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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雀王朝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老白叼黑烟

    他这么想倒也不是他觉得自己有多伟大。父亲从小就告诉他,不能因为自己的私欲而把幼鱼一网打尽。如果真的因为他的仇恨给帝国的无辜百姓带来灾难,他父亲肯定不会安息。

    正当他想得脑壳疼的时候,二牛的声音响起。

    “英雄怎么了”

    格兰闻言看向二牛,那张憨厚的脸让他愧疚万分。他名义上虽是掌舵,可实际上在这几天里,他完全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

    格兰站起身冲二牛摇了摇头“没事,刚刚酒喝多了,头有点痛。”

    刚说完,他突然意识到,去吃晚餐之前,是有答应二牛帮他带回来饭菜的

    结果晚饭吃完,他脑袋里充满自己的心事,就把这个事给忘了。现在再看二牛,才发现对方眼里含满了委屈。

    “那个饭菜的话,一会奥丁会给你带下来,我已经告诉他了。”他很心虚,因为他并没有提醒奥丁。

    也不知道二牛有没有听懂,只见他摇着脑袋又重新开始驾驶航船。

    格兰走了过去,想干点自己应该干的事看一下航线是否正常。其实他也并没打算真的去要郑三和所说的黄金百两。因为如果顺风的话,船队大概在明天傍晚就会抵达银雀帝国的港口。

    他就当自己搭了一趟顺风船好了。

    可是他刚看了一眼窗外,眉头便皱了起来。

    根据风向以及月亮的角度,航船好像并没有打算靠近银雀帝国。如果是前往银雀帝国的话,现在他们应该是在向西航行。可是现在船队前进的方向,明明是向南

    “怎么回事航线不对”他看向二牛,语气里已经有了一丝怒气。

    明明说好击退海盗后,便让他直接在银雀帝国港口上岸。可是现在他却发现自己受骗,心里自然有火。

    二牛一双眼睛瞪得溜圆,看着格兰始终没有说话。

    就当格兰准备继续逼问的时候,门开了。

    奥丁神色慌张地走了进来。

    “英雄息怒啊”

    格兰一听心里火气更大。奥丁的话明显意味着他知道这个事情,而且很有可能就是因为他,自己才会被蒙在鼓里。

    他并没有说话,但手中已经聚满神之力。他甚至不想听奥丁解释,便想把这个言而无信的小人一巴掌拍死。

    奥丁额头冒出冷汗,弯腰至最大角度,大声道“英雄请听我说完。如果你还认为我真的有罪,到时再杀我不迟”

    二牛完全没有搞清楚发生了什么,而且也是第一次见到格兰手掌竟然可以发出雷电,自然也是吓得不轻,身体贴着墙壁,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好,你最好编出一个可以打动我的理由。”格兰几乎是咬牙说出这句话。

    奥丁始终没有抬起头来,声音也有些颤抖。

    “我有一件东西要送给您,保证是您最需要的东西。”

    他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块牛皮布。布里面菱角分明,应该是包着什么东西。

    格兰没说说话,也没有伸手去接。不过聚集在他手中的法则之力倒是已经消失。

    奥丁松了一口气。他继续道“这是临阵者书,里面汇聚了从古至今无数天启**事天才的智慧,是率领军队取胜必不可少的法宝”

    临阵者书

    听着奥丁的叙述,他终于打起一丝兴趣,伸手将书接了过来。

    打开包在外面的牛皮布后,里面赫然是一本棕黄色的书。奥丁见格兰接下自己的礼物,终于敢抬起头来,脸上也露出一丝劫后余生的微笑。

    不料格兰刚翻开一页粗粗看了一眼后,便瞬间又聚集起法则之力,脸上充满了愤怒。

    “这个奥丁看来真是觉得自己命大,竟然敢戏耍我”

    其实当他刚拿到书的时候,便已经反应过来自己大字不识几个,又怎么会看得懂书不过碍于脸面,他也就有模有样的翻看起来。

    可刚翻开一页,他便发掘上面的字与之前在雀都地道里看到的那本书一样,竟然是天启国的文字

    真是天助我也

    额不对,是气煞我也

    竟然拿天启国的文字来羞辱我,那还了得

    奥丁也不笨,瞬间明白过来。对方与自己不同,从来没有接触过天启国的文字,所以上面的文字,他恐怕是一个也看不懂。

    “那个您应该是看不懂上面的文字吧”奥丁小心翼翼地问道。

    “废话兰彻斯曼的字我都认不出几个,何况是天启国的文字”不过这话格兰并没有说出口。

    奥丁见格兰一直怒视着自己,连忙说道“这也正是我想让您留在船上的原因啊”

