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秀色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苍盲
他说了开头就不说了,黑溜溜地眼睛瞄到桌子中央的白瓷花瓶,里面插着几支艳丽绽放的红玫瑰,每天早晨吃饭时闻到的清新花香,就是从这散发的。
他忽然站起来,将花取了下来。
明秀不明就里,看他将花全部送进了厨房的垃圾桶内,惊讶问道:“你干什么呢,好好的,怎么又和这些花过不去了。”
“妈妈说,好男孩子不能随便送女孩花朵,同样的,好女孩也不应该随便接受别人的花。”盛嘉双手负后,一脸严肃的样子说。
明秀被她那小大人的模样逗笑了,轻笑着摸摸他的头,走进厨房洗抹布:“隔壁joseph大哥早上来送花的时候想必你是看到了,没关系的,他说这是他们家院子里自己种的,顺便送两朵来,说是原来……。”
讲到这里,她顿了下,想起joseph第一次送花来的时候,自己也十分惊讶,不敢贸然接收。但他说,之前明妈妈在的时候也送过,她便沉默地接下了。
她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这只是对我们表达友好的一种方式而已,不过你刚才多的也对,以后可别轻易就送女孩子花朵啊。”
盛嘉没回应她,只是歪着脑袋仔细地想了下:“但也不能天天送吧,就是花店的职员,天天大清早的给人送花,也会不太耐烦的吧。”
“何况送的还是玫瑰!”
明秀将抹布拧干,没想到小男孩懂得还挺多,想想确实有点不妥,走到男孩身前,俯身捏捏他的脸:“好吧,这次是姐姐做的不好,就听嘉嘉的,以后鲜花不收了,行了吧,现在我要去超市购物,你去不去啊?”
盛嘉高兴的叫起来,套了鞋子就要往外跑:“秀秀姐,你快点啊。”
明秀跟在后面无奈地摇头,真是个活泼好动的孩子!
晚上,等明父回来的时候,餐桌上的饭菜全部热腾腾的准备好了。
明秀刚来的时候,发现明父一般是在外面吃,或者自己随便煮点面食,她来了之后,一直想为父亲做点事情,便花了很多精力学会的做饭。所以,这里在女主人去世了四年之后,终于又有了家的味道。
想起已逝的妻子,明父无声叹气:若是她能吃上一口女儿亲自做的饭菜,那该有多么高兴啊。
想到这里,也没了食欲,放下碗筷对女儿道:“等你吃完到我屋里来吧。”
明秀点点头,看他微微佝偻的背影,难受地几乎要掉下泪来。
自己没了食欲,给盛嘉夹了点菜,嘱咐他慢点吃,便站起来上楼了。
“你准备在法国呆多久?”明父开门见山问道。
明秀站在书桌前,静静问道:“爸爸,你这就嫌弃我了?”
“哎,你知道爸爸不是这个意思。”女儿真是思想敏感,明父把热茶递给她,慢慢道,“你大概不晓得,阿牧几乎天天都要打个电话过来,失口不提你的事情,就和我东拉西扯,一个电话能打半个多小时,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么?那分明是催我让你回去了。”
明秀握着杯子的手一颤,里面的水险些洒出来,这还是来法国以后,第一次听父亲提到他的名字。
对于他的这种阴险手段,恨的牙都痒痒,就喜欢走些旁门左道,明知道她不喜欢孩子吵闹,还故意把嘉嘉送过来白天晚上的烦她还不算,居然还去打扰爸爸。
看出了她的情绪变化,明父转换了话题:“当初我和你妈不带你来法国还有一个原因。”
明秀果然平静了下来,眼神直直的看着他。
“我们还是希望你能在国内生活,第一,也是你自己喜欢,第二,也是我们在国外生活了这么多年,对两方文化了解之后,对你的期望。”
“希望你能在国内传统文化包绕的大环境下健康成长。”看她抿紧唇不说话,明父沉吟了一下,“至于你的爱情和婚姻问题……”
“实话说,我并不太喜欢于牧,他太过强势霸道,城府颇深,于昶就不一样了,他成熟稳重,又懂得尊重别人,而且你妈妈生前一直希望你和阿昶可以有个好结果,但现在看来,已经不太可能了。”
女儿一直低头听着,不发一语,她心里也是很矛盾的吧。
“罢了,我是过来人,于牧想来是真的喜欢你的,要不然以他的为人,也不会和我这老头子闲话那么多,你自己的终生大事总归是要你自
42、远程控制 ...
