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奴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易淳
……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
这些都是王昌龄的、李白的,是他们最伟大的诗人的。那是汉人历来的传统——不破楼兰终不还。昔日楼兰,今日女真。
可是,输赢忽然变得无所谓了。
女真的王图霸业也好,宋人的家国天下也好,这一切,其实,又有什么意义?
他忽然痴呆了,看着自己身上的铠甲,无限厌恶。
就是这一身铠甲,一切罪恶的根源。
武乞迈等赶回来,惊讶地看着他,“当”的一声,四太子的方天画戟已经掉在地上,却浑然不觉。
一世英雄的四太子,掉了自己的武器也不知道。
众人大骇。
只见四太子慢慢地,将自己身上的铠甲脱下来。他的动作很慢,像一个迟暮的老人,朝阳刚刚升起,他却成了夕阳。他脱下铠甲,仔细地看着那清晨晨晖映照下的柔光,久久地凝视,如看着初恋的情人。
良久,他手一松,铠甲掉在地上,和方天画戟一起,仿佛一堆破铜烂铁。
“四太子……”
他视而不闻,一催马,掉头就走。
这时,已经不是一个战将,他一身破碎的紧身衣服,经历了战争,也已经破损。就如一个流浪许久,终于找到了方向的落拓汉。或者,他从来都不知道方向,现在,才重新踏入了混沌的世界。
清晨。
万里朝晖温柔而怜悯地看着这一行逃亡者,一步一步跟随着他们匆忙的步履。
这是宋国的边境,长期的干旱,早已消失了人迹。树木也是枯死的,树根都被人吃完了。要住店是想也别想的,这一片尸骨千里的土地,像一片荒漠,昔日的繁华,早已是烟消云散,毫无踪迹。唯一的人踪,便是占山为王的土匪。
其实,不止是这里,整个的两河边境,整个的大宋都在衰落,一大片的土地迅速变成荒漠和盗匪的世界。昔日的东京梦华,就如雨打风吹去,经过了连番的铁蹄践踏,只剩下满眼的荒芜和满眼的尘土。唯有赵德基,和他的大臣秦桧等人在东南苟安,过着西湖歌舞几时休的醉生梦死。大宋,再也不是天祚帝梦寐以求想下辈子投胎来的乐土了。这世界上没有乐土。
前面是一座荒山,他们此行的目的,便是天黑之前要赶到那里,在那里露宿。尽管已经不再担心金军的追赶,但是日子照样没有丝毫的好转,所有人都感到一种难言的沉重。就算带出了银子,就算生还到了宋国的土地上,但是,亲眼目睹的那些震撼人心的模糊血肉,就算是军人,也一个个觉得颤栗。甚至还有大多数同伴的尸体滞留在那片熊熊燃烧的大火里。
甚至还有他们身边那个满头白发的女人。
最初的一天,这些士兵总是不由自主地悄悄看她,带着惊异的目光,和惧怕,仿佛看到一个魔女。其实,之前,他们大多数都是知道她的,也见过。那时,她不是这个样子,她穿着大蛇部落的野人首领装束,骑在马背上,背着弓箭,意气风发,英姿飒爽。
那时,他们都知道,她还是一个很好看的女人。
宋时战乱,随军家属里到处都是粗手大脚的女人,并不稀奇;稀奇的是这个女人那么好看,又那么厉害。
但仅仅是一场大战,她全变了。她披头散发,蓬头垢面,满脸尘埃,满脸血污,步履踉跄,神情呆滞。甚至她的弓箭都不见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损毁的。她只手无寸铁地跟在秦大王的担架面前,面无表情,也没有任何的哭泣和悲哀。
一切都是淡然的。没有他们想象中的呼天抢地。
他们想,这个女人,可真是坚强啊,真坚强!
甚至还有个怪异的陆文龙。
一路上,母子二人都没有开过口。
他脸上始终保持着一种超出少年人该有的淡漠——其实是恐惧。因为茫然,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也不知究竟到了哪里才会停下来。
人生啊,到底该走到哪里才算是一个结局?
