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嫁王妃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乱世妖娆
我之所以敢幸灾乐祸,是因为那个女子与我实在太像,心中认定一个,便是一生,就算骨碎肉烂,也还能刻在灵魂里。
只是她比我幸运,她守着的那个人,心里也有她,而且,不是知己。
我有淡淡的遗憾,有小小的羡慕,可是却并不妒忌,那个时候我想,我安于我的命运,我甚至从未想过,我会有不安于我命运的那一天。
可是那个时候,终究还是到来了。
当我被从牢中放出去,并且再次回到流夜身边的时候,有天我看到流夜看着一幅画在笑,笑的那般温柔,那般安详。
那种笑与他对任何一个人的笑都不同,连我也没有见过。我甚至从来不知道,原来流夜也可以展露出那样的笑容。
那不是君王的笑,不是朋友的笑,当然也不是知己的笑,那纯粹是一个男人的笑,只有当他看着在意的女人时,才会露出那般的笑意。
看到我走近的时候,流夜飞快的收起了那幅画,可是我还是看到了画上内容。
那是一个女子,碧绿色的衣衫,从头到脚透着青春的明媚。
那幅画画的很生动,她坐在殿中的横梁上,两条腿垂下来晃呀晃的,一只手上,居然拿着一个油光闪亮的金黄色鸡腿。
那样一个女子,带着天真,带着肆意,仿佛哪家宠坏了的小宝贝,让人一望而生亲切之感。
可是那一瞬间,我却突然间觉得心口巨痛,比旧疾发作之时,还要痛上百倍,千倍。
十年,十年来,我终于第一次发现,原来我其实并不安于只做流夜的知己,我以前之所以这么认为,是因为,流夜从来没有露出过这样的笑容。
人总是要比较,才能发现自己可悲之处,于人当人一开始比较,快乐就再也回不来了。
我的安然,我的平静,我因为静静守在流光身边而从心底里泛出的愉悦,都从那一个瞬间,戛然而止。
我开始变的沉默,变的深沉,也开始变的忙碌,无休无止的忙碌。
我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可是我这样透支自己生命的举动,却早己说明了我心底里隐隐潜藏的愿望:我想……早点死。
我终究没有大度到,可以看着流夜完完全全的属于另一个女人,而毫无所动。
日子在这样的压抑中过的居然也很快,雨云密集完毕,随时都有可能酝酿出一场超级风暴。于是,我们给了这场风暴,一个最佳的成形机会。
在大观峰,这场风暴如我们预料的一样,按部就班的发生了。
甚至连如何哄那个叫蔷薇的女子把药给我的方法,我都算的毫无遗漏。
而事实也果然如此,当我把她单独拉到一边,露出我平平顺顺,绝没有一丝喉结迹象的脖颈给她看,并且丢下一句无比诚恳的“你会懂”时,那个与我是同一类人的女子,果然颤着手臂,把药递给了我。
被伏击,遇袭,样样都在我们的预料之中。我的目的,本来就是要将他们的视线全部引到我们的身上,而北营的一支精锐部队,早在几日前便伏在大观峰附近,只待所有的狐狸都浮出水面,就可以反向包围,一网打尽。
只要抓住了贼首,皇上没事,那些攻山的士兵,自然就会退却。
可是我没有想到,我算的精明,有人却算的比我更精明,他连我,也一并算了进去。
我固然冷血,可终究尚有要守护的东西,可是他,却是下了决心,要毁灭一切。
这样的差别,我怎么可能算得过他?
当我知道司马翎想要毁灭一切的疯狂图谋之时,惊的连神魂都快失掉,第一个念头,就是要赶回大观峰保护流夜。他是我的天,我的地,是照亮我人生的……太阳。
可是紧接着,一个疯狂无比的念头猛的涌上了我的脑海:反正他也不喜欢我,为什么不索性让司马翎得手,与他一块共赴黄泉路?今生无缘,来生,总有那么一点微小的希望罢?
这个念头涌出的刹那,我兴奋的身体都颤抖起来,我从来不知道,原来我的骨子里,竟能冒出这般疯狂的想法。
可是这个时候,我身边的那个女子,却疯了一般要去蔷薇军驻营,向靖王报一声危险。
看到她的举动的刹那,我冷水浇身,惊出一身冷汗。
靖王终究并未学会珍惜,他对那个女子的所作所为,连冷血惯了的我,也忍不住要说一声令人发指!
