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失莫忘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七微
反方三辩叫陈琬,是个个子娇小的清秀女孩,五官不见得多漂亮,但很舒服,尤其那头乌黑的长发,柔顺地披在肩上,令她看起来有一种沉静温婉的感觉。
此刻,陈琬捂着嘴巴,眼睛里全是震惊与不知所措。这告白来得如此突然,换做任何女孩子,表现应该都差不多。
明媚也不禁有点
莫失莫忘 章节10
儿紧张,手指缓缓握紧,期待着陈琬的回答。
这个时候,路亚再次开口了:“如果吓着你了,我表示抱歉,但我是真的很喜欢你,请给我一次机会。”
“接受!接受!接受……”这下子,大厅里的观众不淡定了,纷纷大声叫嚷起来,还一边和着拍子,有节奏地起哄。
无数双眼睛在路亚与陈琬身上穿梭来去,陈琬依旧处在震惊过度的恍惚中,而路亚的神色,却随着时间一点点推移与陈琬的沉默,从焦急变成了黯淡。正当全场人都以为这场浪漫的告白式要以尴尬收场时,陈琬却忽然抬头,红着脸颊,抓着耳边的麦克风,用很轻却足够肯定的声音回答道:“我接受。”
一瞬间,全场轰动了。欢呼声与喝彩声更甚,路亚几个哥们将他直接抬起来,抛在空中扔了几圈,起哄着要吃喜糖。在场的好几个感性的女孩子,都感动得哭了,一边抹眼泪一边说:“如果有男生这样子对我告白,我也一定接受!”
明媚也很感动,笑着在心里给他们祝福,一边撞了撞旁边的章鱼:“咳,章小鱼,你什么时候弄个比这更浪漫的告白式呗,我想艾米莉铁定会感动死,没准她一感动,就答应你了!”
章鱼本来还在大声起哄,听到这句话有点讪讪地开口:“我怕她没感动死,我会先被她用鞋子砸死吧!”
明媚怪叫:“没试过你怎么知道?女孩子天生对浪漫就没有抵抗力的呀!说到底,你就是个胆小鬼!”
“对,我就是胆小鬼!”章鱼自嘲地笑了。
明媚叹口气,真是拿他没有办法,这么多年了,他那份心思人尽皆知,可从来就没胆量对艾米莉表白,很多时候,爱是需要说出来的,就算你默默地对那个人再好,你都要说出来。
到了这个时候,辩论赛早就不再是主角,虽然最后岛大赢了,但关于这场比赛,大家更津津乐道的却是这场告白式,在往后许多年,都成了岛大与海大的流传佳话。据说后来路亚与陈琬感情一直很好,在念研三的时候两个人结了婚。这都是后话,当时的情况是,虽然海大输了比赛,却依旧请了两方的参赛者去了岛大美食街最有名也有点小贵的餐厅里吃晚饭,当然,请客的是路亚。
[正文 界限(2)]
两队人马一共有十三个,章鱼因为有事没有去,离开的时候还悄悄嘱咐明媚,别让艾米莉又喝醉了。
人有点多,只能拼了餐厅里两张大桌子,几个男孩子起哄着要灌路亚,开口就叫了两厢啤酒,明媚有点担心地望着满面喜色的路亚,撞了撞艾米莉:”他酒量行不行呀?等下能回去吗?”
