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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走他的心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容光
身后是小县城的夜色,闪烁的霓虹灯,和环绕四周的青山。
他会错了意,并不知道她在为什么事情伤感,还特有气度地走出门去,瞥她一眼。
“你那点小肚鸡肠,我还不知道?”
她仰头看着他,顿了顿,没说话。
陈声笑了一声,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行了,你不愿意让我看见你家里的境况,那我不去就是了。”
下一刻,眯眼打量她。
“只是路知意,我还以为你不会自卑的。”
毕竟她从来不将自己的贫穷藏着掖着,也坦言她需要奖学金,需要家教费用,从不乱花钱。
路知意知道他理解错了,却并不去解释。
这样挺好,他自信满满,而她也无须多言。谎话这种事,总是多说多错,倒不如不说。
她低头看着地上的影子,说:“谢谢你。”
“谢谢我?谢我这么理解你?”
“都有。也谢谢你大老远开车送我回来。”
陈声笑了笑,懒洋洋地问:“这么正经啊?那下一句是不是要以身相许了?”
路知意一顿,抬头也冲他笑了,安安静静地说:“以身相许就算了,你门槛太高,我这状况,哪怕有十个路知意也配不上你。”
陈声一顿。
她却挥挥手,“我先走了,明天早上我来酒店找你,带你吃个早午饭,送送你。”
说完她就往台阶下走。
“路知意!”陈声叫住她,“你明天不是要给你小姑姑过生日吗?还来干什么?”
她匆匆跑过了马路,回头冲他笑,“所以我说带你去吃个早午饭啊!把你送走了,我再回家陪我小姑姑吃午饭!”
这么麻烦?
陈声笑了两声,没好气地说:“用不着!你还是别来了。我自己去找点好吃的,免得你又用土豆面条打发我。”
路知意笑得更灿烂了,只隔着车流大声说:“明天见,陈声!”
说完,她招手拦了辆车,拎着行李箱进去了。
临走前,她降下车窗,从里面朝他挥手,夜色里笑容满面,唇边还有白气呵出。
陈声看着她,觉得挺蠢的,他从来不跟人这样挥手。
像个傻蛋。
可手揣在大衣兜里,掌心莫名发痒。
就在那车离去的瞬间,他猛地伸出了手,她却已经合上车窗,随车一同扬长而去。
于是陈声举到半空又停了下来。
几秒种后,他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骂了句操。
扭头,黑着脸进了酒店。
作者有话要说: .
还没真正喜欢上,要跨越两人之间的鸿沟,需要更深厚的感情才行。所以大家别急,看他们慢慢动心,最后会迎来烟火盛放的那一刻。
我对声哥的设定,与其说幼稚,倒不如说成长过程太顺,天真过了头。
她教他现实的深刻,他给她童话的无忧,这样刚刚好。
=v=我们慢慢来,别催他们。
.
ps,很巧在评论里看到了来自甘孜州和冷碛镇的宝宝,还不止一个,世界真妙。希望我笔下的这个小镇,会让你们觉得亲切又可爱=v=。
99只小红包,送给爱我的爸爸们(毫无节操可言的作者)。
☆、第23章 第二十三颗心
第二十三章
出租车迎风上山, 二十来分钟就能抵达冷碛镇。
小镇依然在二郎山上, 因二郎山并不单单是一座山, 而是一群山脉。
路知意趴在车窗上往回看, 右侧可以看见地势较低的县城, 流水与青山环绕四周,灯火点缀其间。
人类的力量伟大如斯,能在这苍茫山野开辟出这样一片净土, 远离城市喧嚣。
她望着那片灯火辉煌的小城, 想起不久之前站在马路对面的陈声。他与这里, 本应是格格不入的,但他吃着这的牛肉面和炸土豆, 好像也融入得挺好。
想着想着, 她趴在车窗上, 笑了。
下车后,从公路上下了条小道, 轻车熟路走了几分钟,双层楼的小院近在眼前。
小镇上没有路灯,黑魆魆一片, 头顶是星河,脚下是石子路。
她深吸一口气, 回家的感觉真好。
路知意拖着行李箱, 看见路雨蹲在院子里,面前是只硕大的盆子,水龙头开着, 正往里哗哗注水。头顶亮了盏昏黄的灯泡。
她弓着腰在盆子里揉了一阵,又略微直起腰来,握拳往后背上捶了几下,复而弯腰,继续洗衣服。
洗着洗着,又想起什么,赶紧把水龙头拧上,往厨房里走。
路知意跟了上去,从门外瞧见路雨拿汤勺在锅里搅了搅,一面下意识捶着腰,一面舀了一勺送入口,尝尝盐放得够不够。
最后把火关小了些,继续炖着,转身往外走。
这一转身,就和路知意打了个照面。
路雨一惊,“回来了?怎么也不提前说一声啊!”
