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客匆匆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飘阿兮
“爱丽姐,我从小没运动细胞的,现在加强培训也晚了,您快去吧。”
“今天吃饭吃得太晚了,一上班还有客户要过来,我还是别弄出一身汗味的好。”孙经理拿出小镜子,审视了一下自己的妆容,“对了安若,昨天安凯开业酒会结束后,专门设宴答谢我们,我们几个参与部门的经理都去了。我本来以为你也会去,毕竟对方的总助也在。谈助理几次问及你的近况。”
“昨天突然有急事,我向她解释过。”按说是有点失礼了,不过谈芬知道她不去的理由,一定能体谅。
“噢。不过谈助理没见着你,看起来有点失望。你们之前认识吗?”想了想又说,“听说这位谈助理,从程董做第一份工作起就是他的助手,一路跟着他,无论他在哪儿,到现在也有七八年了吧。我看程董对她的态度非常亲和,你猜猜他们之间有没有那个什么?”
这位姐姐是公认的性格强悍泼辣,做事跟大男人一般又直又狠,但这居然没影响到她的八卦天性。安若笑笑,“爱丽姐,我也是第一份工作就在张总手下做,到如今也是七八年了。”
“那不一样,张总待你比较像女儿,而他们年纪相仿……”孙经理看安若并没有继续八卦的兴致,干脆转换话题,“对了,昨天程董称赞我们饭店来着。我还以为他不会夸人的。”
“他昨天也去了?”怎么会这么闲?沈安若疑惑之余深感庆幸,自己没去是对的啊。
“他在另一个房间有饭局,后来专门去了我们那儿敬酒。啊,比我想象得还年轻,本人也帅过照片,气质好,修养好,酒品佳。虽然表情有些疏离,但是并不冷淡,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令人回味无穷啊。偶尔笑一下,可真是好看,跟小孩子一样,简直令人如沐春风。”
这么夸张烂俗的赞美之词,亏得她好意思说出口,沈安若只作为听众都犯了尴尬症,根本没法接话。
“我刚才说到哪儿了?哦,程董夸的正是我们那新会议大厅的布置,他说那里的色彩搭配很有创意。安若,你的直觉还真够灵,他果然喜欢你建议的那套方案。”
沈安若突然想离开了,姐妹谈心会明天继续就好。当然她未能立即如愿。
“我就说,本来不是那样设计的,但是我们沈总助坚持用这套方案,力排众议。这么巧啊,程董也喜欢。”
沈安若嘴里的咖啡都没了味道。她放下杯子,低头看自己的手,又觉得在闲聊中沉默不够礼貌,终于还是问一句:“昨晚还有什么有趣的事?”
“没有了。程董后来就没再说一句话,在他们谈助理的提议下跟大家一起喝了一杯后就离开了。”
沈安若又给自己倒了第二杯咖啡,她都忘了自己连喝两杯以上咖啡一定会胃痛,“爱丽姐,你要不要来一杯?”
“我不喝这个,安若你也少喝,女性喝这个不好。我一直想跟你说件事,你最近若是有时间,不妨跟我表弟见见面?他刚从美国回来,各方面条件都还不错。”
“谢谢你,不过现在我一个人很好啊。”
“你别不愿意听我的话,你年纪也不算小了,总一个人飘来荡去的,你自己不在意,别人看着都难受。”她见沈安若又在玩自己的戒指,转一圈,又一圈,于是叹口气,再叹气,叹了很多下,突然愤然地说,“那个抛下你的男人实在是不长眼啊!”
但沈安若也不是运气总那么好,偶尔失神,功亏一篑。那日她要出差,即将出发前还有份文件放在张总那儿,她等不及安排别人,自己匆匆赶了过去,咚咚咚地敲门。
行政小妹小声说:“里面有客人,刚刚到。”
安若知道张总通常只在会客室迎宾,能被他请进办公室的通常是熟人,张总的熟人多半她也认识,闯入也不至于太失礼,她执着地继续敲门。结果张效礼并没有如惯常一般喊“请进”,而是亲自开了门,一见是她,神色微妙。
安若没多想,开门见山地说:“有份材料在您这儿,我要带走。”
张总点点头表示明白,指指办公桌,“你自己去找。”他重新走向另一个方向的会客区,正有客人坐在那里。
安若对客人颇有歉意,朝沙发那边行了个注目礼,如果恰好能对上客人的眼睛,她打算送去一个歉意的微笑,但是这一眼看过去她就后悔了,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这坐在沙发主座上的贵宾可不正是这些天来她努力地刻意地躲开很多次的人?程少臣也正朝这边看,背光的脸上看不清有什么表情,动作则是纹丝不动。
安若强装若无其事的样子迅速地找到她要的文件,临走时跟张总招呼一声,并朝他们行了个礼,距离却隔得远远的。
张总说:“又不是不认识,安若你也过来坐一会儿。”
安若定在原地不肯向前挪一步,“我要出差,车已经在下面等着了。”
张总摆摆手示意她离开,自己也站起来走到架子边,“看我都糊涂了,进来这半天我都没给客人倒杯茶。我那新鲜的毛峰呢?”
