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知长夏
作者:靡宝
大伙儿都笑,林知夏给自己捡了一头狼。盛朗这家伙,碧绿的眼珠,一嘴儿的獠牙,平时阴恻恻不理人,疯起来却只有林知夏才能把他拉住。只有林知夏知道,这少年其实是只狗。一只霸道而又无比忠诚的狗。会寸步不离地守着自己,会在无人的时候把自己摁在爪下,用獠牙一寸一寸地咬着他的脖子,宣誓着对主人的占有权。“捡了我,就得负责我一辈子。”好吧。林知夏心想。自己的一生一世,也全交代在这个少年身上了。傲娇学霸受s超模狼狗攻犬攻猫受。…
岁月知长夏 岁月知长夏_1
《岁月知长夏》作者:靡宝
文案:
大伙儿都笑,林知夏给自己捡了一头狼。
盛朗这家伙,碧绿的眼珠,一嘴儿的獠牙,平时阴恻恻不理人,疯起来却只有林知夏才能把他拉住。
只有林知夏知道,这少年其实是只狗。一只霸道而又无比忠诚的狗。
会寸步不离地守着自己,会在无人的时候把自己摁在爪下,用獠牙一寸一寸地咬着他的脖子,宣誓着对主人的占有权。
“捡了我,就得负责我一辈子。”
好吧。林知夏心想。
自己的一生一世,也全交代在这个少年身上了。
傲娇学霸受vs超模狼狗攻
犬攻猫受。
轻松甜宠,互相救赎,粗黑双箭头1vs1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业界英甜文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知夏,盛朗┃配角:┃其它:
一句话简介:许你一生厮守
立意:年轻人奋斗励志
第1章
邓玉琪偷偷打量着身边的林知夏,一颗少女心在胸膛里跳得像有火燎似的。
她没想过自己的运气能这么好,一进实验室,就分到了大名鼎鼎的林师兄手下做助理。
东华大学生物系的明星教授,二十七岁的双料博士,专业里不知道多少学弟学妹都想结识的林知夏!
更没想到,林知夏这么不上相,本人比网上看着要好看那么多倍。
白皙清俊的眉眼,红润又棱角分明的唇,又因眉宇英气,身材修长挺拔,漂亮却没有丝毫女气。
可惜林师兄并不太珍惜这一张脸,常年顶着一头有欠梳理的乱发,戴一副旧眼镜,洗得松垮垮的长袖t恤,趿着一双半旧的球鞋,还真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今天因为有大人物要来给学校新建成的生物实验室剪,系上千叮咛万叮嘱要穿正装,林知夏才勉为其难地穿上了西装,还装模作样地系了一根歪脖子领带。
敷衍归敷衍,雪白的衬衫配着黑色的长裤,衬得林知夏细腰长腿一览无余。
这么好的身材,平时藏在t恤和牛仔裤里,真有几分明珠蒙尘。
“紧张?”林知夏忽然扭头望过来。
嗓音有些不可言状的慵懒,又很温润,听得人耳朵一阵舒服。
邓玉琪一愣,有点不明所以。
“盛朗呀。”林知夏笑,“你们女孩子不是都很喜欢他吗?一会儿就要见到他本人了,很高兴吧?”
是了。今天要接待的贵客,就是当红巨星盛朗。
运动员出身,国际超级男模,知名艺人。这几年又开发了自己的服装品牌,主攻年轻人市场,连锁店开遍高校附近……
这样一位名人、实业家,还非常热心教育事业,前阵子一出手就向g大生物系捐赠了近千万的仪器。
这一举动引起网络轰动,院系领导们感动得鸡血上头,特地大张旗鼓地举办一个答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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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女同学们,就连男生们也都将自己捯饬得人模狗样的,对这位大明星兼金主翘首以盼。
“我不是他的粉丝。”邓玉琪笑了笑,“林师兄很喜欢他?”
