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奴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易淳
一些将领还在追问:“四太子,怎么办?”
金兀术骑在乌骓马上,大声喘息,满头大汗,这一刻,他也已经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群人飞速越过哨楼边境。
他放眼远眺,只见最后一个人,停下来,勒马。
隔着那么远的距离,他仍然看见了他,那是陆文龙,是陆文龙。
他张张嘴巴,想要叫住他,可是,却开不了口。陆文龙也是这样,几次张大嘴巴,又发不出声音,只提着自己的长枪,枪尖上还淌着血迹……
在他的前面,是自己的妈妈,和一个未知的世界。
在他的后面,是一个熟悉的世界,和一个灭杀全家的仇敌。
他无从选择,咬紧牙关。
“小王子,快,你快回来……”
“小王子,你不要上当……”
“小王子,那是敌国,哪些是敌人,都是敌人,他们会害你的……”
……
金兀术咬紧牙关,竟然喊不出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部属在鼓噪。尤其是武乞迈,深知四太子对陆文龙的热爱,真恨不得马上冲上去将他拉回来。
陆文龙依旧站在原地,双方之间,隔着一堆熊熊燃烧的火堆,是一些中了硫磺弹,无法再逃跑的尸体、死马,在火海里,惊恐的灵魂往天上冲……
后面也有人在叫他:
“儿子,快走……”
“文龙,快走……”
“陆公子,快走……”
那些呼唤,千奇百怪,莫名其妙,是他不熟悉的,是来自大宋的呼唤。
自己到底是做金国的小王子,还是宋国的陆公子?
陆文龙呆在原地,死死盯着对面的金兀术,眼里掉出泪来,豆大的一颗泪珠。
然后,他慢慢转身。
几名金军已经冲上去,却被回身的刘武截住。刘武见他久久不走,亲自跑回来,护着他,大声喊:“文龙,快,快,快……”
可是,他不走,他依旧站在原地,再次回头看着这片“故土”——他曾经以为的故土,以为的家乡,以为自己会一辈子生于斯死于斯的地方。
还有那个人——大金的四太子。他这十几年来最崇拜的父亲。那许多相濡以沫,那许多天伦之乐,那许多备受宠爱和呵护的日子。
原来,却是陌路。
金军们叫嚷着再次冲上去,他却仍然不知道该如何进退,如一具行尸走肉。双方又是纠结着一场血战。刘武的硫磺弹要继续炮制,却又怕伤着了他,焦虑地不停喊:“走,文龙,快走……”
一个女人的身影,白发,跌跌撞撞地喊:“文龙……儿子……孩子,快走……”
她本是护着秦大王的,因为秦大王已经倒下了,她一步也不能离开他了。两名士兵搀扶着秦大王,她就亦步亦趋地跟着,拉着他的衣角,仿佛要为他留住最后的魂魄,决不能让死神带走他,生怕一松手,死神就赢了。她不能输。所以,她连要杀金兀术都忘记了。连恨都忘了。
可是,她久久看不见儿子,她还没忘掉儿子。所以更加焦虑,不得不跑回来寻找。她满脸鲜血,完全不顾冲过来的金军,张开双臂要去拉他,仿佛一只护犊的母鸡,尽管步履踉跄,却还在尽着母亲最后一刻的职责。
白发飘浮在他的脸上,扫得生疼,陆文龙回过头,抱着她,泪如雨下。
金兀术听不见他的哭声,只看到那个少年的背影,瞬间高大。
甚至他的长枪,也在这一刻,真正充满了力量。那是选择的力量。
金兀术的方天画戟一垂,心碎欲裂,这一刻,忽然失去了支撑。仿佛这前半生,是一个可笑的局。是自己为自己布好的一场局。
白发,忽又看到飘忽的白发,从少年的背影里飘过来,在火焰的光芒里,熊熊的,燃烧的,充满了凄楚。那是她的白发,她满头的白发,在晚风里,飘摇。飘摇,飘摇。
青丝啊,红颜。
她白头了。他仿佛现在才真正知道了这个事实。
她为什么白头了?为什么?
是谁让她白头的?
一个好好的女人,为什么竟然会白头?