己解决的。”明父扶着椅把慢慢站起来,“我老了,很多事情都力不从心了,也不像你妈妈能留给你的那么多,只有一句话送给你:人活着,就要求一个明白。”
爸爸是真的老了,头发花白,背脊都佝偻了,这些年来,他其实过的很辛苦。
明秀赶紧过去扶住他,哽咽道:“爸爸,您别说了,这些我都懂,你放心,我会过得很好。”
明父听她这么说,欣慰地笑了。
这天晚上,明秀都没有理睬盛嘉,一直板着脸看自己的书。很长时间没上课,她必须抓紧时间补回来,大学是一定要上的。
便任盛嘉雷打不动的坐在电脑前面。
男孩玩的很起劲,到激动的时候还惊叫两声,严重影响到她复习功课。
明秀心情本来就不好,又被他吵的心烦意乱,一口气憋的上不来,把书狠狠甩在床上,冷声道:“他给了你多少好处,让你这么替他干事!”
盛嘉继续玩自己的,键盘被他敲的啪啪响,好像根本没有听见她的问话。
点点年级,就这么没礼貌了!
明秀气的两步走过去,抢过他的鼠标,将游戏界面关了,屏幕正中赫然是一个qq对话框,视屏聊天开着,画面正是自己气急败坏的样子。
“于牧,你玩够了没有,都利用起小孩来了,还要不要脸了!”真是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对着屏幕就骂了起来,连平时不说的脏话都说上了。
盛嘉给她这火山爆发的样子吓到了,差点一屁股摔到地上,呆呆地叫了一声:“秀秀姐,你……”
“闭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暗地里搞什么鬼,你才多大,都被他带坏光了。”明秀根本连说一句完整话的机会都不让给他,直接指向门口,“回你自己的房间去,我忍你们够久了,明天我就送你回国!”
平时那么软和的一个人,一下子变得这么凶,盛嘉真被吓到了,平日那么贫的嘴,现在一句话也不敢多说了,忙不迭地跑出了房间。
明秀转过来,恨不得扑到电脑上就咬,真是阴魂不散,走到哪里都脱不了他的控制,二话不说,气呼呼地按下关机键!
43
43、重回故里 ...
其实早在盛嘉在机场打电话给她的时候,明秀心里就有了怀疑,来法国玩怎么不事先通知她一声,还说的那么急,好像发生了什么事情一样。
她怕真出了什么事,不敢想太多耽误了,急急忙忙叫了出租车赶到机场,一看到他一个人,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
问了盛嘉两句之后,下意识看向机场大厅,还没来得及看完一圈,便被男孩硬拖着离开。
后来闲下来的时候,想到很多疑点,盛嘉毕竟还在上学,他的父母怎么可能放心让他一个人来法国,还这么多天不管不问。
明秀想:若是当时在机场不管他,掉头就走,会不会就什么麻烦事都没有了。
但都是过去式了,想那么多也无意,只是心理面有种被人戏耍了的憋屈感。
一个多月后,终于又踏上了祖国的土地,听到处处都是中国话,明秀由内心发出感慨:还是家乡好啊!
同时,也体会到了父母的期望,和他们的艰辛……
对着天空长叹口气:无论无何,将来的生活,她将要好好直面去面对。
明秀送盛嘉回来,昨晚就已经和他父母说好的,来接机的是盛嘉的母亲于平澜,惊讶的发现孩子好像乖多了,安静地站在明秀身侧,看到自己还难得礼貌地问好:“妈妈,我回来了,对不起,这些天让你们担心了。”
于平澜顿时红了眼睛,儿子平时调皮捣蛋,连他爸爸的话都不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懂事了!
