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我一株常春藤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滕玦
“我保证……”女人含糊着什么又渐渐睡去。
重新开始的两个人,无论是在心态上还是生活中都有了不小的改变。情感同样可以暮鼓晨钟,任凭时间推移,如今两个人又回到原点,再度出发的恋情让彼此满足到叹息,没人知道这对名义上的兄妹正陷在爱河中不得脱身。
餐桌前,长辈的眼皮下,两人偶尔闪烁的目光,传递只有两人知晓的讯息。仿佛偷情一般,她踏着夜色悄然走近他的房间。
“不能总这样。”云雨之后,慢慢平歇的两人偎在一起,墨玉执起女人的手来到唇边细细亲吻。
两人如今仍处于一种地下关系,墨玉不想再隐瞒,可几次话到嘴边要跟父亲摊牌又下意识收回。如果没有这次的复合也许当年两人的那段过往便可以永远尘封,事到如今,纠缠了这么多年的两个人仍是选择了对方,坦白一切的时候,当年那一直被小心隐藏的往事便注定要被带出。
“你担心什么?”她笑了笑,再度翻身覆在他身上,有些蛊惑味道的倾下身,小嘴像猫儿向主人撒娇一样胡乱蹭了蹭,引得他也低低笑出声,逮住那作乱的小嘴吻住。
一吻作罢,看着她红通通的小脸,刚刚的问题仍在,她仍像小时候一样什么都不算,可他不能。“我想找个合适的时机咱们跟爸爸把事情说开了。”
当年之所以隐瞒那段恋情是因为他们那时候还太小,他还没有保护这段感情的能力,在不能确定父亲对于这件事情的态度之前他不想冒这个险。可是如今不一样了,即使父亲反对,他已经有了守护这一段感情的一切条件。被祝福固然最好,可一旦得不到来自长辈的赞同与祝福,只要他们两人心意不变,他也有勇气走到最后。
她听见这话思索了下,眼睛眨了眨。“嗯,那你去说。”
手指攸地戳了她的腰侧一下,她惊呼出声,一下子弹起身子往旁边移去。“幼稚园老师教给你的友爱精神跑哪里去了?”从小就是每次一有什么可能挨打的事情都要他先去当先锋,即使是两人一起犯的错也每次都是他受责罚多过她,因为每次都是他“积极主动”承认错误的。
她的腰侧可是真真的软肋,从小别人就碰不得,一碰就痒的受不了,他孰知这秘密,成了掌握她所有软肋的人。
等到鸡皮疙瘩退下她才犹豫着开口:“那一起去好了。”然后又凑近他耳边小声说,“不过……你得站在我前头。”
这次她学精了,护住双肋逃开。而她调皮的笑靥让他仿佛也回到了儿时,弃了玩闹的心思,随着跟上前。
两人在床上互相搜寻对方身上的软肋,可女人天生敏感,几轮下来就已经吃不消地娇笑求饶。
墨玉伸手覆上她的嘴,比了个小声的手势,轻声说:“一会你把老爸喊上来,咱们就可以省的找时机再说了,那时候我可就不敢保证站在你前面了。”
她乖乖的在他手掌下点点头,比了个ok的手势。他放开她,眼睛却再也离不开身下的女人。
书中常看到形容女人的一些词汇,他虽然在文学上造诣平平,可还记得当年看《洛神赋》中的几句话,转流精,光润玉颜,含辞未吐,气若幽兰。
他不知道曹植笔下所描绘的女神与他眼前这个女人究竟有几分相似,可这一刻脑子里只能想见这几句话。
亲吻总是在情不自禁之间,他吻住她,交换呼吸,心口又开始失了规则的跳动,这次女人很乖巧,只是红了脸,没有张开眼。
动情之后,他控制不了,也不想控制,心里只想着,也许,这次真的可以。
第二十九章
成年人的恋爱不同于年少时,两个人都走过青涩的时候,也不向往冲动的仿佛欲向世人炫耀的爱情,但也许更是两个人分开的这段时光让他们体会到这一刻重新接纳对方到自己生命中的一路颠簸。说小心翼翼多少有点夸张,可至少有些亦步亦趋。
假日的时候,他们上街,牵手走在一起,成为街头情人中的一对。一然余光看向墨玉的侧脸,满目畅然,心头像冒了新芽,一点点酝酿养分,只待开花结果。
试衣间里,叶一然试着新装。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原来一点都不假。镜子里的女人唇角轻扬,眼里眉间带笑意,从里到外都透着喜悦,待嫁女子也不过如此。
这款裙子很漂亮,恰到好处地包裹住女人的身体,精致的样式将女子最迷人的曼妙的地方勾勒出来,即酿着性感又不失大方典雅。
“小姐你真有眼光,这款裙子限量,您身上这一件已经是最后一件了。”售衣小姐在在身后笑着对她说。
“哦?”这最后一件衣服竟然让自己碰上了,不过她确实喜欢得很,几乎一眼就已经决定非要不可,她买东西就是这样,只一眼就可以确定是不是自己想要的。
售衣小姐帮她将长发拢到身后,略带遗憾的说:“是的,因为这款裙装是那个设计师离开公司前的最后一件作品,而且这款裙子是公司下面的部门自行负责的,只有二十九件成衣,听说以后也再也不会有了。”
叶一然转了个圈,一身的风情。“就要这件!”
