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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半书(全集)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李惟七
那处本来被丛生的杂草覆盖,现在乱糟糟的草被拨开,露出一幅笔迹极为稚拙蠢笨的图画,旁边歪歪扭扭的字迹写着什么,能看清 “临”、“天下第二”、“缁衣”、“轻”几个字,还有些字已经模糊不清了。
“咦,这画的什么?是猪和蚯蚓吗?”
叶铿然额头的青筋顿时跳动了几下……他们什么时候画的这幅图?这四只猪,三头白的一头黑的,虽然丑,但滚圆的多少还有点像猪,可旁边的龙画得简直比蚯蚓还难看。
那行字写的是——
玉树临风天下第二帅,沈缁衣,沈风轻,沈夜舒。
“哦哦后面还有字,哈,有个‘叶’字!”将军满脸好奇和八卦地蹲下身来,“天下第一帅叶坚然——?”将军疑惑地抬头打量着满脸黑线的叶铿然,“这个叶坚然,不会就是你吧?”他不怕死地接着问:“这条蚯蚓,就是你的画像?”
“……滚!”
没有文化的三只小猪很崇拜叶哥哥,他们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二帅,叶哥哥是天下第一帅,有画像为证。
除了把叶哥哥的名字写错之外,似乎一切都很完美。
叶坚然,哦不,叶铿然站在那幅蠢得要命的图案面前,许久没有动。终于,他转过身去,看不清表情,刚才将军问“那些当年的小伙伴都去了哪里”,他原本想说不知道,但现在,他却发现……他们一直在这里。
欢声笑语与时光留在这里,从来不曾离去。万水千山走过,他们一直在这里。
江水被暮色分成了深绿与火红,渐临的夜色像一枚又轻又大的羽毛落下,覆盖住山川河流与几人的身影。
正在吃红薯的大王说:“大王的后背有点痒。”
叶铿然回过头来,刹那间,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黑色的羽毛落在琳琅的身上,那颜色如同一滴墨落入水中,无声洇开来,在星光与黑夜揉杂的朦胧色调中,鸟翅收敛,一个身影渐渐从模糊到清晰。
那是少女的身影。
麦色的肌肤如同阳光,乌黑的长发如同夜色,只是一开口就将这画面般精致的美感完全破坏掉了:“靠,本王的翅膀呢?”
她疑惑地看着自己光洁修长的手臂,一脸嫌弃:“翅膀怎么变得这么丑了,不要啊!”说话间把红薯往嘴里塞:“吃个红薯压压惊……”
“琳琅……?”叶铿然愕然走上前。
十五年了,他走过许多的路,停留过许多的地方,她一直在他梦中心上。
“叶哥哥,大王的翅膀不见了,爪子也不见了!”不明真相的琳琅含泪控诉,腮帮子里鼓鼓的都是红薯,凤眼里尽是恼怒委屈,“羽毛还没找全,又丢了翅膀和爪子,简直鸟生悲惨——
她的抗议还没说完,突然一件温暖的拥抱将她整个裹住:“你终于回来了。”
那样有力的拥抱,像是要将她锲入骨髓,滚烫的胸膛贴着颈脖好痒,比刚才获得黑色的羽毛还要痒,心头也是,痒得像是长出了许多的狗尾巴草……琳琅只觉得一颗鸟心怦怦乱跳。
“你不会是要吃了我吧?”琳琅惊恐的大眼睛乱转,“大王还没养肥,不好吃的!你是土豪有金叶子可以去买红薯……”可是对方只是用宽大的衣袍包裹住她,将她抱了起来。
一抬头看到他的眼睛,她突然就闭了嘴。
他的眼睛里闪动着泪光,这也是她梦中的海洋。
江水静静奔流在月下,他抱着她面无表情地朝前走,身后传来声音:“喂喂,秀恩爱的够了啊,我觉得我这个灯泡比月亮还大——”
将军笑着把树枝扔掉,想了想,又用脚在杂草上踩了几下,把刚才另一行字遮住。
那是一行写得更隐蔽的字迹:叶哥哥,珍珠喜欢你。在“喜欢”和“你”之间又加了一个字,似乎是后来加上去的,是一个“过”字。
迟钝如叶校尉,恐怕不知道自己曾经被一头美貌的猪喜欢过。
叶哥哥,珍珠喜欢过你。
曾经那样喜欢你,终究变成了美好的回忆。虽然得不到你的回应,但这字迹刻在心上,不会忘记。石头上的字迹与心上的痕迹,都不用刻意抹去,这是一个温暖的秘密。
流年偷换,曾经喜欢。
注释:
[1]《山海经?南次二经》中记载:“柜山,有兽焉,其状如豚,有距,其名曰狸力。”狸力的样子像猪,长着鸟爪,擅于挖洞而居。





浮云半书(全集) 第34章 白帝城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唐·李白《早发白帝城》

大唐开元年间,暮春时节,恰逢地方官吏和边关将领到长安来向宰相述职。
宰相张九龄风仪俊美,恪守古礼,很少有官员敢于在张相面前逾礼,更不用说敢仪容不整了。
所以,当巴州刺史公孙不器嘴角撕裂、鼻青脸肿地来述职时,张九龄不由得微微皱起了眉头。
公孙不器是个粗人,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直爽地大着嗓门儿说:“丞相,我这是被新科探花郎打的。”
公孙不器又说:“不打不相识!探花郎年少英雄,除了没节操之外都很好,很好!”
