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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瓶的自我修养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樱雪待
自家英俊的男人一身居家、神情专注地做饭,食物的香气弥漫在厨房里,初初忽然觉得眼热。
顾泽将菜盛出来之后,才发现站在门口的初初,他愣了一下:“你哭什么?”
初初穿着睡衣扑到他怀里,把鼻涕眼泪都抹到了他身上:“好烦啊!每天工作那么累,还都是我不喜欢干的,白天都见不到你,连发短信的时间都没有!晚上回来想跟你说话,却累得没有力气!好不容易在一起了,明天又要分开!”
顾泽拍拍她的肩膀,说:“先吃饭。”
初初仍旧不肯起来:“我不。”
顾泽道:“我做了蟹粉豆腐。”
初初:“……怎么不早说,饿死了。”
于是十分钟后,他们坐在餐桌上,初初端着米饭碗夹菜的时候,觉得方才的自己有点丢人:明明是成年人了,竟然为了一点小事哭鼻子撒娇什么的,想一想简直耻度爆表。
顾泽神色如常地帮她盛了一碗汤,放在旁边,说:“初初,有个词叫福祸相依,好事你占不全,坏事也不会总落到你头上。你喜欢表演,想当演员,总要承受些你原本不想承受的,比如旁人的评头论足,比如难以得到保障的*,又比如自己根本不想做的工作。但是,正因为这些所谓的[坏事],我们才能慢慢成长,变成更好的模样。”
他教育起她的样子总是很权威,有一种与他年龄不符的成熟感,乍一看像是大学里的老师,只差一副眼镜。
因为这样一席话,初初觉得心里好受许多,但到底意难平,于是讷讷道:“可我不想跟你分开。”
顾泽神色无奈,仿佛觉得有些好笑:“我这几天一直觉得挺奇怪的。”
初初“啊?”了一声。
他舀了一匙豆腐放到初初面前的餐盘里,问她:“我很奇怪你为什么不问问我,是不是也要去雾都?”
初初:“啊?”
顾泽道:“没错,真的不巧,我也得去。所以,[要跟我分开]这个想法,你还是不要有了。”
“所,所以你一早就知道吗?”
“嗯。”
初初:“……别拦我我要去报名学习跆拳道!”
顾泽:“你舍得揍我吗?”
初初:“……”
这日子真的没法过了。





花瓶的自我修养 第七十一章
秋季的雾都多少有些凉意。
事实上,因为纬度和海洋性气候的关系,这座城市的四季并不是非常分明,即便是在阳光极好的夏日,风中都永远有着清凉的气息,气温也从来不会让人感觉酷热,更不用说本就凉爽的秋天。
树木的叶子是很少落的,只是风更冷些,天也大多数时候都阴沉沉的。偶尔下雨,刚撑开伞,却又停了。
下飞机的时候,初初绑在脑后的头发有些松散,显得格外慵懒。她踩着牛津鞋,穿着黑色烟管裤,浅灰色的衬衫上套着同色系的薄毛衣,衬衫很是随意地露着下摆,看起来既休闲又复古。
顾泽就站在她身边,一身浅灰风衣,并未系扣,故而可见看到里面的条纹毛衣。他一手扶着他们的行李箱,一手帮初初拿着她的飞机读物——《cet四级单词汇总》。
两个人都戴着墨镜,个子又高,双双而立的画面实在太和谐。从他们身旁路过的人,无论国籍,都会下意识看他们一眼。
这其中自然包括早就在机场等待多时的记者。
于是这幅可堪入画的场景便被记录下来,并且在第一时间传到了国内报纸的编辑部,正逢夜晚,加班的记者看着照片咂舌:“不得不说,有时候风暴中心是最平静的地方,这两个人在网上火成那样,话题性也高,但站在一起的时候,却总让人感觉很平静。”
她旁边的助理小妹也道:“他们是我见过最好看的明星情侣,但我总感觉顾影帝不是看脸的人,能跟沈初初在一起这么久,肯定是因为她是个不错的人。”
选照片的摄影师瞟了她一眼:“还顾影帝,《繁星》惨成那样,顾泽现在就跟跌落神坛了一样,以往所有低调都变成了不合群,那天香蕉周刊的特刊你们看了吗,里面说顾泽不喜欢参加综艺节目是因为他有心理缺陷,天生不乐意跟人交往。”
几个人看着照片里的人,不约而同地叹了一口气。
诚然,远在不列颠的初初他们等在机场自然不是因为机场风光好,而是因为他们也需要拍摄照片,并且是由专门的摄影师拍摄。
按照john的说法就是,要拍的自然、随意,像是偷拍的。
初初大囧:“有这么明显的偷拍吗?”
