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人魔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馋吖
“还有什么发现吗?”沈队抬起头,凝重问道。
“现场未发现有打斗痕迹,因此可以初步判断这里就是案发现场。”那个有些发胖的警察答道。
“好的,保护好现场。”沈队安排了一句,转身对我道:“陈涛,你的刑侦能力那么强,你来尽力还原一下案发时的画面。”
沈队还真高看我,这让我感觉他好像认错了人一样。
不过,看到沈队和其他警察对我满怀期待的目光,我不知道为什么,说不出“我不行”这样的话。
于是,我开始仔细查看现场的情况,希望能够从中找到蛛丝马迹。
我站在原地,仔细观察四周,我发现地上除了零散的新脚印外,还有一长条痕迹在地上,灰尘的厚度远远低于周边,就好像有什么东西从上面拖过了一般。
沿着那痕迹,我一直找到,发现在一根立柱上,有星点的暗红色血迹。
这条痕迹自这根柱子,一直到达警察们围着的蒸锅处。在那蒸锅边缘,有多处凹瘪的地方,上面也带有一些血迹。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极浅的脚印从那蒸锅处出发,一直到达第三排的一个窖池处。
“那里有谁去过了?”我向那些警察问道。
其实,我隐隐觉得线索已经被破坏了不少,因为这些警察进入到这里,留下了许多走过的痕迹,这使我很难判断从门口到蒸锅的这段距离里,到底会有什么发生。
所谓的打斗痕迹,估计也就是那些血迹之类的了吧?
警察们听到我的问话,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竟然没人说话。
片刻之后,那个稍胖的警察答道:“陈涛,怎么了?我们还没过去那边。”
我咬着嘴唇,点了点头,然后闭上的眼睛,强迫自己发散想象力,去构想当时现场发生的情形。
想了一阵,我感到脑中一团混乱。
思考片刻,我睁开眼,无奈的摇了摇头,转身走到第三排的那个窖池处,却发现里面空空的,只有呛人的味道从里面传出,应该是残余酒糟发酵的味道。
我又观察了一番周边的几个窖池,依然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转身正要回头,忽然,我的眼角瞥到一个窖池的边缘,有一小块颜色稍深的干土。
我走过去,弯下腰,用食指和拇指小心捻了一小块土,放在鼻子前闻了闻,却发现这土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
在这里,没有特殊味道的土,就是最特殊的味道。
由此,我可以判断,跑到这里的人,可能不是凶手,就是被害者。
再次闭上眼,我想理清手头掌握到的一切。
想了好一阵,我猛的睁开眼,心头狂动。我快步走回到沈队旁边,道:“沈队,我怀疑这里不是真正的案发现场,这里我们看到的一切线索,可能都是凶手故意留下的。”“为什么这么说?”沈队先是一愣,连忙问道。“因为这抹土。”我将手上那一点点干土送到沈队的眼前。
食人魔 第二百四十七章 你学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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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事实证明,我说的是对的,那个废弃酒厂确实不是真正的案发现场。
真正的案发现场位于距离酒厂北向五十公里的地方,那里有一条小河,位于一个造纸厂的下游。因为造纸厂污水不达标,导致河流被污染,周边土壤内都含有大量的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纤维、木素以及脱墨剂等都可以从这里的土壤中检测出来。
找到了第一现场,警察们只发现了一张扑克牌,正是方块八。
似乎案件已经有了新进展,但是警方的线索却再一次断了,因为我们没有人能够想的到,这个杀人的凶手到底为什么要在死者额头上纹下这个方块八,而且看样子还是对照着扑克牌纹的,因为对比后得出的结论是,两个图案的比例完全相同。
没想到,凶手还挺有艺术细胞的。
这样看来,凶手还真就不一定是随机杀人,很有可能,还有其他的原因。
其他的原因?还能有什么原因呢?
