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白富美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肉燃燃
“我的高高!这可怎么办呐”
“国栋媳妇,你别哭了,尽给添乱,有没有一点眼力劲,哭的人心烦,不知道做什么就去烧点热水guàn个暖手瓶给伢暖暖!”
“环秀,你跟国栋去把家里的钱和票都找出来带上!再收拾点粮食,拿两件衣裳,被褥也抱两床,我跟国栋去省城看看,
先去市公安局找人问问,看能不能打听到你幺爹去的江城哪家医院,找到人也好有个照应,快去快去,别拖拖拉拉!收拾了跟国栋抱着高高先去路口等着!”
“国梁,你去找大队开介绍信,再借驴把车套上,一会跟我和你哥去市里!我去借点粮票和钱。都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说话声没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之后,慢慢归于平静。
沈华浓在天井里站着,也听明白了,是隔壁的孩感染了疟疾了,正张罗着送去省城医院去治疗。
而对方口中的幺爹是称呼霍庭的。
幺爹是竟市这一带的叫法,用普通话来说就是爷爷。
别看霍庭虽然还不到三十岁,可他在村里霍姓中的辈分却很高。
隔壁是霍庭的本家,当家的霍麻子都快六十岁了,孙子都比昭昭还大,可论辈分还得管霍庭叫叔,霍麻子的儿子跟霍庭差不多大,得喊霍庭爷爷。
不过
沈华浓记得,原文中提到过霍麻子并没有去省城,而原主也感染了疟疾,比他们前一脚住进了医院。
她住进去的时候,医院只剩下最后一支药,正好lún到她了,一支药杯水车薪不会那么快见效果,不过第二天从邻市调过来的药就到了,原主的运气还是不错的。
霍麻子一家晚到一步,抱着奄奄一息的孙子霍志高跪在医生和原主面前,求将药品先给他孙子用,原主没理会,医院方面因为霍志高病太重,缺乏特效药,也没有同意。
结果,霍志高没能熬过一天,等第二天霍庭给同事打电话得到消息,匆匆让人带了药赶回来的时候,人已经死了。
就差了这么一步,的确是令人扼腕,可霍麻子一家将原主给彻底恨上了就太没道理了,并因此没少给原主找茬,甚至还为此牵连到沈克勤和沈明泽。
此时,想起这一茬,沈华浓眉头蹙了蹙。
剧情摆在这里,她自然不可能喜欢霍麻子一家。
不过,现在他们还没有招惹她,如果是举手之劳就能救人一命,省了这许多麻烦,她也不会见死不救。
她现在是孤军奋战,除了沈克勤和沈明泽,整个公社里一个对她有好感的人都没有。
要是能够经过此事改变霍麻子一家对自己的态度,至少别结仇,对自己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如今,经营出一个好口碑太重要了,尤其对于她这样一个一身黑历史的人来说。
那么问题来了,霍志高病情严重还只有一天一夜的命,不讨喜且不被信任的她,该怎么让对方信任她,把还没有清楚杂质的黄花蒿汁液喝下去?
她记得新闻中说,青蒿素对付疟原虫的成功率是百分之百,虽然她肯定会有效果,而且黄花蒿本身也没有什么毒性,喝是喝不死人的,但因为其中的杂质没有分离出去,毒性再,那也让她上吐下泻了一天。
胃里现在还像火烧一样的难受,看起来她的脸色并没有比之前好一点。
可,万一霍志高病入膏肓,没等黄花蒿发挥作用,就在这上吐下泻的时候就死了呢?
万一他的疟疾引发了其他病症,仅杀死疟原虫根本也没有用。
自己肯定会被霍麻子一家恨死的!
再者,霍志高用了她的药,一天的时间肯定是看不出来好转的,而明天霍庭就让人带药回来了,谁知道她做了好事帮他拖了一天的命?
没准,霍麻子那家人还是会怪她多管闲事,疟疾只是发冷发热,要是多个上吐下泻的看起来还加重了。
救人那是吃力不讨好,不救,她又过不了良心这一关。
该不该出手呢?