以安若对她这位尊长的了解,他这是为她刚才的不佳表现尴尬了,正在努力地掩饰。可是茶根本不在架子上,安若忍不住走过去,打开柜门取出茶罐,“在这里。”
张总又去开消毒柜取杯子,安若走过去,习惯性地接手,“张总,让我来。”
“你不是要赶着出差?”
“晚一分钟没关系。”安若一边心虚地小声应着,一边利落地泡了两杯茶。这一回她没法像刚才那样远远地站着行礼了,只能一步步走到客人身边,把杯子在他面前放下,又轻轻转了杯柄朝向他,并接收到了客人轻微的致谢动作。
张总说:“真正的黄山毛峰,你尝尝看。”程少臣犹豫一下,端起杯子。沈安若立即撤离,临走前收到张总怒其不争的眼神。
她的小家子气表现是挺没有大将风度的,但是比起接下来可能的尴尬,她还是走得越快越好。程少臣那杯子里其实只有三两片茶叶,跟清水无二,因为她知道他不喝茶,他喝随便哪个品种的茶都胃痛。这跟别的无关,纯粹是以人为本的待客之道而已。所以她一定要在张总的表情变得奇怪或者程少臣的表情变得僵硬前,离开这个是非地,反正只要尴尬的人不是她就行。
沈安若背着单肩包,拖着一只小行李箱穿过一楼大厅时,碰见了林虎聪。
“你出差?一个人?没叫司机送你去机场?我要到去机场接设计院的客人,时间差不多,我送你……你在这里等我,我去把车开过来。”
林虎聪今日衣冠楚楚,发型整齐,只有招待美女时他才会这样。他很快将车开来,接过她的行李箱,“你就带这么点东西?”
“三天而已。”
林虎聪一边往后备厢里放她的箱子,一边回头张望,结果关后备厢盖时就把手指挤了,还出了血。
“没事没事。”林虎聪一边说一边把手指含到嘴里,另一只手还顾得上帮她开车门。
沈安若扯下他的手指,递过去一张纸巾,“不卫生,会感染。”又从包里变魔术一样地翻出一小瓶消毒喷雾和一包创可贴,拖了他的手过来,给他消了毒后包好,干净利落,十几秒钟就搞定。
“还能开车吗?找司机帮你开车去吧。”
“没问题,这点小伤。”林虎聪不由分说地把她推进副驾座,车门都没给她关好,却朝着大门方向郑重地行了个深深的礼。安若顺着他行礼的方向看去,冤家路窄啊,程少臣竟然站在大楼门口,离他们俩至多只有十米的距离,不知他在那儿站多久了,应该是在等车过来,还有饭店的几个经理陪他一起在那儿站着等。他也朝给他行礼的林虎聪微微欠身回礼。
“你真谄媚。”等林虎聪发动了车子时,安若评价。
“你不可能不知道吧?那可是我们华奥近期最贵重的宾客啊,谁敢轻慢……哦,你敢,你看见他连车都不下。”
“刚刚在张总屋里看见他了,已经尊重过他了。”安若答时,从反光镜里看到程少臣上了车。
“我说,你跟他以前就认识吧?”林虎聪问。
“呃?”她没听清。程少臣的车就慢慢地跟在他们后面,这条路限速严格,大家都开不快。他又换了车,但品牌没变,车号又是99。他是她见过的最喜新厌旧又执着得出奇的人。
“你今天看安凯那位程董的表情,就好像他欠了你钱似的。”
“胡说。”安若反驳。
“你带镜子了吗?照一照就知道我是不是在胡说了。”
难道真的有那么明显?“每个人都在对他笑,包括你。不会差我一个人。”
“你看你看,不懂男人的劣根性了吧?全世界都对他笑也没用,他只会计较那个给他脸色瞧的。”林虎聪不怕死地继续说,“我发现其实你们俩挺像的,都是看起来又礼貌又客气,其实冷冰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
“林经理,麻烦你能开快点吗?我的飞机要误点了。”
“大姐啊,这条路限速六十,您看我都开到五十九点五了。”林虎聪歉然地一笑,“哈,又转移话题了。好吧,你一个人出门在外千万注意安全,觉得无聊可以给我打电话,随便几点钟,随时都奉陪。”他想了想又说,“也是,你哪用得着别人提醒安全。一个能把消毒药水随身带着的女人,这得有多没安全感哪。”
安若不予置评。林虎聪向反光镜里瞥了一眼,看到那辆车还在他们后面,“沈女士啊,好像有个词叫作欲擒故纵是不是?如果你是存了心想引起某些人的注意,我看你已经成功一半了。”
过客匆匆 第22章 我那杯茶
有得必有失,有失才有得。
得失之间,不必算计太清,不妨轻松一点。
沈安若很讨厌出差,水土不服,换了床睡不着,洁癖症也会发作,早晚都要洗澡,一天洗很多遍手,用着别人用过的东西时心理障碍重重,即使都消过了毒。她自己住一间房,整晚将电视频道换来换去,设了定时关机,但直到电视屏幕灭了也仍然是清醒的,十分无奈,只好又坐起来重新开了电视。突然房间电话响起,吓她一跳,接起来,却是一个陌生的磁性男声,“请问女士需要服务吗?”沈安若脑子里空白了一秒钟,然后反应过来。
“你喜欢打篮球吗?”