下一刻,笑成了一朵花,朝她招手,“来来,我还以为你明天才回得来,特意给你把汤都给炖上了,想着热一热,你就能喝现成的。”
她去橱柜里拿碗,一边拿,一边絮絮叨叨:“我们校长前一阵去了康定,说是看见有卖新鲜松茸的,八十块钱一斤。我一听,赶紧让他给我带了两斤。这东西也就这一阵有,买不买得着还得碰运气呢。”
往碗里添了一整碗热气滚滚的汤,转身笑吟吟搁在厨房里的圆桌上,“来,你最爱的松茸牦牛肉汤锅!”
路雨站在油亮亮的灯泡下,锅里碗里的热气蒸腾在半空,却无论如何遮不住她那坦荡荡的喜悦。
路知意看见她笑起来时,眼角好几道深深的褶皱。
耳边有一缕淘气的鬓发钻了出来,夹带着刺眼的白。
心里有些酸楚。
她坐了过去,捧起碗,咕噜喝了一大口。
路雨凑过来,一脸期待地问她:“好喝吗?”
“好喝。”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的手艺!”路雨得意洋洋地摸摸她的后脑勺,忽然说,“哟,头发长长了。”
路知意说:“省城剪头发很贵,动一次剪刀要三十,我就没剪。”
冷碛镇的理发店,剪一次头发才五块钱。
路雨赶紧劝她:“还是别剪了,女孩子家家的,留什么发型不好,非得留板寸?你也大了,这年纪都该找小男朋友啦,还是把头发留长一点,更淑女。”
路知意说:“也不知道我去念书那天,是谁千叮咛万嘱咐,要我好好学习,别急着谈恋爱。”
“……”路雨理直气壮地说,“我也不知道是谁说的。反正不是我。”
路知意扑哧一声笑出来。
端过她的碗,路雨又去锅里盛了些干货出来,搁在她面前,“刚出锅,有点烫,你别吃太急。我先上去给你把床铺了,一会儿还得下来把衣服洗了呢。”
路知意一把拉住她的手,“我自己来,你先歇着。”
把碗推到她面前,“小姑姑,同学送我回来的,我在县城和他一起吃过晚饭了,这会儿还撑着。这碗你先吃了吧。”
铺床,搁行李。
路知意把事情做完,看见路雨把衣服晾了,又回了厨房。
她跟了过去,站在院子里,瞧见路雨把那碗装满牛肉和松茸的汤又给倒回了锅里,根本舍不得吃。
隆冬的风从远处吹来,在小院里转了个圈,又溜走了。
等到路雨出来,路知意若无其事问她:“汤呢?你喝了没?”
路雨笑着说:“喝了,喝了。”
一边说,一边伸手去理路知意的衣领,“你刚才说同学送你回来的?哪个同学啊?男的女的?开车送你回来的?”
