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相逢未晚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荷风渟
“……乖孙,怎么眼睛这么红,你可别哭,奶奶不要房子了……”老太太乍一抬头,看到宝贝孙子眼睛红红的,立刻心疼得跟什么似得。
林墨把眼睛里尚未形成鳄鱼泪的水汽给憋了回去,眨了眨眼睛说:“我没哭,我就是有点担心爸爸。”
林建现在还在重症室观察中,从昨晚做完手术到现在,他还没醒过来。医生说手术很成功,他的情况很稳定,理论上不会出什么问题,让他们先回去休息一下。
林建和老太太都一整晚没合过眼,上午又跟林常青一块儿过来看房子,实在熬不住了,就回来这边睡会儿。林墨吃了感冒药,睡得很沉,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四点过了,他见奶奶还在睡觉,就揣着昨天剩下的钱去附近菜市买了些菜回来。
奶奶叹息道:“是啊,你说万一你爸要是知道王艳艳的事情,可别气出什么毛病来吧?邻村那个张老五,可不就是因为老婆跟人跑了,一直疯到现在吗?”老太太越说越着急,差点把刀削到自己手上。
林墨忙安慰道:“肯定不会,爸爸的心理素质比张老五强多了,再说了我们家有没有精神病史,你放心,不会的。”
老太太欲言又止,林墨他妈妈程缓缓因病去世的时候,老幺可不气得就跟疯了一样吗?她打心眼里喜欢程缓缓做她儿媳妇儿,漂亮懂事孝顺又能干又有文化,跟戏里唱的仙女似的。可她毕竟去了,她又怎么忍心看到儿子一天天过着魂不守舍的日子,否则又怎么会急着给林墨找后妈呢?她千求万求终于让儿子松口答应娶王艳艳进门,可哪知竟是个丧门星,还不如不娶的好。
自从知道王艳艳是个什么货色,老太太悔得肠子都青了。再一对比前儿媳妇儿,就老觉得自己对不起儿子。可是日子总得过,原以为林书都这么大了,老幺家的日子也越过越红火了,哪知竟天降横祸。
老一辈的人思想保守,老太太断不会在林墨面前说他爸妈的是非。不过,林墨到底不是真正的未成年人,奶奶没说出口的事情他都明白,有些事情他甚至知道的比奶奶还清楚。
“我是担心爸爸左腿截肢了,中学肯定不会再要他了,他以后该怎么办,真要天天闲在家里,他肯定受不了。”
林建没有这年代知识分子的那些臭毛病,在学校他能好好当他的老师,回家里把衣服裤子一换,农活干得不比村里其他人差,否则以他微薄的工资,和懒惰成性的王艳艳,怎么可能修得起房子。
林建就是那种天生闲不住的人,上辈子就是两条腿都没了,躺在床上还做些手工活贴补家用,你真让他天天闲在家里什么都不干,他绝对比生病还难受。
“受不了能有什么办法?把小命保住了比什么都强。”老太太叹息道。
祖孙俩聊着天,很快就将食材收拾好了。
林墨去菜市去得太晚,买不到什么好菜了。他只买了些萝卜青菜白菜干香菇土豆之类的蔬菜,几斤大腿骨一斤瘦肉,一只小母鸡回来,另外还有米、油、调料之类的。林海一大男人,在这儿睡个觉就差不多,做饭可就别指望了。厨房里的工具挺全,半新不旧的,大概是上一任主人留下来的,余下的连粒米都找不着。
