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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血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河边草
女人下意识的握紧了剑柄,但随即。。。。。。就转过头来,看着汉子,眼中多少流露出些轻蔑,好像在笑话的他胆子小,让汉子有点恼火,却又无可奈何。
就知道是这样,想要让她把剑扔了,还不如让她去死呢。
就在这时,城门处一阵骚动,马蹄得得,一群骑士陆续出现在城门口处,看来是想要出城,只是城,门这里,人流较多,他们也只能勒着马缰缓行罢了。
汉子眼前一亮,拉着女人就快走了几步,想要趁着乱劲儿混进去。
但手一紧,却是被女子使劲拉住。
“等等。。。。。。。”
片刻之后。汉子就知道为什么了。
骑士们陆续出了城门。这些人一个个身形彪悍。虽说都穿着便服,但腰间都挎着利刃,座下的马匹,也都膘肥体壮,一看就是正经的河西健马。
而且,骑士经过之处,守卫城门的人,纷纷行下军礼。
两人驻足路旁瞧着。不管女人怎么想,但汉子却知道,这些骑士怕是哪位大秦将军的护卫才对,没别的解释。
汉子有点羡慕的东瞧瞧,西瞅瞅,心里却在不孝的埋怨老爹,若非他拦着,当初自己可就投军了,现下不说给人当护卫,说不定自家都能成个将军了呢。
绿林道上那些贼厮。长的一个个横七竖八的,好像各个天生一副贼像。穿的也从来都是破破烂烂,怎么能有这些人威风
龟儿子的,这趟长安应该算是来对了吧
不过,这些骑士看上去虽然威风,但出了城,也没把马速提起来,做出鲜衣怒马的骄横模样。
路过时,汉子还听见一人在嘀咕,“奶奶的,又这么多人。。。。。。。”
不过此时汉子的心神,已经不在这个上面了。
队伍中,一人坐在马上,只那魁伟的身形,就让他在一群骑士中间,如鹤立鸡群般的显眼儿,更何况,那些骑士前前后后,都隐隐以其人为中心。
好像感受到了汉子的目光,经过的时候,这人撇了路旁的两人一眼,在汉子身上没多停留,到是多看了女人两眼。
不好说是什么感觉,汉子不自禁的微微垂下了头,背后有点发凉,以他的心性,这可有点稀罕。
骑士们陆续过去,有些压抑的空气,立马松动了开来。
汉子跺了跺脚,心里自我安慰着,今天算是见了一位人杰,嗯,若非俊杰,怎么能有那样的气势
“这些人是。。。。。。”
“哼,叶公好龙,大将军赵柱国当面,大哥也不识得,还想进什么国武监”
呀,汉子张大了嘴巴,显然吃惊的厉害。
只是,这位心比较大,随后就缓过了脸色,满脸懊丧,嘟囔道:“二妹啊,怎么不早说,要知道是。。。。。。”
女人抿了抿嘴角,“知道了又想怎样”
汉子想了想,随即脸上却是露出嬉笑讨好之色,“二妹竟然一眼能认出他来,是不是认得哥哥。。。。。。嗯,哥哥也不求别的,你看凭哥哥一身本事,应该能到大将军身边当个护卫吧”
女人伸手,在他肩头拍了拍,没说话,但那意思不言自明,这话你也好意思说出口
汉子乐呵呵的,实际上,心里却有点失望。
大将军赵石名满天下,没想到出行会这么平淡,和他想象中截然不同。
就像当年项羽观始皇帝,若是始皇帝轻车简从,霸王项羽多数不会发出彼可取而代之的豪言壮语才对。
不过汉子转过脸来,脸上笑意渐渐敛去,出神的看着那些骑士的背影,不言不笑的他,竟是好像凭空多出几分成熟和坚毅出来。
不过嘴上还在嘟囔,“你说你们女人就是麻烦,什么事儿都藏着掖着的。。。。。。就像咱家小妹,才多大一点儿,就有了心事了。”
女人声音虽说清越,但总是没多少波动,说话的时候,总让人感觉说不出的冷清。
“那是她看上了姓林的小子,你个做哥哥的,竟然没看出来”
“哼,咱又不傻,但姓林的那书呆子,怎么瞧怎么别扭,妹子嫁过去,定要吃苦头。。。。。。。。。”
