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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孑与2
云烨点点头,李家把闺女嫁出去就是为了同化血脉,如果收不到一点的好处,兰陵岂不是白白的嫁给自家的亲戚了?
“现在你该放心了吧。你现在把权力全部收归官府,私人武装已经没有多少发展的余地,你比先皇还狠,节度使这个职位被你彻底的除掉了,只是州府的刺史权利又膨胀的快没边了,你取消了道这一级的官员,就是为了把权力细分,我建议你干脆把晁错的主意用到极致,把刺史的权利再往下分,如果能把权利最终分封到百姓的手里。我觉得你们李家就能一直当皇帝了。
现在大唐根本就不缺衣食,物质非常的丰富,你计算过这些年多出来多少新行当吗?十三行?现在早就扩展到不止三百六十行了,朝廷现在就是需要不断地加强这些人的管理,出一个新行当,就需要规范。培养,这些行当将来就能帮你养活你的百姓了。
你的运气好啊,短短的十年大唐的国力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我去南边看舰队,青雀给巨舰装上蒸汽机,现在巨舰航行已经基本上不看风向了,想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方便极了,不过要去远岛中间没有补给站,还是够不着。
哈哈。你就别想远岛了,那地方除了皇帝不能去,谁去都行!”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算了吧,你要是有这个打算,先把近处的大食人。吐火罗人给灭了,然后再一路向西横扫世界,一直打到世界的尽头,那个时候你再威武霸气的说这句话不迟!”
“那些地方迟早是大唐的,咱们的人现在不够多,等大唐塞满了人,到了那个时候,第二轮扩张就会开始,然后就会有第三次,第四次,直到覆盖到天尽头。”
李承乾说到这里,忽然变得悲怆起来,拉着云烨的手无声的饮泣,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莫过于有雄心壮志,却没有与之相配的寿命。
“我现在全身都是毛病,不要说房事了,去茅厕撒尿都会淋湿鞋子,一夜起来三四次,万民宫的灯火亮的就像是白天,有时候我都分不清白天和黑夜,你不知道啊,我一抬头发现万民宫亮如白昼,以为时间尚早,一抬头就看见万民宫顶上的玉牌在熠熠生辉我就认为这是上苍在延续我的寿命,要我把黑夜也当成白日。
太累的时候,我想去外面走走,不管是风卷荷叶还是鱼儿跳出水面的声音,我都会以为是自己没有干好皇帝的事情,才会有这样的警兆。
烨子没你有没有法子让我好好地睡一觉,我真是太困了。”
对于李承乾的要求,云烨向来都是满足的,随身带着孙思邈配置的曼陀罗迷药,从怀里掏出来,放在李承乾的面前道:“吃了它,你就能痛痛快快的大睡三天三夜。”
李承乾想都不想,拿起那个小小的磁葫芦,拔开上面的塞子把粉末全部倒进嘴里问:“这是什么?味道不讨好。”
“曼陀罗迷药,你吃了之后就会昏睡,刚才那一瓶子是三天的量,你马上就会睡着,有什么事情就赶紧交代,等你睁开眼睛,就是三天之后了。”
药效比云烨想的还快些,李承乾迷迷糊糊地看着云烨说:“我要是睡的起不来,把李厥送到皇位上,等他成年你再离开……”
云烨叹了口气,眼看着李承乾一脑袋扎进菜盘子里,扶着他躺到锦榻上,拍拍手,两个太监就从梁柱后面转过来,云烨一边帮着李承乾擦拭脸上的菜汤,一面对太监说:“这几天皇太后监国,陛下刚才的话你们听见了?”
太监一句话不说,等到云烨要走的时候,一个太监说:“楚公,您还是留在宫里面,等陛下睡醒了之后您再出宫不迟!”