她不是在自己的府邸歌咏着“三秋桂子,十里荷花”么?她不是纤纤玉手端着钧窑的玫红茶盏,幻化出万千的花鸟虫鱼么?她甚至素手弹琴,巧剖新橙。她甚至偶尔柔情,眼眸如水。她甚至会关切地看一眼,问一句;她甚至会穿着鲜艳的衣服,温顺的姿态;甚至,她还会端上一碗美味可口的糖水鸡蛋,放在自己面前,就如一名最理想的妻子,曾在自己的帐篷里,倩影出入。
啊,那些草原上的日子;那些已经逝去的,那么多可留恋的日子。
为什么竟然成了白头?
……
“四太子,花溶……和小王子怎么办?”
“杀,杀无赦……”
这对白从心底而来,这是自己下的命令。是自己,先要杀她!他大声地要反驳:“不不不”,不是自己,不是自己的声音,这不是自己的本意,自己,怎么可能真想杀她?不是,绝对不是,自己为她做的事情,她甚至还不知道。不是自己!
可是,那声音不停地在脑子里盘旋,徘徊,像一把火在熊熊燃烧,不停地炙烤,不停地审判:是你是你就是你!
他捂住了耳朵,在周围部署惊疑的神色里,连声高喊:“不,不是我,不是我……”
部属们还在鼓噪,狂喊:“小王子跑了……”
“天啦,小王子真的跟宋猪跑了……”
“那些宋猪,怎么办?追不追?”
他们的议论被几枚连续扔来的霹雳弹炸断。是独眼的刘武,他亲自断后,带着一群悍勇的死士,彻底阻断了金军的追击。这一场战役,他成了宋金双方最令人瞩目的焦点,最耀眼的明星。
待得烟雾缭绕稍稍散开,金兀术才发现,少年,白发,都在奔跑。奔跑。
“花溶,花溶,你回来……儿子,你回来……儿子……”
这喊声里,陆文龙的身影已经远去。
甚至那满头的白发,也已经远去。慢慢模糊。
她在血泪交迫里,甚至忘了再看他一眼,就连对他的仇恨也忘记了。他想,若是她回头,哪怕是忽然记起还没有杀死自己——哪怕是复仇,也该回头看看的啊!
可是,她没有!
她竟然一直没有!像自己是个无关紧要的小角色,像世界上根本就不曾存在过自己这样的一个人。
“花溶……花溶……”
他声嘶力竭,泪如雨下。
部属们都静静地看着他,垂着头,然后,无言地打扫着战场。
这是一场两败俱伤的战争,没有任何的赢家。
一名探子忽然跑上来,大声说:“报告四太子,又发现一支敌人的踪影……”
什么人?难道秦大王的人还没跑掉?
“看不清,他们没有靠近,早早跑了。估计是耶律大用的人……”
正是耶律大用。他早前曾和海陵联手,想彻底铲除大蛇部落。后来,因为那10万银子和25万绢帛,又和海陵一场血战。最后清点战场,他们虽然丧失了10万银子和几千军马,但是得到了25万绢帛的一大半,也算有所补偿了。
欲奴 第601章 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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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恨透了秦大王,也明白自己中了计,但是,他不认为是自己的贪婪所致,反而恨透了,本是准备趁火打劫的。无奈这次的统帅是四太子亲自出马。他和四太子是天生的冤家,不比海陵,随时可以从敌人到朋友,又从朋友到敌人,只要利益需要,随时调整。
但四太子不同,四太子从不把他这个亡国余孽放在眼里。他也不会去自投罗网,所以老远地观看,一发现不对劲,就逃之夭夭了。
先锋正是他的侄子耶律隆续,恨恨道:“秦大王这厮跑了,他的银子到底藏在哪里?”
耶律大用也在奇怪,他来的主要目的便是要得知那15万银子的下场,因为,直到现在,都没看到银子的踪影。这么大的数量,秦大王一行又没有专门的牲口驮运,银子到底在哪里?
“主公,银子一定还藏在燕京附近,我们得好好找找。”
耶律大用失去了秦大王并不可惜,跟他分道扬镳是迟早的事情,回头看看自己这支精兵强壮,也不得不叹息一声,秦大王,除了没分银子外,也算是替自己做了不少事情,否则,自己还不可能拥有这样一支大军。
耶律大用率着部署迅速撤退,去寻找银子的下落。
他甚至没想到问一下女儿的下落,秦大王这一回去,女儿的处境。
这一切,他其实并不关心。虎毒不食子,难道秦大王还能杀了自己的儿子不成?
