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明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半渡
章旷满口答应下来,荆州府和武昌府的城池都非常坚固,忠贞营啃的是硬骨头,他们这边要轻松得多。
军议结束之后,大家各回驻地准备,李过却找到了汪克凡,请他到荆州忠贞营去一趟。
“汪兄弟为忠贞营奔走忙碌,我婶母一直念叨着你,一起去看看她老人家吧……嗯,她还为你准备一份厚礼!”
李过口中的婶母就是高氏,他是李自成的侄子,在大顺军的地位本来就很高,所以才能担任西路军的统帅,而且他的部下还比较完整,兵强马壮,实力远远超过田见秀、袁宗第和刘芳亮等人,顺理成章地成为忠贞营的最高首领。
忠贞营成立之后,汪克凡和他曾经见过一面,感觉李过说话办事都非常稳重,但此刻,他的笑容却有些狭促,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好,这些日子不见,我正该向她老人家请安问好。”汪克凡答应得很痛快,忠贞营是南明战斗力最强的部队,他费尽心机才搭上关系,当然要好好维持。
再说了,高氏还准备了一份厚礼,让汪克凡更充满了期待感。
上次袁宗第送给他一个汪猛,让他就有捡到宝的感觉,这个小伙子不但自己武艺高强,而且善于传授经验,在他的帮助下,恭义营的骑兵和弓箭手都迅速提高了一大截。
高氏又会送给自己什么呢?
……
一路来到荆州府松滋县,这里是忠贞营的驻地,距离荆州府府城江陵一百余里,那里还控制在清军手里,由大顺军叛将郑四维把守。
军营里充满了大战来临前的紧张气氛,将士们正在做各种准备,袁宗第等人却不在营中,问过才知道他们都已率部出击,正在扫荡附近的几个县城,拔除清军的外围据点。
直入老营,拜见高氏,高氏在弟弟高一功的陪同下,亲自迎到了二门。
汪克凡连忙抢步上前,跪下行礼:“老夫人如此厚待,折杀小侄了!”
高氏是长辈,又是女流,在檐下相迎就算给足了面子,这么折节迎到二门,难怪汪克凡惶恐。
“应该的,应该的!”高氏把汪克凡扶了起来,彼此客气寒暄几句,让进老营,进屋落座。
“老身离开通城后,就再没见过汪兄弟。”高氏拉起了家常:“我年纪大了,不见你们这些年轻人,心里还怪想的,空落落的难受的很,才让虎子(李过)把你找来,没耽误你们的正事吧?”
“给老夫人请安,就是最要紧的正事。”
汪克凡再次起身,规规矩矩跪下磕头行礼,高氏笑着受了,然后扶起了他。
“汪兄弟抓到程九伯那恶贼,就是我李家的大恩人,以后咱们都是一家人,不用这么客气。”
她拉着汪克凡坐下,笑呵呵地说道:“老身不懂国家大事,但听虎子说,汪兄弟后来又帮了我们两个大忙,哎,这份人情越欠越大,让我怎么还呀!”
“小侄没做什么……”
汪克凡刚要谦逊几句,高一功就插话道:“哎——,汪兄弟,我们陕西人虽然都是憨直脾气,但谁对我们好,谁对我们坏,心里都一清二楚的。”
李过笑着接过话头:“舅舅说得对,汪兄弟帮老田他们离开湖南,又引荐堵军门招安我们这些贼寇,等于救了二十万兄弟的性命,这份人情不亚于生擒程九伯那恶贼!”
为李自成报仇是大事,但终归是过去的事情,还不至于让李过等人如此看重汪克凡。但对几乎陷入绝境的农民军来说,能够顺利会师,并且顺利招安归顺,李过、高一功等将领都得以封侯封爵,才是关乎全军命运的生死大事。
而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汪克凡纵横捭阖,渡险如夷,表现的异常惊艳,事后议论起来,田见秀、袁宗第等人都很是佩服他的眼光手段,而且能文能武,在所见的明军将领中极为罕见。
李过听他们转述,也感觉此人绝非池中之物。
这样的人早晚都会冒头,李过生出了笼络之意,才把高氏请了出来。
高氏仍然拉着汪克凡的手,笑吟吟地说道:“汪兄弟,我们早把你看成一家人,想和你再亲近些。”
汪克凡心中一跳,农民军里最喜欢收义子,无论是李自成,还是张献忠,包括他们手下的高级将领,都收了一大堆干儿子……高氏该不是打算收自己当义子吧?