云烨瞅着那个说话的太监,一抬脚就踹在太监的裆下,那个太监的脸色都没有变一下,似乎云烨踢的是别人。
既然没效果,云烨也不强求,这些太监都是皇室里最忠心的奴才,眼看着自己迷倒了皇帝,能忍到现在没把云烨的脑袋拧下来,已经是云烨威势绝伦的原因。
“算了,不出宫就不出宫,给我在万民宫找一间房子,我也打算睡觉,三天,云烨说完话,又从怀里掏出来一个小瓶子,一仰脖子把里面的药粉吞进嘴里,味道确实不好,云烨拿起酒壶咕嘟咕嘟的狂喝了一气。摇摇晃晃的站立了一会,也一头扎在锦榻上大睡起来……
等到长孙带着后宫嫔妃过来的时候,李承乾和云烨都睡得不省人事,不管别人怎么推搡,都没有知觉。好在气息悠长,不像是中了毒。
赵皇后尖利的大叫起来,要殿前侍卫立刻去云家庄子,将云家所有的人拿进大狱。
长孙狠狠地一记耳光抽在赵皇后的脸上,喝退了其它嫔妃,只留下赵皇后,拍拍手,那两个太监再一次从梁柱后面钻出来等候长孙的吩咐。
“陛下和楚公约好三天后醒来,现在他们太累了,准备大睡三天,陛下有令,三天内由太后监国。”
长孙点点头,回头看着赵皇后冷冷的说:“朝堂大事,你不懂就闭上嘴巴,这是他们两个人在重新建立信任关系,你如果胆敢破坏陛下的大计,本后会将你碎尸万段!”
长孙多年不在宫中,但是威风犹在,几十年霸道的作风,还不是赵氏一个六品官女儿能承受的住的,只敢跪在地上嘤嘤的哭泣。
万民宫里支着三张床榻,李承乾睡一个,云烨睡一个,另一个就是长孙的睡榻,这三天,长孙一步都没有离开万民宫,像照顾婴儿一般的照顾这两个人,整个皇城也在封锁状态,辛月来看了云烨之后就被长孙撵回去了,换了小苗过来服侍云烨,同时全面戒备的还有云家庄子。
第三天傍晚的时候,长安城起了风,不多时,大雨倾盆,雷电在皇宫的顶上逞威,奇形怪状的闪电布满了天空。
云烨烦躁的挠挠耳朵,李承乾也慵懒的拿被子裹住脑袋。在又一声惊雷之后,几乎同时猛地坐起来破口大骂。
长孙看着两个睡觉睡傻了的迷糊蛋,温言道:“总算是睡醒了,睡了三天呢,既然醒了,你们就接着掐,老身回玉山去了,临到老了,还要照顾两个上了年纪的婴孩。”
长孙难得的忘记了她的拐杖,迈着稳健的步伐离开了万民宫。
“我睡了三天,你为什么也睡了三天?”李承乾好不容易才想起自己睡觉前发生的事情,
云烨重新躺在锦榻上,拍拍手掌,等那两个太监出来之后对李承乾说:“他们害怕我毒死你,不许我离开皇宫,所以我干脆也睡上三天算了。”
李承乾瞅着两个太监忽然开声到:“王道,李奇,你二人为人练达,敬忠职守,特赐你二人两个出仕的名额,自己挑选人,不日就去吏部报备,优先铨叙安排。”
两个太监大喜过往,急忙跪地拜谢,云烨在小苗的伺候下穿好衣衫,趁着李承乾安排这两个护卫的时候,悄悄地打开殿门,也匆匆的里去了,旺财已经开始叫唤了,好几天不见云烨,旺财的声音显得非常的悲哀无助……
幽暗的万民宫再一次光明大作,每一个看到这一幕的长安人,都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楚国公进皇宫,三天来,终于有消息了。