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其他

光芒万丈(明星文)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李爱
同时他又将房间内四处散落的乐谱搜集起来,那都是郑鸣海写的曲子,有的完整,有的只是几句断章。
黎舒看著它们,手指觉得发痒,几乎是本能的就听到它们被他弹奏出来的样子,他将那些薄薄的纸张覆在脸上,透过纸张的气味和墨香,好像又回到了从前的琴房。
郑鸣海见黎舒丢了工作,把他介绍给酒吧老板,让他做了酒保。虽然也辛苦,但比起推销容易多了,这个酒吧环境也相对单纯,客人多半都是冲音乐来的,熟客也多,黎舒总算平平安安的把这工作做了下来。
他每天工作的时候,也听和看了许多别的乐队歌手,但听来听去,还是郑鸣海最好,只要他一站在台上,就像是能发光一样,让黎舒再也移不开目光。
郑鸣海站在台上,只要看见黎舒的身影,唇边的笑便不由自主的来得更深,他倒是觉得,这个好看的男孩,应该会很适合和他一起站在舞台上。
这个想法在一个秋日的午後得到应证,那天他同魏蕾一道回黎舒的住处,刚一推开门就听到黎舒在唱歌。
他背对著他们,盘起双腿坐在床上,瘦弱的背脊微微有点拱,带了大大的耳麦唱得浑然忘我:
i swam across,
i jumped across for you,
oh what a thing to do.
cos you were all yellow,
i drew a line,
i drew a line for you,
oh what a thing to do,
and it was all yellow.
很少有人能像他一样,完全听不到自己的声音,也能唱得如此准,并且他们这才发现,平时沈默寡言的他,声音如同他的外表一样纯净、漂亮,就好像树叶缝隙间洒下的阳光。
即使这首歌郑鸣海自己已唱过千百遍,依旧在那一刻被他打动,因他歌声中那份单纯的温柔:
you know,you know i love you so,
you know i love you so
☆、4 暧昧
黎舒闭著眼唱歌,脑海里反反复复播放当初与郑鸣海初次见面时的情景。其实也不过是两个月前的事,黎舒却觉得他在他身边,已经很久很久。
心中有太多感情在翻涌,找不到宣泄的出口,於是他只能闭了眼歌唱一首自己都听不到的歌──睁眼却见那人就在眼前,和他的女友一起,为他唱的歌鼓掌。
“小舒,原来你也会骗人啊──”魏蕾拖长了语调,故意做出不高兴的样子,“不行!你得做我们主唱,必须的!”
“我真不会……”
“不会他教!”魏蕾一把拉过黎舒,将他往郑鸣海身上塞:“包管你会!”
“黎舒,试试跟我们一起唱歌,好不好?”
“我想与你一起站在台上。”
郑鸣海的这句话,彻底的打动了黎舒,他点点头,然後开始认真的学习唱歌。
黎舒的嗓音条件非常好,乐感更是没得说,郑鸣海诧异原来他对五线谱也这麽熟的,就问他是不是学过音乐。
黎舒想了想,只轻飘飘的说了句:“我小时候学过一段时间钢琴罢了。”
这话郑鸣海不是太信的,但黎舒不愿意说,他也就不多问,一心一意的教起他来。
说来唱摇滚在外人眼里好像不是那麽难的事,只要嗓子不太差,谁都能吼上那麽一嗓子。其实不然,好的摇滚歌手,对现场的要求特别的高,要放得开还要收得住,音域要广,最要紧的还是一定要有力量,打动人心的力量。
可就连这一点,黎舒也是不缺的。郑鸣海要他学快歌,找特别节奏特别激烈的歌给他唱,他也能很快学会,他天分足够,只是差些好的方法,还有经验和体力。
“小舒,你m我这里。”郑鸣海把黎舒的手抓了来,放在自己结实的小腹上:“你感受一下,我是怎麽呼吸的,然後照做。”
黎舒觉得掌心的皮肤有些发烫,还没回过神,郑鸣海又站到黎舒身後,大掌钻到他衣底,按在腹上,另一只手轻轻托著他的下巴,要他随著他的节奏呼吸和发声:”小舒,试一试,把所有的气都吐出去,然後再深吸──对,慢慢的再吐出来,啊……“
”你要想象一下,你的声音是从後脑升出来的,对,就是这样……“
郑鸣海环著他,如情人一样在耳边私语,但黎舒知道,他只是在教他唱歌,仅此而已。
接著郑鸣海又要求黎舒天天长跑,北京进了十月,正是一年之中难得的美好季节,黎舒便每天早晨起来跑去公园,和打太极练剑的老头老太太们一起,围著古树一圈圈的跑。
到了周末,郑鸣海说黎舒这麽乖,今天奖励你一下!
