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都之路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幸运的苏拉
那边听着的卡拉比斯惊悚了下,是的,他刚才明明听到了路库拉斯喊自己“我的儿子”的。
惊悚一瞬即逝,我好像记得,罗马的主人都会称呼年轻的奴隶为“儿子”,真是的,吓死爹了。
不久,路库拉斯躺在榻上入眠了,细微的鼾声里,他的奴隶们还在轻声忙里忙外,卡拉比斯领到了崭新的薄料子的束腰长衣,并且被凯利剃去了长长的头发与胡须,“卡拉比斯,我得承认,你长得还真有点贵族的影子,如果你不做蠢事的话,倒能蒙骗住几个不懂世事的姑娘。”凯利把卡拉比斯整顿利索后,评价道。
随后把壁龛清理干净了,卡拉比斯又将壁龛上的蜡烛换上了新的,这样能保证火焰长久不灭,就和几名贴身奴隶一起,躺在了营帐的地上,盖上毯子睡觉。
结果第二天,路库拉斯起来后,就叫卡拉比斯带着祭品,前往索菲尼山脚的黛安娜神庙去祭祀,“伟大的狩猎女神昨晚又托梦给我,因为我的氏神阿波罗是她的弟弟,她在梦里对我说,光明之子路库拉斯,我会庇佑你在下场决战里的胜利,但信物须得你自己前来获得。”
此处的黛安娜神庙与米利都的那处堪称奇迹的建筑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它位于一处断崖上,规模很小,加上米特拉达梯一直致力于烧毁黛安娜的神?,且祭司们早已在战乱里跑掉了,庙墙的台阶上的祭坛,满是枯叶,一副落败荒凉的模样。
“很好,我的儿子卡拉比斯,你的模样比昨天看起来强多了,这样才能吻合身为主人的我的身份。”路库拉斯明显对卡拉比斯的改变很是满意,卡拉比斯手脚麻利地清理了下祭坛,将一些祭品放了上去,路库拉斯上前,很是虔诚地用染料涂抹了自己的面庞,然后点起了熏香,在几名军队祭司的簇拥下,高举双手,喃喃祝告着。
断崖的神庙下面,满满站得都是七军团的兵士与将佐,他们亲眼观验着主帅对神的祭司,还要判断主帅是否得到了神的庇佑,是否会有些外在的展现,比如飞鸟、云气、旋风等等,这些东西,对一支出征在外的庞大军队的士气,是很重要的东西——兵士们,自内心里更愿意相信,神选择的是站在自己这一方。
黛安娜,狩猎与贞女的保护神,丰收、生殖的母神,她的名气在整个小亚细亚荒原里是无人不晓的,很多蛮族与波斯人都信奉她,至于罗马人,更是追求“入乡随俗”,一旦征服此地,他们也会很爽快地把这个神?,搬回罗马城里供奉起来,所以罗马的“多神教”,实质就是对其他被征服民族信仰与文化的接纳过程。
不久,军队开始骚动了起来,因为他们很多人看到,彼方幼发拉底河源头处的草原上,走来了一头美丽的母牛,披着圣洁的阳光,仿佛被一根看不见的绳索牵着那样,向神庙处走来,慢慢穿过了罗马兵士的队列,好像让所有的兵士都能看到她似的。兵士们指着母牛,惊叹道:“看看她的屁股吧!”
母牛的丰满的屁股上,是一块火炬形的烙印,“这是黛安娜女神的专有牺牲,平日里它们都被自由放牧在这片草原里,天啦,黛安娜女神真的指引她来啦!”微笑的路库拉斯身边的祭司们纷纷私语道——那母牛有灵性般,走到了断崖上的岩石上,低垂着漂亮的脑袋,一动不动。
下面第七军团的五千名兵士,全都静静地看着,屏住了呼吸。
一名祭司走上前去,用手里的刀,利索地扎进了母牛的脖子,母牛哞地一声颓然倒下,鲜血飞溅而出,路库拉斯满头满身都是血,回身对着所有的兵士,仰着脖子大喊道:“这是我们征服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征服亚美尼亚,甚至美索不达米亚的神谕,黛安娜庇佑我军!”
