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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半书(全集)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李惟七
那么多年一起长大,喜欢她好像就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就像血脉里流动的生命,每天都能看见的日出。
直到那日风雨满途,他撩起她的一缕发丝:“对不起,让你淋雨了。”
“不怕。”她却微笑踮起脚来,捧住他的脸:“风大雨大我都陪你,我喜欢你最好的方式,是与你一起在风雨中成长。”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女子?这样温暖而明亮,亭亭立于风雨中,逊色了所有与她无关的时光。
“九月十五,我一定来迎娶你。”[1]
“说好了,我可只给你一次机会。”少女微红着脸扭过头去。
“若是错失呢?”少年的棱角清俊凌厉如刀刻,还不曾被十丈红尘的风沙打磨。
“那你便再等十五年!”
再等十五年……他真的再等了十五年。
静思,静思——
可这一次,是她放开手,转过头离开了他身边。为什么?
回应他的只有无尽的夜雨,和滚滚东去的江流。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和水花溅起的声音。
“将军!”
叶校尉追上来了。
“将军,那不是祝姑娘……”叶校尉用力拉住他,“你去哪里?你不要冲动!”
裴昀浑身都被雨水湿透,突然暴怒地一挥手:“走开!”
这一推的力气如此之大,叶校尉被推得踉跄后退几步。
前面就是悬崖,峡谷在夜雨中狰狞卷起浊浪,惊涛拍打着黑色的山石,低沉的雷声滚过雨夜,像是最残酷的宣判。裴昀一直冲到悬崖边,直到一股大力猛地将他拉住,几块碎石坠入峡谷,叶校尉也全身湿透:“你疯了?!”
“滚开!不要管我!”裴昀被叶校尉牢牢钳制住挣脱不开,挥拳就朝校尉打去!
咚——!
一拳结结实实地落下,叶校尉被打得侧过脸去,露出痛苦的神色。
雨下得更大,蜃珠残留的力量在裴昀眼前变幻晃动,许多幅面孔,都像是风,冷暖交替于胸中,悲喜模糊了视线,仿佛转眼间已经轮回千次……身边人来人去,终究一个个消失不见。
突然间,所有的幻像都消失了。
雨中一个人朝他伸出手,神色温暖,穿的不过是寻常的衣衫,却让滂沱雨夜也成了春晨。
“……老师?”裴昀错愕地,几乎是本能地立刻朝虚空伸出手去!
在裴昀心里,一直有这样一个地方,藏着最高的天,最深的海洋,和对他最好的那个人的模样。
——那是已经过世的,他们的老师张九龄。
在很早的时候,他们从岭南出发去冀州,裴昀趴在大大的包裹上哀嚎。
“老师,这漫漫长路要怎么走?”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张九龄将手中的行李放下,那样霁月云雪的人物,一句话仿佛让盛夏的暑热都清凉下来,“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也看看沿途的风景。”
“咦?”
“最好是——”张九龄微笑沉吟,“有人同行。”
小小的裴昀把手搭在小小的杜清昼的肩膀上,高兴地说:“那我和杜欠揍,还有老师一起走!”
当时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有人会先走。
老师,不要走……
更小的时候,老师牵着他的手,说:“慢点。”老师微笑摸着他的头,说:“不急。”
学步时的脚印最惊喜,学语时的句子最珍贵。
不急,有温暖的手牵着手,有温柔的手摸着头,有喜欢的人陪在身旁,路并不会漫长。
“老师,我想快点长大!”
“嗯?”
“长大了就可以走很远的路,走遍天下!”裴昀用稚气的童音说。
走很远的路,走遍天下!
所有的影像都消失了。水雾中只有一个修长笔挺的身影渐渐清晰,叶校尉站在雨中,站在所有消失的幻境中,如同亘古不变的山峰。
他摊开掌心:“对不起,刚才我借用蜃珠的力量,对你使用了法术。‘水’可以带来幻像,所有的思念,都可以在水中复现。”
电光幻影,生如朝露,人生最深的底色竟是孤独。
而裴昀心底最真实的愿望,不过是想要那几个人,一路陪伴,至死不离。
“珠子没有消失,所幸琳琅还不是真正的凤凰,她的火焰被我扑灭了。”
蜃珠在叶校尉掌心,只是失去了人形,珠子上还有隐隐发黑的裂痕,像是在春雷中绽开的花骨朵的裂痕,惊心的美,如梦如幻。
“气消了吗?”校尉站在原地。
裴昀怔怔地看着对方嘴角的血,眼神终于渐渐清明,看清了如今与他同行的人:“你蠢吗?看到拳头来也不会躲?”