然後他不知从哪里借了摩托,要载黎舒去昌平爬野长城,那车开得,呼啦啦就跟要飞起来了一样。
就咱们俩吗?魏蕾他们不来?”黎舒站在山脚下,既兴奋又有些迟疑。
“她臭美得很,连双平跟鞋都没有,拉了她遭罪!”郑鸣海跨上早就没在荒草中、看不出形的台阶,在逆光中对黎舒伸出手:“来。”
黎舒在阳光下眯起双眼,薄唇轻轻的翘起,摈住呼吸,却没有伸手,自己撑著膝盖爬上台阶:“走。”
两人都是话不多的x格,一口气爬了个把小时,才在一个相对完整的烽火台上停下来休息。
黎舒大口大口的喘气,心跳如鼓,脸也又热又烫,刚才不觉得,停下来之後才感到背心早就湿透,10月的凉风一吹,说不出的难受。
郑鸣海拉他在背风处坐了,递给他一瓶水,然後自己m出烟来抽。
“咱们歇儿会。”
说是歇会儿,抽完烟郑鸣海就坐不住了。这野长城他从小就爱来爬,这点运动量,还不跟玩儿似的。他拿过黎舒手上的矿泉水,咕噜咕噜喝掉大半,然後在黎舒面前窜来窜去,伸著长腿到处乱踢:“嘿!黎舒!要是哪天我们在这儿唱歌,肯定特酷!特爽!”
“在这儿?”
“是啊,乐队都上来,”郑鸣海边说边比划:“鼓在这儿,贝斯吉他一边一个,我在这儿,然後你站那儿。”
说著郑鸣海拉起黎舒,带他一脚踏在只剩一半的垛口上:“来,试试!”
“啊──啊啊──啊──”
黎舒还没明白试什麽,郑鸣海就放开嗓子对著连绵的青山大叫,不消片刻,山间清晰巨大的回声便随风而来:啊──啊啊──啊──
黎舒看著孩子气的郑鸣海有些发懵,被他的大掌一拍,也学他跨上墙头:“啊──啊──”
比起郑鸣海浑厚的男音,黎舒的声音清悦得多,又隐隐透著金属的质感,两个人像是比赛一样,你啊过去我啊过来,在山岭间彼此追逐,又与阵阵激荡的回声和在一起难分难解。
“哈哈,哈哈哈!”倒底还是黎舒先认了输,郑鸣海在阳光下扯著脖子学狼嚎,逗得黎舒笑弯了腰。
“对嘛!”郑鸣海捉住他,捏著他的脸颊像面团似的揉:“这样笑著多好!”
他俩爬到矮墙上,背靠背的坐著,郑鸣海带了袖珍音响,开始放他最喜欢的歌。
“黎舒,总有一天,我要叫全世界都听到我们的歌。”
那时候的郑鸣海,年轻又自信,简直就是狂妄,他丝毫不认为自己在说大话,理所当然的对黎舒宣布他的梦想。
黎舒抬起头,阳光太过刺眼,无数的光芒从郑鸣海的背後洒过来,远处是连绵不绝如波涛般的山峦叠嶂,碧空蓝天。
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两人在山顶过足了瘾,就开始慢慢往下走。这次郑鸣海不敢马虎,一路上都走在前面,紧紧拽著黎舒的手。
要说他不该这麽紧张的,黎舒虽说长得纤细点,但怎麽也是男孩,而且也并不娇气,可拉著他的手时,郑鸣海却比对待他的任何一个女友都来得小心。
郑鸣海没察觉到自己的异样,黎舒却觉得别扭,他并不是处处需要别人照顾的人。走到後面,他几次都想甩开郑鸣海的手,但甩了没一会儿又被拉住,他不禁有些怀疑,郑鸣海手上是不是粘了胶,这才这麽也甩不掉。後来都快到山脚时,他俩遇到个落差极大的地方,郑鸣海先跳下去,张开双臂要接他下来,黎舒撇撇嘴自己跳了,不料脚下一滑,边从侧边摔了出去!
郑鸣海赶紧去拉他,结果也被带得摔倒,抱著他滚了足足三圈才停下。
“笨蛋!”郑鸣海把黎舒拉起来,骂道:“惩什麽能!!”