下边厢,乌泰瑞斯首先平伸胳膊,高呼:“黛安娜万岁!战无不胜的路库拉斯万岁!”随后就是穆里拉、色克底流斯、阿庇斯甚至海布里达等人,整个第七军团都沸腾了,兵士们都呐喊着口号,陷于了狂热的状态。
“十一军团已经作为先遣军,往特格雷塞塔去了,其余的弟兄们,不要落后了!”路库拉斯继续煽动着,大呼着。
“这种拙劣的骗粗蛮下等人的伎俩,哼——咦,卡拉比斯,是你吗?”祭坛那边,走来的是身着宽松丝袍的阿狄安娜,风带来的衣褶勾勒了她苗条的曲线,旁边是打着伞的德米特留斯,她本是来瞧热闹的,但看到衣帽一新的卡拉比斯,相貌颇为堂堂,不由得微微吃了一惊。
卡拉比斯走上前去,不卑不亢地行了礼,说:“尊敬的王女阁下,这里是军队主帅的祭司典礼,敌国人员还是暂请回避为妙,军队有军队的规则。”
气得阿狄安娜眉毛横竖,喊到“穿了件新衣服就了不起了?陶罐还是陶罐,犹太佬,你回去后,我赏赐给你最新最昂贵的丝绸衣服穿,把卡拉比斯这家伙给比下去!”
“不好意思,王女阁下,我现在是主帅的壁龛奴,犹太佬是您的贴身奴隶,我俩并不是用来显摆的芭比娃娃。”卡拉比斯说完这些后,就把背转过去,不再理会对方了。
“什么芭比娃娃?还有,你竟敢用背对着我,对着如此高贵的我!?”山坡上,阿狄安娜的气恼声音,一声高过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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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都之路 第12章 决战前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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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权传达的应该是爱,而不是暴力——哈德良时代的法典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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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阿狄安娜与卡拉比斯,这对曾经共患难的一对“卡拉比”在索菲尼的黛安娜神庙忙于争吵时,两千斯塔狄亚外的亚美尼亚平原新都,特格雷塞塔,也是副汹汹的模样。自从万王之王与罗马人开战后,如当初王后奥特裴丽所言——美索不达米亚、叙利亚、阿拉比亚乃至红海那边的各个游牧民族,都不远千里,前往这个城市来集合,准备响应万王之王的号召,与罗马军团决一死战。
特格雷塞塔,本是个以希腊人与小亚细亚人为居民主体的文明之都,一下变成了蛮族的天下,这些人整日纵酒闹事,把市场践踏为了牧场,把赛马场变成了狩猎场,把市政会变成了他们赌博嫖宿的大帐篷,他们只会互相炫耀自己是如何如何的武勇,并为了鸡毛蒜皮的矛盾,在大街上公然拔剑殴斗,每天都要制造无数起流血事件。