他不知道。
他脑中空空,什么都不知道。只是饿了吃干粮,渴了喝水,没有水喝时,就和士兵一样咀嚼树根。
但刘武总是注意着,将带着的水,尽量留给他,留给花溶,留给秦大王——但是,秦大王从来没有喝过。他依旧并不气馁,忠心耿耿地守护着他,警惕着一切的风吹草动。
欲奴 第603章 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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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文龙还穿着金国少年的便服。那便服是华丽的,刺绣着金国人喜欢的一些狰狞的动物。他原本是大金国的小王子。此时,他也是面无表情,提着枪跟在母亲身边,亦步亦趋。他行走在一众便服的军人中,脚踏在大宋的土地上,一切都那么不协调。但也不怪异,因为,这支队伍里的人本来就形形色色,什么人都有;他们中相当一部分都不是汉人。
宋金辽,统治者们视为巨大壕沟和分野的差距,到此一笔勾销。宋人并没因为自己的汉家身份而骄傲,那些贫寒的金人也没因为远离故土而沮丧。大宋也罢,大金也罢,甚至已经灭亡的大辽也罢,归根结底,都不是他们的天下——那是辽国皇帝、金国狼主、宋国君王的天下;跟老百姓无关。
此时,他们只是想去寻找一块乐土。
他们都向往着那片茫茫的海洋,四季常青的海岛。那是刘武和秦大王常常有意无意的动员令,让他们明白,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脚下这片贫寒或者干旱的土地好得多的地方。
那里四季鲜花盛开,瓜果丰茂,水产不计其数,有许多大船、海龟,乌贼、螃蟹……他们听都没听过的东西。
所以他们才那么惧怕着,祈祷着:秦大王千万不要死。
秦大王被束缚在潦草的临时担架上,他早已昏迷不醒,自然无法骑马,只能被临时用柳条藤编织的简易担架抬着在崎岖的山路上慢行。他紧紧闭着眼睛,自从昏迷之后,从未醒过。一些人甚至怀疑,他是不是早已死了。自己等人是否只是抬着一具尸体。
在他身边,是一头白发的花溶。此时,刘武等人都在焦虑着秦大王的生死,她却彻底冷静下来,有条不紊地吩咐,怎么前行,到哪里投宿,到哪里寻找良医。
她的一截手臂露在外面,原本的白生生变成了污紫的血色,尘土,看不出是女人的手臂。那一截袖子,是她亲自斩断的,用来包扎了秦大王的伤口。
她的伤也经过简单处置,大大小小的,但是都不致命,只是疼。这样的经历下,疼痛已经算不得什么了。
她走在秦大王的身边,跟着两名抬担架的士兵,不时看他一眼。只要还没有断气,就还有一丝安慰,不是么?秦大王身材魁梧,又高大。每走出一程,两名士兵便气喘吁吁,挥汗如雨,需要轮换。每次轮换的时候,花溶就会停下来,摸摸他的鼻息,摸摸他的心口——看他是否还在与自己同行。
只有她一个人清楚,没死,秦大王还没死。
每每这时,便会获得一种难言的欣慰。
然后,在她的身后,是默默前行的陆文龙。他也浑身血迹,虽然没有受伤,却元气大伤,一路上,从没说过一句话。只是,每每花溶脚步踉跄的时候,他总是及时伸出手搀扶她一把,从没让她跌倒。
士兵中,有些天性乐观的人,不时想和这个少年说笑几句,逗弄他一下,他却总是不理不睬。所以,这一路上,气氛都很沉重,没有人能高兴得起来。
花溶便也没跟他说一句话,只是,每次他若饿了,渴了,她总是会及时提醒一句,恰到好处,仿佛是算准的。
他在背后,默默地看着她一头的白发,看着她污紫的手臂,眼神怜悯着,胜过怜悯自己的身世。那是自己心目中最美丽最温柔最高洁最慈善的女人,那时,她一头乌黑的头发,如山间的瀑布。那时,他总是得意洋洋地告诉一众小伙伴,自己的妈妈比他们的妈妈都好都漂亮,自己的妈妈能骑马射箭能率军打仗,他们的妈妈,都不能。那时,自己多自豪呀。
那时呀,已经过去。
不知什么时候,她回头。
二人目光相对。
他从她的眼睛里看到自己的倒影,那么清晰,那么惶恐。他再也忍不住,“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她停下脚步,伸出手臂,轻轻抱着他,拍着他的头,声音还是那么温柔:“儿子,你哭出来,哭一场吧……”
她的眼泪也掉下来。他还是个孩子啊,面对大人都无法选择的一刻,他做出了选择。又岂能不挣扎不痛苦?