“唔……!!”黎舒疼得说不出话,一只脚歪在一边,动都动不了。
郑鸣海拉开他的裤管一看,整个左脚脚踝都肿了!他只好又背著他,两人慢慢挪回村里,再蹭蹭蹭骑著摩托赶回北京。
回到家两人都是饥肠辘辘狼狈不堪,魏蕾正在等他们,一看他俩跟逃难似的,吓了一跳,赶紧帮他们煮了面,然後劈里啪啦的好一顿数落。两个男人在她面前,一人捧著个大碗缩著脖子喝面条,头也不敢抬。
“你们真是!多大的人了!还把自己弄成这样!!”
“没事啦……摔了一跤而已,”郑鸣海填饱了肚子,心满意足的躺倒打嗝,“我把小舒背回来的!没亏待他!”
“哎哟!肿这麽厉害!”
魏蕾张罗著给两人擦药,结果黎舒的裤管一掀开,白皙的足踝肿得发亮,魏蕾眼都急红了,一脚给郑鸣海踢过去:“这还叫没事?!都怪你!!”
郑鸣海不敢回嘴,看著也是默默心疼,黎舒倒是一脸不在乎:“没事!明天就好了,我擦点药酒揉揉。”
不是不痛,而是这种痛尚在他控制范围之内,他从小练琴,什麽苦没吃过?这种程度的痛,还不至於把他打垮。
“不行!”魏蕾说话时已带了鼻音,她倒了一些药酒抹在黎舒皮肤上,却左看右看,始终下不了手去揉:“还是得去看看!”
“真的不用……”黎舒拿过魏蕾手里的药瓶,咬著牙使劲往伤处按:“我没事……”
魏蕾听他止不住的吸气,彻底急了:“你倔什麽倔?!乱揉什麽?!揉坏了怎麽办?!叫你去你就去!你一个人住这边,你病了谁照顾你?你班还要不要上?!”
“小蕾……”
黎舒低下头,眼眶有点热,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涌上心头,他白天的时候,还在偷偷的为她不能来而高兴,可她却待他这麽的好。
☆、5 我喜欢你
郑鸣海和魏蕾架著黎舒去把病看了,大夫说他没伤著骨头,修养几天就能好,於是马上放下心,哼著歌高高兴兴的又把人架会来。
此刻正是北京最冷的时候,夜里已经接近零度,暖气却还要到11月中才开。三人一拉开地下室的门,一股y冷的气息便扑面而来,魏蕾坐到床上,拉起被子哆哆嗦嗦的问黎舒:“小舒,你就盖这个?!”
还是夏末时的一床薄被,郑鸣海从前很少在这住里,所有人都忽略了这件事。
“啊,没事!”黎舒挠挠头,忙说:“我後半夜才回来的,也不见得冷。“
见他傻呼呼的样子,郑鸣海搂过他的肩膀,使劲抱了一把:”哥对不住你,明天给你带被子来!”
他的气息喷在耳边,在黎舒看来,已是十足的亲昵和暧昧,但郑鸣海在女友面前,却做得相当自然。
魏蕾气鼓鼓的,说那你今晚要冻死他?!
郑鸣海想了想,跑出去买了一堆啤酒回来,往床上一扔:“来!今晚我们陪你!”
三个年轻人并排挤在床上,窝在一条被子里喝酒。
郑鸣海在中间,左手搂女友,右手抱兄弟,一脸我是老大的得意样。
他喝得最多,喝多了之後一会儿吵著要弹琴,一会儿又扯著喉咙唱歌。魏蕾嫌他吵,联合黎舒把人压在被子里,笑著打他。
郑鸣海起初嚷嚷著不干,扑腾得厉害,没几下还是老老实实的给两人当了人r垫子,气得在被子里直哼哼。
魏蕾隔著被子趴在郑鸣海背上,又问黎舒:“小舒,你总说你不上学了,是为什麽啊?可以告诉我吗?”
也许是喝多了,也许是气氛太过放松,提起这件事好像心也不是那麽疼了,黎舒喝了一口酒──在练习唱歌的同时,他也在练习喝酒,闭上湿漉漉的眼睛,他慢慢的回答魏蕾:“我被退学了。他们不许我再念书,除了我的学籍,把告示贴在校门口,跟通缉犯一样。我原本该念大三的……我去教务处问为什麽,然後想交钱,没人理我,没人肯理我……”
“黎舒,黎舒!”魏蕾拉住他的手,退学是多大的事情,她懂。她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就算听起来黎舒已经不难过,她的心还是跟著疼:“为什麽啊,他们怎麽会,你这麽好的人!“
黎舒睁开眼,“魏蕾,没人信我,没人信我……他们都说我……说我为了留学进修的机会,去,去──”
去爬老师的床,这话黎舒说不出口。
还有更让他伤心的是,老师也这麽说。
“我信你啊,小舒!”魏蕾眼泪汪汪的抱住黎舒的头,“他们是坏蛋!我信你!!”