探花郎姓裴名昀,不巧正是张九龄的学生,金榜题名时十五岁。
这天回到家里,年少英雄的裴探花哭着被张九龄罚抄了一百遍《礼记·大学》,从此和公孙不器结了仇。
十几日后,公孙不器打点行装准备回巴州。
曾经气宇轩昂的朝廷命官一身破烂的苎麻布衣,垂头丧气,牵着一头赊来的跛脚驴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哪里流落到长安的乞丐。
想当初公孙不器来长安时,带着整车绫罗绸缎,骑着银鞍的突厥骏马,好不风光;如今却只能欠债赊一头蠢驴子。而借铜钱给他买驴的不是别人,正是裴探花。
——这些天来,裴探花见公孙不器一次,就笑吟吟地拉着他去赌场一次,直到他输得裈裤也抵押在赌场。
同榜状元杜清昼有点于心不忍:“他拖家带口的,这跛脚驴子哪里驮得动?你至少借给他一匹马,反正利息以后去收。”
裴探花和杜状元都来自岭南,师出同门,从小一起长大。裴昀被罚抄《礼记·大学》时,杜清昼也没少熬夜共患难。
裴昀拎出一串铜板:“看在你的面子上,就赊给他一匹马。”
公孙不器感动得热泪盈眶地伸出手,却听裴昀说:“马可以借给你,不过,利息我现在就要收。”
这一刻,公孙不器的热泪终于滚落了下来……见过抠门的,没见过这么抠门的;见过记仇的,没见过这么记仇的。
公孙刺史没有钱了。魁梧的中年汉子咬紧牙关,突然满脸屈辱地开始脱衣服。
两个少年对视一眼,裴昀后退两步,大声喊:“停——!我只收财,不收色。你不要误会!”
啊不对,你一个糙汉子有什么色啊?
啊呸呸!就算有色,跟我有什么关系啊?
“我只剩下这件值钱的东西了。”公孙刺史外表粗犷凶恶,却满眼细腻的委屈,老老实实地从最贴身的衣兜里摸出一颗珠子,认真地说,“这是我家祖传的宝贝,寻常人不识货的。”
“……”看着公孙刺史真诚的双眼,裴昀“呵呵”冷笑了两声,那哪里是什么珠子?根本就是一块地上捡的稍微圆润点的石头!什么寻常人不识货,白痴才会识这种货吧!
杜清昼在旁边拉了拉他的胳膊,意思是:太可怜了都拿石头来当珍珠了,衣服也脱了,看在他拿生命在演的份上,放过他吧。
裴昀终于摆了摆手。
好吧!成交。

这颗毫无光泽可言,颜色也灰不溜秋的珠子被交到杜清昼手中保管。
本来杜清昼不想要,说扔掉算了,裴昀想了想,说:“留着吧,明年公孙不器再来长安,让他拿钱来赎。”
“……”果然是勤俭持家的典范!
于是为了在来年收钱,杜清昼把珠子好好地收了起来。
谁知道就在这天晚上,出了一件怪事。
夏夜清凉,庭院里的竹子沙沙作响,偶尔传来几声零星的虫鸣。两个少年同吃同住,内室的灯烛还燃着,裴昀早早趴在床上睡觉了,杜清昼还在秉烛夜读,突然,屋子里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离蜡烛远点!啊喂少年!”
杜清昼愕然抬头,以为是自己幻听,结果听到那声音再次响起,一副没好气的语气:“烛烟简直熏得朕要打喷嚏。”
朕要打喷嚏……
朕要打喷嚏……
朕要打喷嚏……?
