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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养家记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北佚
温向平应是。
“我听说你在后头公租房租了间五层的房间?”
陆珏之没兴趣关心在乡下插队多年的知青哪里来的钱,只是道,
“是因为你两个孩子过来了?我不是跟你说过可以住这儿的么,怎么,觉着住这儿不自在?”
温向平确实是这么想的,要不是他脚不方便,走不了太远,之后还得过来做复健,他早就租到邮局附近去了,这样和罗家和寄信包括取钱什么的也方便不少。
虽然说公租房都是供应给自家员工的,但俗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只不过,经过苏承祖今天那么一棒打下来,温向平也老老实实的起了总是想着违背规则的心思,乖乖的准备搬到后头房子去。
这么算来,还他是沾了苏玉秀的光。毕竟温向平不是医院的编制人员,是没有资格申请医院的公租房的。
“对啊,金窝银窝也不如自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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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窝,哪怕是租的,也比这儿更舒坦些。”
“行吧。”
陆珏之点点头,
“对了,到时候你那轮椅脱了手,我怎么把钱给你。”
温向平笑着说,
“陆医生尽心尽力帮我治脚,又肯帮我们这个忙,到时候当然要请陆医生吃个饭聊表谢意,到时候再给我也不迟。”
陆珏之故作不满,
“搞那虚的干嘛,还不如直接把钱给我,可比一顿饭的钱多。”
温向平见他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便知道他是在说笑,当下也顺着话头玩笑道,
“陆医生这法子反倒更省事,也了我这伤残的一顿奔波,您可真是体贴,我在这儿先谢谢您了。”
本来想看温向平噎住的陆珏之反倒自己被噎了噎,眼珠一转,饶有兴味的又问,
“哎——可你这么一走,你哥缴的钱还剩了好多呢,用我退给你么。”
温向平摇摇头,
“既然是温向安的钱,陆医生直接退回去给了他就是,为什么要给我呢。”
陆珏之嗤笑一声,
“行——知道你意思了,你们兄弟俩真有意思,一个赶着给我送钱就怕我不,一个上赶着给钱也不,有骨气。”
说着,陆珏之对温向平竖了个大拇指。
知道眼前这人是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看了眼墙上的表,知道苏玉秀也要带着两个孩子吃完饭回来了,温向平也就不再跟他废话,话里话外表现出了送客的意思。
“嘿——”
陆珏之瞪了眼,
“你这人,可以呀——不怕我记恨在心到时候给你做复健的时候使绊子啊。”
温向平面上笑得如沐春风,
“陆医生不仅医术高明,品德更是高尚,怎么会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为难我呢。”
一向嘴皮不饶人的陆珏之在温向平这里也只能甘拜下风,夸张的对温向平拱了拱手,拿着记录本出去了。
正巧,一出门就撞见吃饱喝足上来给温向平带饭的苏玉秀母子仨。
“陆大夫,向平的脚恢复的怎么样了?”
苏玉秀有点紧张,毕竟这个关系到温向平以后复健能恢复到的最高水平。
一边的温朝阳也紧张的看向陆珏之。
陆珏之虽然爱耍嘴皮子,但身为医生还是很靠谱的,回道,
“恢复的还可以,明天去前面办个出院手续就能走了,拄拐的话明天我让小朱给你们送过来。”
“诶,谢谢陆大夫——”
苏玉秀感激的连连道谢,脚步轻快的进了病房。
温朝阳听见他爸脚恢复的好,也欢喜起来,
“谢谢陆大夫——”
甜宝虽然没听懂陆珏之的话,但也跟着道谢。
陆珏之虽然性子跳脱,但作为医生绝对是好医生,人品也绝对有保证。不然当时不会在连病人都不认识的情况下就动了恻隐之心,允许他们延迟缴。
此时,被一个年轻的妇人和两个还没他腿高的孩子连声的道谢,脸皮厚的陆医生也不禁连连摆手,
“不用不用,这都是我该做的。”
然后在连声的道谢中落荒而逃。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温向平就和苏玉秀去办了出院手续,然后带着两个孩子提上行李去了他们新的落脚之处。
他们唯一能拾的,就是几件衣服,几个搪瓷杯子,还有温向平的手稿纸笔,加起来也没拾出来一个袋子。加上新家里头家具炊具一应俱全,苏玉秀也提前都来拾过,一家四口在楼下交了暖气后,便舒舒服服的入住新家了。
“爸爸,以后我们就住这里么?”