路知意看着她的白发和皱纹,鼻子一酸。
她的姑姑今年三十八岁了,未婚,没有个伴,也没有子女。
路成民出事那一年,路雨已经有了交往好几年的对象,正谈婚论嫁。她这在冷碛镇算是晚婚了,一则家贫,二则路雨有自己的想法,不愿随便凑合过日子。最终因路成民是村支书,哪怕家里不富裕,在镇上还是颇有威望,她还是找到了心仪的人。
可一夕之间,家里变了天。
林芝心死了,路成民成了杀人犯,被法院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
路雨带着刚上初一的路知意四处求人,从县城一路到省城,上诉,打官司,甚至打听到了法官的住处,拎着大包小包上门求情。
……
后来,路成民在二审里被判处意外伤人罪,六年有期徒刑。
再后来,家只剩下路雨和路知意,她又当爹又当妈拉扯着这个侄女,对象没了,婚也不结了。
路知意至今记得,那年路雨带着她上门与那男人谈话,摸摸她的头,对她说:“乖,你去院子里和坤云哥哥玩,小姑姑有话和叔叔说。”
坤云哥哥是那叔叔的侄子,一大家子住在一起。





偷走他的心 第40节
路知意点头,和那男生一起在院子里,你看我,我看你。
坤云先开口:“你小姑姑就要嫁进我们家了。”
路知意没吭声。
她其实是六神无主的,爸爸出事了,妈妈没有了,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她被路雨带着四处求人,四处打官司。
兴许是太年幼,她并没有很沉浸在失去母亲的悲痛里,只是浑浑噩噩意识到一件事情——如今的她只剩下路雨一个亲人了。
如果路雨走了,就只剩下她孤零零一个人了。
那一天,路知意站在院子里,听到坤云说了那句话,没吭声,只是走到门边,偷偷地听屋内谈话。
坤云走上前来,“你——”
她一把捂住对方的嘴,眼圈一红,却异常镇定地冲他摇摇头。
坤云不说话了。
屋内,路雨对男人说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
“我哥出事了,现在在坐牢。我嫂子死了,想必镇上的人都知道,这些日子也没少议论。你呢?你有什么想法没?”
男人说:“那跟我们俩的事情没关系吧?是我们要结婚,又不是别人,两个人的事情,用不着扯上第三个人。”
路雨静静地站在那,从容地说:“不是,婚姻从来就不是两个人的事情。”
她说:“振林,我有一个侄女,我不能丢下她不管。”
“她今年只有十二岁,突然之间没了爹也没了妈,什么都没剩下,如今只有一个小姑姑。”
“我看着她出生,看着她长大,她学会叫小姑姑的时候,连爸爸妈妈都叫不清楚,可她就那样傻乎乎笑着,口齿不清地叫完爸爸妈妈,又叫小姑姑。”
“她骑自行车是我教的。她爸妈忙,家里穷,我每天送她上学放学,后来她说想学骑自行车,是我手把手教会她的。她没有自己的自行车,小小的姑娘就骑着我那辆大得离谱的车,摔在地上蹭破了皮,哇哇大哭着叫小姑姑。”
“她二年级的时候,有一次发高烧,她爸爸不在家,妈妈又去地里干活了。我背着她一路往卫生所跑,一口气跑了两公里,看她打针吃药,看她在那睡着,然后才松口气,背着她慢慢悠悠回家了。”
“你大概不知道,她在我背上说胡话,叫的不是爸爸,也不是妈妈,是小姑姑。”
路雨说了很多很多。
说到后来,她笑了笑,“振林,我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我知道叔叔阿姨一定都有想法。为了给我哥打官司,我现在一毛钱也没有,还欠了一屁股债。更何况我还有个侄女,我不能丢下她。这婚,你还想结吗?”
叫振林的男人想要争取点什么,可路知意是他过不去的关卡。
没有谁希望未来的妻子带着个拖油瓶嫁过来,尤其是妻子欠债累累,还要掏出更多来供养这个和他非亲非故的拖油瓶。
后来路雨的婚事就吹了。
她出门时,笑吟吟朝路知意招招手,“走,咱们回家去。”
仿佛刚才告别一桩婚事的人不是她。
再后来,她一个人养着路知意,为了还债,为了赚钱,不仅在镇上身兼数职,当了好几门科目的老师,课下还给人补课,又在家养了猪和牛。
她起早贪黑,仿佛不要命地为这个家付出。
所以才有了如今的路雨,明明才三十八岁,看上去却远远超过了真实年龄。
路知意记得清楚,年幼的自己不懂事,在别人想给路雨介绍对象时,哭着闹着不依不饶。
她明明没有很清晰的念头,可潜意识里就是知道,有了新的家庭,路雨就会有丈夫,有孩子。那自己呢?自己又算什么?
