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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罗森
现在,突然说要离开,不管他武功多高,拖着自己想必是沉重负担,姑且不论成功与否,便算成功逃逸,若这些冷血人魔当真实现诺言,那又该如何是好?她不能牵连这许多人民,更不能累他为己成为千古罪人。
所以,当他伸手来扶,她下意识的动作,便是挥手把他拨开,仿佛害怕什幺一样,整个身体直往后缩。
(她怕我……为什幺?)
从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进行别后重逢,他呆立原地,怔怔不语。
在流浪的一年间,他听过许多传闻,泰半是说她贪慕荣华富贵,喜新厌旧,忝不知耻,一受封为王妃,便争宠献媚,极尽下流之能事……每次听到这样的传言,他都只有流泪。
自小青梅竹马累积的感情,怎会如此不堪一击,她的心、她的脉脉深情,普天下不会有人比他更了解;也再不会有人,比他能体会在表面之下,内心的悲伤。不管身体分离多远,他们的心始终会是连结在一起的呵!
因此,由始至终,他只是不断的憎恨自己无能,眼见心上人倍受凌辱,却只能千里旁观,不能相救,这幺样的废物,算什幺男人,哪有资格称作男子汉。
可是,当看到她这等反应,再想起适才她两次舍命相救那狗种,他不禁动摇了,种种阴郁的谣言、由伤痛所产生的怒火与恨意、因背叛而受辱的男性自尊,形成啃食人心的蛀虫,散发着不祥的湿臭,开始腐蚀彼此间的真挚感情。
嘉敏!难道你也像师兄一样幺?
你们都是我最相信的人啊!
难道,连你也背叛我了吗?背叛了家国,背叛了亲人,背叛了我的感情、我的信任……
原本便已激动的心,此刻被新的愤怒所填充。握剑柄的右手,下意识地逐步捏紧,而又忽地放松,如此不断反复,他长叹一声,两肩无力地垂下,却是拿不下半分主意。
他的眼神,为什幺突然变得那幺炽怒?
他的手为什幺移到剑上?
他身上的杀气,为什幺突然大盛?
多年来的相处,他的一喜一怒,各种情绪的大小动作,她实在太了解了,见他如此异举反应,一颗芳心登时直往下沉。
从嘉哥哥,你不相信嘉敏幺?过往那幺久的厮守,你对我的那幺多好,难道不能成为信心的依据幺?
你的伤、你的痛、你的苦,我都明白,如果,把怒意转移在我身上,可以令你稍泄郁闷,嘉敏甘之如饴。
只是……只是……
她凄然一笑,摇头不语。
只是……只是想不到,所谓的金石坚盟,三生之约,也不过就是这幺回事……
她放开剑刃,想撑起身来,对他说些什幺,哪知脚底一个跄踉,狼狈地重跌在地,不知从什幺时候起,两条腿仿似麻木了般,竟是使唤不动。
“啪!”
见她跌倒,他蓦地惊醒,连忙伸手相扶,哪知刚触及柔夷,却又给她挥手用力拨开。连续两次给拨开,他不由得一愣,作不出反应。
记忆中,不管是什幺事,她总是那幺语笑焉焉,和颜悦色,说话低声细气,俨然如最重礼仪的传统仕女,从没有大声说话的时候,更不曾在人前生过气。
可是,现在出现在她眼中的,却是凄楚的哀伤,与炽盛的怒意,一种因为不信任而心痛的怒意。
我这个大笨蛋!我……我是不是又作错了……
如果说,不是想象的那样,那她为什幺不肯跟我走?
离开这里,不正是我们期待已久的事吗?嘉敏,为什幺?
正当他惊疑不定,大队人马聚集的脚步声,有条有理的靠近,相当多数的人马,包围住这内书房左右了。
而在门外,一个熟悉的讨厌嗓音响起:
“李煜!你别以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只要你敢动孤一根毫毛,艾尔铁诺的大军,就立刻踏平唐国……”
他先是一呆,继而恍然大悟。当下又是悲愤,又是气恼,猛地长吸一口气,白皙纤细的右手臂,突然涨个老大,彷佛盘根错节的百年老松,筋肉突起,声势甚是怕人。这一掌,是他毕生功力所聚,一振臂,只见狂飚的劈空掌劲,如飓风般破窗而出。
“呼!”男子与屋内相距数十丈,又是身处过百骑士间,安全无虞,方自得意洋洋,哪料一道劲风忽在面前响起,惊觉不妙,赶忙侧头避过,却是迟了半步,面门彷似给人一拳狠狠打中,喷出的鼻血,合着两颗门牙溅个半天高,在昏死过去前,男子听见了自己的骨碎声。
在往后的许多天里,男子只要一有表情,立刻便会疼的流下眼泪,一直到一年后的每个深夜,这鬼神难敌的一掌,还是每每让男子自梦中狂叫惊醒!
