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客匆匆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飘阿兮
好了,趁沈安若那没出息的还晕着,我快速解释了一下这事件。林虎聪啊,即使我对事情真相还不算太了解,也不至于弄得像你那么白痴地越描越黑。
首先,这两个幸运的家伙真的没受伤,哦,没受重伤。姓林的笨蛋的胳膊伤了一下下。其一他们的车子在外围,其二他们的车子性能好。这一点说明,同等条件下,一般来说,贵的车子比便宜的车子在关键时刻更能够保全性命,大家要切记啊切记。
其次,程少臣那家伙身上的血的确是别人的,据说这家伙见义勇为了一回,在交警还没到的时候从一辆马上要起火的车子里拖出一名重伤员,结果染了自己一身的血。这一条说明,同学们,有时候眼见和耳闻的未必就是真实的啊,一定要经过调查才有发言权。
再次,程少臣这家伙血型很特殊,正赶上有重伤员,血库告急,所以就很高尚地去给人献血了。对了,在这里友情提醒一下,捐献的血不能马上用到病人身上的,大家可千万不要被电影电视骗成了傻瓜啊。我刚才说到哪儿来着?哦,谁能料到这看起来那么强势的家伙竟然晕血呢,救人时弄了自己一身血已经在强撑着,再从身体里抽走更多,于是很快他也需要被急救了。这一条说明,耶耶,无论多么强大的敌人,他也总有像纸老虎的时候。所以当我们遭遇挫折和失败时,我们要信心百倍地期待,总有一天,对手会比我们更挫折、更失败。
最后,之所以他没亲自给沈安若打电话,第一是因为他手机真的没电了,第二他不想让沈安若知道了担心。至于为什么后来事情败露了林虎聪也没让他出面说句话以安抚住沈安若呢?林虎聪不是说了吗?他在手术室。重症手术室怎么能随便进人、随便讲电话呢?至于他为什么会在手术室,对不起,这个问题我没能力解答,请咨询医院,或者无聊的作者某。
作者某:请大家要有小言精神,不要凡事追根究底,不然这戏还怎么继续往下唱啊?
林虎聪:大家明白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问题我总是解释不明白了吧?我的智商是正常的,好歹大学时也得过一个半个诸如最佳辩手之类的小奖,但是我受到了无良作者的胁迫啊。
楼上的二位闭嘴,抢镜头是很没有道德的行为你们知道吗?我当一回主角容易吗我?虽然只是一个区区番外的搞笑主角。诸位读者,不理他们俩,咱们继续,继续。
接下来的剧情大家用脚指头都能猜到了吧?什么?你猜不到?这么程式化的桥段你都猜不出来难道你是第一次看小言啊?什么?读者就是上帝……呃,好吧,就当我前一句话没说。
沈安若这笨女人当然是怀孕了,所以才这么容易紧张,这么容易激动,这么容易晕倒,还这么刻薄(作者啊我谢谢你让她倒进林虎聪的怀里而没让她倒在地上,你就是亲妈、亲姑妈、亲姨妈,我要收回之前几个月披着马甲对你进行的挑衅与谩骂)。以下省略本该记述这历史性的一刻的前因后果复杂过程三千字以及描述程少臣那个笨男人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的一分钟内那副变幻莫测的白痴表情两千字,因为小气的作者说胶片有限让我省着点用免得我们搞不到结尾就得cut。
后来当然沈安若醒了,知道了,低着头,一言不发,而程少臣的神经质有越发严重的趋势。沈安若坐起来,他紧张兮兮地说:“你躺着,千万不要乱动!”
她咳嗽了几下,他差点按了紧急呼救,在屋里走来走去,每过半分钟就要发布一条命令:“明天我陪你到公司把事情安排一下,然后就不许再上班了。林经理,你帮她做一下交接。”
“贺小姐如果方便的话,可不可以请几天假到家里来陪一陪她?”
“我后天就去把你爸妈接过来,你觉得我们住在一起好,还是在我们附近另外准备一套房子?他们一定不会反对的是吧?”
我看得出,沈安若一直处于一种隐忍的状态,在他打算发布下一条命令时终于很小声地开口:“我没说我要生。”
她声音非常的轻,但我们还是都听见了。我惊出了一头汗,看一眼林虎聪,他躲在最远最避嫌的角落里,与我面面相觑。
程少臣没发出声音,但站在我的方向,恰能看见他摆着口型,无声地对沈安若说了两个字:“你敢。”
呃,好怕怕,貌似我再继续看戏下去,马上就要成炮灰了。好汉不吃眼前亏,看风使舵是英才,我立即去扯了林虎聪的胳膊,他丝丝地抽了口气,噢,我忘记这厮受伤了。
“你好你好,林虎聪先生是吗?久仰久仰,认识您我太高兴了。可否赏脸请我出去喝杯长岛冰茶?”