这可不行!他很想和农民军保持亲密的关系,但还要在南明体系里混下去,高氏到底是贼寇出身,还是李自成的皇后,拜她为义母,就等于宣布和士绅阶层彻底决裂了。
“我也愿意与老夫人亲近,早把老夫人看成自家长辈,就和家严家慈一般无二。”他把自己的父母搬了出来,我父母都健在,可不能当别人的儿子。
高氏却早有准备,事先打听过他的家庭情况,和汪克凡又唠起了家常,先是向汪克凡保证,他的父亲汪睿绝没有投降大顺军,现在也肯定还在人世,又聊到汪克凡的母亲刘氏,妻子傅诗华……
“那傅小姐是大家闺秀,正是汪兄弟的良配,你们二人天造姻缘,可不知羡煞了多少人。”她突然话锋一转:“不过男人大丈夫嘛,谁不是三妻四妾,汪将军长年征战在外,身边也该有个女人照看。”
汪克凡的眉毛渐渐竖了起来,高氏是什么意思?
“我有两个义女,今年都是十八岁,不敢和傅小姐的人才相貌相比,但也都是通情达理的好姑娘,今天就请汪兄弟选上一个,收到房中。”
高氏笑呵呵地,拍了拍汪克凡的手背:“汪兄弟要是愿意的话,以后见了老身,就得叫声干娘喽……”
残明 第二十八章 小老虎抢亲
;
愿意?不愿意?
当然愿意!
这两个女子是高氏的义女,和亲生女儿就完全不同,如果恶意揣度一下,也许就是昨天晚上刚收的义女,就是为了抬高这两个女子的身价,好送给自己当小妾。..
小妾不是正妻,对于士大夫来说,选个烟花女子纳妾非但不会遭到攻讦,反而是一桩风流雅事,汪克凡娶个女贼寇为妾,虽然有些匪夷所思,但也不会带来多少麻烦。
麻烦不多,好处却不少。
高氏是李自成的遗孀,在忠贞营里地位超然,上至田见秀、袁宗第等将领,下至普通一兵,都对高氏极其尊重,娶了这个小妾,就和整个忠贞营做了干亲戚。
更重要的是李过和高一功。
李过是忠贞营的首领,手中直接掌握着忠贞营一半以上的兵力,其次就是高一功,部下也有三四万人马,实力仅次于李过,他们两人一个是高氏的亲侄子,一个是高氏的亲弟弟,和他们保持亲密的关系,恭义营就多了一个强大的盟友!
这是一桩政治婚姻,与感情无关,汪克凡毫不犹豫就答应下来了。
“多谢干娘美意,请受小婿大礼!”
他说着话就要跪下磕头,高氏连忙扶住了他。
“莫急,莫急!一说娶媳妇,看把这孩子高兴的,两个丫头你到底选哪个,还没说好呢!”
李过和高一功哈哈大笑,汪克凡略略有些尴尬。
他并不是急色,而是根本不在乎,只要大差不差不是母夜叉,肯定不会挑三拣四。但是,这个话还没法解释,干脆将错就错,继续急色。
“不用挑了,请干娘做主就是,小婿绝无二话!”
“那怎么行?咱们军中事多,没法三媒六聘反复相看,干脆就直接见个面,互相看看,也落个两厢情愿。”
她吩咐一声,命人唤出了两名年轻女子,又笑着说道:“这两个丫头一个叫润娘,一个叫泠娘,都是老身的心肝宝贝。可只许你带走一个啊,另一个还得留在我身边,招个上门女婿给老身养老送终。”
汪克凡连称不敢,心里暗暗怀疑,自己是不是表现得太过了,把高氏给吓住了。
在李过和高一功催促声中,他抬眼仔细打量这两个女子,毕竟以后要在一起相处多年,既然可以选择,总要选个看着顺眼一点的。
旁边的高一功凑到李过耳边,低声嘀咕:“你看这小子的眼神,跟带着钩子一样,专往俩丫头的胸口屁股上瞄,不是个善茬呀!”
李过也对他咬耳朵:“舅舅有所不知,凡是色鬼的眼神都是这样,女人穿的衣服再厚,在他眼里也是光肚肚……”
“去,有你这么说话的么?润娘和泠娘可都算你的干妹妹!”
“我不就说这个理么,哎,最好选着润娘,要不还麻烦……”
他两个嘀嘀咕咕,汪克凡却已经选好了。
高氏明显精心挑选过,两个女子的相貌都还不错。
李泠娘是典型北方女子的体态相貌,圆脸盘,身材高挑丰腴,两条粗粗黑黑的眉毛,眼睛像婴儿般漆黑闪亮,一身女兵的戎装打扮,洋溢着一股英武飒爽之气。
李润娘则是北人南相,虽然也是一身女兵的戎装,却太过柔媚,反而有些制服诱惑的味道。如果放在后世,她肯定会被大家称作美女,但用这个年代的审美观来看,却有些狐媚之相,只能算作中上姿色。
就是她了!