叶校尉抹去唇角的血迹,苦笑了一下:“我看不见。”
裴昀这才想起校尉的眼睛时好时坏,那一双漆黑的眸子毫无焦距地望着雨幕,嘴唇苍白,显得血迹更加殷虹刺目。
叶校尉的神色仍然冷冰冰的,声音却带着真实的关切,又问了一次:“气消了吗?”
裴昀没有说话,两个人就这样面对面站在雨中,不知过了多久,裴昀说:“消了。”
叶校尉点了点头,眼前一黑便倒了下去。
裴昀抱着叶校尉浑身湿透地回来时,琳琅张了张嘴,一块红薯掉了下来。
“你把叶哥哥怎么了?”琳琅炸毛扑过去,她还没有恢复人形,仍然是大鸟的模样,着急地扑着翅膀,“叶哥哥怎么昏过去了?你对他做了什么?”
“我打了他一拳。”裴昀如实说。
琳琅勃然大怒:“浑蛋,大王拔光你的羽毛!”又想到这个人类并没有羽毛,一时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替叶哥哥报仇,只有叼起那半个红薯砸到他头上。
那半个红薯“咕噜咕噜”滚到地上……将军头也不回地说:“勤俭持家,捡起来吃,不准浪费粮食。”
“你欺负人!不,欺负鸟……”琳琅泪流满面蹲墙角画圈圈去了。画着画着她突然愣了一下,回过头……
从前的将军,她所熟悉的那个将军,又回来了。
山下虽是盛夏,但山间夜里寒凉如秋。
烛光中叶校尉的脸色显得格外苍白,嘴唇干涸,裴昀替他把湿衣服换掉,将他的身子半托起来,拔开水囊,给他喂水。
叶校尉毫无知觉地靠在裴昀身上,大部分的水都顺着嘴角流了下来,裴昀皱了皱眉头,伸手探他的额头,冰凉。
“你能生火吗?”裴昀转头问琳琅。
“这点小事当然难不倒大王——”琳琅得意地说了一半,声音底气不足地低了下去,“可大王不会控制自己的火焰。”比起一只真正的凤凰,她还远远不够。
裴昀想了想,“算了,火只怕适得其反,你过来。”
“干什么?”琳琅警惕地缩了缩脖子。
“你的羽毛虽然丑,但鸟羽总是暖和的,用你的羽毛过来给叶校尉取暖。”裴昀吩咐。
“不。”琳琅抵抗。
“很好。明天没有早饭了。”
“……我马上来!”
琳琅依偎到校尉身边,他身上真冷啊,像是夜雨冲刷过的花岗岩,坚硬而清冷,手指却又像是水里捞起来的水草,虚弱而柔软,她被冻得微微哆嗦了一下,心间也微微哆嗦了一下,泛起湖水般的一缕怜惜,不自觉地靠得更近些。
夜渐深,四周寂静,叶校尉仍然昏睡不醒,琳琅用翅膀包裹着自己,蜷缩成小小的一团,依偎在他颈边睡着了。

清晨天色微曙,空气中满是湿润的草木味道。
裴昀一大早推开门,劫后余生的珠子好奇而小心翼翼地从他袖口里滚出来:“去哪里找羽毛?”
它失去了人形,比当初石头的模样还不如,身上还有几缕焦黑的痕迹,狼狈又滑稽。
“不去哪里,我就看看风景。”裴昀伸了个懒腰。
“看风景?”白帝以为自己听错了,简直想要掏掏耳朵。
“路这么漫长,不看风景岂不是太闷?如果心里觉得闷,又怎么会遇到美好的事情?”
晨光中群山绵延,云卷云舒,树上晨露初照。
“你想过没有,”裴昀叼了一根草在嘴角,微微一笑:“你能日行千里这么神奇,为什么当初公孙不器不直接拿着你回巴州,却用你来换一匹瘦马?”
白帝似乎一怔,这也是他始终想不明白的问题。
“因为他其实不想走得那么快,他宁愿花光身上最后的铜钱,买一壶酒,和娘子喝酒骑马回去。路程不长不短,刚好够他谈情说爱。”
当初别人都在赶路,公孙不器慢悠悠地陪夫人画眉,不赶路,也没有错过风景。如今中原大地满目疮痍,巴州仍然治理得井井有条,安定富庶。
白帝似乎明白了什么,又似乎没有明白。
有时候,用尽千百年的时光,也不够走完一趟旅程,穷尽一生的光阴,也不够陪伴一个人。
日光温暖,惠风和畅。
经过白龙井时,裴昀放慢了脚步,最初便是在这里打捞到珠子,这个地方他也已经来过很多次,并未发现凤羽的痕迹,不……裴昀的神色微微一顿,或者说,是他从未真正地停步驻足!