小母鸡是在菜市杀好的,很肥,肚子里藏了不少油。病人大病初愈需要虽需要进补,但是绝对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林墨麻利的把厨房里的菜刀磨了磨,将鸡肚子里的油全切了出来。鸡油可是好东西,在没高汤的情况下做汤菜,往菜里加上些,味道立马就不一样了。
切出了鸡油,林墨把鸡胸脯上的肉切了下来,焯掉血水水,整块放锅里大火煮熟。将煮过鸡肉的汤,倒进小砂锅里,再把一直浸泡着的粳米倒进去,等水开后,用小火慢炖。干香菇比鲜香菇多个味儿,有人就喜欢那个味道,也有人非常讨厌。林建刚好属于无所谓的那种人。等香菇泡好后,林墨将它们细细洗净,挤掉水分后,拿了几朵,撕成细丝,等粥熬得差不多了,将香菇丝和鸡丝放进去,盖上盖子,小火慢熬。
因为食材不齐,林墨只能炖个最简易版的香菇鸡丝粥。爸爸现在的情况,喝这粥是最滋补的。
接着,他将瘦肉洗净,切小块,加料酒稍微腌了一下,等锅里油热了,把姜片、花椒粒、干辣椒放进去炝炒出香味了,再将小肉块倒下去翻炒,放入豆瓣,少许老抽,炒出香味后,将奶奶准备好的土豆块也放了进去,稍稍炒制后,加入适量的水,大火烧开,转为中火烧着,不一会儿家常土豆烧肉的香味就飘了出来。
原本奶奶年纪大了不该吃这么辛辣的东西,可她老人家早已经习惯吃辣了,陡然让她换了口味,她反而吃不习惯。
过了二十来分钟,菜烧好了,林墨调入适量的盐,撒上少许芹菜,起锅,一大碗色香味俱全的土豆烧肉做好了。光嗅着那股麻辣鲜香的味道,老太太就下意识咽了咽口水。
乖孙这手艺,怎么感觉比她做了一辈子饭的好呢?
接着林墨把一小碗鸡油全熬了,熬好了,将多余的油舀起来,就着锅简单炒了一个香菇青菜。又用油渣和少许鸡油,掺水加姜做了一大碗白菜汤。这会儿粥也差不多熬好了,林墨往里面放了少许盐,搅匀,关火,拿了俩大碗盛了两碗出来,往碗里放少许葱花,香味儿顿时更浓了两分。
老太太看着桌上色香味俱全的两菜一汤,眼睛都瞪直了,这这这,难不成缓缓真给乖孙托梦了?
等老太太挨个尝过三个菜,再喝上几大口粥,瞬间觉得她乖孙绝对可以像他说的那样,把那几万块钱挣回来。这些菜的味道,简直是绝了!
林墨没告诉老太太,做这些菜,他还没使出真正的绝招。
、第十二章苏醒
二十分钟后,桌上的菜被吃得干干净净。老太太常年干农活,年纪虽然大,饭量比林墨还好。林墨信奉养生之道,只吃八分饱,奶奶全无顾忌,再加上最近两天一直吃不好睡不好,乍一吃到这么合口味的菜,哪里还收的住嘴。三个菜大半都进到老太太嘴里了,还喝了足足两大碗粥。
吃过饭,老太太撑得坐在椅子上,咂巴着嘴对林墨说:“乖孙,你妈真给你托梦了?”尽管老太太很迷信,但有些东西毕竟没亲眼见到过,哪会那么容易相信林墨的话。
林墨说谎都不带眨一下眼睛,委屈的说:“奶奶,你不相信我也该相信我做出来的菜啊。要是我妈不在梦里教我,我能做出这么好吃的菜?”