盛嘉难得这么乖巧,当然是有原因的。
明秀回来的决定仓促,好不容易定到两张机票,只能凌晨就起床赶飞机,从出门就延续着昨晚不快的情绪,板着脸教他这句话,下飞机前还让他再复述了一遍。
盛嘉说起来其实语气有点僵硬,但就这样,他妈妈也已经很感动了。
明秀这才满意了,终于露出了微笑,摸摸他的头顶,对平澜道:“大姐姐,您好,我把盛嘉带回来了。”她这么说着,心里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
于平澜终于高兴了。
当初是丈夫忽然说,要把儿子送到法国,她是极力反对的,儿子那么小,一个人去异国他乡,她这个做母亲的怎么能放心,但丈夫坚持,她也只能抹着眼泪送人。
站在门口,看到盛岩把儿子交给了于牧,一时间好像明白了什么,多少放下点心。
现在明秀亲自把儿子完好无损地把人送回来,还教的他这么懂事,一颗担忧的心终于落到了实处,怎么能不高兴,一把搂过儿子冲明秀连连说了三个字“好,好,好!”
明秀不好意思的冲她摆手:“不,这都是我应该的。”
一生秀色 章节_35
> 她是个不善于表达的人,和平澜也不熟,说完这一句话以后又不知说什么了,有点局促地站在原地,等着他们离开。
谁知平澜连忙握住她的手:“去我家玩玩吧,我烧了一大桌好菜。”
明秀笑着拒绝:“不了,我就不去叨扰了……”
平澜打断她的话,拉着她就要往外面走:“要的,要的,你替我照顾嘉嘉这么久,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好歹一顿饭也是表达了我的心意,你一定要去。”
这样在机场大厅拉拉扯扯的……
明秀无法,只能随他们一起回去。
到了盛家,进门就看到于牧,正和盛岩坐在饭桌上喝酒。
明秀下意识地就想掉头离开,被嘉嘉拖着往里走。
“秀秀姐,你说了我乖乖听你话,就把游戏光碟给我的,快点拿出来啊。”
这么快就穿帮了,明秀脸一红,狠狠瞪他一眼:“你急什么,老实点!”
平澜这才知道,儿子的懂事是被收买的,不过也并没太在意,怎么说也让她感动了一回,便热情地招待明秀进屋坐下,正好位置安排在于牧身侧。
一被男人的熟悉气息笼罩,她就不自在了,一顿饭吃的很是别扭。
饭后,平澜热情地拉着她,亲切地说道:“秀秀啊,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没事要常来玩,嘉嘉那么调皮,你要多管管他。”
明秀不知她说的这句话是真心还是假意,但心里确实被她说的“一家人”三个字触动了,她现在是真的很想要一个家……
正想表示什么,盛嘉又开始拽住她闹了:“秀秀姐,快点,把光碟给我啊,我要打通关。”
明秀无奈,只能去把东西翻给他。
男孩高兴的不行,在她脸上飞快地亲了一下,小小声道:“你这么好,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也不想去外国的,是小舅舅亲自压着我送到法国机场的,你不要生我气,以后有什么好玩的一定记得还要给我。”说完,也不敢看小舅舅那可怕的眼神,火速跑回了自己房间。
怪不得那天在机场总感觉有人偷看她,原来如此!
一点好心情全被破坏了,明秀拎起行李箱就往外走,连告辞的话也不说了。
于牧赶紧追着她出了门。
车子在身后不紧不慢地跟着,即便有很多人注目,明秀也当做什么也没看到一样,继续往前走自己的路。
车上的人最终还是忍不住了,在小区门口看到她要拦出租车,赶紧下来将人拉住:“你要去哪儿,我送你。”
“我要去x公墓,你也去么!”明秀扭头就冲他道。
于牧眼神渐深,定定地看了她两秒:“你不要故意这么说,你就是要去地狱,我也一定会陪你的。”
天色开始渐渐阴沉,于牧手把着方向盘,看了眼车窗外,犹豫了一下:“可能要下雨了,改天吧。”
明秀双眸一眨不眨地盯着前方,抿成一线的唇迹透露着她的倔强:“不!也快到了,就今天。”
于牧眸光沉了沉,一言不发加快了车速。