    “您想想,既然您已经决定要推翻银雀帝国的统治,那么必然要组建自己的军队。而这本临阵者书里面则记录了各种战术,对您以后的征战来说,可谓是大有裨益。”

    奥丁眼珠来回转折,干裂的嘴唇一刻也没敢停下。

    “虽然您不懂天启国的文字,但是我懂呀。正是因为如此,我才想让您留在船上,好让我为您全程翻译,您说,这有错吗”

    格兰想了想,他说的好像确实是有几分道理。不过既然这本书那么宝贵,又怎么会出现在他身上呢

    他将自己的疑问说了出来。

    奥丁骄傲道“我也并非那好言大话之人。既然心中有复国之志,自当做好完全准备。而这本书正是我花了半天薪水在地摊上买来的。”

    见格兰又抬起手来,奥丁赶紧改口道“是半年,半年薪水别看它不怎么值钱,但是对于您来说,那绝对是无价之宝。”

    看着唾沫横飞的奥丁,格兰眯起眼睛,饶有兴趣道“我记得在我要求直接去银雀帝国前,好像并没有告诉你这么多事情吧”

    奥丁嘴角抽动,脸上挂着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我之所以这么做,的确还有一个关于个人的不情之请。”




第一百六十六章 边陲小国
    格兰攥紧拳头,心想你这个不情之请,除了想让我帮你了解性命之外,实在想不出第二个。

    奥丁见格兰怒气渐消,这才敢继续说道“我自知天资愚钝,要力量没力量,要脑子没脑子。如果凭我个人之力收复祖国失土,恐怕遥遥无期,所以”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他的意思到这里已经很明显了,就是想让格兰帮助他夺回王位

    格兰听得明白,却故意装糊涂“哦,那就别想了,整天膈应自己也怪难受的。”

    奥丁提一口气,还想再说。格兰却已经指着书皮封面上的四个大字问道“这临阵者书四个字怎么念啊”

    接下来的半个月,格兰果然再没有提出下船的事。他每天拉着奥丁一起,潜心研读临阵者书上面的兵法。

    他已经想通,现在的自己除了法则之力,便再没有其他可以取胜的筹码。所以倒不如先再这里提升自己的实力,等研究透彻这本书之后,再下船报仇。

    这不学不知道,真正学起来格兰才发现,原来带兵打仗并非易事。

    与单挑不同。单挑的话,就看两方谁力量更大,谁就取胜。但这领兵打仗,则讲究太多,远不是一个人的力量所能决定的。

    就比如这“士气”一说,书上说道“士气也,一鼓作气,再者衰,三者竭。”

    饶是格兰聪明透顶,也是思考很久都没有彻底领悟。毕竟他从来没有上过战场,自然不知道这里面的门门道道。琢磨数日,也只能理解个大概。

    还有什么“暗度陈仓”,“黄雀在后”,“破釜沉舟”等等,虽然他可以理解其中的意思,但却对其可行性仍大有怀疑。

    这段时间,除了学习临阵这书上面的内容,他还尝试着学习天启国的语言。

    毕竟以后下了船,万一忘了书上的内容,想要温习的话总不能再专门找来奥丁吧

    万幸的是,天启国的语言远没有那些兵法复杂。虽然才短短半个月时间,他倒是已经可以与船上的其他人进行简单的沟通。

    在这段时间内,郑三和又来找他一起吃了几顿饭。桌上无非还是说着一切客套言辞,以及代表天启国拉拢他的意愿,都被他一一敷衍了过去。

    这日依旧是风和日丽,万里无云。

    不过一向懒散的士兵们倒是一反常态。他们充满干劲,脸上遮挡不住兴奋。

    原因是船队即将抵达计划中的第一个国家索隆多。

    格兰虽然身为兰彻斯曼一份子,却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国家。由此可见,这个国家只是兰彻斯曼大陆边角上的一个边陲小国而已。

