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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奴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易淳
花溶环顾四周,淡淡一笑:“四太子,当心隔墙有耳,你说这番话,可是要株连九族的大逆不道……”
“花溶,你几时这么多君君臣臣的规矩了?要是如此,你就不会念念不忘要诛杀赵德基了。武王伐纣留名千古,唐太宗父子灭了隋炀帝的天下成就李唐几百年江山,就连你们的太祖也是黄袍加身的……”他眼里闪烁着狂热的色彩,心里隐藏的秘密,第一次毫无保留地对一个女人说出,也许,早就想说了,只是今天,忽然变得毫无顾忌而已。
花溶一直在张望四周,近几十公尺的范围内,全是他派的侍卫守候,无一个闲杂人等能自由出入。她这才想起,这是他的习惯。四太子生平多疑,尤其是权倾天下后,自然后提防着各路人马的暗算,更是步步为营,小心谨慎。
饶是如此,她也被金兀术的这番话惊呆了。以往,只以为他是建功立业的野心,不料,他竟然早就有了取而代之的念头。
她的手心隐隐冒出汗水,捏一般,却丝毫也没有察觉,只问:“哦?那要不要也杀掉你们的小狼主?”
“小狼主最近脾气越来越怪,为了追求荒淫刺激,整天淫乱宫闱不说,还成天出入于燕京的妓院歌榭,甚至在前些日子,内侍外传,他竟然拿刀追砍小西施。我疑心他服食了辽宋传来的‘寒食散’,最后会走火入魔陷入癫狂……”
花溶一惊,这样的行为正是发狂的前兆,合刺,岂不是已经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暴君?
“那你想怎样?杀掉他自立为王?”
金兀术笑起来,目光炯炯:“花溶,你希望我怎么做?”
花溶呼吸微微急促。“寒食散”自魏晋以来就开始流行,但这是一种带有迷幻成为的药物,多服食就会飘飘欲仙,浑身燥热,久而久之,其实相当于今天的慢慢染上毒瘾,会导致神经错乱。当年据说隋炀帝杨广就是特别喜欢服用寒食散,所以导致走火入魔,残暴不仁。合刺是狼主,又是金人,怎会染上几百年前汉人士大夫的这种“雅好”?
“四太子,莫非是你?你?”
“哈哈,花溶,不是我!是他自己!自古以来,英明君主也许各有各的不同,但残暴之君,他们都是一样的。贵国的历史上,暴君层出不穷,想必,你比我更清楚。”
金兀术握有大金十之七八的兵马,真可谓现在世界上拥有兵马最多的人,而且依照他桀骜不驯的性子,也许,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她不敢继续问下去,仿佛知道得越多,死得就越快。
“花溶,你认为我像忠臣么?”
她下意识地:“至少,你忠于大金的利益,凡事替你们金国着想。”
“这难道不好么?”他笑得煞是张狂,“我若为王,谁为后?花溶,你说呢?”
“四太子,我没兴趣为你设想你的美好未来。”
他张狂的笑变成了若无其事的笑:“当然,开玩笑而已,本太子也不想那么大动干戈。现在,天下太平,安康乐业,岂不是最好?”
花溶迷惑的看着他,不明白他的神色如何转变得如此之快,仿佛他刚刚和自己讨论的只是哪里的茶最好喝一般。对于这个男人,她从未看透过,也从不想去看透。管他呢。
“只是,花溶,你听过一句话么?”
“什么?”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如果握有天下,逐鹿中原,岂不远远胜过你单枪匹马的以卵击石?”
这是一个致命的诱惑,明知是陷阱,也铺满了鲜花,让人一脚塌下去。
她的心跳得几乎要蹦出胸腔。那是一个女人想也不敢想的境界,起兵自立,逐鹿天下,何愁秦桧不死,赵德基不灭?
他盯着她闪烁的目光,那是一种明显的慌乱,不知所措,却又微微的兴奋,仿佛一个赌徒,正在期待拿到一张上好的筹码。这样凌乱的期许,让她的眼珠子也变成了一种彩色,仿佛一头斑斓的小豹子,刚学会睁眼看世界,忽然就向这个凶恶的世界狠狠咆哮一声,宣告自己即将到来。
“花溶,花溶……”他连叫两声,花溶骤然惊醒。
“四太子,你所言当真?”
他浮起一丝戏谑的笑容:“如果你答应嫁给我,我可以考虑。天子宁有种乎?也是你们汉人说的,对吧?我为什么就做不得?”
