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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秀色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苍盲
秦情都要吐血了,就那么一件还不够把人逼上不归路的?
“我知道你肯定又在心里数落我了。”一句话让她感到头上立刻多了三条黑线,明秀饶有兴味地的看着她,眼睛亮晶晶的终于现出了神采,“我在网上搜过了,你这叫腹黑,就是表面上不显山漏水,其实腹里很黑。”
“……”
“魏延其实是个很有才华的,他有很丰富的想象力,那么辛苦学习了好几年,我不想他因为我而……”她的声音低下来,脸色却很平静,“你们也许不相信,谁对我真好,谁对我假好,我都是能感觉到的,他一开始并没有真心想害我,大概是一时鬼迷了心窍才做了坏事。”





一生秀色 章节_22
“这次逼得他远走他乡算是一个教训,以后他就不会这么做了。人谁没有犯错的时候呢?”
秦情沉默一刻,想到了她为什么把自己独独留在这里的另一个深意:如果她身边没有任何一个人,于家兄弟肯定不会放心,这样自己就在其中起到了连接信息的桥梁作用,既可以稳住他们,也可以给自己放松。另一个原因,大概就是希望自己把魏延这个信息传达给他们,希望他们可以放过他。
说她简单吧,想的却这么多,心里负担实在太重了!
秦情问她:“既然你对别人都那么宽容,为什么不能放过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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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在面前的是一只檀木盒子,是一个有着历史的古懂物件。
相传这是古代一个帝王为自己早逝的宠妃刻了一生的盒子,侧面的图案纷繁复杂,有花鸟鱼虫,山川河流。是帝王为了弥补宠妃不得自由而亲手雕刻成的,可惜还没完成,宠妃就抑郁而终。
满腔的爱意没有了表达的对象,帝王便把情感全部倾注在了盒子上,手工雕琢的一笔一划都是自己对爱人的无限思念……
盒子一直流传到现代,被古董商高价卖给了一位姓明的年轻先生,接着明先生把盒子做为信物又送给了自己心爱的女孩。最后被他们的女儿看中,拿去装自己喜欢的东西。
明秀那时候才四岁不到,偶然间看到盒子,便抓住不放,哭着吵着要当玩具。明父自是不同意的,定情信物意义飞凡,怎么能拿给小孩子随意玩弄。可妻子宠女儿,恨不得把天下最好的东西都送到女儿眼前。所以,这个盒子就归了明秀所有。
明秀把包括于牧在内的全家福贴在盖子上面,此后就如获至宝,配了把小金锁,把自己所有最重要的东西都藏在里面。后来于牧怕她弄丢就一直帮她保存着,说是保存,然而必须经过申请才能看到。
里面装了她的所有身家,今天终于又回到自己手中,明秀自是激动不已。像是看到崭新的未来在不远处向自己招手,连空气里都弥漫了自由的味道。
她的手都急切地不听大脑的指挥 ,金钥匙碰到金锁上发出高兴的共鸣,叮叮当当清脆直响。
中间夹杂着于牧淡漠的声音:“身份证,户口本,还有房产证,里面还有什么?对了,还有一张银行卡,不知道从小到大,里面累计了几位数字?但我肯定足够你无忧无虑安稳地过上二三十年。”
他的话音刚落,“咔哒”一声,盒子应声打开。明秀愣住了,四四方方的空间,里面空空如也。
所谓古董,最有价值的并不一定是它表面所能换得的价钱,有的人在乎的是这件东西所蕴藏的文化底蕴,再比如说明秀,过往的一切美好生活如今全都支离破碎,她此刻更在乎的是里面所装着的东西。
可是,现在什么也没有了……
她抬头看向对面,于牧正交握着双手摆在桌上,黑沉沉的眼睛牢牢地把她看住。那黑眼球太黑,一望看不见底,表面又如镜面,覆了一层透明的玻璃片,反照出自己傻呼呼被骗后的模样。
“你什么意思?”她听到自己冷的没有温度的声音。
于牧越过桌子去碰了一下她的手,果然也是冷冰冰的,也只有她能在大夏天里维持着和正常人不一样的体温。
他知道自己的脸现在一定很僵硬,想到接下来要说的话,心里又带上了期待,脸上的线条不由得柔和了一些,稳稳地控制住自己的声线,他说:“我就要订婚了,那天你来,只要你来,我什么都还给你。”
明秀感觉自己的大脑明显缺氧,被气得又要开始死机,她忙转过头,看向玻璃窗外。
外面炙阳高照,高热度的气流无情地烘烤着大地。来往的行人都穿着清凉的夏装,打伞的打伞,戴帽的戴帽,脚步一点也不停留,企图躲避这如影随行的热流。
没有人注意到,路边的玻璃房内有一个渴望解脱的女孩正羡慕地看着他们,甚至在内心呐喊着:带我走吧,我是真的真的再也不想见到他!