路雨也不气,笑着推辞了那些相亲,只对人说:“等我们知意长大些了,我再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
路雨也有顾虑,她怕家多出一个非亲非故的陌生男子,万一知人知面不知心,对路知意不利,怎么办?
后来路知意念高了,仿佛一夕之间懂事了。
她终于知道因为自己的自私,路雨错过了什么,至今仍孤家寡人一个。女人最美好的年华就那么短暂几年,如今被她拖得全没了。
这样想着,她一边愧疚,一边试图弥补。
某日,她佯装漫不经心地问路雨:“小姑姑,你,你怎么不找个对象啊?”
路雨在沙发上织毛衣呢,闻言笑了,把她搂过来,捏捏她的脸,开玩笑说:“小姑姑老喽,没人要啦!将来老了,只能指望你了。”
说着无心,听者有意。
那一天,路知意错愕地看着眼前的女人,生平第一次发现,小姑姑是真的老了。
两鬓生华发,眉间有纹路。
三十五岁的女人慈爱地摸着她的头,身上穿着多少年前的衣服,朴素而苍老,因为将最美的年华悉数献给了她。
献给了她的小侄女。
她强忍住泪水,说要回屋写作业,可一关上门就泪如雨下。
这些年来,路雨把最好的都给了她。可因为她的任性与自私,路雨错失了成家的年纪,也过早地苍老了。
她是那样懊悔,那样痛恨自己。
如今,路雨三十八岁了。
十八岁的路知意站在厨房门口,看着连一碗松茸牦牛肉汤都不舍得喝的女人,眼眶一热,转背说:“你等等我。”
随即爬上楼,擦干眼泪,从行李箱拿出那件羊绒毛衣。
她蹭蹭蹭跑下楼,把毛衣双手奉上,献宝似的,“去试试看,我特意给你买的,温暖牌毛衣!”
路雨一愣,捧着那毛衣,摸了摸,“羊绒的?”
下一句,“这,这得多贵啊!”
最后把毛衣往她怀里一塞,“我就算了,年纪大的人不怕冷,你自己拿去穿吧。蓉城湿冷湿冷的,穿这个正好,你们年轻人可不能冻着了,会冻出病来的。”
路知意的泪水又掉下来了。
她把毛衣塞回去,“这是我给你的生日礼物,哪有把生日礼物退回来的?”
然后一退三尺远,“我不管,你必须穿!明天你要是不穿着它出门上班,我就立马回学校了。”
她难得任性,路雨还愣了愣,然后扑哧一声笑了。
“好,好,好。”捧着那毛衣,路雨笑成一朵花,“我穿,我穿还不行吗?”
次日,路雨穿着那毛衣去上班了。
大学放假早,镇上的小学可没放假,路雨还得上班。
路知意还在洗漱,路雨就要出门了,站在卫生间门口提醒她:“汤锅我给你热好了,一会儿直接吃就行。”
她一边刷牙,一边点头,还不忘回头审视小姑姑到底穿没穿那羊绒毛衣。
路雨没好气地说:“穿了穿了,暖和得要命,穿在身上都发烧了呢。”
路知意笑出了声。
吐掉嘴里的泡沫,她冲过去抱了抱路雨,“小姑姑,生日乐!”
路雨一怔,然后拍拍她的背,“你回来了,我就乐了。”
*
路知意没吃早饭,从柜子里找了只很有年代感的不锈钢保温桶,将锅里一半的汤锅倒了进去,剩下一半留给路雨。
想了想,怕陈声觉得太清淡,她又弄了个蘸水,用食品袋里三层外三层给包起来。
最后坐镇上去县城的大巴车,抵达陈声住的酒店。
他说哪个房间来着?
昨晚说了一嘴,好像是307。
路知意走进电梯,摁下三楼,拎着保温桶,猜测他起床了没。
都早上九点了,应该起来了吧?
她还特意磨磨蹭蹭地来,心想成全他睡个懒觉。
走到307门口,她敲了敲门。
里面没声。
又敲了敲,叫了一声:“陈声!”
还是没声。
打扫卫生的阿姨推着车走过来,“小姑娘,找人啊?”