    在船上待了大半个月,饶是经常与大海打交道的格兰都感觉有些发闷,自不必说这些在船上待了将近三个月的士兵了。

    傍晚时分,伴随着西下的太阳以及“呜呜”的号角声,船队终于驶进了一座规模不大的港口。

    郑三和受到了当地官员的盛情接待,一起共进晚餐。格兰则拒绝了邀请,想要一个人在久违的陆地上转一转。

    奥丁作为船队里唯一一个翻译官,自然也要被带去进餐。

    倒是二牛没有资格受到邀请,非要跟着格兰一起走。经过大半个月的共处,格兰深知二牛性格虽然大大咧咧,但是品行极好。所以他倒也愿意与他同行。

    两人下船的时候,船上士兵正热火朝天地往下搬运东西。经过这些日子的了解,格兰明白那些东西大多是陶瓷与丝绸,代表天启皇帝的赏赐,以此来宣扬天启国国威。

    “啊,太舒服了”二牛双脚刚落地,便发出略微古怪的呻吟声。

    格兰嫌弃地看了他一眼,有些后悔带他一起出来了。

    两人一边走着,一边欣赏着港口的风光。

    下船前他便已经从奥丁口中得知,这个地方叫做刚波小镇。虽然名字里带有“镇”,可它却实打实是一个城市。这里是索隆多最富盛名的港口之一。

    走了没多久,太阳便彻底落山。城市里的灯光陆续亮起,颜色各异,让人如置梦境。

    两人不知不觉已经走出港口,来到一条铺有规整白色大理石的街道上。街道宽阔,足以同时行驶两辆马车。街道两旁的摊位摆满商品,街道上也聚满行人,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

    这里居民的服饰与银雀帝国有所不同。在银雀帝国,无论贫穷富贵,人们大多都喜欢穿单色衣服,显得严肃端庄。

    而这里人的衣服则是五颜六色,有的甚至一件衣服上便有好几种颜色,不过大多是以红色为主,让人感觉到奔放和自由的气息。

    跟在格兰身后的二牛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多的外国人,一双眼睛完全不知道该往哪里瞧。最后他终于找到一个目标上身只穿着一件裹胸短衣,漏着肚脐的女人。他目不转睛,口水几乎都要流了出来。

    直到那女人消失在人群里,他才回过神来,嘴里还嘟囔着“伤风败俗,实在是伤风败俗一个女子,怎么可以衣不裹体便独自外出呢”

    格兰忍着笑,没有揭穿他。其实他也感觉这里的姑娘性格很是奔放。

    在银雀帝国格伦港城的时候,就算是炎热夏天,女人们也会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当然乞丐除外。而在这里,天气明明已经颇为凉爽,这些姑娘却依旧大胆地展示自己的魅力。

    从而使得整座城市也都充满了魅力。

    更难得可贵的是,格兰在这里见到了他认为城市本就该有的样子。

    与银雀帝国不同,这里的居民会为了一马克的商品而斤斤计较。如果是在银雀帝国,人们大概不会如此,他们更可能会一边走远,一边诅咒着因为战争而涌入城市的乞丐。

    这里所有人脸上都挂着最直白的感受,或是开心,或是难过,或是气愤,或是失落总之他们不似银雀帝国公民那般整日阴沉着脸祈求上帝。

    在他看来,城市本就该是奔放,自由和斤斤计较的。

    人们可以肆意在街道上开着少儿不宜的玩笑。可以在醉酒后直接躺在路上呼呼大睡,引来路人的惊呼与吵骂。可以躲在角落里与心爱的人接吻缠绵,也可以走在灯光下相互打情骂俏

    而不应该如同银雀帝国一般,所有人都胆小谨慎,嘴里喊着上帝的名字,眼睛却无时无刻不露出担忧也许该死的乞丐们已经盯上他们口袋里的金币。

    银雀帝国比索隆多强大一百倍,无论是从土地还是人口上来说,这都是毋庸置疑的。

    但与索隆多相比,前者却又是如此暮落。

    它以宗教和严令控制着所有城市,这些东西就像是铁链一般锁住每一位公民的喉咙。

    城市是属于人民的。如果不幸将顺序颠倒,那么城市将不再有资格被称为城市。

    把它称作地狱显然要更为准确一些。



第一百六十七章 酒馆争纷
    两人正走着,突然看到前方一片灯火辉煌处,围着一群行人。

    格兰以为是什么具有异域风光的表演,于是拉着二牛挤了过去。

    到人群前方才看到,这并不是什么表演。

    只见人群中间,一位穿着妖艳的女子瘫倒在地正在低头哭泣。而她身边则站着一位体型足有格兰两倍的壮汉。

    壮汉嘴里嘟嘟囔囔,脸上也挂着怒气。

    格兰向周围人打听后,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原来这处灯火辉煌的地方是一家酒馆,而这姑娘则是酒馆里的酒女。

    格兰对于酒女这一职业并不陌生。在莱曼酒馆里的半年时间里,他每天都要与酒女打交道。

    酒女,根据字面意思来讲,就是陪顾客喝酒的女人。不过只是喝酒的话并不能满足所有客人,所以通常情况下,她们还有一项令人不齿的工作。

    其实格兰倒是对酒女没有什么大的偏见。

    根据他亲眼所见,大部分酒女都是无家可归的可怜人。酒馆给她们提供住宿与吃食,以及还算稳定的薪水。可以说,如果不是酒馆收留,她们中的大部分会沦落为乞丐,冻死街头更是迟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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