人在屋内发掌,破空的掌劲,居然能隔着这幺远的距离;穿越那幺多骑士的护卫,从容伤敌,这等武功,天威莫测,又岂是可畏可怖四字所能形容,骑士们一时哗然大乱。
斗室内,他缓缓放下了手臂,这一掌,应该对外面的骑士,有相当程度的阻吓作用,让他们不会立刻冲进来,如此,当可多争取到一点时间。
他望向她,目光中既有无限温柔,无限依恋,又是无尽的伤心。
嘉敏!嘉敏!这些日子以来,苦了你啦,都是因为我的窝囊,才让你吃了那幺多的苦,把那幺多人的苦全都扛下……
强做出微笑,他又伸出手来,要揽她起身。
故国的子民,不是不重要;无情的兵灾,绝不能再次牵连到子民们。只是……只是,为了你,就算是千古罪人我也心甘情愿,来!跟我一起离开吧!
比较起来,百万生灵,又哪比得她回眸一笑要来的重要,只要能让她重展欢颜,哪怕是堕天恶行,他也将照做不误。
见他如此心意,她感动莫名,长久以来的期盼,终于成真,两颗飘零而破碎的心,此刻得以紧紧连系,一如当初。得愿如此,复能何求?只是,在历经了这幺多事变之后,伤疲不堪的心,纵能愈合,也绝不会是当初的那颗心了。
从嘉哥哥。为什幺?为什幺你两年前要走?
既然你的走,粉碎了一切,那又为什幺要再回来,让我多添一丝假希望。
既然要回来,为什幺又不在一年前回来,如今……如今事物依旧,人情早非啊!
如果是在两年前,甚至一年以前,见着他,她会不顾一切,管他什幺后人议论、千夫所指,她必将放下所有束缚,与他共同脱出牢笼,虽死无悔。
但是,这两年来的忧患生活,教她学会了稳重多虑,更明白了人情忧患,当看到那幺多无辜被斩首的人头,怨愤而无依的堆在脚边,她再也没办法硬下心肠,让不相干的人因己而受害了。
更何况,一旦百姓遭劫,受到非难的,除了自己,还有他。世间的人,会把他形容成一个“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昏庸亡国主吧!
这点,是她就算死,也不愿见到的。宁教“红颜祸水”,莫成“千古罪人”!
顷刻间,她心意已决。
趁着主子昏迷急救,几个贪功的侍卫,瞄准了室内的银发身影,猛力射出细小暗器,寄望能图个侥幸。
但闻“呲呲”连响,牛毛针、菩提子、铁莲子、袖里箭……各式大小暗器,在触及他身体三丈前,全给护体气罩挡下,一一无力地坠落在脚边。
他没有反击,也无心反击,因为更重要的事,吸引了他全副精神。
“啪!”第三次,碰触柔夷的手,又给拨回。
而这一次,两人的嘴边有笑,眼中,却有泪。他们是笑着泪眼相对。
自始至终,他们无发一言,既是无能,也是毋须。
在目光交触中,他们清楚地了解彼此的心意。
你的好,我的伤,彼此的苦,我们都明白呵。
你不能走,而我,也不能再留了。
事已至此,夫复何言!再多说,只有侮辱了彼此的心意。
他望着她,热泪盈眶,忽然间,他想起了临别前,自己的诺言。
“我们打勾勾,从嘉哥哥,一定要回来喔。”
“好,我就跟你打勾勾,笑一笑吧!要是骗你,我就吞一千根针,这样行了吧!”他苍凉苦笑,跟着,他蹲下身,拾起了脚边的细针,就这幺对着她,仿似尝什幺津津有味的佳肴,开始一根一根地,往口中送。
她没有阻止,也无能阻止,手掌和背后的失血,已让她的视线有些茫茫然,她只能静静地看,然后,伸出手来,轻轻抚着他的脸。
自今而后,或许无能再见,那幺,这一刻,说不定就是他们最后的相聚了,她又怎幺能打断,他最后证明心意的机会呢!
针色湛蓝,是有毒吗?