“之前那人,可也是书呆子,大哥还不是谈的热络”
“那怎么能一样虽说也满嘴之乎者也的,听着让人有点厌烦,但知道谁对他好,晓得冷暖人心的人,结交一下,又有何妨不像林家小子,读书都读傻了,空长了一副好皮囊。”
女人嘴角微翘,算是笑了笑,显然很是同意汉子的说法。
实际上,若非汉子看上去有些粗疏,但见事却极为明了,当年她也不会跟汉子结下金兰之好。
两人闲话几句,准备入城。
但身后马蹄声响,不等两人回头,身后有人已经唤了一声,“小樱樱。。。。。。前面的是不是任红缨”
声音一听就出自女子之口。
女人身子僵住,眼睛却眯了起来,汉子一瞅,就知道这是二妹动怒的先兆。
不过他这里也是暗笑,小樱樱,嗯,哈哈,这名字听着顺耳。
今日红缨在手,何日缚得苍龙。
任红缨之名,正是源于此处,而且,绿林道上,三目神剑之名,现在也响亮的很呢。
秦川出刀客,尤其是当年秦夏边境之上,使刀的好手不计其数。
但使剑使的好的,却还要说后周和南唐那边儿的人物。
所以,绿林中有刀自秦川,剑出中原之语。
任红缨不但用剑,而且是女子之身,在她于巴山蜀水之地游荡,会遍蜀中群豪之后,三目神剑的名号,也就算立起来了。
仇人会叫她一声恶婆娘,不相干的要尊上一声任大侠,最不济,也总能得个任姑娘的称呼。
但小樱樱。。。。。。。。。哈哈,这是什么玩意,闺名吗
汉子有点幸灾乐祸的转过头,他到不担心二妹一怒拔剑,这里是长安,不是荒郊野外。。。。。。
马蹄得得,三骑转眼间就到了跟前,汉子也看出来了,这应该是方才那些骑士中的几位。
为首的一个是个妇人,一身干净利落的骑装,腰间同样挂着长刀,到了近前,马还没站稳,骗腿就下了马。
紧走两步,就来到女人面前,上下一阵打量。
然后。。。。。。就是眉开眼笑,一把拉住女人就不松手了。
“真的是你,小樱樱。。。。。。多少年没见了,呀,都长成大姑娘了,嗯还点了朱砂,看着可真俊俏。。。。。。不对啊,这是什么东西,谁伤了你了”
这才是真正的絮叨,汉子那点嘴皮子功夫,和人家比起来,就是小巫见大巫。
不过,这亲热劲儿可不是装出来的,一边碎碎念着,一边摸摸胳膊,搂搂肩膀,捏捏脸蛋儿,这会儿女人站的笔直,只能像一个木偶般被人揉搓。
看到女人额头上的疤痕,妇人心疼的不得了,想要摸摸,被女人摇头避开,不过,随即就被对方扶正,还被迫低下头,妇人凑上去,仔细的瞧了瞧。
片刻之后,妇人又摸了摸女人粗糙的手,眼圈就红了起来,“你说你啊,想出去走走也不知会咱们一声,一去多年,音讯皆无,你知道咱们有多担心哪个狠心的王八蛋,还在你这里划了一下,告诉我,我去拆了他个王八蛋,你瞧瞧,你瞧瞧,手上脸上这么粗,这得吃多少苦啊。”
汉子在旁边摸了摸脑袋,这是碰到亲戚了不像啊。。。。。。
旁边那两没下马的,一看就憋着笑,张头张脑的,不是什么好东西。
也怪这个二妹嘴巴太严,他如今也只知道她家住长安,其余的问了也是白问,不然的话,到是能猜上一猜。
妇人絮叨了半天,好像也知道任红缨的性子,对她的冷淡不以为然,这会转过眼来,就问,“这是谁不是出去一趟,带了自家男人回来了吧”
“飘姨,这是红缨的结义兄长,王罄,字名远。”
“结义兄长啊,嗯,那还凑合,这傻小子可配不上我家樱樱。。。。。。。。”
有人晒稿费,阿草瞅了瞅,被打击够呛,后来想想,晒稿费的家伙,不是真正的大神儿,就是扑街众,像阿草这样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从来不去凑热闹,嗯,一下心理就平衡了许多。未完待续。。





将血 第十三卷龙盘虎踞春秋事第一千四百九十二章过往
王罄,蜀人,父亲乃西蜀驼帮首领。
所谓的驼帮,开始的时候,其实是一些私盐贩子组成,往吐蕃,大理以及蜀中蛮族那里贩卖私盐,干的也是掉脑袋的买卖。
