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贵女有点冷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诺诺宝贝
公子还总是能寻到机会,偷偷的来看她,给她带些好吃的、好玩的。
她一点都不觉得日子难过,时间难熬。
似乎是眨眼间,她已怀胎十月,即将临盆了。
那是一个阳光特别明媚的早上,她在小院子里散步,默默的等着公子说好的,今天给她带聚芳斋的月饼。
哦,那天正是中秋。
然而还没等到公子,她就感觉到肚子隐隐作痛,然后忽的有一股水“哗”的从下面流了出来。
她生得很顺利,不到傍晚,就顺顺利利的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听产婆说,足有六斤八两!
公子高兴极了,尽管有点遗憾不是个小姑娘,但这是他的第一个孩子,还是他喜欢的姑娘给他生的儿子。
他还跑来跟她说,要先给儿子取个小名,可是他不知道是叫六斤好呢,还是叫八两?他还嫌弃儿子,为何不能再努力的长胖一点点,再长个二两,他也就不用为他的小名纠结了!
她趴在床上笑得眼泪都出来了,笑他白瞎了读的那许多书,公子看着她的笑,也忍不住咧着嘴笑了起来,两排牙白晃晃的耀眼。
然后他就给儿子取了个小名叫七斤,多余的那二两,全是满满的爹娘对他的爱呀!
日子忽然就风平浪静起来,就连夫人都好似对她缓和了态度,尽管依然不屑于见她,但却不再阻拦公子来找她,也时常让人来抱了七斤过去逗趣儿。
她起先还有些担心,担心夫人抱走了她的儿子就不再还回来。
但没有,夫人从没有留七斤在她那儿过夜,每次都是抱去一两个时辰,然后就会让人抱了他送回来,好像真的只是想要看看这个孙子。
渐渐的,她也就放心了,还对夫人生出了些愧疚来。
毕竟,是她先坏了规矩,才会惹得夫人生怒,这些日子来,也不知要怎样的为公子忧心。
时光如梭,眨眼间,七斤就满月了,百日了,又过了一个年。
三月里,公子要参加春闱,临行前,他来找她,跟她说他要考个探花郎,去摘花的时候就藏下最美的一枝带回家来送给她。
公子接连考了两场,听他说,考得好似都不差,夫人那日还破天荒的赏了她一支鎏金的朱钗。
而就在公子第三场考试进场的那天傍晚,夫人又派了人来抱七斤,说夫人挂心公子,想看看小公子。
她没有多想,让人把七斤抱去了夫人那儿。
她也很是挂心公子呐。
可已经很迟了,天色都暗沉了下来,七斤却还没有回来。
她忍不住想出门去看看,然一拉门,门却拉不开!她仔细的从缝隙里往外看去,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门竟是被锁链给不声不响的锁死了。
她拍门喊人,却闻到了火油的味道,还有火光从旁边冒了出来,迅速将她所在的整个屋子都包围了起来。
她忽然就什么都想明白了。
但她不甘心乖乖的等在这儿被活活烧死!
她想看着儿子长大成人,想看到公子高中探花跨马游街,更想继续日日的陪伴在公子身侧。
她还等着公子许诺的那一朵最美的花儿!
砸开了一扇窗户,她不顾火势冲出了屋子。
她的脸被灼了一下,嗓子里也呛进了许多烟。
外头有两个婆子守着,正是一直给她守门的那两个婆子,她们见她冲了出来就伸手要来抓她,却被她狠狠的撞开了。
她都不知道她何时竟有了那么大的力气,生生的把两个壮硕的婆子都给撞开了。
小院子在府邸的最后面,她撞开那两个婆子后又撞翻守着后门的婆子,开了后门就跑出去了。
她不敢再回刘家,也不敢走得太远,她知道,再有两天,公子就能回来了!
她艰苦躲藏了两天,果然等来了公子,可夫人竟也紧随而后的出现了。
夫人严厉呵斥公子,不许他再惦记着她这个卑贱的丫鬟,公子却说要娶她为妻。
她当时真是震惊极了,夫人闻言却是大怒,扬言要打死她这个祸害,还要掐死了七斤,威胁公子如果还敢继续惦记着她,就当没了娘。
他们就像是飘荡在疾风骤浪里的一叶扁舟,茫茫然无措,又无能为力。
她不忍公子被夹在她和夫人之间为难痛苦,跟他说,她想回江南,回……白水村。
那是她当时能想到的,她拥有的唯一一条后路,那个在她的记忆中早已经褪了色的故乡。
那天,正是春闱放榜的日子,她亲眼看到了公子的名字位列榜首。
会元!