重生之事太过诡异,上辈子也没什么值得细说的事情,林墨不打算让家人知道,过世的老妈正好是挡箭牌。林墨还没过周岁,他妈妈就因病去世,从小到大听奶奶念叨过无数次妈妈做的饭菜如何美味。小时候他好像没这方面的天赋,直到家里出事,他辍学正式学厨后,做的饭菜才渐渐开始好吃起来。
初学厨艺是跟中学食堂的师父学的。
那会儿爸爸双腿截肢,学校将他辞退了,跟爸爸关系颇好的一个领导见他家里实在艰难,就让他到学校食堂帮忙洗菜刷碗,给他算工资,食堂里的剩菜剩饭也允许他打包带回家去吃。林墨勤快懂事,长相非常加分,再加上家里发生的悲剧,食堂里的大叔大婶们全都爱心爆棚,非但没有排挤他,反而处处帮助他。
其中,食堂的掌勺师傅兼承包人李军跟老太太是拐着好几道弯的娘家‘亲戚’,他受了老太太托付,一有机会就会教林墨做菜。李师傅早先是镇上很有名的厨子,家传厨艺,手艺很好,但凡各家有红白喜事办酒席,都会请他去掌勺,他做的菜是公认的好吃。后来年纪大了,独生女嫁得好,家里积蓄颇丰,他带出来的两个徒弟都能各自独自承办酒席了,他索性就金盆洗手不干了。奈何,他天生劳碌命,在家闲了两年去了好几次医院,他实在闲不住,托关系把镇上中学的食堂承包下来,几年经营下来,百病全无,走路都带风精神的不得了。
李师傅是一个非常有耐心的人,有他指点,林墨把平时读书那股钻研劲儿放到做菜上,一心想着把李师傅那身本事学会了,将来无论办酒席也好开馆子也好,总能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可惜,事与愿违。
但是,命运转了一个弯,林墨最终还是走上了‘开馆子’的道路。经营盛唐期间,林墨不仅聘用许多身怀绝技的大厨,自己也通过各种渠道买到了许多‘家传秘方’、‘皇家秘制’之类的配方,大厨们的绝技林墨没去偷师,但是那些配方他可全都记在了脑子里。就算林墨最擅长始终是家常菜,有了这些配方,还愁做出来的菜不好吃吗?更何况,家常菜看似简单,真要做好吃,把味道做绝,一口就能品尝出‘家’的味道,绝非易事。
老太太打了个饱嗝,怀念道:“别说,这些菜的味道,还真有点像缓缓做的。”
林墨继续瞎掰:“我妈还教了我好多菜式,等以后有条件了,我再做给奶奶吃。”
老太太眼圈一下就红了,当年缓缓可不就是这么说的吗?老幺能娶到缓缓这么好的媳妇儿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可惜啊……
林墨的话触痛了老太太的神经,老太太又忍不住说起他妈妈的事情来,说到最后,叹息道:“要是缓缓还在该多好,哪会出现今天这档子事儿。”
林墨笑道:“那小书就做不成我弟弟了。”
老太太嗔笑道:“人小鬼大,尽瞎说。”王艳艳再多不好,小书依然是个好孩子,大人的错怎么能归罪到小孩子身上呢?
林墨不知道自己亲娘有没有被奶奶给‘神话’了,对于‘母亲’这个角色,林墨印象中更多是像王艳艳这样不负责任或者是陈俊曦母亲那样歇斯底里的,又被掰弯这么多年,林墨实在无法想象将来如果跟个女人组建个家庭会是什么样子的。当然,喜欢男人这种话,林墨现在可没勇气给家人提。
将锅碗洗涮完,林墨和老太太用大保温杯,盛上滚热的粥,带着去了医院。
傍晚到了医院,医生告诉他们,下午的时候,林建已经醒过两次了,病人情况比预想的更好,晚上再醒过来,可以适当喂一些流食,明天再观察一天,后天就可以转到普通病房了。
老太太听了忍不住念了好几声佛,林墨也非常高兴。
等他去门诊扎完最后一剂针剂回来,林建已经醒过来了,老太太正在给他喂粥。
“爸。”林墨轻轻喊了一声。
林建脸色苍白,神色却有些激动,嘴里含着东西含混应了声:“哎。”
“奶奶,我来吧。”
“好。”老太太把碗递给林墨,自己退到了旁边。
时光回溯,父亲活生生的躺在自己面前,林墨拿着勺子手微微有些发抖,他轻轻的将粥吹凉了,小心翼翼将勺子凑到爸爸面前。看着爸爸一勺勺吃掉自己亲手熬的粥,林墨鼻子微微发酸。
林建刚醒来,不能吃太多东西,原本他还没什么胃口,哪知粥的味道竟然异常鲜美,不知不觉喝了一小碗,还觉得有些不够。
这一小碗粥是医生特批的量,够不够都只能喝这么多。林墨收拾碗筷到外面去洗,顺道去锅炉房打热水,林建问老太太:“妈,艳子呢?”