甜宝紧牵着妈妈的手,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地方。
“对啊,这里以后就是我们的家了。”
苏玉秀把门关好,手脚麻利的把带来的东西都放置到该放的地方去。
温向平坐在椅子上稍作休息,虽然这里离医院不远,但也有个几百米的距离,再加上还有五层的楼梯,一路拄拐的温向平此时已经胳膊酸痛不已,连抬手喝水的力气也没了。
但眼见两个孩子还是一副神奕奕,满心好奇的模样,温向平便笑着说,
“朝阳,甜宝,去看一看我们的新家,进去转一转。”
温向平夫妇挑选的是一个两卧一厅的房间,就在一上楼梯的左手边。
整个房子都刷成了大白墙,地上跟乡下的土地不同,都浇成了水泥的,平整不少,门框也都是木制的。大概是由于之前有人住过,家具门框上的油漆都已不怎么新,但好在只是颜色有点发旧,倒是没有漆皮剥落的斑驳。
两个卧室一般大小,各放了张床,一个里头有个衣柜,一个里头有张写字台——这也是苏玉秀看准这间的原因。
客厅里则是方桌一张,椅子四把,墙上再贴几张领袖画像就是全部了,在温向平看来,难有些单调空荡了。
苏玉秀却不这样想,美滋滋的把半导体放在桌上,等每天忙碌结束后,一家人就坐在一起,听着半导体讲故事,多美啊。
两个孩子也满意欢喜的不行,虽然这里比乡下的家小了不少,可是却更平整更洁净。
“姥姥姥爷怎么不住过来呢?”
甜宝歪着头问。
温向平耐心的跟她解释,
“因为大队里面还有活儿要干,每家都得出人。”
“那——姥姥姥爷是不是要做更多的活儿了?”
温朝阳有些紧张,要不然还是让他回去干活吧,只有姥姥姥爷两个人干活,这得多累啊。
“不会的。”
知道儿子就是个体贴家里人的性子,温向平安抚道,
“你想想,一下少了我们四张嘴,活儿肯定是只少不多;而且,爸爸妈妈也是会努力挣钱,给姥姥姥爷买好吃的,放心吧。”
温朝阳抿了抿嘴,坚定道,
“我也会努力的,努力挣钱让家里人都能吃上好吃的。”
温向平笑着揉了揉儿子的发顶,
“爸爸相信你,不过既然有了这样的志向,也得做出行动来才是。”
于是,一家四口又恢复到以往的规律生活去。
两个孩子来了,多少能帮着温向平点,苏玉秀就开始在食堂做中午和晚上两顿的,如此一个月就是二十块钱。
温向平不会做饭,温朝阳也只会熬个稀饭,小甜宝就更不用提,父子仨只能等着苏玉秀下班回来给他们再做。
温朝阳则继续每天早晨跟温向平学习两个小时的《老人与海》,温向平对儿子的第一步要求就是把这些字都认得,其次是这一段故事中的含义,最后才是这些生字怎么写。
每当这时,甜宝就乖乖的坐在一边听半导体,或者自己翻着花绳玩,等着哥哥学完之后再来教自己一些简单的字词,温朝阳也正好复习一遍。
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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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孩子都在读书学习,温向平就开始坐在写字台前创作了。
虽然之前的《纽扣》给他带来了丰厚的益,温向平却没有紧接着就继续童话创作的想法。
一来就像罗家和所说,现在读者都对他写的童话抱有高度甚至过高的评价,一但他接下来的这篇不能优于前篇——之前他被读者们捧的有多高,就会摔得有多惨。
二来,如果他沉迷在之前的甜头里,一味的写童话,自己的创作之路也将被限制。虽然专攻一个体裁不失为一个好出路,但却与他的初衷相悖。
而且从长远来看,单一模式的作家也不如掌握多种体裁的更占优势些。毕竟,再等一两年,就将迎来一个崭新的、飞速发展的时代,无数的优秀作家将在这个时代以迅猛之势崛起,想要在这样一个时代伫立不倒——
温向平拿起笔在纸上勾画两下,看着纸上的几个大字,眼中闪过一丝光芒。
还是必须得两条腿走路才行。
第36章
虽然之前的《蜀山》因为涉及到封建迷信的因素没能刊登,但温向平写连载小说的心思却一直没有断绝。
毕竟童话只是短篇,不说从字数上逊色于长篇小说,按字数记的稿多不到哪里去;就是引起的热度也持续不长。《纽扣》能撑上近两个月,已经是罗家和运作有方了。
山不转水转,既然仙侠类的小说不行,温向平就打起了写八年抗战的主意。