此刻,他赫然看到,一枚紫色的羽毛在枯井边的草丛里随风摇摆,不仔细看,就像一根颜色稍亮的紫露草,与周围野草并无分别。
裴昀俯身将隐匿在草丛中的羽毛摘下,紫色的光芒在他掌心只停留片刻,便如受惊的蝴蝶般星星点点散开。
“羽毛原来在这里!”身后传来琳琅的欢呼声。
她又恢复了少女的模样,步态滑稽地小跑过来,辫子也一蹦一蹦的,她朝羽毛伸出手,紫色的光芒刹那间跳跃凝聚,如同一只投林的鸟儿,投入她的怀抱。
原来,凤凰没有把它的权杖放置得高高在上,而是将最珍贵的秘密,藏匿在一朵花上。
紫色的羽毛不是凡人眼中的王权,只是一个小小的愿望。在亿万年的星光中,在漫长的旅途上,陪伴一个人的小小的愿望。
紫色的羽毛,力量是“陪伴”。
最好的爱是陪伴,最美的风景是与你同看。
裴昀抬眸朝前方看去,看到了叶校尉。在所有的风景中,最动人的那一幅水墨青衫,最热血的那一身知己肝胆。
“叶校尉,”裴昀眼底似乎有东西波动,却被微笑掩盖,他走过去搂住对方的肩膀,“昨天打了你一拳,真不好意思。”
叶校尉冷冷地说:“所以?”
裴昀将背在身后的手伸出来,动作迅疾如风,简直让人怀疑他又想在叶校尉另一边脸上再打一拳——在叶校尉愣神的瞬间,头上突然多了什么东西。
……那是一根毛绒绒的野草。
本来冷峻不苟言笑的人,头上被插了一根野草,顿时显得滑稽可笑。叶校尉额头青筋跳动,猛地抬手拂掉那根草,愤然走开。
“叶校尉等等我!啊喂别这么小气……”裴昀在他身后追赶。
“朕真是有眼不识真龙,”白帝在裴昀的袖子里滚来滚去,自言自语,“昨夜他的力量竟然能扑灭凤凰的怒火,也算是救了朕一命……咦咦朕想起当年的事了!记忆有点模模糊糊,这应该不是朕的记忆,而是这颗蜃珠的记忆……水中诸妖,上古时都是龙神的臣民,蜃珠也参加了大战……对,就是那场大战!”
“什么大战?”裴昀脚步微微一顿。
“龙凤之战。上古时水中诸妖与万种飞鸟厮杀,那一战真是天地变色、日月无光,”白帝回忆起往事,露出一点后怕的语气,“最后白龙战败,为凤凰所困,才被囚禁于枯井中千万年!”
树影下日光斑驳,惊心动魄。对方的下一句话,让裴昀嘴角的笑容突然凝固。
“说起来,龙凤呈祥,不过是凡人美好的愿望罢了。龙是水神,凤凰是火神,从上古时代起就相争相克,水火不容。等找回全部的羽毛,总有一天,凤凰会再次将白龙囚禁甚至杀死。”
注释:
[1]《浮云半书1》单行本中的17年,调整为15年。





浮云半书(全集) 第35章 雁门关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唐·李贺《雁门太守行》

“帝王的黄金台,朋友的白玉剑,你选哪一样?”
