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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秀色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苍盲
想起从小到大,父亲对他的殷殷希寄和精心赔养,他低下头,沉痛着声音道:“对不起,爸爸,让您失望了!”
这个结果来之前就已打算好,真正亲耳听见以后还是忍不住失望,他不甘心地追问一句:“你都想好了?”见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于丰玉的脸立刻就像覆了层薄霜:“好的很,那我现在再教你最后一课,或许你也早就懂了——想得到一些东西就必须要拿另一些重要的东西来换,我问你,你愿意么?”
他沉沉盯住于牧的眼睛,提高了声音,问道:“我再最后问你一遍!你决定好了么?还有,我给你的仅仅是一个机会,但并不一定代表你最后会成功,这样你还愿意么!”
于牧抬目,一点也不畏惧,肯定地答复他:“是的,我决定了。”
一槌定音:“行,我就成全你,希望你将来不要后悔。”
于丰玉离开医院就带着律师去到了公司,立刻起草了一份法律文件,主要内容有两点:一、将于家的股份分为三份,大儿子于翔得其中之一,三儿子于牧得其余之二,二儿子于昶一份不得。二、任命于翔为玉田集团的法人代表,是公司最大的授权人,于牧在一旁辅助。
于昶看到这篇报道的时候多少是有些黯然,自己毕竟是于家的儿子,于丰玉这样的决定好像他和于家一点关系也没有了。
他失落地坐在靠椅上盯着报纸发呆,明亮的关线照在他清俊的脸上,苍白的令人心疼。
明秀把冷茶倒掉,又给他泡了杯热的放在一边。走到他面前把报纸拿开,蹲□将头靠在他的膝盖上,轻声道:“我想你是伤心了,我没有办法帮你,却是能够陪你一起的,一份难受两个人分担,不一定有用,但至少你不会觉得孤单。”
于昶心一酸,感动的几乎落泪,他低下头,一遍又一遍地轻抚女孩软顺的长发,只觉得这一刻等待了千年之久。
佛说:修百世方可同舟渡,修千世方能共枕眠。前生五百次的凝眸,换今生一次的擦肩。
我苦苦哀求佛祖,让我们再结一段尘缘,相恋相伴走过月月年年。
佛说:除非海枯石烂、沧海变桑田。
于是我求佛祖,来世把我变成一只填海的燕,历尽千辛直到把大海填满,换你我的今生缘。
所以佛安排了今生的相见,让我与你尽这一段未了的前缘。
他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我不怕等待,也不怕辛苦,只怕错过这一生,便再没了下一世。所以,我遇见了你,不图你能像我爱你一样来爱我,只求你能一直陪在我身边,让我守着这一生秀色。
于翔的到来打破了这份午后难得的温馨。
明秀连忙正色站起来,礼貌地向他打招呼。于昶也起身,安抚地拍拍她的背。
于翔双手插兜,目光嗳昧地在他两身上来回打转,他的长相是刻薄的,完全遗传了母亲的长脸和尖下巴,不像于昶还遗传了父亲的浓眉深目和钢硬一些的脸部轮廓,刚柔迸进,温润如玉,不至于像他那样男生女相。
忽而嘴角一扯,分明带着得意,似笑而笑地对于昶道:“我说阿昶平时那么稳健的一个人怎么突然出车祸了,原来如此啊!大哥,我在这先恭喜你了,也算因祸得福了!”
他说的有点道理,但从他嘴里说出,怎么听怎么让人不太舒服,他确实在开车时走神想了明秀,但也只是致使车祸发生的因素之一,并不是最大的责任,更谈不上蓄意为之。因祸得福倒是真的了……
明秀站在旁边不自在地动了一下,他刚想说话,病房门口又出现一人,那是许久未见的于牧。
在他身后,还有一个女人,是手里抱着文件夹的戚薇。
老板与秘书的风流韵史鲜见不少。何况一个英俊多金,一个知性艳美,是很搭配的一对。关于他们业内传闻已经有了很多。
于昶下意识地看一眼身侧的女孩,只见她低垂着长睫,面色如常,看上去什么异样都没有。
他大方而自然地和两位兄弟点头致意,跟平日里没有一点差别,仿佛一点儿都不知道于丰玉的重大决定。
于翔仔细分辨他表情的真假,最后得出结论,他是真的不在意。
暗自怒其不争。他的脸色瞬间阴沉,自顾傲漫地冷哼一声,好像根本不知于牧也在一样。
于牧倒是对此无知无觉。只是从一进来起,就一直盯着明秀,那眼神分明带了浓到化不开的恨意,火山爆发一般几乎要将她燃化为灰烬!