一提到王艳艳老太太差点儿没气炸肺,可是又担心儿子听了想不开,脸色变来变去,半天没说出一个字。
林建为人老实忠厚但是不傻,问道:“妈,是不是家里出什么事了?”
重生之相逢未晚 第8节
老太太忍了半天到底没忍住,倒豆子似的把王艳艳拿钱跟人跑了的事情说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件事情也只有她来开口最合适,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林墨借口出去了。
林建听完只觉得两眼发黑,太阳经突突的疼。他承认在感情方面他忘不了缓缓,对王艳艳的确有些冷淡,可是这么多年来,他从没让王艳艳吃过一丁点苦,因为觉得感情上亏待了他,他就从其他方面弥补她。
她要钱,他给;她要耍,他让;她懒,家里的里里外外的事情他一把抓,内衣内裤都替她洗得干干净净;她在外面有人,他忍,等她回心转意。
哪怕你王艳艳真不想与我过下去了,那你可以光明正大的提出来,离婚分家他绝不亏待她一分一毫。十一二年夫妻,何至于此做得如此绝情?这般做法,与断了他生路有何区别?
病人本身心灵就比较脆弱,林建忍不住多想,脸色当即就不好了。
老太太忙说:“老幺,你可千万别想不开,墨墨和还指望着你呢。我还等着你给我养老呐。”
中年男人身上都扛着几座大山,对有的人来说是不可承受的压力,对有的人来说是努力前进的动力。
林建是后者,他空洞的眼神微微泛起了些神采:“妈,你放心,我不会想不开的。我看病的钱,是问谁借的?”
“你三叔借了我们两万,又帮我们在银行里贷了五万,银行那边抽了八千,到手的只有四万二。”
林建嘴里发苦,家里原本就欠着一万块钱的账,这前前后后算上利息,八万多块钱的账,他用什么还?把他拆了卖了也不够啊。
林墨刚好打好了水提进来,他把热水壶放到旁边:“爸,钱的事情你别担心,我会想办法还上的。”
林建颓然道:“你还读书呢,能有什么办法。”
“回去我就先把休学手续办了,去摆个小摊卖小吃,年前做点香肠腊肉拿到城里去卖,能赚不少钱。”
林建看着儿子精致漂亮半点烟火气都没有的脸庞,失笑道:“就你那水平,不怕别人吃中毒?”
爸爸还有心情开玩笑,证明他没有彻底绝望,林墨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下去了。
老太太眉梢透着得意:“我乖孙手艺好着呐,今天下午的饭菜全是他做的,我到现在肚子都还涨着呢。刚刚你喝那碗粥味道好吧,全是我乖孙熬的。”
林建下意识咂巴了一下嘴,刚才那粥味道确实不错,这么好的味道也就缓缓还在的时候,吃到过了。
“墨墨怎么突然会做饭了?”他记得明明三天前,儿子煮的青菜还有股焦糊味儿。
“是缓缓托梦给他,教他做的。”
林建顿时瞪大了眼睛,失声道:“怎么可能?!”
