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为何物?之奴妻要翻身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猫眼黄豆
罗朱和格桑卓玛抬动石板盖好地窖口,又将干草原封不动地堆在上面,消灭掉一切躲藏痕迹。
呼──
终於把老弱孕安排好了。罗朱拍去手里的灰尘,偏头对格桑卓玛笑问:“卓玛,我们藏哪儿”
格桑卓玛对她神秘一笑,走到草堆旁边的昏暗土墙边,手朝某条裂缝按下去。以裂缝为界限,土墙上翻转出一个窄窄的黑暗小门。
“这道用来避难的夹墙只能供两个人躲藏,进来吧。”她牵著罗朱的手小心翼翼地挤进小门,叮嘱道,“力气轻些,别把土坯弄坏了。”
当土门重新转回原位时,夹墙内陷入了混沌的黑暗,只有头顶上方几条小小的缝隙透进几丝微弱的亮光,也为狭小的空间带来一缕新鲜的空气。离鼻尖一寸之外是干燥的土坯墙,後背紧贴的也是干燥的土坯墙,鼻端不但充斥著泥土味儿、干草味儿,还充斥著浓郁的膻腥味儿和犛牛的屎尿味。
“我们会站著在这里躲上多久”她徐徐吐出一口长气,压低声音问道。尼玛的抗日战争影片中,老百姓的躲藏地有大锅灶和柴圈下、有米缸和水缸中、有牲畜的食槽下······总之只有想不出的,没有想不到的。彼时她看得兴高采烈,没想到转眼间她也坑爹地体验上了。她不怕练站功,怕的是被屎尿腥膻味儿给熏死。
“躲到阿爸和阿兄来敲墙。”
“要多长时间”
“可能半天,可能一天,我也不知道。”格桑卓玛顿了顿,又补充道,“从细缝中,可以看到天明天黑。”
“有吃的吗”
“地窖里有炒好的青稞面,还有一大壶水,够六个人撑上三天,不过夹墙里什麽也没有。”
“哦。”
罗朱淡淡应了一声後,夹墙内便陷入了安静。
“······你为什麽坚持不躲到地窖里”寂静了一会儿,格桑卓玛突然问道。
“难道你一个人能搬动石板”她盯著黑乎乎的土墙,奇怪地反问。
“少装傻,我要听实话。”
“······地窖里老的老,小的小,还有个孕妇,个个都是需要照顾的弱势群体。我最不会照顾人,杵在旁边也是废物一个。你阿妈就不同了,是阿祖的媳妇,是孕妇的婆婆,是三个小孩子的阿妈。温柔体贴、身强力壮,照顾起人来是顶尖的贤惠,怎麽都比我有用多了。”
“······合著你是想累死我阿妈啊。”格桑卓玛微微侧头,说的虽是咬牙切齿,唇角却在暗黑的空间中悄悄翘起。别扭的罗朱阿姐真是可爱呢。
“没有,我只是很有自知之明。”罗朱将两手拢进袖袍里,谨慎道,“对了,我们还是少说话,免得暴露目标。”这裂缝遍布的土坯夹墙应该不咋隔音还好,这里空间虽然狭小,温度却不是很低。身上羽绒冲锋衣,抓绒衣抓绒裤一应俱全,没感觉太冷,就不知会不会在这里待到晚上,希望出来时不会冻成了一人体冰棍。
“嘻嘻,罗朱阿姐,其实这十几年来,村子里就没被敌人侵入过呢。那些敌人全被领主率兵打退在河谷山丘之外,你不用太过紧张。”
“那为什麽都要躲起来你阿爸当时不是吼得很严肃麽”