出去试衣间的时候,墨玉正在接电话,刚挂断,转身看见她,一时愣住,忘了言语。
“好看吗?”女人上前凑近他的耳根。
售衣小姐偷笑着走向前台,仍不由得看向那个俊逸的男子微微红了脸。
一然又给墨玉挑了两条领带,拉着他到镜前比了比。
“不要总是带深色的领带,偶尔也要换个眼色。”她拿来两条,一个淡粉,一个淡蓝,平静的颜色,就像这个男人。
“好像深色的比较容易搭配……”男人的一句话让女人起了较真儿的心。
结账的时候,相对女人的一件裙装,男人的衣物多出许多。
售衣小姐笑着退回卡,说着“欢迎您再次光临”。
墨玉提着两大袋子衣物,今天买的衣服比他之前两年的都多,再穿这方面他并不讲究,毕竟由于工作的原因,平日里都是一身白衣,买了衣服也没什么机会上场,他对衣服的要求只停留在干净整洁,可女人不一样,购衣对她们来说是一生的事业。
逛街、购物、看电影,每对恋人都会做的几件事。他们混在人群中,感受一份实在的爱情。
傍晚时候,她硬是要去那个公园,那个成就他们初吻的公园。当年的秋千架仍在,不过已经更换了新的。两人坐在长椅上,不远处的孩子们正在秋千架旁玩捉迷藏。
小女孩被蒙住双眼,略略迟疑,身旁是另一些孩子东蹿西躲,他们故意弄出些声响,小女孩听见一声便转向声源,而不久就会听见另一处声响。
一个带着棒球帽的男孩用脚尖磕了磕地面,女孩下意识回身却绊倒一块突起的石头,小小的身体急转直下,摔在地上,眼泪透湿了眼睛上的布带,其他孩子看见都纷纷跑走。
小女孩感到一双手正帮她接下眼前的布带,她看见他,一个穿着有泥巴印迹背心的小男孩,他帮她解下,低头不停的吹着女孩膝上的伤口,认真的模样。
叶一然听不见他们间的对话,只看见男孩扶起小女孩,一步步蹒跚的走,他细细瘦瘦的小肩膀撑住同样纤小的女孩。
一然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微笑,因为看见这两个孩子。
小时候,她最喜欢的游戏就是捉迷藏。而且她和一般的小孩子不一样,小孩子都不喜欢坐庄当鬼捉人,可她不,她喜欢,并且乐在其中,因为每次她都能捉住程墨玉,别问她为什么,因为她也不知道。
“还记得小时候咱们也常玩这个游戏吗?”她将头放在他的肩膀上,轻轻的问。
墨玉笑了下,点点头。
“想当年我多神勇啊,每次都能捉到你。”
叹了口气,墨玉苦笑着说:“这么久的事就别拿出来炫耀了。”还神勇哩!
一然干笑两声,显得有点傻气。
“走吧。”
“再呆一会嘛。”
这一会就呆到了月升日沉。
墨玉将车停在家门口,看了眼屋里正亮着灯,动手熄了车子。再在一起之后,每次两个人在家他都有一种不安的感觉,也许他该将跟父亲坦白的日程提前。
“怎么了。”她鲜少的心细只放在他身上,拉过他的手轻问。
“没事。”
“哄大爷开心,小妞儿给大爷笑一个,嘿嘿!”凑上前,小脸一脸灿烂又傻气的笑靥对他,“礼尚往来,大爷你也给小妞儿笑一个吧。”
大爷没有对小妞儿笑,却给她一记长吻。小妞儿扔掉手上的东西,伸长手臂勾住大爷的脖子,积极响应。
两人沉醉在一片粉红色的世界,里面有花有草,有月亮有星星,有心型的泡泡满天飞,还有——
砰!