索菲尼战败后,丢了弥萨罗、丢了奈萨的特格雷尼斯,驾临此处城市里,因为心存苦闷与懊恼,便把自己锁在城郊的行宫里,不愿意见任何客人,自然也不肯和岳父,同在一座城里的本都王,米特拉达梯.优伯特见面。
今日,阳光高照,化解了前段日子的寒冷,市中心的一所豪宅露台上,巨大身躯的米特拉达梯六世,正腆着肚子,靠在栏杆上,与爱妾斯特拉托妮丝一起,阅读着从幼发拉底河,内线传来的急信。
“该死,奈萨也被俘了......”米特拉达梯不无郁闷地说着,将莎草纸垂在了手心的下面,这时豪宅下的街道上又噪杂起来——两帮来自红海的阿拉伯部落战士,为了让道问题,卯在了一起,双方先是争吵,而后就是谩骂,最终呼啦啦地互相拔出弯刀,刀尖的闪光,立刻飘满了整个街道。
街两边住宅的窗口,噼里啪啦地全部关上了,富裕的市民尤其不愿意多惹事,多见事。
“嘿!如果有多余的精力,不如交给我好了!”露台上的米特拉达梯,突然冲着下面所有战士吼叫道,他精通二十六门语言,也包括阿拉比亚语。
“你说什么?”下面的一位阿拉伯勇士仰起头,把弯刀扛在肩膀上,冲着肥大的米特拉达梯问到。
“我给你们每个人一天三个德拉克马的价钱,当我的佣兵。”
这十几名阿拉伯战士放弃了争斗,互相间叽哩哇啦了番,而后讨价还价:“那可不行,起码一天四个。”
很快,米特拉达梯豪宅的院子里,又多了一群牵着骆驼的沙漠精英战士坐着,不停地呱噪着。“斯特拉托妮丝,我亲爱的斯特拉托妮丝,我得关心下,雇佣了这么多兵士,我的开销还能承受得住吗?”米特拉达梯走到了露台后的内室里,坐在榻上,享受着斯特拉托妮丝的轻柔按摩,开始关心起财政问题来。
“没关系,您的金库依旧还在我们手里,亚美尼亚人与罗马人都没找到那座城堡,里面还有八千塔伦特的金银,足够一万名步兵或者五千名骑兵一年的军饷了。”斯特拉托妮丝安慰道。
米特拉达梯安心地笑了,抚摸着爱妾的手腕:“阿基里斯昨日来呈言,塞浦路斯国支援的一百艘三列划桨船已经就位了。塔克席勒也说,四千名亚美尼亚轻骑兵与四千名蛮族步兵募集完成了。我想,我该行动了,杀回本都去——这里,就交给特格雷尼斯和路库拉斯他们慢慢角力好了。”
“我的陛下,您意思是所有人乘船,是突袭西里西亚吗?”
“不。”米特拉达梯狡黠地笑了下,“阿基里斯的船队会在西里西亚海域游动,但我却会亲自领着塔克席勒的人马,穿过陶鲁斯的隘口,自陆路奔袭本都,这叫声东击西。”
“哦,那陛下您的女婿呢,他可是在这座城市集结了大军,要继续和赶赴此地的罗马军团决战呢。我们如何在他的眼皮下回本都?”
“塔克席勒会去参加他的队伍的,会的......”米特拉达梯哈哈笑起来,似乎所有的局势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这时,外面一阵嘈杂,伴随着阻拦与冲撞的声音,随后门被推开了,米特拉达梯警觉地坐了起来,握住手中的剑柄,这毕竟不是他的城市,什么危险都可能发生。但最后,他发现推门闯入的人,正是他的首席侍卫剑士,毕都伊塔,捂着流血的胳膊,脸色铁灰,跌跌撞撞,跪在了自己的面前。
“大帝,您的小女儿,阿狄安娜还活着!”
米特拉达梯面露喜色,慢慢长舒了一口气,然后严肃地对毕都伊塔说:“你的爱博娜呢?”
