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启大明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荆洚晓
他没有想到,英宗便这样记住,托话出来,他要告诉丁一的,不是练字,他最后说的其实不是“笔缀密”,而是“betray-me”,这年代的大明,只怕除了这君臣两人,大明天下再无人明白这三个发音表达的意思。
背叛我,英宗让丁一背叛自己。
他终究是个念旧的人,丁一把他救回大明之后,辞官不做,于英宗看来是为了全朋友之义,不食周粟的道理。他终于不忍心丁一这个对他毫无所求,只有给予的朋友,就这么一辈子平凡而过。
所以当被囚于南宫之际,英宗让丁一背叛他。
只要背叛了他,以丁一的声名,丁一的才能,要在仕途之上步步高升,绝非什么难事。
但于丁某人来说,这是比英宗求他杀入南宫,保他出来重坐龙椅还更痛苦的事。
若真英宗这么对他要求,丁一还是可以找籍口拖延,找理由拒绝。
但他说:背叛我。
不论英宗这大忽悠拿住了丁某人性格上的弱点,还是他真的不忍丁一被他所累。
总之,他击中了丁一内心深处,最脆弱的所在。
所以丁一才让宫女带回去那三个字,他相信到现在还能记得住“betray-me”的英宗应该能明白“斯时越”说的是“six-year”。当然后面少了个“s”,但终究不是取夷西通译,君臣之间,能达意便好。
没有丁某人的历史上,景泰八年,景帝病危,现在卖身投靠丁一门下正被荐去治水的徐珵,伙同石亨和曹吉祥等人,冲破南宫护卫将英宗拥立,改号天顺元年,这一点丁一是不会记错的。
他没有说八年,是因为现在已是景泰元年的秋天,而景泰八年一月,英宗就复辟了,若是历史没有任何变动,正好的六年多出几个月的时间。丁一深信自己再无能,六年之内,帮英宗脱出牢笼,缩短这不到半年的时间,应该绝对没有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丁一压根也不准备等上六年。
要知道英宗复辟之后,并无什么人来为景帝说话的,朝政之中也无什么动荡。
只要有绝对把握,将英宗从南宫之中救出,再杀上奉天殿,此事就可行。
丁一回到金鱼胡同之后,只觉一身燥热难耐,压根就看不下书,也温不了要应秋闱的制艺。
无他,便是那一句只有他君臣两人才懂的:背叛我。
这回到家中的一路,依旧没有让丁一的血冷下去。
不在于怎么拒绝英宗。
关在南宫的英宗,根本连生活都要靠妻子做女红来补贴了,他又能把丁一怎么样?
而在于,怎么拒绝自己。
丁一很难让自己静下心来,置一个对他说出“背叛我”的朋友而不理,他本就不是这样的人,无论来到大明之后,学会了圆滑,变得世故,醒悟了很多与人相处的道理,他始终不是这样的人。
“我他娘的就不是一个当伟人的料啊!”坐在后花园那田径场中间,李贤和商辂平日里搬来的椅子上,丁一疲倦地揉拭着太阳穴,无奈地自语。并非他不知道这样不对,而是在于他能不能将自己的底线置之不理。
“教展之过来。”丁一晃动了案几上的铃铛,当值哨卫飞奔过来之后,丁一对他这么吩咐道,然后头也不抬的铺开案上的纸张,开始落笔书写,因为他已经做了决定。有一些计划被丁一推迟了,而有一些计划则被提前。
丁一所没有料到的,是这份计划,以后会被称为《大明崛起宣言》,而且被赋予他所没有预料到的历史地位。其实这种大异于丁一平素行文的习惯,应该是秋闱将近,又被那些学霸虐得习惯了,所以这份计划的开头,并非如丁一以前撰写的作战任务一样简洁,而是带着此许八股气息:“五岳崛而四海沉,大明崛起,顺乎天而应乎人……”这样的句子,无疑是套着《易》中汤武**的句式,这使得这份计划显得极为正式。
接着又提出了对于雷霆书院的学生的教育方案,要求放弃所有的儒学课程,识字并能用白话文写信就行了,保留算术的课目,然后大部分的精力,进行军事训练,在大明年间,第一次正式指出:“军人,服从为天职;军人,荣誉即吾命;军人,执剑为护犁!”