“还行吧。”林知夏望着会议室里那一张马屁劲儿十足的海报,笑得有几分促狭,“长得挺好看的。”
海报是学生们自己做的,充分体现了系里经苦缺的现状。整张海报都透着ps初学者的勤学苦练,和朴素、喜庆的审美风格。
海报正中间,一位英俊的男模特身穿细的手工西装,做双手插裤袋状。
男模神色淡漠,气场冷峻而疏离,模样确实毫无争议地俊美夺目。
盛朗是中外合资产物,血混得恰到好处,既显得轮廓深邃致,又不太像个假洋鬼子。
唯有一双碧绿的眸子,像块剔透的冰种翡翠,是他血统的证明,以及个人宛如广告灯牌般的标志。
“怎么有长得这么好看的男生?”一个女生在林知夏他们身后小声嘀咕,“你们看了他的tomford广告了吗?身材和气质都好到爆,简直帅得我头晕!”
“看得不多,也就七八十遍吧。”她身旁的女生附和,“艾玛那胸肌腹肌,那腰那腿儿……说起来,以前我只追爱豆。知道了盛朗后,我才学会欣赏超级男模的美貌。”
“盛朗的盛世颜值至少是打遍大东亚无敌手吧?可惜他只上综艺,不拍戏。为什么大美人的演技总是那么尴尬?”
“我们家‘郎君’不需要有演技,他只负责美貌如花就好了!”
连一个男生都忍不住说:“这么帅,这么有钱,关键出手还这么大方。我也想要这样的金主爸爸!”
“张师兄准备向大佬献上菊花吗?”
“呸呸!太粗俗了!太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了!”
众人一阵嘻嘻哈哈。
邓玉琪的心思却不在大明星身上。
她挨着林知夏坐着,小心翼翼地试探:“听说师兄在东三环地铁口买了大房子。那边房价可贵了。你一个人住,还是和父母住?”
“我父母都不在了。”林知夏说,“有个朋友和我一起住,不过他也不常回来。就我和老狼。”
老狼是林知夏养的狗。纯种的中华田园犬,有些年纪了,所以由小狼升级成了老狼。
林知夏是狗奴,把这条老狗当作宝贝疙瘩,手机屏保都是他和狗的合影。
有才有貌,父母双亡,经济宽裕又有爱心。
邓玉琪的心活得像春江水里的一尾鱼。
“同住的是女性朋友?”
“男朋友。”林知夏说。
邓玉琪窃喜:“和哥们儿住一起,不方便和女朋友约会吧?”
林知夏浅浅一笑:“没女朋友,就没什么不方便的。”
门口一阵骚动,喧哗的人声夹杂着相机快门的咔嚓声涌了进来。
一个高大的男子被众人簇拥着,大步流星地走进了会议室。
一米八八的身高让盛朗同普通人在一起时,总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顶级男模,容貌其实都是其次的,身段和气质才是他最为出众之处。
只是一身端庄的海军蓝西装,并无任何搔首弄姿、挤眉弄眼之态。盛朗每迈一步,都稳健有力,仿佛落地有声。
天生有一道光打在这男人身上,让人们的目光不看他都难。
邓玉琪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盛朗走进来后,也不看迎接而来的院系领导,却是朝他们这里望了一眼。
这男人在粉圈里有个绰号,叫“狼主”,据说因为那双碧绿的眼珠像夜里的狼眸。今日见了本人,发觉真是名不虚传。
邓玉琪被这目光一扫,下意识打了个哆嗦,忍不住往林知夏身后缩了缩。
“这位是我们生物学最年轻的教授,林知夏。”院系领导热情地介绍,“盛先生捐赠的很多仪器都对林教授的课题有极大的帮助!”
林知夏施施然起身,上前和盛朗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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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盛先生对教育事业的支持。”林知夏将早就准备好的客套话倒背如流,“我和学生们一定不会辜负您的一片厚望。”
客气是真的客气,却始终带着一丝慵懒,仿佛保留着一根坚硬的傲骨。
“客气了,林教授。”盛朗莞尔,温和的笑容在唇角眉尾徐徐散开,“小小一点心意,能对科学事业作出贡献,尤其是能帮助到您,也是我的荣幸。”
这男人真是无一不诱人,连嗓音都是标准的“低音炮”,淳厚而带着其到好处的沙哑,轰得年轻学生们一腔热血上了头。
连邓玉琪听了都一阵面红心跳。
她以前一直只喜欢林知夏这种温润如玉、才华横溢的男人。今天亲眼见了盛朗,也不得不承认这男人实在太有雄性魅力,难怪连男同学们都有些倾倒。
林知夏今日受系领导所托,是招待盛朗的主力军。他陪同着盛朗参观实验室,一路细心地讲解。
只可惜有些对牛弹琴。一看盛朗一脸茫然地盯着林知夏看的样子,就知道那些专业术语他一个字都听不懂。
可也因为皮相实在太好,茫然的神情落在女孩子们眼中,还得了一个“萌萌哒”的评价。
“帅哥无知叫萌,丑男无知叫啥?”