一计闷响惊吓地两人瞬间停下动作,可相拥的姿势还没来得及改变,小妞儿和大爷就一起瞪直了双眼,惨白了脸。
车窗上的一只铁拳还放在上面,而那拳头的主人正提着一个垃圾袋站在车外,此人不是别人,正是程家的一家之主。
第三十章
做坏事的时候要考虑到时间、地点、和人物,十九岁时的程墨玉显然比三十岁的程墨玉更懂得这一点。
这辈子还从来没有这么尴尬过,下了车才发现,原本父亲手上的垃圾袋已经散落在地,他拾起,扔到一旁的垃圾箱。正犹豫下一步,老人已经下了指令。
程父指着自己儿子的鼻梁,声音酝着不小的震惊。“你给我进来。”
自始至终都没有被看一眼的的叶一然抢在他动身之前跑过去,拉住他的手,墨玉看了看她,知道她的不安,微笑着,却没有说什么。
书房里,两父子面对面坐着。
“什么时候开始在一起的?”程父看着自己一直引以为傲的儿子,按捺了一会儿才开口,试图让语气听上去平静一点,虽然刚刚那一幕的冲击仍在心里盘旋,自己怎么也想不到墨玉竟然会和小然在一起。
“您是问哪一次?”
这句话让程父一口气提到嗓子眼儿,不由得扬起声调:“你说什么?”
墨玉深吸一口气,没有看父亲的眼睛,淡淡地承认:“第一次是在我十九岁那年,这次是半个月之前。”既然撞见,就已经可以破釜沉舟。
老人很久没说话,墨玉看着他,突然有种说不上来的愧疚,想解释,又不知从何开始,只能等他发问,自己老老实实回答便是。
“你是认真的吗?墨玉?”半天,程父才轻轻问他。
“我是。”
老人看着儿子,他的眼神坚定,没有犹豫。那样的神色似乎让他想到当年的自己,他也曾在父亲面前没有踌躇的说——我是。
一然看了眼紧闭的房门,再次按下闯进去的冲动,阿姨说,小然你不要担心,不会有事的。这话很受听,虽然没有任何意义。
过了很久,墨玉才从书房出来,一然一个箭步跳过去拉起他的手,用一种只有两个人才懂得眼神望着他。
墨玉伸手将她鬓
借我一株常春藤 章节_16
旁的碎发拢到耳后,余光看见陈芳走进正在打开的书房,门扉合上的一瞬间,他把女人抱起来。
一然抚过摸墨玉的额头,双手扶住他的双颊,摆正他的脸,轻轻唱起:“it
#39;s a bad day but it
#39;sjust another day,anything could happen today good on bad,anthing could happen today good on bad……”
墨玉也跟着她轻轻哼起来,“it
#39;s a good day……”
轻唱的女人攸地停下,捧住他的脸,一脸惊喜:“真的?”
“真的。”
然后,太过开心的女人的笑声传遍了程家的每处角落,程墨玉抱着又高声唱着——我们都是害虫,我们是害虫,正义的来福临,正义的来福临——的女人上楼,留下片刻安静给书房的两个人。
那晚,程墨玉失眠了,因为是房里的那段故事。
墨玉,你是认真的吗?