她不知道公子与夫人说了些什么,或是许诺了什么,只知道两日后,他不顾还有一月就要殿试,亲自送她出了京城。
他们一路乘船南下,仅仅八天就到了江南。
他又花了几天时间把她安置妥当,并给她留下了足够她一生无忧的钱财。
临行前,他跟她说,是他无能,说服不了母亲,也保护不好她,是他对不起她。还让她以后都要过得好好的,如果可以,就忘了他。
她想说她一点都不怪他,想跟他说能遇到他是她觉得最幸运的事情,还想告诉他,他在她的心中,永远都是温柔和煦,是极有本事的!
但所有的话到了嘴边,也只凝聚出一个“好”字。
她送他登船回京,那一日,离殿试还有十三天。
白水村的老里正赶着牛车送他们来,又接她回村,途中问她往后该如何称呼。
她想了想,说:“我姓……刘。”
而刘煦登船离开江南,又快马一日,总算是在殿试的前一日匆匆赶回了家中。
他神色平静,似乎丝毫不受影响,次日在大殿之上被当殿钦点为探花郎。
遍游名园,他藏下了最美的那一朵,却再也没能亲手送出去。
他成了满京城最受欢迎的姑爷人选,刘夫人也忙着给他相亲看媳妇,他却日日回家后就抱着儿子逗趣,连与别家小姐相看时都不忘把小儿带上,看得姑娘们脸都绿了,说亲之事自也再没有后续。
次数多了,就全京城的人都知道了刘探花有个来历不明但却极为疼爱的儿子,近乎无底线无原则的疼爱着。
如此一来,哪个好人家还愿意把闺女嫁给他?
刘夫人气怒攻心,却拿这个唯一的儿子毫无办法。
他对她依然是孝顺的,恭敬的,该他做的,他分毫不差,就连她让他去相亲跟姑娘见面,他也每次都乖乖的去了。
丰神俊朗,进退有度,其中不乏有甘愿来当个便宜娘的姑娘,但到最后总莫名的没了后续。
而除此之外,他在她这个母亲的面前再没有说过贴心话,曾经的撒娇弄痴更是再不曾见。甚至,他再没有在她面前笑过,在外头也越发的清冷凉漠了,再不是那个温柔爱笑的少年郎。
刘夫人拿儿子没办法,又不能真的去把孙子给掐死了。
她倒是想,可他护得那么紧,不仅日日带在身边事事亲力亲为,还明言,如果在他不在家里的时候,七斤出了什么事,他就死给她看!
这不正是她当**迫他离开那贱婢的话吗?此时他完完整整的还了回来。
他不能枉顾孝道规矩,为了一个通房逼死生养自己的母亲,他甚至不敢让他的姑娘继续留在府里和京城,就怕他一个没留神,便被不声不响的给害了。
可他已经退让,已经把人远远的送走了,此生都再不能见面了,还要再害死他的儿子吗?
这是他唯一的儿子!
他是那么的喜欢他的姑娘,喜欢极了,可他太过无能,护不住她。
从他送她离开的那一刻起,他就再也没脸和资格回过头去找她了,但他至少还能护住他们的儿子。
他一路从翰林,到县令,再到知府,然后回京,入六部,升内阁,直至当朝尚书令,世人都唤他一声刘相。
宦海几十年,虽也有起伏,但最终,他也算是位极人臣了。人都说,他狡诈如狐、智多近妖,一张嘴能止敌军的百万兵马,却谁能知晓他在青葱少年时,连最心爱的姑娘都护不住?
几十年来,无数的人想往他身边送女人,但他再没有过别的女人,就乖乖的当一个孝顺儿子,再一心一意的教养七斤长大。
在七斤懂事的时候,他还把往事全部都告诉了他,然后带着儿子偷偷的跑去白水村,躲在暗处看了她好几回。
她脸上那一个被火灼伤的疤,似乎消不去了,但看上去还是那么美,美得他心都痛了。
他觉得他真是个懦夫,被母亲逼着弃了她,现在有了能与母亲抗衡的能力,却仍连看都不敢光明正大的来看她。
他偷偷的躲在暗处看她,看她在这个平静的小村子里过得安宁,没有任何的风浪能惊着她,忽然就又满足了。
母亲临终前,逼着他在她床前发誓,今生绝不让郑氏入刘家门。
他心中没有半点波澜,乖乖的发了誓,今生若让郑氏入刘家的门,他就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反正,他也没打算让她进刘家,这里又不是什么好地儿,没得玷污了他纯净如莲的瑟瑟。
可是现在,他就快要死了,他忽然有了巨大的勇气,想见她,想见她,就是想见她!