明秀怎么可能感觉不到,她的眼睛白的是眼白,黑的是眼珠,边界分明,一点暇色也无,让人感觉很无辜,她迷茫地眨眨眼,心道:于牧现在不是应该很高兴么,爱人孩子都有了,事业也获得了极大的成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么?明秀觉得自己应该向对方道喜,可是场合不对,也不开口了。
她不想参与到三兄弟间的私事,和于昶说了声离开了病房。
几个人都看着明秀走出去,表情各异。戚薇拿出一份文件,推给于昶。
于昶大笔一挥,毫不迟疑地在签字栏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至此,他与玉田集团再没有任何关系。
于牧的脸色很不好,一路脚步飞快地往外走,戚薇在后面跟的很辛苦,几乎要小跑着才能跟上。走到楼下,于牧突然不动了,戚薇赶忙护住肚子,险些撞上他的背。
往前一看,戚薇无声冷笑,她当是怎么了呢,果然和那个死丫头脱不了关系!绿化带旁的长椅上坐着的不正是明秀么!
她的身前站了两个小孩子,其中一个正和她玩锤头剪刀布的游戏,另一个就在旁边拍手起哄。
戚薇觉得简直幼稚极了,这种小儿科的东西,她居然也能参合进去。真是无聊透顶!
在于牧看来却又是不同,女孩的脸上笑颜如花,身上穿着粉红的连衣裙,在鲜翠明亮的的植被中就像一朵静静绽放的荷花,真正是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静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很多人都被这欢声笑语所吸引,大多都会回头来看上一眼。
于牧理所当然地心中不悦:这样的美景理应自己一个人藏在家中欣赏,怎么会来到这大庭广众之下,供所有人参观!
转而一想:是了,她的心是冷的,我那样一丝不苟的爱护她长大,到后来却得不到任何一句感谢,反而是多少次的驱赶,最后干脆人走楼空。
——我奉上一切去讨她欢心,结果却是惨烈的伤害和不告而别!这样怎让人不恨!
他的脸冷的像千年玄冰,与他眼中的强烈恨意形成两个极端,整个人同时融合了赤道与北极的冰和炙,看上去可怕之极。正好一个孩子回头看到他,吓的惊叫一声就跑了。
明秀看孩子们受惊一哄而散,有种终于解脱了的感觉。她朝不远处看去,男人挺拔的背影正渐渐决然远去……
27
27、梦想与现实 ...
半个月的离校,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期末考试的失败。
拿着高挂了一个红





一生秀色 章节_19
灯笼的成绩单,明秀不是不沮丧的。
把书包迅速收拾好,拒绝了同学们暑假出游的邀约。因为她现在有一件更重要的事要去做。
下学期是新的一学期,需要交学费。
她现在和于牧分开,没人给她交了。光靠那一点打字的钱,恐怕连生活费都不够。
赚钱成了迫在眉睫的事,她什么人也不认识,只好厚着脸皮去找简悦。
简悦好奇的问她为什么,明秀支支吾吾地回答要进行社会实践。
简悦仔细思考了一会儿:女孩面皮薄,衣服精。一看就知道娇养长大的,不是家长会随意放出来打工的那种。
心中疑惑,仍给她推荐了一份打字印刷社的学徒工作。既轻松又能学到很多东西,每天还管两餐,明秀一口就答应了,高高兴兴地背着书包与她挥手告别。
老板叫魏延,是一个中等个头的创业青年,有一双聚光的小眼睛。一见明秀就露出不满的神情,上上下下的打量,好像在商场里估计物品的价格。
不过是碍于朋友面子,等他终于皱着眉点头答应,明秀背上的汗都出了一层。
明秀没有什么社会经验,人并不是很机灵,好在踏实勤奋,不像看上去那样娇柔,魏延遂对她满意了一些,每天除工作之外,还会教她一些办公软件和ps。
她知道这些都是对未来独自生活的技能积累,学的十分用心,碰到不懂的都会认真去请教,就这一点,魏延倒是没有想到,毕竟现在爱学习又漂亮的女孩是越来越少了……
魏延是标准的科班出身,专业学的是广告设计,因为怀才不遇才开了这家小店,平时也接一些广告制作的活儿。