想了许久,我发现我唯一能够想得通的,就是死者是个赌徒,因为出老千被发现,然后被带到案发现场,被羞辱刻字,然后被杀害。
但是,为什么他又要被先带到那个酒厂里,然后再带到公园的湖旁弃尸。
是什么原因使得凶手两次抛尸呢?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的时候,现场勘测的警员将调查结果交了出来。
结果上显示,在案发现场和那个酒厂之间,发现有汽车轮胎的痕迹,并矢量分析最终得出:当时凶手很有可能,是驾着一辆金杯面包车代步及装载尸体。
之后,警方开始调查全市所有金杯车主。
现在开金杯车的人并不是特别多,大多数的面包车都是五菱之光或者五菱荣光,因此没多久,警方便找出了最近一段时间中,本市以及在这时间内在本市出现过的外地拍照的金杯车。
第一次排查,警方共找出金杯车主二百一十八人,然后继续排查。
经过两天的排查,警方最终锁定了两个嫌疑车辆。一个是本市的个体小商贩,主要在一些繁华地段卖小饰品什么的;另外一辆是外地拍照,据说,那辆车是来本市送货的,只停留了一天不到,而这一天,偏偏就是案发时间。
在对这两名嫌疑人深入跟踪时,警方通过海底捞针式的筛选,最终列出了最近半个月内,这两辆金杯车的行车路线。
在通过排查,跟踪,寻找新线索的过程中,案件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死者是一名高中生,今年高三,将于今年年中参加全国高考。
前几天,正是死者的生日,这一天他刚满十八岁。
既然成年,几个小伙伴凑在一起开始尝试抽烟和喝酒,最终他们全都喝多了。
都说酒可以乱性,一旦不假。
喝多了的死者情绪很激动,认定自己要在十八岁生日时完成成年礼,要让自己告别处男。于是,他就拉着几个朋友去找开着红灯的按摩房。
因为喝多了酒,死者并不神经并不敏感,因此很难完成他的第一次,一直超出了他同小姐谈定的时间。
时间到了,小姐便走了,这引起死者极大的不满。最终死者同那按摩院的老板起了冲突,最终演变成了斗殴。
按摩院的老板是个年龄在二十五到三十岁之间的男青年,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在按摩院镇场子。一拳难敌四手,老板被死者及其同伴们揍了一顿。
老板是在社会上混的,吃了亏当然咽不下这口气,而且打他的人还是几个高中生,这更让他不爽。
于是,按摩院老板找了好几个社会上的混混找到了死者,并将死者带到了郊外的一条小河旁开始惩罚,最终失手将死者打死。
这些混混中,有一个人是几进宫的老资格了,他清楚出了人命案警方是必破的,于是拉着众人商量对策。
最终他们想到了从去年开始到现在这段时间,发生的那么多诡异的案件,警方几乎一个都没破掉。于是他们就计划着让案件变得扑朔迷离,让警方焦头烂额,把警方的注意力往其他地方带。
不得不说,他们这点小聪明确实有些成效,使警方在一开始走了不少弯路。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剩下的大家都懂的,不多说了。
案件结束,我心中一块大石落地。猛然想起,我好像快迷失自己的身份了,我该回到我该在的轨迹上去,于是我给许圣打了电话,告知我们这边的最新进展。
但是,没有想到,我打了十几个电话,一直都是无人接听的状态。
难道出了什么事?我连忙打车往家赶,却看到我家房门打开,里里外外挤满了人。
我焦急的冲过去,却意外在其中发现了一些新面孔,竟都是同我一起破获这起恶性杀人案的警察同事。
挤进屋内,我竟看到了沈队。
此时,沈队身着我第一次看到他时他穿的便装,站在一条队伍靠前的位置。
在队伍的最前端,许圣正在挨个给这些警察发钱。
“许圣,这是怎么回事?”我挤到许圣旁边,疑惑的问道。
许圣继续发钱,并没看到,却答道:“龙套不要钱啊?道具不要钱啊?你以为这样一场戏排下来价格就低了啊?”
龙套?道具?戏?