“谢谢,谢谢……”黎舒把脸埋在被子上,嗡声嗡气的说:“谢谢你们对我这麽好……为什麽要对我这麽好,别对我这麽好……“
“因为我喜欢你啊!小舒你别哭,我喜欢你。”
魏蕾捧起黎舒的脸,突然吧唧就是一口,亲在他面颊上。
郑鸣海也从被子里钻出来,拉过黎舒,在差不多同样的一块地方,也响亮的亲了一口:”我也喜欢你!别哭!”
黎舒被他俩弄得晕晕乎乎,啊,喜欢我,都喜欢。
可我没哭啊,真的没哭。
我喜欢你,多动听的话。
黎舒躺在郑鸣海身边,无声的笑起来,郑鸣海和魏蕾都没看到,此刻他的表情有多美好,就像暗夜里悄然绽放的花。
他曾经以为自己再也不会相信这几个字,以为自己再也不会相信任何人,原来一切都还没有那麽糟。
谢谢,我也喜欢你。
黎舒闭上眼睛,在温暖与眩晕中慢慢睡去,有人搂著他,果然不冷了。
然後梦来了,他好像又坐在琴房,南方繁花似锦的春天,窗外的天空湛蓝,微风把粉色的花瓣带到室内,落在黑白的琴键上。
身後有个温暖厚实的x膛,那是对没有父亲的黎舒而言,世上最信任和依赖的男人。
他带著薄茧的修长手指,温柔的c进黎舒的指间:“黎舒,我喜欢你,我喜欢你……”
亲吻和拥抱的滋味,黎舒都懂,他也还记得两人肌肤相接时的激荡。也许是酒,也许是入睡前过分暧昧的空气,黎舒自来北京後,第一次梦见了从前。
他不恨老师,又或许是他太年轻,还不懂得该如何去恨,他只是拒绝去想,拒绝承认曾经犯过的错和曾经的天真。
可身体还是会记得那时的感觉,连双唇相接时的黏腻的声响,都不断的在脑海耳畔响起,却越来越清晰,仿佛就从自己口中发出一样……
“!!”黎舒从迷梦中惊醒,瞬间浑身僵直,在与人亲吻的,当然不是他,而是与他同一张床上、躺在他背後的两个人。
他清楚的听到男人浑浊的呼吸和女人娇软的喘息,就在他身旁。
黎舒猛的撑起身,慌慌张张的冲进浴室,灯也不敢开,蹲在墙角发抖,脚踝又开始疼得发烫,好半天都不能平静下来。
郑鸣海睡得迷迷糊糊,酒又没醒,好似做了场春`梦,又好像与女友在亲热,但心中总觉得有什麽地方不大对劲,就醒了过来。
醒过来一m身边,黎舒不在。
他下床在黑暗中m了半天都没找著人。然後他去洗手间,拉起蹲在角落里的黎舒,半拖半拽的把人捞回床上,然後紧紧搂在怀里,不出半分锺,又呼呼的睡了。
黎舒不敢挣扎,怕弄醒他们,睁著眼撑到天蒙蒙亮,最後才在头痛欲裂中昏睡过去。
他实在很想狠狠的抽自己两个耳光。
那晚的尴尬事,郑鸣海和魏蕾浑然不觉,只有黎舒一个人清楚的知道。
黎舒又病了几天,这次却坚决不要他俩再过多的照顾,态度也变得疏离起来。
两人在他面前吃瘪,郑鸣海以为黎舒是不高兴他害他受伤,魏蕾则以为是那天又喝多了,又惹到他的伤心事,也只好顺著他,不再多打搅。说到底,他们能真正帮到他的地方,也实在很有限。
黎舒继续睡在郑鸣海的床上。他加了被子,把自己裹成一团球,开始考虑拿到工资後去另找房子,小点儿破点儿没关系,只要干净有暖气的就行。
不能无缘无故的一直接受他们的照顾──黎舒知道自己不对了。
那晚他难受,不光是因为尴尬,而是因为心中莫名的失落和愤怒──这才真正让他感到害怕。
如果他们察觉,他要怎麽面对这两个人?