那一簇燃烧的小火苗,还没旺盛起来,就已经生生被人压灭。
她不知道世界上会不会有人比于牧更加残忍,一个个行人衣冠楚楚,看上去甚至连神情都差不多,根本什么也看不出来。
她看着看着,都不清楚自己在想些什么,直到两眼泛花,才闭了闭眼,问道:“我去了,你就真的会给我么?”对方已经失了诚信,她无法再轻易相信。
于牧抿住唇,察觉到女孩现在连看都不想再多看自己一眼,已经厌恶如斯了么
那也没有办法,他想要的,就算不顾一切也必须得到!
于牧点点头,看到女孩的长睫如在风中扑腾的蝴蝶翅膀,不断簌簌抖动,脆弱的随时都有可能崩溃,他咬牙,一字一字地郑重保证:“到时候你来,这一次绝对不会再骗你!”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第一天入v 等下还有两更
实在不知道怎么命名标题 忽然想到了你们
就写了“感恩之心” 既表达了女主的纯善性格 也是谢谢你们对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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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为爱执着的女孩 ...
于家三兄弟一直是n市钻石王老五排行榜的首几名,老大风流柔美,放荡不羁。老二温文而雅,君子如玉。老三英俊冷酷,气势逼人。三人各有各的特色,几乎统揽了全市女人的芳心。
这次于牧要订婚的消息来的突然,一夜之间各大报社纷纷报道,连日期都已经定下,将在半个月后的8月8号。
办的这么急,有忌妒的人恶意传言是因为奉子成婚,新娘肚子已经大到掩饰不住。
这些传言对宅在家里的明秀没产生一点影响,她还是该吃的吃,该睡的睡,一点异样都看不出。
秦情仔细观察她,就说她心思藏的深,看来昨天和老板见过面就知道了这个消息,偏偏回到家来一个字也没透露!
她原来还以为两人会和好的呢!肯定是明秀比于牧变态段数还高,不知道说了什么打击到了老板,老板才会一时冲动做出这个决定,希望能反过来多刺激刺激明秀,使她能够回心转意,电视上不老这么演嘛!
果然计划赶不上变化,生活就是一部狗血的剧幕,你方唱罢我来演。
明秀当然不知道自己刚才又被秦情在心里yy了一把,她今天特地起了个大早,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于昶约了吴老今天去他那里拜师学艺。
她把衣橱里的衣服一件件试了又试,找了一件蕾丝短袖的水蓝色连衣裙,头发认真的用梳子来回梳理,扎了一个马尾辫,前前后后一个劲地照镜子,直到看不出一丝不伏贴才罢休。
秦情看她忙前忙后,跑进跑出,忍不住又想道:小女孩什么都好,就是这点实在要不得,死要面子活受罪,如果以前在警校,早被教官拉到操场上站在大太阳底下曝晒掉一层皮不可。
于昶来接人的时候眼前一亮,昨晚还担心明秀会因为于牧订婚的消息情绪不佳,早上这么一见,放心多了。蓝色衬的她皮肤白皙莹亮,高高的马尾看上去非常精神,整个人大方而不浮夸,简约而不随便。
看着她浅浅弯起的嘴角,如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朵,多天以来的阴霾一扫而空,他不由得心情也跟着愉悦了起来。
每个城市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文化产地,用来纪念先辈,鼓励后来者居上。
n市边郊就有一片红墙绿瓦的古民房故居,那里曾经居住了很多位教育界的名人,受政府保护,已经被列为“国家重点教育基地”。
吴老便居住在其中一栋小楼中。
小楼已经有了百年历史,刚踩在楼板上就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感觉人好像随时都会掉下去一样。
明秀每一步都走的小心翼翼,她胆小,还有点恐高,嘴微张着,脸上的表情就像马上就会呼救出声的样子。
于昶哑然失笑,拉起她的手,得到了紧紧握住的回应,心里如暖流淌过,无限温暖,只愿这段路不要走完。
吴老住的地方很宽敞,南北两面都开了窗户,竹帘被高高挂起,视野格外明亮,能看到楼下一片高高低低的民居,有小孩在弄堂里追逐打闹,老年人在门口下象棋,多么温馨的场景啊,不由心中感慨:这地方真好,我要是将来也能住在这里就好了。
窗台上放了很多植物,吊兰,绿竹,常青藤,还有的她也叫不上名字。
清风送爽,明秀深吸一口气,空气里的清新香味让她全身的毛孔都舒展开来。