在外面打字印刷的工作基本上都是明秀一个人在忙,有时候还好,还能坐着做一些自己的事情,有时候忙的时候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
于昶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忙前忙后,一会儿坐下打字,一会儿又站起来复印,连讲两句话的机会都没有。
于昶一直耐心地站在一边看着她,温柔的目光里带了明显的心疼。
终于能坐下来歇两口气,午饭的点都过了。
魏延平日里不觉着什么,他是个恃才傲物的人,用当下的流行词,就是个愤青。见到比自己好的人,尤其是富二代一类靠关系上位的人,多半是不屑一顾。今天看见温润儒雅,谈吐不凡的于昶,头一次感到了不自在,难得客气的和明秀说了不好意思,还承诺一定给她涨工资。
明秀下意识想拒绝,手势顿了一下又收了回来,钱是她以后很需要的,哪有嫌多的份。
于昶见她一脸黯然,牵住她的手,对魏延道:“我们一起去吃个饭吧。”
魏延有点心高气傲,换了别人,一般是不去的,不知怎么的在于昶面前,就觉得自惭形秽了起来,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又不好意思开口。
午饭过程中,于昶对明秀的细心照顾,任傻子都能看出其中的情谊,给人一种明秀理所当然该受这种宠爱的感觉。想起自己平时对她的刻薄,魏延不自在了,肚子没吃饱,就放下碗筷,居然破天荒地主动给了明秀半天假。
明秀想:这大概就是吃人嘴短,拿人手短了。这还是半个月以来的第一次休息,明秀当然高兴。
她的表情全在脸上,让人看了也不由自主感到心情愉悦。
明秀很喜欢音乐,爸爸妈妈小时候还在她身边的时候就让她学钢琴,他们走了明秀气的也荒废了。
于昶饭后带她去了商厦,直接领着她来到五楼卖乐器的一层,店堂里正放着贝多芬的著名曲目《致爱丽丝》。
掌心里的小手轻轻抖了一下,不仔细一点根本察觉不到。
满目都是光华十射的各种乐器,明亮的各种色泽几乎能晃花人的眼。于昶领她直接来到钢琴区前,自己坐到钢琴架前,双手轻扬,附和着店堂里放的曲目,优美的旋律便流泻出来。
这样的用意……
明秀低头咬唇静立不语,一曲还没完,就转身跑了出去。
于昶赶紧追上她,看女孩一脸难受,心立马就软了。想了一会儿,带她去了楼上的星巴克,那里环境优雅,是个能让人静下心思考的地方。他叫了两杯咖啡,细心地给明秀加了很多奶和糖。
这个时段人很少,有些人就是闲着在等人,坐了一会儿,朋友来了就走了。于昶却没有一点要走的意思。
他用白勺慢慢在杯里搅合,看着黑与白渐渐融合成咖啡色才推给明秀,双手交握放在桌面,标准的谈判姿势。
他说:“秀秀,我看到你在一点点长大,变的坚强,理应是好的,可我私心里一点都不高兴。”
明秀浅尝一小勺咖啡,苦中带甜,甜中泛苦,根本分不出哪种味道更重一些。她等待咖啡的味道完全溶入胃里,又喝口白水,洗去口腔里所有异味,这才舒服一些。
然后开始整理自己的话语:“昶哥哥,你知道的,我不是一个喜欢往回看的人,在我的概念里,过去了就是过去了的事,你希望我继续过以前那种娇娇女的生活,可是我不愿意回去了。”
——倚赖别人的生活我觉得没有尊严,被抛弃后我会感觉痛,所以我不愿意。
她的话语坚定,表情坦然,一点也没了刚才失态的模样。
于昶惊讶于她的快速成长,又忍不住喉咙发苦,比没加糖的咖啡还要苦,他呛咳两声,拿纸巾抹抹唇。换一种理性的方式对她道:“你很好,那这样说吧,你想考大学么?我是说重点大学。”
女孩的表情果然有所松动,他松了一口气:“你平日里这么辛苦,还要学习功课,你自己估计一下。两者能做到平衡么?”
不用他说,事实已经摆在面前,明秀不是天才,是属于不用功便得不到成绩的那种。她摇摇头:“是不能的,我有自知之明。”
掏空了肠子也想不出两全其美的方法,只倔强地说道,“总之,我会努力的。”
拒绝帮助的意思已经这么明确,于昶早就想到,还是感到失望,她从前和于牧在一起不是过的很好,为什么就不愿意接受自己?
