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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一路向北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路苔生
贺兰山诧异:“为什么?”
“有些连环杀手在生活中是非常不起眼的人,很自卑,经常被人轻视,原因可能是经济条件不好、在学校时成绩很差、外貌比较丑陋等等。所以他们会格外享受被大众关注和畏惧的感觉,而模仿犯会使人混淆,也就是夺走了他身上的光环。”
贺兰山若有所思。
没过多久,模仿犯在第二次做案的时候就被抓住了。立功的是几位去早市买菜的大妈,那天早上她们走了一条平时很少走的小路,正好看到了一个戴着口罩的男人正冲着一个中学生抡起了锤子。大妈们义愤填膺,一拥而上,付出了二人轻伤的代价将之擒获。
做笔录的时候,其中一位大妈骄傲地说:“我年轻的时候也是端过枪上过战场的,手榴弹能扔到一百米!这种小年轻身上没有二两肉,我一只手就把他按住啦。”
墨北收到消息后,立刻给贺兰山提了个建议,让贺兰山吃了一惊。
“你是说向外界公布说我们抓到了‘敲头狂魔’?刺激他再次犯案,方便布防抓人?”
贺兰山沉思片刻,做了决定。
几起袭击学生案件的真凶落网,这个消息令所有学生和家长都松了口气,也令快要承受不住压力准备停止晚自习的学校松了口气。
也许是因为觉得安全了,再加上天上下着雨,等在校门口的家长比原来少了很多。
九点钟,下课铃响起,学生们打着伞、穿着雨衣鱼贯而出,有些没带雨具的就蹭同学的伞用,还有些豪迈的干脆就顶着书包或是光着脑袋跑在雨里。闹哄哄的校门口很快就连一个人影都没有了。
僻静的小路上,路灯只有一头一尾是亮着的,灯光将蒙蒙雨丝熏染成了黄色。一个少年慢慢走在路上,没有打伞,薄薄的校服已经被雨打湿紧紧贴在身上,看起来单薄脆弱。
身后传来响动,少年却只管闷头走路,连回头看一眼的意愿都没有。很快,一辆自行车响着铃从他身边骑了过去。
走到丁字路口,少年自然而然地拐向那条没有路灯的小路,依旧是走得不紧不慢。
踏、踏、踏,非常轻的脚步声快速地接近,若不是因为下雨地面有水,或许就连这脚步都听不到。
少年似乎毫无所觉,这里光线非常暗,但奇异地显得他在湿漉漉的黑发和蓝色的校服领子之间的脖颈白瓷一样刺目。有着这样皮肤的少年,头颅被敲打时的感觉应该也和瓷器一样吧?
敲下去。
敲下去!
铁器举过了头顶,狠狠砸向少年的后脑。
突然,少年灵巧地一个错步转身,避开了这一击,紧接着拎在手里的书包重重拍在了身后那人的脸上。





重生之一路向北 第88节
“……”从埋伏处冲出来的贺兰山和几个警员看着晕倒在地上的男人,都是一阵无语。“墨北,你往书包里装了什么东西?”
墨北把湿嗒嗒遮住了额头的头发捋向脑后,擦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把书包底朝上抖了抖,抖出足有五块大砖头来。
为了抓捕凶手,墨北和贺兰山仔细研究了几起袭击案的路线,发现几个出事的地点是局限在一个小范围内的。接着贺兰山又在这个区域里找出比较偏僻或照明不足的几条路,全都布署了警员蹲点。最后墨北还亲身上阵当鱼饵,不过连他自己也没想到,真的就这么巧,凶手选中了他当这次的猎物。
警员们将被拍晕的凶手给铐了起来,动作非常粗鲁,他们对这个接连伤害无辜学生的家伙根本就不想客气。
贺兰山把掉在地上的榔头拾了起来,在手里掂了掂份量,心里一阵后怕。这沉甸甸的铁家伙刚才要是砸在了墨北那天才的小脑袋瓜上,那他这刑警队长干到头了不说,这后半辈子也只能在愧疚中度过了。
可话又说回来,这次的危险怎么也比不上在小白楼对着炸药那次吧?