耶律大用一撤,便只剩下金军。
只剩下蔓延的火光,四周的草地,一片焦黑。反应过来的女真勇士们,也已经精疲力竭。他们人数众多,十分精良,却败给了这样一支潜伏的宋军和他们的“精锐武器”——鼻端,还是许多原油挥发的味道,他们根本不知道,秦大王的这些先进武器到底来自何处。
金兀术也精疲力竭,独自发呆。
武乞迈低声安慰他:“四太子,他们就算逃跑了也没什么,银子还没带走……”
的确,他们和耶律大用一样,一直没发现银子的下落。从秦大王花溶一行到刘武的出现,都不像携带银两的样子。那么大的数量,不可能放在一袋子里拿走。而且,没发现谁衣袋鼓鼓的。
这也是金兀术当时悍然下令杀掉秦大王的原因,他本以为,杀了秦大王,截留了花溶或者秦大王的属下,必然能得出银两的下落。不可能花溶也不知道。
他也略感欣慰,既然如此,银子就还在大金境内。
如此,还不算一败涂地。只要寻找,总有蛛丝马迹。
一名金军还是忍不住前来汇报:“四太子,我们发现了异常……”
他下意识地问:“什么异常?”
“您看……”
顺着那名金军的手指,金兀术蹲下身子,奇异地看着一副铁甲在烈火里,融化,慢慢地融化……
他一惊,武乞迈已经喊起来:“这铠甲竟然会融化……”
那是一名战死的宋军,他的身子被大火焚烧,温度太高,身上的铠甲竟然在慢慢“融化”,一滴一滴的,很快,就变成了一滩水银,被火一吞噬,变成了一阵刺眼的黑色……
“天啦,这是银子。是银子……”
“这幅铠甲完全是银子做的……”
金兀术急忙令人翻捡其他系着黑带子的尸体,果然,那几十具牺牲者,都穿着这样的铠甲——秦大王竟然把那15万银子铸造成了铠甲穿在身上。仔细一看,那些铠甲全是非常粗糙,临时打造的,只是勉强凑合上去而已,显然是非常匆忙赶制出来的。
“天啦,宋军竟然这样带出去了银子……”
“那支人马有好几千人,他们真不知带出去了多少银两……”
其实也不是宋军。是秦大王招募的野人,辽东的汉儿、契丹的流浪汉、丛林里的野人,甚至一些潦倒的金人——那是一支杂牌的土匪队伍,既不属于金人,也不属于宋人,只属于一个私人,只属于秦大王。
就连金兀术,也不得不佩服这个计策的天衣无缝。
秦大王步步为营,步步设局。先是用10万银子和25万绢帛混淆了众人的视线,拖延了一段时间。就算自己没上当,但也给了他喘息的机会。最令他意想不到的是,秦大王竟敢以身犯险,留下刘武这支奇兵。试想,若是当初银甲穿在秦大王所率领的士兵身上,那肯定早已全军覆没,没想到,他竟然留给了刘武。而且,主力大部队,全在刘武那里。
刘武又能忍耐住,选择了在自己最混乱,最心神不宁的时候冲出来,就算他不知情,但此人把握机会的火候简直已经是一代名将风范了。
当时,自己见秦大王和花溶在一起,以为主力、所有的关键,全部在他们一行人身上。简直彻底忽略了后面的小分队,没想到,秦大王等才是小分队。真正的关键人物,留在后面。就凭这股豪赌的性子,自己也输得不冤了。
他长叹一声,秦大王有这种计策,有这样的下属,就算能逃命,也不能算是侥幸和运气了。这时,联想起跟耶律大用的那场战争,心里暗凛,幸得二人已经分道扬镳,若是让秦大王和刘武继续留在边境,后果不堪设想。
第一次在海上输给秦大王,还可以说是因为金军不识水性。这一次,竟然是在大金的土地上,被秦大王玩了个措手不及。
武乞迈忽然说:“秦大王那厮,真是了不起……”
他冷冷地,没有回答,再了不起,那一顿重伤也够他受了,不死也得半残。他能跑出去多远,能坚持得了多久,还未为可知呢。
还是武乞迈:“不过,秦大王这厮也没讨得好去,估计命也去掉大半条了……”
金兀术又恨又气,又无可奈何。这一次,真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儿子跑了,敌人跑了,就连那个女人也跑了。除了折损了大金上万的精锐,自己什么也没得到。
其余人等想起陆文龙,没有一个再敢多说半句。
不停地有部署前来报道己方清点出来的伤亡,这一战,秦大王一方死伤了两千多人;但是金军却死伤了一万多人,其中十之七八是被刘武的奇兵烧死的。
部署每报告一次,金兀术的面色就难看一分,到后来,简直是长吁短叹了。真是时也命也,半点不由人。做了完全准备,竟然也会如此惨败。
远远地,一阵马蹄声。
武乞迈变色,低声说:“四太子,是海陵……海陵这厮来干什么?”