他当然是,然后看见父亲竟然微微笑了,可那笑很奇怪,似妥协、也似无奈。
父亲说,你该知道,咱们家与叶家一直交好,你爷爷当年曾今和小然的外公商量,打算把我和小然的母亲撮合在一起,我们很小就认识。
说这话的是受老人皱着眉头,仿佛正回忆一件很烦扰的旧事,可即使这样还是打算跟他说些什么,那这事就必然是他自己要知道的。
父亲接着说,小然的母亲叫叶岚,一个很有主意的女孩子,她总是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与那个过于保守苛刻的家族完全格格不入。叶岚的父亲很专制,他要女儿读他认为好的学校,穿着他认为得体的校服,甚至干涉她交朋友。我知道叶岚外表看似很听话,其实她心里可不这么想,有时做出的一些事让她父亲觉得匪夷所思,打了打了、骂也骂了,可她还是那样,嘴上不说什么的照单全收,可作出的事情让人意想不到。后来我想想,认识她的十几年里,她所做的事几乎与长辈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只除了一件事。
两家长辈让我们尝试着交往,强迫我们习惯对方,依旧是没有给她选择的机会,而我那时正和你母亲交往,在那时这还是秘密,没人知道。
后来的事很简单,没什么惊心动魄的,我跟你爷爷摊牌,说要和你母亲结婚,好在你爷爷还尊重我自己的意见,便向小然的外公坦白了这件事,于是我和叶岚的故事便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
直到你刚满两岁的时候,叶家出了事,我听说叶岚怀孕了,孩子的父亲没人知道是谁。这样的事可想而知,在那样的一个家族里,未婚先孕是怎样的一件事。她父亲甚至把她绑起来,因为她曾经试图逃跑。小然的到来,让一个家庭完全变调,说是天翻地覆也不为过。
叶岚的母亲让我过去看看她,帮着劝劝,无非就是堕胎的事,说我说的话她也许会听,我那时觉得荒唐,叶岚做的决定谁能劝的动?可是我还是答应了,说着我会尽力。
我去看她,那次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叶岚。她还是很瘦,即使怀孕也没发现与以前有什么不同。她坐在地上,眼睛看着窗外,我进去坐在她身边也不动,仿佛我不存在一样。
因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所以一直缄口。过了好一会才听见有人说话,原来是她,可她的声音已经变得很沙哑,几乎听不出原来的声线。她说,程哥哥,我怀孕了。然后看着我,眼睛一眨不眨的,说起来有些可笑,当时我竟然觉得很慌乱,不敢看她的眼睛,也说不上为什么。
她说,她只放纵过自己一次怎么就怀孕了。我问她孩子的爸爸是谁,她说她不记得了。我知道她没撒谎,因为叶岚可以做任何荒唐的事,但是她从不撒谎。
她问我是不是也来劝她堕胎,我没说话,在那样一双眼睛下,我相信任何人都再也说不出任何可能伤害她的话。
我问叶岚,我能为你做什么?她听了没说话,只是笑。那笑很美,我从来没看她那样笑过。
临走前,她最后对我说的一句话,别忘了我。
就是那天晚上,她还是逃了,从此没人再见过她。
后来我在信箱里发现一封信,是她写来的。她说,她唯一一件不想违抗父亲的事就是答应和我交往,那时我才记起,原来当初在那场无稽的闹剧中叶岚从头至尾竟然真的没有做任何反抗的事,她一直沉默着,沉默着等待接受些什么。原来,她竟是期待那件事的。我以为她还是会像以前所有事一样叛逆着与家族对抗,可是我错了。
我知道,在我和你母亲结婚之后她交往了很多男孩,每个都开始的迅速也结束的迅速。她在信中说,那是因为她想尽快忘了我,她说自己不会堕胎,因为那是她的过错,不该牵扯到无辜的生命。
那年发生了很多事,先是知道了叶岚的秘密,紧接着你母亲去世,我那时真的已经筋疲力竭,没有再多的精力去改变什么了。就这样,直到我把小然找到带回家,其实从见到她的那刻开始我就已经下定决心,要把她带回来抚养,就当是为了她母亲。
你想象不到,当时小然一个人坐在灵堂里,我看着叶岚的遗像,心里是怎样的难过,于是我在心里跟她保证,一定会好好照顾这个孩子,无论以后怎么样,我都会把她当做亲生的一样爱护,就算是我最后能为叶岚做的了,我只能把所有的歉疚全部弥补在小然的身上。
说着这些的父亲已经很难用语言来准确的表达自己的意思了,但是墨玉明白,他知道父亲担心什么。
“墨玉,要知道,你们在一起这没什么,可是一旦牵扯到爱情你们的关系就再也回不到当初了。”
他明白,他很早就明白了,可是他饶了很远的路到头来还是撞在她手上,这也许就是命。
“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要担心,爸,不会发生你担心的事。”