“因为村子在十几年前被敌人偷袭过一次啊。听阿妈讲那时有一股敌人从山侧小路绕进村子,找到一个村人就杀掉一个,凶残极了。幸亏阿爸带著兵士们及时回村杀死了敌人,不然整个村子就荒了。从那儿以後,家家户户都弄了隐蔽的躲藏地。一到有情况时,男人们上战场,留下的人就躲起来,逐渐形成了一种习惯。”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她表示万分理解。不过为毛听了格桑卓玛的阐述後,她有种大家一起躲猫猫的滑稽感和黑线感有心不躲吧,众人皆躲你不躲,是会遭鄙视的。何况俗话说得好,不怕万一,就怕一万。村子里要真闯进了敌人,见到她这麽个瞎晃荡的人,顺手一刀把她哢嚓了咋办
生命可贵,可贵的生命只有一次,这辈子不说死得重於泰山,至少也不能死得轻於鸿毛吧
啊啊啊,这屋脊高原自吐蕃王朝崩溃以後,就一直处於割据分裂局面。大大小小的封建领主集团势力常年争斗,相互吞噬,整个社会动荡不安。她这半年来过得实在是太舒心太安稳了,竟然连周边危险情况都没做一丁点的初略了解。
难怪这里的男人个个都有早起练习体能、相互切磋骑术、箭术和刀术的好习惯,原来是全民皆兵来著。罗朱几乎要仰天咆哮了。尼玛的杀千刀的老天为毛不让她穿到汉唐盛世康乾盛世就算魂穿成文成公主,身穿成文成公主的陪嫁丫头她也不介意了,至少当时的中原和吐蕃都处在一个相对稳定富庶的时代,安全系数比现在高出许多倍。
“罗朱阿姐,你在干什麽”格桑卓玛见她半天没回应自己的话,不由好奇地问道。
能说她在进行激烈的脑力风暴吗抿抿嘴,她缓缓吐出两个字:“睡觉。”
“你能像马儿一样站著睡觉”格桑卓玛更好奇了。
“人怎麽可能不如畜牲”她幽幽答道,“所以,马能站著睡,我也能······”细微的余音消散在暗黑中,缥缈无波。
······
格桑卓玛默然,垂眸,努力试著站立睡觉。
情为何物?之奴妻要翻身 21-30
第二十一章 发现·被捉一
迷迷糊糊间,罗朱忽然感到拢在袖子里的左手背传出一阵剧痛。眼睛倏地大睁,面前仍是昏黑一片,鼻端仍旧充斥著难闻的气味儿。右袖里多出了一只冰凉的手,颤抖的指尖还在自己的手背上掐著。
“喂。”她以极低的声音轻唤,左手伸进袖子里,慢慢将那只冰凉颤抖的手拉开。同时翻转右手,把格桑卓玛有些糙的小手包握在双手中搓揉。冷得发抖钻她袖子里取暖就算了,没必要下狠劲掐她吧被这麽狠命一掐,她保养得白嫩嫩的手背肯定淤血了。
“我······我好······好像听到女人和孩子的哭叫了······”昏黑中,格桑卓玛低微的声音带著惊惧的抖颤。
罗朱闻言心中一凛,尚有些迷糊迟钝的大脑陡然清醒,连忙静下心来屏息凝听,越听心拧得越紧。四处都是细小裂缝的土坯夹墙确实不怎麽隔音,她不止隐约听到了女人和孩子的哭叫,还听到了马蹄声、牛羊嗥叫声和急促的跑动声,甚至还听到了男人的吼喝声。
十几年没有遭受过敌人入侵的村子竟然会在今天再度遭到袭击是扎西朗措他们战败了还是敌人兵分几路,专门有人从後方偷袭无论哪种情况,都是她不愿接受、不愿看到的。
头皮一阵紧一阵麻,冰寒的凉气从脚底蹿进。绷紧的心在一瞬间又冷又涩,密密麻麻的冷汗从肌肤上相继冒出。从灵魂深处生出一股死到临头的强烈恐惧,身体无法抑制地轻颤起来,手上不知不觉地越来越用劲,越来越用劲。
“罗······罗朱······阿姐······”
格桑卓玛颤抖著,忍著疼痛哆哆嗦嗦地将自己的另一只手伸出去,覆盖上罗朱的手背,使劲地、用力地、拼命地掐握。
两双交握掐扭的手一样的冰凉,一样的湿黏,一样的颤抖。她们都需要靠凌虐别人来发泄快要崩溃的恐惧,靠剧烈的疼痛来提醒自己必须保持冷静。