沈华浓有点纠结。
脑子里想着事情,她手上也没有停着,将白天带回来的黄花蒿捣出一碗药捏着鼻子喝下了,压下那股恶心呕吐感,又开始干活了。
先将背篓中的倒出来,洗干净后放在屋里现成的麻杆帘子上晾着。
然后从抽屉里找出原主晒干的艾叶,点燃了,拿着在满屋里都熏了一遍。
近日来连绵yīn雨,屋里角落里到处都是yīn蚊子,而疟疾就是蚊虫传播的,不弄死这些讨人厌的蚊子,很可能会反复感染。
虽然床上有蚊帐,将就也能行,不过,沈华浓还是觉得不保险。
她有强迫症,不弄好是睡不着觉的。
等都收拾好了,她准备去厨房烧水洗澡,刚打开门就见天井里有个人影,背对着她门口。
七零年代白富美 第5章 没钱借
沈华浓猝不及防被吓得一个激灵,手上的火柴盒落在地上了发出的声响惊动了来人。
他回过头来,无比尴尬的看着沈华浓,叫道:“婶子”
沈华浓:“?!!!”
她被这个陌生的称呼,呼得懵了一脸。
就着背后煤油灯照射出来的微光,在模糊看见对方一张老脸之后,她比刚才受到的惊吓还要大。
要不是早上起来之后照过镜子,知道原主跟她长得一模一样,年纪也都是二十一,她差点怀疑自己是不是穿成了八十岁!
她一脸冷漠,来人搓了几下手,才僵硬的述说来意:“婶子”
霍麻子是来找她借钱的,他要带孙子霍志高去医院看病,手上的钱不凑手。
他家里的劳力多,在下湾村条件属于中上等了,可今年刚起了一间新屋,又赶上夏收欠收,手头上也没有积蓄了,多的粮食也只勉强能够抗到秋收。
他一开始是想找大队,将上半年的工分都换成钱,再借点儿的,可大队也没有钱了,夏收毁了,粮种也没了,钱全部拿去买秋种的种子了。
队长霍国安拿不出钱来,还自掏腰包给了霍麻子两块钱,也没提还钱的事。
穷家富路,这距离霍麻子的需求还有点差距,他是实在是没办法了,才找上了平时瞧不上眼,但属于少数手里能有闲钱的沈华浓。
说完了老脸尴尬又期盼的看着她。
沈华浓面无表情的捡起火柴盒,说到钱就戳到她的痛点了。她这辈子还没有这么贫穷过!
她哦了声,道:“大爷,”
一个‘爷’字刚发出一个音节,被她及时收回,硬生生切断,拒绝的那叫一个干脆利落。
“我手上也没有多的钱。”
霍麻子不信沈华浓没钱。
霍庭每个月给沈华浓十五斤粗粮c四斤细粮和五块钱,要是昭昭在家,会按照昭昭的饭量多给点儿细粮,这在村里并不是什么秘密。
霍麻子在门口的时候就给沈华浓算了一笔帐,她的粮食虽然不多,但她啥活也不干,没消耗能吃多少,应该是够吃的,没准还能有点结余。
而且五块钱也很不少了,放在霍麻子家半年也用不了五块钱,在他的想法里,沈华浓虽然没在公社挣工分,吃的穿得用的全部都靠买,可她嫁给霍庭这都快三年了,总能存下五八十块吧?
然而,并没有!
原主不干活,也一点别的收入都没有,完全靠着霍庭给的这点儿只能说饿不死。
就说粮食吧,她的确比村里其他人要强些,但肚子里还是缺少油水,没有油水就饿的快,粮食吃的就多了,总共就十九斤粮,都是jīng打细算强撑一个月的。
昭昭在家的时候,霍庭倒是多给细粮当昭昭的伙食,他知道昭昭的饭量,就是按着数量给的,一个月下来能够多一斤半斤都难。
再加上原主还有点儿可怜的自尊心,也不会克扣女儿的口粮,再说昭昭才三岁也吃不了多少,她一个月的粮食还不够原主敞开了吃个顿。
至于钱,霍庭从没有给过她粮票,除了柴禾c青菜cjī蛋这些可以平价跟村里人买点,也不需要粮票。
虽然说是平价,但每天都在往外花钱,那点儿钱也经不起用,更别说其他的什么都得有票才能买,没有票就得出高价找村里人帮忙买。
灯油c火柴c牙膏牙刷c雪花膏c蛤蜊油c头油c洗发膏,卫生纸,衣服,每一样都要钱。
换成别的家庭主妇或许能够存点儿,可原主是个比别人会享受生活的人,每个月都过得紧巴巴的。
沈华浓现在手中就只有四块钱,还有几个一分两分的毛票,这些还是霍庭给的这个月生活费,因为生病才没怎么花。
这些内情就犯不着给外人说了。
就算霍麻子不信那也没办法,沈华浓不肯借,他连多问一句都不好意思,只是不高兴还是有点儿的。
沈华浓见状心里烦死这种人。
她肯借,那是情分,可惜他们之间并不存在这种玩意。
不借那也是本分,你有什么脸在这甩给她看?
