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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启明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吹牛者
当然,这和所谓国人的国民性没有多大关系,早年的欧美议会,类似的问题一样普遍存在。以至于英国议会要立法禁止议员携带武器进入会场,以免政见不同拔刀相见。要解决这些弊病就得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会议规则制度。马甲很自然的就想到了要引入《罗伯特议事规则》,这是源自英国议会规则的会议规则,在欧美国家的使用的非常广泛。更重要的是国内也有很多企业或多或少采用了这种规则,有一定的普及应用基础。
罗伯特规则有一整套避免野蛮讨论的方法:它规定主持人中立,人人有机会发言,并且规定了每人的发言次数;它要求辩论双方发言前举手起立,向主持人陈述,而不得互相质疑。规则还禁止延堂脱时、强行要求发言和在别人发言之时插嘴。
公开讨论问题的时候,只要不是橡皮图章式的议会就不会显得很和谐很团结,唇枪舌剑是起码的,个别水平较低的议会还要为政见言论动手。至于国人,现实中马甲没有见过多少激烈的辩论场面,但是bbs上的讨论他是见识过的――现实中不敢表露的恶毒和尖酸刻薄全部在这个虚拟空间里喷薄而出。
可以想象,在目前这个穿越众差不多是毫无顾忌的新时空里,一场公开大讨论会演变成什么。如果没有一套硬性规则加以限制,马甲毫不怀疑会出现野蛮讨论的场面,人身攻击,问候人祖宗直到大打出手恐怕是常见的戏码。
为了避免野蛮讨论,议事规则中最重要的一条规则是,不能以道德的名义去怀疑别人的动机。这背后有一套专门的理论:一来动机不可证实;二来会议要审议的是某件事情,不是某个人,对动机的怀疑和揭露是对议题的偏移;第三,利己是人类共性,在不损害他人的前提下,追求利益最大化并不为过。
马甲认为这是临高元老院开会必须最关注的一点,其他诸如开会的时候跑题,虽然很严重,但是并不致命。至于会议上最容易出现的领导专家“一言堂”,众人随大流、“打酱油”、“抱粗腿”的现象在本时空的政治格局还没有确立之前是不会流行的――没有危险的前提下争夺利益是人人都乐意做得事情。
正因为权力的格局还没有确立,及时的把一套制度贯彻下去才能充分保证穿越集团内部的民主。等到权力架构稳定下来,既得利益团体壮大,再想搞这套就会很困难。到时候不采用暴力手段恐怕是无法让既得利益团体把吞下去的东西再吐出来得――而内部使用暴力就是覆灭的开始。
但是《罗伯特议事规则》全书的中文版有近600页,是部不折不扣的大部头书,里面牵涉的内容非常广泛。规则定得太多太复杂了,别说与会者没兴趣遵循,就是主持会议的人大概也记不全。必须加以简化适应环境。
筹委会经过讨论之后,把这个议事规则简化为一整套简便的会议规则,后来这套规则被称为《马甲议事规则》,在此规则,首先是会议设有主持人,这个主持人专门负责宣布会议制度、维持会场秩序、执行会议流程,同时发配发言权――这是会议主持人最重要的权力之一。所有与会者发言前必须举手,不管是谁也不允许随意来一句“我先谈一谈此事的意义”或者“我再补充几点”之类的插。谁先举手谁优先发言,但是发言者必须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允许之后才能发言。
发言的时候必须起立走到发言席旁发言,否则发言一概无效。每人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2分钟,计时从他抵达发言席开始。但是从他得到发言允许到发言结束总得时间必须在3分钟之内――马甲做了精确的测算:一个与会者从会场最远的座位走到发言席上,正常步速大约40秒就能走完。以免有人利用这段路程拖延会议时间。
时间一到会议主持人有权立刻打断发言。主持人一旦打断发言,发言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得霸占讲台或者在发言席上继续发言。超时发言一概无效。为了确保这个规定的有效性,发言席上的话筒有一个开关被连接在会议主持席上,主持人可以随时关闭这个话筒的扩音器。