老太太很迷信,当即唬着脸说:“怎么不可能,缓缓心最善了,她能舍得你们爷俩受苦?那你自己说说,如果不是缓缓,我乖孙怎么就突然开窍了?我乖孙做出来的菜,我吃了,跟缓缓做的完全是一个味道。”
林建今天受得刺激实在太多了,眼睛泛红,嗓子嘶哑:“林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墨没想到自己信口胡诌,现在竟然变得骑虎难下,他也没想到自己做的菜会跟老妈是一个味道的,现在只能咬死这事儿。他眨巴着眼睛,一脸无辜的说:“就是我妈托梦给我,让我好好照顾爸爸和奶奶,嗯,还有小书。”
“还有呢?”林建看儿子的神色不像是作伪,竟信了三分。
“妈妈教了我好多菜,她说现在家里困难,她也没别的办法可以帮我们,只能把这身本事传给我,让我帮家里脱困。”林墨说得极认真,连他自己都有点相信,他能重生说不定真是他老妈保佑的缘故。
林建想起亡妻,眼中泛着泪光:“缓缓的本事多着呐……”
林墨伺机劝慰道:“爸,你别难受了,要是让妈妈在天上看到你这样,她该难过了。”
泪水顺着林建的眼角缓缓滑落,泪眼朦胧中,他看着儿子极肖似亡妻的脸庞,竟有种缓缓又回到他身边的错觉,喃喃道:“你说的对,我不难过,不难过。”不管儿子说的真话还是假话,这一刻,他选择无条件相信。
林建这才刚做完手术,精力不济,受到的刺激太多,很快就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大概是受了林墨的影响,他梦里还真梦到程缓缓了,一觉醒来,他已经记不起亡妻在梦里跟他说了些什么,但此后,他再不怀疑林墨突然多出来的本事。
晚上,老太太以老年人觉少的理由,坚决要留下来守夜,林墨拗不过她,就先行离去了。虽然他满口答应老太太直接回家,但出了医院,拐个弯就溜去了夜市。
晚上十点过,一个胖护士过来查房,胖护士鼻子很尖,一进病房就闻到了香菇粥已经淡得不行的香味儿,吸溜着口水问:“大娘,你们吃的什么啊,怎么这么香?”
老太太笑道:“没什么,就香菇粥。”
胖护士检查好了,却磨磨蹭蹭没走,一双大眼睛盯着保温杯,贼亮贼亮的。
老太太忙说:“幺妹子,保温杯里还剩了点粥,本来是给病人喝的,里面的都是没倒出来过的,你要不嫌弃就拿去喝吧,你们大晚上熬夜也挺辛苦的。”
胖护士知道这样不好,可她薄弱的意志没经受住美食的诱惑,胖手不好意思的搓搓:“这怎么好意思。”
老太太把保温杯送到她手里:“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你一会儿记得把保温杯给大娘还回来就行。”
胖护士从善如流:“好。”
、第十三章 夜市
尽管天气不太好,锦城的夜市依然热闹如昔,卖小吃的,卖服饰的,卖小百货的,卖古玩的等等应有尽有,还有表演民间杂耍的,整条街上人声鼎沸,熙熙攘攘。
林墨嗓子的炎症刚消,不敢吃夜市上口味很重的小吃,他晃了两圈,准备在地摊上买了些换洗的衣物。这次来得太匆忙,他们祖孙三人除了身上穿的这身,压根儿就没带其他衣服。刚才在医院的时候,他已经咨询过医生了,以林建现在的情况,就算要转回l县的医院,至少也得半个月以后。怎么着,他们也不能半个月不换衣服吧。
锦城的商贩们进货渠道比l县的商贩们,多多了,地摊上的衣服质量肯定好不到哪儿去,但是价格却比l县那边便宜了三成不止。林墨选了家衣服质量款式看起来还不错的小摊,跟一众大妈大娘拼杀一番后,终于成功‘抢’到四套衣服。作为一个好哥哥,林墨怎么可能落下宝贝弟弟呢。
冬装材料在那儿管着,价格偏贵,这四套衣服林墨把嘴皮子都快磨破了,才砍成一百五十块钱成交,还问老板娘要了两双袜子做添头。回过头来,就有人跟老板娘掰扯,凭什么他买的就那么便宜,不行,这件衣服最少还得再便宜五块。老板娘卖林墨已经觉得自己亏大发了,张口就说‘凭那小伙子长得俊,我乐意算他便宜,这件少了三十不卖,你爱买不买。’那人犹豫再三见确实砍不下来价了,才掏钱把买下。