不,贺兰山摇了摇头,都一样是生死攸关,哪能分出个一等二等的?贺兰山不由看了看墨北,旁边警员们打着手电,晃得他小脸一会儿煞白煞白的,一会儿又在暗影里显出几分鬼魅阴森。贺兰山自诩见多识广,可还真没见过这样年纪的小孩能像墨北一样为了破案而将生死置之度外的。
想到这里,贺兰山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他觉得墨北这种轻慢生死的态度似乎不单纯是为了抓住凶手,倒更像是故意为之。但这怎么可能?墨北这么小,还没有活到对生命产生厌倦的年纪,况且他又有着极高的才华和荣誉,怎么看也不可能是要故意送死的那种人啊。
贺兰山自嘲地笑笑,把榔头递给一个警员收到证物袋里,过去拍了拍墨北的肩膀:“辛苦了,你是跟我们一起回队里听审讯,还是回家?”
墨北打了个响亮的喷嚏,夏天穿的本来就少,又淋了这么长时间的雨,他着凉了。“回家。”他对审讯这个“敲头狂魔”没什么兴趣,案件本身又不曲折,审也审不出什么有意思的东西,他只要知道抓住了凶手,以后姐姐放学不会有遭遇危险的可能性就够了。
贺兰山见状就叫了个警员过来,开车送墨北回去,又多叮嘱他一句:“回去别忘了吃两片感冒药。”
墨北道谢,对于别人善意的关怀,他总是很感谢的。
一打开家门,屋内温暖的气息和柔和的灯光一起倾泻而出,墨北心中暗叫不好。
“北北,你去哪儿了,怎么才回来啊?”夏多一边问一边从里屋走出来,看到墨北浑身湿透地站在玄关,他顿时大吃一惊。
“怎么浇成这样?出去也不带伞?”夏多一边埋怨,一边赶紧把墨北拖进浴室,三下两下扒光了他身上的湿衣服,将人丢进放好热水的浴缸里。
这个年代,许多楼房里还没有安装热水器,想要洗澡还得去公共浴室,或是自己烧水,很麻烦。不过墨北在装修的时候,就让龚小楠从深圳代购了一个德国品牌的热水器,质量很好,能满足生活所需。
冰冷的身体一接触到热水就被烫得一跳,些微的刺痛感从神经末梢蔓延,随后化成了令人舒服得只想叹息的暖流。这种时候真是要怀着感恩的心情才可以啊,墨北感叹。
夏多端了杯温水进来,将两片感冒药往墨北面前一递:“把药也吃了吧,预防一下,别感冒了。”
墨北顺从地吃下药,对夏多笑了笑。
夏多板起脸来:“别以为冲我笑就没事了,老实招供,怎么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
“你不是说这几天要赶论文,就住在宿舍不回来了吗?”
“有本书忘记带过去了,正好上面有几个数据是着急要用的。本来我打电话回来想让你帮我查一下,可家里的电话没人接,我以为你去姥姥家里了,就只好自己回来查。回都回来了,我想那就顺便住一晚,明天再回学校好了。”夏多说了一大串话,随后反应过来,“你还没回答我呢,别想绕过去。”
夏多挽起袖子,把手伸进水里帮墨北洗澡,语气虽然强硬,可手上的动作却很温柔。
墨北小声说:“我帮贺队长抓‘敲头狂魔’去了。”
夏多吓了一跳,他一听墨北那心虚的小动静就知道,这个“抓”肯定不是坐在办公室里分析分析案情,况且那样也不会弄得浑身精湿,墨北肯定是又亲身上阵了。“你去现场了?”
“我当诱饵了。”墨北又赶紧加上一句,“人已经抓住了,大快人心!”
“快你个大头鬼啊!”夏多气得直磨牙,“个小混蛋,你把警察的工作都给抢了,是想让他们都失业吗?”
墨北把经过简单地说了一遍,摸摸夏多的手背,讨好地笑:“真是没想到,我运气那么好,凶手正好就选中我走的那条路啦,结果就请君入瓮了。我往书包里装了五块板砖呢,可老沉了,一下就把他给拍晕了,嘻嘻,不晓得他鼻梁断没断。”
夏多不吭声了,板着脸给墨北洗完澡,用大浴巾将人一裹,抱到卧室里,又找出吹风机给他把头发吹干。摸摸墨北的手脚都热起来了,夏多才算放心。
夏多不说话,墨北也不说话,夏多去哪儿,他的脑袋就跟着转,可怜巴巴地瞅着夏多。
夏多去收拾浴室,墨北就拥着被子坐在床上,听着从浴室里传出来的声音,眼睛盯着被面发呆。等夏多从浴室出来的时候,看到墨北出神的样子,心里蓦然一惊。
“北北。”夏多坐到墨北身边,轻轻叫了他一声。
墨北回过神来,夏多摸了摸他的脸颊,墨北顺势在他手心蹭了蹭,说:“还生气吗?”
