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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罗森
只是,命虽然保住,公瑾与小乔的前途却也从此茫然,因为山中老人昭告天下的承诺中,换取他们两人安全的条件,就是他们两人从此不问世事。
公瑾是个意志很坚强的男人,小乔也从不是一个乖乖听话的女人,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他们都不会屈从山中老人的安排,更不会接受小乔师父的好意,然而,就实际情况来说,他们现在确实为天下所忌,不管是哪个阵营都把他们当成死敌,至于小乔的少数亲友,为了避免连累他们,小乔甚至不能去投奔。
那幺……往后该何去何从呢?
“不要紧,天地之大,总会有地方去的。”
公瑾这幺安慰着小乔,类似的心情,前些日子他早已饱尝,现在只不过是由一个逃亡者变成两个,数量上增多,情形却是一点都没变。
公瑾并没有与小乔分开行动,经过了连场生死患难,他们双方都有一个不用说出口的默契,就是彼此的未来应该有很大一部份重叠,而如今他们就要携手寻找未来。
双方一时间都对自己的将来感到茫然,事实上,他们也没有太多时间去思考,彼此身上的重伤,已经到了不能不治疗的地步,所以他们两人稍微作了改扮后,以假名搭上了一辆往西北而行的马车,预备到西北的海牙去看看。
不过,这对男女的人生似乎总是充满了误算。由于双方的伤势都很重,在疗伤的过程中,意识都不是很清醒,本来应该负责警戒的那个人,居然也疲惫晕去,在这种情形下,两人能够一路平安无事,简直是不可思议,但行程终点就必然会出现误差了。
当小乔与公瑾终于在马车中回复清醒,马车已经到了最末站的终点,一个叫做乌鲁木齐的荒凉小镇,镇上只有数十人口,不是病得快死,就是老得快要死,看不见半个年轻人与半栋新屋,据说百年前这里曾因为挖矿,有过短暂的繁荣,但随着矿产的贫乏,如今已经是个死镇,除了因为迷路至此的旅客外,就只有想要继续往西拓展荒地而路经此地的拓荒客。
地方荒凉,可是景色却雄奇壮丽,包围这里的群山都是巨大岩石,标准的石灰岩地形,让青翠植物只能生长到半山腰,光秃秃的岩石山顶,在夕阳下映上一片瑰丽红色,煞是好看。
“乌鲁木齐……好怪的地方,瑜兄,我们怎幺会到这里来的?”
流落到大荒野原,小乔的心情似乎不受荒凉影响,兴味盎然地问着公瑾,或许是因为如此,公瑾的面上才能绽出一丝笑容,一反不快心情地简单回答。
“不清楚,昏迷是主要的原因,但是……你也可以说是命运。”
命运无疑是个好解释,对于正尝试学习认命的两个人来说,这个荒镇还是一个不错的落脚处,因为这里距离艾尔铁诺中部实在太远,就连要到最近的一处文明地带,都要翻过好几座大山;艾尔铁诺如今正发生些什幺,对这个小镇上的老人们而言,就像另一个世界般遥远,他们也不关心这对男女为什幺来到这里。
既然决定留下,两人就要找寻栖身之所,公瑾一开始还想担起男人的责任,去弄一间木屋出来。无奈的是,尽管公瑾自负武功高强、文才智略俱臻上乘,但白鹿洞却不曾教过他作木工的本事,结果当那间好不容易拼凑起来的木头堆,在轰然声响中化为一地废木,公瑾很懊恼地搔搔头,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哪里做错了。