他的选择和挣扎,秦大王的奄奄一息,这些,都压着她,如山一般压着她的心灵,无法安宁,无法喘息,无法再思考更多的东西。这一路上,她甚至连小虎头都忘记了,忘记了要赶回去见他的那种迫切。只担忧着身边这两个人,此时,他们比一切都重要。
那是来自母亲的拥抱,毫无伪饰,少年忽然觉得宠爱——自己比一切都重要的宠爱。他哭得更加厉害。
母子二人抱头痛哭,哭过之后,继续上路。
入夜,在山间的丛林处扎营。所谓的丛林也是稀稀拉拉的,树叶也都是黄黄的。
长久的干旱,连树林都是了无生气的。林中罕有小动物出没,只能勉强靠士兵身上带着的干粮充饥。又宰杀了一些疲弱的战马,士兵们一滴也不敢浪费,用器皿接着,轮流和着大口大口辛辣的马血,又煮成一大锅一大锅的马肉。
水是去抢来的,远途,他们剿灭了一小股悍匪;那支悍匪才几十个人,都是亡命之徒,是干旱饿极了才占山为王的,由于抢劫不到什么东西,不管金军宋军,一概杀无赦,杀了当干粮。山上唯一一股泉眼也被他们霸着,凡是上山寻水的都是死路一条。但是,这一次,他们遇到的是刘武的大军。不费吹灰之力就剿灭了他们,夺取了他们守着的那一汪泉眼。但也很可怜,许多士兵轮番排队,也只取回来几十桶水,但已经足够众人维持不死了。
一名郎中被两个士兵押着,他是从土匪窝里被带出来的。他见了刘武就跪下去:“军爷饶命,军爷饶命,小的还有八十岁老母,三岁黄口小儿……”
他以为这些人是金军。
因为这是一段荒途,大军至今尚未改装。刘武立刻意识到这个问题,但无暇顾及,催促道:“你马上治病,治好了人,自然有你的赏赐。”
郎中不敢看他,转向满头白发的花溶,目光惊惧。花溶拿出一锭大大的金元宝,递给他,温和地淡淡一笑:“郎中先生,你先医治他……”
她的声音和外型成反比,仿佛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
郎中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女人,一句话也不敢多说,将金子揣在怀里,立即去医治秦大王。
所有的药都用上了,他还用了一种黑色的“黑虎断续膏”,是专门医治这一带的土匪的。土匪们打打杀杀,受伤是家常便饭,看得出,他对治伤很有经验。但是,秦大王伤得实在太重了,无论怎么内服外敷,折腾了大半宿,他依然没有醒过来。
郎中被带下去休息,也许是看花溶态度和蔼,他惧怕之心去掉了不少。
他刚一离开,刘武站在前面,低声说:“夫人,我想和你谈谈。”
“刘武,有话你就说吧。”
刘武便直言相告,因为今天郎中的惧怕想起这个问题,众人穿着的那种特别的铠甲,不止沉重,闷热;再往前走,进入大宋官兵百姓的视线里,可就要后患无穷了。这些铠甲全是仿造的女真重甲。但是,不能细看,非常粗糙,仅仅只是粗加工而已,完全没有女真重甲的厚重和实用。何况银子质软,不能有效抵御。当初打造的时候,本来就是抱着混淆视听的目的。当晚逃生,也正是趁着黑夜混战,众人精疲力竭,而且在硫磺弹的掩护下,根本没人来得及区分铠甲的真伪,他们才侥幸混入金军阵营。否则,要是大白天,根本就混不过来。
如今,这些白银算是穿出来了,但现在却麻烦了。还在早前秦大王已经考虑过分配的重量,所用的驮马里备有宽大的外袍。于是,刘武当即下令众人脱下铠甲放在马背上,人下马换上便装。又令一个小头目前去找留在宋境内的道上兄弟刘志勇。
之前就曾派人给刘志勇送信让他接应,估算时间,也快到了。当务之急,又是要把这批铠甲打造成银子,重新融化,便于携带或者安排。不过,总之到了大宋的地界上,总要好办一些就是了。
刘武即问花溶:“夫人,如今到了宋境,我们再也不能穿这些铠甲了,我想找人融化,铸成银锭,去买一批粮食赈灾……”
“可是,这样大规模的行动,岂不引起官方的注意?”
“夫人不必担心。之前大王就曾派人传令刘志勇。他在这边跟两股土匪联系上了……”由那些绿林大盗出面,的确是最好不过了。花溶想起小虎头正是刘志勇在照看,想必秦大王留他在这里,当然不止是为了做一个孩子的保姆,为的便是在边境上有个接应。她急忙问:“刘志勇什么时候会赶来?”