临高启明 第三百三十六节 运用新规则的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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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六节 运用新规则的大会
为了防止有人对某个议案采用胡搅蛮缠的方式进行拖延表决,规则规定对一件议案的发言每人不超过2次。较为激烈复杂的问题,可以临时调整次数。但是最多不超过3次。一但会议对议案做出了决议,本次会议上不许再重复提案,包括性质相同的类似提案。
穿越集团有五百多号人,较为热点的议题必然会有许多人要求发言,即使限制了发言时间和次数,整个会议也会被拖得很长。为了克服这点,马甲决定暂时采用根据附议人数多少按比例规定发言人数的方式。即根据一个议案进入讨论时的附议人数来决定发言人有多少。附议者愈多,可就这个议案发言的人数也就相应增加,其中正反方各一半。
发言人在发言时候必须首先表明自己的立场是“赞成”或者“反对”,然后说明理由。不得用含糊的两面派语句或者暗示自己立场的词汇。此类发言一概视为无效并且由会议主持人即刻中止。准备就议案弃权的人不许发言,以免浪费时间。
发言人在阐述的时候只许对会议主持人说话,持有不同意见者之间避免直接面对面的发言,以避免言语冲突。发言过程中绝对禁止人身攻击――人身攻击者一律逐出会场,也不许在发言中对他人发言中的逻辑漏洞和错误进行针对性攻击,所有的发言必须围绕议案本身进行。这点是马甲特别在会议规章中说明的,确保在任何时候只许就事论事,以避免意气用事。
在发言人进行发言的时候,在座的人不许在座位上插话,也不许随意打断发言人的发言——防止有人利用言语暴力扰乱会场。对此马甲制订了严厉的会场纪律:随意在座位上插话或者大声评论影响到会议秩序的一次警告;二次逐出场一天,三次累犯取消本次大会的代表资格。
由于会议主持人有主导会议进程的权力,所以在罗伯特议事规则里的主持人是不发表个人意见的,如果不影响结果,甚至不用参加表决。马甲也一样照办,在规章中明确规定:会议的主持人在主持期间不得发表自己的意见,也不总结别人的发言。只要有可能,会议主持人就不参加动议表决,要参加的,必须最后一个表态。
至于不做总结发言则是马甲对国人开会习惯的一种校正。但凡国人开会,习惯上领导主持会议,最后要做总结性的发言。这个总结看似是归纳大家的意见,本质上是一种“定性”结论。所以很多会议讨论来讨论去,与会者说得全是模棱两可的话,原因就在于此――无论你说多少,都拗不过最后的定性。
一旦总结定性,等于是变相指定了与会者的投票,与会者会自觉或者不自觉的按照定性的结果去投票。最后就会形成一边倒“全体通过”的局面。所以马甲的议事规章里特别注明:会议主持人不得进行总结,与会者――无论是谁,也不得进行所谓的“总结”。
为了充分体现会议主持人的中立性,正反双方的发言人必须尽可能的均衡。因此主持人要尽可能让意见相反的双方轮流得到发言机会,以保持平衡。当然这在具体执行上要有一定的细节支撑。马甲打算采取的办法是开始讨论前由申请发言人先递交纸条,纸条上只写座位号和对动议的态度:赞成或者反对。再根据动议的重要性和会议的时间,安排双方等同人数进行交替发言。
只有主持人可以提请表决,而表决必须等到发言次数都已用尽或者没有人再想再发言的时候才能提请表决。会议主持人如果有投票权在公开表决中必须是最后一个投票,以免其态度影响其他与会者。无记名投票不受此限制。在公开表决时,由赞成一方先举手,反对的后举手,弃权方无需举手。
最后,针对整个会议准备期间提案的混乱不规范状况,马甲按照罗伯特议事规则制订了标准化的提案模式。
在罗伯特议事规则中有“动议”一词,指的是提出的议题要包括时间、地点、人物、方法、效果和资金来源等六要素,而非一个空洞的大话题。
提案第一要有针对性:比如大家最为关心的女人问题。不能简单的提案说:“群众性生活缺乏,非常的苦闷,士气低落,希望解决。”这样的动议过于空泛,属于只提问不回答。动议要讲明白如何来解决这个问题。马甲认为目前穿越众们还没有认识到这点,提意见、谈看法、说怪话、发牢骚的人多,切实的去想如何解决问题的人少。他希望通过这个提案模式能改变这种状况。
第二是提案要有建设性。防止类似的提案反复出现,浪费时间和精力。一个议题表决结束之后,在一段时间内不许重新提案。比如女仆的问题,一旦看守内阁提出的解决方案得到通过,一年之内不再接受类似的提案。