“我也不知道,不过,人逢喜事精神爽,就算喝倒了也值呀!我等会得多灌他几杯哈哈哈!”艾米莉典型一副落井下石瞎起哄心态。
“我可警告你啊,你再在这边醉一次,我一定把你扔在马路边!”想起上次艾米莉在这边喝到吐,明媚赶紧敲警钟。
“放心吧,今天倒下的绝对不会是我!”艾米莉笑嘻嘻地朝对面的路亚努努嘴。
明媚刚想开口,只觉有什么东西滴答滴答从桌子上滴在了自己的腿上,她侧头,还来不及惊呼,坐在她旁边的女生已经站起来,一边慌忙用纸巾给她擦拭一边迭声说着对不起。
原来是她不小心打翻了手边的茶杯。
“没关系。”明媚站起来,接过纸巾自己擦。
“真不好意思。”女生再次道歉。
明媚这才抬头望向她,她对她有印象,还蛮深刻的,是岛大的二辩,一头利落的短发,高且瘦,这么冷的天,她却只穿了一件略显单薄的黑色皮衣,紧身牛仔裤加酷酷的马丁靴,左耳上打了五只耳洞,神色沉静,怎么看都更像艺术系的学生,但她一开口,口语地道,言辞犀利,杀得对方片甲不留。
“真的没有关系。”明媚冲她笑了笑。
“谢谢。”她微微扯开嘴角,但那笑中却带着点冷冽,有种生人勿近的感觉。
明媚点点头,转身去了洗手间。
回来的时候,菜已经上了,饭桌上开始热乎起来,果然如艾米莉所说,大家都在轮流着灌路亚,并且使坏敬一杯路亚得以三倍陪,一圈下来,再好的酒量,都有点够呛。
陈琬怯怯地开口说:“你们这样子灌下去,会出事的。”
这下好了,一桌人立即吹着口哨起哄,“哟,还没成一家人呢,就这么袒护呀,行呐,心疼是吧,你代他喝呗!”立即有人倒了满满一大杯酒放在陈琬面前。
“我,我不会喝酒……”陈琬的脸涨得通红。
“你们不带这样的啊,欺负女孩子算什么好汉。”路亚端过那杯酒,“我代她喝!”一仰头,便全部灌了进去。
艾米莉带头鼓起掌来,叫嚣着继续继续。明媚苦笑着摇头,真是有了爱情不要命啊,不过见路亚那么维护陈琬,她心里生出一丝感动。
嘻嘻哈哈的时间过得特别快,一顿饭愣是吃到了八点半还没完,明媚其实想走,但又不忍扫了艾米莉与路亚的兴致,她也喝了几杯,餐厅里空调又足,脸颊红红的热热的特别不舒服,跑去洗手间洗脸时正好碰见先前打翻茶杯的那个女生,她正在打电话,见了明媚点头示意招呼,话依旧没有停:“嗯,你快来接我吧,再不赶过去经理要发飙了……”
明媚心想,原来不止她一个人想离开呀。
又过了二十分钟,餐厅的门忽然被推开,明媚身边的那个女生站起来冲门口大声喊了句:“洛河,这边。”
明媚正端着杯子往嘴里送水,手忽地一抖,茶水全部洒了出来,她感觉自己的手也在微微发抖,要等许久许久,她才确定自己确实不是幻听,因为她听到那个人走到桌边开口说道:“真不好意思,许或晚上还有兼职,我们得先过去了,你们大家喝得开心。”
是他的声音,确实是他的声音,她不会听错,无数个梦境中令她魂牵梦绕的那个声音。
明媚缓缓起身,偏头,目光所及,是他的侧面,跟记忆中那张侧面,一模一样。隔着漫漫四年的时光烟云,她终于再次见到了他,不是梦中,不是臆想,是真真实实的他。
“洛河……”明媚视线有点模糊,语调也是。
洛河听到这个声音时,身体明显僵了僵,但他偏头望向明媚时的眼神,却仿佛向她飞去一把利剑,狠狠地在她心口剜了一刀。他的神眼中,不是惊讶,也不是惊喜,而是陌生的、迷茫的,甚至还带着一点冰冷,像是不认识她似的。而他开口的第一句话,更令明媚如坠深渊。“你是?”
