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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秀色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苍盲
盛岩架起腿笑起来,他都考虑清楚的了:“你那个大哥不过是个花天酒地的顽绔,成日里呼朋引伴,不过都是些狐朋狗友。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目中无人还骄傲自大,做事情一点责任心都没有。”他顿了一下,粗大的指节敲击桌面,“阿昶倒是个不凡的,但他为人正直,很讲原则,这种事情他肯定不会答应。”
说来说去,只有找他了。
盛岩仔细观察他的面色,见他眼神闪烁面露迟疑,又道:“听说那个领头的不良少年在狱中死了!攻击秀秀的幕后主使暂时没了头绪……”
见于牧眉头皱的死紧,沉吟不语。盛岩轻松的举起茶杯喝口茶:“嘉嘉最近总吵着要到祈福山去看大佛,不如你也带着秀秀一起去,也许可以帮她拜拜佛转转运,有什么意想不到的收获也说不定。”
作者有话要说:节日归来
大家看文愉快!
21
21、寺庙祈福 ...
听着前排传来的异动和喘息,明秀再次后悔,为什





一生秀色 章节_15
么要听一个小孩子的话来看电影。片是经典美国爱情大片,泰坦尼克,场景都是浪漫而唯美的,奈何明秀早就看过两次,已经失去了当初看片时的热情。
荧幕上jack和rose躲进了旧汽车里,两人对视笑了起来。然后开始拥吻。他们的热情让车窗玻璃都升了温,染上一层迷幻的雾气。
四周都是黑暗的,感觉器官就变得格外灵敏,旁边有温热的躯体慢慢靠上来,双手禁锢住她的腰。她的心跳加快,却不敢动,有些心虚,深怕别人也听到了他们的动作。
男人的呼吸有些急促,喷在她耳边挠人心肝的痒,她忍不住挪了一下,碰到座位旁的把手发出暗沉的一声轻响,她真不敢动了,甚至都不敢将视线转向四周,生怕看到别人投向这边的异样眼光。
她一动不动地盯住屏幕,身子直挺挺的僵着。心思却全部集中在脖颈处,男人火热干燥的唇正在那里四处游移。
明秀全身气温不断上升,也不知是因为自己还是因为男人。
不知什么时候手也摸上了她的胸,隔着薄薄的一层衣服或轻或重的揉捏,好不让人难堪。明秀把身子尽量往另一边倾斜,不平衡的坐姿让她很累。
身体忽然悬空,她被抱了起来,于牧竟然把她抱坐他的腿边,两人挤一个座位,大腿贴着大腿,慢慢摩挲着。
中间没有了阻碍,于牧的动作更加放肆,直接把她的搂进怀里,两人之间几乎没有了距离。
明秀刚想惊呼,被于牧狠狠地吻住了唇,力道之大像是要把她吞进肚里。他的吻霸道中含着缱绻的温柔,明秀晕晕乎乎的大脑完全放空,手不知不觉扶上了他劲瘦的腰。
于牧的手从背后渐渐地伸进了她的衣服,由下而上感受女孩光滑细腻的肌肤,又顺着向下一直伸进牛仔裤里,触手满手温软。不由得更加用力摁向自己,只想近一些再近一些。
明秀的大脑开始觉得有些缺氧,她开始不自觉的挣扎,无意间腹部碰到什么坚硬的异物,以前有过的几次不好的经历浮现出来,人一下子清醒了,猛然发力推开于牧。
撞击的声音绝对大,四周的责怪眼神像激光灯一样射了过来,明秀意识到自己刚才做了什么,脸上火辣辣的热,赶紧低下头,竟然还能想到自己上午吃海鲜,过敏了,脸上红斑根本没有消退,丑的不能见人,于牧怎么还能又亲又啃像是在品尝天下最好的美味。
影片终于闭幕,明秀还是忍不住心酸:难道世界上美丽的爱情都不会得到美好的结局么?