这套规则经过筹委会内部审议之后又送交过看守内阁审议。内阁成员对此没有异议。只有临时总理萧子山对其中的某些部分提出了疑问:
“你这些强制性的规定大家会遵守吗?”萧子山想,这套规则得靠什么来执行下去呢?穿越众到了新时空秉承就是全体穿越众一律平等的观念,要强制某些事情一定得有足够的理由和手段。
“当然要靠大家自己当家作主的意识,”马甲说,“如果群众愿意切实的维护自己的利益,是不会不遵守的,不仅自己会遵守,还会迫使少数企图不遵守的人来遵守。要是有人肆意破坏规则,大家或者怕引火烧身或者碍于面子视而不见的话,那么这个团体也就快完了。”
“那就需要有一批专门的人员来维护规则。”萧子山想要不让特侦队来执行?说起来特侦队在穿越集团的武装力量序列中有一点“近卫军”的味道。独孤求婚事件中他们的表现也充分说明这是一支可以信赖纪律严明的力量。
特侦队的人马即可靠,又有威慑力,而且地位比较超然。特侦队编制在陆军,实则一贯是执委会垂直领导,陆军对特侦队没有什么影响力。而且这支队伍是现阶段穿越众比例最高的武装力量。
马甲似乎猜到了他的想法:“绝对不能让暴力机关插手。”马甲警告道,“此例一开,后患无穷。这件事情就由我们法学俱乐部来负责好了。”马甲当仁不让的主动请缨,“法律就是维护秩序而存在的。为此我们可以牺牲自己的表决权,以充分说明我们的中立性。”
“这个不合适吧?”萧子山知道这是穿越众最重要的政治权力。
“没关系,为了建立稳定的秩序体系,这点牺牲是完全值得的。”马甲说得很是崇高,满面的光辉让萧子山肃然起敬。
马甲提出由参加筹委会工作的法学俱乐部成员中选取四人,再提前从普通穿越众中采用自愿报名,公开表决的方式产生四人。加上他作为会议主持人一共九人担任会议的监委。这九人除了无记名投票之外,在公开表决中不投票。
监委的任务是在大会进行的同时对会议秩序随时进行监督,纠正任何违反会议规则的行为。任期到会议结束时为止。
为了让大家充分领会议事规则的精神,萧子山关照周洞天把议事规则印刷500份,做到人手一张。
《议事规则》还被刊登在《临高时报》上,发布在内部bbs上,甚至张贴到了穿越众们经常出没的地点,包括宿舍和公共娱乐室内。使大家有时间充分的了解这是怎么一回事。在看守内阁的支持下,马甲还专门组织了法学俱乐部的几个人进行宣讲,用模拟会议的方式来进行直观的说明。
此时进入会场的穿越众们,大多手里都拿着这份新鲜出炉的《议事规则》,不时还引起一阵的讨论。
看守内阁的成员们,全都不引人注目的落座在分散的座位上,除了萧子山,他作为看守内阁的总理,和筹委会的人坐在一起。他满脸微笑,似乎这是件令人愉快的盛事。马甲作为筹委会的主任,理所当然的当上了会议主持人。为了准备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安熙亲自跑了趟县城,在润世堂配了几服专门润肺清咽的中药亲自熬好了装在保温壶里带到会场来,准备给马甲润喉用。
大会召开的很顺利。大会的第一个议题是对马甲制订的大会议事规则的确认,提案很容易就通过了,除了有人提出了几个细节上的疑问马甲一一作了详细回答之后就表决通过了。议事规则这种事情,马甲的这个看上去还算合情合理,也容易明白。再说大家也提不出更高明的议事规则了。




临高启明 第三百三十七节 共同纲领--元老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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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七节 共同纲领--元老们
接下来就文德嗣的《1628~1629第一届穿越者全体大会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和马千瞩的《计划人民委员会1628~1629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因为两篇报告加起来很长,全文将近十五万字,而且已经全文刊载在bbs上好多天了,所以不再在大会上重新读一遍,直接进入到讨论审议阶段。发言的人不多,大概是因为报告太长,涉及的面很广,一般人也很少会乐于去仔细看。提出批评意见的主要集中在执委会对普通穿越众生活关心不够,长期忽视群众的性需求和干部任用体制不透明上。
