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瓶的自我修养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樱雪待
初初深吸一口气,道:“其实我很早就认识她了——我跟她是高中同学,同班。我是说,我。”
顾泽的笑容一顿:“是吗?”
初初继续说:“我之前说起过,高中的时候就见过你,在图书馆,我们是校友来着。我跟周梓夜同班,但是交往不多,现在回忆起来,感觉她是一个人缘很不错、学习也不赖的人。高一的时候,某次期中考试完吧,我收到了一封情书,当时周梓夜坐在我后桌,她也知道这件事。”
顾泽想到了什么,神色有些凝重:“然后呢?”
初初接着道:“是一个高三的学长,据说是某次课间操的时候,他因为被同学推了一下,不慎将眼镜弄掉了,而当时我恰好经过,顺手帮他捡了起来,所以他对我颇有好感,写了一封情书来,说他很是喜欢我——老实讲,在收到那封信、看到名字的时候,我完全想不起那个人,更不必说接受不接受,而且非要说的话,我也不可能接受,因为那封情书一共五百来字,竟然包含了三十多个错别字!故而我当时的第一想法,就是如何委婉而不伤人地把他拒绝掉。”
顾泽已经猜出初初想说的:“所以,你写了一封没有名字、只有班级的拒绝信,塞到了他的书桌里。”
她叹了一口气:“你是不是觉得这件事很神奇?我是放学后去的你们教室,那时候我也不知道你跟他是同班,我问了一个女生,然后把信放到了她指的那个书桌里,之后就再没有了回应,我以为这件事到那,也就结束了。今天下午听到你说你因为那封信找到了周梓夜,并且因此认识了她,还跟她成了朋友……我觉得这是件很可笑的事。”
顾泽看着她,双眸墨色深沉。
初初忍不住问:“你是不是觉得我在撒谎?”
顾泽拍拍她的脑袋:“沈初初,有时候我会好奇,你到底在想些什么。你告诉我,如果杨之文跟我说的话不一样,你会相信谁?”
初初:“当然是你啊。”
顾泽:“那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宁愿相信周梓夜,也不愿意相信你?”
初初:“……”
顾泽叹息:“而当初那件事,你也实在不必介怀。那封信是你写的,那很有趣,不是你写的,也并不能影响什么,初初,自信点,在我眼里,你比周梓夜好很多。”
“哪里好?”
“你能站在这里,告诉我你讨厌她,告诉我你怕我不相信你,就很好。是我不好,我应该让你感觉更加安全——所以刚才ben教了我,他说我要跟你说句话:不要怕,我不会离开你。”
初初仰起头,咽下酸涩:“顾泽,我们回国吧。”
夜风冷寂,顾泽怕她着凉,环住了她,将自己的体温传递过去,声音低低的:“想做什么?”
初初道:“我想跟你一起去找找——原来的我。”
花瓶的自我修养 第七十三章
从某种程度上说,顾泽与初初两人在国外的“假期”纯属忙里偷闲。
用更通俗的话说,就是逃班。
成为明星是件让人幸福让人忧的事情。
在全国观众眼里,当明星是个很轻松的工作。实际上,他们工作是否轻松、如何轻松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似乎能花很少的时间赚到很多钱,而且拥有令人歆羡的明星效应,拥护者无数,这几点就已经能让大多数人心生羡慕。
所以他们必须牺牲自己的很多东西娱乐大众,比如*,比如时间。
能找个空闲安安静静地谈个恋爱真心不容易。
离开爱丁堡的时候初初禁不住叹气:“一想到回去之后的空气质量和食品质量,我就觉得很是不舍。”
顾泽奇道:“难道昨晚因为刷微博而感叹十分想念祖国美食的人不是你?”
初初挠挠头,不好意地笑了笑:“你要理解我,我夸不列颠好只是为了让susan他们欣慰一点。”
诚然,他们的提前离开让susan有些伤感。
顾泽帮她拎过包:“那还真是辛苦你了。”
仅仅是离开了一小段日子,重返帝都的时候竟然觉得有些许陌生。机场里的人太多,声音十分嘈杂,空气里似乎充满了喧嚣浮躁,让人静不下心来。
更令他们烦躁的是:记者。
初初环着顾泽的胳膊,无视三点钟方向那个明目张胆的狗仔,问他:“累不累?”