可是即便如此,那个女子仍是想着他,为着他,为了他的安危,可以连命都不要。可是我呢?我的流夜,何曾薄待过我?
将那个恶魔一般的念头赶出脑海,我连一声道别都来不及说,就疯了一样的奔向大观峰。
我答应过流夜的,我会帮他,会陪在他身边,会将他亲手送上,这个世界的巅峰。
我怎么能……亲手毁灭他?
我无比庆幸我的先见之明,让君落羽为我做了颗这样提升潜力的药丸,我的身体在群山原野中如一只离弦的箭,破开层层气浪。
在风中疾奔的时候,我突然间领悟了自己名字的含义。
原来我只是一朵云,可以围绕在太阳的周围,可以因为太阳的光亮而灿烂出自己生命中最美的华彩,可是,我永远不是太阳的唯一,而且命中注定,在太阳最耀眼最明亮的时候到来之前,我就会被蒸干最后一丝水汽,永远消失在天空里。
领悟到这件事情的时候,我笑了,可是泪水却突然间蔓延一脸,我想起初见流夜时我对他说的那句话:“当你成为天下唯一的皇时,我一定还会陪在你身边!”
那个时候我以为,当他登临顶峰的时候,我可以静静的站在他的身后,看他俯首河山,傲视天下。可是原来,从我一出生开始,就早己经注定,我永远都无法看到那一天。
真是可笑,我一直以来最美最大的梦,原来真的只是一个梦。
吃下这颗药,我就只有十二个时辰的生命,到了现在,也许连一半的时间也剩不下,可是我的心头却一片澄澈平静。
该来的,总归要来,慌乱恐惧,都只是让人生的姿态更难看而己。
当假太后的剑穿透我的胸膛时,我心中突然透亮一片,觉得无比安宁。
所有不安的势力都被引出,都被控制,并且毫无疑问,会在不久的将来,被通通拔除,经历了如此惨烈的黑夜的洗礼之后,我几乎己经可以预见,流夜必然会彻底爆发出他的才智,他的能力,如日当空,走向人生最辉煌,最灿烂的时刻。
只是可惜,我再也没有机会看到了。
这一生,如果没有遇到流夜,我只会是陆家平平常常的二小姐,也许多几分才情,却注定与所有女子一般,嫁人生子,走一条平庸至极的路。
可是万幸我遇到了他,于是我激发出我所有的潜力所有的才能,在他的掌权之路上,画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注定要载入史册,名垂后世。
我是一片云,注定要因为我的太阳,而焕发出人生最绚烂的光彩。
我只是有点遗憾,为什么自己明白的这么晚,为什么在人生的最后时段,留下那样一段压抑又沉闷的日子,既然是云,就要遵守云的宿命,云的规则,默然守护,悄然退场。
己经没有什么好说,我对哥哥说,请代我向父亲,说声对不起。
这么多年来,我没有尽过一天做儿女的孝道,甚至一度将他当成隐隐的敌人,我总是在让他为我操心,为我担忧,临到死了才知道忏悔,不知道,晚不晚。
我还说,不要让霖修知道我的身份。那个单纯又可爱的傻弟弟,叫了我这么多年的二哥,那就让他继续叫下去吧,我一辈子都是他的二哥,而那个名为陆灵云的人,从来不曾存在过。
我又对流夜说,将我葬在高峰顶,好让我能够继续守望他的江山。其实,我只是不甘心,不甘心在这么久的努力之后,却注定无法看到他绽放光芒的样子。就算生前看不到,死后,也一定要看到!
真的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我突然想起第一次看到流夜时的样子,东宫里红墙金顶,绿草如茵,明黄色袍服的少年色笑如花,仿佛世间最热烈的阳光,撞进我的眼,也撞进我的心。
我的眼睛终于再也支持不住,慢慢合拢,而我的世界,从此定格。
在那个世界里,这个明黄色的少年只对我一人微笑,他是……我一个人的太阳!