“就是丑而已。丑男不配拥有更多的形容词!”
女孩子们又是一阵咕咕低笑。
“盛朗气质真好,标准贵公子。”
“其实他出身很不好,小时候家里很穷,跟着外婆长大的。”
“那能有今天成就,一定吃了不少苦……”
邓玉琪有些不屑。
林知夏听说出身也不大好,是靠奖学金一路读出来的,他比盛朗还多了一颗聪明的脑子呢。
不过这盛朗的随和亲切很是出乎学生们所料。参观完了实验室,盛朗又还邀请林知夏和学生们一起吃晚饭。
本地最顶级的一家日料店里,盛朗开了一个大包厢,请这十来名师生吃神户肥牛。
店老板是盛朗的朋友,亲自出来给他们做牛肉,刀铲耍得眼花缭乱。
学生们将盛朗围成了一朵牡丹花,林知夏坐在一旁,安安静静地喝着酒。
林知夏喜欢甜食,这是邓玉琪这几天观察后总结出的一条。所以酸酸甜甜的日式梅酒很得林知夏青睐。
同学们忙着找盛朗签名合影的时候,邓玉琪寸步不离地守在林知夏身边,给他斟酒夹菜。
“别管我了。你也去和他们玩吧。”林知夏有些不好意思。
“没事的。”邓玉琪温婉地笑,“我不是盛朗的粉丝,不用去凑热闹。师兄你今天辛苦了,光喝酒怎么行?要不要给你叫一份乌冬面?”
“不用。”林知夏笑,“邓师妹这么温柔体贴,将来谁做了你男朋友,都要享福了。”
邓玉琪俏丽的脸颊上浮着薄红,看着林知夏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这梅酒度数不高,也不知道林知夏酒量如何。但是他肯定不能开车回家了,自己正好可以给他做代驾……
“林老师,我来敬你一杯。”盛朗端着酒杯走过来,脚下一绊,半杯酒都浇在了邓玉琪的头上。
邓玉琪:“……”
等邓玉琪气急败坏地在卫生间里把自己拾好出来,包厢里的人已走了大半。
“林师兄?他刚刚走。”王师兄说,“他说他会叫代驾,让我们不用管他……”
邓玉琪的手袋里,响起了一道陌生的铃声。
邓玉琪一头雾水,从手袋里掏出了一只手机。
手机的屏保是林知夏和一条黄毛土狗,这正是林知夏的手机。可它怎么落到了自己的包里?
铃声响个不停,来电显示是“狼狗”两个字。可不等邓玉琪接通,对方就挂断了。
不过也没关系。邓玉琪今天是坐着林知夏的车来的,记得他停车的位置。他要是才离开,应该还没走远。
于是邓玉琪直奔负三楼的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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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夏开的是一辆白色的奔驰越野。看不出他这么斯文的人,却爱开越野车这种大块头。
商场的地下车库设施很好,灯照得塑胶地板折射着明晃晃的光。只是已到快打烊的时候,三楼十分僻静,邓玉琪一路走来都没碰到人。
林知夏的那一辆白色的大奔就停在记忆中的位置,邓玉琪加快了脚步。
越走越近,邓玉琪停了下来。
车在摇晃。
并不剧烈,却也足够明显。
这么大的车,里面在发生什么事,才会发出这种有节奏的摇晃?
邓玉琪是学生物的,也有二十来岁了,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了。
她的头皮一阵火辣辣,一股混杂着妒意的怒火直冲头顶。
是谁?是哪个师姐钻了空子?
邓玉琪飞速排查着今天宴会上的女生。
爱慕林知夏的学生和教师并不少,师姐师妹都有,羞怯的大胆的俱全。但是林知夏一直做正人君子状,对谁都客客气气,从不逾越那条线。
况且,林师兄那样的人,如朗月清风一般,他会直接在车上……他怎么会?