“这是我的耻辱,我把我的女主人丢给了罗马人。”毕都伊塔额头的筋,都要爆出来了,十分痛苦的表情。
米特拉达梯将自己的佩剑解下,抛给了对方,“这是我的剑,我的灵魂与精神,它的名字叫奥拓利库斯(是参加过阿尔戈号远征的英雄,也是锡诺普的创建者),带着它,把你的爱博娜,和我的女儿,不,现在是哥迪尼王国的王后了,还有我的妹妹,从罗马人那里带回来,那边有内线会帮助你。”
“遵命,我的大帝。”毕都伊塔五体投地,单手将“奥拓利库斯”高高托起,回答道。
数日后,特雷斯塞塔的大校场上,上空的流云都被喊声震得四散奔走:无数的蛮族战士:阿尔明尼亚人、阿拉伯人、叙利亚人、米提人、哥迪尼人、亚美尼亚人、阿拉克斯人,各种民族的装束铠甲,各种民族的旗帜节杖,各种民族的战车武器,杂七杂八,都聚集在大校场高台上的万王之王特格雷尼斯的麾下,愿意接受他的指挥,特格雷尼斯这才恢复了与罗马人再战的信心,因为经过事务官的统计,这些蛮族汇集起来的军力实在是惊人:
五千名亚美尼亚禁卫骑兵;
一万名米提弓箭手与投石手;
五万五千名阿拉克斯骑兵;
一万名哥迪尼精锐长矛手;
两万名叙利亚希腊化方阵步兵;
十二万名蛮族轻装步兵;
三万五千名仆役与辅助兵;
还有八千名他岳父米特拉达梯送来的盟军,由本都骑兵大将塔克席勒带领。
“我们会在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间的平原,彻底击溃自大的罗马人,他们只有可怜的两万人不到的队伍,还敢孤军深入,觊觎我的新都。我们完全能像对待蚂蚁那样碾死对手,你们的英雄战绩,将与我万王之王的荣威一起,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流传下去!”高台上,特格雷尼斯声嘶力竭地吼叫着,挥舞着各种手势,但这下面的二十万人的声浪实在是太庞大了,把万王之王的演讲给彻底淹没了。
米特拉达梯的军队,也在下面,步骑分开列着整齐的方阵,塔克席勒觉得周围的头脑都要被炒炸了,这会儿他旁边的一名侍从骑兵打扮的高大巨汉,对他说:“将军,那边的方阵不正是哥迪尼国王查尔努斯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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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都之路 第12章决战前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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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话的正是米特拉达梯,他巧妙地隐藏了自己的身份,甚至还剃去了引以自豪的浓密的胡须,塔克席勒放眼看去:旁边的方阵枪如苇列,持枪的兵士密密挨着,全都戴着顶部弯曲的“马其顿头盔”,持着小小的圆盾与轻甲,在方阵最前面由重甲卫队卫护的,带着红色羽毛头盔的,确实是哥迪尼国王查尔努斯,脸上阴晴不定。
“是的,如您所见,我的陛下。”塔克席勒压低了声音。
“看来我们的查尔努斯不太高兴的样子。”
“是的,陛下,听说上次他就临阵脱逃过,看来他不愿意跟着您的女婿一起疯狂了,要摆脱附庸的地位。”
嘿嘿,与他交谈交谈吧——他有一支精锐的公民兵,而且他的妻子刚刚亡故——有谁能告诉他,我愿意把我明媚动人的小女儿阿狄安娜,送入他的内室呢?”
“如您所愿,我马上派人去交涉。”塔克席勒立刻答应了。
“对了,塔克席勒,我的臂膀,在出征后你要不断地进谏特格雷尼斯。”
“叫他主动出击罗马人吗?”
“不,相反,你要不断劝诫他,避开罗马人的锋芒。”米特拉达梯狡诈地说。
果然,当亚美尼亚极其庞大的军队离开特格雷塞塔后,塔克席勒就一日三次地劝说特格雷尼斯,建议他要吸取之前惨败的教训,不要与罗马人硬对硬,最好采取谨慎对峙的战术,等待罗马人粮尽退走,这样可不战而胜。
“塔克席勒,有人称赞你是本都原野上的公牛,没想到你居然是如此胆怯的鼠辈,我需要的是堂堂正正击败罗马人的荣耀。”有时候,特格雷尼斯就是如此生气地对塔克席勒说——他和罗马人决战的雄心,就此越来越强烈了。
随他一起出征的,亚美尼亚王子小特格雷也就愈发忧心了。
二十多万人的部队,浩浩荡荡,极其臃肿,加上是来自各个不同的民族,导致整个行军就像武装大游行般,各个国王与酋长时而宴会,时而争吵,特格雷尼斯简直无法调度,就这样带着自己的禁卫军(他唯一指挥灵敏的部属)走走停停,以一天五十到一百斯塔狄亚的龟速挪动着。特格雷尼斯记的,清楚的日子,十二月初一个新月如钩的夜晚,一名气喘吁吁的斥候举着十万火急的情报,告诉他和小特格雷:
“吾王,罗马人的一支大部队,已经推进到了特格雷塞塔的城下,着手攻城了!”