今天天气不好,也不是特殊的日子,空旷的山阶上基本上看不到一个人。
门口看门的大爷从窗内伸头奇怪地看了他们一眼,便又关上了窗户。
秋雨森森,稀稀啦啦就下了起来,打在雨伞上滴滴哒哒的响。
从远处看,一个高大的男人举着蓝格子的伞跟在瘦小的女孩后面。他的伞大半打在女孩头上,自己有一半身体落在雨中,背后深色的风衣便显出更深的颜色。
但他的脚步坚定,背脊挺拔,和女孩走在环形山道上,一步也没落下。
两人在一座墓碑前停下,上面刻了几个笔锋遒劲的大字,明秀一眼就认了出来是爸爸的字“爱妻纪林月之墓。”墓碑最又下角记录着当时的日期——2000年6月15日。
雨仍不停地下着,有几颗杂草好不容易从缝隙间冒出了头,此刻被雨水无情地压弯了腰,在风雨中不安地摇摆。
明秀蹲下来,将它们慢慢地拔起,连着根的平放在一边。
泥水相混合的浑黄液体很快溢了开来,明秀双膝下弯,毫不犹豫跪了下来。
于牧一惊,快速去拽住她的胳膊,换来冷冷一憋,注意到对方眼里已泛了淡红,于是放开了手。
双掌向下扶地,额头触碰石板地面,一,二,三。
每一下都叩的标准认真,虔诚的令人不敢亵读。
等她叩完,又双手交握于胸前不知说了什么。
于牧留心去看,雨幕中,只能看到有两缕散下的黑发不住拍打女孩苍白的侧脸。
女孩却好像无知无觉,直挺挺地跪在地上,神圣不容侵犯的姿态刺痛人的眼球。
至少跪了有一刻钟,于牧到底没人忍住,将人拉了起来,明秀踉跄了一下,这次没有拒绝。
他细心地将那两缕被风打湿的头发捋到女孩而后,等她站稳,又将伞不容拒绝地塞进她手里。
毫无预兆地也“砰”地一声跪在地上。
明秀呆呆地看着他,双眼迷蒙中分不清今夕何夕,只听男人沉稳地说道:“妈妈,您在天上看好了,若是今后,我于牧再有负于明秀,就任凭您如何处置。”
明秀全身一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自己的耳朵,如果说刚才于牧那一跪不可思议的话,这一声妈妈叫的,就更让人无法想象,别人不知道,她却是清清楚楚的了解,妈妈这个称谓对他来说是多么的神圣。
如果没有“妈妈”的舍生,这个世上就没有于牧的存在……
明秀仰起脸,任雨水飘进自己的眼睛里。
有风灌进嗓子里,又干又痒,明秀捂嘴轻咳,下一刻,就有一件风衣披在自己身上。
于牧低眸望着她,关切地说道:“虽然有点潮,好歹能挡点风,我们快点下去吧。”
回去的路上,两人换了位置,男人在前,女孩儿高举着伞跟在后面。雨天路滑,下楼梯的时候,男人时不时地会停下来,回身去扶一□后的女孩,看上去两人相互扶持,多么令人羡慕!
回到车上,于牧从车后座拿来了条毛毯,也没多说什么,开始脱明秀身上的大衣。
明秀僵了一下,并没有反抗。
她想起了一件往事,依稀记得还是刚上高中的时候,她去新学校报到,家长学生的人山人海到处都是,场面实在混乱。人群中两人被被挤散了,明秀不知被谁推了一下,摔倒在地,膝盖马上就破皮流血,幸好于牧动作快,立刻找到了她,气的抱起她就离开了学校,开车就要往医院奔,连名都不报了。
但明秀不干,错过了今天,又要给她弄特殊化了。怎么劝,都非要先报了名再说,于牧拗不过她的倔脾气,只能扶着她一瘸一拐地往教务处走。
好像从那之后,于牧的车上就总是准备了这些东西,包括跌打药和毛巾……
果然,于牧将毯子把她全身包好,又变出了条毛巾,直接往她脸上抹。
明秀让了下,伸手抓住毛巾的另一边边角,垂下眼眸,道:“这个我自己来就可以了。”说完,感觉到头顶沉甸甸的压迫目光,直把她脖子压的都直不起来。
好一会儿,压力才转移开,明秀舒了口气,听到翻找东西的声音,一瓶矿泉水和一片白色药片出现在了自己眼前。
“附近没有卖热饮的,你先将就着把药吞了吧。”于牧道。
明秀眨眨眼,毫不犹豫地就吞了下去。
于牧嘴角微勾,脸色缓了很多,开始启动车子。
“回我原来的家。”
于牧听女孩这么说,猛然踩住刹车,转头眯着眼问她:“你说去哪?”