……
陆霖云这个人物,一开始的时候,是想把他写成那种很隐忍的性子,悲情,或者苦情,可是想了一想,忽然觉得不对劲,一个能够在不知不觉中为流夜解决掉无数政敌的睿智之人,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个性。
于是笔锋转而一闪,彻底颠覆了之前的想法,这个女子,一定是够聪明,够睿智,甚至够放肆,够野性,而且,内心强大无匹。
于是,就有了现在的这个陆霖云。
如果硬要归类,这个故事应当可以算得上是单恋,可是,又没有一般单恋所必然会有的苦涩或者矫情,这是一种很纯粹的感情,我喜欢你,而这种喜欢,必然是欣悦的,美好的,我拒绝承认喜欢你会给我带来困扰,或者,我干脆利落的,忽略掉这种困扰。
呵,说来说去,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写点什么了,总之,这就是我心中的陆霖云,也是,我喜欢的女子。
代嫁王妃 番外之灿如飞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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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台,你的马掌掉了。”
皱着眉头立在马旁的青年男子转头倨傲的看了一眼出言提醒的人,突然脚尖一点,人如一只银翼的蝶一般飞跃而起,一把将马上的人拉下马背,扔下一只黄灿灿的金锞子,手中马鞭一挥:“驾……”
青色的马儿吃痛,嗖的一声前窜,扬起滚滚烟尘,眨眼间便不见踪迹。
“十两黄金,买你的马!”
烟尘之中,夺马之人的声音骄傲又独断,让好心出言提醒的青年站在原地,惊讶过后,无奈的露出了苦笑。
“少主,我去把马给你抢回来!”
旁边一匹马上,一个穿着黑色劲装的劲瘦少年愤而出声,手中马鞭一扬,就要催马上前。
“不用了!”马下的青衫少年急忙出声,一手拉住了那少年的缰绳,看似平平顺顺的动作,竟然不显山不露水,便将那己经扬起前蹄的马硬是拉停。
少年轻笑摇头:“随他去吧。”
“怎么能这样!”那少年显然极是不愤,却也不敢这样在马上与那少上讲话,一翻身落马,脸上兀自不平:“那人太过分了,您好心提醒他马瘸是因为马掌掉了,他却抢了你的马!”
“他一定是有急事。”青年脸上笑容不变:“他拉我下马的时候劲道用的极是巧妙,就算我毫无武功在身,也一定不会摔着。那人的心地不坏,抢马,估计也只是权宜之计。”
话音一顿,转头看向少年,笑容中带了几分调侃:“明持,以那人的骑术,莫说你追不上他,就算你追上了他,又真的能从他手中把马抢回来吗?恐怕到时候,你还要被人打了屁股。”
“少主你……”陆明持一时无语,少主爱说实话是没什么不好,可是有时候,这实话也未免太伤人了些。
心里头一阵郁闷,撅着嘴嘟嘟囔囔的说道:“那现在怎么办?马没了,我们要怎么到雁门去?仇将军还等着你去上任呢。”
“不急。”明明要上任的人是他,那青年却反而一点着急的意思都没有:“苍梧的骑兵要到秋天才会犯边,我现在去了也是城里枯坐着,不如在路上多看看。”
陆明持看着自家不过才十七岁,涵养却己经好的像千年老妖精似的少主,纵然心里还是有气,却己经不说什么,只是牵着马,跟在慕容垂的后面,慢慢的上了路。
他知道自己家的少主,虽然还没有经历过什么大的阵仗,但是跟在家主的身边,小战小役不知道己经经历了多少。少主平时也许有些温吞甚至迟顿,可是一到与战事有关的事情上,就会变的分外缜密,调查民情,四处走访,也是他一惯的作风,那些看来没什么关系的小事,每每能在战阵的最关键处,发挥出谁也想不到的巨大作用。
十天之后,雁门。
“少主,你倒是快点啊,再晚,城门可就要关了,难不成你还想露宿野外不成?”陆明持清俊的小脸上露出焦急的神色,望着前方遥遥欲坠的夕阳,只恨不得伸手把它位住,让它不要坠落才好。
“有什么关系?露宿不是也很好吗?”慕容垂脸上依旧是那种和和气气的笑,也不牵马缰,两只手中各握着一只马掌,不住的把玩着。
“拜托……”陆明持苦着脸拉长了声音:“少主,我们都睡了一个月的野外,吃了一个月的烤山鸡烤野猪烤兔子了。我现在只想找张软软的床,舒舒服服的睡一觉,然后美美的吃上一顿米饭面条,哪怕没有菜就着都行。”
“行军打仗,连这点苦都吃不了怎么行?”慕容垂的语声还是不紧不慢,却微微夹了一下马腹,加快了行走的速度。
“少主,你干吗老着看这两个马掌,这东西有这么好看吗?”陆明持放慢了马速,与慕容垂并排,好奇的看着他手中的东西,可是看来看去,也不过是两个马掌而已,没有任何不同的地方。
“你仔细看看。”陆明持轻笑,伸出左手:“这个,是十天前,借走我的马的人所留下的。”
“什么借?!”陆明持不满的嚷:“那是抢,抢!”