“不胜荣幸。”
我挽着林虎聪没受伤的那只手,优雅地向男女主角行了个礼,姗姗退下。
其实我们还没走出五米远,我立即甩了林虎聪的手,踮着脚回到那间病房门口,小心地将耳朵贴到门上。
他们说话的声音不是很清楚,但我是谁?我是八卦小强贺秋雁,别人听不清的我也能听清。
我听得正起劲,林虎聪突然过来拍我肩,我做贼心虚,吓得差点就叫出声来,怒视着他,把一根手指狠狠地竖到他的嘴上,示意他不许添乱。我的眼神清楚地透露出一个信息——挡老娘窃听者,死。
真是不好意思,后来我才发现,我用来做手势的那根手指,竟然是中指。
他们的声音太轻了,累得我耳朵疼。我听到的差不多就是下面这些内容:
沈安若好像又哭了,“程少臣,你算计我。”这女人,这么没出息,让我说她什么好。
程少臣说:“我发誓我没有。你那天那样诱惑我,我哪里还顾得了别的。”哎呀,这一句少儿不宜,请无视,请无视。
沈安若又说:“你还狡辩,明明就是你趁我神志不清陷害我。”哦哦,这一句……真是让人浮想联翩。
吱吱啦啦……信号中断……信号继续……
程少臣说:“明天我们就去登记。等妈和大哥、静雅他们回来,我们再举行个仪式……不会有很多人,我们只请家人。”
“我不结婚。”
“沈安若,你想让我的孩子成为私生子吗?”
好吧,我收回之前说了那么多沈安若比我强的话。以前从没发现她这么没出息,这么爱哭,她竟然又哭了。
她的哭声越来越低,越来越弱,程少臣好像一直在说话,声音也越来越小。见鬼了,我竟然一句也听不清了。再后来,一丁点声音都没有了。
真无聊,还是撤吧。没想到林虎聪一直在十米外等着我。
后来我问:“哎,你拍我做什么?看不惯啊?没见过工作状态中的狗仔队啊?”
“你千万别误会。当时我只是想问问你,需不需要我去帮你借听诊器,据说那样好像能听得更清楚一些。”
“你怎么不早说?”可恶,那样的话,我可能真的能听清程少臣后来到底说了什么了,扼腕啊扼腕,那些话应该真的很关键,因为第二天他们真的去办了登记。
很久很久以后,林虎聪终于忍不住问我:“那天你到底偷听到了什么?”
我朝他勾勾手指,他把头俯过来。我扯了嗓子对着他的耳朵叫:“打死我也不说!”
这个伪君子,竟想坐享其成,他想得美。
当然从此以后我嫉妒沈安若的事情又多了一条,奉子成婚,多么浪漫的人生。我没事就在心里碎碎念啊碎碎念,听得正开着车的林虎聪闲闲地说:“你想追上她的速度是有点难。不过功夫不怕有心人,你若从现在就开始努力付诸行动的话,估计也不需要多久就能实现目标。”
“你说什么?”
“非法同居啊,奉子成婚啊什么的,你刚才说的难道不是这个?”
不会吧?难道我竟然把心里话都说出来了?我连续朝他抛了数十个白眼,“你放下一百二十颗心吧,就算全世界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打算找你合作的。”
“我不担心我自己,我只担心你。如果不考虑我,只怕你倒贴了你全部的家当也没人敢接手这份慈善事业,你的第一个计划还好说,但第二个应该是有时间限制的吧,再晚上几年,你可能再没什么机会实现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贺女士。”
我……我……我提了几次气终于提上一口气,“停车!”