顾泽低头吻了下她的额角:“不累,就是肩膀有些酸。”
在飞机上的时候,他的肩膀一直是初初的枕头。
初初帮他捶捶肩:“多谢影帝大人。”
这样的恩爱让前来接他们的john不忍直视:“周围藏着至少三个狗仔,你们真的要在大庭广众下演绎你们还没有正式公开的恋情吗?”
或许是因为在飞机上长时间的睡眠,顾泽的声音有些懒洋洋的:“早晚要正式公开。”
结果两个人在机场秀恩爱的画面在下午就见了报。
被偷拍的照片上顾泽正亲吻初初,因为距离远,神色并不清晰,而他们旁边的john站的像个木桩子。
娱乐新闻上写:顾泽沈初初度假归来!
其实八卦有时候也很真相。
跟顾泽关系不错的影帝方彻转发了这条新闻,并在微博上at了他,似乎是因为好奇,专程问了这件事:顾泽同志,你身边的姑娘有点眼熟?
顾泽大方回复,言简意赅:女友。
这样掷地有声的宣告让众多仍抱有疑虑的网友终于明白:这回绝对不是绯闻,不是炒作,也不是开玩笑。
他们真的恋爱了。
晚上初初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正坐在地毯上玩拼图。图块散落满地,而地毯的一端,距离她不远的地方,顾泽就坐在圆形藤椅上,正安静地看书。
书不算厚,是胡适的《宽容与自由》,据说是演讲集。
因为实在很喜欢自家男友认真看书地模样,初初不忍心打扰他,于是看了一会儿,便忘记了自己原本要问他什么,转而一手拿着拼图,一手拿着手机,坐在原地看他。
她有时候也觉得奇怪,按理说审美也有疲劳,再英俊的人看多了也会觉得一般般,但对于顾泽,分明看了不知多少遍,却怎么也看不厌。
而被盯着的顾泽似乎对此毫无所觉,手下翻页的动作依旧如常。
良久后,顾泽面色平静地放下,走到初初面前,蹲下|身与她平齐,用那双好看的眸子与她对视了片刻,唇角漾起一丝笑意,然后靠近她,很是自然地吻上了她的嘴唇。
这个吻与平时的不大相同。
顾泽的亲吻一贯跟他的人一般,清淡却温柔,每一次都让初初感觉自己似乎在被安慰、珍惜着。但这一次,却是颇有侵略性地、是狠狠地吻了下来,先是辗转,而后便携带着强烈的男性气息侵略。
唇舌交缠间,初初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忍不住轻哼了一声,而下一刻,顾泽的手环过她的腰,手上用力,两个人便紧紧贴在了一起,初初顺势搂住顾泽。
客厅的气温立刻上升,初初脸颊通红,眸中水光潋滟,眼神迷离而朦胧。
半晌,顾泽的唇终于离开她的,却并没有放过她,而是轻轻咬到了她的唇角,而后是下巴,最后到脖颈。
初初仰起头,呼出一口气,只觉得自己像是要燃起来。
顾泽的手探进了她的衬衫之中,贴在腰间,轻轻地摩挲,他指尖仿佛藏着一团火,有着滚烫的温度。初初顺着他的力道向后仰,腰间被他环着,身子倒了下去。
原本攀着顾泽肩膀的手放下去撑着地面,却不想手指按到了一个尖锐的东西,让她禁不住痛呼了一声。
顾泽停下,嘴唇移到她的耳畔,声音低沉沙哑,却比平时多了几分磁性,听得初初更加面红耳赤:“怎么了?”