大家都是极品,谁还不知道谁啊!
她还有所图谋,当然也没有表现出来,只说:“我得了疟疾,打算等天亮了去市里治病!”
这当然只是幌子,为了让心眼的霍麻子别记恨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她考量再三还是决定将黄花蒿给霍志高试试。
霍麻子愣了一下,没人会拿这个撒谎骗人。
愣怔之后,他心里的那点不快就消失了,也在心里替霍庭松了口气。
这个祸害死了之后霍庭也能轻松了,以霍庭的条件,过几年再找个媳妇也很容易。
沈华浓不知道他所想,也不管他高兴不高兴,继续道:“我虽然没钱借给你,但是有药,不是医院的西药,是自己采的中草药,我自己用了一天觉得有效果,现在好多了,可以匀点给你。”
霍麻子很干脆的拒绝了,“这就不要了。”
提到草药吧,他就觉得得不吐不快了,“你还能采什么好药?把心思放在正道上吧,少给庭叔添麻烦。”
说完就大步走了。
沈华浓撇撇嘴,就知道会这样,好心还被怼一句,真是哔——dg!
“慢走,不送!”
问一句已经对得起她的良心了,总不能别人不要她去guàn进去吧!
霍麻子边走边想着,要是他庭叔在市里就好了。
庭叔有钱啊,他之前当了快八年的兵,退伍的时候是副团级,那会儿的工资津贴加上任务奖金用来修缮村学,修老屋,嫁妹子买了三大件做嫁妆,应该是花光了。
可他能耐啊,现在是市公安局的副局长,听人说每个月能有百八十的工资,他平时吃食堂,衣服鞋都是公家发,除了养家里的败家娘们沈华浓和昭昭,基本上是没什么大花销了。
霍麻子觉得,霍庭当公安这三年起码有两千以上的存款了。
而且,霍庭肯定会借给他的,可现在霍庭去了省城,还不知道在哪家医院,要是他去省城能够顺利找到霍庭就好了。
七零年代白富美 第6章 粗粮饼和焗南瓜
沈华浓洗完澡倒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她被肚子里一阵翻江倒海的疼弄醒。
跑了两趟厕所,等消停之后,又觉得肚子里空荡荡的,挠心挠肺的饥饿感将她的睡意都赶跑了。
有饥饿感了,这是好事,要知道前天傍晚她穿过来,直到昨夜睡下,她都不曾觉得饿,饿了,代表着她的疟疾正在慢慢康复了。
她把灶火点上,从粗粮袋子里抓了两把米放在锅里煮粥,米虽然是粗粮,但是营养价值却并不低,而且很适合她这样饿了几顿的病号。
这时期的粮食还不是转基因,土地和guàn溉水都没有wū染,也没有乱打农药,只用细火慢慢的煮,米香味都很浓郁。
对于做饭,沈华浓一项是很有耐性的。
她现实世界中的外祖父家就是靠厨艺发的家,是百年老字号,沈华浓在这方面也是很有天分的。
虽然外祖父和母亲教导她的时间有限,但是沈氏百年菜谱却一直在她手上,她一心想要从渣爸手中收回沈家产业,在这厨艺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
在灶膛里放了足够的柴禾,她又端着煤油灯在巷子口的墙角边上摘了一个南瓜回来。
原主不会种菜,这南瓜也不知道是她什么时候漏了籽在地上,竟然发了芽还结了果出来,长得还挺好的,快占了夹巷的一半了,这也是沈华浓目前唯一不需要买的菜。
将南瓜破开,切了一块,洗干净后剁成丁加入半熟的米粥中,不时搅拌搅拌,等到南瓜熬化了,米油也就出来了。
简简单单一碗米粥香气四溢,柜子里还剩下点儿的红糖,味道纯正,毫无添加剂,沈华浓是个无糖不欢的人,也不要别的作粥菜了,两勺糖往粥碗里一搅,趁热来一口,红糖的甜和南瓜的糖分,让她舒服得像是五脏六腑都泡了个温泉澡。
沈华浓就坐在土灶口的板凳上喝了一碗半的糖粥,出了一身汗,感觉有了些力气了,心情也跟着好多了。
天还黑着,不过已经可以听见屋前屋后的路上有人走动和说话的声音了,她也不打算继续睡了,进屋清点了一下柜子里剩下的口粮。