于昶心思急转,又想出一个办法:“钢琴家吴老最近要退岗了,他在找一个关门弟子,你想和他学么?”
明秀脸上有一瞬间的惊喜,很快变成挣扎,最后归于寂静。她是从小崇拜吴老,但她同时也是个墨守成规的人,丢了那么多年了,坚决的话刚刚出口,现在怎样也过不了自己这关。
她低声道:“昶哥哥,你对我真好,除了……”她顿一下,有些别扭的改了称呼,“那个人,就你对我这样好了,我都是能感觉到的。可是我不值得,这句话我不是第一次对你讲,但真的是我内心里的感受。”
她觉得不太有说服力又补充一句:“或许长大了,我就有资格了,但是现在是真的不行,我只会拖累你!”
于昶刚沉寂下去的一颗心忽然砰砰直跳,他似乎看到光明在向他招手。明秀这样说,已经是给了他很大的机会,如果不出意外,这已经是一种默许了。
他能想到这是一种感激,但他顾虑不到那么多,急急接话:“我可以!”
可以什么?不用说就能够明白,明秀脸颊飞红,娇羞的样子宛如情窦初开。
于昶看她没有继续承诺,多少有点失望,但就这么多也已经足够他兴奋良久,至少看到了希望不是么?等待怕什么,多少年都过来了,他伸手越过桌子,握住她的,强自镇定道:“秀秀,你听我说,你要成长是好的,我不反对,但请你允许我陪着你一起。”
“其实你是喜欢钢琴的,我记得那时候你总是跑来我家展示给我们看。”眼前浮现出一个幼童跪在坐凳上快乐弹琴的样子,于昶一脸向往,“既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又能实现自己的未来,你又何乐而不为呢。”
明秀哪里能说过他,到底还是同意了他的意见。
咖啡明明没加糖,他喝下去仿佛灌了一罐蜜一样甜,执着女孩的手,深情款款地将她看住,看上去就像求婚成功的幸福男人。
楼上一个全身黑色的男人看的讥笑一声,整整黑t恤的衣摆,迈步走向楼下。
于昶结过账,正领着明秀往外走,冷不丁和对面而来的男人撞了一下。那男人憨憨地挠挠头,有点不知所措,却对明秀露齿一笑,雪白的牙齿衬着黝黑的脸膛,显得白的刺眼。
他的笑是惊喜的,就像失散多年的亲人,对明秀激动地大声道:“原来是你啊,这真是太巧了。”说着就伸出手要握。
这样粗鲁的汉子!
于昶皱眉,不动声色把明秀挡在身后,优雅地对他点点头。
明秀认出了他,是上次在祈福寺僧房里见到过的,名字她不记得了,只探头朝他礼貌地说一句:“您好!”
阿强也不在意对方的疏离,嘴角笑的都扯到了耳根,也不管别人有没有问,便自报家门:“我叫阿强啊,就是打不死的蟑螂小强那个强!”
明秀被他那样子逗乐了,捂嘴轻笑起来。
阿强更高兴了,向前走了一步,问她:“我上次给你留的联系方式还在么?怎么一次都没有联系我,我天天带着电话的。”说着,为了证明自己的真话,特地从裤子口袋掏出手机,一款颜色都磨掉了的大板砖。
那张纸早被于牧抢了去,她哪里能看上一眼。明秀没回答他,只是歉意的微笑。
于昶难得冷了脸,这个男人一身黑,头发刺短,脸上油亮油亮,t恤汗湿了大块黏贴在身上,形象很是邋遢,一见之下就没有好感。
男人撞了人还不说道歉,只对着明秀又说又笑,三四十岁的人笑起来却像个二十岁的大小伙。行为讲话就像从远古大山里刚刚入世而来一样。这一切联系在一起哪里都不像纯属偶然。
凡是关于明秀的他都观察的尤其仔细。
这个人绝不像看上去那样简单憨厚。
他在明秀耳边小声说了一句,明秀点点头,对他挥挥手,便被于昶揽着一起离开。
阿强的笑容收放自如,人走了,也不笑了,甚至连一点笑纹都了无踪迹。目光瞬间变的黑沉莫测,闭上眼深吸一口气,仿佛空气里还留着女孩淡雅干净的清香。
他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这些美好的东西,我总有一天都会得到。
28
28、酒吧暗夜(上) ...