我有点没反应过来,正准备拉着许圣继续问,却忽然感觉到臂弯一紧,竟是欢儿过来拉住了我。
我不悦的瞪了一眼还在发钱的许圣,随欢儿回到了卧室。
“欢儿,虽说小别胜新婚,你也不用这么着急吧?你看,外面还有那么多人呢……”
“呸!你想哪去了?”欢儿脸颊烧红,双手叉腰怒视向我。
我连忙向老婆大人讨饶,十分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对了,这一切到底怎么回事啊?”我向欢儿问道,我感觉我好像被耍了,而且耍我的人还有欢儿一个。这本该让我很生气的事情,却因欢儿娇羞的样子,让我怎么样也生不起气来。
“其实,是这样的……”欢儿冲我竖起一根手指,开始向我讲述整件事情的真实经过。
最开始,欢儿并不知道我被派往那个公园,会有什么事情等着我。她还单纯的以为,是许圣对我的有一项修炼项目。
但是,在我走后没多久,许圣便主动跑去找欢儿,要欢儿配合他们,陪我演上一场戏。
这场戏的编剧,自然就是警局出来的潘强;导演呢,自然便是那个该死的许圣;我毫无意外的成了男主角,剩下的人,就都是龙套了。
许圣和潘强这么做的目的,是让我体验一下当警察破案的感觉,这样我就会具有警察视角。在每次犯案前,以警察的角度仔细思量一番后,将警察会关注到的地方全部注意到,那应是极好的,不仅成功几率高,而且被捕概率小。
“许圣可真是下了血本了。”我感叹道。
眼看着许圣将一张张红色大钞送出去,我都感觉到心疼。
“那可不是许圣的钱,那可是……”欢儿声音一顿,半晌才继续道:“是万雨欣的。”
是的,万雨欣的钱剩下的基本都在我和欢儿这里,我们一直想不到一个比较好的处理方式,却万万没有想到那些钱被许圣这样用了。
对此,我只想说三个字:真他妈的……(我送三赠一了)。
许圣这些钱,可真的是发到昏天暗地,一直到天黑才发完。
此时,许圣才想到了我。他敲响卧室门,把正躺在床上休息的我叫了起来。
太久没睡好觉了,这睡了一小会,竟然睡得全身酸痛。
“啥事?”我侧头挠着头皮,皱紧眉头向许圣问道。我现在满心不爽,一是因为他们竟然为我排了一出戏,我到最后才知道;二是因为我还没睡好,直接导致心情极度不好。
“花了这么大价钱让你过了把警察的瘾,有啥感觉没?”许圣在灌了一口酒后,眯眼微笑着向我问道。
我摇了摇头,道:“你能让我再睡一会不?就一会?”我竖起一根手指,懒洋洋的向许圣问道。问完,我还打了一个哈欠,好像在以此告诉许圣,我的困,可是真材实料的!
许圣盯着我,没再说话,但我明显的看到了他的脸皮抽动了一下,这是他生气的一种表现。
没想到,这个邋里邋遢的中年人,这个大大咧咧的抠脚大叔,竟然被我惹生气了!这真让我有点小成就感,并瞬间失去了睡意。
许圣就这样盯着我半天,久久没有说话,看得我背心发麻,浑身鸡皮疙瘩,手足无措,要多难受有多难受。
忽然,他的嘴唇动了动,终于开口说话了:“我现在,以你老师的身份,要求你,马上进屋去给我写一份五千字以上的学习心得。就是你在这场戏中学到的东西。”
“五千字?”我感觉到我听到这个数字,我的眼睛都快要直了。毕竟,我写的最多的字,还是高考时的作文。我大学毕业的时候,做的毕业设计都是欢儿帮我弄的。让我写五千字?还不如杀了我。
“如果我不写呢?”我觉得,面对许圣这种恶人,我只能以更恶的态度太对待他。
许圣坏坏一笑,淡淡道:“那你这辈子别想再睡觉了,我或者艾米会分开时间段陪在你的左右。不要质疑,我说得出,就做得到。”
“这……”许圣这招太狠了。“好!我写!”愤愤然转身,我大踏步,带着怒气,向卧室走去。
食人魔 第二百四十八章 偷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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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酷暑难耐,柏油马路像冰淇淋一样,几乎要在这高温下化掉。人们走在路上,鞋子稍有不合脚,鞋子就有可能被黏在路面上。
老头老太太们坐在树下阴凉的地方,一边扇着蒲扇,一边扯着闲话;有一些老人更会找乐趣,蹲在路边有阴影的地方,扯起了战局,下起了象棋;公狗在这样的温度下也懒得去追逐母狗,而是趴在屋檐下抖起了舌头;偶有几个孩童嬉戏打闹,却是如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活脱脱成了水人……