这句话信息量太大,杜清昼在心中默念了三遍,视线茫然地在整个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落到自己怀里……那颗毫不起眼的珠子上。
珠子在烛下仍然是平凡的样子,只是烛光在上面流动,如水波潋滟,又如一座光的囚笼。
“是你在说话?”杜清昼用力睁大眼睛,“你是谁?”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朕就是朕!”
杜清昼慌慌张张地推醒裴昀,后者睁开朦胧的睡眼,嗓音慵懒沙哑:“这么早天就亮了啊,什么时辰了……”
“裴豆豆!”杜清昼的声音发抖,“公孙不器给我们的珠子……”
裴昀连连打着哈欠,连眼泪都出来了:“嗯嗯?”发现杜清昼抓着自己胳膊的手冰凉发抖,才看了对方一眼:“你怎么了?怎么一副大白天撞见鬼了的表情?”
“现在不是白天,”杜清昼艰难地咽了口唾沫,“珠子里也没有鬼,但,似乎有妖怪。”
见过自恋的妖怪,没见过臆想症这么重的。
这个妖怪坚持称自己为“朕”,绝不肯改口,裴昀摸着下巴问:“哦,你是什么皇帝?”
妖怪沉默了一会儿:“朕为什么要告诉你?”
“那换个问题,你有什么用?”
妖怪似乎又愣了一下。
“这年头妖怪也是多,”裴昀一脸不太感兴趣的表情,“没用的话,就请你当一个安静的美男子,不要吵我睡觉。”
妖怪再次沉默了一下,愤然说:“朕可以日行千里!”
裴昀抬了抬眉毛:“哦,走得很快?”
“必须的!”
“听上去有点意思,”裴昀终于看了它一眼,笑眯眯地说,“等天亮了我们去买酸辣豆腐吧!”
“什么?”妖怪似乎一下子没听清。
“我们住在城东,长安城最好吃的那家酸辣豆腐摊在西坊,平时过来一趟要足足两个时辰的脚程,回到家豆腐都凉了。想吃还得大清早去排队,”裴昀认真地说,“不能睡到自然醒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没有酸辣豆腐的人生还有什么乐趣?世间最大的美事,莫过于睡懒觉起来还能买到酸辣豆腐。”
“……”
妖怪觉得自己被大材小用,受了莫大侮辱:“哼,此等小事,朕现在就带你去!”
眨眼之间,四周的景物倏然消失了,两个少年眼前一片白花花的水汽。
可以确定的是,这绝不是他们的房间。
杜清昼有点惊悚地拉住裴昀的胳膊:“裴豆豆!”
裴昀也有点摸不清状况,这是哪里?真的是酸辣豆腐铺?难道是豆腐还在蒸?
不对,这屋子看上去似乎有点儿熟悉……
水汽中渐渐现出一扇清雅的丝质屏风,木制的浴斛,影影绰绰可以看见宽衣解带准备洗澡的人身材修长,后背白皙。对方似乎听到响动,回过头来——
“……老师?”
想要夺路而逃已经晚了。
什么日行千里!不靠谱的珠子只把他们带到了府中的浴室!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张九龄皱眉,脸色也微微泛红,不知道是水汽蒸腾,还是涌上双颊的薄怒。
“我……我们……”杜清昼简直恨不能有个地洞钻进去,从来不跟着裴昀胡闹的他,再怎么也解释不清突然闯入这件事,总不能说是专门来偷看老师您洗澡的吧!说自己被一颗珠子给坑了,谁信?
“啊哈,我们走错房间了。”裴昀迅速而镇定地微笑,“今晚雾太大,一个不小心就敲错了房门呢。老师有事弟子服其劳,要不要加热水?”
“……”
屋外传来两声青蛙的叫声:“呱——呱——”
这个夏夜注定是一个不眠夜。
两个少年顶着黑眼圈被罚抄《礼记·大学》,一人一百遍。
桌上摊着横七竖八的纸,闯了祸的珠子毫无悔意,在纸上打了个滚,厚颜无耻地说:“朕先睡了。”
“你这是什么日行千里啊?”杜清昼黑着脸从成堆的纸张中抬起头来,“说好的豆腐铺在哪里?谁叫你把我们送到浴室去的?而且还在老师洗澡的时候!”
跳到黄河也洗不清冤屈的杜状元,从此和谦谦君子的形象无缘了。积攒了十八年的节操,就此荡然无存。要是揍一颗珠子有用的话,他已经把珠子往死里揍了。
“朕以为你们说的豆腐,是美人的豆腐。”妖怪死要面子,嘴硬地砌词狡辩,“张九龄风华绝代,难道不算美人吗?想当年朕春秋鼎盛时,后宫多少佳丽都被朕吃过豆腐……”
“……”谁告诉你豆腐是这个意思的!你这个好色的昏君!