她的脸涨得通红,双眼愤怒。
“你看,又是这样。花溶,你叫我说你什么好?昔日西施还可以到吴国迷惑夫差设美人计。你就算为了复仇,忍辱负重也不行?”
她冷冷一笑:“我又不是西施!”
复仇影儿都没的事情,岳鹏举尸骨未寒,却去嫁给他的大仇人,就算是“忍辱负重”——也未免太没有价值了。
他开玩笑地说,却明显地带了失落:“花溶,你知不知道?你其实和岳鹏举一样,都是很无趣的人。”
她淡淡道:“也许吧。物以类聚,若非如此,我怎会嫁给他?你四太子就是太有趣了,所以我们才道不同。”





欲奴 第542章 恼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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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兀术被噎得哑口无言,却又难以言喻地满心轻松。那是一种奇妙的感觉,跟她在一起,可以畅所欲言,甚至说出内心最深处的欲望和野心,既不怕被人出卖,也不怕遭人嘲笑,仿佛聊天而已。高处不胜寒,除了她,跟谁还敢说上一句半句这样的“大逆不道”之语?
花溶忽然问:“你可知道秦大王的下落?”
他听她此时提起秦大王,心里无端地便恼怒起来:“你问他干嘛?”
“没事,只是,他是你的老对手了,问问你知道他的近况不而已。”
他恨恨地:“这个老贼,比毒蛇还狡诈,比泥鳅更滑溜,本太子要是抓住他,非杀……”杀字不再说下去,他知道花溶的忌讳,此时,完全不想因为秦大王跟她翻脸,立刻转移了话题,“花溶,幸好你不曾去投奔他,他并不值得信赖……”
她认真地点点头:“我当然不会去投奔他。”
他拿不准她话里的真假,是怕自己因此杀了秦大王,还是真的跟秦大王一刀两断了?
她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直言道:“四太子,你其实并不需要煞费苦心地去杀掉秦大王……”
她语气里不自禁流露的维护,令他的妒忌之火嗖地一声窜上来,冷冷道:“秦大王并不好杀,也许,他不杀掉我就算好的了。”
“他娶妻生子了,又快回海上了,跟你井水不犯河水。”
这还像句话,他眉头舒展:“要是这个海盗真的走了,本太子也不妨放他一马。”
花溶淡淡一笑:“其实,杀掉岳鹏举,对你来说就已经足够了。秦大王是个局外人而已。”
语气里残余的怨恨和惆怅,他讪讪地,再也答不下去。
金兀术看看远方的残阳,暧昧而温暖地照耀在遍布河岸的野花上,调和成一种五颜六色的绚烂,仿佛日落之前最后的辉煌。
“花溶,你看,夕阳多美!”
她扭过头,根本不看:“不,我讨厌夕阳!”
“哦?”他兴致勃勃,“为什么?”
为什么?夕阳的美丽,每一次带来的都是劫难;甚至不知道看到它落山后,还会不会看到它升起来。从十七岁起,她就很讨厌夕阳了。
“花溶,难道你不觉得很美?夕阳,是人间最美的事物之一,看着最美丽在自己面前消失,那是一种极度的伤感。你们汉人有‘夕阳古道无人语,禾黍秋风听马嘶’;‘夕阳鸟外,秋风原上,目断四天垂’……”
她仓促打断了他的风雅,尖锐道:“难道你就没听过‘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他一呆,再也说不下去。
昔日穿了红色宫装,香手托腮,挥毫写字的女子不见了;素手烹茶,浅浅柔情的女子也不见了;甚至那个黄昏的渔家女,一曲歌罢,引自己上当的女子,也不见了。只剩下身边做着这个满腹心思只剩下报仇雪恨,神色憔悴的女子。
连夕阳,在她眼里都已经变成了魔鬼。
两人陷入了沉默,夕阳在天,满目绯红,却再也没有探讨的余地。
陆文龙的声音在林外响起:“妈妈,阿爹……”
金兀术看着他跑来,提着长枪,英姿飒爽,经过这些日子的磨练,他仿佛又窜高了一头,英俊的小少年,慢慢地,有了男子汉的雏形。
隐约里,那是一种期待已久的风情,娇妻幼子,红袖添香,他们才是自己的家人。
“花溶,我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了!”