顾泽则深思:“拍的时候是不是该把这么本书藏一下?”
john:“……”

酒店视野极好,位于泰晤士河畔。打开窗户便能看到河流与塔桥,河面上有游船,远处则是标志性的伦敦眼,以及大本钟。
这样的景色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似乎永远不变的景致,百年前它是这样,百年后它亦如是。
而对于初初来说,在国外的好处除了空气清新、天蓝云白之外,更重要的是没人认识她,也没人认识顾泽。
所以他们手拉着手走在街道上的时候,不用再带着鸭舌帽与墨镜遮遮掩掩,也不必担心有记者尾随跟踪。寻常一如游客,可以毫无顾忌地说话、大笑、站在景区前拍照,甚至让和善的外国佬帮忙照合影。
“不过外国人的照相技术真是不敢恭维,”初初翻着照相机叨叨:“不是有很多著名摄影师都是外国人吗?”
顾泽慢悠悠地道:“我觉得摄影师不会跑来景区专程拍你。”
初初竟无言以对。
其实这次来,初初的大部分行程都是工作,比如看时装秀,又比如拍写真,基于林姐的指示,她必须在这次时装周回去之后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女神”的形象,让观众觉得她十分高大上。
这点当然是有难度的,john时常感叹:“如果成功了,你回头可以写本书,叫做《论一个村花成长为女神的血泪史》”
初初道:“我觉得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闭嘴,你看,如果我说话,很快就会暴露我是个土鳖的事实,但是如果我闭嘴,光看照片,我也是有那么一丝丝女神气息的,可见大多数女神其实并不一定真的是女神,只是她们长的好看些,话少些,高冷了一些。如果现实中跟他们交往,说不定她们会是比郑琳琳更都比的存在。你觉得呢?”
john:“……”
相比于初初,顾泽看起来就轻松很多,他虽然名义上也是来工作的,但泰半时间都在休息:来之后的前两天拍了几组照片,后几天便一直处于四处旅游的状态。
mark有时候忍不住问:“你是来度假的吗?”
顾泽摇头。
“可你表现的根本不像是来工作的啊,林姐每次问我我都胆战心惊!”
顾泽拍拍他的肩膀:“我是来陪女朋友的。”
mark:让我死了算了。
=_=
在两个助理每天深感自己生不如死、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时候,这两只已经游遍雾都,并且乘火车跑了不少不列颠的著名城市,比如初初一直向往的牛剑,再比如顾泽偏爱的北部的苏格兰。
她们到苏格兰最大的城市爱丁堡的时候,雾都的时装周已经结束,那天,初初没有理会john给她定下的行程,十分任性地连夜定了机票,拉着顾泽飞到了这座历史悠久、依山傍海的城市。
“我会给你带个羊毛围巾的。”初初给john发邮件:“到时候你可以选颜色。”

爱丁堡很是安静。
虽然人多,却完全没有雾都的喧嚣,街道上人来人往,却仿佛能听到风的声音。城市的一端矗立着依山而建的古城堡,另一端则是有海鸟飞翔的一片碧蓝。
不列颠的城市都不大,一两天便能走完,初初对已然景点毫无兴趣,于是找了个新的娱乐方式:每天午后,在一座教堂前面的广场上喂鸽子。
广场两侧有长椅,她与顾泽坐在椅子上。
顾泽看书,她就拿着面包屑喂鸽子。
这里的鸽子不怕人,总昂着头在广场上悠闲散步,偶尔有不懂事的孩童跑去吓它们,结果总是会收到“愚蠢的人类”如此的眼神。
即便一句话都不说,初初也觉得很满足。
抛弃一切凡俗的冗杂,她终于体会到了古人所说的岁月静好。
临走的三天前,初初中午吃得有些多,为了消食,下午只好跟顾泽多走了几步,到达广场的时候已经临近傍晚,以往成群的鸽子也没剩几只,她颇有些意兴阑珊:“可惜了我的面包。”
“susan会很欣慰。”顾泽莞尔。
他说的是他们居住的小旅馆的主人,为人和善友好,每次见到初初都会说她实在太瘦,故而早晨段早餐的时候,总会多给初初一片面包。不过她不曾想到的是,面包都被初初藏起来喂了鸽子。
初初看着洒着夕阳光辉的教堂,挽着顾泽的胳膊道:“那我们去书店坐坐好了。”
两人正要走,一管温和悦耳的嗓音响起,那语气里还带着些许不可思议与好奇:“顾泽?”