于牧的脸在黑暗中像是大卫手下的雕像,轮角刚硬,岿然不动,在暗光的照影下找不到一丝缺陷,极富男人的魅力,一点也看不出任何表情,好像刚才的不愉从来也没有发生过。
他突然凑近明秀耳边,低沉地说:“i jump,you jump. you jump,i jump.”——我若不能和你一起活,便愿和你一起死。
祈福山之所以如此命名,有一个传说。
从前有一个农夫,从小父母早逝,家境贫寒,天天为生计发愁,于是他决定发奋图强,出人头地。听人家说读书能当官,当官又能赚钱,他就开始读书。起早贪黑,吃尽苦头,终于功夫不负苦心人,18岁的时候考上了秀才,手里有了一些小钱,想着自己一个人又要读书又要种田,便听别人的劝说讨了一房妻子。妻子原是一个村子的,不仅长相貌美还极为能干,种田家务样样精通,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
秀才没了后顾之忧,把心思完全投入到考取功名,头一年落榜,下一次再考,三次以后有人劝他放弃,开个小学堂教孩子念书。他这次不听了,心心念念想了这么多年的愿望哪能这样就放弃,他还想离开这个小村子去富贵的大城里去发展,住美房,拥娇婢,那将是件多么风光无限的事情。
妻子再次在村头送他去赶考,直到看不见人影才返回家中,米缸里空的连老鼠都不愿再钻。她只能吃吃糠咽菜充饥。她没告诉任何人,丈夫每次赶考的大笔费用都是她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舍不得给自己做,总是穿着补了再补,洗的发白的旧衣服。这么多年过来了,别说不像别的姑娘家,有丈夫知冷知热,就连最基本的养家糊口,丈夫都不能做到,然而,她从来没有抱怨过。
秀才又落榜了,已经数不清是多少次了,看他那成天垂头丧气的模样,妻子实在忍不住,到处打听有没有什么法子。有人告诉她,山上有一座小庙,庙里的大佛很灵,但是必须要人的真心来换,999级台阶都要跪着上去。妻子信了,从此天没亮就去爬山,不管刮风下雨,冰雪酷寒没有落下过一天。终于有一天她的腿不能动了。
丈夫在床头看她,昏黄的灯光下,妻子满脸蜡黄,枯瘦如柴,连头发都已经花白。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他竟然一点都没有察觉,这还是当年那个如花似玉的美娇妻么!
妻子油尽灯枯之时,娘家的人打上了门,他这才知道这些年妻子为他一直做的傻事,当场震在那里,一句话都说不出。
妻子弥留之际他跪在床边,听妻子说出了最后一件未了的事,竟是希望自己再背她上一次后山。他答应了,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背起妻子,一步一个脚印踏上台阶,背上的人轻的没有一点重量,他却觉得自己快被压的喘不过气了。终于来到山上,妻子久久跪在佛前没了气息。
这一年,秀才考上了功名,离开村子时第一次回了头,可是后面已空无一人,再没了妻子伫立期盼的身影。他猛地呕出一口血,鲜红的颜色是他心头的颜色。他突然仰天大笑,直到泪花都散了出来,痴痴颠颠地跑出村去,不知所向。
“从此,村民就叫这座山为祈福山。”
盛嘉听明秀讲的入神,急急问道:“真的很灵么,爬上去拜佛真能梦想成真?”
明秀看他那双眼亮晶晶的样子,想道:男孩子就是男孩子,听了这么一段感人的故事,居然想的只是关于祈福山的真假。刚要回答他,人已经大叫着往上冲。
“那我要赶快上去,求大佛给我变形金刚,还有游戏光碟!”
“……”
爬了一半,明秀停了下来,双手拄着膝盖在台阶上急促喘气。其他游人都爬的满脸通红,她反而脸色胜雪,白的吓人。于牧赶紧过去扶住她:“你还好么,实在不行我们就回去啊!”
明秀借着他的力站直,摆摆手,喘着气道:“我,没,没事,我想上去。”
于牧深深看了她一眼,女孩心里其实也有想而不能实现的愿望,就是不知道和自己有没有关联。他在她身前蹲下,双手朝后抱住她的腿:“来,上来!我背你上去。”
明秀看到不远处盛嘉正朝他招手,那样子开心极了,于是她趴上于牧的背,顺从地抱住他的脖子。
台阶两侧生长了一簇簇的翠竹,枝干粗大,颜色暗沉,有的还歪歪斜斜,看来年岁已久,守在这里也不知见识了多少人情冷暖。
微风徐来,送来清淡的竹香。明秀歪头看着,耳边是山寺大钟敲响的余音回旋,只觉的这些有着历史的竹木也拜了佛门,入了僧道,带着佛家淡定从容的气息。
“你说什么?”于牧听到她小声的嘀咕,被竹叶的沙沙声掩盖听不太清楚。
明秀撅起嘴,把他的头推过去 :“没说什么啦,你好好走路。”心里想的却是:我刚才说也想拜入佛门,沾染洁净的气息,你要听到了还不把我从这扔下去。
于牧看她那好久都没流露过的娇嗔模样,心中一动:“宝宝,亲我一下。”
他还真敢提,明秀想到那天在电影院的丑事,恨不能马上扑上去咬死他,她气道:“你老是这么不老实,我都不想和你在一起啦!”这话说的半真半假,于牧便抿了唇不再说。
明秀以前只来过一次祈福山,是爸爸妈妈去法国前带她来的,那时候妈妈跪在佛象前不知道在干什么,她觉得丢脸,甚至还伸手去拉她起来。现在轮到她自己跪在这里,庄严肃穆的佛主高高坐在上面,目光明澈怜悯,人世间的一切苦楚磨难他都看在眼里。
明秀深深将头贴地,晶滢的眼泪顺着眼角溢出,滑落在石板上,又流进地缝里瞬间消失。她默默念道:若佛主法眼,能看到吾辈所想,吾愿用吾剩下时光,佑我父母和两位哥哥平安喜乐一生。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有亲人去世,参加了葬礼,忽然有感而发,写下最后两节。
希望我的家人一生平安!
