有些可恶,当然,多年以后老尼姑早已化作了一具枯骨,想必她在地下看到李闲头疼的模样也会笑的很开怀吧。几十年前她带走大隋高祖文皇帝杨坚的时候,会不会是和怀抱着李闲时候有一样的感觉?
她培养出了一个皇帝,现在,又给杨家丢下了一个看起来根本上不了台面的敌人。
确实上不了台面呢,想必在不经意间大业皇帝杨广偶尔想起他的父亲临死前郑重的遗言也会不屑的笑笑。一个马贼养大了的小马贼,还真能翻了天不成?他甚至没有真正的在意这个少年的存在,否则李闲要面对的危险艰难困苦或许会几倍几倍的增加。
对那个老尼姑的感情很矛盾,李闲想了很久才确定自己应该是感激多过于恨她的,甚至,其实心里从没有恨她。
既然她给了自己一条生路,虽然艰辛坎坷凶险无比但既然活着就要好好的活下去。所以李闲才会妖孽一样勤奋刻苦到令人咋舌的地步,无论是铁浮屠的那些硬汉还是血骑中的猛男,他们都对少年人这种坚韧和毅力由衷的敬佩。虽然他还小,但在很多很多人眼里他早就已经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了。
最初的时候达溪长儒认为李闲这样刻苦这样拼命是因为他心怀大志,是想锻炼自己从而为将来打下基础。所以他觉得李闲是一个有志气的可造之材,可是当他知道少年人之所以如此刻苦仅仅是为了保命之后,他忽然发现原来这才是人性最真实的一面。管他什么前程锦绣又或是前路坎坷,总之先活下来才是最最重要的事。
所以,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李闲在他心里的地位悄然改变。老尼姑对他有恩,他帮助李闲是为了报答当年老尼姑的恩情。而现在,他帮助李闲,是因为他真的很喜欢这个不肯叫悟空的弟子。
当黑色直刀不知道第几次被铁獠狼的长槊磕飞的之后,李闲终于也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从马背上跌了下来。他就好像一个散了架的木头人一样叉开四肢躺在地上,看着蔚蓝蔚蓝的天空大口大口的喘气。
黑色直刀就躺在他不远处,阳光下反射着一种令人痴迷的厚重色彩。
“歇歇吧,再这样下去脱了力,得不偿失。”
朝求歌走过来蹲在他身边,低着头说话,他的脸遮挡住了五月初的阳光,也遮挡住李闲看天空白云的视线。整个上午铁獠狼,朝求歌和东方烈火三个人轮流陪李闲过招,轮换着上阵的三个人都已经颇为疲乏,可以想象一刻不停的李闲付出了多大的体力。
独孤锐志快步走过来将李闲扶起来不由分说灌进去一碗药汁,味道苦的让李闲忍不住的干呕。
“什么东西这么苦?”
李闲啐了一口吐沫问道。
独孤锐志道:“我说是补肾的你信吗?”
李闲居然很认真的红了脸:“小毒哥,人家还小。”
独孤锐志不客气的将他拉起来然后在屁股上使劲拍了一下:“去慢慢走两圈再坐下来休息,你这样早晚有一天把自己弄成残废!”
李闲笑了笑,然后费力的一边往前走一边问:“能有这么严重?”
独孤锐志怒道:“要不是你还欠我一斤明前好茶,我才懒得管你死活!”
李闲撇了撇嘴:“你能装得再凶恶点吗?”
独孤锐志张了张嘴,扑哧笑了:“你他娘的就不能严肃点?”
李闲想了想,然后一本正经的说道:“那好啊,咱们现在聊一点很严肃的话题。小毒哥,听说你和小朝哥当年是弘化醉月楼的常客?据说也曾是一个流连花坊的风流人物,还有个什么什么玉面金枪小郎君的美名?”
“放屁!”
独孤锐志见李闲走路腿都在颤抖,他瞪了李闲一眼却追上去扶着他缓缓走动。
“老子是读书人,圣贤弟子,当初还是大隋正正经经的正六品昭武校尉,怎么可能去那种地方!”
李闲摇了摇头叹道:“若是读书人和当官的不去嫖-妓,这天下间的青楼早就关了门改行卖豆腐了。”
独孤锐志愣了一下,骂了句无耻却找不到理由反驳。
“话说回来,小毒哥,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子?”
李闲忍着四肢上的酸疼,不得不找些话题来分散注意力。
“都说了我是正人君子。”
独孤锐志板着脸说道。
李闲笑了笑:“正人君子,那不是什么好词。说说吧,就当给我增加阅历了。”
独孤锐志见李闲嘴角都在微微颤抖,知道他是真的累的够呛却还在强忍着假装没事。也猜到李闲是故意在找话题说,所以他叹了口气说道:“说实话,天下女子各色各样,我却见得并不多。这么多年自从投身军武除了杀人就是喝酒,哪里真能好像那些闲来无事的骚人赞扬同一个女子也能写出一百首不重样的诗词来。说来说去,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还是叶怀袖,虽然当年只见过她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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