嘴里叼着毛笔的裴昀懒洋洋地抬起头,也不和它啰嗦,二话不说把它拎起来。
“你要干什么?”妖怪警惕地抗议。
“看你不顺眼,”裴昀将笔夹到耳后,毫不留情地把它凑近燃烧的烛火,“烧了你。”
珍珠怕火,遇火即发黑。
“大胆!”妖怪勃然大怒,“给朕跪下!”
一缕火苗迅速地舔上了珠子。
“现在放开朕,朕恕你无罪!”“啊啊朕给你加官进爵……”“朕错了!”“爹——!”
在珠子即将被扔进火焰中时,一声荡气回肠的大喊在屋子里回荡,妖怪毫无骨气地哭爹喊娘,好不凄惨。
如果它真的曾经是一国之君,不难想象当年国是怎么亡的。国不亡才叫奇怪。好色、胆小、爱面子的妖怪只差泪流满面了——如果它还有脸的话。
被烛火舔到的妖怪拼命哀嚎挣扎:“别烧朕!朕可以送你去任何地方,让你追上任何你想要的东西!”
“哦哦去什么地方?再送我去浴室,让我被罚抄吗?”裴探花微笑,腹黑笑意让旁边的杜清昼也心惊肉跳。
“不不!绝对不是!”妖怪赶紧涕泪交加表忠心,“虽然朕偶尔会有失误,但朕千真万确可以让你走得比别人快——世上的事都有捷径,不仅仅是走路,还有你人生的每一步,只要你够快,就能追上自己的愿望!”
杜清昼的神色微微一动。
烛火摇曳,裴昀双臂环胸打了个哈欠:“可我并不想追上什么愿望,只想追上一个姑娘。”
“姑娘……?”不解风情的妖怪顿时懵了。
裴探花喜欢一个叫祝静思的姑娘。祝姑娘亭亭如荷,擅长打铁和杀猪,打铁时芙蓉面庞被火光映亮,眉睫乌黑动人;杀猪时利落潇洒执刀,莹白素手纤纤。她和两个少年幼时一起结拜,青梅竹马,裴探花追祝姑娘,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嗯嗯姑娘。”
怎么追上一个姑娘?珠子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妖怪的自尊心碎了一地,它痛不欲生地迎风流泪:“能换一个吗?……”
“就知道你没用。”裴昀懒洋洋地一挥手,珠子惨叫着坠向烛火,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落到墙角,“等公孙不器明年来长安,让他花双倍的价钱赎你!”
死里逃生的珠子滚到角落里,沾了满头灰,呜呜饮泣。
夜深了,等裴昀累得趴在桌案上睡着了,杜清昼揉着熬得通红的眼睛,想了想,还是起身把珠子给捡了回来,悄悄收进怀里。
那时,新科进士们都在等待朝廷的任命。
有了进士出身,不一定就有官做,很多人空负才华,在等待中蹉跎了青春与抱负。翰林院、御史台这些官署,向来都是所有进士心向往之的。只有那些被命运眷顾的幸运儿,才能得偿所愿。
夏天快过完时,杜清昼等来了好消息。
一次宴饮,御史中丞宋玥坐在杜清昼旁边,交谈中两人极为投契,宋玥大赞“后生可畏”,不久,吏部的任命下来了,杜清昼在同榜进士们羡慕的目光中,当上了监察御史。金殿之上,他是光彩夺目的状元;官场之中,他是前途无量的新秀。
原本被众人看好的裴昀,却并未如传言中那样进入翰林院,成为翰林学士,而是出乎所有人意料地离开了长安,前往陇右战场。边关苦寒,九死一生,旁人听了多少有些唏嘘惋惜。
离别的那一日,晴朗无云。
裴昀潇洒地拍了拍杜清昼的肩膀,说他走了。杜清昼原本想问什么时候再见,却问不出口。还有些话,他也没有说出口。
裴昀仿佛看得出他在想什么,笑吟吟伸了个懒腰:“是送别,又不是送葬,别那么悲凉啦!朝堂虽然华丽,却太过逼仄,我想去看一看大漠的孤烟,长河的落日,喝一口塞北的烈酒,骑一趟彪壮的胡马。”
话虽如此,少年独自走远的背影仍是有些孤单的。
从小一起长大,两人童年曾经对着菊花结拜,说出过“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天天有肉一起分”的誓言,曾经在一个碗里抢过肉,在一张纸上写过诗,在一条河里抓过泥鳅,也一起光着屁股罚抄过作业……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如今却要天各一方——
珠子散了还可以再聚,人分离了呢?