后来,这些私盐贩子相互之间很是内乱了一阵儿,又经官府打压,很是销声匿迹了一些时候。
不过,很快,他们又出现在蜀中的崇山峻岭之中。
这回,他们的组成又了变化,他们中间多了很多蜀中绿林人物,各个身手不凡,而且,互为援手,比之以前,不可同日而语。
接下来又贿赂官府,结好各寨蛮族,驼帮的名字也就此叫了起来。
不用问了,驼帮的出现,和当年祸乱蜀中的拜火魔教脱不开干系,也为拜火魔教起事,提供了最重要的银钱上的支撑,贩卖私盐,本就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所以,等秦人占据蜀中,驼帮在那一场场动乱之中,也顺便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
不过,在秦人治下,蜀中元气渐复的时候,就又有马队行于古道之上,虽然不敢沿用驼帮之称,还是有很多人,以旧称呼之。
但在这个时候,他们断不会是拜火魔教余孽死灰复燃了。
他们摇身一变,多数都变成了正经的商人,虽说,他们和绿林人物总脱不开这样那样的关系,而且,盐茶等官府管制之物,在他们的行囊之中,也能屡屡查获,但他们确实有着官府的文书。不会再像以前那般东躲西藏的了。
像是王罄的父亲。就因熟识道路。又懂番语,本在村寨中以射猎为生,却被大家推举为了首领,做起了以前驼帮的买卖。
王罄十六岁上,就能独自带领商队,走一走比较安宁有些的马道了。
到了十八岁,娶了蜀中谢氏之女为妻,得传谢氏弓箭之术。在蜀中众多驼帮中终于闯出了些名声。
当然,这也可以说是蜀中官府密谍的触角已经深入到了蜀中的方方面面,驼帮也不能有所幸免。
像蜀中谢氏,在当年蜀中大乱之时,可没少为秦人出了力。
不过,像王罄一家,也只能勉强算是外围,他父亲更是一辈子连密谍的面也没见过,只能说是不自觉间,就成了人家的棋子罢了。
而王罄和任红缨相识。说起来有些俗套,一次王罄出行。在山中救了重伤的任红缨。
那个时候,任红缨满脸是血,还在山上滚下来,断了一条胳膊,浑身有那么几处硬伤。。。。。。。
王罄这人吧,心不算软,却喜欢到处交朋友。
说好听一点,那就是仗义疏财,有豪侠之风,说不好听的,就是结交匪类,早晚要出祸患。
荒山野岭,人迹罕至之处,一个女人伤的这么重,而且手中还攥着犹自带着血迹的利刃,怎么看都不是好路数。
搁在平常人这里,可能早调头跑了,但王罄却把女人带回了村寨,并严令手下人等,不得外传,连他爹都死死的瞒着。
王罄到也不是傻大胆,一边给女人治伤,一边派人四处打听。
其实不用多久,女人还没清醒过来,就查清楚了。
救起女人的地方叫古木峡,女人明显就是从山上滚下来的,那附近有人烟的地方可不多,而且正在马道之上,附近他们熟的不能再熟。
其实是王罄带着人刚进了村寨,后脚探查的人就回来了。
这位也不是什么胆小的人,但说话的时候,脸色也是有点发白。
隔着古木峡,有个山头,山头上有座观,叫云龙观,什么时候建的,谁也不太清楚,像这样的山间野观,在蜀中太多了。
观里面有七八个野道士,观主使的一手好剑法,其他的都算是这位观主的徒弟,一听这些其实也就知道了,这些道士也不是什么好路数来的。
驼帮从来不管闲事,道士们干些什么,才能在山中生活下去,对他们来说,都没什么分别,只要别碍着马道就成。
王罄见过这些道士,还曾故意带着马队,到观中歇脚,驼帮管这叫切道,试探之举罢了。
在王罄看来,那观主挺厉害,见识也不少,却对他们没什么敌意,其实这也就差不多了,驼帮过路,没敌意的就是好朋友,何况人家不收买路钱,那就是好朋友中的好朋友了。
所以每次路过的时候,王罄都不会忘了,给观中带点东西,他好交朋友嘛。
不过这一次,好朋友做不成了,那些道士都进了鬼门关,再做朋友他就得先下去不是?