杜清昼是个商人,他很懂得交易的技巧。所以,面对眼前这个浑身血迹的武将时,他用平缓的语调问出这句话。
武将的呼吸变得粗重,睁大带着血丝的眼睛,那眼神充满怀疑,也充满饥渴。
“放心,在我这里,一切都可以交易。你既然拿出了足够交换的东西,那么,我也会给你价值与之相匹敌的东西。”杜清昼漫不经心地说,那神情如此轻慢,仿佛无论是天下的权柄,还是世间的至美,在他这里都不过是一件小小的货物。
“你只是个商人,我凭什么相信你?”武将满脸泥土与血痕,浑身肌肉绷紧,眼神充满戾气。
唐朝时商人是“士农工商”之末,地位很低,不能参与科举,不能乘坐车马。连唐太宗李世民也曾说:“工商杂色之流,假令术踰侪类只可厚给财物。必不可超授官秩,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
意思是,商人哪怕再富有,也没有资格和朝堂上的君子们,甚至普通务农的百姓们平起平坐,哪怕是坐在一起吃饭,也是不合礼数的。
杜清昼祖祖辈辈都是商人,到他这一代脱了商籍,他想不到,自己会从“贤君子”再做回一个商人。曾经他以商人的身份为耻,但现在他却很享受这个身份。
“我只是个商人,但商人可以做到很多事;士大夫们不屑于做的事,不敢做的事,商人可以做。”杜清昼站了起来,他的身材在武将面前显得瘦小,却如悬崖危立,深渊无尽,令人恐惧和颤栗。
“不相信我,你还有别的选择吗,宋枳?”杜清昼凑近武将的脸,无惧对方杀人如麻的名声,享受般细品对方眼底的欲望和挣扎。
名叫宋枳的武将用力地咽了一口唾沫,喘着粗气,如同一头焦躁的困兽,终于,他慢慢地,用汗湿脏污的手,将一把剑递到对方手上。
杜清昼将剑缓缓抽出,剑身清光骤然映照着血色残阳,令他的瞳孔也微微收缩:“好剑!”
远山骤然滚过惊雷,雁门关像是受伤的猛兽,被阴沉沉的天空压弯。

雁门关失守了。
史思明的叛军攻到代州城下,雁门守将宋枳提着主帅的头颅,打开城门投降。
自安史之乱以来,烽火狼烟四起,各地都有投降的将领,但大多是兵马疲弱的无奈之举。代州雁门郡不一样,它占据天险屏障,又与朔州、云中郡成犄角之势,原本就是易守难攻的要塞。更何况,城中还有一支足以抵御叛军的骑兵——雁门铁骑。那是大唐装备最精良的骑兵,曾令北方突厥闻风丧胆。
若非副将宋枳的叛变,只怕这道关卡,叛军会久攻不下。
残阳西斜,群山仿佛被染了一层浅薄血色。
荒草小径上走过来几个人影,一身白衣的是曾经的陇右大将军裴昀;身边冷若冰霜的俊美青年是陪戎校尉叶铿然,而跟在他们身后蹦蹦跳跳的小姑娘,则是真身为凤凰的少女独孤琳琅。
“这里有个人!”琳琅指着一处草丛,停住脚步。四周血迹斑斑,一个人倒在草丛中,不知道是死是活。
裴昀蹲下身来,把那人翻过来,只见对方一身铠甲都被鲜血浸透,脸上也满是血污。他探了探鼻息:“还活着。”
这里离代州城门不过十里,叛军随时可能出城杀戮。从那昏迷的伤者装束来看,似乎是一个品阶不低的唐军军官。
“旅途辛苦,风餐露宿,还捡了个半死不活的人,人生真是寂寞如雪。”裴昀打了个哈欠,伸出修长的手把对方翻弄了几下,对琳琅招招手:“大王,你过来。”
“干嘛?”琳琅看到对方的表情,直觉不是什么好事,果然,只见对方轻描淡写:“借一滴你的血。”
“……不。”琳琅理所当然地摆手拒绝,躲到叶铿然身后,“大王怕痛!”
“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叶铿然皱眉。
“有倒是有,不过得找到铁锹才行。”裴昀摊摊手。
“铁锹?”
裴昀指着地上一动不动的人:“喏喏,你看,肺被扎烂了,肋骨断了四根,失血到这个程度,大约还有一炷香的功夫就断气了……天气这么炎热,尸体很快就会发臭,没有铁锹挖坑及时掩埋,气味会难闻得要命。”
叶铿然外表虽冷,却最是热心热血,听到这话眉头皱得更紧。此时如果需要他的血,他自然会慷慨相助。但世间,只有凤凰的血可以救人之将死——凤血的力量是“治愈”。
琳琅不愿意的事,他绝不会勉强她。
见叶铿然没有说话,琳琅从他身后探出脑袋,突然踮起脚来,伸手用力去抚他的眉心:“叶哥哥,大王不喜欢你皱眉。”之前她一直觉得鸟翅最好,而人类的手臂和十指只是累赘,但这一刻,她突然有种微妙的感觉……还好有灵巧柔软的手指,可以抚触到他的眉心。
她不喜欢他皱眉。
“你很想救那个人吗?”琳琅歪着头,看向叶铿然眼底悲哀的深潭,“乱世里那么多尸骸,死人都堆成山了,救不救好像都差不多。”
叶铿然摸了摸她的头发,没有说话。面对死亡,他胸口如压磐石,只能以沉默与之对抗。
“好了好了,快断气了,”裴昀拍拍手上的灰,站起身来,“我去找铁锹。”
“等等!”琳琅脱口而出,终究还是磨磨蹭蹭地来到伤者面前,将手指放在口中咬了一下,伸出手,一滴血滴在对方濒死干涸的嘴唇上。她没好气地嘟哝:“大王可不想救你,大王只是为了叶哥哥不难过。”
“秀恩爱的闪瞎狗眼啊!”裴昀不忍卒读地扭过头去,“叶校尉,原来刷脸就可以解决难题!”