于昶微笑着拍拍她的肩,明秀于是转过身,主人家已经从里间出来。
一见之下,她一愣,吴老坐着的是轮椅,原来腿有残疾,可她却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可见这位老人是个深藏不漏的高人。
“坐啊,傻站着干什么?”吴老说道。
于昶笑着看她愣着,便拉开板凳让明秀坐下,自己拎着小水壶下楼去了,明显对这里很熟悉。
但凡艺术家都会有一些怪癖,比如说吴老对明秀态度冷淡,从刚一出来就自顾自地看着窗外,根本就不看她。明秀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双手摆在膝盖上低着头傻傻地坐在那里。
屋内静的让人不知所措,吴老忽然开口:“你就是秀秀?”
他重点强调了“秀秀”二字,但说话的意味怪怪的,有点不以为然。
明秀下意识地抬头回答,发现他仍然没有看她,道:“恩,我叫明秀。”
第一次见面多半都会说些好听的奉承话,而明秀说不出来,对方的态度摆在那里,她觉得自己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她想了想还是添了一句话:“我很小就听过您的演奏,有种让人忘记一切的梦境感觉,我很喜欢,所以求了昶哥哥带我来看看您,请您不要见怪。”
这话间接的表明了这次见面和于昶无关,就算是不喜欢她,也不要责怪于昶,一点也没提到要拜师的意图,不想让老人家因为人情而做自己不愿的事情。
这小姑娘倒是有点意思,吴老终于正面看她,她身上的裙子是海水一样的颜色,娴静的坐在那里,没有不安也没有聒噪,气质并不像看上去那么小巧,倒是也散发着海水一样无欲无求随遇而安的寂静感。
吴老语气软了一点:“你想学什么?”
明秀一愣,随后稳稳地回道:“教我一首《梦中的婚礼》吧。”她的心不大,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一首曲子已经足够她去感激对方。
吴老扶了下鬓角边的镜框:“弹给阿昶听的么?”
“不是。”她摇摇头,坦然地回答他,“我有一个亲人就要订婚了,我想把这首曲子送给他。祝福他一生幸福。”
于昶正好站在门口,听到她的回话,眼神一黯,心想,她的心里始终是装着那个人的。
吴老好像精神好了一点,自己转动车轮来到黑色古朴的钢琴边:“那你过来吧,听说你从前学过,应该是有基础的,我教你的东西有限,重要的还是在于自己的勤加练习。”
手指轻轻触碰到琴键,冰冰凉光光滑。
心里的感觉是很微妙的,那时候爸爸唱歌,妈妈陪坐在身边温柔地冲她笑着,多么无悠无虑的美好日子,她忽然想:如果时光能够静止那该多好……
于昶在一边陪坐了一会儿,没过多长时间就被电话叫走,临走时还特地打了电话让秦情来接。这样地细心,人都是长了眼睛的。
吴老看在眼里,神色沉了沉。
明秀有很强的乐感和很高的天赋。
技巧达不到,也算是上手了,在曲子弹到□的时候,吴老缓缓开口说道:“我有一个女儿,叫吴悠。高中时候认识了我的一个徒弟,天天都躲在背后偷看他,有一天发现正是自己高三年级的师兄,怕被我知道,每天就都在学校里找机会接近他。师兄高三毕业考大学走了,她得了厌食症,什么东西都不想吃,吃什么吐什么,去看了心理医生,发现原来是因为自己的心里因素,她爱上了那个师兄。”
“遂开始每天挑灯夜读,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终于考上了师兄念书的同一所重点大学。”
“进入大学以后,她重复了高中时的暗恋生活,去师兄所去过的




一生秀色 章节_23
每一个角落,看师兄看过的每一本书,有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见到师兄正抱着一个哭泣的女孩柔身哄慰,脸上分明带着和自己一样的满满爱意,终于知道师兄原来有爱人了。”
“但是她仍然放弃不了,每一次尝试割舍,就像掏心掏肺一样疼痛。所以她选择继续追随,师兄考研她也考研,师兄去法国她也去法国。”
旋律慢慢进入尾声,低了下去,直至休止,余音在房檐上缠缠绕绕。
吴老以最后一句话将它完全终止:“你听过这首曲子的故事么,我的女儿就愿意做那个为爱人而死的人。”
明秀恍惚中想起一件往事,那年十二岁的时候,于昶大学毕业要去法国,让她去学校找他,央求自己和他一起去。她那个时候赌气,想着爸爸妈妈不要她了,连对她那么好的昶哥哥也不要她了,就哭闹了起来,怎么样也不听他劝告。
吴老的女儿看到的可能就是那一个场景。