那个瞬间,明媚心里千百种情绪交织,已经说不清到底是什么跟什么了,等她回过神来时第一反应便是:他出了什么事故导致失忆了吗?这可真是狗血,又不是偶像剧。
她咬咬嘴唇,只觉得开口说话都很困难,要费很大劲,才能将那句“我是明媚”说出口。
“抱歉,同学,你认错人了,我并不认识你。”洛河的声音依旧清清冷冷没有一丝感情。
此时,全桌人的视线都胶在明媚的身上,艾米莉拉着明媚的手臂,轻轻摇了摇,示意她这是怎么回事,但明媚却置若罔闻,只是倔强地抬头望着洛河,嘴角扯出一抹怪异的笑:“你失忆了吗?你真的不认识我吗?”
不等洛河开口,站在她旁边的许或出声了:“他从来没有失忆,还有,他说不认识你就是不认识你。”她望着明媚的目光里,全是警惕与冷冽,甚至还带着些许萧杀之气,先前那点抱歉与善意,此刻早就没了踪影。
“洛河,我们走吧。”许或挽起洛河的手臂。
洛河朝饭桌上的人点头示意,便转身跟着许或往外面走。
明媚抬脚追了过去,艾米莉见状,赶紧也跟了出去。
“洛河!”明媚从后面一把拽住洛河的手臂。“你既然没有失忆,为什么要装作不认识我,你不要对我说这个世界上同名同姓的人千千万这种狗屁理由,我们才分开四年,又不是四十年,人的相貌不会因此天翻地覆。如果你不想跟我相认,你可以直接告诉我……”
许或毫不客气地将明媚的手臂扯开,她用力过大,明媚被她推搡着踉跄了下。“你这个人怎么听不懂人话,都说了不认识你了!”
艾米莉扶住明媚,将她护在身后,瞪着许或就是一句吼:“靠!你说话就说话,动什么手呀!”
“是她自己纠缠不清,”许或冷冷瞪回去,嘴角挑起一抹嘲讽:“是不是你们海大的人都一个样,见了我们岛大的人就死皮赖脸地追着跑呀!”
艾米莉自然知道她话中所指,这个女人可真贱呐,刚刚还喝着路亚的酒回头就这样子埋汰人,艾米莉的怒气蹭蹭蹭地涌上太阳穴,跳起来作势要开骂,却被明媚一把拽住,她回头,见明媚神色哀伤地望着她,她所有的怒气一下子就焉了。
“许或,走吧。”一直沉默的洛河开口说道。
他的摩托车就停在路边,他取下安全帽给许或扣上,温柔的模样再次刺痛了明媚的心,她几乎是下意识地喃喃道:“我是你的小太阳啊,你怎么可以不认识我……”
昏黄路灯下,洛河的身体近乎微不可见地颤抖了下,只有抱着他腰身的许或感觉到了。但他依旧没有转身,发动引擎,车子慢慢消失在夜色中。
明媚再也支撑不住,整个人瘫坐在地上,望着车子消失的方向,双眼失神。艾米莉抱着她的手臂,担忧地问:“宝贝儿,你没事吧?”