“别······别出声······”罗朱深深地吸气呼气,力图让声音平稳些,“我们躲得这样隐蔽,一定不会被找到的。”是啊,她们躲在夹墙里,虽然电视上已经将这类藏身地演滥了,虽然现代人已经被普及得不能再普及了,但古代屋脊高原还没有发达的影视媒体,当前的高原人类还没有接受这种普及教育不是,他们一定发现不了夹墙秘密的。她不断地在心底安慰自己,告诫自己一定要冷静冷静再冷静
话音刚落,便是一阵杂乱有力的跑动声钻进耳朵,越来越近,明显正朝著牛棚这边跑来。
“哈哈,没想到这里还有好多肥牛”
“队正,旁边的棚子里也有许多羊”
两道犷的男人声充满了惊喜。
男人不,是敌人是收命的刽子手冷汗顺著罗朱的额角、鼻尖一滴滴滑落,她却不敢动手去擦一擦。活了二十年,当驴行者三年,她曾在徒步中脱水,曾滚下过山坡,曾坠落过大河,也曾面对过劫匪和流氓,却从来不曾像现在这样静静地清醒地直面死亡的威胁。
两双手紧紧地、紧紧地交握,给予彼此少得可怜的鼓励。昏黑中,她们清晰地感受到对方身体的微颤和从心灵深处流淌出来的恐惧,呼吸不约而同地放得极轻极轻。
“把最壮实最肥嫩的牛羊拖出来”其中一个更为莽的男声高声下令。
“是队正。”干净俐落的应答过後便是犛牛的嗥叫和声音略低的羊叫。
拖吧,拖吧,拖了就快滚罗朱在心里反复祈祷,她甚至希望棚子里的犛牛能弄出更大的动静,最好集体突发疯牛病将近在咫尺的危险敌人全部撵走。
“队正,牛羊选好了。”这次禀报的声音不属於前面的任何一个男声,大概是另一个兵士。
“你们先牵回去剩下的人跟我再到别处看看”莽的男声快意地笑道,“肯定还能发现些好东西。”
听著杂乱挪移的脚步声,她背靠土墙,呼出一口极轻极长的浊气。逃过一劫了吗真的逃过一劫了吗她不断地问著自己,眼眶发涨发酸,热辣辣的体在里面回旋。
“银猊,你在那里嗅什麽”本欲离去的莽声突然又高声嚷道。
罗朱还未掉落松弛的心猛地提到了嗓子眼,全身每个细胞都凝固了。她听到那话中最关键的三个字“嗅什麽”,难道······难道是指······指──
“嗷──嗷──嗷──”
像是要应证她的想法一般,墙外响起了一道陌生又有点熟悉的闷雷声,一点点往面前的夹墙靠拢。那是一种动物的嗥叫,那嗥叫比村子里牧狗的叫声雄浑暗沈,有一丁点像猪叫,却悍猛凶戾得更像野生动物园里的狮子吼。穿越前,她有幸在拉萨一个富贵藏家里听到过极品纯种藏獒的吼叫。
“嗷嗷嗷嗷──嗷嗷嗷嗷──”
一连串如同滚雷轰鸣的嗥叫在她对面的墙外疯狂响起,伴随著噗啦噗啦的爪子刨动声,以绝对的优势压过了棚子里的犛牛骚动。
汗水和泪水唰地如瀑流下,心沈到了冰渊,罗朱绝望地闭上眼睛。口胡,尼玛的哪个挨千刀的竟然带著藏獒进村水泥墙都不见得有效阻隔气味,何况这种裂缝满布的土坯墙。那猛兽的嗅觉虽说比不上经过专门训练的搜救犬、警犬、缉毒犬,但绝对能排进前几名。啊啊啊──这是天要亡她啊啊啊她如果死了,肯定、一定、必定要找阎王老子算账
莽的笑声桀桀响起:“照银猊的反应来看,那面墙中必是藏著东西你们两个快去给我敲开看看。”
“是,队正。”
两道脚步声一前一後地响起,逐渐向著夹墙逼近。
“卓玛,我们身後的墙壁是不是比较薄”罗朱紧闭的双眼微微翕开一条缝隙,紧握格桑卓玛的手指放松了力道。