儿子七斤抹着眼泪匆匆的赶去了江南,去接他的母亲。
他撑着最后的那口气不肯吐出来,数着日子的等待她的到来,终于,门外有了动静,他用力的扭转着脖子往外看,看到了一个满脸沟壑,长得特别刻薄和冷肃的老太太。
真是美极了!
恍惚中,他好像又看到了当年那个脏兮兮、瘦巴巴的小姑娘,她有着一双格外明媚和漂亮的大眼睛。
他跟七斤说,他不要葬到祖坟里去,他要去白水村,就在他小姑娘屋后的山上,随便挖个坑埋了就成。
他也不稀罕子孙的香火,你们要是实在过意不去,就跪在坟前多烧一些吧。
他觉得以他的能耐,哪怕是当了鬼,也能混出个鬼样,然后他就安心的在下头等着瑟瑟来跟他团聚,再一起转世去投胎。
下一世,他一定要跟他的小姑娘当一对不分离的恩爱夫妻。
七斤的头发也白了,跪在他床前哭得稀里哗啦的,他却没觉得多伤心,反而精神奕奕的出着主意。
他让七斤在他死后弄一副衣冠冢放在刘家的祖坟里,也省得族里那些人来闹腾,烦得很!然后把他的尸身偷偷的送出京城,葬到白水村去。
他觉得,那是个风水宝地!
一个月后,白水村的后山上多了一座坟。
云萝站在这座突然多出来的坟前,看着坟前不过一月不见,原本只是灰白的头发也已经全白的刘阿婆,问了一句:“这是阿公吗?”
刘阿婆愣了下,忽然缓缓的笑了起来,“是啊。”
她这一笑,脸上的皱纹都似舒展了开来,所有的尖酸刻薄相都在瞬间消散,尤其是那一双眼睛,雾霾散去,清亮清亮的,美得惊人。
她看看云萝,又回身去轻轻抚摸着墓碑,轻柔得就像是在抚摸情人。
农门贵女有点冷 第116章 三年
晨风带着秋日夜晚的凉意徐徐掠过,东边山头上与天相连处被划开了一线白光,随着太阳的升起,那一线白光越来越亮,在风的涌动下,逐渐将天边的云海也翻卷、渲染上了一层层的绚丽色彩,光耀大地。
白水村村口的食肆早早的就开了门,热汤热粥在瓦罐里“咕噜噜”的翻滚着水泡,门口的大炉子上层层累叠着竹笼蒸屉,随着水汽袅绕,诱人的食物香味也朝着远处飘散开来,吸引着过往的行人和邻居。
一个十五六岁的蓝衣布裙少女抱了一捆柴火从小门走出来,整整齐齐的靠着墙堆放在灶膛前,回头看见旁边桌上趴着的人,不由抿嘴一笑,转身绕到灶前揭开了锅盖,将里头正热腾腾冒着白雾的羊奶舀了起来,正好满满的一大碗。
她轻移脚步走到桌边把大碗轻轻的放下,又伸手在懒洋洋趴那儿的小姑娘肩上推一下,柔声说道:“小萝,时辰还早,今日也不会有许多客人,你若是困乏就回屋去再睡一会儿吧。”
云萝撑着手臂从桌上支起了脑袋,眼睛半合着,神色困顿而蔫巴。她捂嘴打了个哈欠,又用力的伸展了下身体,摇摇头然后将这大碗羊奶捧了起来。
虽是刚出锅的,但煮沸已经有一会儿了,此时稍微还有些烫嘴,却是喝着最舒服的温度。
她一边吹气,一边迅速的把比她脑袋还要大的这么一大碗全喝进了肚子里,然后站起来扭了下肩膀和脖子。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整整三年,从泰康十三年深秋到十六年的中秋,云萝也已经十一岁了。十一岁的她再不是那矮墩墩、胖乎乎的模样。
一直缓慢生长的她,从去年开始迅速的抽条,这带给了她梦寐以求的长高和瘦身之外,还产生了些许的后遗症,比如衣服总是短了一截,再比如,双腿的关节时常酸痛。
为了缓解这种快速生长带来的疼痛,她给自己寻了一只正在哺乳期的羊妈妈,每天补充一大碗羊奶。而云萱更是在她的指导下,已经能几近完美的将羊奶里的腥膻味给去除了。
她扯一下又短了一点的袖子,走到门口往大路上张望。
比之三年前,就连门外的大路都敞亮了许多,从白水村一直通往庆安镇的道路更是从原来的窄小崎岖变得平坦而宽敞,每天都有满载着各种材料和货物的马车、驴车、牛车来回往返,十分热闹。
亭亭玉立的少女站在门口路边,手脚纤长,唯有两边的脸颊还略微有些肉嘟嘟的,清亮的狐狸眸中一片平静淡漠,鼻梁挺直,轻抿的嘴唇粉润,肤白如脂,木然着脸面无表情的,却真真是个十分精致的人儿。