回应她的是一片沉默。
艾米莉蹙眉想了一会,才忽然后知后觉地醒悟过来,惊叫了一声:“天呐,他就是你一直念念不忘的那个小竹马吗?靠!很帅呀!不过,他似乎有了新欢呀……”
回应她的依旧是一片沉默,明媚像是没有听到她说话,思绪早就飘出了好远,好远……
[正文 界限(3)]
明媚一直记得初次见到洛河时的情景,那年她还只有七岁,他九岁。
那个暑假外婆忽然加入了基督教,每天下午都去附近的教堂做弥散,同时帮神父做事,所以明媚终于可以不用被关在家里做作业或者看电视了,她兴奋地跑去找巷子里的一群同龄孩子,试图加入他们的游戏,可却遭到了拒绝。小孩子的世界同成年人一样,对忽如其来的外人总是诸多排挤,更何况,那些孩子被自己的妈妈告诫过,离明媚远一点,说她克母,是个灾星,还说她没有爸爸,是野种。小孩子其实并不懂得克母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妈妈不让一起玩的人,都是坏人。所以每次看见明媚跟过来,就让她快走开,或者换地方玩,有的时候大一点的孩子甚至会将她推倒在地上,其他人就围着她拍手大笑。
明媚懂事早,自然看得懂他们眼中的嫌弃,不是不难过的,但无论他们怎么赶她或者欺负她,她始终都笑着。因为外婆告诉过她,不管发生什么事情,要微笑,伸手不打笑脸人,自己也不会那么难过。
洛河来到仓米巷的那个下午,正好在巷子里遇见一群小孩子在欺负明媚,他们将弹珠弹进了一个狭窄的臭水沟里,没有人愿意去捡,领头的指着不远处的明媚说:“想加入我们吗?那你把弹珠捡上来,我们就让你加入。”
莫失莫忘 章节11
明媚欣喜点头,趴在地上便伸手去捡,可那个沟有点深,她短短的手臂压根就不够用,她回头为难地说:“够不着。”
“你真没用,再趴下去一点啦。”领头的孩子满脸鄙视,他想了想,伸手拽住明媚的手臂:“你下去吧,我抓着你。”他哪里是真心想她加入,在明媚身体再趴下去一点时,他忽然松开手,“啪”地一声响,她重心不稳,整个身体就掉了下去,可那个沟很狭窄,人又掉不下去,头卡在沟里,双脚竖起,哇哇大叫。
一群孩子指着她乐翻了天,一边骂着笨死了笨死了。
洛河的爸爸带着他正好经过那里,洛父慌忙将明媚抱上来,劈头就骂了那几个孩子,他们见来了大人,一哄而散。
明媚的脸颊有好几处都擦破了皮,鲜血浸了出来,可她竟然没有哭,只是有点吓着了,脸色苍白。但她依旧很有礼貌地对洛父说谢谢,然后竟然恳求他说:“叔叔,你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我外婆或者他们的妈妈好吗?”
洛父惊讶:“为什么?”一般小孩子受了欺负,都会抢着向大人告状的。
“如果那样的话,他们以后都不会带我一起玩了。”明媚低了低头,神色黯淡。
洛父摸了摸她的头,爱怜地说:“好,叔叔答应你。”又从袋子里掏出一个苹果给她,“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
“我叫明媚,今年七岁。”她接过苹果。
洛父转身招呼身后的洛河过来,“明媚,这是洛河哥哥,他以后住在这里,如果没有人跟你玩,你可以找他一起玩。”
“真的吗?”明媚的眼神立即亮了亮,冲一脸不情愿的洛河露出一个笑容。
“笨死了!谁要跟她玩!”洛河挣脱爸爸的手,没好气地说道。他心情很不好,因为爸爸要跟着工程队去外地了,那里荒山野岭的没有学校,所以要把他寄放在舅舅家里,并且还不知道要去多久。
明媚却一点也不介意他的恶声恶气,甜甜地叫了一句:“洛河哥哥好。”
洛河瞪了她一眼,转身跑了。
那之后,明媚没有再去找那群爱欺负她的小孩子,而是每个下午都跑到洛河舅舅家楼下,站在老槐树下扯开嗓子大声喊:“洛河哥哥,下来玩呀。”楼上敞开的窗户里,有人探出头往下望,但不是洛河,是大他一岁的小表哥祝骏。明媚停了停,又接着大声喊。
正是最热的八月份,很快,她便喊得满头大汗了,可依旧孜孜不倦,见不到洛河不死心。
祝骏凑到趴在客厅茶几上纹丝不动写着作业的洛河面前笑嘻嘻地说:“你小媳妇又来了!”
“她不是我小媳妇!”洛河气得脸通红,恨不得揍祝骏一顿,但他不能,爸爸离开时说了的,要听舅妈的话,不要跟表哥打架。
“她就是!”
“她不是!”
“就是!”
“说了不是啦!”洛河终于忍不住地将笔啪地拍在桌子上,满脸怒气地瞪着祝骏,祝骏缩了缩肩膀,但依旧仰着头趾高气昂地说道:“那你让她别喊了,吵死人了,我还要写作业的!”