海陵骑在马背上,意气风发,驰骋而来,大声喊:“我们来增援了……”
没有任何人要他来增援,他就是来看热闹的。但现在,谁都不想戳破他的谎言。他自己也不愿意。见没有人搭理自己,讪讪的,又掩饰不住的得意。
他一看到这尸横遍野,摊了摊手,仿佛忽然非常惊奇的样子,耸耸肩:“天啦,怎么会这样?四叔,抓住秦大王了么?”
所有人都冷冷地看着他,没有任何人回答他。
他看看四周,还是故意用了惊奇的语气:“四叔,秦大王这厮该不会又跑了吧?看看,遍地宋军的尸体,他怎么跑得了?哈哈哈,要是捉住秦大王这厮,自家先狠狠鞭打他一百鞭出气……”
武乞迈忍无可忍,大声道:“闭嘴……”
他撇撇嘴巴:“你算什么东西?你一个小小的……”
一鞭子抽过来,狠,准,稳,落在他的鼻梁骨上,顿时如打翻了酱油铺,红的,黄的一起滚出来,他的鼻子歪在一边,十分可笑,却凶性大发:“你自己打了败仗,为什么打我……”
金兀术甩着鞭子:“滚!”
“你不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四太子么?竟然在咱们大金的土地上也让敌人给跑了,那15万贡银……”
“滚!”
他的声音被阻断,看着那张冷冷的脸孔,那是四太子的杀机。他再也不敢说下去,策马就跑。
跑出好远,才得意洋洋地摸着歪掉的鼻子,就算是一鞭子,也值得看到四太子一败涂地的样子。这是一大胜利。他并不在意那15万贡银能否收回来,在意的是四太子还能横行多久。本来,这是四太子的一个漂亮大战,可是,功亏一篑,看他怎么在狼主面前交代!
原来,四太子也不过尔尔。他捂着鼻子,在马背上笑出声来,又“痛哭流涕”,充满狠毒。四太子,有什么了不起?
在他前面,迎着他的是他的兄弟夏渣。夏渣也鬼头鬼脸,看到哥哥捂着鼻子,惊讶地问:“大哥,你怎么了?”
海陵放开手,鼻子整个歪在一边,让他原本俊秀的脸蛋显出一种异样的狰狞和丑陋。他原本十二分地爱惜自己的容貌,这时却无所谓了,只低低地问:“四太子真的又生了儿子?”
夏渣比了个手势,在脖子上一横,又放下,诡异地眨了眨眼睛。
海陵哈哈大笑,歪掉的鼻子也眉飞色舞起来:“我倒要看看,四太子到底还能嚣张多久……”
“大哥,狼主很担心这场战争。”
“他担心?!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假酸儒能懂得什么是战争?他担心的是这15万银子,不能为他富丽堂皇的宫殿增添色彩。”
欲奴 第602章 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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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倒是事实,合刺向来喜好奢华,挥霍无度,宫廷拨付的那点根本无法维持开支,已经屡次私自动用国库。但是因为连年的战争,大金国库本来也已经十分紧张,无法公然再大规模挪动。而且,依照惯例,就算是狼主,动用国库也必须跟大臣们商量。就算合刺权利大了许多,也不敢太过于明目张胆。在合刺之前的太宗狼主,就曾因为私自用了国库里的银两绢帛赏赐宠妃,惹恼了众臣。尽管数量还很一般,也被当时的权臣宗翰、谷神等按在炕上打了一顿屁股。当时,金兀术也是参加打屁股的人之一。合刺被教导过这一典故。尽管在他的继父和宇文虚中生前的筹划下,他的皇权已经大了许多。但只要曾参与打过狼主屁股的四太子还在,自己就始终不能只手遮天。所以,他一直在为如何修缮燕京的高规格缺乏银两而苦恼。
宋国的银两本是救命草,及时雨,他早已决定一运到就以修缮皇宫为名,先下手为强,挪用了再说,而且也名正言顺。浩浩皇都,当今天下第一大国的第一皇城,总不能寒怆了,不是嘛。
海陵是他的兄弟人,对兄弟皇帝的心思揣摩得最清楚。他刚带回去的10万银子和部分绢帛,甚至没经过任何公家的程序,就直接讨好合刺,让合刺全面安排了。
如今,合刺还在等着剩下的15万银子呢。
看他四太子到哪里去交出来?