无良作者:cut。贺秋雁,跟你说过不要啰唆的,你看,这下可真的没胶片了。
贺秋雁:飘导,你要想想办法啊,这故事若是卡在这儿,我会被读者和观众扔还没下锅的西红柿炒鸡蛋的。
无良作者:(摆出一张亲切伪善的笑脸,其实在内心嘀咕:你以为你谁啊?大家只关心程小二得逞了没,结果一出立即就换台了,谁管你的下场如何啊?)放心吧,小贺,我有办法让我来。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停车以后,林虎聪和贺秋雁会发生些什么事情呢?欢迎大家参与无奖竞猜活动,请编写短信yy+相应的字母发送到250250250250。
a、贺秋雁愤然下车,与林虎聪就此绝交。
b、贺秋雁出手胖揍了林虎聪一顿。
c、他们把车正好停在大型超市门口,一起进去买生活必需品。
(over)
过客匆匆 番外二 江月年年望相似
(一)
认识向楠是在一家夜总会,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
那时刚与男友正式分了手。再多的海誓山盟到底经不起时间与距离的考验,彼此一句“对不起”,勾掉的是十年岁月。
我跟老板说:“晚上的应酬带我一起去吧。”
“今晚我去夜总会,哪是你能去的地方?”
“我要去钓一只金龟。”
程少臣斜我一眼,“那里怎么会有好男人?”
多坦率,连他自己一起骂。
最后还是去了。客户是肥头大耳的朱总,不笑的时候凶巴巴,笑的时候色眯眯,看见我眼睛一亮,“好清秀的小家碧玉啊。”
“谈芬是我远房表妹,觉得闷,出来见识一下。”程少臣在朱总的大手马上要拍到我的背上时,将我轻轻拉出他的魔掌能触及的范围。师兄当老板就是这点好,除了被压榨,也少不了关怀和照顾。
的确是纸醉金迷,乌烟瘴气的地方。大致看一眼,这儿的男人们基本可分三类,除了服务生。
三类男人如眼前的朱总,物欲横流,左拥右抱,与眼下这环境相得益彰。二类男人如我左边十米外的那一个,活活一副被逼良为鸭的凄苦相,有女子主动近身便做出嫌弃表情,放到外面去必是坚贞不屈的好男人,在这里就很可笑。还有一类男人,从容不迫,悠然自得,如坐在自家茶室听琴品茗,被人投怀送抱外加上下其手都能保持最得体的微笑,如我家上司,还有他的朋友向楠。
程少臣不动声色地推开了已经坐到他腿上的那名艳女,起身时脸上有不易察觉的一丝波动。我知道,他受不了那女人身上的香水味,连我在这里都闻得见,何况对一切浓烈气味过敏的他。
突然觉得男人们也可怜,到底谁在卖身谁卖笑?
他才离开不到十秒钟,朱总已经一屁股坐到我身边,几乎要压着我的腿,胳膊也环过来。我慌张回头望,程少臣果然也看过来,送我一个表情,大意是“你活该”,我领命,本来就是我自找的。
还好向楠也在,拉着姓朱的一通狂灌,他终于忘记我的存在。
就这样与向楠认识了。那时他刚加入家族企业,与我们公司业务往来甚多,于是渐渐熟稔。后来工作之余也会找我,“我想逛一逛周边的风景区,但又人生地不熟,谈小姐可否做向导?”
一直走到可以见家长的地步。我无父,母亲与大哥在国外多年,几乎忘记国内还有一个我。但他的家庭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庞大,声名显赫,对我摆出一副三堂五审的架势。其实连堂审都算不上,那个至少很郑重。当时场面更像是选秀的海选,一群毒舌评委铁了心地要刻薄到底。
这么糟糕的开始,当然撑不久。身心疲惫地要求分手,向楠说:“谈芬,你不爱我,从来不爱。”
我爱他,可是从没爱到可以放弃尊严,从没打算把他当作生命的全部,甚至是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部分。
实在没有必要解释,他的控诉并不冤枉我。
晚上还是陪上司去应酬,这次是正经的客人。不知道怎么回的家,直到第二天醒来,都对前一晚的事情毫无印象,明明没有喝太多。但从那以后,再跟老板出去,每次开席前,程少臣都会淡淡地对主宾说一句:“谈小姐不会喝酒。”然后用警告的眼神看我。
我偶尔还是会想一想向楠,反而忘记了初恋。每一段恋情即使无结果,也不会毫无用处。瞧,我曾经那样介怀我的十年,但是现在,我终于放下。但想起向楠时,心口有一点钝钝的痛,需要一些力气一些时间才可复原。