小乔那边也好不到哪里去,由于公瑾负责建屋,她就想尝试一次洗手作羹汤的感觉。由于不想随便杀生,所以她借了锅子后,就从周围山地采集野菜,想煮一锅野菜汤来充饥。味道上应该是没有什幺问题的,可是当小乔想要回来尝味道时,一头恰巧跑窜过的野兔,吸入煮汤所蒸发的气体,当场晕倒在地,麻痹不能动弹。
为何野菜汤会有这等意外效果?小乔实在说不上来,只能勉强解释,或许这里的植物与武炼不太一样,十七、八种煮在一起,发生了难以理解的化学作用……天晓得是为什幺,以前她从没有亲自下厨过。
结果,当公瑾以一脸抱歉的表情回来,同样露着歉疚眼神的小乔,端给他半只烤野兔;体贴人意的公瑾,不问小乔为何破例杀生,只是把那半只略为有些异味的野兔吃了干净。
这是他们两人展开新生活的餐。
但用餐之后的夜却不好过,本来预备露宿野外的两个人,碰到了平均一年一次的大雷雨,只有狼狈地跑回镇上,在小乔还锅子的时候,一个好心的老人,收留了这一对落汤鸡似的年轻男女。
老人的房子很破旧,那间用作仓库的客房,仅有一张狭小的木板床,湿淋淋的两个人,只能紧拥着,在那张床上度过一夜。
隔天,小乔与公瑾重新投入熟悉环境的动作上。公瑾继续砍伐树木建屋,在山林里头意外发现熊的脚印;小乔帮镇上不识字的老人们念话本,因此换到了一些蔬菜与肉。
聪明人学起什幺都快,就在抵达此地的第二天傍晚,两人建好了自己的屋子,并且在屋子里烹煮了庆祝落成的晚餐。当晚餐后小乔犹豫着自己该睡在哪个房间时,公瑾很笨拙地握着她的手,用犹豫不安的声调,向她提出婚约的要求。
“嗯……好啊,我很愿意。”
没有考虑太久,小乔就这幺回答公瑾,尽管事情来得有些突然,她却觉得自己好像等这句话很久了。
就这样,两个新落脚乌鲁木齐的男女,决定在此缔结终生。这对死寂已久的小镇来说,可真是一个大新闻,老人们纷纷送上祝贺,着实热闹了一番,但是比起这对男女曾拥有过的地位与知名度,这场婚礼还是太过寒酸。
成为新娘的女孩,甚至连一件体面的礼服都没有,只是穿着她沾染尘沙的绿裙,手捧着一束洁净的鲜花,笑着站在那里,迎接着将成为她丈夫的男人。
“小乔,你……会不会觉得很遗憾?”
知道妻子不会贪慕虚荣奢华,但公瑾还是这幺悄悄地问着,既然成为人夫,他觉得自己该要担负起责任,而用这幺寒酸简陋的方式,完成人生大事,他自觉于心有愧。
“不会啊!所谓的婚礼,只要有真心携手过下半生的男女、真心祝福他们的宾客,这样不就够了吗?外在形式并不重要,而且……我不太喜欢连自己的婚礼都要被一堆人注目。”
小乔的语调中听不出任何不快,只是连她都没有想到,自己的婚礼想要不被人注目,似乎是一件满困难的事。
一件精工剪裁、设计典雅的结婚礼服,赶在小乔与公瑾将要行礼之前送到。尽管送来的人刻意隐藏身分,但公瑾却瞪着那件黑纱礼服发楞,过去他从来不知道,在吉利的喜宴上,有哪家姑娘会穿着全黑的装束上礼堂,就连首饰珠宝都是黑玉、黑珍珠。
诡异的装束,公瑾甚至以为是某种诅咒,但新娘却又惊又喜地捧起婚纱,珍而重之地轻轻婆娑,像是收到了无价之宝。当公瑾在小乔眼中看到泪水,他知道这件礼服必然有着某些典故。
“这是……师父以前准备的礼服,是她家人为她准备的嫁妆……以前我小时候,她常常打开这些嫁妆看,一看就是整个晚上……这个黑珍珠戒指,我向她讨过好多次,她都不肯给我,可是……现在她……”
看见小乔感动流泪的样子,公瑾觉得自己不必多问下去,这确实是一件非同小可的珍贵礼物。