她愣愣地转过头,发现自己是按到了方才剪拼图包装的剪刀上,手心被划了一道,露出隐隐的红色:“……我忘记把剪刀放回去了。”
顾泽一怔,接着无奈地摇摇头:“蠢。”
他虽这样说,却站起身来,到电视柜旁的医药箱里找了创可贴,动作轻柔地帮初初贴上,然后把剪刀拿走:“下次要剪东西就叫我,不要自己动手了。”
初初的脸仍旧是绯红的,她讷讷地点头,说:“其实不是很疼。”
顾泽“嗯?”了一声。
初初正色道:“我的意思是,不是很疼,我还是有力气推倒你的。”
顾泽坐到她旁边,失笑,却没有顺着她的话说,转而道:“我陪你拼图。”
他的语气太过正常,似乎方才什么都没有发生,于是初初不好再说什么,又低头找起拼图来。
她买的是几千片的大图,图案亦是复杂的星空,按照顾泽的话,拼好这一幅图的难度已然“大大超出了她的智商水平”。不过初初本来就是抱着平心静气、打发休闲时光的心态买的,也并不怕难。
就是找拼图实在苦恼。
她找了半天,怎么拼都拼不对,最后又不知不觉地看起顾泽来。
顾泽拼得比她快很多,他像是安装了搜索器,总能从凌乱的拼图块中挑出来合适的,放在他需要的位置上,轻轻按下。
他的手指骨节分明、修长美好,放拼图的样子帅气得让她沉醉。
初初正思索他能迅速找到拼图的原因,却听他突然道:“不要老看着我。”
“诶?”
顾泽仍旧看着木板上的拼图,声线平稳,像是叙述一件很是平常的事:“总这样看我,我不能保证你明天还有力气走去母校。”
初初反应了一秒,又回想了下方才那个吻,她觉得自己耳朵有点冒烟。
……那个,明天突然不想回母校了,该肿么跟他说?-_-#
*
结果,第二天还是回到了她的母校,同时也是顾泽的母校,第一中学。
学校的位置在二环以内,建在城中还保留着些许二十年前影子的一片区域,是出了名的“老城区”。
校门虽不大,校区却占地不少,因为建得有些年头了,校园里树木高大、枝叶繁茂,在如今的秋天,就好像要换衣服的士兵,昂首挺胸地立着,挺拔英气。绿色的上衣褪了一半,有着星星碎碎的秋黄。
日光轻暖,尽管风有些萧瑟,但仍旧让人感觉暖洋洋的。
虽然顶着“一中”的名头,学校其实是私立,不仅教学质量是出了名的好,学费也高得令人结舌。
初初当时能进一中,纯粹是因为她中考成绩高:分数不多不少,正好是全省第十名,故而一中没有嫌弃她穷,欣然纳之。
她走在通往教学楼的路上,喟叹道:“总觉得似乎一点都没变,又变了很多。我之前读书的时候,树似乎没有这么高。”
顾泽看了看四周:“是长高了些。”
初初问他:“你知不知道,这里是最佳告白场所,当初有不少女生男生选择在这里递情书,跟电视剧里面似的,将人拦在路上,直接送出去。”
顾泽点了点头。
“你竟然知道?我以为你两耳不闻窗外事。”
“……收到过。”
“……”
初初指了指不远处操场边的大树:“那你知不知道那棵树?很多妹子都喜欢拉她们喜欢的男生去下面聊天约会告白。”
顾泽又点了点头。
初初:“被拉去过?”
“不是,”顾泽看向操场:“从教学楼去运动场打球的时候被拦住过,当时为了躲太阳,就去树下站了会儿。”
“还是告白吗?”
“……可能是吧,记不清了。”
初初无言以对。
果然长的好的人才有青春,像她这种安静的美男子,也只有捡个眼镜才能收到一封有三十多个错别字的情书。
顾泽见她面色惆怅,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没事,她们都没有得逞。”
“……”
两人走到教学楼,初初说:“我那时候是学霸。”
顾泽看起来有些惊讶:“我很意外你竟然热爱学习。”
“这是个美好的误会,”初初解释道:“当初院长骗我,她说学习不好就不能上大学,一旦靠不上大学,孤儿院就不会给我提供食宿,要知道,没有地方住也就罢了,没有饭吃还是挺虐的。”
顾泽敛眉:“所以你以前一直在孤儿院?”
初初答了声“嗯”,然后说:“其实也没有太大差别,院里不少老师都可以算得上是我的亲人了——话说,当时我读书是很认真的,每天早上都会很早来晨读,站在我们教室的窗口往外面看,正好可以看到那棵体育场旁边的大树,实话说,我默默见证了不少校园情侣的诞生。”
她的神色充满了回忆的温柔,顾泽顺着她的目光向来时的方向看,道:“沈初初她,我是说,她,不太爱读书,上课的时候总在后排睡觉。那个时候我时常观察她。”
“哪个时候?”