也祝各位亲们:一家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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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达成协议 ...
大雄宝殿后面有一排低矮的黄色僧侣房,盛岩引了于牧走进拐角的一间。
仅有的一扇窗户被关的严严实实,门“吱呀”一关便遮住外面的所有光线。室内伸手不见五指,什么也看不见。于牧眯起眼镇定地站着没动,垂下的双手已经悄悄握起成拳。
盛岩嘴里发出古怪的两声短鸣,听上去颇像猫头鹰。
“哧”的一声火柴划过,亮起唯一一点星火,照亮了一个中年男人粗黑的脸膛,浓重的眉毛下是一双虎一般的大眼,眼球凸显,目光炯炯有神。但于牧知道这个人的脑袋绝没有眼神这样明亮,也许这一刻起对方就已经开始算计自己。
他拉了一下衬衣的领角,毫不视弱的与对方对视。双方相互打量了半晌,中年男人笑了,居然给人一种憨厚忠实的感觉。他主动大方地伸出手自我介绍:“我叫阿强,很荣幸认识你。”
于牧有些不屑,脸上一惯的冷漠,并没有与他对握:“我是于牧。”他的姿态傲然挺拔,态度带着疏离冷漠,表现得整个人极为矜贵 。
一根火柴很快烧到尽头,差不多燃烧到指尖才被人随手弹掉。阿强似乎没有发现到他的态度不是很友好。
黑暗中看不见了人脸,听声音还是在笑:“呵,我这人爽快,既然来了就留个联系方式吧。”话刚说完,门被大开,明亮光线一下子涌了进来,黑与白的突然交替,刺激着人的眼球。
明亮那头站着满脸惊讶的柔美少女和活泼得意的顽皮男孩。
“我说的吧,看到爸爸进来了,你偏不信!”盛嘉还没来的及得意完,一个巴掌就用力地甩在他的后脑勺上。疼的他眼泪都快要掉出来。
盛岩气道:“你小子越来越不得了啦,什么地方都敢乱闯。”
于牧也面色不愉,斜眼瞟到阿强直直地盯着明秀,像是看呆了一样,唇角勾出一抹冷笑。走到明秀身边,占有性的搂住她的腰,低头暧昧地贴着她的耳朵:“宝宝别急,我们等下就一起回家。”
声音虽小,足够让在场的人都能听到。明秀被他弄的鸡皮疙瘩都立起来,扭头不理他。这一幕亲密的样子,在别人看来却是一副情人间闹别扭的温馨场面。
阿强把自己粘着的目光收回,玩笑道:“最近我得了个宝贝,价值千万,送给于先生怎么样。”
于牧冷冷地回他:“谢谢,不过我现在很富足,并不需要。”
阿强遗憾的叹气:“既然这样就算了,我们随时保持联系。”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叠的四方的纸块,角度掠过于牧,双手奉上递给明秀。挠挠短刺一样的头发,憨憨地笑:“有空可以随时联系。”
于牧几乎是拖着她离开的,明秀气恼,每次都是这样,一有点不高兴就把气往自己身上撒,寺庙香火旺盛,游客也很多,很多双眼睛都会好奇地往这边看,明秀忙拽住他:“这是寺庙,你多少注意一点,佛主就在不远处看着呢。”
于牧脚步顿了下。明秀以为话起到了效果,他终于知道有所顾忌了。眨眼间就被他禁锢住,头颅压下来,疯狂的吻落在唇上,舌头在空腔里横冲直撞,到处扫荡,连一个细小的缝隙都不放过。明秀狠了心去咬,唇分,两人嘴上都沾了血,分不清到底是哪个的。
明秀斜眼鄙视他:“闹够了,可以了吧。”