说完,他才发现自己语气里面的哀怨。像一个怨男。
“不,四太子,你儿女多的是……”忽然想起,他的确有过儿子,但现在儿子们都已经死了,便改了口,“你还有女儿……”
“可是,她们都不如文龙。常年征战在外,她们跟我没一个贴心的,甚至无一人在我面前撒过娇。”
那是当然。以为只是女儿而已。无论是大宋还是大金,需要的都是男人,劳动力,勇猛的战士,女儿,总是可有可无的。既然不曾倾注心血,又何来多少舔犊情深的感情?
“如果你要文龙,可以带他回去!”
他微微恼怒,就是这样,当初拼命地要带走孩子,现在又拼命地要还回来。“花溶,难道你就不曾想过孩子的感受?”
花溶来不及回答,陆文龙已经跑过来,坐在二人中间,一手拉着一人,满面笑容,脸上时亮晶晶的汗水,又大又黑的眼珠子十分明亮。这是他第一次没有看见二人吵架,如此和睦地坐在一起,不是仇人,仿佛真正一家亲。“阿爹,真好,我一直希望能这样……呵,妈妈,这样真好……”
二人脸上都露出了笑容,金兀术不自禁地看去,才发现,这是二人第一次表情如此协调。他心里一跳,那种久违的动心的感觉忽然跳起来,带着淡淡的温馨和朦胧的喜悦。
“阿爹,你送我的赤兔马真是好极了……妈妈,阿爹给我带来了许多好玩意,哈哈,我真喜欢……”
他一个人不停地叽叽喳喳,仿佛第一次领略到“父母双全”的快乐,那种受到极度宠爱的属于孩子的喜悦。
花溶默默地听着,越是这样的时刻,她越是不愿意泼孩子的冷水,哪怕是假象,她也愿意极力维持他这种短暂的快乐。
金兀术拉着儿子的手,看着远处已经开始点燃的火堆。陆文龙顺着他的目光,高兴道:“阿爹,今晚我们要举行大宴,你留下吧,很好玩的……”
金兀术刚要答一声“好”,花溶却先开口:“文龙,那不是大宴,是招魂,是祭奠族人们死去的灵魂。你阿爹不适宜留下。”
金兀术满面失望,他自然知道这是招魂,如果他留下,相信大蛇部落也会很高兴。可是,花溶摆明了就是赶自己走。
“花溶,我想陪陪儿子,这也不行?”
“你如果想陪他,可以带他一起走,朝夕相处岂不是更好?”
他蓦然起身,有些恼恨。他知道她的打算,只要扔掉了这个“包袱”,她就可以轻装上阵——去送死了!自己却偏不如她所愿。
陆文龙急忙拉住他:“阿爹,你要去哪里?”
“天色不早了,你阿爹该回去了。”
他终于忍不住了:“花溶,不用你催促,我自然晓得走。”
她没有继续说下去。
前面,金军已经列阵,等着主帅一声令下,启程返回。星夜赶路,再见,不知何时。陆文龙依依不舍地追上去:“阿爹,你什么时候再来?”
“只要你妈妈同意,我随时都会来。”
球踢回来了,花溶却并不接招,佯装没听见。
金兀术跟儿子说了再见,挥挥手,翻身上马,乌骓马嘶鸣一声,在夜风里十分亢奋地嘹亮着。他忽然回头向儿子招手:“文龙,你过来,阿爹有话跟你说。”
陆文龙跑过去。他声音很低,父子俩几乎是在窃窃私语,陆文龙的脸上逐渐有了笑容,只一个劲地点头。
他十分喜悦:“阿爹,你再也不会生妈妈的气了?”
“不,阿爹立誓,既不打她也不关她了”他思索着,知道孩子对那一段记忆犹新,所以分外慎重。
“你告诉她,阿爹喜欢她,一辈子都会待她好。”
“阿爹,你为什么自己不说?”
“因为她听你的话。你说了她才会相信。儿子,你忘了我们大金立誓的规矩?要找一个证人,还要两块石头……”金兀术十分神秘地一笑,竟然真的从怀里拿出一块玉石,那是可以一分为二的一种玉佩,十分罕见,做工精细。他悄然递给儿子一半,“儿子,拿着,这样你就是证人了,以后阿爹就不敢待你妈妈不好了,知道了么?”