马甲注意了下,单良居然没有跳出来发言,而当初游行的时候上串下跳最起劲的几个:成默、孙立等人全没有起来发言。
奇怪,难道他们还准备着后手,准备在关键的时候来个会心一击?马甲一边主持会议一边心生警惕。
不过,就发言的内容来看,显然绝大多数穿越众没有看过这两份至关重要的《工作报告》――至少没有认真得看过。发言人的提出的问题还是自己感性思维下的产物。马甲看得直摇头:这一伙人要搞议会斗争还真是太嫩了。
发言人连置疑的对象的基本资料也没掌握,凭着自己看到的一点,甚至是道听途说的内容来谈,完全凭着自我感觉在“脑补”,以这样的置疑能产生效力才怪。民主这词人人会说,到底怎么进行民主看来大家还是没概念。
进入公开表决之后,这两个报告以绝对多数的赞成通过了。马甲想这也在意料之中:不需要罗列多少数字,临高工农业和各项建设的一日千里的发展现状大家是看在眼里的。没有人置疑旧执委会的工作能力,也没有人能否认他们的业绩。实际上大家最害怕的是这繁荣会和自己无关。换界之后新一届执委如何让大家能感受到“共同利益”,这才是最要紧的。
第一天的会议里大多是行政事务性的议题,没多少争论的成分在内,也很少牵涉到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基本上是属于“走程序”的议案,马甲意图先让大家熟悉熟悉议事的方式。也便于随时纠正。
马甲和法学俱乐部的人搞出来的议事规则在实际运用中也磕磕绊绊的开始行进了。
第二天,会议进入到与会者较为关切的问题上,首先是对《共同纲领》的审议。共同纲领在现阶段的穿越集团内相当于宪法的地位。
法学俱乐部为了修订这部共同纲领,在兼顾筹委会工作的同时还组建了一个专门小组负责此事。小组内部又分成政治法律、财政经济、军事外交、文化教育等小组进行专门论证,参加论证的除了法学俱乐部的成员之外,还专门请来的各界的专业人士在论证会上发表意见。专业之外共同纲领制订小组还注意到了社会成分和族群的划分,将有共同生活经历、出身背景、从事职业、政治倾向类似的人群划分为一个个的小群体,再从这个群体中找出代表性人物进行意见征询。并分别写出有关条文。
在此基础上,起草小组将定名为《穿越集团现阶段的共同纲领》草稿初稿,全文发布在内部bbs上进行公开的意见征询和讨论,以广泛吸收各方面的建议。
共同纲领的多数条款是穿越集团内的基本共识,如穿越众人人平等,穿越众比土著更平等之类,但是分歧依然大量存在,这不仅涉及到多方的利益还牵扯到许多人的价值观。这五百多号人里价值观各式各样,有坚决的普世分子,有极权主义分子,有皇汉,左派、右派更是一应俱全。因此在征求意见阶段,就不断有人在内网bbs上专门提出各种建议和意见。意见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权力结构、穿越众的继承问题、土著的地位和对异民族的态度上。从bbs上收集到的各方面的意见表明各方的态度相当的对立。马甲认为这不是坏事――对穿越集团这样的半乌合之众来说,承认意见的分歧,通过公议的方式来决断集团的未来方向,比强行“统一思想”的做法来得现实。
“只要充分的讨论和大会通过,以后再想推翻的就可以用民意的帽子去压制。”他说。
正因为这些问题的敏感性,还涉及到个人的价值观问题,如果没有民意的大帽子是很难迫使大家接受规定的。
想要推翻决议,就得走议会斗争的道路。但是这对人的组织力、演说才能和政治判断力有很高的要求。不是在酒馆里、bbs上发发牢骚说说怪话就能办到的。以后要做反对派就是个技术含量很高的活计了。马甲希望未来的穿越集团内部斗争将会被限制在议会内,而不是类似女仆革命一样的搞街头政治,用游行示威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愿望――后者往往很容易引发骚乱,也容易被野心家利用。
经过长达半个多月的公示、征求意见之后,初始草案进行了多次修改。从写出第一稿到第二次全体大会召开之前,半个多月里一共三易其稿,起草小组本身讨论了3次。法学俱乐部的讨论了2次,筹委会讨论了2次。直到在内网bbs上对这个草案先进行了一次无记名投票基本获得通过之后才正式形成向第二次全体大会递交讨论的文本。
最后递交的文本是一个非常简略的文本,只能算是一个《临时宪章》。除了序言之外,分为总纲、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共7章60条。确定了穿越集团的性质、任务及各方面的总方针、政策和原则。