海陵和夏渣两兄弟,一起回头看着那一片尸横遍野的狼藉战场。海凌一挥手:“走,我们回燕京去好好找点乐子……”
夏渣谄媚地说:“大哥,我又抢了几个鲜货色,是燕京城里的汉儿的女子,十三四岁,一个个正水灵灵。都送给你。”
“好,自家回去品尝品尝。”
战场上。
武乞迈等人因为海陵的来去,更是不安。他低声说:“真不知这厮又要在狼主面前进什么谗言。”
金兀术意兴阑珊,一挥手:“收兵。”
部属们下令收兵,走出好远,却见四太子还一人站在原地。他们觉得奇怪,他一个人置身死尸堆里,空荡荡的,仿佛独自是一个世界上的幽灵。
阴森森的。下属们隐隐做怕。
“四太子,四太子,该上路了……”
他挥舞着手里的方天画戟,无意识地阻止自己忠心耿耿的部署继续喊叫。静一静,自己只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呆一片刻。
如此而已。
抬头看看东方的天空,已经露出一丝鱼肚白。天,要亮了。
放眼看去,遍地的火把散乱着,零零星星,一望无垠的,都是尸体,断腿残肢,尸首分家,鲜血淋漓……惨不忍睹。
他已经闻不到丝毫的血腥味道了。
鼻子已经麻木了。
脑子里千百次地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人类为什么会这样互相残杀?”
而且,与之残杀的,还是自己心仪的女子,自己的“儿子”。
那一刻,所有人类最珍贵的感情,被消磨屠杀殆尽。
他想,这难道就是自己要的结局?这就是结局?
风冷冷地吹来,晨露已经降临,他的头发是湿的,半露的铠甲里面的紧身衣也是湿的。腰间却是干的——那是干涸的血凝结成块,是那一箭的威力。
他从会走路开始就拿刀,拿枪,纵横战场几十年,不知大大小小受过多少的伤。却没有哪一次如此痛彻心扉。因为,这伤不是敌人给的,是她!是她,是花溶!他这时忽然又在慢慢地清醒,想起她不是敌人,真的不是。
如果花溶都成了敌人,那这世界上,还有谁不是自己的敌人?还有谁?他颤栗着,惊怖着,战争的残酷降临在自己身上,才知道那真是要疯狂。
所有人都在疯狂,自己也在疯狂。
那伤入骨髓,疼痛难忍。永远烙印在心灵。
那才是百发百中的花溶。那一刻,她用尽了全部的力气,要杀他,杀死他!
因为,她没有料到,自己竟然会杀她。
自己也没有料到啊。
他舔一舔嘴角,那么咸。血流光了,就只好流泪。他竟然在战场上流泪。见惯了死亡挣扎的四太子竟然在战场上流泪。也不知是为她还是为“他”,还是为自己。
清晨,终于来了。
零星的火焰下,一片的荒凉破败。天空里盘旋着一些飞禽,是闻着死尸的味道而来,这是它们的美餐。只因为一个大活人,一骑乌骓马,它们久久不敢俯冲下来。
他在这时候,忽然想起那些边塞诗人的歌咏。伟大的盛唐,伟大的文明。
饮马渡秋水,水寒风似刀。
平沙日未没,黯黯见临洮。
昔日长城战,咸言意气高。
黄尘足今古,白骨乱蓬蒿。
……
五月天山雪,无花只有寒。
笛中闻折柳,春色未曾看。
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
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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