他们一同转过头,看到不远处立着一个长相清秀、长发及肩的女生。因为城市中风大,她黑色的风衣下摆随风摆动,露出穿着牛仔裤的修长双腿。
初初的第一反应是:粉丝?
毕竟在国外的华人很多,认识顾泽的也不少,在雾都的时候,他们就曾被粉丝认出过,之后不外是合影签名什么的。于是初初轻声同顾泽道:“啊影帝,你的粉丝又来了。”
让她没想到的是,一向对其他女生高冷漠然的顾泽在看到对方后,露出了些许惊讶的表情,然后走上前,跟那女生伸出了手,说:“好久不见,梓夜。”
大概就是那一瞬间,初初突然感到,那个每天在广场上吹风笛的艺人其实长得没有她之前觉得那样帅,而他吹出来的风笛声仔细听起来,似乎也有些悲怆凄然的感觉。
但这样的感觉到底也只持续了一瞬,下一刻,初初笑容灿烂地走到顾泽旁边,大方地问他:“朋友吗?”
顾泽点了点头,没有丝毫不自然,与她介绍:“高中时就认识地一位老友了,周梓夜。”
初初一把握住女生的手,笑得从容淡定:“你好,我叫沈初初。”
周梓夜生得清秀,是典型的中国美人,衣着是典型的英伦风,看起来颇有几分文艺气息,即便长发被风吹的有些凌乱,整个人仍旧显得安静平和,看起来气质斐然。
她同初初握手,笑容有些许勉强:“你好,初次见面。”
初初面色不变,内心却无奈道:怎么是初次呢,当然不是初次了。
周梓夜与沈初初或许是初次见面,但与原本的她——沈卿,却是高中的同班同学,虽然因为活动的圈子不同,没能成为好朋友,但两人在平日里也算友善,属于见了面一定会点头致意或者打个招呼的关系。
在高二的时候,她们还曾因为座位变动坐过一段时间的前后桌。
这些初初都记得分明。
只是她不明白,周梓夜如何能成为顾泽的旧友。
思索间,周梓夜已经松开她的手,转而问顾泽:“你来不列颠,怎么不跟我说一声?来了爱丁堡,为什么也不曾联系我?”
顾泽微笑着解释:“我听子城说你很忙。”
女生有点无奈:“再忙也能招待一下朋友,你这样说,实在太看不起我。”
顾泽道:“初初对于旅游总是兴之所至,若是你招待,总要跟着她跑,太累。”
他的本意是因为迁就初初,不愿意让外人劳累,但这话听在初初耳朵里就不是那么回事,她挑眉:“我有那么任性?”
顾泽思考了一下:“有,不过没关系。”
初初虽与顾泽说话,眼神却放在对面的周梓夜身上,顾泽此话一出,她看到对方的脸色明显白了白。
原本她想说的话便咽了下去。
半晌,周梓夜又问:“这次是跟……女朋友一起来玩?——我听子城说你一直很忙,没想到还有时间旅游。”
顾泽神色温和:“时间总是有的,以前是我不爱出来,这次是陪她,她工作也忙,平时总呆在家里,对身体不好。”
周梓夜笑笑:“那看起来真的是女朋友了,我刚才还不敢乱猜,你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
顾泽:“不久前。”
初初看到周梓夜脸色又白了些。
心里却觉得更加奇怪:这妹子身为顾泽的旧友,也时常从其他朋友那听说顾泽的消息,怎么看起来却一点不知道沈初初存在的样子?
这剧情有点奇怪啊?