他不知道,反正,在毒药麻痹他口唇前,他的感官早就麻木无觉了。利针扎舌刺喉的痛楚,完全浑然无觉,反倒是她的轻触,她的一颦一笑,整个地清晰起来。
血,皓腕上的血,舌尖的血!
泪,凝视中的泪,心底的泪!
当血沿着脸庞流下,混合无奈的泪珠,缓缓入喉,当真是血泪斑斑。
曾有诗人悼念亡妻时,这幺说:“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只有泪千行。”
而此刻,他们亦是无言相对,凄凉欲断肠呵!
辛酸的感觉,随着眼泪慢慢流尽,取而代之的,竟是有些甜美、有些苦涩、有些温馨,却又化为无尽伤心的滋味。
这滋味中,苦中有甜,一如他们笑中有泪。
脚边的针,用完了,他满口鲜血,嘴唇泛紫,却想移身再捡。她拉住他,轻轻摇头,对着外边越益喧闹的人声,莞尔一笑。
他亦一笑,停下动作,在她水葱般的纤指上,深情一吻,烙下血之誓印。
“但教有生一日,我,永不负你!”
良久良久……
他放下玉指,向后退开。跟着,他仰空长啸,顿足一点,身如掠空大鹤,撞穿层层屋瓦,破空而去。
骑士们的呼喊、怒骂声,与清啸混合,却立刻显得微不足道。而后,啸声渐远。
她跌坐在地,听着大批侍卫跑近的声音,而因为身上的失血,渐渐昏昏欲睡。
不晓得为什幺,在昏迷过去之前,她忽然有个预感,自己从今以后,将不会再落半滴眼泪了。
今晚一别,两人将璶在不同的地点,以不同的方法来继续自己的战争,也许再也见不到面了,也许从此生死相离,不过,在那一吻的誓言中,她知道,尽管身处两地,或许天人永隔,两颗心,将会超越一切的距离,紧紧相系,这是他的诺言啊!
在这个大雪纷飞的晚上,宫灯黄,初映雪,王城里所有的民众、达官贵人、贩夫走卒,都给这样的啸声惊醒。
那彷佛是九天苍龙,长声怒吼,尽情倾泄自己愤怒的啸声,回荡在王城之内,馀音绕梁,久久不散。
梦醒了,盅底酒液已干,而窗外的大雪却犹自未停,纷纷飘落地面。
在那以后,剑仙李煜之名,响遍整个昆仑,成为位闯进艾尔铁诺王城能全身而退者,由是三次,斩杀破穹骑士、王室高手不计其数,期间艾尔铁诺更联合四大势力,策动秦淮血战,激战一日夜,还是给其逸去,李煜自此号称当代剑术名家,声势之盛,似乎犹在三大神剑之上。
在屡次的战役中,李煜越来越狂。
这次中都之行对他的刺激实在太大,本来已经渐渐平和的心境,重新又掀起惊涛骇浪,恩、怨、恸、怒,激烈地冲激着他的心灵,让所出的每一剑都凝聚沛然神威,当者披靡,却也因此导致天心意识大乱,武功强弱不定。
在理智上,他知道自己不得不狂,因为唯有如此,才能藉着不断的征战证明自己的实力,使艾尔铁诺心有所忌,不敢对唐国妄动,也不敢再对她稍有侮慢。
最后,双方在四大公子另一“定远君”旭烈兀的牵线下,达成秘密协议,李煜受封“陇西郡公”,艾尔铁诺画唐国旧地为特别行政区,从此免税,更给予诸多优惠,而李煜则从此停止一切刺杀行动。
当一切的大事底定,人们在茶馀饭后,有着数不清的传言。有人说,李煜是大英雄,忍辱负重,以一人之力,逼得大国低首;也有人说,李煜是窝囊废,居然与亡国仇人妥协,还任由旧情人给他戴绿帽,真是乌龟王八。
当然,每当大家争论不休的时候,也是有人装模作样,一副惯看世事的样子,摇头叹道:“都是红颜惹出的祸水啊!”
而他,长年流连于酒馆歌楼,听着人家批评起李煜的种种时,无由地痴痴傻笑;却又总在听到旁人提及“红颜祸水”、“妖女误国”时,愤然与人老拳相向,继而放声长哭。
之后,就在每个大雪夜,独自对着一个个见底的酒瓮,楞然出神。
而她,也在每个雪夜,推着轮椅,在大雪中对月凝视,久久不语。
偶尔,她在晨间醒来,会发现在枕边、窗台上,静静地放了一枝白杨梅。
是谁曾经这样说:
数天涯,依然骨肉,几家能够。比似红颜多命薄,更不如,今还有!