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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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 第四十五节旺财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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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财越发的粘人了,现在晚上的时候都不去马厩,就躺在云烨的床边,晚上起夜的时候都能看见旺财的大眼睛在熠熠生辉。
那日暮坐在床边上拿脚在旺财的肚子上踩来踩去的,旺财欢快的打着响鼻,云烨的手才搭到那日暮的胸口上,就被那日暮推开了,年纪太老,干不了多少多余的事情,这只不过是几十年养成的习惯而已。
“旺财看着呢!”那日暮嘀咕一声把身子缩到墙角。
瞅着无辜的望着自己的旺财,云烨拿手抓抓旺财的耳朵,叹口气就闭上了眼睛,旺财的大限就要到了,这一点整个云家的人都清楚,喝不了醪糟和稠酒的旺财时日不多了,好多时候旺财总是喜欢往陇右的地方叫两嗓子,有时候还会往那里走几步,别人不清楚,云烨知道旺财想回那个山谷了……只是舍不得离开自己才走几步又往回来走……
既然旺财喜欢死在那里,云烨觉得陪着兄弟走一遭陇右,确实是一件非常有必要的事情,而且这个时间还不能耽搁的太晚。
日出的时候云烨就决定去陇右,只带几十个随从,而且是骑着马去,随着旺财的脚步走,他想走就走,他想停就停,这是云烨能为自己兄弟做的最后一件事。
踏上陇右的路途,旺财明显的来了精神,跑前跑后的非常欢喜,甚至还有多余的精力去嗅嗅路边的盛开的蒲公英。
走的不快,但是道路却走的非常的正确,旺财从来就没有忘记回家的道路。鸡鸣山远去了,没有看见色彩斑斓的野鸡,秦州远去了,旺财特意在麦积山下畅快的打了几个滚。就是爬起来的时候,需要别人帮忙。
云烨的脸色从来就没有好过,马夫这些天从来都在悲怆中度过的,伺候了旺财几十年,如今才算是真正得到了生离死别的时候。
没进兰州城,旺财走了整整一个月。显得非常的疲惫,很多时候云烨也下马走路,旺财就把自己的大脑袋搁在云烨的肩膀上,听着旺财喷出来的带有草腥味的热气,云烨只知道闷头往里走,连鸡蛋都吃不下去的旺财,这时候大概只有凭着一种本能在坚持。
最喜欢吃云烨拿羊油煎好的蒲公英,不过云烨看到旺财拉出来的绿色马粪蛋,只有狠狠地掐着自己的大腿,才能忍住不让自己的眼泪流下来。
黄河水有些浑浊。流水的声音就像是无尽的叹息,山口就在眼前。
这里是云烨的封地,辛月在计算家族得失的时候,把别的地方都标注成可以兑换的筹码,唯有蓝天祖祠和这里从来没有动过。
云家常年在这里驻扎着一队家将,这个山口也从来不允许别人进来。在这里有一群狼在愉快的生活,也有一个马群也在这里繁衍生息。
秋日的草长得非常的茂盛,云烨站在草丛里几乎被高大的蒿草淹没掉,亲自拿着刀子帮着旺财开路,旺财已经摔倒三次了。
这里有一条小溪,云烨在这里抓到过一只羊,还用羊皮做了一条内裤穿,奋力的砍着茅草,就像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一样……
面前没有草了,出现了一个大湖。这个湖不大,但是非常的深,据兰州人传说,每年到了月圆之夜的时候,这里就会出现一道亮晃晃的水柱。足足有七八丈高!