“喜欢啊。”
“会弹钢琴吗?”
“会一点啊。”
“那你长得像周杰伦吗?”
“你神经病啊!”
对方骂了她一句,挂了电话。
寂寞或者恶作剧的客人,还是真正的特种服务人员?沈安若跳下床,仔细查看了所有门窗,连每一个柜子都没放过。真的老了,都到了忍不住调戏男人的年纪了。换作以前,她第一秒钟就会挂掉电话,然后投诉。
睡不着的时候,脑子里会浮现出很多的人和事,比如程少臣。以前他一年里近半的时间都在出差,是否也会像她这样换了床就睡不着?他的洁癖比她更严重,是否也会不停地洗手,什么都不想碰?他肯定也是习惯独自一室的,那么遇上刚才那种莫名的邀请又要如何处理?逢场作戏,直接挂掉电话,还是像她一样无聊?再或者,他在外面时从来都不会寂寞?可是多么可笑,无论如何,这些跟现在的她又有什么关系?安若翻个身,努力地想换个思考的内容,但是不一会儿,那个名字又自动地从她脑海中跳了出来。
人的意志并非总是能够凌驾一切,她越来越有体会了。程少臣远离她时,她也偶尔会想起他,但是觉得很正常。连上小学时曾经送她巧克力或者曾经帮她背书包的男同学她都会偶尔想起,何况一个在她生命里留下甚深痕迹的人,只是现在他的形影这样的近,她渐渐开始不安,为了自己也说不清的理由。沈安若在睡意渐渐袭来之前想,或许应该听从孙爱丽姐姐的建议,再找一个男人交往一下看看。
就算没有睡好,第二天,沈安若仍是光鲜靓丽地去拜见华奥的施董事长。华奥的最大股东是省外大集团,她这次是来向董事长做专项汇报,并代表华奥参加投资方会议。
施董事长三十多岁,相貌端正,斯文儒雅,出身世家,有一股令人舒适的气质。沈安若与他见面不超过五次,他待她极为亲切,称她“小沈”,而不是“沈小姐”或者“沈总助”,安若对他印象甚佳。
会议结束后,施董说,当晚有一场他们赞助的交响音乐会,赠票很多,完全就是商务活动,问她是否有兴趣观摩。理由充分,她又很爱音乐,想了想,欣然接受。
很好的音乐会,但沈安若的座位恰在施董旁边。他见到她,笑得如往常一般亲切友善,眼神坦然清澈,但她心里仿佛被灼烧了一下,整个晚上并不愉悦。果不其然,音乐会结束后,施董顺理成章地要请她吃夜宵,送她回酒店。她以种种理由婉言谢绝也仍未如愿。
有时候沈安若希望自己的直觉不要那么灵敏,但每一次,事实总是证明她是正确的。还好都是顾及面子的成年男女,话点到即止,永远不会说得露骨,不会失了风度。
沈安若直视施董的眼睛,“我一度以为您非常爱您的太太。”
三个月前他到华奥开董事会,离开前,特意请沈安若陪同他为妻子选生日礼物。他的妻子远在美国,他记得妻子的每一个看似寻常的小小喜好。沈安若当时很受触动,曾在心中为他加分。
“小沈,我对我妻子的爱,与我对你的欣赏,并不冲突。”
多么理直气壮,多么情真意切。这就是男人,极为优秀的男人。沈安若刚冒出心头的那一点点关于未来计划的火花,瞬间便熄灭了。
该逃的总归逃不掉。几日后,沈安若接到她的前任婆婆萧贤淑的电话,约她周末来一趟勇江市,她们一起吃顿饭,“下次见面不知要到何年何月了。你过来,让我看看你。”
萧贤淑要陪静雅一家三口一起去伦敦生活以及工作,即将出发。安若没有拒绝的理由。