“很生气。”
“生气也不要不理我。”
“刚才是觉得寂寞了吗?”
“嗯?”
“你刚才出神的样子,看起来很寂寞很难过,好像身体都要虚化成烟雾了。是因为我不理你,所以难过了?”
“屋子里明明是两个人,可是却比一个人待着还要孤单。这只是那一刹那的胡思乱想,你知道的,我总是想太多,坏习惯。”
夏多吻了吻他的嘴唇,“对不起,以后不会不理你了。”
墨北回吻一下,也道歉:“对不起,以后再做这种有危险的事,会先和你商量,不会再瞒着你了。”
夏多再吻他一下,“能不能杜绝接触危险呢?”
墨北也吻他一下,“世事难料,哪有什么绝对的安全。就算是现在,我们待在家里感觉像是很安全,但如果突然地震呢?突然失火呢?突然有颗陨石落下来呢?”
夏多气得叼住他一瓣嘴唇轻轻地磨牙,含糊地说:“我倒真希望马上有颗陨石落下来,把咱俩一块砸死算了,这样倒也能实现生同衾死同椁的夙愿了。”
墨北笑了起来:“以后都是火葬了,想同棺同椁可不容易。”
“嗯哼,那就同一个骨灰盒,把咱俩的骨灰搅和在一块,谁也分不清,谁也分不开。”滚烫的吻落在锁骨上。
墨北笑:“可是我还想试试天葬呢。”
夏多把墨北轻轻推倒,压上,“那也成,反正吃掉咱们的都是同一批鹰,在它们的消化道里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吧。”
墨北揽住夏多的脖子,热情地吻他,如果当生命的归宿真能像夏多描述的那样,那还真不错。
很快两个人就没空去琢磨同椁还是同消化道,在一片天摇地撼中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知身在何处了。
☆、第125章 new
云边市的高考志愿要在考前填报,这样一来学生们就只能是根据平时模拟考试的成绩来估分,再根据各院校往年录取分数段推测今年的,估计几个合适的学校往表上填。
谁也不知道高考成绩是否会和现在的估分一致,万一考得分高了而志愿填低了,虽然遗憾但终究还有学可上,可若是考得低了而填报得高了,那就只能被挤下独木桥了。
这样一来填志愿就成了个技术活儿,往往是一家人齐上阵还不算,还得找外援——除了老师们,那些孩子已经上了大学的家长往往也成为亲朋同事询问参考的对象。
孙丽华对墨洁填志愿这事非常重视,特意回家帮着出主意。
墨洁怀着一点儿青春萌动的小心思,选的学校全都是北京的。
孙丽华希望墨洁的保底志愿能填个录取分数低些的本地院校,免得出现意外落马的情况。
墨洁难得地表示了一下反抗,她连保底志愿也一定要填北京的,哪怕学校不好。就是要去北京!就是要和程闯在一个城市!
关键时期,孙丽华也不敢给墨洁压力,只好嘟哝一句:“你自己拿的主意,以后可别后悔。”心里也不禁惆怅,女儿小时候是多么乖巧听话,现在居然也到了逆反期了。
本来孙丽华想尽一下母亲的责任,让墨洁回家去住,给她创造个轻松舒适的学习环境,可墨洁只住了一晚上就又跑回了姥姥家,抱着姥姥的胳臂撒娇:“姥,我还是乐意在你这儿住,你做的饭比我妈做的好吃。”
姥姥挺高兴,“那就在这儿,又不是没住的地方。你妈多暂不回来一趟,回来就折腾我们孩子。”
孙丽华委屈了:“我哪儿折腾她了?”
姥姥白了她一眼:“她在我这儿都住习惯了,你冷不丁叫她换地方,孩子能休息好吗?眼瞅就考试了,瞎折腾啥。我都把你们姐仨儿养这么大了,还能照顾不好你闺女?”
孙丽华无奈:“得,我犟不过你们娘俩儿。”
墨洁吐了下舌尖,调皮地笑:“妈,我这也是不想打扰你跟我爸的二人世界嘛,我多孝顺哪。”
孙丽华没好气地拍她一巴掌:“这孩子,跟谁学的。”心里却不禁有些意动,她这几年和墨向阳聚少离多,要说不想那是假的。只是她除了是个妻子,还是个母亲,每次回来还都想要跟孩子们亲香亲香,至于丈夫,就只能留待入寝二人独处时再亲近了。
孙丽华回到家,墨向阳已经下班回来,刚把饭做好,正将一大盘糖醋排骨端上餐桌。见她一个人回来,墨向阳诧异:“小洁呢?”