“应该快了。”
“好,等他到了,你就全权安排处理。”
“谢谢夫人。我一定尽心尽力。”
刘武告辞,走了两步,又回过头,将一块干粮递给花溶。花溶摇摇头:“我不饿。”
“夫人,你应该多吃一点东西。你要保重,如果你再倒下去了,万一大王醒了……”他说不下去,将干粮塞在花溶手里就走了。
欲奴 第604章 坏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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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溶拿着干粮,半晌没说话。好一会儿,才大口大口地嚼了,是啊,自己一定要保持最好的精神,最充沛的体力。等待秦大王的醒来。
临时的帐篷里,花溶守在秦大王身边,眼皮倦得睁不开了。只是紧紧拉住他的手,不知不觉睡到半夜。再次睁开眼睛时,看到一地的月光。
月光透过树梢,从简易帐篷的顶上投射下来。那帐篷是绿色的,月光也是绿色的,唯有影子是白色的。
花溶的手几乎是习惯性地,放在秦大王的鼻端,试探他的呼吸,然后,往下移动,来到他的唇上。因为连日的昏迷,他的嘴唇早已干裂,她每天都会拿水滴在他的嘴唇上,为他滋润。可是,他一直都不曾醒来。
不是不绝望,也不是不害怕,可是,她却从不许自己泄气。自己一泄气,也许他就泄气了。她微微笑起来:“秦尚城,你若不醒来,就没机会成亲啦,你不是很想成亲的么?”
他还是一动不动。
“秦尚城,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她声音低低的,伏在他的耳边,唯有他一个人才能听到,“若是你醒了,我就喜欢你……要是你不醒……呵,我就再也不会喜欢你拉……”
他依旧闭着眼睛。
“喂,你是不是怕我像上次那样,等你醒了就跑了?你放心啦,再也不会了。只要你醒来,我再也不会离开了。快快快醒来……”
她微微叹息,就像自己危急时,他最后爆发时的那么威猛,不好么?如一头最最彪悍的狮子王,为了自己的领地,为了自己的荣誉,甚至为了自己的女人而战,多好呀。现在也该拿出当初的勇气啊,击败死神。
月光洒在她的脸上,自动抹掉了满脸无水洗涤的尘埃、血污,如淡淡的一层粉,如最巧妙最仁慈的化妆。让她整个人看起来那么柔和。心也那么柔和。此时,是平静的,从未有过的平静。
陆文龙在帐篷外面,静静地坐着,抱着膝盖,不让任何人接近。
夜露深浓。
一件衣服披在他的肩上,也许仅仅只是一个破毡子。他没有挣扎,任凭那双带着体温的手放在自己肩上。
随之递过来的还有一小竹筒的清水。清水稀缺,是刘武特意给她的,但她滴水没喝,留着给他。
他接过水,润在嘴边,那么几口而已。可是,她的干涩的嘴唇,却连这个都没有。他在夜风里瑟缩的身子终于感觉到一丝暖意,那是早已习惯的,被人宠爱、呵护的感觉。
除了妈妈,谁又还会这样对待自己?
他终于伸出手,拉着她的手。
她也没有再说任何的话,只是静静地陪着他。他还是个孩子啊,一夕遽变,怎么承受!
只求时间,时间才是最好最仁慈的上帝,它会自动抚慰,淡化一切的伤口。
许久,他才开口:“妈妈,大坏蛋会不会死?”
她怔了一下,这孩子,终究是善良的天性,他在担心秦大王。她顿觉无限安慰。
陆文龙见她不语,微微心慌:“妈妈,大坏蛋他?”
她果决地摇头:“不,他不会死。”
他略略有了欢喜,是属于孩子的那种欢喜:“为什么?”
“因为他是一个坏人!”
这个世界上,好人一般命不长,但是坏人,他们总是死不了。因为坏人总是为非作歹,连死神,连阎王都怕他们。其实,阎王和死神也都是胆小鬼,也都是趋炎附势的。比如,赵德基,秦桧,金兀术,他们这么坏,都还没死呢。想想秦大王,他早年的作恶多端,丝毫也不逊色于上述诸位,他多坏呀!
他这么坏,又怎么会死?