花瓶的自我修养 第七十二章
因为临近傍晚,风大,气温也有些低,顾泽见了初初抱着胳膊的模样,把自己的风衣脱下来给她披上,环着她的肩膀道:“我们找个地方坐下聊。”
距离他们最近的是一家costa,里面人不算多,顾泽要了一杯红茶,周梓夜点了美式,初初最作死,捧着大杯可可喝了一大口,瞬间觉得所有凉意与轻微的不悦都消散殆尽。
顾泽侧着身坐在她旁边,看到她如此,微微摇头,眼中含有笑意:“john要是知道你今天中午吃了那么多,下午还喝热可可,一定会作势抹脖子。”
初初吐吐舌头:“偶尔一次。”
她表情俏皮,眼中神采飞扬,美得生气勃勃。
周梓夜坐在初初对面,手还放在咖啡杯上,抬起头直视她,面带好奇:“初初也是演员吗?”
周梓夜的称呼如此亲切,仿佛两人一早就认识,她这样不见外,多少让初初点诧异。因为在她看来,长相文艺、气质颇小清新的妹子多半都不怎么好亲近。
或许周梓夜是个例外?
不过初初心里也明白,周梓夜能成为顾泽的朋友,一定是有优点的,于是她也答得亲切:“是个演员,虽然不怎么出名就是了。”
周梓夜以手支颐,略略回忆了一番,问:“我最近没怎么关注国内娱乐新闻,难道你们是因戏生情?”
初初喝了一口热可可,笑了笑:“不是不是,我们是日久生情。”
因为她在某个字上读的有些重,顾泽听到后几乎是立刻被红茶呛到,咳嗽了几声。
初初无辜地侧头问他:“难道不是吗?”
顾泽:“……你说是就是。”
周梓夜一怔,笑容清浅:“或许是见得少了,没想到顾泽变化这么大。”
顾泽一脸悠闲的地喝茶,并没有接话,初初却问:“话说,我刚才就想问,你高中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是面瘫了吗?”
因为是出门旅游,初初的妆容极淡,可在周梓夜看来,她五官的每一处都恰到好处,于咖啡馆昏黄的灯光下仍旧美得难以形容。
每次看到沈初初那清亮的双眸,周梓夜都只觉都禁不住有瞬间怔忡,似乎是被她的艳光所摄,又仿佛是因为自己内心的酸涩而自嘲。
她定了定神,道:“高中时候就觉得他很高冷。其实说起来,我能跟顾泽认识,是挺戏剧化的。你可能不知道,当初顾泽是我们学校的大众男神,长得帅、成绩好、体育也棒,很多女生都很喜欢他。不过那时候我也就是听说过他的名字,实在没想到有一天,这么一个大众男神会突然出现在我们班门口,说要找我……然后我们就认识了,之后他帮了我很多,简直是万能学长,属于那种说很多很多感谢都觉得不够的。”
顾泽摇头:“没必要这么想。”
这种颇富浪漫色彩的剧情初初有点读不懂,在她印象里,除过拿了他的作业本,顾泽根本不可能专程去一个比他低两级的班级里找一个妹子。
于是她看着顾泽,问得直接:“你去找她干什么?”
顾泽敛着眉想了一阵,道:“时间太久,可能记得不是非常清楚——好像是当时我们班的一个男生给她写了情书,她回了一封拒绝的,却没想到这封拒绝的情书被塞到了我的抽屉。我打开一看,上面写着[承蒙错爱,好好读书]几个字,当时没有反应过来,就拿着信找到了上面写的班级,问了一声,梓夜就出来了。”
虽然外面气温冷,但咖啡馆里也不算冷清,周围是温言低语的外国人,沙发柔软,热可可的香气浓郁,置身于如此环境下,初初早已忘却了之前的寒意。
但此刻,因为听到他们两人这番话,看着他们因为想到多年前巧合地微笑,脸上不由自主地一愣,心里也漫上了难以言语的冷,她咬咬牙:“那封信就写了那八个字?”
顾泽不知道她为何这么问,但到底还是回想了一下,点头说:“只有八个字,信封上倒是写了班级,没有留名字。”
周梓夜笑容不变:“当时觉得不太好意思,拒绝别人也不是什么好事情,所以就没写的太详细。”
初初实在没忍住:“呵呵。”
顾泽有些惊讶:“你怎么了?”