留守在这里的家将证实了这个传说。
云烨和旺财悲苦的待在大湖的边上,不管云烨如何努力的和马王沟通,马群依然不愿意接受旺财,彪悍的马王甚至在吃光了旺财身上背着的鲜美果子之后,依旧不理睬,甚至还咆哮两声威胁旺财离开。
豆子被吃光了,不理睬,云烨甚至将醪糟装在袋子里马王依旧不要旺财,没办法的云烨给旺财背上驮了一大块咸盐,马群只是机械的上来舔舐盐块,一旦没有了盐,他们第一时间就会把旺财从马群里撵出去。
云烨明白了,他们嫌弃旺财太老了,老的只会拖累别的马,这是云烨在听到狼嚎之后明白的一个道理。
云烨狠狠的捶着自己的脑袋,说到底都是自己太自私,应该趁着旺财还能跑的时候就把他送回来,这里才是他的世界。
旺财小声的悲鸣着,就像是一个被遗弃的小马驹,不断地拿自己的头拱云烨,希望他能帮自己,就像以前帮自己一样,甚至就像最早的时候在自己腿上裹布条一样……
云烨站了起来,衣服湿了大半,秋露浸湿了衣衫寒彻入骨……
早上太阳出来的时候,露水就该散尽,可是这里的露水没有,只是从泛黄的草叶上滚落,掉进草根上,等待夜晚再出来。
云烨准备再和马王沟通一下,这些马被云家保护了这么多年,你们不能这样无情无义。大筐里装满了最饱满的黄豆,每一粒都是细细挑选出来的,没有一粒是坏的或者不饱满的。
马王已经习惯时不时的被云家的家将喂一些美味的豆子,见云烨过来,并不抗拒,但是云烨把好话说尽了,马王依然只顾着吃豆子,只要旺财一靠近,立刻就会拿壮硕的身子把旺财挤开。
云烨非常的愤怒,一抖手就把黄豆洒的满地都是,发现只有自己和旺财站在最中间,别的马都围着他们在低头找豆子吃,顾不上驱赶旺财了。
云烨的眼睛一亮,朝远处挥挥手,立刻就有家将背过来好多黄豆,马夫甚至背来了一筐自己精心配置的马料,里面添加了好些食盐和炒熟的蛋花。
当着周围都撒满了美味的食物之后,那些马就开始围着旺财的周围找吃的,哪怕旺财去嗅母马的屁股,也不会被母马拿蹄子踢了。
云烨缓缓地从马群里走出来,这里只应有旺财,而不应该有自己存在的余地……
旺财幸福的在马群里踱步,在一大片低头吃食物的马中间,只有他昂着头,就像是一个骄傲的马王在巡视自己的臣民。
马夫含着泪花对云烨说:“公爷,咱家旺财就该是马王才对!”
云烨笑着拍拍马夫的肩膀,对他的这句话非常的赞同,旺财不是马王,那一匹马配当马王?如果愿意,云烨甚至可以用黄豆铺满整个山谷。
马群长久的停留在一个地方不动,草丛中慢慢的露出几张阴险的脸,这是草原上的狼群,时隐时现的呈口袋状包围了马群。
云烨拿着望远镜看得很清楚,这些草原狼非常的有组织,有纪律,云烨以军事家的眼光发现这一次狼群的狩猎成功的可能性高达八成,一个完美的口袋战术已经成型了。
马夫和家将抽出横刀就要冲上去,云烨却把他们按住了,这就是旺财的生活,能不能彻底的融入到马群里,就看运气了。
旺财的耳朵本来谦卑的耷拉着,讨好的到处闻别的马屁股,但是在一瞬间就挺了起来,仰着脖子长嘶一声,勇猛的向第一匹发动进攻的草原狼冲了过去,这一刻从旺财的身上看不到半点的老态。
这种活计只有马群众最勇猛的公马才能担任,母马们顾不上吃东西第一时间开始鸣叫召唤自己的孩子赶紧过来。
那匹贪吃的马王也长嘶一声,前蹄抬起猛地向一匹冲过来的狼狠狠地踏下去,他非常的愤怒,可惜那头狼非常的狡猾,身子一扭从他的胯下就钻了过去,继续向马群里的小马发起进攻。
旺财穿着铁鞋子,是云烨用百炼精钢打造的,蹄子底下还有两枚尖锐的钢钉用来抓住地面,见到第一匹狼,他不像马王那样站起身子,而是狠狠地撞了过去,战场上的骑兵就是这么干的,旺财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学会了。
带着铁钉的鞋子踹在那匹狼的肚子上,转瞬间就把那匹狼的肚子生生的破开了,旺财的后蹄子踩在那匹狼的场子上,三两下就把肠子踩了一个稀烂。