“混账,怎么可能!”特格雷尼斯又惊又怒,自己数日前刚从这座城市领军出发,前去寻找罗马的主力决战,结果罗马军团鬼使神差,居然穿过自己军队的缝隙,插入去了特格雷塞塔?“会不会情报有误,是跟在后面的我的同盟军?”
那斥候喝了口水,毫不客气地否决了万王之王的幻想,“就是罗马人,他们的兵士都穿着暗红色的斗篷,戴着黄铜盔,穿着狼皮或熊皮斗篷的掌旗官手里的营旗,表明了他们都是路库拉斯属下的第十一军团。”
这正是第十一“八目鳗鱼”军团,离开索菲尼后,他们一直在静默而疾速行军,六千人走起来如阴云里的闪电般,居然穿插过了特格雷尼斯那庞大的营地,直驱特格雷塞塔城下,而无人知晓!
特格雷尼斯一屁股坐在了宝座上,冷汗直流,下面的各个酋长,还在狂呼畅饮着,旁边的小特格雷说到:“父王,必须急速回军,在特格雷塞塔与罗马人决战!”
塔克席勒则眼珠一转,说:“不,我建议您兵分两路,我可以与王子殿下领着所有的骑兵火速回去,与城下的罗马人作战;而吾王您领着所有的步兵,坚守此处,以防还有其他的罗马人。”这本是个最明智的建议,但塔克席勒明知道这位刚愎自用的万王之王的脾性,想起了米特拉达梯的叮嘱,才有意这么说的。
“不!”特格雷尼斯果然将手用力一挥,“按照王子的说法去做,我整好和特格雷塞塔的守军两面夹击,彻底歼灭这个第十一军团,听说路库拉斯只有三个军团,此次投入作战的就两个,一下灭了他的一半实力,不怕他不屈服。”
塔克席勒便站起,将手放在胸口,像特格雷尼斯鞠躬:“这样啊,吾王英明,是卑职多虑了——那么,就让我领着本都的仆从军,留守此处,为吾王您挡住其他罗马人。”
第二日太阳升起时,绵延三百斯塔狄亚的亚美尼亚军营地,一片忙乱,特格雷尼斯坐在纯金的战车上,风驰电掣,五千名浑身铁甲皮革的亚美尼亚禁卫骑兵的马蹄声,激起了灰色的飓风,沿着大营的道路,朝特格雷塞塔方向奔去。
“前队变后队,全军回特格雷塞塔,与罗马人决战!”这个命令,引起了庞大队伍更大的混乱,“怎么回事?罗马人怎么可能会在特格雷塞塔出现?”许多酋长与国王都不相信这是真的,直到一拨人切实跟着“万王之王”走了,其余的人马才自发地跟上,但不知情的后面的军队才开来,很多人拥堵在道路上,挤在了一起,战车、骡马、奴仆与兵士就像无头的苍蝇,从营地的这头,到那头,叫喊着,斥骂着,往前或往后无目的地移动着,每个人都折腾得精疲力尽,却不知道在做什么。
“我可怜的女婿......”高处一处矮松林前,塔克席勒驻马此处,观看着下面最喧闹最庞大的闹剧,他身后从头到脚都披着黑色斗篷的本都之王米特拉达梯,静静地反复着这句话。
良久,米特拉达梯发话了:“塔克席勒,我们得向反方向走了,目标就是我们的旧土,海洋之地,本都。这儿不会有什么罗马人来了,我是说,但愿不会有罗马人来了——我可怜的女婿。”说完,米特拉达梯呦呵了一下,他胯下的神驹长嘶一声,驮着主人急速离去了。
入夜后,八千名原本该留守营地,阻断罗马人后继部队的本都军,全都按照米特拉达梯事先的安排离去了,特格雷尼斯的宿营地连一根鸡毛都没留下——三刻钟后,路库拉斯带着第七军团,越过了枯水期的幼发拉底河,抵达了此处,当巡逻队将前方营寨空无一人的消息告诉主帅路库拉斯时,这位久经战阵的人,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特格雷尼斯真是个拙劣的跋扈小丑,我如此费周折对付此人,说不定是我的耻辱,而非光彩。”
接下来,路库拉斯对马后的卡拉比斯与凯利等奴仆,用平静的语调下着命令:“让号手吹起急行军的命令,每个百人队隔着一弗隆(二百米)的距离,保持索敌状态,目标——特格雷塞塔。我将在彼处收取我的胜利,就像收割我庄园的小麦那么容易。”
“我倒是很有兴致,观看您是如何以这么些人,战胜万王之王的庞大军队的。这也许只是你的大言,依我看,你能把孤军深入的第十一军团救出来,就算是神迹了。”路库拉斯旁边的马车上,阿狄安娜的语气霎是刻薄。