对于工场的研发,重心也开调整为向滑膛前发枪倾斜,燧发装置其实早就研发出来,只不过丁一先前是想研发出黄色的火药之后,并且炼钢的水平过到一定程度之后,研发出枪用钢材,然后再解决弹壳的问题。但现在弹壳计划无限期的延后,而增加了两条黑火药的生产线。
这对于李匠头来说,倒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因为早在京师,丁一就手把手,将精制黑火药的流程教给了他,而也早就实现了流水线作业的抛光、研磨等颗粒化的工序,只不过丁一习惯性的精兵思维,在容城并没有把黑火药看为发家立命的本钱,所以也并没有扩大生产而已。
一个时代的脚步,便这样不为人知,悄悄地到来了。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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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 第八十章闲游独木桥(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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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去被囚在南宫的英宗,日子真的很不好过啊。丁一有点头痛,孙太后她老人家镇在后宫,她没有为英宗向景帝开过口么?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景帝根本就听不进去了;二是孙太后觉得这是不能开口的事情。
但这个时节,丁一真的不想去跟景帝发生什么冲突,不是说不能喷,这虽说是皇家事,要喷也不是不行,只要承认景帝皇位的正统性,不要自称“下官”那样能扛,喷一喷还不见得就会撕破脸。
问题是容城的工场也好,密云前卫的粮草运输也好,现在去恶了景帝的话,这两地恐怕多少就有些波折。例如铁门关不让商队运粮过去,能如何?比如说景帝发癫,把容城的工场收为皇庄,又如何?
景帝是个不要脸,这个前提真的很可怕。这是一个不得不再三提起的极奇萉的事。
所谓皇帝口含天宪,金口玉言。又说君无戏言,真的很少见有这样的。
若是宣宗、英宗,甚至后世的荒唐天子正德都好,再怎么样,说过的话,多少还是会认的,至少是有底线。景帝是完全没有底线的人,他是真的干得出,别看容城那一大片地是他赐予丁一,这不要脸的要是一发癫,连同柳依依自己买的地,一起收为皇庄,丁一又能如何?
别说丁一这顾虑实在太扯,要知道这位跟宋太宗是没区别的,只不过他活得没有宋太宗久罢了。登基时说他不愿当皇帝,英宗回来直接囚南宫锁灌铅;登基时立了储君就是英宗儿子,最后呢?不还是把太子换了么?
是把丁某的工场收成皇庄的事大,还是换太子的事大?
前者与后者相较,那真云泥之别了,景帝有什么不敢干的?
所以现在去喷景宗,就得冒险,冒着密云前卫被断了后路、容城大工场被没入皇庄的风险。丁一摇了摇头,冲着那女孩问道:“太上教你传什么话?你好好说来,不许自作聪明,添油加醋。”
“奴不敢!”那女孩是很机灵的角色,看得出这句话丁一是认真,要知道丁一是自己很自觉,否则的话,他可是孙太后亲口认下的义子,要弄死她这么一个宫女,别的大臣也许会很费事,对于丁某人来说,真的也就是一句话。
当下老老实地答话:“娘娘恳爷爷托句话给先生,爷爷原是不肯的,后来娘娘做女红时,又扎到手了,痛得落泪……娘娘又去恳求爷爷,才得了这么一句话,是在南宫里服侍娘娘和爷爷的姐妹,隔着宫门说与我听的‘若是见得如晋,便与他说,朋友有通财之义,我有些不便,他要方便的话,还望想些法子。还有,教如晋记得,他字不好,须要勤练,笔缀密。’,从头到尾,便是这么多,一字无差。”
丁一听了,良久,方才对这宫女说道:“你且回太上,只三字‘斯时越’,唉。”
说罢他打了一声唿哨,那匹四蹄踏雪便撒开蹄子跑了过,吓在那边的差役和百姓都起了一身冷汗,只因那马本来比寻常马匹高大,又极突兀地这么跑起,万幸速度不快,总算没有撞到人,那边的亲卫却也就跟了过来,丁一从马背的皮囊里摸索了一阵,取了四小锭银子塞给宫女,对她说:“去吧,小心些。”