这样的季节里,等公交车绝对是一种痛苦的煎熬,等在站台下的,不是无聊的人,就是苦命的人。
我属于后者,苦命的人,藿香正气水有多苦,我就有多苦。
说出来都嫌丢人,我等在这里,一不是为了赶去上班,二又没有约会,甚至我连自己要去哪里都没有。
此时,我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旁边一个抱着贵宾犬的肥胖妇女。看她那一层层不受束缚的肥肉随着她的喘息而上下乱颤,我的小心肝就快要碎了一般。
该死的许圣,又让我做这种偷鸡摸狗却不快乐的事。
许圣说过,每一个惊天大盗,都要从小偷小摸做起。
于是乎,我就从小偷做起了,从投钱夹子起步。在遭遇我起初的拒绝后,许圣告诉我,不是真的让我偷,而是让我锻炼心里素质,偷完还要还回去。
这听起来似乎有点挑战,看许圣说话的样子又不像是说谎,可我站在路牌下忍受酷暑,却看到那群家伙躲在马路对面的冰雪皇后里痛饮冰凉,看我暴晒的时候,我觉得,我很不开心。
其实我有点纳闷,为什么许圣要选这个胖女人做目标。虽然这娘们看起来穿得光鲜,但真不一定有啥钱,因为这年头,有钱人谁会忍受暴晒挤公交啊。尤其这种身材的,浑身冒油,没动就开始“呼哧呼哧”的喘粗气。我要是她,我打不到出租车,我都雇人背我,挤公交可是万万不行的,掉分儿。
忽然,身边一对小情侣欢呼出声,我扭头去看,竟然看到公交车来了。
这下子我可急了。公交来了,就意味着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
按许圣的要求,我一定要在这个胖女人上公交车前,从她的身上偷点什么出来。不过,我虽然一直在寻找机会,却看到那胖妞夹着小包在腋下,夹得死紧死紧的,根本不给我任何机会。
我虽然焦急万分,但是时间不等人,眨眼间的功夫,公交车已经到了站台。
“哗啦”一下,一群人挤向前门。
我知道,我的机会终于来了,这个时候不下手,恐怕就再没有机会了。
用力的挤开人群,我靠近了那个胖女人。
胖女人行动迟缓,几次想冲上车,却都被挤了下来,涂满口红的大肥嘴唇咧咧着,不时发出怒骂和杀猪般的惨叫。
“我帮你。”我在她身后,自告奋勇的上前一步,一侧身,将旁边的人挡在一旁,使得胖女人成功上车。
不过,上车后,胖女人卡壳了,因为她站在投币的位置,手里又抱着狗,根本没有办法把零钱从包里取出来。
“我帮你抱着狗吧。”我虽然这样说着,但是我的心里实际想的是,应该帮她抱着包或许更好一点。
胖女人一看是我,顿时乐了,似乎还在记着我刚刚的好,于是很放心的将贵宾犬递给我,然后肆无忌惮的开始翻找零钱。
当她投完币的时候,我一定会急得四处乱转,狠不能从车上直接跳下来,因为,她的狗不见了。
我抱着那只热得蔫了的贵宾犬,抬起头,目送着越来越远的公交车,挥了挥手。
“拜拜吧您呐。”我笑了笑,穿过马路,进入到温度舒适的冰雪皇后冷饮店。
“给。”我将那贵宾犬丢给许圣,走到前台要了份最便宜的冷饮。
“不错,这次给你算九十分吧。”许圣夸奖了我一句,转身将那贵宾犬丢给一旁幸灾乐祸的侯明潮,道:“你去站台那等一等,估计没一会那胖女人就回来找狗了,还给她。”
“抱回去炖了得了。”侯明潮不满的埋怨了一句,老老实实接过狗,出了冷饮店,直奔对面站台。
我坐在窗边,喝着让人快要爽飞的冷饮,看着马路对面被烈日狂晒的侯明潮,狠吸了两口冰霜。
话说,这种感觉真是太惬意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快乐了!
果然,没过多一会,一辆出租车忽然冲了过来,一个大掉头,停到了站台边。
胖女人甩着一身肥肉,狠不能从车窗直接窜出去。当她看到她的宝贝此时正老老实实趴在一个光头的怀里时,她好像哭了。
这时候,我觉得许圣挺不是人的,不是他的话,我也不至于去那么伤害一个女人的心。
侯明潮将狗递还给那胖女人,两人站在那聊了好一会,不知道在说什么。
胖女人不停的想拉侯明潮的胳膊,都被侯明潮巧妙躲开,并不停冲女人摆手。
看这场景,我一口冷饮差点从鼻孔了喷出来。
这……这是什么节奏?贵宾犬女失主为报答还狗人,甘愿以身相许?