(二)
每当这时便会想起沈安若。明明有时看到她,仿佛看到镜子中的自己,却是同途殊归。她身上有某种我欣羡的特质,学习了很久,到底学不来。
我很喜欢沈安若。就算不为别的,只为她能折腾到我那无所不能的师兄及上司,她的名字都足以令我想要膜拜。
最初见她,容貌秀丽、声音清柔,个性也恬淡,十分令人舒服的女子,即使你不喜欢她,也找不出讨厌的理由。但她也并不特别,把这些年来在程少臣身边出现过的全部女子排排序,她并不起眼。
我感兴趣的是她的态度。她从不曾打过程少臣的办公电话,也不曾到公司来。按说,我那上司常常会闹失踪,遍寻不到。程少臣当她是萍水相逢的过客,她其实也当他是,不冷不热,若即若离。如果她在玩欲擒故纵,那她可真是厉害至极,因为我家上司才是玩这游戏的个中高手,敢以此招跟他对抗的人,即便商场的老狐狸,都要叫苦不迭。可她眼神清澈,那其中只有淡然,没有算计。
倒是没想到他们真的结了婚,当然更没想到他们竟然会离婚。我本以为他们那样的波澜不惊,才更有可能天长地久。
离婚后程少臣出了国,走得甚为仓促,不像是要去谈公务,倒像是逃跑一般。
女子总会是受伤更严重的那一个,因为真的担心她,或许也有一点点原因是替我上司做侦察,那时总找了机会去见她,有时借口公事,有时制造巧遇。不想她过得那样好,人虽然清瘦了些,但面色娇柔,笑容娴静,眼神甚至更加清透,清透到读不懂其中的任何情绪。程少臣中间回来了两次,却是日益憔悴。
“累,水土不服,时差颠倒。”他仔细罗列理由,竟忘记自己一向最讨厌向别人解释。
再后来,程少臣回国,重新接近她,屡碰钉子。这很可能是他有生以来做过的最有耐性、最花心思的一件事。我们公司遭遇重大的危机,我们洽谈金额巨大的合同,他都不曾这样用心过。
从常理推断,这该是男人的劣根性作怪,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可我上司按说不是这种无聊的人,他甚少做不产生效益的事情,谁若给他派头吃,无论男人女人,他连回击动作都懒得做。他说:“报复一个人最好的方式是,当他不存在。”
据说沈安若没有无视他,而是鄙视他,我猜想他其实很享受被人鄙视的过程,因为他每次碰了钉子后都看似心情愉快,只不过,也很受挫折就是了。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种不怕死的话不是我说的,虽然我很想说。我以为周安巧这次捋到虎须了,结果只有一声悠悠的叹息,“谁都有大脑抽筋的时候啊。”
“没想到那个柔柔弱弱的小女子竟是他的天敌。”周安巧经常这样感慨。我想沈安若之于他或许就是那一盆放在炉上的清水,他是水里优哉游哉的青蛙。盆下慢慢加温,他毫无察觉,兀自自在,等想到应该跳出来时,已经失了力气。
不过幸运女神总是眷顾程少臣,他的词典里从来没有“失败”二字,甚少有想要而得不到的东西,有的只是因失了耐性和兴趣而“放弃”而已,所以他一向是胜利的一方。比他自己预计的还要早许多的时候,沈安若就不得不重新嫁给他。
倒也难说究竟谁是真正的胜者。那天中午他一直在等的快件到了,知他中午从不午休,所以第一时间送了过去。进了他办公室,听他正在打电话,口气柔得要化掉,“今天胃口好点了吗?午饭吃过没?吃的什么?吃了多少?走路不要那么快,出去的话不要自己开车……”
屋里太安静,即使我努力地不偷听,也隐隐听得到听筒里传来的声音,“你今天已经打了三个电话了,你怎么这么闲?你烦不烦?”
我忍着笑,快要憋出内伤,被我们领导白了一眼,“你敢在这里笑试一试。出去出去,午休时间你进来干吗?”
这下子,我噗的一声就真的笑出来了。
“你们女人真麻烦,不识好歹。”
做上司的出气筒以及代上司家属受过有时候也是我们下属的工作职责之一,所以我不敢抗议。只是后来实在忍不住告诫他一句:“适可而止啊,领导,过度的殷勤只会令尊夫人觉得,你是因为她肚子里的孩子才突然转了性,这个结论会令她格外生气。”
“就算是那个原因,也是因为孩子的妈妈是她。”
“这么煽情的表白,你应该回去跟程夫人讲,跟我讲做什么?”