有些人真的很有天赋,丁一不得不得承认这一点。而他向亲卫招了招手,直接上了马便向金鱼胡同奔了回去,连去看一眼陈知事那尴尬的胖脸的兴趣都没有了。因为英宗托出来的那句话,教丁一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思辨之中。
在猫儿庄瓦剌大营之中时,丁一与英宗闲处,不时也会跟他说说一些千百年后的笑话,说说大地的彼端还有一些终生洗不上几次澡,进而发展出香水,来遮盖体臭的国度。英宗启始是不信的,人哪有一辈子只洗几次澡?所以丁一便会说起那些国家的风土人情,包括语言,来表示自己不是胡说,出于恶作剧的心理,教了英宗好几句类似于“look-at-me”、“follow-me”、“believe-me“之类的话。
他没有想到,英宗便这样记住,托话出来,他要告诉丁一的,不是练字,他最后说的其实不是“笔缀密”,而是“betray-me”,这年代的大明,只怕除了这君臣两人,大明天下再无人明白这三个发音表达的意思。
背叛我,英宗让丁一背叛自己。
他终究是个念旧的人,丁一把他救回大明之后,辞官不做,于英宗看来是为了全朋友之义,不食周粟的道理。他终于不忍心丁一这个对他毫无所求,只有给予的朋友,就这么一辈子平凡而过。
所以当被囚于南宫之际,英宗让丁一背叛他。
只要背叛了他,以丁一的声名,丁一的才能,要在仕途之上步步高升,绝非什么难事。
但于丁某人来说,这是比英宗求他杀入南宫,保他出来重坐龙椅还更痛苦的事。
若真英宗这么对他要求,丁一还是可以找籍口拖延,找理由拒绝。
但他说:背叛我。
不论英宗这大忽悠拿住了丁某人性格上的弱点,还是他真的不忍丁一被他所累。
总之,他击中了丁一内心深处,最脆弱的所在。
所以丁一才让宫女带回去那三个字,他相信到现在还能记得住“betray-me”的英宗应该能明白“斯时越”说的是“six-year”。当然后面少了个“s”,但终究不是取夷西通译,君臣之间,能达意便好。
没有丁某人的历史上,景泰八年,景帝病危,现在卖身投靠丁一门下正被荐去治水的徐珵,伙同石亨和曹吉祥等人,冲破南宫护卫将英宗拥立,改号天顺元年,这一点丁一是不会记错的。
他没有说八年,是因为现在已是景泰元年的秋天,而景泰八年一月,英宗就复辟了,若是历史没有任何变动,正好的六年多出几个月的时间。丁一深信自己再无能,六年之内,帮英宗脱出牢笼,缩短这不到半年的时间,应该绝对没有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丁一压根也不准备等上六年。
要知道英宗复辟之后,并无什么人来为景帝说话的,朝政之中也无什么动荡。
只要有绝对把握,将英宗从南宫之中救出,再杀上奉天殿,此事就可行。
丁一回到金鱼胡同之后,只觉一身燥热难耐,压根就看不下书,也温不了要应秋闱的制艺。
无他,便是那一句只有他君臣两人才懂的:背叛我。
这回到家中的一路,依旧没有让丁一的血冷下去。
不在于怎么拒绝英宗。
关在南宫的英宗,根本连生活都要靠妻子做女红来补贴了,他又能把丁一怎么样?
而在于,怎么拒绝自己。
丁一很难让自己静下心来,置一个对他说出“背叛我”的朋友而不理,他本就不是这样的人,无论来到大明之后,学会了圆滑,变得世故,醒悟了很多与人相处的道理,他始终不是这样的人。
“我他娘的就不是一个当伟人的料啊!”坐在后花园那田径场中间,李贤和商辂平日里搬来的椅子上,丁一疲倦地揉拭着太阳穴,无奈地自语。并非他不知道这样不对,而是在于他能不能将自己的底线置之不理。
“教展之过来。”丁一晃动了案几上的铃铛,当值哨卫飞奔过来之后,丁一对他这么吩咐道,然后头也不抬的铺开案上的纸张,开始落笔书写,因为他已经做了决定。有一些计划被丁一推迟了,而有一些计划则被提前。
丁一所没有料到的,是这份计划,以后会被称为《大明崛起宣言》,而且被赋予他所没有预料到的历史地位。其实这种大异于丁一平素行文的习惯,应该是秋闱将近,又被那些学霸虐得习惯了,所以这份计划的开头,并非如丁一以前撰写的作战任务一样简洁,而是带着此许八股气息:“五岳崛而四海沉,大明崛起,顺乎天而应乎人……”这样的句子,无疑是套着《易》中汤武**的句式,这使得这份计划显得极为正式。
接着又提出了对于雷霆书院的学生的教育方案,要求放弃所有的儒学课程,识字并能用白话文写信就行了,保留算术的课目,然后大部分的精力,进行军事训练,在大明年间,第一次正式指出:“军人,服从为天职;军人,荣誉即吾命;军人,执剑为护犁!”