她与前任婆婆并不亲近,也没说过什么知心话。但如今回想起来,婆婆虽然态度一直冷淡又常颐指气使,但从不曾为难过她,偶尔字里行间还对她甚是疼惜,喜欢送她各种礼物,不管她喜欢或需要与否,但花了心思。即使在她与程少臣离婚后,也曾差了人送给她药材和补品,还有曾经应许她的数件色彩艳丽的手制衣服。
“照着你的尺寸做的,没人可送,放在那儿也可惜,凑合着穿吧。”婆婆大人在电话里对她说。但是安若一件也没动,不是衣服不合意,而是这一年来,虽然她已跟程家无关,但仍是穿着深重色的衣服,下意识地替她曾经的公公守孝,几乎不碰艳色。
“安若,没想到我们俩的婆媳缘分这么短。”这是当时她与程少臣离婚后,萧贤淑在电话里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如她通常的高贵冷清,不带感情色彩,然而几秒钟后,电话里隐约传来一声哽咽,令沈安若感到罪无可赦。当时心一横,也就撑了过去,此后她再没去过那座已经算是很熟悉的城市,连出差的时候都尽可能避开,只有逢年过节才打电话问候。如今,终于不得不见。
因为是周末,两市相通的线路自驾旅游者众多。怕路上交通拥堵,沈安若很有自知之明地一大早去了火车站。一路上窗外景色不断变换,从梯田、果园渐渐延绵成平坦的麦田,她心中隐隐不安,像在赶赴刑场。
沈安若到得很早,先去郊外的陵园看望了永远沉睡在那里的公公大人,又去看了晴姨。晴姨一如往常的娴静,待她的态度仿佛她们昨天才见过面,只字未提程家。程老先生的墓碑前堆满鲜花,完全没有空余的位置。那些花瓣还甚为娇嫩,没有枯萎的迹象,应该是不久前刚有人来过。鲜花之上堆放了两只小小的布偶狗,想来是程先生钟爱的小孙女的杰作。
沈安若将自己带来的白色玫瑰花束轻轻地放到石碑之下,在看清那堆密集的花海里有一捧白色郁金香时,怔忡了几秒钟。
到了程家她松了口气,因为直到午餐时间,餐桌上都只有女士们,萧贤淑、陈姨、静雅以及程浅语小朋友。家中一切都没变,只除了有人已经永远不在。
萧女士待她一如既往,“为什么要坐火车过来?人多,不安全。你说一声,让老王去接你就是。”
“安若你吃得还是这么少。陈姨今天亲自去市场采购了你爱吃的菜。”
“这新发型显得你太单薄脸太小。”整顿饭她都是绝对主角,阿愚小朋友瞪着亮晶晶、圆溜溜的眼睛一直望向她。
饭后萧贤淑与她在起居室里喝茶,“前些天你寄的东西我收到了。到底是你心细,这么多年,除了你陈姨外,从没有人注意过我收藏这东西。”安若在萧女士生日时送了她一包古式的簪子,她注意到萧女士总是换不同的簪子,如同她不停地换戒指。虽然她们俩也不算亲和,但见到别致式样时还是忍不住买下,后来终于借着她的生日一起寄来。
“不过心细如发,对自己就不见得是好事。这世上过得快乐的往往是粗心又糊涂的人。”萧贤淑一直盯着她看,看得她心虚,“安若,做人做事都要有重点,只要方向是对的,优势就在你这边,你完全可以不用去理会细枝末节的小事。”
沈安若低头不语,听得萧女士又长叹一口气,“我想了很久也没想明白,你跟少臣两个人的聪明劲怎么就没用在对的地方?”
“对不起。”除了这句,沈安若没有别的话可以讲。她在这个家庭遭遇痛苦的时候,未能分忧,反而多插一刀,她感到有罪。
“这话不该你说,犯浑的是我儿子,挑了那种时候跟你离婚,等我知道时,一切都成定局了。”萧女士说,“可是,虽然他什么也不说,但我生的儿子我了解,无论如何,先提离婚的绝不会是他。安若,我说得对吗?”