七个道士,一个不剩,都被人宰了。
观主死的最干净,被人一下切断了喉咙,剩下的那几位,据说死状惨不忍睹,全部被人像劈柴一样给劈了。
王罄能够想象,观主有点本事,精通击刺之道,所以死法不一样,其他人,本事不成,凶手当即以力取胜,蛮横的将其他人杀了个干净。
王罄有点怀疑,这事会不会是救回来的这个女人干的,一把剑,宰了七个人,却无法跟绿林中任何剑术好手杀人的传闻联系在一起,怎么听都好像用的是一把大刀才对。
女人伤好的很快,但对救命恩人没多少表示,好像根本没把自己的命当回事儿,所以,所谓的救命之恩也就无从谈起了。
女人额头上留了一道疤,血当时流的很多,但实际上,伤口并不深。
王罄瞧了瞧,定然是剑伤无疑。
当时他就有点钦佩,人家一剑点上了她的眉心,嗯。。。。。。她却不管不顾一剑过去,割断了人家喉咙。
别说是女人,男人敢这么拼命的人也不多。
女人养好伤就没了影儿。连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王罄的夫人谢氏有点吃醋。还埋怨了几句。
王罄哄了两句,也就完了。
不成想,没过一个月,女人又回来了,这次伤的轻些,却伤在腿上,显是被钝器砸伤的。
王罄也没问什么,照样找人给女人治伤。心里却在想,这女人不会将自家当成养伤的地方了吧?
女人这次没用他去查,过后就说了一句,“那矮子劫了你们一次货,我把他杀了。”
王罄当即就明白,上次他们这支驼帮失了一次风,明白讲就是被人把货给劫了,现在西蜀这样的强人不多了,但总归是有。
那一伙人就是如此,领头的是个矮子。一手盾牌,一手棒子。专找人下三路招呼。
不用问,就知道这人当过兵,这样的军中好手,一般都是斩马蹄子练出来来的功夫,个子不高,力气不小,还要眼疾手快,不然的话,对付不了骑兵。
当年的蜀中败兵,剿的差不多了,这不过是些漏网之鱼罢了。
东主没难为他们这些驼帮子弟,碰上这些流寇,除了向官府报备之外,也没太好的办法,让驼帮去报复,却要麻烦的多。
驼帮自己这里,损伤了人手,若是对方有名有姓,驼帮也不会善罢甘休,劫他们的货,还死了人,那是在动他们的饭碗,驼帮的人是会拼命的。
但还是那句话,这样的流寇,各个都是亡命徒,而且居无定所,驼帮也不愿轻易招惹。。。。。。。。
这一下,王罄就明白了。
心中也是肃然起敬,听女人的口音,应该是秦人无疑。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女人这才叫真叫有古游侠之风,前时走的时候,没一个谢字,回头,就斩了你的仇人,算是报答你的恩情,也顺便告诉你,我到你这里养伤,是应该的。。。。。。。。
之后女人真就将这里当做了客栈或者医馆。
出去多则两月,少则数日,虽然女人不说去了哪儿,干了些什么,但王罄早已听闻,有个疯女人出现在了左近,一柄铁剑,专找有名有姓的西蜀绿林好汉的麻烦。
后来,还有了三目神剑的名号,其实,这名字是从东边传过来的,可见,女人来到西蜀之前,在东边也没少转悠了。
相处的时间长了,王罄这里也瞒不住了。
老爹那里发了话,赶紧把人送走,结仇太多,也太麻烦,尤其是媳妇那里,也在闹着回娘家。
王罄还没想好说辞,他父亲和媳妇那里却都又没了声儿,王罄知道,肯定其中有什么事故,只是他这人心宽,别人不说,他也就不问了。
不过王罄一想,看女人的样子,也没地方去,不如留在自家寨子里,跟他一起做驼帮买卖得了。
跟女人一说,女人无可无不可的也就答应了下来。
实际上,王罄觉得,不管外面怎么传言,女人应该是有点累了。
于是,之后两人以兄妹相称,算是结下了金兰之好,一起走了两趟山间商路,这情谊也就扎实了起来。
驼帮的人都知道,王罄多了个妹子,拔出剑来,就和疯了一样,往往马队遇到棘手之事,一般都是女人第一个冲出去,将敌人大卸八块,稍微遇到些危险,后面还有王罄的弓箭护着,配合可谓天衣无缝。
其实,第一次看到女人动手,王罄虽然有所准备,却还是被吓了一跳,之后他就十分理解,外间为什么管自家这位义妹叫疯女人了。
嗜血而狂,就是这位义妹的真实写照。
之后商路越走越顺,吐蕃那边儿也归了大秦,买卖更加好做了。
不过女人一次回转,跟王罄说了一句,我想家了。
王罄实际上做这行也做的厌了,觉得做的再好,也没什么出息,所以大手一挥,我陪你回去瞧瞧不就完了?