霍庭给的细粮就只有大米一种,总共四斤,布袋里还剩下一斤多,原主拿了两斤去跟人换了一斤半的面粉,已经吃了一半了,还剩下一半。
粗粮这个月都没有动过,粗粮的品种比细粮倒是多点儿,不过也就米,荞麦面和黄豆面三种。
十五斤的份额,米占了八斤,荞麦面五斤和黄豆面两斤。
沈华浓看到这些粮食品种,因为霍庭的抠门和不经意表露出来的心机而发笑。
大多数时候,霍庭给原主的口粮只有两种,大米和米,再没有别的了,这也是竟市人民的日常主要粮食了。
而只有在黄豆收货的季节之后,会加上四个月的黄豆面,从三年饥荒过后,很多人都有典型的缺蛋白症,卫生站就让大家多吃黄豆补充蛋白,黄豆面的价格会稍微贵一点儿,霍庭给了她黄豆面,却又搭配上口感最粗糙也最便宜荞麦面。
这样一中和,价格还是跟以前差不多。
沈华浓摇头失笑,这男主当时看说的时候觉得他还挺大方,给村里修学,支助家境不好的战友同事,没想到能嫌弃自己到了斤斤计较的程度,也真是
粗粮就粗粮吧,沈华浓也不介意,粗粮做好了也是很好吃的,并不会比细粮差,她所在的世界里很多人还专程吃粗粮呢。
她没动米,把荞麦面c面粉和黄豆面都舀了一些出来,荞麦面加上等量的面粉和一点儿盐,一起和成团饧着,黄豆面和少量面粉调成面糊。
她打算用这些做荞麦凉皮c豆面煎饼,做起来简单又不费油,冷热不挑,正适合夏天吃。
面团面糊饧着的时间里,沈华浓迅速的将剩下的南瓜切了一大块下来,再切成均匀长条一起蒸上了,等长条八成熟了,就从锅里捞出来沥着了。
又去摸了两个咸鸭蛋过来,这是原主年前跟人买的一筐子鸭蛋,被她腌制好了,可惜她自己一颗也没吃,现在却正好便宜了沈华浓。
碾碎两个咸蛋黄,全部都起纱流油了,在热油中炒到碎蛋黄起泡,再将南瓜条倒入一起翻炒,等南瓜表面都均匀的沾上了蛋黄,一碗咸鲜香味扑鼻的焗南瓜就做好了,盛在早就准备好的铝制饭盒里,金黄灿亮特别诱人。
再剁碎了一个鸭蛋白搅在面糊里,搅拌均匀后就着泛着些许油光的热锅,用厨房边挂着的一个大河蚌壳,开始摊黄豆面煎饼。
舀面糊进锅,迅速刷成薄片,虽然换了厨具,沈华浓依旧使得很顺手,一碗的面浆正好摊出两个大薄饼,趁热卷好后切断放在一边摊凉。
等做完这些面团也饧得差不多了,她就开始揉洗面团做凉皮了,加清水开始不停的搓洗面团,一共洗了五次,将所有的粉浆倒入干净的盆里,又在上面罩了一块纱布。
粉浆静置沉淀需要三四个时,凉皮是留着当晚饭的,剩下的工序也只能等着晚上回来后再继续做了。
忙完了,沈华浓扭了扭脖子,又甩了一下有些发酸的胳膊,将凉透的煎饼也放在饭盒里了。
饭盒中的颜色看着有点单调,作为一个强迫症患者,她又去剪了几根嫩南瓜藤叶,迅速的洗干净,掐段,焯水,再淋上蒜末c干辣椒油,剁碎了剩下的一个咸蛋白搅拌均匀了,盐就不再加了。
虽然调料有限,味道却也不差,放在饭盒一角,颜色漂亮多了,也只能这样了。
这两样就是沈华浓的中饭了。
她打算去一趟市人民医院,距离下湾村有十多里地了,走过去c化验再等化验结果,一天正好够,中午就回不来了,她身上又没有粮票,外面买的也不一定比她做的好吃,也懒得折腾了,自己做饭是最好的选择。
备好了饭,她又找出来两个空罐头瓶洗干净了,将捣好的黄花蒿汁液装进去了。
想了想把另一瓶里掺水稀释了一下,和手绢,卫生纸,一件罩衫都一并收在一个绿色的帆布包里了。
这是她以前养成的习惯,只要出门这些东西就是必备的。
七零年代白富美 第7章 美少妇
临出门,沈华浓洗了个澡,洗去一身的饭菜油烟味,又好好的拾掇了一番。
原主爱美,她也是不遑多让的,只要不进厨房,必定将自己打理得光彩照人。
原主的衣服不算多,料子好的衣服也都已经很旧了,新添的几件都是原主自己做的,虽然针线不算好,胜在款式还行,弥补了布料和针线上的不足。
所以说人的潜能是无限的,以前原主也从没有拿过针线,迫于生计不也做的还不错吗?