“好吧,算是买,他毕竟有付了钱不是?”慕容垂笑着妥协,又伸出右手:“这一个,是昨天我在咱们雁门外围朝云与苍梧的互市上买的,是咱们朝云商人的货品。你仔细看看,他们有什么不同?”
陆明持伸手拿了过来,仔细看了一会儿,抬起头笑的明眸灿烂,得意说道:“苍梧马贼果然是蛮荒之地,明明用马用的这么多,可是你看这马掌打的,真丢人!还是咱们朝云地大物博,能工巧匠多!”
“草原民族,不擅精铁冶炼之法,也是难免。”慕容垂不予置评,只是谈然轻笑。
“你看了半天,就在看这个啊?”陆明持不免的撇嘴:“就算觉得朝云强大,也用不着这么陶……啊……”
陆明持猛的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下了慕容垂一跳,身子一歪,差点从马上掉下来。
“怎么了?”
“你看!”陆明持一手直直的指向前方,眼睛里水汽氤氲,几乎都快哭了出来:“都怪少主,城门要关了!”
慕容垂抬头望去,果然前方目光极尽处,雁门高大的城门在夕阳的余晖中缓缓合拢,将满天光晕不断收入门后。现在就算他们打马狂奔,也休想赶在城门关上之前进去。
雁门铁则,申时闭城,就算皇帝错过了关城门的时限,都要在城外窝上一夜,何况慕容垂到这里来,不过是做一个小小的副将。
“那个……”慕容垂脸上露出尴尬的笑容:“今晚,少主烤鱼给你吃好不好?我的手艺很不错的……”
“我不要啦……”陆明持拖长了嗓音喊:“我要睡软软的床,我要吃米饭和面条……”
在陆明持不断的哀嚎声中,雁门的城门哐当一声巨响,合拢了最后一丝缝隙。
数月之后,榆次王庭。
“你说什么?毫无收获?什么叫毫无收获?”梧皇一拳用力砸上桌案,怒气勃发:“如今正是秋季,雁门城附近五谷丰收,那些朝云奸商也赚的盆满钵满准备溜回朝云,这种时候去派出苍梧铁骑,哈山居然有脸跟我说,毫无收获?!”
“皇上熄怒!”传信的士兵吓的脸色苍白,将头严严的扣在地上,抬都不敢抬起来:“今年雁门换了个守将,也不知是什么人,用了一套歹毒至极的法子。
早在一月之前,他就秘密将城外居留的百姓村落,全部迁入内城之中,然后又命令全城壮丁集体出动,与数万守城军士一起,赶在哈山将军率大军到来之前,就将地里的东西无论熟与不熟,全部收的一干二净。
这还不算,他竟然还下了死令,从九月起一直到来年三月,城外互市交易全部停止,所有商人一律回关,如有违令,立斩不赦!”
“这几条命令一下来,导致我军铁骑到了雁门城下之后,一无后方补给,二不能以战养战,连自己生存都成问题,更不用说收取供物了。”
“哈山将军无奈之下,只能率大军先将雁门城围了起来,等待皇上的谕示!”
“蠢材!”梧皇又是一拳砸在了桌子上,脸刷的一下就黑了,这种情况,神仙来了也没撤,他又能有什么办法?那小兵不懂厉害,这不是摆明了让他难堪吗?
王座之旁,一银衣男子面容之上一片不屑,看到梧皇脸色一变再变,几乎要憋涨出血来,才慢悠悠的开口:“父皇,不如……”
“孩儿愿为父皇解忧!”银衣男子的话尚未说完,王座另一边同样位置上的男子猛的出声打断,同时上前一步:“请父皇下旨,让孩儿前往雁门,无论朝云守将是谁,孩儿都定能让他们乖乖的像往年一样,送上足够的供物来!”
梧皇眼睛往那男子的方向瞟了一眼,不悦斥道:“陌儿正要说话,你打什么分岔?”
转了脸,又和颜悦色的说道:“陌儿,你刚才想说什么?”