“······是。”格桑卓玛的心中充满了认命的绝望,唯一庆幸的是藏在地窖里的家人还没被发现。她垂下眼帘,也松开了罗朱的手。
“我们两个能用身体撞破吗”夺命的脚步声步步趋近,她已经没有时间再犹豫了,必须立刻作下决断。
“大概······能。”格桑卓玛不太确定地回道,“後墙曾被犛牛从外面顶塌过,重新修葺时,我看见泽仁阿兄偷懒把许多干草混进了泥块中。”
“好。我们立刻撞开後墙,分散冲出去。将那头畜牲和敌人引开,不然他们迟早会找到地窖的。”地窖上的石板只是十数块石板中的一块,表面沾裹了些牛粪,又堆著许多干草,藏獒一时半会儿还察觉不了,但也经不起这畜牲的仔细嗅闻。反正她们已经被发现了,继续躲在墙内是死,撞墙逃跑也是死,但选择後者有可能会给地窖里的一干弱势群体带来生机。
尼玛的上一刻才想著不能死得轻於鸿毛,下一刻就要死得其所了。上帝的这扇窗未免也开得也太小了最可恨的是这扇窗还是为别人开的。罗朱在弥散死亡的昏黑中忿忿地咬牙诅咒。
第二十二章 发现·被捉二
格桑卓玛闻言身体猛地一震,快速侧过头,却只能看见一个模糊到极点的侧影。昏黑中,她明亮的长眼里布满了惊诧和震撼,涌动出晶莹的水花:“罗朱阿姐,对不起,我······我来世为你当牛做马,回报你对扎西家的恩情。”
“又不是我一个人死,你不也要用命救你的家人吗就当我是在报答你家对我的收留,在感谢朗措送我的爱,我们两不相欠。”罗朱涩涩一笑。生死关头没有谁对不起谁没有谁欠谁活著,才是最重要的凭心而论,她是个贪生怕死、胆小自私的平凡人。如果不是藏身地被先发现了,说不定她会冷眼旁观地窖里扎西一家被搜捕,本就不会提出撞墙逃跑掩护的建议,毕竟再大的恩情也抵不过自己宝贵的生命。眼下她也只是想让自己死得有价值点,若真要怨怪就只能怪自己的命不好。
“我数到三,一起用力往後撞墙。记住,墙一破,我们就分散逃跑。”她压低声音道,努力压下尖叫的冲动,控制住身体的颤抖,将所有力气凝聚在肩背处,蓄势待发。
咚──咚──咚──
正对著的夹墙外响起猛烈的重击声,整个墙壁都在震颤晃动。簌簌落下的泥灰不但洒了罗朱和格桑卓玛一头一身,还差点迷了眼睛,一道触目惊心的透亮裂缝转瞬出现在眼前。形势,已刻不容缓
“一、二、三──撞”罗朱猛地大喝出声,半侧肩背,与格桑卓玛同时用尽全力撞击後墙。
锻炼三多年的体能在危急关头总算是发挥出了作用,肩背上传出沈闷的钝痛。在哗啦的垮塌声中,身体栽跌进泥块堆里。刺眼的明亮阳光霎时进瞳孔,她反地紧紧闭上眼睛,又迅速张开。忍著肩背上的疼痛,奋力扒开落在身上的土块站起来。眼角的余光瞟到正在泥堆中挣扎的格桑卓玛,迅速伸手拉了一把,尽了身为朋友的最後一份良心。
“跑”
留下简短的一个字,她便什麽也不顾,什麽也不管地奋力往右前方冲刺。身後土墙的最终倒塌声,男人的吼骂声、藏獒的戾嗥,格桑卓玛凄厉的哭叫,一切的一切都被抛掷脑後。
强劲的高原风迎面扑来,从耳边呼啸而过,割得脸颊生生发疼,吹得眼睛几乎无法睁开。她迈动两条大腿,用上吃的劲儿狂奔。想象自己是百米跨栏的刘翔,是超越人类极限的博尔特,是遨游水中的菲尔普斯。软绵绵的草丛原来踩著是舒适的,现在踩著却是绊脚的;身上的衣物原来是抵御寒冷的,现在却是增强阻力的累赘。
她大张著嘴喘息,心脏地剧烈跳动,腔窒闷得好像要炸裂似的。耳心锐痛起来,出现了尖利的鸣叫,仿佛是催命的魂铃。然而无论再痛,再难受,她也不能停下奔跑的脚步。