《共同纲领》在政治上,规定了穿越集团的国体为贵族共和制。由全体穿越者构成的元老阶层为统治阶层,享有一切最高政治、经济和法律权力。元老组成的元老院为穿越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
纲领再次确认第一次全体大会中做出的决议:元老的席位由元老的子女继承世袭。除非元老绝嗣或者元老院表决通过“剥夺令”,否则席位不得取消。
元老享有人身保护权,元老的个人自由、人身安全和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除元老院授权之外,任何人或者组织无权对元老进行拘捕、审判和没收财产。对元老的犯罪嫌疑和与土著的刑事、民事诉讼,由元老院授权荣誉法庭处理。
元老之间一律平等,均享有元老院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享有一切法律规定的元老享有的权利。
在法律上,元老与土著之间具有人身不平等权。具体到犯罪行为判例上:元老杀死土著,只处以财产罪;土著杀了元老,依照穿越国家的未来的刑事法定罪。元老与土著之间的刑事民事诉讼一旦判决对土著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但是元老可以上诉一次。
元老之间的刑事和民事诉讼由荣誉法庭处理。但是荣誉法庭无权判决处死一名元老或者宣布剥夺其元老席位的“剥夺令”――必须由元老院做出决议。
只有元老被证实犯有以下罪状的时候――杀死其他元老;主动投奔其他势力为其效力;蓄意破坏穿越集团的生产能力和科技资料,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宣布独立,自立门户――才有被剥夺元老席位,判处死刑的可能。
除此以外的任何罪名、罪状,不论是否能证实,一律不得判处死刑。最严厉的惩罚是终身剥夺元老院席位。这一席位可以在元老去世之后由其子女继承恢复。
一般状况下,元老被荣誉法庭判决有罪之后只许处以财产刑和软禁,软禁期间享受不低于元老平均水平的生活待遇,其名下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元老的权力是穿越众中讨论比较多得。所有人一致的意见就是,要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至于有朝一日被某个野心家“肃反”、“清洗”,还要被戴上莫须有的帽子,就必须保证每个元老――无论其政治面目和行事准则如何――的人身安全。甚至有人在讨论的时候建议:一名元老除了杀死其他元老之外任何罪名都不得判处死刑。但是也有相当多的人认为过于宽泛的话就缺少了一点法律的威慑力,容易造成元老们为所欲为。
在进入大会讨论阶段,孙立站起来要求对此发言。他对判处死刑的四种罪状后三款提出了异议。认为后面三款罪状有较大的随意性,容易被人利用。
“主动投奔其他势力、蓄意破坏生产力,这两条都可以通过伪造证据的方式来达到目的。”孙立置疑道,“当年苏联搞肃反,包括图哈切夫斯基在内许多元帅将军的所谓叛国罪的罪状、证据、证人不也一应俱全。谁能保证有人也来搞这么一出?”




临高启明 第三百三十八节 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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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八节 辩论
“我们这里没有斯大林。”有人在座位上喊道。
马甲拿起锤子敲打着,提醒说话的人:“请按照发言规则发言。请书记员记录,第131号座位,一次违规发言。”
书记员是一个叫慕泉的人,现在工能委属下供职,当个不起眼的技师――说不起眼是因为他的技术水平很一般,也就会开开简易机床,操作下三坐标测量仪的水平,在工能委的机械强人中间就显得默默无闻。马甲搞大会筹委会的时候需要找一个书记员来记录发言,从萧子山的人事卡片里找到了他,慕泉有速记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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