“牧哥哥,我想你没有听错。”
明秀这么说的时候看都没看他一眼,眼睛清亮,语气冷静。
“你不一样了。”
于牧直直地看了她半晌,一颗刚回转点的心又沉到了谷底,缓缓地说了这么一句话。
以前的明秀爱撒娇,爱面子,表面清冷,但遇事并没有多少主见,凡事都会习惯性地先问一下他的意见,心地很软,生气了也只要哄几句就可以了。
但她这次从法国回来以后,准确的说,是发生了一系列不幸的遭遇之后,就变得从骨子里坚强了起来。好像任何事情都经过深思熟虑,预先想好了如何去做,并且也再不轻易受他的影响……
“过去的事我本不应该再继续提起,但我还是想清晰地表达一下我的感受。”明秀对他的话置若罔闻,喝口水,润润嗓子,不急不缓地说道,“爸爸说,是你和昶哥哥一同将妈妈的墓穴移过来的,亲人下葬,这么大的一件事情,就在身边发生,我居然一点都没察觉。”
她苦笑一声:“也不知是你们太精明,还是我太笨了。”
于牧无力地将头仰靠在座位靠垫上,然后,听她接下来说到了正题。
“我之前在网上报了高考复习班,争取考上理想的大学,我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并不是一个聪明的人,这么久没上学,就更赶不上人家了,我想我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才能追上他们的步伐,所以,接下来到高考的这段时间,我希望可以一个人安安心心地努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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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于昶番外二 ...
今年是2004年,2月28号,算算日子,我在法国离开家乡已经有 998 天了,真的好漫长啊!
回首刚离开的时候,简直不敢想象:我真的熬下来了,夜已继日的学习加学习,甚至连过年的时候都不敢回家,就是怕见到我心中的女孩,再也坚持不下去……
“yu,what are you thinking?”亨利导师拍拍我的肩,将我从不良情绪中唤醒过来,“it isn
#39;t like you.”
我只能无声苦笑,父亲很小的时候就对我有了人生规划,着重培养我在外人面前积极守礼的形象,不可否认的,这么多年来的教育很成功,现在我无论见了任何人,都会下意识地先露三分笑,在我大脑都还没发出指令的情况下。
我甚至有时候在想,我睡觉的时候会不会也是这样的脸部神情。
刚刚的反应是反常的,领博士证书的时候,在德高望重的教授面前走神,无疑是失礼的。
“i am sorry!”我接过证书,诚恳地向他道歉。
“没关系,”他拍拍我的肩,“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留在国外发展么?我想这里有更好更适合你的发展空间。”
亨利老师是个英国人,一直以后上课说的都是英语,很少听见他说别的语种,这几句中文明显说的生涩别扭,但我听的感动了。
轻轻抚摸了一下手中的证书,质地平滑而坚实。一如我的信念,长久以来都没有动摇过。
“谢谢您了,可是我们中国有一个成语叫从一而终,也许今天我用在这里不太恰当,却是我真正的想法,我爱我的国家,爱那里可爱的人们,所以,我必须回去。”
我听见掌声响起,有同来的中国留学生在下面拍手叫好,而我,嘴角一直淡淡地弯着。
“既然如此,我也不勉强你了,就在这里先祝福你。”亨利导师伸出手。
我也伸手回握他,顺便轻轻地拥抱了一下他,这三年来对我用了这么多心血和精力,在他身上我找到了一种父亲的感觉。
“谢谢。”我说。
在回国之前,我又做了一件事情,去看望明叔叔。
这几年,逢年过节,我都会去拜访他。也不完全因为他是秀秀的父亲。我敬佩他,不仅是因为他对国家做出的贡献,还因为他对妻子的钟爱。这是一个真正深情的男人!
明夫人去世的时候我来了,见到的他好像一夜之间老了十岁,背脊弯曲,两眼浑浊红肿。很多人都在旁边劝他坚持下去。
他扶着桌子尽力站直,在妻子的遗像前说道:“我会的,这是我的工作,是我的理想,更是我妻子临终前的嘱托,不管再重再难,我也会背着它一直走下去,直到国家再也不需要我的时候。”
我远远地站在墙角边听着,一字一句像是打在心头上,沉重沉重的。
同时,我在心里也坚定了一些想法,直到今天都没有变过。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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