明秀从吴老家出来,情绪明显不对,秦情看出来了,虽然疑惑,也没问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秘密,没必要去仔细探究。
回家的路上,两人坐在出租车上,明秀突然抱住秦情的胳膊,头靠在她的肩膀。
秦情从没与人这么亲近过,险些下意识做出反抗行为,只听明秀小声地嘟囔道:“其实我也蛮可怜的,我也怕寂寞的,我并不贪心,只想有一个人一直陪在我身边,也有那么困难么?”
女孩儿腻着嗓子对她撒娇:“秦情,等一年以后,你陪我离开这里好不好。”
秦情推开她不停乱蹭的脑袋,哼声道:在“讲话就好好讲话,我的性取向很正常 ,你可不要勾引我。”
明秀无耐地放开她,嘟着嘴:“好嘛,我只是把你当姐姐,这样可以了吧。”
等了半晌,在明秀快要失望的时候,秦情终于出声了:“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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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订婚夜宴(上) ...
订婚虽比不上结婚,但男方做为玉田集团第二继承人,仪式也颇为盛大。
明秀是第二次参加这种比较正式的宴会。第一次没有准备,所以并没有穿礼服,这次再不穿就不太说的过去。
她也是今天晚上突然想起了这件事,现在随便去商场买一件怕不合意,要是提前定做一件就好了,她不无懊悔的想。
秦情盘腿坐在沙发上聚精汇神的看电视,薯片被她咬的喀哧喀哧直响,明秀烦躁地有种想扑过去掐死她的冲动。
大小姐脾气上来了,站在她面前就把电视机关了。
秦情懒的理她,没电视看照样吃的带劲。
两个人僵持着,门铃响了。明秀双手叉腰眼睛大大地瞪着她,像没听到门铃在响一样。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秦情无奈的想着,不得不依依不舍地放下薯片,踩着拖鞋去开门。
门外是公司里帅帅的同事,手里抱着个包装精美的大纸盒,一看就是来送货的。
没想到帅哥有一天也会沦为和自己一样被差遣来充当快递小工的地步,真是有损形象啊!她在心里不无可惜的想。
打开盒子一看,里面摆着正是明秀如今最需要的宴会小礼服。
裙子是纯白的,里外共有三层,里面是绸,中间是丝,外面是纱,上面什么花样也没绣,却让人感觉做工很精细,只有下摆边像是起伏的浪花,层层叠叠,是整件衣服唯一的花纹。
这样一件衣服穿在身上一定很美。明秀想像着,人却沉默了下来,这可能是于牧送给她的告别礼了。
她扶着楼梯扶手慢慢上楼,刚才冲满活力的样子完全消失殆尽。背脊微弯,脚步沉重,像一个历尽沧桑的老者,一个人在山道上踽踽独行。让人看了忍不住心酸。
明秀没参加过别人的订婚仪式,不知道其它人是怎么办的,只觉得今天的声势格外浩大。
认识的不认识的,熟悉的不熟悉的都手持一份请谏前来祝贺,看上好像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一样。
外面的礼炮声几乎没有停过,“轰轰”的冲天响声快要让人的脑袋里都产生共鸣。宾客们都在议论着:男方一定很爱女方,只是订婚宴都办得这样隆重,到结婚的时候还不知道要怎样更大的阵仗。
明秀的头脑又开始隐隐做痛,太阳穴一突一突地跳的人不安极了。秦情又不知道跑哪去了,这么大的宴会厅放眼望去,竟找不到一个相熟的人。
肩膀被人轻轻搂住,一个温婉的声音在自己耳边轻柔响起:“你看上去不太好,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明秀缓缓吐出一口气,顾湘总是有让自己安定下来的力量。
她勉强扯了扯嘴角:“我还好,可能是这里人太多了,有点缺氧的感觉。”
顾湘环顾四周,把她拉到角落一株美人蕉旁坐下,植物散发的清新气息让自己感觉舒畅。顾湘道:“你其实是不想来的吧。”明秀不太想说话,又听她继续说,“我是不想来的,但是又期待见到他。”
这个他当然指的是李景知。
她的眼神望着一处,开始浮现挣扎痛苦之色,明秀顺着看过去,风流潇洒的李景知正站在一群女人中间,满面春风好不快活,好像今天订婚的人是他一样。
更过份的场面都已经见过,明秀已经没有惊讶了,只觉得心里闷闷地疼。
顾湘显然也不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景象,声音苦涩又无奈:“你看,他总是这样,每晚带着不同的香水味回来,却用同样的甜言蜜语来哄我,‘我只是和她们闹着玩的而已,真正爱的人还是你,看,我这不是回来了么?’”