我瞪大着眼睛望着两人纠缠,心里乐开了花。
说实话,我还真挺希望侯明潮被那胖妞拉走。认识他这么久,我就没见过他像正常男人对女人有关注过。我曾一度怀疑过,他不是和尚,应该就是太……算了,这话太损了,还是别说了。
足足纠缠了有五分钟,侯明潮终于送走了胖女人,往我们这边回了。
当他回到我们面前,我才真正的知道,我那并不算是汗流浃背,他才是。
“什么情况啊?”许圣略带调侃的语气向侯明潮问道。
“我就说我把偷狗那孙子打了一顿,把狗夺回来,在路边等她,她就非要请我吃饭,我差点就没推辞掉。”侯明潮脸蛋不知道是不是被晒得,红扑扑的,这让我开始猜测他刚刚那句话里隐藏的内容。要知道,这哥们可是很少愿意对任何事件做出解释的。
等等……“你骂谁是孙子呢?”我站了起来,冲侯明潮挥了挥拳头。侯明潮冲我白了一眼,没搭理我,抱起他刚刚没喝完的冷饮,一口饮尽,长长吐出一口气。
食人魔 第二百四十九章 盗一家银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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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圣“刺溜溜”将化成了液体的冰淇淋喝了下去,“卡呗卡呗”的嚼了几口周围的饼干,“咕咚”一声咽下,扭头冲我咧开嘴,露出他招牌的坏笑。
我被他的笑容刺激得差点呛到,紧张问:“你这一次又要打什么主意?”
许圣凑过来,小声道:“鉴于你当前的表现如此优秀,因此我决定,直接进入最后一项训练。”
“啥训练?”虽然这店里的冷气很足,但我还是感觉到一身冷汗。
“我们盗一次银行吧。”许圣声音压得很低,使我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掏了掏耳朵,惊讶的望着许圣,就像在看一个精神病。
有没有搞错,盗银行?我只听说过抢银行,还没听说过盗银行的。银行里面的安保措施绝对是超一流的,绝对不会亚于市博物馆。我感觉,许圣这是在把我往死路上逼。
或许,他只是在开玩笑,吓唬我吧?
但是,事实证明,许圣这小子说的竟然都是真的。
盗银行,需要的是一个团队,并不是一个人的力量能够做到的。并且,前期的准备工作异常的繁琐。
许圣选中的是一家非国有银行,安保措施的严密程度远超其他银行。
该银行实行的是会员制,非会员别说在这个银行存钱了,就连门都进不去。传说不只是人,就连一只没有会员登记的苍蝇,在里面都看不到一只。
这家银行,就像一只密不透风的铁桶,根本不给任何想法不纯的人丝毫机会。
为了侦察里面的地形,许圣消失了整整一天。这家伙可以隐身,能够尾随任意一个富豪进入到那家银行内部,并能够躲过所有的摄像头,到达任何他能够到达的位置。
当天晚上,许圣归来,把房子里所有的人和怪物都叫到一起开大会。
这是第一次组织内部非正式会议,应邀出席的有……反正就那几个人,不一一说了。
“我们要盗一家银行,不想参与的,请立刻退出。”许圣把家里的灯都关了,在人们围着的圈中央点了一根蜡烛,使得整个气氛显得十分诡异。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讲鬼故事。
“再说一遍……”许圣环视周围人的面孔,重复道:“我们要盗一家银行,不想参与的,请立刻退出。”
“你是认真的?”狮子最先开口问道,引走所有人的目光。
“你看我像开玩笑吗?”许圣指了指蜡烛反问道。
“虽然我不知道是否开玩笑与蜡烛到底有什么关系,但我从你的眼里看到了真诚,所以,我也真诚的告诉你。”狮子伸出舌头舔了舔上下唇,撇嘴道:“别逗了,盗银行?我可不陪你们玩。我去睡觉了。”狮子说完,起身扭头走到窗边,放下四爪趴了下去。虽然它将脑袋埋在两只前爪之间,但它的耳朵却还是立着的,并且会不时抖动,摆明了在偷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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