礼物不只是送给新娘,也有送给新郎的特急贺礼,来自大雪山的快递,把一件崭新的白色礼服送给公瑾。会由那位山中老人来关心自己的婚礼,公瑾觉得很不可思议,但他并无法否认,那袭仿元帅礼服的全套装束,和小乔的礼服相衬,一黑一白,站在礼堂前的样子确实非常好看。
婚礼是一生一次的大事,只要能让小乔展露欢颜,别说这件拘谨的军装礼服,就算是小丑服公瑾都愿意穿上,因为他认为这是自己的责任。
当公瑾站在礼堂前,看着小乔翩然现身,他突然感到一种惊艳。
深黑色的蕾丝婚纱,衬托出新娘的冰肌玉肤,低垂领口下的小巧酥胸,若隐若现,白皙得像是初降新雪;上衣的右肩,有条黑色的蕾丝饰带,斜斜画过胸前,垂到不盈一握的纤腰,然后沿着开叉的黑纱篷裙,往两旁岔开;分岔的纱裙里,是一件及膝的黑色半长裤,紧紧裹住小而圆挺的臀部、修长玉立的双腿,让小乔显得比实际身长高佻。
公瑾不知道自己呆了多久,不过一直到小乔捧着花束,来到他身边,轻轻推了一把后,他才真正地清醒过来,在人们的指引下,与小乔行礼完婚。
整个过程,公瑾都很安静,没有多说什幺话。结婚这种事情,他在几个月之前,都一直不相信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这件事情由想像成真,他却立誓要尽到自己的责任,绝对不让身旁的这个女孩受到伤害。
正因为公瑾的保护意志是那幺强烈,虽然他紧闭嘴唇,不多发一语,但小乔仍是从他异常僵硬的动作中,察觉到了他的心情,不觉莞尔失笑,这个一直守着自己的男人,不像是一般少女梦想中的完美丈夫,倒像是一头使命感强烈的猎犬。
两人很顺利地完婚,参与这个婚礼的宾客,都是镇上的居民,没有其余的外来人参加婚礼,也没有任何人来打扰这场婚礼的进行,即使本来有,那也都在靠近乌鲁木齐百里范围时,被消灭殆尽,化为烟尘了。
这对夫妇不至于迟钝到对此一无所知,所以,尽管没有在宾客群中看到熟悉面孔,他们仍觉得自己仿佛被一众亲朋长辈所围绕,在无声的祝福中缔结终生。
连番贺礼,在两人完成婚礼后,仍不住送来。由于猜到这两人可能会拒绝金银珠宝类的实质礼物,所以送过来的贺礼,都是一些相当奇怪的东西。
保证耐用又耐摔的瓷器碗盘、保证最短时间内厨艺上手的手抄笔记、保证婚姻幸福和谐的性感睡衣……当小乔打开盒子,看见那几乎每吋布料都有镂空的性感睡袍,她觉得自己的脸从来没有那幺红过。
礼物并不是只有新娘的份,公瑾也同样收到了莫名其妙的贺礼,其中最为诡异奇特的,就是一份明显来自武炼的礼物,一百二十打用某种生物胎膜所制成的薄套,旁边还附有说明书,保证如果照着方法来,新婚夫妻绝对不会被意外的孩子给打扰。
送礼的一方为了表示思虑周到,除了这项礼物之外,也另外送了一瓶药膏,说明书上解释这罐药膏接受过巫医的祝福与调配,在男女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时候,绝对保证一举得子。
左手拿着薄膜,右手拿着药膏,公瑾只觉得自己一生从未如此尴尬,脑上简直要喷出滚烫的蒸气,窘得说不出话来。然而,就小乔的眼光来看,公瑾这时候的表情简直是目露凶光。
如果不去管他,这个看来事事机敏的男人,或许就要像头大笨牛似的,在那里呆站上一整夜,浪费千金良宵,所以小乔只好叹着气,让丈夫把手上那两样东西都放下来,与自己一同回到贴上红纸条的小屋里。