他又不是好人。
又一个黄昏。
刘武早已将整个队伍化整为零。其中最大的一批,绕道,混成了逃荒的难民,由一名多年跟随的海盗带领,先往海上而去。而另一批则负责护守这批特殊的“铠甲”。刘武本人,则只带着两百余人的小分队,轻装简骑,为商旅摸样。
只要再往前一百里,就该能和刘志勇汇合了。
郎中被扣押在这里,没日没夜地诊治。除了秦大王,还有其他伤员,各种伤药全部用尽。
秦大王却转为了高烧,那是伤口恶化的缘故。所有人都束手无策,郎中更是战战兢兢,依照他在土匪窝里的经验,如果这个头子死了,自己只怕也活不成了。他不时看那个戴着眼罩的独眼龙,不时看那个白发的女人,想比较一下,这两个诡异的人,到底哪一个才是善茬。
他的结论是选择花溶。
因为那个女人除了头发和血污的脸,再也没有任何可怕的地方。
当晚,找水的一股小分队回来,带了一点水。
湿帕子在秦大王头上不停轮换,却无济于事,他浑身滚烫,仿佛就要着火。花溶不知换了几十次了,就连郎中也快睡着了,又被惊醒,唠唠叨叨,战战兢兢:“这位大爷的伤……只怕,只怕……若是高烧不退……只怕,只怕……”
他只敢说“只怕”二字。
花溶也失去了所有的冷静,就算是自欺欺人也做不下去了。秦大王情况危急,这烧折腾着不退,他也就完了。脑子里一片一片的空白,他若完了,自己该怎么办呢?良久,她拿起帕子,忽然狠狠盖了秦大王的满头满脸,恶狠狠地说:“既然你以前折磨我,我也要折磨你……”
郎中莫名其妙。
“来人,给我找一些老姜,一些树根……”
众人面面相觑,又不是驱寒,要老姜干什么?
众人赶紧搜索,那是从土匪窝里带出来的一个罐子,里面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调味品,还有一个老姜。花溶又拿了一些士兵们刚搜索回来的新鲜的树根。花溶看看那个所谓的“老姜”,完全是一个皱巴巴的东西,在平常,这是非常普通的东西,现在却很难找到,她甚至怀疑,这根本不是老姜。但是,没得其他选择,只好拿了这些东西,一股脑的亲自放在行军的锅里熬着。
等到沸腾,想起什么,割下一缕白色的头发,在火里一点燃,手一扬,一缕头发全部变成了粉末,混合在锅里,发出一种奇怪的味道。一大碗黑黢黢的东西,慢慢放凉,散发着一阵令人作呕的腥味,早已不是姜汤,而是一种奇怪的东西。
郎中看她端着走向秦大王,这药,没有任何的根据,也没有理由,全是胡乱搭配,死马当成活马医?这也成?服下去会不会马上就死了?他惊恐起来,一步步往后退:“夫人,夫人……这药服不得啊……”
“怎么服不得?”
“夫人,这是你自己做主的,可不要怪我……”
她淡淡道:“你出去吧,无论他是死是活,你的命都是你自己的。你无须害怕。”
郎中松一口气,第一次意识到,这伙人,并非金军,也并非土匪,又并非官兵,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他慢慢走出去。
到了门口,花溶忽然又说:“先生,麻烦你尽力诊治其他兄弟,我们这里还有不少伤员,他们可都指望你了。”
郎中面露难色,他本是打算趁机溜之大吉的。
花溶又拿出一锭银子,“只要你尽力而为,我们就感谢你了。你请放心,你在这里绝对安全,什么都不必担心。来人,把郎中送出去,好好安排饮食起居,不得有任何失礼之处。”
“是。”
郎中接了银子,站了一下,才默默地出去,他也很好奇,惴惴的,竟然想留下看看这个女人到底想干什么。但是,他发现留下不妥,只得磨磨蹭蹭地出去了。
陆文龙也站在门口,也充满好奇。却见花溶一招手,柔声道:“儿子,过来帮我。”
他走过来,按照妈妈的示意,扶起秦大王。秦大王的身子依旧沉沉的,就算他力气不小,也觉得吃力。他问:“妈妈,是要喂药么?”
“嗯。”
碗放在他的嘴边。他依旧紧紧闭着眼睛,根本没有醒转的迹象。花溶微微一笑,凝视着他干涸的嘴唇,这人,想当年,是多么凶残啊,他的坏,他的好,他的种种的可怕,现在,老虎怎么变成病猫了?怎么不起来威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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