清淡的唇沾了鲜红的血,就像杜鹃啼血,看的人触目惊心。大概是被血色刺激了,于牧眼睛恢复清明,想伸手去抹,被明秀让开。
于牧紧紧抱住她,低声道:“对不起,我忍不住,真的忍不住。”
一个劲地道歉,却没有一丝悔改的意思。
供香的大鼎就在身侧,袅袅的白烟徐徐飘散,空气里全是香火浓重的味道。明秀侧眼看向庄严的大雄宝殿,佛主金光之躯,眼里是洞悉一切的慈悲。她对于牧失望极了,推推他:“走啦,我们都快成被围观的猴子了,连在这




一生秀色 章节_16
样神圣的地方你都敢乱来,我都不知道还有什么事是你不敢的,幸好……”
——我在佛前虔诚地为你祈福,用生命为代价愿你这一世安乐。
自从住院以来明秀就一直没见过简飞鸿,两人不是一个年级,楼层都不一样,一般碰不上面。明秀猜到,她肯定是因为帮自己出逃而遭遇陷阱的事而愧疚。她郁闷,真正不对的是自己才对,如果不是自己太过任性,也不会发生那件事情。
她带着打好的稿件去楼上找人,整个高三楼层都弥漫着一种高考前的紧张气氛。楼道里很空,偶尔几个出来上厕所的同学也脚步匆匆。
明秀站在班级门口向里看了一眼,黑压压的一片全埋着头在那奋战。她顺手拉住一个出来的同学:“同学,请帮我叫一下简飞鸿可以么?”
那同学脸色不耐,冲口就往里大叫:“班长,有人找!”
简飞鸿从无数题海中抬起头,乍一下惊醒还没反应过来,看到门口边的明秀,犹豫一下才站起来。
“对不起,是我的不对,不关你的事,而且并没有发生什么不是么!”明秀说道,看她低头不语,把稿件递给她,“帮我和你姑姑说声对不起,这次拖了这么久。”
简飞鸿默默接过。
又站了一会儿,预备铃急促地响了起来。明秀看到老师夹着课本从走廊那头走来,也不再耽误她:“上课了,你赶紧回去吧。”
简飞鸿终于抬起头,预言又止,老师都走到跟前叫她赶紧进去,简飞鸿急急说:“你中午放学的时候等我下,我有事跟你说。”言毕,便飞快的跑进教室。
简飞鸿的姑姑是市内知名出版社的一名主编,名叫简悦。中午侄女带了同学来找她,她自然要领两个小辈去吃顿饭。
她们来到出版社附近的一间小饭馆,点了几道简单的家常菜。趁着上菜的功夫,简飞鸿说明了来意:“秀秀,我就要高考了,恐怕没时间再来帮你传递,我姑姑你也见到了,以后……”说话间满脸愧疚,渐渐没了声音。
明秀点点头,心里面快速接受了她的想法,不是不难过的,好不容易交了这么个要好的朋友,将来见面的机会怕是不多了。
微笑着向对面的简悦致礼:“那简阿姨,以后就要给你添麻烦了。”
女孩的笑容明媚而温婉,简悦越看她越面善,忍不住问:“我们是不是以前在哪里见过?”明秀仔细看着她分辨,明明已经年过三十却一点都看不出来,脸庞清秀,待人和蔼,是她一惯喜欢亲近的类型 ,没理由见过而一点印象也无。
明秀摇摇头:“报歉,我真的不太记得。”
简悦想了想,一时间又想不起来,也不再勉强,笑道:“这有什么关系,说明我对你有眼缘,很喜欢你啊。”
听她这么说,明秀变得开心起来:“简阿姨真好,像知心姐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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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发生车祸 ...