事实证明,裴昀的结论下得太早了——因为,真正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第二天,金色的阳光照到身上时,在树下睡觉的裴昀懒洋洋地醒来,一睁眼,就看到有个陌生的年轻人正在脱衣服。
……什么状况?
对方裸着上半身,只穿了裈裤和靴子,似乎刚去溪水里洗过澡,不远处还有一堆染血的铠甲和残破的长袍。
年轻人听到动静,立刻放下手中的衣服,微笑半蹲下来:“将军醒了?”四目相对,陌生人放大的脸凑到跟前,鼻梁挺拔清秀,乌黑的眼睛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山涧饮水的鹿。
“慢着——!”裴昀本能地伸手去挡,“将军?将军是谁?我们很熟?”
“一个小姑娘告诉我说,你姓将,名军。”对方无辜地看着他。
“……”
对方笑起来剑眉舒展,上半身连衣服也没有,举手投足却如同穿戴着华冠锦袍一样端严有章法:“既然知道了恩公的名字,我也当如实告知姓名。我姓李名俶,‘有俶其城’的‘俶’。”
《诗经·大雅·崧高》中说:“有俶其城,寝庙既成。”“俶”音同“触”,是宽厚的意思。天下叫这个“俶”字,又姓这个姓的,没有第二个人。
大唐王朝的嫡皇孙,十五岁被封王,如今年纪轻轻便掌握唐朝天下兵马的大元帅——广平王李俶!
安史之乱以来,唐玄宗李隆基躲进巴蜀。李俶的父亲太子李亨在灵武即位,李俶奉命和郭子仪一起征战河东,收复了朔方、云中等地,在军中享有盛名。
“小俶,太傅没教过你和陌生人说话时要穿好衣服吗?”裴昀严肃地坐起身来,认真地说,“没教过你洗完澡身上还在滴水时不能穿靴子吗?”
李俶似乎愣了一下。
“说的就是你。”裴昀没好气地摆摆手,“发什么愣?”
“……没有。”李俶温文尔雅的神情终于变得如吞鸡蛋,“……也从来没人这么叫我。”
“以前没有,现在有了。”裴昀起身去找东西,“嗯嗯,怎么会伤成这样?”
两人看上去年龄相仿,李俶竟然不由自主地顺着他的问话,认真回答:“我带着一队轻骑,夜袭代州城,结果中了埋伏。”
裴昀正在包裹里翻找着什么,听到这里,突然停住手中的动作。
“雁门关山路险峻,沟壑深广,加上代州叛将宋枳和雁门铁骑,关内外已经是铁桶一块。你去偷袭不过以卵击石,愚蠢至极。”
李俶意外于他对战局和地形的熟稔,正要开口,却见对方揉着额头连连叹气:“唉唉,小俶你在军中,一定让郭子仪将军很头疼吧?”
“……”李俶怔怔地看着他,半晌才挤出一句:“这次偷袭的确瞒着郭元帅,是俶莽撞了。”
“可你看上去不像是个无脑莽撞的家伙,”裴昀终于从包裹里找出一件衣服,扔给他,回过头来,目光仿佛能洞穿人心,“这种愚蠢的偷袭,一定有什么原因的吧?”
李俶默默地将衣服套上……
树影斑驳,年轻的皇子目光黯淡下去,却没有回避,眸色如同春水洗过刀锋:“我夜袭代州,只想接回贺将军的头颅,妥善安葬。”
代州城守将贺含元忠勇正直,在宋枳叛变时,没有防备背后捅来的刀子,被宋枳从身后偷袭,割颈而亡。
雁门郡失守后,贺老将军的头颅被挂在城门上曝晒了四天四夜。李俶瞒着郭子仪,冒险亲率一队骑兵,夜袭雁门关,一场惊心动魄的奔袭,不为夺回城池,而只为夺取忠臣骸骨。
裴昀双臂环胸,漫不经心勾了勾嘴角,他的目光望着远方,竟有些悠远:“大唐忠魂,的确不该曝于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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