她意兴阑珊地把杯子推了推,起身:“累,我先回去了。”
顾泽抓起她搭在椅子背后的风衣,将她裹住,转头跟周梓夜说:“我们先走了,回头再联系。”
周梓夜怔了一下,好脾气地说:“估计是冷到了,最近有点降温,一定要注意身体……嗯,你们先走吧,我想再坐坐。”
初初未置一词,转身离开了咖啡馆,顾泽跟在她身后,语气里有几分意外:“你到底怎么了?”
初初哂笑一声:“就觉得心累。”
顾泽揽住她:“你今天很反常,自从见到周梓夜,你就在反常。之前哪怕面对许映,你都没有这样,她只是我一个朋友,关系并不亲近,你大可不必——”
初初打断他:“我心里挺乱的,亲爱的,我就想静静。”
他们停在一个红灯前面,车辆从面前的马路上开过,声音嘈杂。
顾泽定了一会儿,看着初初良久,最终不顾旁人的目光,伸手抱了抱她,在她头发上落下一吻,声音柔和得仿佛午后日光:“好,你想通了再跟我说。”
初初心里涩得不行,只点了点头。

susan很快发现了初初情绪的低落。
晚上,她在房子后的小花园找到了正坐在吊椅上的女生,和蔼地问她:“今晚的布丁你只吃了一点,是不开心吗?”
初初看着充满善意、银发苍苍的老人,很是歉意地道:“布丁很好吃,但我吃不下。”
“这不是个好习惯,”susan坐到她的身旁:“我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教育我,无论心情多么糟糕,都要好好吃饭。”
初初苦笑:“好吧,susan,你和ben吵过架吗?”
是susan的丈夫,年纪更大些,但他跟许多西方人一样,从来没有因为年龄大以老人自居,平日里小旅馆的许多设施维修都是他在干,话虽不多,但看起来十分可靠。
susan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当然会吵,怎么会有不吵架的情侣?”
初初看向花园里的野花:“我不想跟他吵,但我也不知道怎么跟他说。我们今天遇到了他的一个朋友,实话说,能让他称为朋友的人并不多,但这一个……我很不喜欢,我很想跟他说我真的很讨厌这个人,因为她表面和气,实际上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骗子。但我怕他听了不高兴,他们相交多年,他或许会认为我只是片面之见。我也怕他不相信我——我不想把自己跟他的朋友相比,你知道,女朋友跟朋友是很不一样的,我不想输给任何人,也不想输给他的朋友。”
susan的笑容温柔:“我的孩子,你把他看的太高了。”
初初不解。
susan摇了摇头,看她的模样像是看着自己的小孙女:“我想你应该清楚一点,他也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他会被骗,会判断失误,会因为一件小事高兴或悲伤,你说实话给他听,就算他生气了,又能怎么样?你们之间如此平等,你不必这么小心翼翼,只需要走到他面前,大声地告诉他,你不喜欢他那个朋友,非常不喜欢。我想,他希望你这样,因为这样的你才是最真实的你。”
初初神色呆呆的:“小心翼翼?”
susan摸摸她的长发:“总是怕他生气,可不是好习惯,让他生气一次看看,你会发现其实也不过如此,比如ben,就算跟我吵架了,他还是会去修水管,这才是爱你的男人。”
明明是平凡无奇的人,甚至在略微脸盲的初初眼中,其实susan与平日里街上各色头发眼眸的异国人长得委实没什么两样,而在这样静谧的夜里,花园里所有草木沉睡,椅子旁边温声细语的老人,却与当初与她说话的院长很是相似。
她心里软软的,握着susan的手:“谢谢,我这就去教训他。”
susan大笑。

初初在阳台上找到了顾泽。
他正跟ben一起给阳台上的花松土,背影看起来格外高大。
初初跟ben打了声招呼,一贯沉默的外国人压低了帽子,拍了拍顾泽的肩膀,便转身离开,偌大的阳台就只剩下了初初与顾泽。
初初指了指藤椅:“我们坐下说。”
顾泽放下铁铲,拉着她坐上椅子,说:“不能太久,你穿的有点少。”
初初先是点了头,然后开口:“我是想跟你说,我挺讨厌周梓夜的。”
顾泽没想到她说的这样直白,一时愣住,而后又忍不住莞尔,看不出一点不开心或者生气:“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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