邓玉琪咬着唇,明知道自己该走开,却反而忍不住朝大奔慢慢走过去。
车晃得更厉害了,昭示着里面的疯狂。
后座车窗降下半掌宽的缝,粗重的喘息声从里面飘出来,被停车场嗡嗡的通风声掩了大半,却也足够让邓玉琪听清楚。
“嗯……轻点……”
沙哑而婉转,低沉而慵懒——这是林知夏的嗓音。
猝不及防听到爱慕的男人发出这么魅惑的声音,邓玉琪脸颊火辣辣地烧着,又觉得有点不对劲。
到底是哪个师姐那么厉害,让林师兄都招架不住?
还是说林师兄居然喜欢泼辣的女人?
林知夏断断续续的声音随着车的阵阵摇晃飘了出来,嗓子心儿里含着一股令人面红耳赤的欢愉。
邓玉琪只想捂住耳朵。
那么清冷高洁的师兄,怎么会发出这样的声音……实在太……
车忽然一震,传出一个巴掌声。
“叫你轻点,畜生!”
邓玉琪从没听过林知夏这样的语气。
又媚又辣,又甜腻腻的,就像刚才酒席上喝的梅子酒,又酸又甜,酒劲冲鼻。
紧接着,车窗里传出一个男人浑厚的笑声。
“我就是你的狗,不是畜生是什么?”
邓玉琪被一道雷自天灵盖灌入,一直劈到脚后跟,只觉得半边身子都飞灰湮灭了。
那淳厚得能在耳道里产生共鸣的声音,邓玉琪这一天听了许多次,已相当耳熟。
是盛朗!
车里另外一个人,不是什么泼辣的师姐,更不是娇俏的师妹,而是盛朗!
那个光芒万丈,大名鼎鼎的巨星,此刻正和她的林师兄在车里……
邓玉琪耳朵里轰隆隆地如列车过隧道,好半晌听不别的声音。
而那辆大奔又重新摇晃了起来,比先前还要激烈。
林知夏似乎咬住了什么,声音闷着,只余急促难耐的鼻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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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琪脑中一片混乱,突然想起那个手机来电。
狼狗……
朗……
我就是你的狗……
他们……早就认识?!
车又狠狠晃悠了一刻钟,才终于停了下来。
盛朗俯身,拂开林知夏脸颊上被汗水打湿的黑发,低头瞅着他潮红的面孔。
林知夏仰躺在后座里,浑身都是汗,双眸也似浸在泉水里的黑玉珠子。
他身上仅存的一件衬衫已经被揉得邹巴巴,前襟只有两颗扣子幸存,从脖子到肩,印着密密的牙印,昭示着下嘴的人那一口好牙。
“你真特么是条狗!”林知夏摸了摸脖子,疼得嘶了一声,又想给盛朗耳光。
盛朗抓住了他的手腕,把人摁严实了,在他红肿的唇上啄了一口。
“你说你该不该被教训?”盛朗说话间,尖锐的犬齿在唇角闪现,绿眸在幽暗的车厢里发着亮。
“我才出门半个月,你就招惹了一个小姑娘给你端茶倒酒。你这个男人,怎么这么不安分?”
盛朗的俊美是特别有冲击性的。他是中德混血,爹妈的基因在他身上融合得浑然天成,平日里人模狗样装得翩翩儒雅。不高兴地盯着人时,就会露出饿狼亮出獠牙的神态。
魅惑,锋利,诱使你一步步走近,然后一口咬在你毫无防备的脖子上。
林知夏却是不怕盛朗。
“艹,只准你成天在电视上搔首弄姿地招惹大姑娘小媳妇儿,我就不能喝师妹倒的酒了?从老子身上滚下去,你这个双标狗!”
盛朗不滚。林知夏抬起脚就往他脸上踹。
盛朗这张盛世美颜是上过保险的,林知夏今天就要让盛朗和保险公司都出出血!
清瘦的脚踝被男人的大掌一把扣住了。盛朗低头看了看,眼眸一深,就像一头闻到了血的狼。
林知夏一看他这个眼神就暗道不妙,急忙挣扎。
“别闹了,也不看看地方?什么事回家再说!”
盛朗松开了手,摇身从狼变成了哈士奇,笑嘻嘻地蹭过来。
“夏夏,半个月没见,想不想我?”