全国瞩目的高考过后,其他学生也即将迎来一学期一次的期末考试。
明秀的成绩平时不太好,勉勉强强维持了班级中等的排名,她并不笨,上课遵守纪律,听课也很认真,是老师同学眼里的乖宝宝。
有一次,班上一个暗恋她的男生,上课给她丢小纸条,她居然看也没看,就举手报告了老师,打碎了多少少男生暗自萌动的春心。当然,没人知道这是于牧从小教育的结果。
明秀爱听故事,爱看书,课下就把课本丢在一边。旁的什么其他的书她都翻几页,最爱看的是金庸的武侠小说,最喜欢的是他笔下黄蓉这个角色。小时候,曾经多少次幻想能像她那样笑傲江湖,随心所欲。
但是现实就是现实,一大推复习资料堆在她的面前,容不得她再浪费时间用来天马行空。这就是所谓的“平实不用功,临时抱佛脚。”奈何佛脚太大,她抱的颇为辛苦,头发都不知道多掉了多少根。
于牧几乎每晚十点钟以后回来。今天更晚,将近十二点才从公司赶回,远远地看到楼上亮着的灯光,心里像是大冬天捂在手心里的热水袋,迅速回暖。热气顺势延展,连着四肢百骸都舒展开来,一天工作的疲倦瞬间消失,只觉得为了家中的那个小人儿,什么都是值得的。
明秀正一手握笔一手抓头,坐在书桌前,眉头皱的都能夹死苍蝇。于牧好笑地摇摇头,走到她身边,低下头去看,草稿纸上全是东歪西斜的公式。
纸上印出圆形的一团黑影,上方的边缘还多出几条不规则的弧线。明秀想也不用想,就知道是于牧回来了。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的窘相,她趴到桌面上,挡住了散乱的纸张。
这样孩子气的动作!于牧感觉欢喜。快速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不等她发火,说道:“真是死要面子,小女孩脸皮太薄了,成绩差点又怎么样。”
明秀想:你这样打击我,肯定巴不得我不学无术,天天呆在家里不出门才好呢!怕他再说出什么,忙赶他出去:“臭死了都,你去洗澡啊!”
被他这么一闹,也没心思再继续做题。沮丧地把课本收好,看来计划好的任务又要留到明天。手机在桌面上震动起来。明秀看都懒得看,不耐烦的对外面大叫:“手机响了,你有来电。”
卫生间的水声短暂停止又开始持续,“哗啦啦”夹杂着于牧模糊不清的声音:“你帮我接。”
明秀嘟囔一句,刚拿起来电话又停止了。
过了一会儿,于牧从卫生间走出,头发湿淋淋的滴着水滴,毛巾随便擦拭两下就丢在一边,白色浴袍也不系好,露出一大片浅麦色结实的肌理,甚至连那两点深红都能看见。明秀最看不惯他这副样子,说了多少次也没有用,索性转过身不看他,指着桌上的手机道:“你出来的正好,刚才电话没接到,这会儿又响了,你赶快接。我先去睡了。”
于牧看她那逃也似的背影,一边嘴角缓缓勾起。水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也不去擦,侧脸隐在灯光暗影里显得格外邪魅。
连续不断的手机震动破坏了他愉悦的好心情,于牧低头看见来电显示,脸立马沉了下来。只说了两句话就冷着脸挂断了电话。
他推开明秀的房门,屋里只亮着床头暗黄的壁灯,朦胧地笼罩着女孩安然的睡姿。
于牧坐在床头看了她一会儿。转过头,插座上充电器五彩的光芒正有规律地闪烁。他拿了下来,随手揣进口袋里,又摸了摸女孩的脸,这才悄然起身离开明秀的房间,顺手轻轻掩上房门。
明秀怎么也没想到会发生这么突然的事情!
听老师说田笑来学校找她的时候,她就有了一种不详的预感。见到田笑的时候,她惊呆了,眼前的妇人眼睛红肿,面无人色,连声音都是嘶哑的,她说:“秀秀,阿昶出车祸了,求你去就他一命吧。”
急匆匆随田笑赶到医院,在重症监护室外就听到了里面哀痛的哭嚎,一进去就见里面全挤满了人,看到她们来,自动让开了路。明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顿时如遭雷劈:病床上插了这么多医疗仪器的昏迷病人怎么可能是她的昶哥哥?他那么好的一个人啊,怎么可能会发生这种事情!
世界上每一秒钟都发生着不同的惨剧,明秀却第一次感觉自己离死神的距离这样的接近!田笑抱住她恸哭不已,断断续续地在她耳边泣不成声:“阿昶之前,一……一直在叫你的名字,他最……最放不下的人……人就是你,你……你快去床边叫他,把他叫……叫醒啊,他从来都那么,听……听你的话,你去叫他啊。”
明秀的脚下像是坠了千斤大石,她迈不开步子,根本接受不了这个事实。田笑滑跪在她身前,撕扯着嗓子:“你去啊,他平时对你那么好,你去叫他啊,我都求你啦!”
明秀忙去拉她,可手脚变得不像自己的,软的不像话,怎么拉也使不上力。于丰玉也伤痛难言,看田笑这样,一改往常的冷淡,双手用力抱起她。
呆呆地拖着双脚一步步走到床边坐下,小心地握住他冰凉的手,明秀愣愣看了一会儿,深深地将头埋下,开始颤抖着哽咽。
病房里全是女人们的抽泣,掩盖了监护仪开始回快的心跳声。也不知过了多久,被握着的苍白手指动了一下,有孩子眼尖看到,惊喜地大叫:“动了,动了,二叔的手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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