她没有如云萱那样把一头青丝绾成少女的发髻,或是扎成麻花用布包头,她依然是把全部的头发都拢到头顶,盘成一个鬏,加上身上的衣裳也是简短的裋衣,乍一看,像个格外秀气又精致的小郎君。
在食肆的门口站了一会儿,此时天色尚未大亮,但路上早有人行走,可惜皆都没有如往常那样在食肆门口停留,最多跟她打一声招呼,之后就径直出了村子。
是呢,今日中秋,现在出来的大多数人都是往镇上去赶集的。
郑丰收赶着驴车停在了村口,将驴往路边的石墩子上一拴,然后溜溜达达的走了过来,看到站在门口的云萝时,他的眼珠子无意识的往边上滑了过去,然后笑嘻嘻的凑到了白色水雾缭绕的蒸屉前,“里头的包子都熟了没?”
云萱快步走了过去,“熟了的,三叔,你今儿要些啥?”
砸吧一下嘴,他说:“就先来两个肉包子垫一下肚子吧,回头空了再坐下来好好吃一顿。”
云萱就打开了蒸笼,用竹夹子夹出两个肉包子,一边还说着:“今儿中秋,大家都往镇上赶集去了,三叔可有的忙呢。”
郑丰收三年前就置办了驴车,做起了从村子到镇上来回的拉客营生,刚开始的时候很是勤奋了一段日子,每日天不亮就起来把驴车赶到村口,每上一个人收两文钱,若是中途的村子就要下车的话,看路程长短还能便宜一文钱。
起早贪黑的,发不了财,但收入也真不少,每天都能挣上几十个大钱,吴氏对他都温柔体贴了许多。
可惜一如郑丰谷开始时担心的那样,他勤奋不了多久便懈怠了下来,不说每天来回三四趟,有时候连一趟都保证不了,这么懒懒散散的竟也过了三年。
分家得的七亩良田,他本来还想要佃出去收租,郑大福得了消息之后,当即挥着锄头将他从村头追打到村尾,又从村尾追打到村头。吴氏也举着棒槌追在头面,扬言郑丰收若是敢把家里的田佃了出去,她就带着儿女跟他和离单过!
村里人很是看了几场热闹,而郑丰收也终于是不敢佃田出去了,只能苦巴巴的自己耕作,一样的良田,却总是比不上别人家的收成。
接过云萱递来的肉包子,郑丰收迅速的在两只手上翻腾了几下,然后塞进嘴里咬了一大口,含含糊糊的说:“小萱的手艺越发好了,尤其是这肉馅,汁水鲜香,比镇上的铺子都要好吃!”
云萱抿着嘴腼腆一笑,目光落到了站在门口乘风的妹妹身上。
其实食肆里的许多菜谱都是小萝想出来的,她虽然做菜的手艺一言难尽,但脑子里却总有些新鲜的想法。
说话的这会儿工夫,村口也多了几个搭车的人,郑丰收三两口将热腾腾的包子塞进了嘴里,然后快步走过去,驾起驴车赶往镇上。
白水村几乎每一户都有人在肥皂作坊里做工,日积月累的,村里的日子比起三年前是真的好过了许多。手上有了零钱,村民也就舍得拿出两文来搭个驴车,能省下不少的力气。
天渐明,食肆的客人逐渐多了起来,去镇上赶集的人想去镇上觅食,留在村里的人却也不少,有那懒得做早饭的、或者从没进过厨房的老爷们自然就往村口的食肆来了。
今儿是中秋团圆日,连作坊都给大家放了假,却仍留了几个负责看顾的小管事,他们早起在作坊里巡查了一圈之后,也来了食肆。
食物的香气在热气中翻腾,滚烫的米粥,香浓的豆浆,鲜香四溢的肉包豆腐包,瓷实的大面馒头,松软的米糕,配上一碟小菜卤豆干就是好滋味。除此之外,还有现煮的汤面炒粉小馄饨可供选择。
云萱和云萝都忙碌了起来,在院子里磨豆子的郑丰谷和刘氏也从小门出来了,烧火、煮面,给客人送上他们的早餐。
云萝已经做了三年的服务员,专职端盘子,不时还要兼职一下收银员。
不过今天不用她分饰两角了,因为有郑小弟捧了钱匣子放在门口板凳上,迅速的计算出每一个客人消费的数额。
多是三五文钱就吃饱了肚子,偶尔也能遇上吃了十几二十几文钱的大客户。
“郑老弟,你这儿子聪明,小小年纪的算起数来连个磕巴都不打。”
“那可是未来的秀才相公,算一算这三五十来文钱的还不是手……手到擒来!那啥,文彬,是这么说的吧?”