旺财得意的跳了两下,又听到母马群里有哀鸣声,又匆匆的向母马群里奔去。
“强弩戒备,一旦旺财出现险情,就地射杀那些狼!”云烨放下望远镜冷冷的对家将门下令,见所有的强弩都已经到位,这才拿着望远镜继续观察旺财作战。
一匹小马被一头狼咬住了后腿,不断地哀鸣着挣扎,母马却被别的狼一次又一次的驱赶开来,进不到小马的身边。
旺财的鼻孔张的老大,又踢飞了一头狼之后,前蹄子死死地踩住那头咬着小马后腿的狼,这头狼的体型比别的狼大了不少,但是在旺财的铁鞋子之下却讨不了半点的好处,脑瓜顶上的皮毛被旺财脚上的钢钉生生的撕开,露出白生生的头盖骨,哀鸣一声从旺财的蹄子下挣脱出来,忘命的向草原的深处跑去。
头狼跑了,剩下的狼顿时呈鸟兽散,向四面八方逃遁而去……
旺财取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昂着头在马群里巡梭,哪怕是马王都会亲昵地过来闻着他的嘴,马王长嘶一声,带着马群向别的地方缓缓离去,旺财回头看了一眼站在草丛中泪流满面的云烨,打个响鼻,也随着马群走了……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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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 第四十六节生命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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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烨暴怒的赶走了所有人,自己一个躺在黄河岸边的干沙子上仰面朝天的流眼泪,他发现不管自己如何的挣扎到了最后自己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太阳落山了,星星慢慢的出来了,他非常的希望马群能够回来,他甚至已经准备好了羊油和秋天新发出来的蒲公英,只要旺财回来,云烨不介意多拍拍他的马匹,天天拍都不是问题……
快到半夜了,云烨的心越来越凉,忍不住哀哀的哭泣了起来,总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有一部分不见了,怎么活动都不得劲。
身子底下的沙子渐渐变凉了,最后变得非常的寒冷。
辛月和那日暮铃铛以及小苗从远处走过来,辛月抱着云烨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就像是在哄孩子,云烨哭的更加的伤悲,胡须上沾满了眼泪鼻涕。
“旺财走了!”云烨本来有好多的话想说,说出口的却只有这一句话,这句话似乎一下子就打开了他悲伤地闸门,两手无助的捶着沙子。
“旺财没走,他只是回家了,他守了您四十年,足够了,也该回家了,谁都要回家的,哪一个都不例外。”辛月哽咽着安慰自己的丈夫。
那日暮眼睛红红的,却欢笑着给云烨披上毯子之后说:“旺财是妾身见到的最聪明的马,腾格尔一定会非常的宠爱他,就像您一样的宠爱旺财,会给他最好的草场,最干净的水源。最平坦的大地供他奔驰,您看看天上的星星,旺财以后会变成最亮的一颗。”
云烨迷迷糊糊地抬头看一眼星星,又开始捶胸顿足,大吼着说:“腾格尔算什么,旺财是我的兄弟,凭什么要他宠爱,要宠爱也是我宠爱!‘
那日暮流着眼泪却笑着说:“马儿长了四条腿,他们天生就是要奔跑的,想要奔跑就不能套上缰绳。夫君您难道不愿意看到旺财幸福吗?”