秦陌眼光若有似无的瞟过同父异母的哥哥秦桑,眉梢一挑:“也没什么,孩儿只是想推举哥哥,去雁门解决此事。”
“你是这个想法啊?”梧皇的声音猛的降了下来,显是失望至极。他喜爱秦陌的母亲,秦陌又很争气,自幼就天资聪颖,他对这个儿子着实寄予了很大的期望,一心指着他立下点什么功绩,将来好名正言顺的将皇位传给他,可是这个儿子却好像根本不理解他的苦心似的,从来都不曾主动争取过。
可是秦陌既然己经开口,他也就不好再说什么,只好不冷不热的说道:“既然桑儿想去,那就去吧!”
秦桑的拳头紧紧在衣袖下握紧,用力低了头颅,从牙缝里挤出声音:“孩儿,遵命!”
下跪领了皇命,告了安,袍袖一摆,头也不回的冲出殿去。
待到满朝文武褪尽,秦陌突然起身到梧皇身边,皱眉说道:“父皇,朝云这次的守将,恐怕不简单。”
“哦?你怎么看?”梧皇对这个天资甚好的儿子甚是倚重,秦陌一说话,他便立刻询问意见。
秦陌面色凝重:“他这一手坚壁清野,将我苍梧铁骑置于极不利的境地。如果只是如此还好,只怕他诡计多端,还有什么利害的后招。孩儿希望能领一支精兵,悄悄潜于草原边境,如果哥哥一切顺利最好,万一出了什么事,也好有个照应。”
“那人当真如此厉害?”梧皇鲜少见自己这个眼高于顶的儿子会有这般凝重的时候。
秦陌露出一丝笑容:“只希望一切都是孩儿的多虑。”
“好,你说怎样便怎样吧!榆次王庭的军队,随你差遣!”梧皇大手一挥,果断应允,转而换了话题:“陌儿,前些日子朕的大寿,难为你大老远的跑回来,送朕的那株千年老参,效果果然好的很。”
“父皇喜欢就好。”秦陌不紧不慢的应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脑海里却忽然浮现出一个淡青色的身影。
他连那个人的样子都没有记住,可是那人温润如夜风般的声音,却鬼使神差的让他至今都记得一清二楚。
摇摇头赶走这些莫名其妙的念头,萍水相逢,路人匆匆,何必去费这样的心思?
“慕容副将,我可是都照你说的做了,现在可怎么办?那秦桑领着数万苍梧蛮子日夜攻打不休,我的士兵己经几天几夜没睡了,再这样下去,雁门迟早得被他们攻下来!早知道这样,我还不如像往年一样,让他们抢点东西走呢,就当是喂狗了!”
己近中年的仇将军一进来,就如连珠炮般的数落了一大堆,他的面色憔悴,两个眼眶深深的陷了进去,这十数日来,他衣不解甲,亲自在城门上督战,两只眼睛早己熬的如血般通红,可是如今到了慕容垂这儿,看到这个十几岁的娃娃将军居然正在优哉游哉的喝茶读诗,不由得一股火往脑门上冲,直想冲上去揪着他的领子和他打一架!
“雁门边关重镇,历代守将皆极重城防,城高墙厚,就算苍梧的军队再多一倍,短时之内,也休想破城而入。”慕容垂不慌不恼,命人看了茶,亲自拉开椅子请仇将军坐下,慢条斯理的说道:“而且将军慌,末将跟将军保证,七天,只要再坚守七天,这些苍梧骑兵,必然会不战而退!”
“不行!”仇将军大吼:“本将的兵支持不了这么长时间了!今日本将就将丑话说在前头,本将是看在慕容大将军,你父亲的面子上,才听你的安排,如果你不能胜任此职,就趁早开口,本将要按自己的方法打了!”
仇将军一个边关大将,却要听一个小娃娃的命令,本来就己经窝囊的要命,现在慕容垂又造成这么危险的局面,也难怪他要借题发挥。
“三天!本将再给你三天时间!如果三天之内你想不出破敌的方法,就莫怪本将翻脸不认人,军法从事!”
“仇将军……”慕容垂眉头深深皱起。
“没得商量!做不做由你!”仇将军显是下定了决心,不留分毫情面。
慕容垂清俊的面容上快速闪过几丝复杂难明的神色,终于叹了一口气,轻声说道:“好,三天就三天!”
代嫁王妃 番外之灿如飞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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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明星稀,战火不止。
秦桑看着城下早己被染成一片血红的泥土,眼睛几乎和那些泥土一样红。
他在梧皇面前夸下海口,要让朝云老老实实的双手送上供奉,可是眼下雁门城如铁筒一般牢不可破,而己方却己经粮草告罄,兵疲将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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