他走出房门前听见父亲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墨玉,我要小然永远都是叶家的孩子,我把她带回来,就不能让她一个人离开。”
第三十一章
再次遇见方琼的时候,叶一然正在超市里考虑酸奶的保质期。
两个女人,两辆推车,她们走得很慢,因为要买的东西都差不多。
“方姐你自己一个人住吗?”每次看她都是一个人。
方琼放下手中的东西,偏头冲叶一然笑了下,“我父母在外地,我在这边上的大学,毕业就留下了,一直到现在。”说道最后一句时,她的神情有一霎那的恍惚,还没等旁边的女人捉住什么就消失了。
“一个人的时候会孤单。”叶一然并不想揣测什么,只是突然想起自己在异乡的那几年,孤独这种事,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懂。
“偶尔也会,不过工作忙,让自己感叹孤单的时候很少,而且我的神经并不纤细,总是忽略一些东西。”
由于不是周末,超市里的人不算多,两人一边聊一边走,看似很随意,可叶一然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件事。
一然不知道方琼是否已经知道她与墨玉的事,可看她一脸随意,从刚才到现在都没有什么异样,言语间也正常得很,她猜方琼一定还不知道,至少现在还不知道。
方琼算是目前为止叶一然见到的第一个情敌,以前她也曾幻想过,不过那些都是假想敌,这次的女人真真出现在他们的生活里,而且显然墨玉对她并不反感,危机感是一定的,但是现在她看着这个女人,已经没有棱角与锐刺,究其原因,叶一然不得不承认,她不想伤害这个女人。
走到蔬菜架前,方琼选了一根苦瓜放进叶一然的推车。“夏天多吃苦瓜有好处,不要炒,煮熟了凉拌一下。”说着自己也拿了一根。
“方姐,以后娶了你的男人一定会很幸福。”
叶一然是真心的这么想,更是真心的这么说。这个女人懂得生活,懂得怎么把握幸福,不像她。她想,如果没有墨玉她们应该可以成为朋友,她很少兴起交朋友的冲动,而这个方琼让她有了这样的欲望。可也注定了他们没办法相知相惜,因为他们爱上的,是同一个男人。
方琼听见这话一愣,眼睛瞥了下手上的苦瓜,然后轻笑了下,那笑里似乎也沾染了一丝淡淡的苦涩味道。
“幸福这种事,没人说得准。”方琼指了指旁边的方向,示意一然往那边走,又接着说,“听你哥哥说你出国很多年了。”
叶一然随口应了声,看见方琼正拿起一瓶辣酱,艳红的辣酱油让人看一眼就热到心。
“当初怎么就决定一个人出国呢,一个女孩子身在异乡会遇到很多困难吧?”
“还好,那时候只是想换个环境生活,更渴望外面的世界。”想了下,才斟酌着措辞,也不算撒谎。
方琼把辣酱放进自己的推车,“那现在怎么又决定回来了?”
“其实原因是一样的,还是想换个环境,因为我想家。”
想家,但更想的是他,因为有他的地方才是家。走了一圈才发现,原来她终是要回到这里的,就像晚归的孩子,即使迟了时间也要回去,因为那里还有一盏灯是为她点上的。
“我送你回去。”结了帐走出超市,正要叫车就看见方琼将车子停在身前。
坐在车里,叶一然看着窗外,这个时节是最好的,到处都充斥的生机,从后视镜里看到方琼,她安静沉稳的驾车,不说话。
叶一然发觉今天自己的话也很少,不是不想说,而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跟我在一起会不会觉得无聊啊?”终于,方琼开口笑着说。
一然摇摇头,语气坚定:“不会,跟你在一起很舒服。”因为她不会给人压力,她们是完全不一样的女人。
眼见前面的红灯方琼慢慢刹车。
等灯的时候两人又没再说话,直到车子发动。
方琼说:“我读研一的有一年春天,那一季特别好,没风没雨的,所以那年春天我偷懒的时候最多,因为都把时间浪费在外面,想留下点什么。等到导师抽查的时候我的论文还没一点头绪,那次啊……呵呵,真的被训的体无完肤,老爷子差点让我卷铺盖回家。而也是那年春天,你哥哥的那篇论文在国家刊物上发表,还得了奖,老爷子就差把他捧在手心儿里供着了。所以那个春天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美好的值得记住的一季,而对你哥哥而言该是真正美好而值得记住的。
后来我才知道,在我躺在树下享受青草香的时候,你哥哥正在图书馆面对那些满是潮气味道的泛黄书目。那个春天,他比任何时候都要刻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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