洞房春暖,良宵千金,在这天晚上,他们相互拥有了彼此,尽管他们仍不知道未来何去何从,但是交缠握在一起的双手,却给了他们两人信心,无论将要面对的东西是什幺,他们都要携手走下去。
当这一夜到了尽头,公瑾拥着小乔,感受着新婚妻子的体温,心里洋溢着一股莫名的感动与温暖,那是他出生至今所不曾拥有的东西,正当他想要正经地对妻子说几句话,门外传来异响,最后一批贺礼抢在天明之前送来。
公瑾到门前去把东西取来,拿到床上,与用被单遮住赤裸身躯的小妻子一同拆看。在那个信封里头,放着两张招待券,两张都是以黄金打造,银线穿字,端的是名贵非凡,至于招待券的内容却平实无奇,只是两张很普通的温泉招待券而已。
信封上没写名字,这是所有送礼者共同的特征,为了怕招惹不必要的麻烦,他们一概保密,但从信封上浅浅的“世界征服”四字印记,小乔和公瑾都明白这是什幺人送来的礼物。
“白军皇也送东西来,这两张招待券不知道弄什幺玄虚。”
“你别多心嘛……”
小乔微笑着接过招待券,满心好奇地想看看招待券的内容,却在读完上头的文字后,表情也开始古怪。尽管这里没有什幺明确的地址可以参考,但是照招待券上所描述的地方,似乎距离这里不过短短半里之遥。
“小乔,你觉得……这个地方会不会离我们很近?”
“确实很近,但是……这方圆百里内,没有温泉啊!”
小乔的记忆没有错,乌鲁木齐的方圆百里之内,别说没有温泉,连火山都没有半座。会形成温泉的几个条件,这里一项都不符合,招待券上所说的位置,应该只是荒山密林,没可能出现其他东西。
但夫妻两人都想到了,白字世家是一个专门将不可能化为可能的恶势力,所以当他们站在那一池池新开辟出的豪华温泉之前,看着袅袅蒸气往上窜冒,心里其实没有多少讶异,反而觉得说“啊,他们果然干了”。
大理石铺的台阶,整块大白玉凿刻出来的池底,周围用鹅卵石、彩色水晶、翡翠点缀,碎拼出一幅又一幅的美丽图案,或是历史诗歌,或是神怪故事,都有文雅典故,看在公瑾与小乔的眼中,这每一座温泉池子都是无上瑰宝。
温泉池子不只一座,而每一个池子的水温都有不同,有烫有温,还有冰凉得让人发冻的冷泉;除此之外,有些池子飘坠着不同花瓣,花香在热水中蒸出浓郁芬芳;有些池子飘散着酒香,也有少数的一、两座飘散着药草气味。
白家的本事真是神通广大,无怪能让白鹿洞千余年来视之为眼中钉,不拔不快;假如不是陆游这个剑中神人一再压制,白字世家或许早就称霸风之大陆了。
看着眼前一池一池的豪华温泉,公瑾就有这样的感觉,不过,小乔的感觉似乎比他轻松许多,这个新为人妻的美丽少女,确实比她丈夫更懂得享受生活。
“哗啦”一声,在公瑾从思索中清醒过来时,小乔已经跃身进入一座漂着玫瑰花瓣的温泉中,只穿着贴身亵衣的少女胴体,在池水中载浮载沉,掀起阵阵波涛,像是一尾轻盈灵活的美人鱼,穿梭在碧波春水之间。
公瑾看着这一幕,心中洋溢着满满的幸福,妻子充满生命力的活跃美感,还有那抛开烦扰的悦耳笑声,总是让他感觉活着真好。
“瑜兄!”
虽然已经成婚,小乔并没有改变对丈夫的称呼,公瑾也无意去纠正这一点,就让妻子照着这个称呼叫下去。
“我刚刚有了一个想法喔!”
从温泉池里探出头来,乌黑细致的长发,被水黏披在光滑的裸背上,小乔像是很欢喜似的唤来丈夫,与他商议自己刚刚冒出来的想法。
“……我总觉得,不管我们计划什幺,事情好像总是会有误算,变成我们预期以外的样子。既然如此,要不要这一次我们玩得大一点,看看结果到底会变成什幺样?”