文彬抬头咧嘴一笑,点点头,“对。”
铺子里顿时响起了一阵哄笑,“宝生,你啥时候也会读书了?瞧这话说得文绉绉的。”
刚才说话的正是邻居李宝生,听到周围的阵阵哄笑,他不仅没觉得难为情,反而更挺直了脊背,高声说道:“读书才能有大出息呢,连作坊招工都稀罕那些识字读过书的人,我好歹住在读书人的隔壁,天天一大早就听着文彬在院子里的读书声,可不得多少的记住几个?等我大孙子再长几岁,我也要送他去学堂!”
一席话说得食肆里一片叫好声,村子里家家户户都跟着作坊把日子过好了起来,家里有了余钱就自然的会想一些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比如送娃儿去学堂。
哪怕考不来科举功名,只多认识几个字也是好的,没瞧见作坊里的伙计们,那识字的比不识字的人总是能拿到更多的工钱吗?
三年的时间,那么小小的一块肥皂早已经风靡了整个江南,甚至据说连京城都有贵人追捧。
而肥皂也不再只有刚开始的浑浊黄褐色那一种类,这种最粗劣的常被用来洗衣服,附近的村子仗着在作坊里做工的便利,平常总是能分到一些缺了角的或碎裂不完整的瑕疵品,都不稀罕了。
不过放到铺子里去卖,还是得花上十几二十几文钱才能买到小小一块,外面的人可舍不得像他们这样大手大脚的搓使。
而除了这一种,还多了其他的许多花样。有带了各种花香、果香、奶香,形状颜色也各不相同的许多类型,统称为香皂,美容养颜又护肤。还有加了药材的药皂,据根据药材的不同而能治疗各种皮肤上的小毛病。
前段时日,听说镇上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因为脸上冒出了许多痘子而羞于出门见人,用了铺子里女伙计推荐的药皂之后,不仅治好了痘子,脸上的皮肤都变得光滑白皙了许多呢,惹得许多听闻此事的姑娘家都忍不住涌入了肥皂铺子里,有钱的自是当即下手买上几块,没钱的也来凑凑热闹,过一过眼瘾。
还听说,现在的小郎君若是要送心仪的姑娘礼物,都流行送各种包装精美的香皂了。
村里的人听说外面这些事情,自是与有荣焉,尤其是作坊在这三年里一次又一次的扩建,招工的人数自然也就一次又一次的增多,还有许多家在几十里外的人前来求职,作坊最后面建了长长的一排两层楼,就是专门供这些不能每日往家里来回的人住宿的。
作坊每日只供应一顿免费的午饭,这些人的早饭晚饭都得自己想法子解决,导致每日的清早和傍晚,作坊外头的路边就会多出一些卖粥饭面饼等小食的摊贩,给那些人家添了不少的家用。
为了规整每日清晨傍晚就乱糟糟,有时候还会堵塞道路的这些小摊,里正和作坊的大管事商量了商量,索性在路边宽余的地方划了位置,规定了他们必须在划好的位置里摆摊,还得每次交一文钱的费用,拿出其中十文钱来给每日早晚收摊后去那里清扫的孤寡阿婆,剩下的钱则攒起来,等着以后村子里修桥铺路都可以花用。
村民们初时还有些怨言,但渐渐的也就习惯并接受了这个规定。
有别地过来的货郎小贩,花两三文钱租一个小小的摊位,带来的新鲜小东西不止供给作坊里的伙计们,还吸引了周围村子里的大娘大嫂大姑娘。临近的村子有村民会把家里富余的粮食菜蔬往这边送,作坊里负责伙食的几个管事媳妇基本不用每日往镇上跑,村民送来的这些东西既新鲜,又比镇上集市里的便宜,买卖的双方都对此十分满意。
渐渐的,那一片地方也有了点集市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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