“启禀干娘,小婿更中意些润娘。”汪克凡没打算让自己的老婆打仗,制服诱惑一下倒可以接受。
“噢,好呀!我还怕汪兄弟看不上这两个乡下丫头……”高氏挥手命那两个女子退下,又笑道:“哎,看我这张嘴,还叫你汪兄弟呢!”
推金山,倒玉柱,汪克凡行大礼叩拜高氏,再向高一功和李过分别行礼,算认下了这门亲事……
军中一切从简,高氏和高一功做主,当晚就留汪克凡住在营中,典礼操办,成亲圆房。
第二天中午,汪克凡带着新妇李润娘,辞别高氏等人,返回崇阳。
出了松滋县,一路向东南方向前行,跟着他们一起的,除了汪克凡的亲兵之外,还有李润娘带着的二十名女兵。
这二十名女兵都是骑兵,高氏送的这份嫁妆可不薄,汪克凡一路上看着,她们骑马都很娴熟,起码比恭义营的骑兵强了不少。
当然,女人的体质在这搁着,汪克凡没打算让她们冲锋陷阵。
突然身后马蹄如雷,一股烟尘远远而来,声势惊人。汪克凡一愣,连忙命手下亲兵列长枪阵阵,又让李润娘带着女兵稍稍回退,以防万一。
那追兵来得好快,转眼就到了跟前,领头的是个年轻小将,一直冲到长枪阵前十几步才猛然勒住坐骑,胯下战马喺溜溜一声长嘶,人立而起。
“哪个是汪克凡?”那小将十六七岁的年纪,脸上还带着两分稚气,此刻却满脸怒色,大声喝问。
“我就是,你是谁?”
“我叫李来亨……,你,你是不是娶了我姐姐?”
“噢,原来你就是小老虎!”汪克凡略略有些惊讶,没想到他这么年轻,简直像个半大的孩子。
李来亨,李过的义子,外号“小老虎”,此人虽然年轻,却骁勇善战,颇有将帅之才。
“你快点说,是不是娶了我姐姐?”李来亨却又急又怒,不停催促。
“是啊,怎么了?”汪克凡莫名其妙。
“我杀了你!”李来亨怒不可遏,拔出斩马刀就要冲上来,汪克凡的亲兵立刻举起长枪,挡住了他。
眼看就是一场火并,李来亨却突然变了脸色,手中的钢刀颓然垂下。
“你……,你是我们李家的恩人,我不能杀你。”他眼睛里竟然泛起了泪光,像个受尽了委屈的孩子:“求求你了,把我姐姐还给我吧!”
“为什么?”汪克凡更加奇怪。
“我,我喜欢我姐姐……”李来亨低下了头。
汪克凡全明白了。干姐姐、干弟弟闹出了姐弟恋,看李来亨的样子,八成还是单相思,这件事真的有点麻烦。
“别的我都能答应你,这件事不行。你姐姐既然嫁了我,就是我的女人,别人不能动……”
他刚说到一半,身后却传来李润娘的声音。
“小老虎,你个傻老虎,快回老营去,你的泠娘姐姐等着你呢!”
李泠娘才是李来亨的心上人,李来亨这几天出征在外,李润娘成亲的消息传到他那里,不知道怎么变成李泠娘,他立刻带着兵马追了过来,想把李泠娘抢回去。
“什么?”
李来亨抬头一看,发现对面竟然是李润娘,眨巴了两下眼睛,就明白自己搞错了,当场闹了个大红脸,腾的一下跳了起来:“汪大哥,润娘姐姐,我给你们赔罪了……我走了,我走了,回头再说!”
来得快,去得更快,不等汪克凡说什么,他飞身上马低头就走,一股烟尘滚滚而去,带着手下转眼就不见了。
残明 第二十九章 天下再无可守之城!