陆文龙赶紧将玉石揣在怀里,他在金国长大,熟知此中习俗,立即明白父亲的笑容下面的慎重其事了。他拍手称快,也学着阿爹的样子神秘地小声说,十分得意:“哈,对啊。有我作证,以后你就不敢待妈妈不好了……”
“儿子,你真聪明!”金兀术拍拍他的肩,这才满面笑容不经意地看一眼花溶的方向。
陆文龙兴奋地搓着手,金兀术十分满意,这才打马就跑。
陆文龙追逐着他的身影,直到众人走得毫无踪影,才跑回来。在开满鲜花的河岸,他迎着晚风奔向花溶,一把拉住她的手,十分喜悦:“妈妈,阿爹叫我告诉你……”
“什么事?”
“他说他喜欢你,以后一定待你好,也待小虎头好。阿爹也很希望我们三个能在一起,他说只要我乖乖的听你的话,天天跟着你,孝敬你,我们终究有一天会在一起……”
花溶惊愕半晌,金兀术竟然这样对孩子说话。
“妈妈,你说好不好?”
她没有回答。前方,晚风发出飒飒的声音,夜幕降临,这片丛林开始阴森起来。空气里仿佛都是血腥的味道,提醒着曾被各种毒蛇化为腥味河水的千万具尸体。
有资格要求爱和浪漫的,永远都是胜利者。金兀术,他现在是被胜利冲昏了头,大大地逾越了自己的本份——以为一切都可以手到擒来,正在大肆表演“铁汉柔情”。
金兀术,其实是一个伶人!
一个不切实际的伶人。
一场大雨,周围的山谷如水洗过一般,褐色的沙子光滑而洁净,周围的灌木绿得如一大团大团的黑丝绒。
昔日练兵的山谷已经寂静,大部队和粮草已经先行撤离,只剩下三千人马,搬运最后一些辎重。




欲奴 第543章 奉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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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只骡子一溜排开,每一只上面都是一只随意编织的柳条筐,上面盖着厚厚的枯草,里面却是整整三十筐金条。这是用来购买一批上好的武器的。耶律大用在远处看着自己的这笔家当,钱财如流水一般地花出去,先祖留下的藏宝库已经动用了好几座,还不是起兵的时候尚且如此,如果大规模举兵,能坚持得了几天?他眉头紧皱,只见远方,一个高大的身影匆匆而来,割鹿刀横在腰间,刀鞘上仿佛还滴着山谷里寒重的露水。
他磔磔怪笑:“好女婿,你来晚了。”
秦大王不慌不忙:“正合适,老子联络的买家,还要些日子才能出炉。”
“还在冶炼中?”
秦大王手一摊:“都是生器,能拿到订单,老子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你还想咋地?”
“好,秦大王,你辛苦了,又该记你一功。”
“老子可不敢居功。老鬼,只要你不在背后鬼鬼祟祟就算好了。”
“这批刀枪要什么时候才能出炉?”
“大概半个月多。”
“还要这么长时间?能不能催催?”
“没法,量太大了。而且,老鬼,你知道,这是冒着被金人杀头的罪,给了高价,人家还未必愿意。”
“那你什么时候能赶上大部队?”
秦大王笑起来:“你放心,老子也不要你留下军队,只老子那三千人马给你断后就行了,老子运了兵器就追上来。”
耶律大用担忧的正是秦大王提出要留下军队,听他不再要人,只出动他的三千野人组成的杂牌军,自然松一口气,却还是不太放心,这批兵器数量巨大。秦大王看他形如蛇蝎的眼珠子,他敢肯定,那比毒蛇的汁液更加可怕,随时会滴出来毁灭万物。他漫不经意:“老鬼,秦桧到了边境,你再不走,也许就走不了了……”
耶律大用兴奋地声音发抖:“莫非是真的?四太子真要扶植宋钦宗?如果宋国南北混战,或者宋金混战,岂不是……”
“对。你就可以趁水浑好摸鱼。不过,现在你该避其锋芒,韬光养晦,否则,别说摸鱼,你虾都抓不到一只。”
耶律大用双眼放光:“好,秦大王,你带了兵器赶上来,老夫立即着手部署,一定要趁乱起事。”
机会来了,他深知此时良将股肱的重要性,要秦大王发挥作用的时候到了。
做着皇帝梦的耶律大用终于率领他的军队离开,秦大王看着这片空荡荡的山谷,烟尘犹在,三千人马战未酣。
刘武站在他身边,不胜感叹:“大王,我们真有角逐天下的机会和实力了?”