回办公室思忖了十秒钟,难道领导的意思又是要我代为转达?不是吧,这个闷骚男,我敢打赌他不曾对她说过“我爱你”,99%的把握。当然,她跟他说这句话的可能性则更小些,也就0.1%吧。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这三个字,初恋以及向楠,他们都对我说过。当时以为它珍贵如金,如今知道它的价值有时是负数。
(三)
很早就认识了江浩洋,在饭局上。其实在我们混熟之前,每一次见面都是在吃饭,而且每一次都有我上司在场。
他们两人有一点很神似的气质,彬彬有礼,实则疏离,拒人于千里之外。只不过,程少臣更冷然一些,冰凉通透像多棱的水晶,被光一射,折出许多面,令人目眩迷惑。而江浩洋则随和许多,温润如玉。他们俩的相处客气而冷淡,彼此话不多,极少互相注视,但有一种奇异的默契。
只有一次单独的相处,时间很短。那是程少臣跟沈安若的第一次婚礼,因为仪式并不在本地举行,所以只请了极熟悉的朋友,客人并不多。江浩洋竟然也来了,最早的一个,送上礼金,寒暄了几句便借故告辞,连新娘都没见到。程少臣将他送到楼梯口,因客人陆续前来,他不能走远,于是吩咐我:“谈芬,帮我送一下江处长。”
“您跟新娘很熟?”沉默十分无礼,只好没话找话。我不认为他与程少臣熟到这种程度,想来是新娘的好友。
“对,我们是大学校友。”
原来如此。
“新娘知性美丽又温柔。”背后说人坏话不可取,但说好话总是好的,何况我本发自内心。
“对。”江浩洋顿了顿,“当然。”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我这句话多么的多余。
后来江浩洋换了部门,职位越升越高,我的工作也随着程少臣换来换去,与他联系得也渐多,但仅限公事。
那阵子出了个小车祸,人没受伤,却吓得不轻,很久不敢再开车。因为是与出租车相撞,所以连出租车也不敢轻易地坐,每天早晨老老实实地步行穿过大半个小区,再走十分钟的路,去等公司的班车。突然有车从身边停下,车主放下车窗,“谈小姐去公司吗?正好顺路,我送你一程吧。”直到这时才知道,竟然与江浩洋做了邻居。
以后便常常碰见,在超市、在物业处、在社区医院。早晨并不经常见到,后来发现,其实他上班的时间比我晚,只是那天他恰好去得早。再后来,他会刻意地早走一刻钟,我出门时,他刚好把车开出来,顺便送我。
按说我该受宠若惊,心如小鹿乱撞。可是我没有,只有一些感激。因为他看我的神色太平常,没有欢喜,没有波动,连欣赏的目光都没有,为我早起十五分钟当车夫仿佛就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有一回我暗示他不必这样麻烦,江浩洋说不要介意,这个月刚好轮到他值班,每天必须提前到岗。
知道他本是沈安若的前男友那一回也算偶然,饭局上一群人都喝到东倒西歪,除了唯一的女士我受到特殊关照外,大概只有程少臣和江浩洋两个还算清醒。后来我家上司单独敬他酒,感谢他为我们公司所做的一切努力。他声音不大,但我仍听得清楚。他说了一句:“你当年是怎么把我老婆弄丢的?”
啊,这是怎样一段精彩的故事?还有,程少臣竟说得出这种话,我努力忍住开窗去看天上是否下红雨的冲动。
当天晚上我被我上司突然的感性与人性化感动得无以复加,直到几小时以后才意识到,他哪里是酒醉吐真言,他分明是借酒装疯警告某人不要打他前妻的主意。几天后我便证实了我的猜想是正确的,那天我们看见江浩洋与沈安若单独约会,虽然保持着得体的距离,没有任何的亲昵姿态,但也足以让程少臣定力不足,被周安巧趁机陷害多喝了许多酒。
后来有机会时我曾问过:“是否曾经后悔过,当初放弃得太容易?”
江浩洋情绪淡然,“不是每个人都有后悔的权利。你若回头,还有机会,那时才有资格后悔。至于其他人,只能遗憾而已。若放不下,那可真是跟自己过不去。”
我可没有他那样能想得开。向楠要结婚,周末接到喜帖的我,在家里闷到大脑与心脏的血管似要一起破裂,必须要找人说说话,翻出一瓶红酒,打电话给江浩洋,“你有空没?我请你喝酒。”
那时候也算熟了,偶尔一起吃个饭。他也是个怪人,明明政府分了工程精良,交通便利的公务员小区,他却宁可住到这一处清静地,每天浪费许多的时间与汽油,大多数时间一个人,偶尔也会有女伴作陪,面孔不固定,但从未在小区内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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