见洛河终于下楼来,明媚很开心地跑过去,将手中已经握热了汗津津的苹果递过去,献宝似地说:“我特意挑了一个最大的……”
洛河伸手就将那只苹果打落在地,恶狠狠地说道:“你以后不要再在下面喊我,我是不会跟你一起玩的,笨蛋!”
明媚嘴边的笑容僵住,但她很快又恢复了笑容,弯腰捡起滚了好远的苹果,“可是,你爸爸说了,你刚刚到这个地方一定会很害怕的,让我找你玩呀。”
“不要提我爸爸!”说完,他转身上了楼。
但很快洛河发现,他的警告一点用处都没有,虽然明媚不再在楼下喊他的名字,却依旧每天下午都到那棵大槐树下蹲点,有的时候她甚至会带一把小扇子,一边扇风一边仰着头眼巴巴地望向三楼的窗户,一直等到日落时分,她才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地往家走。
那些天,洛河不敢出门,躲在窗后望着她渐行渐远的瘦削背影,心里直骂,真是笨蛋笨蛋大笨蛋。他没有见过比她更固执的笨蛋。
这样过了快一个月,洛河实在忍受不了祝骏每次的调侃,索性将作业本一摔,再次下楼去找明媚。
明媚见到他,眼睛立即变得亮晶晶的,满脸期待地笑望着他。
“你真的想跟我一起玩?”洛河问她。
明媚飞快地点头。
“好,我们走。”
他沿着巷子一路往外走,他走得很快很急,明媚吃力地跟着,出了巷子,又沿着街道走了很远,烈日暴晒,不一会儿,两个人的衣服都被汗水浸湿了,明媚很渴,她跑上去拉了拉洛河的衣角:“洛河哥哥,我想喝水。”
“没有水!”洛河头也不回地说道。
“洛河哥哥,我们这是去哪儿呀?”
“别问这么多,不想去你就回去吧。”
“洛河哥哥,还有多远啊?”
“你真啰嗦!”
……
明媚乖乖地闭嘴跟上,她又累又渴,头也有点昏,他们已经暴走了好远好远,但她心里却觉得有点小开心,因为,他终于肯理自己了。
又走了很久,他们终于来到了海滩边,被凉爽的海风一吹,明媚感觉清醒了一点,洛河站在岸堤边望了望下面一米高的沙滩,他嘴角扯出一抹恶作剧的坏笑,指着沙滩对明媚说:“我们从这里跳下去玩吧。”
明媚有点胆怯地缩缩肩膀,指着旁边的阶梯:“我们可以走那边呀。”
“不跳算了,我走了。”
“我跳我跳!”明媚立即说。
她望了望下面,又望了望洛河,见他偏头一脸期待地看着自己,她咬了咬牙,闭着眼睛纵身便往下面跳去,“噗通”一声响,洛河只来得及听到一声尖叫声,然后明媚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了。
这下子,他才开始慌乱,他原本只是想要中好好地捉弄一下她的,带着她烈日下暴走,不让她喝水,用跳高来吓唬她,一般小女生都很怕高,他以为她会打退堂鼓,没想到她竟然真的跳了下去……
这时沙滩上周围的人都纷纷围拢过来,将地上的明媚抱起来,她已经晕了过去,额头上鲜血直流,是跳下去的时候磕到了一块石子上。
洛河躲在人群后,望着明媚惨白的脸,吓得手都抖了起来,模模糊糊地他听到有人在拨120……
明媚是因为中暑的昏眩导致跳下去时摔在了石头上,额头缝了四针,在医院里住了一个礼拜才回家。外婆终于意识到把她一个人丢在家里是件极为不安全的事,在她出院后索性将她一起带去了教堂,明媚坐在一群做弥散的信徒中昏昏欲睡,正迷糊中,忽然有人从身后拍她的肩膀,她迷蒙转头,发觉竟然是好多天不见的洛河,她刚想开口,却被洛河捂着嘴巴偷偷拉出了教堂。
“你没事真是太好啦,如果我没有晕倒就好了,我就可以告诉你,那个沙滩可真高呀,你千万不要跳!”洛河没想到她一开口不是责骂他竟然是这句,不知道为什么,他鼻头忽然酸酸的,他偏了偏头,再回头时撇着嘴骂道:“你真是笨死了!笨死了!”