公瑾并没有反对。此时此刻,他会答应妻子的一切要求。
对于许多人而言,位于艾尔铁诺西北荒山中的乌鲁木齐,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地方。
两年半以前,那里本是出了名的荒芜之所,是整个西北陆路运输的尽头,马车与商旅到了这边就算是终点,没有人会对这个长年被黄沙所覆盖的小镇,有任何深刻记忆。
壮阔的岩山、飞卷的黄沙、苍翠的针叶青松、破旧而古老的建筑,这就是人们对乌鲁木齐的印象。可是,当人们在两年半之后,再次来到这座小镇,个动作肯定是先揉揉眼睛,不敢相信自己所见到的东西。
从崭新的马车驿站走出,在整洁干净的宽敞大道两旁,遍植着高大的松柏,向初临此镇的人们摇曳致意,用青翠绿意洗涤旅人的心灵尘埃;红砖铺在人来人往的行道上,两边则是各是各样不同的商店与餐馆,在贩售着多样商品的同时,也为造访此地的商旅提供各国美食。
烤鹿肉的香气、咖哩羊脑的独特辛辣、烧牛肉肠串的气息,在乌鲁木齐的正午街道上蔓延着,不同口味与料理的餐馆,也提供着种种私酿的得意美酒,配合着本身的料理,让每个经过的行人垂涎三尺,连胃袋都抽搐起来。
不只是餐馆呈现如此多样化,街上的商店也显得琳琅满目。以皮草商和酒商为主,乌鲁木齐贩卖着最丰美鲜亮的上好皮草,还有浓郁醉人的葡萄美酒,这两项商品远近驰名,让成团成群的商人远从千里之外赶来采购,一转手就是数倍的价差。
川流不息的马车队伍,带来了一团又一团腰缠多金的商人群,在大量采购之余,也把外地的产品在此贩卖,间接振兴了乌鲁木齐的繁荣,连不应出现在此的新鲜农产品,都在商店中打着平价贩卖的招牌。
走过镇上的书院、钱庄、衙门、庙宇、美术馆,这些足以代表此地文明与繁华的象征,曾到过乌鲁木齐的旧人同感惊讶,不明白为何那个荒凉小镇会有如此变化;而从未到过此处的新人更会吃惊,猜不透西北荒芜之地,是怎样建立起一个这样高度繁华的美丽都市。
这个问题很容易就得到答案,餐馆里的跑堂、书院里的学生、钱庄里的掌柜,乃至这个都市里的每个人,都很乐意告诉新来旅客,乌鲁木齐的九成九土地都属于一对周姓夫妇,除了庙宇与衙门,这城市里每一样有形资产都在他们的名下,事实上,如果考虑到借款的抵押品,那幺就连庙宇和衙门的土地都属于他们。
那对夫妇是在两年半之前来到乌鲁木齐,以正确的眼光、缜密的执行力,迅速给了这座城镇新的生命,发展起来,创造了奇迹。如今,他们夫妻两人并没有住在镇上,而是搬迁到镇外半里的温泉旅店,在那里经营一家西北地方最高品质的高级旅馆。
“真是想像不到,公瑾大人竟然……不过,看来我没有来错了。”
一名新抵达乌鲁木齐的旅人,在问明周氏夫妇的旅店位置后,十分感慨地点点头,跟着就消失在人群当中。





风姿物语 外传 银杏之卷 下卷 第三章 玫瑰红
艾尔铁诺历四二二年七月艾尔铁诺乌鲁木齐
在这座新兴都市的外围,一片烟波浩荡的水云热气之间,矗立着一座极其优美的旅店。
这座名为“玫瑰红”的庄园旅馆,前庭辽阔的玫瑰花园,在数百坪的辽阔碧绿草坪上,栽种着盛放的玫瑰,朵朵艳红如火,散发着馥郁的浓香,让人们还没走近,就先被玫瑰红的芬芳所吸引。
在艳红的玫瑰园之后,是一栋精巧典雅的红瓦大宅,四层楼高的雪白窗墙,在数百个窗台上都栽种锦簇鲜花,五颜六色,万紫千红,像是倾泄着这间旅店的旺盛生命力,为每个到访的旅客注入活力。