兄妹两个都是干脆人,回去之后谁也没告诉,收拾行装就和逃家一样跑了。(未完待续。。)i752




将血 第十三卷龙盘虎踞春秋事第一千四百九十三章过往(二)
长安城下,故人相逢。
妇人这里自然看的出来,悲喜交加。
任红缨嘛,有些无奈而又笨拙的应付着,但也能察觉到,她的心情也不错。
王罄在旁边看的有趣,但没一会儿,就有点烦了,更何况,那妇人显然对他并不怎么看的上眼。
于是,他便也不愿上前凑热闹,开始东张西望,挪着步子,凑到后面那三匹在蜀中难得一见的良马前面,仔细端详了起来。
若非其中两匹马上还骑着人,不怎么好招惹,他一定先要上去看看这几匹马的牙口,试试它们的腰力,顺便大致量一下它们的腿高什么的。
越看越喜欢,最终他还是抱了抱拳,“两位哥哥,这马看着是真好,应该就是河西马吧”
那两人高踞马背之上,不管表情如何,眼神到处,总让人觉着有些揪心,不过却不是那么难说话。
其中一个轻轻拍了拍马脖子,呵呵一笑,但笑容中满是你小子没见识的味道。
“还用你说,自然是河西良驹。”
王罄搭话的本事,是在驼帮中练出来的,1,随即便带着些讨好的翘起大拇指,“这样的好马,河西马里也不多见才对,小子听闻,河西马以当年大宛马与天山下的野马杂之,生下的后代为最。。。。。。。”
“看哥哥这马的精神,身量,长相,皮毛,就算不是河西马中最好的,也应该差不多了。可惜小子没见识过真正的河西良骥。更没见过传说中的大宛龙马。不然的话,应该能好好伸量一下。”
那人明显也是爱马之人,听了这话,翻身就跳了下马。
“呀,没想到还碰到个伯乐,某家姓张,兄弟怎么称呼”
王罄再次抱拳,“小弟王罄。见过张大哥。”
这位姓张的汉子,也是直爽之人,一把拉住王罄的胳膊,指着自己的坐骑道:“咱也没见过大宛龙马长的什么模样,但咱家骑的也是宝贝,你看这腿,有多长,蹄子多大,蜀马,吐蕃马。还有草原马站在它旁边,一蹄子下去。就能踢死它们。”
“咱在草原上的时候,骑着它跟草原胡人打仗,那些胡人冲过来,才到咱腰间,别说正面跟咱碰了,撞不死他们,就说拿刀互砍的时候,他们才到咱腰间,马速也没咱快,上去一刀,正好能削在他们脖子上,都不用多大力气,别提多舒服了。”
“你再看看这皮毛,毛是不是有点长告诉你吧,咱这宝贝,在冰天雪地里呆上十天半月,也冻不死。。。。。可惜,你要让他夜行八百日走一千,那是难为它了,草原矮马在这个上面,比它要强。。。。。”
“人家别看矮,随便吃着青草,喝着河水,就能一直疾奔个几天几夜,也不带力竭的,还有你们蜀马,别看小巧,但走山路,背东西,也比别的马种要强。”
“不过啊,打仗还得是河西马,骑着它,正面对上咱们的兔崽子,都白给,冲冲不过咱们,跑也跑不掉,除非不见面,见了面就是咱们的下酒菜了。”
这位比王罄还能说,一旦说起战马来,那叫个滔滔不绝。
王罄那点见识,都是从驼帮行路中摸索出来的,和人家真的没法比,用句不好听的话,那就是个土包子。
这位也不是炫耀,随口道来,就让王罄缩了缩脖子,合着人家骑着好马,就是为了杀人夺命。
至于王罄喜欢好马,多数却只是为了威风。
王罄手上也不是没有人命,但自觉和人家轻轻松松露出的几句话来看,应该就像小孩子闹家家一样可笑。
说这话,这位拉着王罄来到妇人骑着的马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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