每个现代都市都有着这么一群人:他们有着巨大的生活压力,他们生活在崩溃的边缘,他们耐受不住黑暗的寂寞,他们喜爱夜晚的味道……
他们需要释放和沉醉,所以有了不眠的夜生活。
明秀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加入,在她的概念里,夜生活和她简直是一个世界的两条平行线,永远也不会出现交叉。
魏延带她来这里是怎么都想不到的。
闪烁的灯光,迷离的音乐,在舞池中尽情扭动着腰肢的人们,悠然地坐在吧台前等待别人上前搭讪的人,他们的表现或落寞,或强势,或痛苦,或无助,或兴奋。
明秀是害怕的,从小她的教育理念里全都是:在学校要听老师的话,在外面要听长辈的话。
早晨是一天最美好的时光,夜晚是一天最安静的时候。
酒吧里的环境完全与她的世界背道而驰,没有老师,没有家长,只有一个必须要听从的上司。
没有美好,没有安静,只有空气里烟酒香水混合在一起糜烂的味道。
低着头与陌生人擦身而过,每一次的肢体触碰都让她全身紧张,她听见口哨肆意的叫嚣,听见有人在哄然的大笑。心里忽上忽下,难受极了,有种反胃的感觉。
走进狭窄的暗道,她停住了,悄悄拉住魏延的衣袖,音乐的响声让她不得不扯着嗓子喊出话来:“我想回去,可不可以?”
魏延暗自讥笑,小姑娘从小生长在温室里没见过世面,一面严肃了脸做出威严的架势:“那怎么行,之前不是说好了,你要充当我的秘书,帮我拿文件!”
现在哪个人不讲究排场,一个老板走到哪里就自己一个人,肯定会被别人所轻视。明秀理解,觉得自己拿他的钱,理应替他办事。但她没想到谈事的环境竟然是这个样子。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既然答应了别人的事就应该做到。明秀试了一次没有成功,觉得已经是件很丢脸的事,第二次是怎么也开不了口的了。




一生秀色 章节_20
她随着魏延继续往前走,转过一个弯,进入一间包厢。里面的光线比外面还要暗,这让她的心里愈发的不安。
魏延看出了她的忐忑,使劲拉了一把,人就这样被拉了进去。
明秀被她拽了一个趔趄,头一低,正好看见一个折射了闪烁彩光的圆形秃顶。她一惊,连忙后退,秃顶已经手很快地把她拽坐在身边。
“哎~小姑娘,坐稳啦!”男人声音粗噶的刺人耳膜。
明秀求助地看向旁边。
魏延在一侧沙发上也坐了下来,立刻有性感美丽的女郎也坐到他身旁。明秀看到他脸上明显带着得意的笑。
一瞬间好像明白了什么。
事到如此,她反而镇静下来,强迫自己挺直背脊,忽略身侧绿幽幽的眼光,只希望这场谈判快速结束。
可事情远没有她想象的那样简单。当一只手搭上她的腰,她的身体就紧绷起来,进入高度戒备之中。手带了□的意味缓缓向上游走,每一点的移动都让她想立刻逃走。
魏延搂着女郎,和男人说着不着边际的话语,一会儿是娱乐,一会儿是美女,就是没说到广告合约的事情。
明秀感觉自己自己的冷汗都要掉下来,那只手已经来到了她的腋下。
可能察觉到她的挣扎,又停住了。
男人不知刚才吃过什么,有点腥,又有点蒜味,靠近她的颈侧不知在嗅什么?
他说:“小姑娘,你真香,才多大,还是处女吧!”
明秀胃里翻涌,几欲呕吐。那天中午在学校后巷的记忆飘浮了上来……
看她不说话,男人的唇贴上了她的肌肤,鼻子里扑哧扑哧的热气声,这么吵的环境里她都能听的清晰。手也不安分的开始揉捏。
明秀闭上眼,她是真的不想失态,可周遭发生的这一切感觉都让她想到了那天。
也有人这样亲她,摸她,蹂躏她,强迫她。
狭窄的小巷,少年们的□,被撕裂的衣服,内心的羞辱和绝望感……
她的恐惧如海水般泛滥,再也忍受不住,一下尖声厉叫冲出包厢。
她的叫声太过凄厉,里面的每个人都被她叫愣住了,魏延本应觉得没面子,可心里的不安更甚。那男人一愣之下也没反应过来,等人跑出去了才叫保镖去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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