她刚和自己的父亲,以三刻钟之差,擦肩而过。
但路库拉斯却很有风度地回答:“王女阁下的观战,将是鄙人最大的荣幸。”
滴滴答答的号声,在寒夜里一声声响起,
“只相信军团,只相信军团。
只相信巴克斯,只相信巴克斯。
我们替父亲们(元老)作战,杀掉敌军的男人,强奸肥嫩的女人,抢光他们的葡萄酒,这都是父亲们教给我们的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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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都之路 第12章 决战前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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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军团的百人队陆续唱起了军团之歌,脏兮兮满脸尘土的他们举着十字镐,扛着自己的武器辎重,跑起来依然如风般,简直让卡拉比斯感到惊骇,这些职业兵士们,平日就日复一日地训练着负重(四十斤左右)行军的技能,“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训条深入人心,普通兵士穿着长度到膝盖的锁子帷,举着椭圆形的大盾,头盔上插着标志着即将投入战斗的飘拂的马毛盔缨,脚上是在复杂地形里如履平地的绑鞋,而弩?兵分队更加辛苦,他们与奴隶一起扛着?具(一个军团编制十门抛石机,五十五门弩?),一往无前地快速走着。
真无愧于“马略的骡子”的绰号。
不过我卡拉比斯也不是盖的,罗马的军制是这样规定的,不管你是军事护民官,还是百夫长,抑或只是个宿营奴隶,但一旦急行军时,所有人都必须脚步一致,不许任何人掉队偷懒。所以,其实在之前军旅中的一段岁月,卡拉比斯总算是练出来了:他在大学里连一千米都没怎么跑过,到了这儿,完成适应可真不易。
好在路库拉斯只是叫他和凯利等贴身奴隶,跟在他坐骑的后面,马是一路小跑,卡拉比斯是一路大步追随,背后背的是壁龛里的东西,与以前宿营奴隶的待遇比起来,真的不算是太重,而持盾奴凯利,开始举着沉重的盾牌,一起跑的。
“卡拉比斯,你依然用双脚步行,继续这种下等奴隶卑贱的做事方式吧,这是你自己选择的。”马车上的阿狄安娜,一看到卡拉比斯在背着壁龛跑着,就会很记仇地坐在车上,看看同在车上的德米特留斯,再看看卡拉比斯,讽刺道。
此时,“卡拉比斯”就会飞速跑着,并抬头倔强地和她对视,表示“我不在乎!”
一天、两天、三天,奇迹发生了,奇迹到卡拉比斯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第七军团,速度越来越快,居然开始与洪流般的亚美尼亚大军并肩平行进军了!
卡拉比斯能隔着四五弗隆的距离,看到亚美尼亚的步骑,或停留休息,或乱哄哄地上路。但这些人竟然对他们视而不见,这些蛮族人大部分以前根本没有和罗马人作战过,连罗马人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要知道,特格雷尼斯的军队,起码来自五十个部族,语言不通,信号不畅。大概他们以为,这支罗马军团,也是五十个部族其一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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