对于工场的研发,重心也开调整为向滑膛前发枪倾斜,燧发装置其实早就研发出来,只不过丁一先前是想研发出黄色的火药之后,并且炼钢的水平过到一定程度之后,研发出枪用钢材,然后再解决弹壳的问题。但现在弹壳计划无限期的延后,而增加了两条黑火药的生产线。
这对于李匠头来说,倒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因为早在京师,丁一就手把手,将精制黑火药的流程教给了他,而也早就实现了流水线作业的抛光、研磨等颗粒化的工序,只不过丁一习惯性的精兵思维,在容城并没有把黑火药看为发家立命的本钱,所以也并没有扩大生产而已。
一个时代的脚步,便这样不为人知,悄悄地到来了。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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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 第八十一章 爪牙已初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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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自然不会把这十几根枪管,弄去当遂发枪。尽管后装步枪的气密性和弹壳问题都暂时解决不了,但丁一还是给这十几把有直膛线的枪管,配备了底凹的铅弹、硝基发射药——依然是前装,引火池就留一个小孔,刚好插入铜壳包裹着的底火,然后扣动扳机时打火的遂石就换成了撞针。也就是说,打完了带的十二个子弹,这枪也无法用其他人的弹药,因为没有办法打火。
“你准备命中几次?”丁一微笑抚摸着她的脑袋问道。
丁君玥吸了吸鼻子:“那些狗鞑子,亡我华夏之心不死!若敢来,君玥自然是要杀光他们的!先生您别小看人!试枪时君玥可不差,打兔子五枪就打中了四只!”若不是枪法好,自然不会把足以称为这个时代的精确步枪,分配到她的手里。
“敌人可比兔子凶残多了,也狡猾多了。两个,这十二发底火,你只要命中两个敌人就行了,如果命中三个,先生就好好奖励你。”丁一说着拿过丁君玥手上的工兵铲,想帮她挖了起来,但这小孩却是懂事,连忙说着不用,抢过那工兵铲自去干活。
这就是他的军官团,看着按部就班在扎营修临时工事的这八百学子,丁一终于有了一种踏实的感觉。这不是胡山和魏文成他们带给丁一的感觉,那是完全不同的。胡山和魏文成,包括陈三、杜子腾这批学生,他们的服从,更多的是因为丁一把他们拔出生活的泥泞。
若非丁一,他们便是默默无声,就算了不起在卫所里混出点大力士的绰号,也不过帮着官长干点私活。或是好狠斗勇混出能蒙几杯酒的名声罢了,哪里有现在的风光和前程可以想的?所以他们的服从之中掺杂着许多的感恩、旧式师徒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道义。
而丁君玥这些学生,却就可以感受得到,信仰的存在。
以及对于丁某人有着一种强烈的领袖崇拜。
于和平年代,这不见得是好事。
但在这个时代,丁一想要有所作为,这便是或缺不可的东西。
入夜,简陋的望台已经搭起,警戒的火堆也按着操典远远点着,每个时辰都有当值的哨卫去添柴火。壕沟边上的齐胸高的土墙,皆有学子持枪警戒。这已是一个小型的军事营地,有壕沟,有拒马,有望斗。有明哨、暗哨、游动哨。
除了九边镇军之外内陆一般的千户所,绝对都没有这等防卫水平;就算九边镇军。抛开硬件固有的优势。例如修了几千年的长城,尽起华夏财力屯积的军备等等,单从人员的素质和岗哨防务的安排,也不见得有这样的水平。
兵再怎么练,都不过只是兵;
军人,必是有崇高信仰、有荣誉的群体。
否则以强对弱。以超乎对手的武器去战斗时,这些问题会被暂时掩盖,例如千百年后中东地区、抗日战争的华夏,那实在装备差得太多了。所谓重武器基本就是轻机枪和手榴弹,绝大部分部队连步枪弹药都不宽裕,怎么对抗坦克、巨炮、战列舰和飞机?而但当武器上的差距缩小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发现,这绝对是极为惊人的差别,例若鸭绿江外,北纬的那条线。
丁一从不曾忘记这些战例,他的愿望,就是大明的军队不需要信仰,不需要刻苦,不需要勇气,然后碾压对手。但不是现在,此时他仍需要这些,所以他依旧在这关外的夜晚里,开始给学子们讲课,以连队为单位——雷霆书院的编制,全部以现代军制划分,又不是军制,总不能说丁某人篡改军制了吧?不过因为于谦办的团营,所以丁一没有划分营和团级别的单位,也没有必要,现在也就几千人,以连为单位,也不过是二三十个连,何况划出团和营倒是方便,哪里来的部队长?陈三和杜子腾这两个看着能行的,都被丁一责以重任了。
吃完饭开始,出关的八个连,除去两个战备值班连,随时保持进入作战状态,其他六个连,便围坐在篝火边上,由丁一主持着,开始了诉苦大会,穷人向来都占多数,被人欺负的人也不少,何况于大部分的军户子弟、战争孤儿、为了包食宿家里减张嘴的孩子?