顾泽也并不隐瞒:“成为她男朋友之后——我曾努力去喜欢她。”
“结果呢?”
他摇了摇头,并未言语。
初初正要说什么,顾泽的手机突然响了。
仍旧是毫无特色的系统自带铃声,低低响了一阵,像是闹钟。顾泽低头看了一眼,接了起来:“喂?”
他并未走开,说出的话却让初初很是茫然——
“在外面。”
“她在我旁边。”
“是真的。”
“好。”
顾泽挂断电话,初初严肃地问他:“你如此言简意赅,对面竟然没有生气?”
他收起手机:“那家伙习惯了。”
这是一个十分亲近的称呼,像是关系极近的朋友,初初有些好奇,正打算详细问,学校下课的铃声突然响起:这么多年过去,铃声依旧是那个熟悉的音乐,一瞬间让初初有种穿越时空的感觉。
她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顾泽便拉起了她的手:“跑。”
“啊?”初初被拽了一下,下意识跟着跑起来。
顾泽拉着她往校门方向跑,一路上专走没人的地方,他的声音里有隐隐的笑意,轻快又悦耳:“你想被学生堵住要签名吗?”
初初这才反应过来,她早就不是那个名不见经传的、每天早晨从教室里边读书边眺望远处大树的小姑娘了。
那么多想要留住的、抓住的东西,她都没能抓住,却在无意识的、无可奈何的时候,就变成了另外一个完全陌生的人。
她看着自己前面拉着她跑步的顾泽,心里想起一句尤其文艺,却尤其贴切的话:时光不在,还好有你在。
他们一路跑到大门口附近,初初扶着一棵树喘气,说:“最近真是缺乏锻炼,跑这么一点就不行了。”
顾泽拍拍她的肩膀:“我们现在得去个地方。”
初初抬头:“哪里?”
顾泽说:“我有个朋友想要见见你,我觉得你或许也想见见他。”
初初立刻想到了方才给顾泽打电话的人:“你很好的朋友?”
“嗯。”
“叫什么?”
“喻子城。”
是个没听说过的名字,但应该是个男人。
初初略一思忖,紧张地问:“他喜欢你吗?他要是喜欢你,我就得回去换身衣服。”
她为了不让人认出,出门时候专程挑了一件十分普通的卫衣穿着,乍一看跟大学生没什么分别。
顾泽扶额:“……你想的太多了。”
花瓶的自我修养 第七十四章
在路上的时候,初初把自己即将跟顾泽好朋友见面的消息告诉了小伙伴郑琳琳。
郑琳琳忙于广告拍摄,在休息的间隙才有空回复,语音一条一条的过来,初初点开,听她道:“我刚才去搜索了一下,网友们都说,男朋友肯带你去见他的朋友,说明你们很有戏,下一步就是见家长了,所以我觉得,这个见朋友可以当作是一次见家长的预演。”
初初认真地思考了半晌,觉得见家长仍旧很遥远,故而决定无视她。
过了一会儿,郑琳琳又说:“不过我还挺奇怪的,顾泽竟然也有朋友,在我印象里这种世外高人都是独来独往的啊,突然冒出来一个朋友感觉很神秘的样子。”
初初其实也觉得奇怪,所以禁不住问:“这个喻子城……你们很早就认识吗?”
顾泽正在开车,随意地点了下头:“大学时候认识的,同学。”
那端的郑琳琳又发了语音:“我觉得你可以帮我留意一下顾影帝的朋友,如果他跟顾影帝差不多帅,又跟顾影帝一样擅长秀恩爱的话,麻烦帮忙问问他缺女朋友吗?”