她模仿的惟妙惟窍,好像李景知本人就站在面前说话一样。
明秀感到悲哀,她能说什么呢?说:你就相信他吧,还是说你赶快离开他吧。这两种结局不用问都知道顾湘都早已试过,要不她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痛苦。
顾湘的眼神幽黯,看着不知名的地方,明秀也不说话,只静静地陪她坐着。全场都那么热闹沸腾,独独她们这一个角落,空间好像静止了,寂然的像冬天的雪后。
明秀是一个很好的听众,她在安静地听完之后适当地给出了意见:“也许他是真的爱你的,但我看不到爱情里面的纯粹,辩证唯物主义中说道:每个人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都不一样。我就和你不一样,这样的爱情我宁愿不要。也许你受得了等待的艰辛,总有一天守得云开见月明,可是这一路上会错过多少美丽的风景啊。不管怎样,怎么决定在于个人,我在这里提前祝福你。”
顾湘听完,眼里出现迷惘之色,随后看了眼仍游戏花丛中的李景知,踉踉跄跄地离开了会场。
明秀看着她寂寥地背影,心揪的发疼:女人在爱情里总是处于这么被动的地位么,凭什么受伤最深的总是女人?
秦情如果生在古代,绝对是个来无影去无踪的侠客,订婚仪式即将开始,她人就冒了出来。
明秀给她翻了个白眼:“我要是哪天突然死了,绝对是被你活活气死的。”
话音未落,秦情就立刻捂住她的嘴,警觉的看看四周,低声道:“你不要乱说啊,会害死我的。”
说的像是真的一样,又不知道头脑里哪根筋抽了,这么神神叨叨的。
明秀刚想回她一句,就听到主持人拿着话筒宣布,晚宴的两个主角上场了。
是真的郎才女貌啊,明秀还从没见过于牧穿过白色的西装,原来也是那么适合,像童话故事里走出的白马王子。而戚薇也配合了他的风彩,穿的一件一字露肩的白色纱裙,下摆拖地,像是人鱼的尾巴,这么一想又觉得不太吉利,赶快打住了想法。
人群中都是对他们两的渍渍欣羡,只秦情一个人小小声说了一句很不合谐的话:“果然是人靠衣装马靠鞍啊!”
“……”
俊男美女亲密的站在一起接受主持人暧昧的问话,戚薇笑的比手中的玫瑰还要娇媚,满脸红霞低头害羞。
明秀一直看着他们,觉得一下子他们离自己渐渐远了,连周遭的哄闹声都像从遥远的地方传来,慢慢小了下去,明秀心跳开始急促,知道自己又要失控,连忙使劲摇幌自己的脑袋。
她做了人生中最冲动的一件事情,冲上台去在众目魁魁之下说出自己的无理要求:“我要为哥哥献上一份贺礼。”
程序被中途打断,主持人有些犹豫不决。
看向于牧,只见他目光深沉地看着女孩,似乎在辨别她行动间的真假。
明秀心中怎能不难受,这还是今天晚上于牧第一次看她,以往不管在哪里,于牧总是一眼就要先找到她,把她放在身边才安心,现在他们两居然发展到这种地步,连一个小要求都要怀疑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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