“嗷──”
一声震天嗥叫,後背遭到沈重凶猛的扑击,身子被狠狠压倒在地,啃了满嘴的草。
死定了
脑子里迅速闪过三个血淋淋的大字。仆倒在湿冷草地的瞬间,强压的恐惧终於溃堤而出,肆无忌惮地冲击向每一个细胞。全身的能量好像在刚才的奔跑中消耗殆尽,四肢绵软无力,身躯如同羊癫疯发作般不停地抽搐颤抖。
罗朱嘴巴大张,舌头半伸,呼哧呼哧地喘著气,嘴里的碎草在喘中零星掉落。双肩被两个沈重有力的爪子牢牢压贴在草地上,坚硬锋利的爪钩刺进厚厚的衣物,只要再收一点就能刺破肌肤,抓进皮。後颈间有股热乎乎的气息,夹含几分淡淡的冰冷腥臭。耳边那像是从地底深处涌出的咕噜声低沈浑厚,蓄藏著撕扯神经的危险。一滴热滴在裸露的左耳廓上,说不清楚具体原因,她竟一边喘息,一边以极缓的速度吃力地向左上抬起头。
硕大的头颅,宽大的鼻端,短的鼻梁。俯视下来的蓝色三角吊眼毒辣沈静,深邃凶戾。壮嘴筒半开,露出一口锋利的闪烁著寒光的雪白锐齿,下颌边还挂著一滴腥热的涎。肌发达的颈部长著密厚直立的鬃毛,好似一头银灰色的非洲雄狮。
惊恐的眼睛睁到了极致,空白发懵的脑子里倒带似的跳跃出曾看过的相关知识。
藏獒,又称蕃狗、多启、森格等,古称苍猊等。中国最古老的稀有大型犬种,其历史已超过五千年,祖先可远溯到800至1000万年。有狮头、虎头之分,以活跃在喜马拉雅山的藏獒最为上乘。其格刚毅,力大凶猛,野尚存,使人望而生畏。护领地,护食物,善攻击,对陌生人有强烈敌意,对主人极为亲热,是世界上唯一敢与猛兽搏斗的犬类,在零下三四十摄氏度的冰雪环境中仍能安然入睡。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中有“中国竟有如此大的犬只,如此凶猛,其形如藏驴,吠声如狮”的文字记载,称藏獒是“东方神犬”。据史料记载,当年三万藏獒军团曾为成吉思汗西征立下赫赫战功,中国古代也称之为“哮天犬”
国外有关文献也对藏獒有详细记载,证明圣伯纳、大丹、匈牙利牧羊犬、纽芬兰犬及世界多种马士迪夫犬均含有西藏藏獒的血统。公元前55年,腓尼基人将其由中亚西亚运至英国繁殖,後至罗马帝国时,獒犬被带至罗马,在圆剧场中用於和熊、狮搏斗,此外在多数的罗马战争中,藏獒亦作为军犬。
银灰色的藏獒在现代极其珍贵,因为藏獒最早的祖先就是银灰色,而返祖现象不过是24万分之一。现在压在她身上,制住她双肩的就是一头剽悍健壮如驴,凶猛威凛似狮的银灰色藏獒。观其毫无一杂色的头颅、腹和脚爪,多半还是一头纯种极品藏獒。
在古代的屋脊高原,只有拥有权势的贵族和僧侣才能喂养血统纯正的极品藏獒。那麽这头藏獒必定不是区区一个队正所能喂养得起的。难道侵入村子的敌人中有地位非常高的贵族或是僧侣然而当前情况是獒为刀俎,人为鱼,啥问题都容不了细细分析。只要这头藏獒俯身张嘴咯一咬,可悲可怜的她就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挂在藏獒下颌边的那滴涎在风中摇了摇,坠落在罗朱布满了泥灰和杂草的左颊上。温热的体像沈积了万年的冰水,直浸蚀进骨髓里。
跑不动了,逃不掉了,她短暂的一生估计将在这片高原上永远地结束。颓然闭上眼睛,移开头颅,将左颊贴在冰冷湿漉的草地上。