这种场合一说开,情绪必然是不受控的,千百年后那些成年人都不觉痛哭涕流的,何况这些孩子?不过这导向就被丁一悄悄拔动了一下,当那些穷苦孩子上来三四人,说得大家眼眶发红,丁一便叫了一个富户人家的孩子出来,教他也说说,这都是在容城说了很多次的,这富户的孩子一上来,就咬牙切齿:“俺曾祖父,是出了名的抠门!村里都叫他老抠!俺祖父,四乡八里认识的,都管他叫老抠,上墟赶集舍不得喝一碗凉茶,在水沟边喝了一肚子水回家拉了七天,好悬没拉挂!要不就没俺了!”
边上的小孩听着都大笑起来,那富户的孩子也笑了起来,不过他接着又说:“可到了俺爹,家里有两百亩好地了!家里平时也没肉吃啊!头一天到了书院听着每天吃三顿饭,中午有肉,晚上又有肉。俺还以为坏了,这是人拐子绑肉票啊,怕饿坏了俺,俺爹不肯给钱啊!”
这回边上没人笑了,这念头,不是他一个人有,心思略有点活络的,谁当时没起过这念头?那孩子却又说道:“但俺家要是放了银子给杨白劳这贫苦人家,俺也得找他要啊!这么几摊要不上,俺家不就破家了么?这祖上三代受的苦,全白瞎了!”
“为什么咱老老实实的百姓,不论有地的、没地的,咋就日子会这么苦?”坐在下面的丁君玥站起来振臂高呼,“要说皇帝不好,贪官多,造反杀官这几千年没少过,太祖还让剥皮实草,怎么折腾着日子还是这样!”
篝火旁边的富户孩子便也振臂高呼:“都是狗娘养的狄夷,老是都祸乱华夏!只有把他们都打下去,和盛唐强汉一样,没了外边这些狼崽子,百姓才能活下去!”下面纷纷和应,“胡无人,汉道昌!”、“鞑虏必须死!”、“跟着先生,一路打过去!”
那富户的孩子作了个总结:“大地是个球,咱们一路打过去,要教耕者有其田,叫鞑虏都死球!”这是白话夹文言,又缀着粗口,属于自发式创作出来句子,边上学生都很激动,纷纷挥臂高呼,“叫鞑虏都死球!”、“叫鞑虏都死球!”
丁一在边上听着哭笑不得,站出起抬手压了压,对那些学子说道:“苟能制侵凌,岂在多杀伤?灭绝性的想法是要不得的。但就象那些鞑子的牧民,他们被也先,被脱脱不花控制着,来打大明,这会死人的,他们也不见得就愿意。大家看关外这么多的地,要是咱们能打下来,分给穷苦人,带着这种牧民一起来好好种地,还需要战争吗?我们征服,是为了推翻残暴的狄夷统治者,解放贫苦的化外人民;我们解放,是为带领各族的人民,走向和平富裕的道路!这一点,千万不要忘记,不能总想着把人杀光,咱们就这几百人,算上那些小些的学生,也不过几千人,能杀得了多少人?要团结各族的百姓,你们看,象是吉达教官一样,他当时被也先控制着,还想杀死我,结果呢?当我战胜他之后,慢慢的和他讲道理,现在多好的一个人?”
那些孩子都在点头,吉达对小孩子的确是蛮好的,虽然教骑马时特严厉,但平时小孩找他闹玩,也没什么架上,草原上原本就不太讲究什么太多的礼节。这让丁一的话变得很有说服力:“今天就先到这里,大家说说,有什么感觉?”
“征服!解放!带领!”丁君玥率先高呼,其他孩子纷纷和应,六百人一起高呼起来,一时间惊得草原上许多小兽四散而逃。学生们以连为单位,开始退出进入自己的帐篷,丁一苦笑着摇了摇,怎么会搞成这样呢?征服,解放,带领……这是什么歪理……好吧,就这样吧,丁一突然觉得,这样似乎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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