孙丽华说:“又回咱妈那儿了,说在这儿住得不习惯。”
墨向阳说:“我做这么多菜,咱俩人可吃不了。那我给小北打个电话,叫他过来吧。兴许夏多跟他在一块呢,正好一起叫过来,俩小小子正是饭量大能吃的时候。”
孙丽华犹豫了一下,按住墨向阳拨打电话的手,还没开口脸就先红了,“小洁说,她不回来住还有一个理由。”
墨向阳纳闷:“啥理由?”
“……不想打扰咱俩的二人世界。”
墨向阳看着妻子两颊晕红,依稀便是当年刚谈恋爱时候的娇羞模样,温情爱恋顿时充盈心间,声音也不自觉地放软了:“那我们可不要辜负了孩子的一片心意。”反手握住妻子的手,把她拉近身边,气息相融,嘴唇欲吻。
孙丽华却害羞起来,推了墨向阳一下,嗔道:“吃饭,一会儿菜都凉了。”
墨向阳笑了起来:“你还是老样子。”
当年孙父去世的时候孙丽华已经十几岁,而孙五岳和孙丽萍还是不懂事的小娃娃。体谅母亲一个人要带三个孩子实在不易,觉得自己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所以孙丽华当仁不让地撑起了这个家。
一方面是性格使然,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不让人欺负他们孤儿寡母,本就个性刚强的孙丽华愈发要把自己打造得像朵铁蔷薇似的——干活儿要拔尖,内心也要无畏无惧,无懈可击。也幸亏她是这样的性格,在那段最艰难的岁月里给了母亲最坚定的支持和依靠,直到如今,老太太依旧习惯在很多事上都由她作主。
喜欢孙丽华的男人不少,但敢追求她的还真不多,都怕被她撅了面子。事实上,能忍受得了她的脾气的男人,一般都是性格比较软弱内向的,这种人她看不上;而那些性格强悍的男人,又往往容易和她针锋相对,很难互相体谅。等到后来墨向阳摘走这朵周身长满了刺的铁蔷薇的时候,还真让不少人大跌眼镜。
不过,即使是温柔体贴的墨向阳,刚和孙丽华谈恋爱的时候也是动了不少脑筋才让她从硬梆梆的一块铁,变成了柔情款款的一弯水——但仅限两个人独处的时候,若是当着外人的面,孙丽华好面子,那是断然不会作小女儿态的。
如今两人结婚已经快二十年了,年轻时的风花雪月早已淡去,考虑得更多的是儿女、老人和工作,再加上由于工作原因聚少离多,不知不觉感情就平淡下来。
尽管很信任自己的丈夫,但孙丽华有时候也难免会担心两地分居的生活会影响夫妻关系。
特别是墨向阳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以前两个人还在同一家医院工作的时候,孙丽华就发现过不止一个企图对墨向阳暗送秋波的女性。孙丽华自己也遇到过对她有意思的男人,但她意正身端,绝对不会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可是,男人不一样……
幸好,每次团聚,墨向阳的热情都会让孙丽华很喜悦,这让她感受到自己在丈夫心中的重要性。
可很多时候孙丽华又会因此而感到窘迫,两人都一大把年纪了,孩子都十几岁了,再像年轻时一样激情如火,会不会显得太不正经?在她一贯的观念里,性和爱都是不能宣之于口的,更不能让人看见。即使儿女成群了,谁都知道这两人背地里做过什么,可外表依然要摆出道貌岸然的样子,这样才不会招来耻笑。
不过,私底下偶尔放纵一次也不要紧吧?
虽然已经打定了主意要过一个只属于他们俩的私密夜晚,可在餐桌上情话没说几句,话题就自然而然地转了个弯。
“向阳,我有个想法,你看行不行……我看以小洁的成绩,考去北京应该没什么问题。将来她毕了业,找工作也就是在北京找了,以后也是在北京生活,这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我呢,现在工作重心也是在北京,依我们公司的发展,以后也不大可能再转移回云边。如果是去别的地方设立分公司什么的,以我现在的资历、级别,应该也不会是派我过去。所以说,以后我跟小洁都是要在北京生活和工作的……”
孙丽华啰哩啰嗦地说着,看到丈夫的神情还是很平静温和,就把最关键的意思说了出来:“咱们一家人总是这么分开也不好,我想,要不然你和小北也搬到北京去?”