静等剧痛来临的刹那间,她觉得自己向“生得伟大,死得光荣”的刘胡兰小姑娘靠拢了一点点。差别就在於一个头上悬著敌人的铡刀,一头头上悬著敌人的獒嘴;一个生得伟大,死得光荣;一个生得平凡,死得可能颇为窝囊。穿越,果然是坑爹的活计。只希望身死之後,老天能怜悯她死得凄惨,死得年轻,让她下辈子投个福禄寿俱全的好胎。
砰──
一只大脚重重踩上後背,她头脚一抽一抬,“哇”的一声,吐出一口在婚礼上吃的还没完全消化的牛。糜烂的末带著强烈的酸臭味直熏鼻子,幸而一股劲风袭来,转瞬便将这股酸臭味儿吹散了。
“你这女人不但和狐狸一样狡猾,跑得也像羚羊一样轻快。”寒光骤闪,双肩一轻,一把明晃晃的大刀在了她的头侧。後背上空传来莽的男声,透著几分狠辣的笑意,“如果不是王下令所有的俘虏都要活口,我现在就宰了你。”
後领被一只大手抓住,趴伏的身体腾空翻转,她看到了一张笑得狰狞的陌生而黝黑的犷脸庞。
男人头戴一顶了牛尾的暗棕色皮盔,穿著暗褐色的短袖皮袍,皮袍外从肩到腹至膝盖套著暗棕色千叶漆牛皮甲,一块块皮甲以银色铆钉连接。背背银色大弓,腰挎银色大刀。这身装扮比纳木阿村出战男人们的装扮更加威武肃整,整体气势腥厉威煞,简直······简直就像是从杀场中走出来的军人
对,是军人男人给她的感觉就是一个剽悍至极的军人莫非袭击村落的不是一般领主所召集的散兵游勇,而是正规的军队因著这个可怕的猜测,她居然忘记欢庆突转为安的命运,直愣愣地盯著男人,坠入了无法置信的惊悚震撼中。
“好脏的一张脸,真是个邋遢女人。”
疑是军人的皮甲男人扯唇狞笑,冷锐残忍的目中充满厌弃与嘲弄。他将手里吓得呆傻的女人随意丢给赶来的两个手下,不耐烦地吼道:“带走”
“是队正。”作家的话:罗朱没机会看2012伦敦奥运会,所以她只知菲尔普斯,不知泳坛新一代的1500米冠军孙杨。嘿嘿,乐乐,大家一起乐乐。
第二十三章 发现·被捉三
被两个五大三的皮甲男人像对待牲畜般鲁地推搡吆喝,罗朱一路走得踉踉跄跄。
沿途不时走过一队同样装扮的皮甲男人,偶尔还有一队骑兵掠过,他们胯下的马也穿戴了牛皮甲,队容素严,杀气凛然。没有错,袭击村落的果然是一支历经过千锤百炼的军队。
村子里壮实的犛牛和羊被牵了出来,财产被搜刮了出来,许多躲藏的村人也被翻找了出来。她这才发现藏獒不止一头,几乎每一队皮甲兵士都带著一头藏獒。虽然毛色各异,但每一头都高壮凶悍,能御狼斗虎。
尖叫已经发不出来了,连哭泣都变得艰难无比。前方等待她的是何种命运,她虽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绝不会是锦衣玉食,吃香喝辣。她唯一该感谢的是大刀没有从脖子上砍下,喉管没有被獒嘴咬断,一条渺小但宝贵的命暂时保住了。
王哪里的王身处的这个屋脊高原的历史出现了太多变异,可能连带著中原地区也出现了历史的变轨,这对勉强通晓历史,勉强能预知险境的她来说不亚於是一场灾难。生活了半年的安宁平静的村落已经不复存在,发誓要给她幸福的男人生死不明。在弱强食的乱世中,一个柔弱而平凡的异乡女人要求得生存,是件多麽艰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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