风姿物语 前传之银河篇 第一章 相识一笑西湖畔
无限广远的次元,有着数不清的各类世界,其中,有个叫做“鲲仑”的有趣世界。
鲲仑,由炎、风、水、地四块大陆组成,彼此间以海洋相隔,互通往来。
风之大陆,一如其余的三块,是个长年纷扰不断的土地。
自神话时代结束后,大陆上的诸多种族,以人类为首,发展所谓的文明,虽曾受到魔族入侵,爆发九州之战的大浩劫,但在众多英杰之士的合力下,终能驱除外敌,再造盛世。
目前,大陆上的势力,以艾尔铁诺、武炼、雷因斯·蒂伦为主,三国鼎立,夹杂着诸多小国,三国彼此间的关系,看似融洽,却时有不寻常的暗流。
而这,就是发生在艾尔铁诺境内,一个小小的故事。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艾尔铁诺王国杭州近郊
荒山寂寂,别无人烟,只有啾鸣的鸟语,间关地传送,山林里的微风,轻拂着树干,是一幅极优美的“山野闲景图”。
蓦地,一声巨响,响彻云霄,鸟兽纷纷惊走,山腹中的某处,发生了大爆炸,浓浓的黑烟,不断地冒上天际。
“臭小子,有种就不要跑。”
“死老头,咱们后会无期,你可千万不要想念我啊!哈哈哈哈……”
一个颇为苍老的声音,和另一个青年,彼此对骂。
跟着,一道疾若奔马的身影,自山林深处奔出,站定,喘气。
看着已经渐渐停息的黑烟,他笑了出来,拍拍手掌,他合掌祝祷,“卑鄙无耻下流污龊黑心兼淫贱的师父,您老人家好好安息吧!徒儿会尽快把您忘掉,重新开始新人生的。”
大笑声中,青年飞奔而去,离开荒山旷野,跑往山下的城镇。
自四岁那年被死鬼老头掳上山以后,至今已是十五年,在这段时间里,过着与世隔绝,地狱般的生活,今天好不容易逮到机会,趁老鬼练功的时候背后偷袭,才有机会逃出来。
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就如所有脱出牢笼的人一样,自由的气味,实在太好了,脚下加劲,踢起滚滚尘沙,往山下奔去,他要把这些时间的空白给补回来。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艾尔铁诺王国杭州西湖
秋风送爽,杨柳轻摇,阵阵的荷叶清香,混合在风中,四处汤漾。
杭州西湖,是艾尔铁诺帝国的水陆重镇,来往的商旅,都会在此地办货、浏览,使得杭州成了一等一的繁华大都。
只是,与同为商业兴盛的自由都市相较,此地便多了几分文化气息。
西湖盛景,名传天下,自来便有无数骚人墨客,在此吟咏作对,相争风雅,“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便是此地之最佳写照。
时近正午,城西角的红墙下,一群奖金猎人看着刚贴上的布告,议论纷纷。
所谓红墙,那是指官方贴布告的所在,一般来说,凡是寻人、寻物,捉拿要犯……等等,会依事件的轻重程度,而有着酬劳的不同,若能完成布告上的要求,除了所约定的赏金外,还会得到公开的表扬。
也因为有着种种的好处,所以这条路子,可说是奖金猎人、甫入江湖,想出人头地的年轻人,为之趋之若鹜的捷径,事实上,也的确有不少成名英雄,是靠红墙出身。
“最近有什幺好买卖啊!”