当然,来到玫瑰红的旅客们,在惊讶于荒野峻山间竟有这样的一颗明珠之余,也不会忘记来到这里的本来目的。穿越旅社的主体建筑,来到大屋后方,就会看到那里的氤氲热气,袅袅往上冒升,几十座大小不同的温泉池,正以不同姿态与面貌,欢迎新客旧宾。
玫瑰红的厅堂之中,悬挂着从各地搜集过来的艺术品与书画,尽管各式各样的艺术雕刻,令人看得神驰目眩,但真正令观赏者啧啧称奇的,还是壁梁上悬挂的那些书画。
书画并非名人所着,有些来自武炼的山水画甚至并未落款,但是一笔一画,大山长河,充满磅礴气派,下笔之人胸中似有十万兵甲,气势不凡;而挂在大厅正门口的白色大纸扇,上头“世界征服”四个浓墨大字,虽然让人看得一头雾水,可是一股潇洒狂傲的气派,犹若黑色狂龙,直欲破纸飞出,逼面而来。
就是这些细小处见精微的雅心,让玫瑰红脱俗于尘世浊流,成为西北地方的渡假圣地,不过除了这些外在的优势之外,还有一个隐约传闻,在路经此处的商旅间流传,那就是这间旅店的不成文规矩,无论有什幺纷争与仇怨,在玫瑰红之内都得要放下,因为这里就是一个不允许纷扰出现的和平所在,如果有人要恃强破坏,那幺他将会马上见识到……这间旅店的后台实在是很硬。
玫瑰红到底有什幺后台,普通人不得而知,旅店里头也没有保安人员,如果要说有什幺特别引人注目的焦点,那就是坐在柜台、穿着一套整齐白色制服的俊美男子。
金色的长发,很随意地梳绑在脑后;面上的金框眼镜增添了几许斯文,配上和气的微笑,冲淡了原本的冰冷感觉,可是那种沉稳、成熟的男性魅力,却让每个旅客都忍不住多看两眼,尤其是女性客人,许多甚至是以一见倾心的钟爱眼神,恋恋不舍地从他手中接过住房钥匙。
“即使不当将军,瑜兄还是可以当一个很成功的掌柜喔!不用卖温泉,你只要坐在那里笑,我们的客人就源源不绝了。”
妻子的调侃中没有妒意,这点让公瑾很安心,因为他绝对受不了那种小鸡肚肠的肤浅女性;然而,妻子对自己的占有欲过低,却又常常令公瑾有种莫名忧虑,这实在是一件啼笑皆非的窘事。
假使让小乔坐在柜台,或许对男性客人也有类似的吸引作用,不过公瑾绝不会这幺提议,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接受不了这种场面。
(今年夏天干燥酷热,葡萄的收成不错,该有个好价钱;前庭南边的草坪有部分枯黄,该请人来处理施肥,还有馆内的那些白蚁,如果不尽早施药驱除、补强空洞,会很麻烦。把这些计算进去,这个月要增添的成本是……)
坐在柜台后头,公瑾逐项核对帐本上的数字,脑里也进行许多盘算,这就是他逐渐习惯的新生活。
从掌管千军万马,到安于平淡营生,中间有不少的落差,但公瑾却甘之如饴,过得非常适应。以他自己的心情而言,虽然不讨厌,却也不能说喜欢这种生活,然而只要与小乔在一起,不管是做些什幺,他都能感受到一种满足的快乐。
这样的平淡没什幺不好,自己与妻子从无到有,建立了一番小小的成就,并且有了可以规划的未来,如果照着这轨迹走下去,往后的每一天,都是在这种幸福中度过,不问家国大业、不问天下兴衰,只在俗世一隅中恬淡度日,与所爱的人相守,这样……没什幺不满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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