墨向阳叹了口气:“我也希望咱们一家人能都在一起,可是我刚调进市医院,再想往北京的医院调动工作,那可不容易啊。”
孙丽华柔声说:“我来想办法,在北京我也认识不少人了,也有医药系统的,我看看能不能托上关系,不行就多花点钱送送礼。”
墨向阳取笑她:“以前王进军想当主任,给院长送礼,你还说人家是搞腐败,说咱们可不能干这种丢人的事。现在你的观念可变啦。”
孙丽华嗔道:“这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事,可是社会上都这样,不送礼给回扣就办不成事,我能有什么办法。”
墨向阳思索了一会儿,说:“要是能办成,当然是好事,可要是办不成怎么办?”
孙丽华说:“其实也不见得非要待在医院吧?你看,当初我停职留薪的时候,心里还不是七上八下的,可结果比我想像的好得多。你就是不当这个医生,我看也没什么。”
墨向阳愣了一下,在他的意识中从来就没有不当医生这个选项。
“要不干脆就辞职,还省了咱们走人情了呢,省下来的钱正好可以自己开个药店,或者做别的买卖,都行。当然开药店我看就不错,这行咱们都熟悉,运作起来也方便。开始的时候店面也不用大,有个十几平米就够,雇一个人帮忙就行,等以后做起来了再扩大店面。地点嘛就选在居民小区附近,房子可以直接买下来,以后就算换地方,还能租给别人,咱们收租金也不亏……”




重生之一路向北 第89节
墨向阳听着听着就皱起了眉头,打断孙丽华的话,“丽华,你是不是已经计划很久了?”
孙丽华被问得呆了一下,“什么?呃,也不是,不过,是想了挺长时间了。以前一直觉得钻进了死胡同,总觉得让你辞职不太好,可是后来想想,其实放弃一个并不适合的工作也……”
“等等,丽华,当医生对我来说可不是什么‘不适合的工作’。我喜欢这个职业,这让我很有成就感,你明白吗?你记不记得,我们刚谈恋爱那会儿我就跟你说过,我一直以来的理想就是当一个救死扶伤的医生,虽然这话听起来很傻,但我确实是这么想的,我喜欢、不,我热爱这份工作。”
“呃,对,你是这么说过,可我以为……而且……理想什么的……”孙丽华语无伦次,脑子里好像乱成了一团浆糊,感觉谈话的走向好像不对了。
墨向阳看到妻子茫然纠结的表情,心里暗暗叹了口气,这么美好的晚上,如果让这个话题给破坏了,那可真是太糟糕了。他一边给妻子舀了碗冬瓜排骨汤,一边故作轻松地说:“这件事也不是说办就能办成的,慢慢来,咱们都再好好想想。对了,我看电视里播的广告,就是太阳神那个,也不知道是不是真有用,要不给咱妈买点试试?”
孙丽华摇摇头:“咱妈的身体好着呢,用不着什么保健品的,再说那种东西我总觉得不靠谱。我刚认识一个老中医,那都是给中南海里边的人提供服务的,老厉害了,等着我请他给咱妈开几个养生的方子。”
“给中南海服务的?这可了不起。怎么认识的?”
“罗教授介绍的。”
“不是跟你说过别跟罗驿走太近吗?”
“那碰上了还能不说话啊?好歹人还帮过咱家的忙,我要不理不睬的,让人知道了得怎么说我?唉,你放心吧,也就是平平常常的交际来往,又不跟他做生意,还能上当受骗?再说我有什么可值得他骗的呀,咱有的人家都有,还比咱们更好。”
“可小北说……”
“小北说得也太悬乎了,我怎么琢磨怎么都觉得不可能。也就是你吧,把孩子话当真。”
“小北又不是普通孩子。再说那个叫郑东的杀人狂多吓人哪,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是罗驿真跟杀人狂有关系,你再跟他来往,那也太危险了。”
“郑东是有精神病,罗教授看着可是挺正常的,他还是治精神病的呢。我觉得这杀人的人吧,看着肯定是和正常人不太一样的,比如说眼神。你记不记得,原来就住咱妈家前边的那个大老王,那眼神瞅你一眼就跟往后脖子里塞了一把冰溜子似的,浑身直打激灵。后来不就是让警察给枪毙了嘛,说他跟卖猪肉的吵吵起来了,抢了人家剁大骨头的斧子把人给劈了。他那眼神我记一辈子。”
“这杀人犯有的从表面上能看出来,可有的不一定。”
“那你举个例子。”
“……我又没见过杀人犯,上哪儿给你举例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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