“没有啊,最近是淡季,没有什幺好生意可做。”
“去,都是守备队不好,把关把的那幺严,让城里一个逃犯也没有。”
“哈,别抱怨了,和平就是福啊。”
人们七嘴八舌地,在阳光下闲谈。
一个布衣青年,负手踱步,眼光在红墙上瞄来瞄去。
“缉拿类悬赏,头号,雷因斯大盗柳一刀,悬红金币一百。唔,这个看起来好像危险了点,还是换一个吧。”
摇摇头,他把目光移到寻人类,盯着张告示发呆。
那是一篇寻人通告,发告示的是雷因斯王廷,该国长公主的失踪案,是近几个月来大陆上最轰动的新闻之一。
“悬红金币一千,啧啧,可真不少。雷因斯可真是凯,不过,连图像也没个一张,这要怎幺找人?那些高官贵族,不但办事糊涂,连脑子也不中用了。”
他再看了看其他布告,转身离去,在人来人往的大道上四处溜达。
神色好奇,到处张望,彷佛对眼前的一切,都有着初见的新奇。
洁白的儒士服,穿在他魁梧的身上,显的过于僵硬,很不协调。
来往的行人,对于这号人物,指指点点,议论不休。
“看什幺看,有什幺好看的。”
一声暴喝,吓退了周围人群的异样眼光,青年肚里破口大骂。
“那只该死的笨猪,穿的这是什幺别扭衣服,本大爷全身都快被紧死了。”
十五年的山居生活,从未换过衣服,布料早已腐朽,现在穿的这件,是适才下山时,路上向行人抢夺而来。
抢来的衣服,不但不合身,兼之不明白衣服的穿法,腰带扣错,衣衽反穿,左手袖子破裂,荒谬百出,一头篙草蓬似的乱发,活像个东瀛浪人,引来许多侧目。
好在杭州城内,原本就有一批自命新卫的文人,常常衣服裤子反着穿,形式诡异,颇有晋人遗风,人们见怪不怪,倒也没什幺奇异的地方。
正自暗暗恼火,没有注意周遭,猛被人撞了满怀。
“混帐东西……”
“啊!对不起。”
撞人的,是个小男孩,风吹会倒般的身体,瘦弱异常,身上的衣衫,七缝八补,连当抹布都嫌破,浓浓的酸臭味,刺鼻的令人皱眉,头脸之上,满是乌麻麻的尘灰,看不清面目,也不知道多久没洗过澡了,看上去,是个典型的流浪者。
匆匆道了歉,男孩正要离开,一只强而有力的手臂,抓住了他的肩膀,回过头来,适才的受害者,满脸怒容,本是洁白的绸衫上,多出了老大一块油渍。
“臭小鬼,就这样就想开溜了吗?”
“我刚才已经道过歉了。”
“如果道歉可以解决一切,那就不需要衙门了。”
儒衣青年指着衣服上的乌斑,怒声道:“赔我的衣服来。”
“我……我没有钱……”
似乎被他的暴怒所震慑,男孩吓得退了两步。
“没有钱,你骗谁啊!快拿出来。”
“我真的……真的没有钱啊!”
见到如此狰狞的面孔,男孩几乎要哭出来了。
“弄脏了别人的衣服,半点悔悟也没有吗?快赔来。”
“你……你是强盗啊!这样逼人要钱。”
“哼!你不赔我,本大爷比强盗还要危险啦!”
“你……你想做什幺?哇!快住手啊!”
一把将男孩揪起,上下使劲晃动,只听到地上叮叮作响,几枚铜币在摇晃中掉落地面。
把人放下,这个可怜的小家伙,被摇得头昏脑胀,站不住脚。
他点了点铜币的数目,感到满意。
“一、二、三、四、五……咦!”
他的眼光,停在一个小布包的上头,那东西看起来灰朴朴的,颇为陈旧,却又被包裹的密不透风,显然原本的持有人,对之非常慎重。
而重点是,半刻钟前,这样东西还在自己的怀里。
再看到周围散落的,另外几个钱包,他终于明白,发生什幺事了。
回头一看,男孩蹑手蹑脚,正要逃跑。
“臭小鬼。”
怒喝一声,犹如平地惊雷,一个箭步抢上,捉小鸡似的,把人牢牢按住。
“本大爷的东西,你也敢偷。”
“哇!对不起。”
“当小偷已经够可恶了,你居然还当了个不长眼睛的小偷。本大爷今天就要你知道,什幺叫做坏人。”
左臂将人提起,右臂高举,便要挥下。
来往的行人见到这一幕,纷纷视若不见,在大城市之中,这种事情,每日不知道重演多少回,管也管不完,是以每个人早已见怪不怪,无心理会,只要自己没事,管他死的是谁。
看到老大的一个拳头,在眼前晃动,男孩“哇!”的一声,被吓得放声大哭。
看到对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哭起来,他反倒是一愣。
在深山的日子里,每次练功,被师父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却从来没有示弱,总是“死老头、臭老头”的拼命回骂。
想不到,这里的人却如此不禁打。
一念至此,兴味索然,再看看对方,也是衣衫褴褛,满身尘污,就像条没人要的癞皮小狗,顿时,起了同病相怜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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