沈安若低下头。任何人在萧女士面前,永远只有受训的份儿,她也不例外。
“婚姻不是过家家,怎么能说分就分?这世上还有哪种缘分强得过婚姻,可以让毫无血缘的人就此成为一家人。这缘分要耗尽了百年的修为才换得来,怎会这样不珍惜?什么事,忍一忍,过去就是海阔天空,怎么非要闹到一拍两散?”萧贤淑看着她只比耳垂长出一点点的头发,“这个发型都不像你了,长发才适合你的气质。又有什么事情想不开,要拿自己身体出气?头发也是身体的一部分哪。”
直到程少卿回来了,沈安若才得以正常地呼吸。他看了她好几眼才认出来,笑着向她打招呼:“安若,好久不见。”顺便拉走了他的母亲大人。沈安若听到他们的对话从门外传进来。
“少臣呢?”
“在路上呢,突然有点急事。他说如果来不及,就直接去机场。”
“开什么玩笑?快给他打电话,让他马上回来。”
沈安若昏昏沉沉,想是今天早晨起太早,连静雅抱着阿愚进来都没发觉。
“唉,萧太后竟然专程找你来给你上课,大概是怕以后没机会再训你了。”静雅同情地看着她,“她真的很疼你,总是念叨你又常常夸你,说你细心又体贴,我们几个在这一点上谁也比不过你。还有更好笑的,婆婆大人跟少臣说父亲和她其实一直想生出你这样的一个女儿结果却生出了他,弄得少臣那顿饭都差点吃不下。少臣才惨呢,每次回来都要被她训很久,现在少臣在家里走路时都绕开她……”静雅想起那场面,自顾自地笑了,“对了,他回去后,你们见过了吧?”
安若点头。算是见过吧,虽然没说话。
“跟我们一起去机场吧,送送我。也不知哪年哪月还能再见到。” 静雅看起来心情不错,眼里有一种光彩。
刚才安若还绞尽脑汁地想怎么才能体面不失礼地不去机场送行,看来是躲不掉了。
静雅拉着她扯东扯西,阿愚小朋友自己坐在沙发里,打扮得妥妥帖帖,像个精致娃娃,怀里抱一只纯白色小小的狗,安静又乖巧,一会儿瞅瞅母亲,一会儿继续小心地观察她。
静雅出去接电话,很久都没回来,屋里只剩她与阿愚两两相望。阿愚抱了小狗挤到她旁边,“我的狗狗可爱吗?”
“很可爱。”柔柔软软的声音与眼神,其实小孩子也没那么可怕。
“叔叔送我的,它的名字叫聪聪。”阿愚又朝她挤了挤,一直贴到她的身上。
“这名字好听。是你自己取的?”
“叔叔取的,说跟我正好一对。我跟聪聪比,谁更可爱?”她把小狗举到脸颊旁。
“都可爱。”
阿愚笑得像小天使,“你是大好人。叔叔总说聪聪比我可爱一百倍,他是大坏蛋。”
“阿愚,好孩子不能在背后说大人的坏话。”安若教育她。
“我是当着叔叔面说的,可他一点都不生气。”阿愚奶声奶气,“你想抱一下聪聪吗?别人我都不让抱的。”
安若赶紧摇头,“我怕吓着它。小狗很怕陌生人。”
“可你不是陌生人呀,你是婶婶。家里有很多你的照片,你和叔叔在一起,我经常看到。”
“阿姨。你应该叫我阿姨。”
“婶婶。”阿愚坚持自己的叫法,“抱一抱嘛,你不抱它,它会伤心的。”
阿愚抱着那只名叫聪聪的狗,蹭啊蹭地就蹭上了安若的腿和肚子,所触之处,软绵绵的一团,而她的手则已经感觉到了聪聪湿热的呼吸,它还伸了舌头想舔她。沈安若汗毛都紧张地竖了起来。
她有一次曾向别人形容自己怎样怕小孩子与小动物,别人只当成笑话。这些人如果此时在场,一定会明白她完全没有说谎,她的脸此时应该已经变绿了吧?
“原来婶婶真怕小动物呀。”阿愚恍然大悟,“那你抱抱我好不好?像叔叔一样抱着我转圈圈。”
“好,不过你先让聪聪走开。”安若从牙缝里挤出来这几个字。
她的话音刚落,阿愚已经钻进她的怀里,小脚蹬着她的腿,小手抓着她的胸口,头埋进她的怀里使劲地蹭,唔唔地说:“婶婶,你的味道跟妈妈的味道不一样,不过都好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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