初初:“……”
*
见面的地方仿佛是地下组织的所在地,他们于帝都城区内的小巷子里拐得初初头晕,最终顾泽不得不把车停在路边,然后跟初初一起步行,找到了一家店面不大、外观看起来颇有特色的小馆子。
没有按铃,顾泽扣了扣门,没多久,一个男人走出来,笑着跟他打招呼:“你来了,喻先生等了一阵了。”
那男人皮肤有些黑,长得浓眉大眼,并不属于时下流行的清秀帅气,颇有些男子气概,他身材高大,看起来像是外族人。
顾泽拉着初初进门,道:“路不好走,来晚了些。”
男人一点没有拿他当影帝的模样,拍拍他的肩膀:“他在[蓝莲花],你直接过去,我去帮你们弄菜。”
除了开门时候的一瞥,那人自始至终都没有多看初初一眼。
待他走远,顾泽一边领着她往包厢走,一边与她解释:“那是这家餐馆的老板,名字里有个亮字,大家就都称呼他为阿亮,子城因为巧合与他相识,之后就常来这里吃饭。”
初初环顾四周,点头道:“这里很安静。”
他们走在院子里的回廊上,可以看到院中天井下的阳光,仿佛有轨迹一般,细细地落到地面上的野花上,让花朵原本鲜亮的颜色更加侬丽。而不远处的假山瘦削,山中竟然还有一泓泉水,淙淙流下,汇到清可见底的池子里,池中没有活物,只泛着活水的波纹,静谧而颇有禅意。
拐过一个弯,名为[蓝莲花]的包厢近在眼前。
初初突然无厘头地说:“这老板可能热爱摇滚。”
顾泽指了指旁边的包厢,道:“你想的太多。”
初初仔细一看,发现左右两边的包厢距离有些远,但门上的字还是清晰可见:一个是红莲花,一个是白莲花。
初初:“……这谁想的?”
顾泽无奈地道:“你马上就要见到的人。”
那一瞬间,初初脑袋里的想法是:这样画风清奇的男纸,或许真的需要一个像郑琳琳一样的女朋友。
*
结果实在出乎意料。
门内坐着的男子面容英俊,西装革履,头发一丝不乱,领带规整,连袖扣都闪着高大上的光芒。这样的穿着打扮让初初想起了一个许久不见,但还算有些存在感的人:邵一廷。
再看看自己和顾泽,他们穿着情侣卫衣,一样的款式颜色,初初的胸前画了一只胖乎乎的熊猫,而顾泽的则画了一棵竹子。
对比不要太明显……=_=
顾泽见到喻子城这副模样,也禁不住一愣:“你怎么穿成这样?”
喻子城站起身,身材高大、宽肩窄腰,开口却有点不好意思:“我想到要来见见收服你的妹子,就有点激动,所以就……”
“就穿了西装来?”
“……就在开会后忘了换衣服。”喻子城笑得灿烂。
他这样的笑容让初初心生好感,于是她也露出笑意,冲喻子城伸出手:“幸会,我就是传说中收服了顾泽的女人,沈初初。”
喻子城上前与她握手,却在即将碰到手的时候,见女生将自己的手收了回去,并且笑得矜持:“不好意思,顾泽不让我跟别的男人有接触。”
喻子城一怔,随即转头问顾泽:“至于这么小气吗?”
顾泽已然落座,正在悠悠地喝茶:“……就是这么小气。”
喻子城无奈地走回座位,叹息道:“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作为一个需要被保护的、珍贵的、请客的单身犬,我竟然还要被虐,这个世界实在太令人伤心了,我觉得我有一丝丝的想不开,怎么办?”
顾泽连抬头都欠奉,语气冷淡:“药不能停。”
初初莞尔。
在吃饭的过程中,初初才了解到,喻子城跟顾泽一样,大学时候都学的土木,两人同班且同个宿舍,就住在在顾泽下铺,与他有着同居之谊,是典型的理工科男生。但是在大学毕业之后因为家里的原因,经了商,如今成为了一个“没给父亲丢脸的富二代(喻子城语)”。
他的语气里颇有些感叹:“读大学的时候,我原本想跟顾泽组成一个组合,做两个全帝都最帅气的包工头,万万没想到事实如此无常,他成了影帝,我成了影帝的上司。”
初初:“上司?”
喻子城笑得很欠揍:“你男朋友没告诉你吗?我是晨光的股东,不算特别大,但也有些话语权,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我确确实实是你们两个的上司。有没有突然觉得我的形象高大了很多?”
初初实诚地摇头:“……并没有。”
接着她转头看向顾泽,开玩笑道:“我真的没想到你的朋友画风如此逗比。”
顾泽的语气也有些沉痛,他说:“其实我毕业的时候就想跟他断绝来往,没想到他竟然成了晨光的股东,只好忍一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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