她爱美,眼光也是有的,衬衣上有掐腰,罩衫上有荷叶边为底的装饰,还有微微带着喇叭的袖子。
虽然在沈华浓看来有些还是很土气,但已经走在这个时代的cháo流前端了,再出格点就穿不出去了。
知道自己的长相过于艳丽bī人,所以沈华浓特意挑了件半旧不新长过臀部的素色立领的套头衫,将自己裹得丝毫不露。
虽然颜色素淡,不过原主在立领口处用旧毛线做了个花形盘扣,增色不少,只是这样一来显得xiōng更大了。
可能是生过孩子的原因,这具身体xiōng明显比她的更鼓一些,臀要更圆润一些,这样一来显得腰更细了。
不知道是不是沈华浓自己的错觉,可能是前后更凸更翘多了几两肉的缘故,她对着柜子上的大镜子来回走动照了照,总觉得这走路姿势看着有点儿别扭,不管她怎么正经,还是有点儿扭?
结婚和生孩子能够让人变得更加性感妩媚,果然是真的!
这大概是沈华浓自己对穿越后唯一满意的点了。
只是,这副不正经的长相放在现在这个说中的背景里就有点吃亏了。
沈华浓暗叹口气,在经营出好名声之前,爱美什么的,暂且靠后吧!
盘扣拆起来太麻烦,她只好将收腰给拆了,简单的拿装着开水的罐头瓶子压了压,好好的一件衣裳马上从修身变直筒,宽松遮身材。
配上一条已经很旧并且短得露出脚踝的黑色脚的裤子,沈华浓觉得还不错,短虽然短了点儿,但是她就是喜欢穿露脚踝的裤子。
再换上原主前年买的一双乳白色塑料凉鞋,凉鞋虽然丑,但是结实,穿了几年也很柔软了,没办法这是唯一能够应季节且拿得出手的鞋子了。
头发只简单的梳顺了再用指尖简单的耙了几下,挽了个老太太发髻用皮筋固定在脑后了。
对着镜子端详之后,她又皱着眉梳了一层厚厚的头发下来,一狠心给自己剪了一道丑的不能更丑的长刘海,将光洁饱满的额头遮住了,眼睛也遮了一半,这张脸上五官都长得好,但最美的还是那双眼睛。
现在只要一垂头,保证能够遮住了大半张脸,就是抬头眼睛也被捂了一半,又用唯一的一件化妆工具眉笔在眼角略略修饰了一下上翘的眼尾。
原本上乘的容貌因为这身土气的打扮和刻意的变丑妆容,顿时遮了一半降了一半,再加上原本就带几分病态,勉强也多了点儿羞羞答答,怯怯弱弱的村妇气质。
沈华浓锁门出发。
这时,东方的天空已经隐隐发白了。
天色还早,但整个下湾村已经忙碌起来了。
沈华浓走在路上,不时碰见准备去上工的村民。
夏收欠收,全公社都卯足了劲补种准备秋收。
一路上沈华浓无视投在自己身上的种种视线,加快脚步去找大队长霍国安开介绍信。
去看病也是要大队开介绍信的。
好险在霍国安出门前到了。
霍国安见到她这身打扮,愣了一瞬,拧着眉头飞快的上下打量着她,勾在背后的手指碰了碰。
沈华浓直接说明了来意,霍国安见她脸色的确是很差,倒也没有为难她,很快就进屋给开了张证明,然后带着她去大队办公室盖章。
一开始霍国安是走在前面的,可一路上不断有人跟他打招呼,沈华浓倒是时不时的停下来等等,可走走停停的,霍国安还是慢慢的落在了后头。
一脸严肃大队长时不时的,视线就不受控制的落在前面女人的身影上。
此时,年轻少妇的曼妙身姿全部被宽大土气的衣服给罩住了,再加上后脑勺上那个老气横秋的老太太发髻,没了往日的出众,不过,美人就是美人,再怎么遮掩,依旧有景可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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