云烨慢慢的停止了哭泣。一口郁闷之气长长的从胸膛里喘了出来,没有理会那日暮,瞅着帮自己暖手的铃铛说:“你养的兔子死了,你难过了半年。我那时候还笑话你。还拿别的兔子来偏你。是我不该啊,”
铃铛仰起苍白的脸颊笑着说:“您哄骗妾身的时候,是妾身最幸福的时光。妾身难过的时间没有那么长,只是想让您多骗骗妾身。后来难过的样子是假装的。”
小苗却没工夫安慰云烨,从旁边的沙子上点起来一堆火,抱着膝盖离别人远远地,显得很落寞,除了丈夫和孩子她一个亲人都没有,有一个师父还每天躲在棺材里不出来,现在整个人都变成白色的了,夫君说如果长出长牙,就要赶紧干掉。
一个家将匆匆的走过来禀报道:“公爷,旺财的精神很好,现在离我们只有不到三十里地,马群没有再赶他出来,只是依然不吃东西。”
说道吃东西云烨转头就看看自己采摘来的蒲公英,叹了口气,把锅子搭在火上,开始拿羊油慢慢的煎,煎好之后抽抽鼻子把青菜装到盘子里,端给辛月说:“我从师父那里掉出来以后,一个人走在山沟里,想要找到出路,可是这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只好沿着小溪走,打死了一只野羊才有了点吃的。
这个地方有狼,你们白天大概也看到了,我太累了快要睡着的时候,就有狼过来咬我,被我一铲子把狼的嘴巴给豁开了,可是那些狼有好几只,为了活命,我只好和马群待在一起,因为有一匹马王非常的厉害,看毛色像是旺财的父亲,他们都是一样的枣红色,非常的神骏,很容易就把野狼踏成肉泥。
到了晚上我就去用羊油煎了野菜请马王吃,要是没有那只马群,我估计早就被狼吃掉了。”
辛月和那日暮,铃铛吃着野菜,那日暮还把小苗硬给推过来,四个人一边吃一边听云烨讲古,这些事情夫君还是头一回跟她们说起来。
“第二天,我睁眼睛的时候,马群都走了,只给我留下了受伤的旺财,我跟旺财商量好了,一辈子不离不弃,我吃香的他就必定喝辣的,结果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活了一辈子,旺财最多活三天,孙先生给的补药,只能维持旺财三天的命,但是能让他变得年轻健壮,有力,但是,只有三天,三天过后,旺财耗光了精气神必死无疑。
可能是我活的时间太长了,旺财一直在努力的活着,希望能陪我一辈子,看样子说话不算数的人是我。
这里的山水明堂非常的好,旺财睡在这里也很好,等到旺财走了,就把这里封为禁地吧,我来的时候这里是洪荒,我希望我走的时候这里依旧是洪荒。”
辛月从脖子上将一个金链子解开,从怀里掏出那部手机拿给云烨,这东西辛月只要不在家,就一定是要挂在身上的。
云烨笑了一下,这东西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成了一个废物,想要听那里面动人的音乐,需要运气,轻轻地启动了手机,那个可笑的标志尽然还在,歌声没了,只有各种稀奇古怪的铃声,就这点东西,让那日暮,铃铛,小苗看得目瞪口呆。
只可惜时间太短促了,很快屏幕就暗了下来,再也没声音了。
辛月惋惜地说:“夫君离开白玉京太久了,这里的神仙气慢慢的散尽了,以前还有小人在里面跳舞,后来就只剩下歌声了,到了现在,歌声也没有了,只剩下这些好听的声音。再过几年,恐怕这些声音也就没有了。”
“夫君,白玉京是什么样子的?神仙地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能和妾身说说么?妾身不会说出去的。”辛月忍了好长时间才鼓足了勇气问云烨。
“白玉京啊,和大唐没什么两样,没有你们想的那么美好,唯一比大唐强的地方就是他们有非常厉害的武器,一颗炸弹就能炸死全长安的人,他们的飞机也非常的厉害,从长安到岭南,只需要一个多时辰就到了。
那个世界很脏,天是灰色的,很多的地上不长草,天上飘满了塑料袋子,你们不用急,过几十年这样的场景就会出现在大唐,你夫君这些年就在不断地把大唐改造成白玉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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