或许,就像年少无忧无虑的时光,再也找不回来。

盛夏晚风习习。
素有“天下险关”之称的瞿塘峡口也被染成了金色,江水奔流回旋,险峻高山上还有残破的楼阙。
不远处走来几个人影,一身白衣潇洒飘逸的正是当年的裴探花,旁边还有一个身形笔挺、神色冷峻的青年,是陪戎校尉叶铿然。这些年,他们在战场上经历生死,走过了许多地方,也浪掷了许多同行的时光。
光阴这种东西,似乎很珍贵,但有朋友在身边,你又宁可让它微笑浪费。
从裴昀离开长安,二十年已匆匆过去。奇怪的是,少年的容貌和当初并无多大变化。
在他们前方不远处,还有一个麦色肌肤的俊美少女。山路险峻,少女走路蹦蹦跳跳,姿势有点古怪,像是不大熟练用脚走路似的……她没有像寻常女孩那样梳双环垂髻,而是将长发随意地绑成辫子,圆领胡服长靴,发梢上阳光斑驳,脸上好奇的神态宛如涉世不深的孩童。
“叶哥哥,将军!”少女停在一处地方,朝身后的人欢快地招手,“你们看……好奇怪。”
那是一口杂草丛生的枯井,井壁已经被风雨侵蚀,显出颓败之感。她好奇地用力趴到井口往井里面看:“井里好像有东西!”
裴昀凑到井边,只见里面黑暗幽深,显然是一口枯井。他抬起头来:“太黑了,什么也看不见。”
“人类真是目光短浅。”少女眨了眨眼,得意地捡起地上的一颗石头,朝井里扔下去。
——然后,只听一声清晰而愤怒的“唉哟”声从井里传出来。
“谁,谁乱丢石头?!”
这一刻,裴昀只觉得里面的声音莫名有点熟悉。他好奇地把耳朵贴到井口:“里面的英雄,我们认识吗?”
里面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一个威严而兴奋的声音从井里传来:“少年人!你不记得朕了?”
听到这声“朕”,裴昀终于想起来了。
那只自恋的妖怪,号称能日行千里的珠子,竟然在多年后相逢在瞿塘峡!
“你怎么在这里?”
“什么叫朕怎么在这里?朕本来就应该在这里!”妖怪的声音从井里传来,“少年,你仔细看看你周围,你闯进了朕的城池!”
声音在幽暗深井中回荡,如同低沉的鼓点敲在大地的胸膛,竟震得人耳膜发痛。
裴昀看了看四周。
——三江之水汇集汹涌,群山危立,在他们脚下的,是白帝城。
自从初遇以来,这只妖怪一直都称自己为“朕”,裴昀始终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皇帝。直到此刻,他举目四望——巍峨蜀道天险,凌云白帝古城,西汉末年,王莽篡汉,大将公孙述在此称帝。
“你是……白帝公孙述?”
“竟敢直呼朕的名讳!”妖怪不高兴了,“叫陛下!快把朕拉上来!”
十几年都没和人说过话,它老人家特别话唠:“这井里不说没口水,连只青蛙也没有,只有一堆白森森的骨头,井底黑得什么也看不见,朕都快闷死了……”
井很深,往下看不见底,裴昀正发愁怎么从深井里把一颗话唠又自恋的珠子弄出来,旁边的少女想了想,轻松地说:“大王有办法!”
说话间,她打开手掌,一道光如同羽毛从她掌心飞入井中,像是微风拂过夜色,照亮了黑暗如迷宫的深井。
——少女名叫独孤琳琅,真身是上古神鸟凤凰。她自称为“大王”,在不久前才获得人形。而她的每一枚凤羽,都拥有瑰丽无匹的力量。
宛如阳光穿透云层,井中传来奇怪的轻响,原本枯竭的井中,突然涌出一股水雾,如巨大的白龙腾空而起,颓败的枯井刹那间焕发出一种辉煌之感。
白雾越升越高,连天空与远山也被渲染,雾中的群山仿佛突然湿润的眼睛,又像千万年守候的某个心愿,终于得偿所愿。
几人惊诧地环顾四周,随即看向那口枯井。
井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乳白色的雾气中,伸出一只白皙清秀的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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