病和脚伤都好了之後,黎舒又找了份白天的工作。到了年底到处都在促销,他每天下午有3小时的时间,把自己塞在巨大的卡通人里,在商场门口一摇一晃。他和小孩子拍手,对走过他身边的人派传单,和对所有人微笑,即使他们看不到他的表情,他也保持著与卡通人笑得一式一样。
郑鸣海在他工作时来看过他几次,抢了他手里那叠厚厚的传单替他发。现在天气冷了,路面已经开始结冰,在室外稍微多站站都冻得厉害,他一边跺脚一边哼歌,开开心心的把单子塞到每个人手上。
“鸣海,你不用这麽辛苦。”休息的时候,黎舒取下头套,对郑鸣海说。
郑鸣海见他额头都捂出一层薄汗,抬手替他擦了,就说:“我不来你老要躲著我们。”
“黎舒,我想和你一起唱歌,不只是说说。”
黎舒坐在郑鸣海身边,不知道自己该说什麽。
不是你们的错,是我好像有点喜欢你?
黎舒说不出口,他不是一个善於表达的人。他看见郑鸣海皱著眉抽烟,自己喉咙也在痒。他把毛绒绒的熊爪伸到郑鸣海面前,晃了晃问他要烟,郑鸣海笑著一把拍掉他的手:“破孩子!”
然後他把自己嘴里的烟捏到黎舒唇边:“喏。”
☆、6 靠近
黎舒抿了抿双唇,小心的就著郑鸣海的手抽了一口,有那麽一秒锺,唇瓣接触到郑鸣海干燥温暖的指腹上,甜得好像在接吻一样。
郑鸣海拿回烟,又狠吸两口,然後灭了烟头,站起来帮黎舒整理被头套压得乱七八糟的头发。
他有很多哥们儿和女友,却没有一个像黎舒这样,会让他像对待孩子一样待他。
“我喜欢唱歌,”黎舒抬起头,咬著双唇对郑鸣海讲:“我只是有点害怕……”
“傻瓜,怕什麽!”郑鸣海的手还c在黎舒的发间,半天不舍得放开:“有我在。我想过了,我们年前就开始跟乐队一起合练,春天的时候你来试试,可以先试著每次唱一首,我们可以慢慢来。”
黎舒无法拒绝郑鸣海,也找不到任何理由拒绝他。
他喜欢音乐,已是浸到骨头里的东西,不可能真正说放就放得下。即使再也无法弹琴,能唱歌也非常的好。
摇滚比他想象中还有意思,它们看似随意杂乱,与他苦学十几年的古典音乐全然不同,但它们的鲜活自由,以及纯粹和热烈,也解放了他血y中被压抑许久的叛逆与自由。
何况,唱歌於他最大的诱惑,是能与郑鸣海并肩站在一起。
他开始参与乐队的排练,也开始试著在酒吧开张前站在台上,面对无人的舞池和沈默的桌椅,开始唱歌。
可这远远比想象中困难的多,从前即使是在千人面前演奏,黎舒也没有丝毫的感觉,因他只需要对著他的钢琴就好。但现在,只是站在空荡的舞台上,他都能感到人群的目光。
印象中唯一一次被这麽多的陌生人盯著,是几个月前他在校门口,那张开除的告示旁。
郑鸣海挑了一首简单的慢歌,轻轻拨了弦,给他前奏,黎舒却没进来,张著嘴发不出声音。
於是再来,黎舒扶著麦,掌心里都是汗,嘴微微张著,喉咙里滚出个简单的音节,然後再无下文。
魏蕾坐在台下,看见黎舒站在台上,光从他背後s过来,铺在他瘦削的肩上,明明就在她的眼前,却好似随时都能消失不见。
她心里莫名的发慌,在郑鸣海第三次出前奏时,她开口小声的唱。
只一句之後,黎舒就跟著开始出声。
像泉水一样清越干净的声音,又隐隐透著力量──魏蕾偷偷擦了擦手心里的汗,然後站起来为他鼓掌。
有了开始,接下来就顺利得多,魏蕾甚至已经开始幻想他们正式表演的样子。不过年底大家都忙,酒吧生意又太火,老板叫他们不要急,还是让黎舒春天的时候再上。
暗夜的老板威哥当年也是搞地下摇滚的,他可比郑鸣海他们彻底,为了玩儿音乐大学都没念完。然而十年後,也不过只是做了酒吧老板。腊月二十五的下午,他把店里几个人叫来做了扫除,准备春节歇业,然後一人包了个红包,连黎舒都有份。
“小舒,打开看看!”
黎舒说了声谢谢,有些不好意思,他才来没多久,而且已经很感激他的收留,怎好再要红包?
意外的是,信封里面除了几百块钱,还有一张火车票,北京到苏州,他的家。
“这……”
“黎舒,不管你有天大的理由,过年也该回家。”
威哥的声音有些严厉,他愿意帮黎舒,但不代表会像鸣海魏蕾那样宠著他。
12345...48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