光有外套还不够,林墨转了几圈,又去另一个小摊上买了些换洗的内衣袜子之类的,还给奶奶买了双保暖鞋,若不是钱不够了,他还打算给自己买双运动鞋。
夜市上生意非常火爆,林墨想着还要在锦城呆十多天呢,今年春节在一月底等回l县又该快过年了,不可能就一直坐吃山空吧,要不他也弄个小摊到夜市卖点小吃?夜市只开到晚上十一点,睡一觉白天去医院照顾爸爸正好,就是要一直累着奶奶守夜,怕是不太好。林墨思前想后,决定先去问问市场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告诉林墨,夜市上许多摊子都是固定的,但是也有一些短期流动摊子,就是位置没那么好,入场费一天5到20块钱不等,得看占地面积,具体位置由管理人员安排。
林墨特意去那几个流动摊点看了下,大多数处在偏角处,灯光不好,人流相对较少,生意马马虎虎,多是些卖小饰品的。有几处位置稍微好点,价格估计要贵些。
夜市上各式各样的小吃都有,林墨觉得如果自己要卖的话,多半也不能脱俗。他们在锦城呆的时间不长,不可能去大肆购买工具,海叔那儿有现成的大铁锅,阳台上还扔着一个大蜂窝煤炉子,小区守门大爷那里好像有辆小三轮车,晚上他用不上,问他租用一下付他租金,他应该会答应。
新颖美味的小吃,林墨脑袋里装了不少,但是要制作简单快捷又符合锦城人口味的,还真不多。林墨首先想到的就是狼牙土豆和香辣孜然小土豆。土豆的受众最广,既易于烹制,又易于保存,只要能够把味道调好,就能非常出彩。
夜市上没有卖小土豆的,只有些卖锅巴土豆的,两者做法相似,都需要先将土豆煮熟剥皮,在进行油炸调味,但是小土豆味道明显更香更细腻。同样的,小土豆的剥皮过程很慢很繁琐,他根本没那么多时间去弄。
至于狼牙土豆,本来就是一道风靡锦城的小吃,不光夜市上卖的人多,学校周边卖的也多,不稀罕。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道大众的小吃,更容易在短时间里打开市场。而他相信自己调出来的味道绝对不比任何人差,从别人手里掠夺一些客源应该不难。更何况,夜市上卖的狼牙土豆,只看到有麻辣味道的,味道和菜品都远没有后世那么丰富,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拿的东西多,雨渐渐大了起来,林墨没委屈自己,叫了一辆三轮车送他回住的地方。
林墨回到家,痛痛快快洗了一个热水澡,将新买回来的衣物全部洗了晾上,这天气若是不放晴,没个三四天别想穿上干衣服。
晚上林墨一直想着摆摊的事情,整晚都睡得不踏实,早上五点过就醒了。他边穿衣服边暗暗嘲笑自己真是越活越回去了,想当初并购价值几千万的会所都没像现在这样失眠过,一个卖小吃的摊子而已,真没出息。
转念一想,这可是自己白手创业的起·点,起·点,能不激动吗?
林墨慢吞吞的刷着牙,看着镜子里面粉嫩嫩的少年厚颜无耻的想,劳资现在才十五岁,激动一下有什么不正常?呼噜噜吐掉嘴里的泡沫,就着冷水洗了把脸,扒拉扒拉土兮兮的发型,镜中的少年露出一个中二气息浓重的灿烂笑容,看着那口白晃晃牙,他自己反而受不了了,撇撇嘴,笑容又变成了那种陌生而熟悉的从容优雅。
老了就是老了,换身新皮,也不可能真正变回少年时的单纯无忧,更何况,至十五岁后,他的人生就变得光怪陆离,而他的心境也没修行到返璞归真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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