“想。”林知夏心不在焉地薅了薅盛朗的头,“回去吧。还得喂老狼呢。”
“那小狼呢?”盛朗用他高挺的鼻子蹭着林知夏的耳根。
“也喂。”林知夏笑着,扯了扯盛朗的耳朵,“老子就是你的狗粮。”
盛朗把车开回了自己位于南四环的湖滨别墅。
老狼迎了出来。
十岁的老狗,枯瘦而神矍铄,又有些倚老卖老,对主人摇尾巴都有点敷衍。
盛朗给饿了半天的老狼倒满了狗粮,开了个罐头,然后把林知夏拖进了卧室里,吃他自己的专属狗粮去了。
小别胜新婚,等云消雨散,都已经是后半夜了。
林知夏闭上眼,直往梦乡里坠。
隐约感觉盛朗从身后把自己紧紧抱住,鼻子在自己脸上脖子上嗅来嗅去的,真像一头确认所有物的狗。
这份霸道,让林知夏觉得很有安全感。
林知夏一口气睡到清晨,被生物钟唤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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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朗的睡姿很不好,总爱把林知夏搂着压着,害得林知夏醒来后半边身子都发麻。
林知夏抽出被压着的胳膊,无奈地看着趴在胸膛上呼噜酣睡的男人。
睡梦中的盛朗,又憨又傻的,让人想捏他的耳朵,揉他的狗头。
林知夏注视着恋人的睡颜,心中爱意泛滥如泉。
这样一个初夏的清晨,置身这样一间安静温馨的华宅里,享受着清闲静好的岁月,是十五年前的林知夏完全不敢想象的日子。
十五年前,林知夏才十二岁。
他在那年初夏的雨季里,认识了一个男孩,叫盛朗。
作者有话要说:
青梅竹马成长向,攻受杰克苏
互相甜宠坚定1vs1,有成长的烦恼,有拼搏的艰辛。
第2章
春夏交季,大雨滂沱,好似春天舍不得退场而落的伤心泪。
林知夏一手挎着书包,一手高高撑着一把折了骨的大黑伞,光着脚走在深深的积水里。
伞下,林知夏的瞎子老爸林安文正伸着盲人杖,在前面慢吞吞地探着路。
林安文瞎了也有五六年了,早就习惯了两眼摸黑的日子。只是因为他们父子俩才搬到这片小区没多久,还不熟悉环境,大雨又浇得人晕头转向,难有些怯。
“爸,我不想去九中寄宿。”林知夏嘀咕,“我骑单车,快些也就半个小时,走读也行的。”
“夏夏呀,听话。”林安文生得白净秀气,说话也斯斯文文,“九中的老师看重你,奖学金和助学金都给得那么高。你就应该老实住校,好好念书,考好成绩,才对得起人家的提拔。”
林知夏挠着他有些过长的头发,一脸为难。
“那要不你就搬到刘阿姨他们店后面去住。这样我住校的时候,刘阿姨他们也能照看你一下。”
“你傻不傻?”林安文隔着墨镜,用他瞎了的眼瞪了儿子一下,“你刘阿姨和张叔叔才结婚,我一个大老爷们搬去和他们住,有这么扎眼的电灯泡吗?放心吧。你爸我瞎着眼都能把你拉扯这么大,我还照顾不了自己?”
林知夏耷拉着脑袋,抬脚在快没到小腿肚的积水里踢了一朵污浊的水花。
林安文的手探了过来,摸着儿子被雨水打湿的肩膀。
十二岁的孩子,半大的少年,个子已经开始抽条,可肩膀还很单薄,筋骨也依旧稚嫩。还远没有到他独自顶风挡雨的年纪。
林安文搂过儿子的肩,父子俩一起挤在伞下。
“小夏,你要珍惜这个转学的机会。”林安文语重心长,“咱们爷儿俩是穷,但是老天爷给了你一颗聪明脑袋,也就给了你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爸没本事,没法给你提供好生活,但是至少能做到不拖你的后腿。”
“爸,你说什么呢?”林知夏挽住了父亲的胳膊,“你才不拖我后腿。我将来要赚大钱,买辆豪车,找个司机天天带着你到处兜风。”
林安文噗地笑了,“你还不如给我办一张公交卡更省事儿。再说我是个瞎子。瞎子兜风,我能看什么?”
“要的就是那份气派呗!”林知夏笑着,挽着老爸,沿着积满污水的小道,朝他们的新家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