;
汪克凡回到崇阳后,把李润娘安顿下来,然后着手整顿兵马,准备进攻蒲圻。他手下兵少,不能留太多部队看家,就把汪晟从通城调了回来,通城那里只剩下少量青壮团练,基本就是在唱空城计。
崇阳却是根本所在,无论如何都要留一支正规军把守,不但是为了防备清军,更多是为了防备湖南来的明军。
何腾蛟手下的明军良莠不齐,除了郝摇旗和王进才之外,大多是驻守各个州府的地方部队,战斗力很差,祸害老百姓却都是一把好手。
好在崇阳位置较偏,远离岳州府到武昌府的大路,不会有太多乱兵骚扰。汪克凡便留下谭啸的两哨人马把守崇阳,再加上孟宝手下的上千青壮,还有反复修缮的坚固城防,哪怕突然遭到大军进攻,也可以支撑一段时间。
谭啸粗中有细,有时候比周国栋更靠谱。
汪晟一到崇阳,汪克凡就带着他出城直奔龙窖山,说是要让他见识一下最新的秘密武器……
……
崇阳以南四十里,龙窖山南麓。
呈现在汪晟面前的是一座平常的苗寨,要说有什么特异之处,就是这座苗寨依山而建,用山石修筑的寨墙非常坚固,甚至不亚于崇阳县的城墙。
另外还有一点特别的,这座寨子里没有寨民。一问汪克凡才知道,这座苗寨早就废弃了,后来被一伙山贼当做巢穴,前些日子刚刚被恭义营剿灭。
寨墙建在山谷入口的咽喉处,总长只有几十米,却高大崚嶒,占尽地势,看上去似乎坚不可摧。寨墙前几十米却赫然挖开了一个大洞,下面好像是一条地道,背着泥土沙石的矿徒们鱼贯进出,似乎还在继续挖掘。
这些矿徒大概有两百来人,都是被吕仁青淘汰的矿徒,他们在矿山上干了半辈子,虽然没有达到恭义营征兵的标准,打洞挖土却都是一把好手。
“云台,这是做什么?”汪晟看不明白。
“我发明了一种新的攻城战术,今天要做最后的试验。”汪克凡显得很兴奋,好像一个刚刚得到新玩具的小孩。
发明?试验?这些词听着好古怪,不过汪晟对此已经习惯了,但反而更糊涂了。
他从军以来苦读兵书,又亲身参加了崇阳守城战,对攻守城池的战术已经很熟悉,却看不出眼前这地道有什么特别。
挖掘地道,是攻城战里很常见的方法,但工程量极大,还很容易遭到守军的反破坏。
把地道挖到城墙下相对简单,但要彻底挖塌城墙,就得在城墙下面掏出一个巨大的空洞,并保证过程中不能出现塌方,挖好的空洞要用立木支撑,还要拓宽地道运送大量的泥土,不是十天半个月能干完的。
这么长的时间,就给了守军从容反击的余地,比如反向挖掘地道并向里面灌水,就能轻易破解这种战术。
汪晟面前的这条地道并不宽大,从运送的土石来看,想要挖塌寨墙,最少还得一个月的时间,这算哪门子新战术?
“三哥稍安勿躁,再等等看。”
汪克凡笑眯眯的不多解释,汪晟性子沉稳,也不再多问,就跟着他一起等着。
终于,矿徒们停了下来,一个瘦小的身影从地道里钻了出来,对后面的矿徒叫道:“可以了,不用再挖了!”
捻子,汪晟认得他,最先跟着吕仁青,后来被汪克凡调到身边,每天在城外叮里哐啷的炸土堆,不知道在干什么,崇阳城里的百姓军民都说他是个半傻子,二疯子,脑袋不太灵光。
“汪将军,汪三将军,已经准备好了。”
“好,开始吧。”
随着汪克凡一声令下,十几名矿徒喊着号子,抬着一口厚实的棺材进了地道,汪晟看得清楚,那棺材不但厚实异常,四周好像还专门加工过,看那沉甸甸的样子,里面肯定装满了什么东西。
他更糊涂了,汪克凡唱的是哪一出?
捻子又钻进了地道,汪克凡却命众人后退,拉着汪晟直退了三四百步,然后又停下来。
捻子远远的又冒了出来,撒腿就向这边跑,在他身后,似乎有烟雾火光在地道里闪动。
这是干什么?捻子鼓捣火药汪晟也知道,但从来都是炸些土包石块,难道还能炸坏这座坚固的寨墙?
“轰隆——!”
突然一声巨响,石破天惊!
前方腾起一片巨大的烟雾,坚固的寨墙犹如垮掉的积木,突然坍塌下去,无数的细小碎石飞上天空,又如同下雨般落了下来。等到烟雾渐渐散去,原来完整的寨墙霍然裂开了一个巨大的缺口!