“呵呵呵。”明媚只知道傻笑,笑的时候牵动还没有痊愈的伤口,又呲牙咧嘴起来。
“还很痛吗?”洛河闷声问。
明媚点点头又赶紧摇了摇头,“不痛啦。”
“给你!”他忽然粗鲁地抓过她的手,从裤兜里掏出一把七彩糖果,全部塞在了明媚的手心里。
“哇,都给我吗?”明媚眼睛亮晶晶的。
“这是我爸爸走的时候塞给我的。”洛河答非所问。
“你一定很想你爸爸吧?”明媚双手紧紧捏着那些糖果,想要剥一颗放嘴里,可她又舍不得。
洛河没有做声。
洛河离开的时候,明媚忽然忐忑地开口问道:“你以后可不可以还跟我一起玩啊?”
洛河顿了顿,没有回头,过了许久,他才轻轻点了点头。
“洛河哥哥,你最好啦!”明媚欢快地大喊起来,她没有看到,背对着她的洛河,嘴角也荡漾开一抹笑,那是他来到舅舅家后,第一次发自内心的笑。
很久之后,他问过她,为什么那么固执地非要拉着他一起玩。她说,我从小到大都没有朋友,巷子里的小孩子们都很避讳我,而你呢,是新来的,我想啊,或许你会跟我玩呢。所以,我才缠着你呀。你一定不明白,没有一个朋友的感觉有多么糟糕。
洛河不禁心酸,他确实是她十四岁之前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朋友。
[正文 界限(4)]
洛河在舅舅家的日子一直都不太好过,寄人篱下的辛酸,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说话不敢大声,吃饭动静不敢太大,晚上上完晚自习回来,从进门开始便脱掉鞋子拿在手中,像猫一样轻巧地走路,畏手畏脚。明明是拿爸爸给的生活费,可伸手向舅妈要的时候,就像是乞讨。可再怎么不好过,也没有办法,十几岁的男孩子,别无去处。
那些年他的爸爸随着建筑工程队五湖四海地辗转,甚至连过年的时候都回不来,唯一的联系便是每个月往舅舅家打生活费时短短几分钟的通话,他从最初的浓浓期待到最后的失望。
他在仓米巷的七年里,黯淡时光中,唯一的光亮与温暖就是那个叫做明媚的女孩子。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总是能够笑嘻嘻的,好像没有一点烦恼似的。摔倒了自己爬起来,眼泪都不掉;手指流血了,放进嘴巴里狠狠吸掉;给她一颗糖果,她开心得像是手捧珍宝;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不想理她,她却像个牛皮糖似地粘在他身边讲各种各样并不太好笑的笑话或者扮鬼脸耍宝逗他开心。
有一次,舅妈丢了三百块钱,一口咬定是洛河偷了,在他坚决否认之下,她盛怒地打了他两巴掌。那是他第一次负气离开舅舅家,在外面游荡了一天,从清早开始他就没有吃过一点东西,到了天黑,饿得快要虚脱了,但强烈的自尊心令他强自撑着。夜一点点深了,十二月的气温很低,他坐在巷子最尽头的一栋废弃的楼房后面,抱紧双臂,又饿又冷。就在那个时候,一束光照在他身上,明媚担忧的脸在光影中松弛下来,叹口气,“我找了你整整一个下午了!”她蹲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颗巧克力剥了强塞进他嘴里,“我相信你。”她下午去找他的时候,从他舅妈的骂骂咧咧中知道了事情的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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