她点头,“我朋友在里面,可能睡过头了,没听见我叫他。”
阿姨还有印象,一个钟头之前,她敲门问客人需不需要打扫。开门的是个小伙子,挺帅的,就是脾气不大好,火气很大地撂下一句:“不用。”
然后又砰地一声关了门,继续睡觉。
看看眼前这小姑娘,拎着保温桶,鼻尖冻得通红。
阿姨问:“给男朋友送饭啊?”
路知意一顿,“不不不——”
“来,阿姨给你开门。”
热心过头的八卦阿姨从兜里摸出万能房卡,滴的一声,把门刷开,“小伙子有起床气,你把他叫醒开门,他指不定冲你发一顿脾气呢。就这么进去,把饭给他搁面前,他肯定感动得要命。”
路知意:“……谢谢阿姨。”
遂进了屋子,叫了一声:“陈声?”
屋里开着空调,温度挺高,暖洋洋的。
她拎着保温桶,试探着往里走,边走边叫他的名字,然后——倏地愣在原地,险些没拎稳手里的早饭。
另一边。
陈声没带换洗衣物,自然不会穿睡衣睡觉了,只能赤膊入梦。又因夜里把温度调得很高,盖了被子嫌热,就这么迷迷糊糊踢到了一边。
早上被保洁员吵醒,他还挺心烦的,回来睡了个回笼觉,总算踏实不少。
二十岁的大男生,身体发育很好,自青春期起,就拥有了一个无比自然的生理现象,于是眼前这一幕就被赋予了令人无限遐思的意义。
……
……




偷走他的心 第41节
……
隐隐约约的,陈声听见有人在叫他。
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看见有人走了进来,然后像是被雷劈了一样,一动不动呆在原地。
他花了五秒钟时间,意识回笼。
看看那人,又顺着她的视线看看自己……
彻底清醒过来。
路知意异地僵在那里,“你——”
陈声屁滚尿流翻身下床,一把掀过被子裹住自己,动作流畅,一气呵成。
两人大眼瞪小眼,都有些尴尬。
陈声裹着被子站在那,眼睛一眯,没好气地问她:“你怎么进来的?”
他皮肤原本就白,此刻面上更是红得像要滴出血来。
路知意把保温桶搁在桌上,内心也是天雷滚滚。
但这种情况下,要是她也局促不安,场面只会更尴尬。
于是想了想,她镇定地说:“其实你不用这么大惊小怪,高原上不少孩子从小就不穿裤衩满山跑,我小时候见多了,已经见惯不惊了。”
“……”
陈声心五味杂陈,拎着被子瞥她一眼,凶她:“那能一样?你见惯了别人不穿裤衩,不代表我也习惯了被人看光!”
“你,你又不是没穿裤衩……”路知意也越说越心虚,面上发烫,还好有高原红帮忙挡一挡。
陈声真想把她从窗子扔出去,面上隐隐有愈来愈烫的趋势,可她还怪地杵在那没动。他咬咬牙,一把拿下挂在衣架上的衣物,黑着脸走进了卫生间。
走进去之后,又发现毛衣还搁在床头柜,只能调头回来拿。
可这一出来,就看见路知意还杵在那的背影。
她一动不动站在那,耳根子红了个透,袖子底下的手紧紧攥着,透露出主人的心慌和尴尬。
陈声一顿。
所以明明就是羞愧难当,为什么要拼命作出一副没脸没皮的样子?
他从她旁边擦身而过,一把拿起搭在椅子上的毛衣,手里攥着薄被,不冷不热地说:“不是见惯了人不穿裤衩吗?”
回身,指指她的耳朵,“那你红什么红?”
眯眼看着她,似笑非笑乘胜追击,“该不会是沉迷于我的美色无法自拔了吧?”
路知意:“……”
给脸不要脸,说的就是他这种人。
……
陈声一顿。
所以明明就是羞愧难当,为什么要拼命作出一副没脸没皮的样子?
他从她旁边擦身而过,一把拿起搭在椅子上的毛衣,手里攥着薄被,不冷不热地说:“不是见惯了人不穿裤衩吗?”
回身,指指她的耳朵,“那你红什么红?”
眯眼看着她,似笑非笑乘胜追击,“该不会是沉迷于我的美色无法自拔了吧?”
路知意:“……”
给脸不要脸,说的就是他这种人。
作者有话要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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