众人无不目瞪口呆,就连捻子也不顾危险停下脚步,转身看着自己一手造成的杰作。汪晟和士兵矿徒们更是像傻了一样呆呆站着,好半天都没有动一动,没有一个人说话。
汪克凡却满意地点了点头,因为担心威力不够,他有意加大了火药的剂量,结果一次成功,爆炸的效果非常好。
火药,才是对付城墙的最佳手段,虽然黑火药的威力有限,但利用现代的化学物理知识,使大量的火药充分燃烧,同一时间发生爆炸,并将所有能量集中在一个方向释放,足够破坏普通的城墙。
古代人之所以没有掌握这种技术,主要是因为缺乏科学知识,没有充分发挥爆炸的威力,这场爆炸也完全超过了他们的理解范围。
在冷兵器战争中,大多数战斗都是围绕攻城战和守城战展开的,除了实力相当或者迫不得已,实力较弱的一方都会有意避免野战,而是依托城池进行坚守。
这也是弱势一方最佳的选择,因为缺乏有效的攻城手段,攻城战往往会持续很长时间,并由此衍生出各种各样的战术。
有了攻破城墙的秘密武器,恭义营就有了安身立命的看家绝招!
“轰”的一声,汪克凡身后的亲兵们爆发出一阵欢呼,一起冲了上去,七手八脚把捻子抬起来扔上了天空,一次又一次,兴奋不已。
矿徒们,士兵们,所有人都在向捻子欢呼,他们已经反应过来了,这种可怕的能力是一种强大的武器,而且这种武器就掌握在自己手中!
汪晟楞了好半晌,终于喃喃说道:“此术一出,天下再无可守之城!”
残明 第三十章 四将争功
;
“三哥言重了。..”汪克凡笑着摆了摆手。
汪晟第一次看到火药的威力,心情激荡之下,称赞的有些过头可以理解,但自己必须保持冷静……
中国人发明了火药,但一直没有充分发挥它的威力,所以城墙始终是最可靠的防御工事,在古代战争中,围绕城墙的攻防战几乎发展到了极致,各种各样的攻防器械和攻守战术令人眼花缭乱,但总的来说,守城一方占据着绝对优势。
比如当年李自成百万大军围攻开封,前后多次猛攻,却屡屡受挫在城墙之下,最后引黄河水淹开封,才终于破城……如果不是黄河饱含泥沙,多年沉积造成了特殊的悬河地形,还不知什么时候能攻克开封。
又比如江阴抗清的百姓,只凭借民间的粗陋武器,面对清军数万人马足足坚守了八十多天,最后清军调来红衣大炮,才轰开城墙打破城池。
满清入关之后,北京、南京、大同、西安……都是主动向清军投降,满清兵不血刃占领了这些重要的坚城,才能迅速占领了大半个中国。如果李自成能够坚守北京、大同和西安,又或者明军能够坚守南京和武昌,满清想要打到长江以南,最少得多花两年时间。
在明朝末年,想要攻破北京、南京这种坚城,只有长期围困这一条途径,一围就是几个月甚至一两年,围的城内弹尽粮绝,最后不战而降,除此之外,别无良策。
(多说一句,扬州之战就比较特别……史可法坚守扬州,正好碰上了孔有德的天佑兵,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炮战,孔有德的大炮是明军的好几倍,而且火力猛,威力大,扬州的城墙还是不够坚固,最后城破身死。但如果换成南京的话,孔有德的红衣大炮也是干瞪眼。)
两百多年后的太平天国起义中,洪秀全的太平军横扫长江以南,一时间所向无敌,这固然是因为当时的清军已经腐朽不堪,但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太平军掌握了用棺材炸城墙的技术,从广西一路炸到南京,几乎无坚不摧!
但是,汪克凡的理科知识水平有限,只能指出一个大概的方向,恭义营的爆破技术还有待提高。
黑火药终归不是威力巨大的tnt,以恭义营现在的爆破技术,炸开县城的城墙没有问题,对坚固的府城就未必奏效,像武昌府的城墙就又高又厚,一棺材黑火药最多炸坏城墙一角,而如果碰上北京、南京那种超级城墙,更和挠痒痒差不多。
但无论如何,这都是一项了不起的创举!
在恭义营将来的战斗中,所有的县城,包括部分府城都不再是坚固的堡垒,不需要长时间打造攻城器械,不需要付出大量的牺牲去蚁附攻城,就像给八路军配备了榴弹炮,再也不怕鬼子的炮楼据点。
“此术切莫轻易泄露,否则后患无穷!”汪晟的语气异常郑重。
汪克凡不由得一怔。
用棺材炸城墙,虽然用到了很多现代的理科知识,但如果有心人比葫芦画瓢,戳破了那层窗户纸也非常容易模仿,如果不加控制,很容易泄露出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