谁知道呢?而且,自己也不关心。秦大王满不在乎:“对耶律老鬼来说,也许也算个机会。真成了,你们也可以出将入相。”
刘武双眼放光,初时自然完全是因为耶律大用的命令,可是,天长日久,那是军人特有的建功立业的期待。他看着这支野人军队,忽然有了种错觉:这些野人站立的姿势,忽然成阵。先前还不是这样,东倒西歪,毫无章法。但耶律大用一走,这支军队立刻就滋生了骨髓,变得挺立,仿佛一支久经训练的精锐。
“大王,我们几时出发去接收兵器?”
“时间还早,慌什么?”
“那,我们该做些什么准备?”
秦大王笑起来:“练兵。”
“啊?”
刘武惊讶地发现,秦大王面上的笑容带了一种他从未见过的镇定,绝非昔日海盗之王的雄霸,而是真正战将的从容和恒定。这是他自己,包括从号称能战的耶律隆续,甚至赫连大将军身上都从未发现过的。
“大王,您这是?”
“老子在操练一种新的阵法,刘武,你替我掠阵。”
刘武惊呆了。秦大王怎会懂什么阵法?
秦大王却并不理睬他的惊讶,怀里几张薄薄的纸,他已经背得滚瓜烂熟。那是岳鹏举生前的所有心血,凝结着这位天才统帅的所有充满智慧的军事战略。他曾经亲眼目睹他如何指挥洞庭大战,那种举重若轻的神采,他从不愿当面承认,心底里却是极其佩服的。也正因此,他理解起来就分外容易。仿佛冥冥之中有一种天意在指引,比花溶所记载的更深入,理解得也更透彻,远远超出了那几页纸带来的启迪。
刘武等人自然不知道他得了岳鹏举的兵法,只隐隐觉得“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有一段时间不见秦大王,尤其是大蛇部落遭到毁灭性打击后,他就觉得秦大王变了——彻底地改变了。也不知是野心勃勃还是更加冷酷无情,总之,在兵权上,他比过去更加热衷,狂热地沉浸在一种前所未有的行动上——所有精力都集中到了这支军队上。
他下意识地问:“大王,我们只有三千人,现在金军横行,要押送这批兵器,只怕……”
“三千又如何?你难道没听过三千铁甲可吞吴,百二秦关终属楚?!”
刘武彻底呆掉。
山仙村。
这是宋金的一处交界地。说是交界,其实完全掌控在金军手里。这里绿树成荫,山势险要,只有一条通往山下的路,易守难攻,所以不易为外人察觉。为了保密,甚至将周围的村民都转移到了下面的山洼沼泽地。山民们敢怒不敢言,便也只好迁徙到更远一点的外围耕种生地。当时的土地分为“熟地”和“生地”,生地便是贫瘠的荒地,山民们以为这是金军的欺压,所以更加愤恨。事实上,当然有金国对汉民的歧视在内,但最主要的还不是如此,这里隐藏着一个秘密——这里是辽宋“交手”的唯一通道。交手并非战争,而是赵德基登基以来,和金国达成的协议,其中一项便是每年向金国缴纳贡赋,白银绢帛各25万两。为了怕引起各方的觊觎或者盗匪的抢劫,所以山仙村周围上百里的所有武装力量被全部肃清,是一条非常安全的贡赋通道。赵德基登基这些年来,年年纳贡,金军从未有过任何失手。
25万两,在北宋繁盛时期,并不算超级天文数字,但是自从赵德基偏安以来,明州扬州一代富庶地曾遭遇金军洗劫,短时间内根本无法平复,所以,光靠江南的税收,既要供养几路大军,又要支付这25万两白银和25万绢帛,就是一笔天文数字了。但令金军满意的是,赵德基对此从无异议,尤其就绢帛的质量来看,还都是四川等地来的最上等的丝绸,连赵德基本人都舍不得用。
每年的贡赋都是春夏之交送来,称为“春银”,但今年因为秦桧到了开封外,所以稍微延迟。秦桧明知金国的目的是要扶植宋钦宗和赵德基抗衡,但任他再老谋深算,毕竟早就被金军吓破了胆,而且又还不曾明目张胆地和四太子决裂,所以不敢冒险扣下贡银,后面的护银大军,稍作停留,就来到了山仙村。
山仙村有专门的金军来接应,由此押回上京,今年因为迁都的问题,所以朝中商议的结果是将银两送往燕京。辽国原有的宫殿规模自然远远胜过上京,但合刺迁都,自然想有一番富丽堂皇的中兴气象,他早就欣羡汉家天子,希望能把燕京也布置成昔日的开封皇宫一样雕梁画栋,金碧辉煌,这些宋国来的贡赋,就正好用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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