这个主题可以说是既贴合实际不过“度”,与封建迷信、投机倒把的思想彻底绝缘,同时也是一个永不过时的话题。
但当下歌颂党带领人民千辛万苦、历尽艰险赶走侵略者,建立新中国的文章书籍绝不算少,要想在一众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可就不仅仅是体裁新颖,故事跌宕起伏能做到的。
于是,温向平找了不少的红色书籍和历史书来看,其中详细介绍了从民国建立伊始到新中国解放的三十几年,时间脉络、大大小小的事件、哪些著名的或小众的英雄人物,从众多本书中也算是事无巨细的让温向平了解了个清楚。
这些书籍以摆理论现实和名人语录居多,多走的是写实的朴实风,算是很好的教材和资料。
虽然意料之中的,这一沓子书大多行文严谨严肃,但竟也有许多短篇非但不至于拗口,反倒朗朗易读,平仄押韵很是工整,倒教温向平吃了一惊。
看来自己一开始果然还是托大了。
温向平于是又买了不少期刊报纸来研究,发现其中也不乏有人画了形象生动的漫画,也有用老虎、狮子和豺狼打了比喻讲历史的。
不少的作品让温向平也津津有味的读了一会儿。
等资料都翻过,温向平就得出了一个结论。
凡是易于上口的,都是给不识字的乡民或者孩子们念的,而给成人和有文学素养的人看的书,就无一例外走了严肃的风格,虽然也有各种手法的运用,但总体而言,读的时间久了,还是显得枯燥无味。
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温向平就要用幽默风趣,甚至是滑稽的语言去写这段历史。
这段用无数英勇的中国英雄鲜血铸就的历史不应当被玩笑对待,而是值得用最郑重的态度、最虔诚的心灵去描写。
温向平虽然喜欢剑走偏锋,柳暗花明的构思,却也没想着不择手段、哗众取宠。
他曾去过屠杀纪念馆,也曾翻阅过当时外国人笔下的受苦受难的国民,更是曾亲眼看过外国记者所保留下来的真实而稀少的影像。其哀嚎之揪心、鲜血之淋漓让在座之人无不动容甚至避目而不敢去看。
这段历史之惨痛、之严肃自然无需多说。
而就算他敢这么做,都不用专家学者来批评指责他,广大的读者和人民群众就要先用唾沫星子淹死他。
这离新中国建立才刚有一代人的时间,可以说从三十岁的中年人往上就没有没经历过那段痛苦的岁月的。侵略者的暴冷血还历历在目,死难者的鲜血还未冷却,怎能容人戏谑。
温向平想要写一段八年抗战的故事,但他选择用更接地气的法子,用更直白的语言借一个发生在华夏一角的故事映射当时的整个国家。
以小见大,从情入手,比平铺直叙的理论和语录更能让每一个读到的人都为之揪心,也深深地感同身受。
既然决定要写这样的一本书,自然不能轻易下手,而是必须在真实透彻的了解当年历史的情况下,适当的加以艺术修饰和拔高,从而兼顾作品的真实性和艺术性。
为此,温向平又拄着拐从五层高的楼跑到离医院颇有一段距离的百货商城去亲自挑了厚厚一沓子书回来,原本空荡荡的房间此刻地上以堆满了书。
但他私自乱跑的行为却惹得苏玉秀嗔他。
“咋不让我给你买去,就不能好好养着伤么,这脚还没完全长好呢咋就惦记着乱跑,下次再要买什么,提前跟我说,我下了班给你买去。”
温向平讪讪的摸头笑,却也没应苏玉秀这话。
一来他需要的书多而杂,可苏玉秀每天在食堂已经够忙够累了,回来还要给他们父子仨做饭,哪儿有力见天儿的往百货商城跑。
二来,有不少书虽然名字不同,但内容大体是一样的。也有些书又不包含他所需要的时间段。除此之外,不同的书对不同事件、人物的侧重点也不致相同,到底得他亲自过一遍眼才好。
毕竟他只有在对那段时期了解的尽可能透彻以后,才能写出符合史实的情节、环境和人物。要是他在小说中来一句“伪装身份的军统的特务拿了一张钞票买了几个包子,找回来几个银元”之类的,那可就真的要被历史学者和所有上了三十五岁的人指着鼻子骂了。
真正的千夫所指。
温向平可不想尝试。
苏玉秀拦了几次也没拦住,也只能任他去了。
在把整个房间地上摞了大半的红色书通通读完之后,温向平心里总算大致有了纲要和想法。
他准备设计一个主要人物为线索,贯穿整本小说的始终,再以围绕主人公发生的、或发生在主人公身上的事件经历来以小见大。
这一点,已经有不少作家在其各自的作品中尝试过了,写的也大多都是著名的十大战役及发生在当地的战争,而且绝大多数都以写实为主,艺术加工也都比较浅显。
也不知是不是和这十年的文化断层有关。
但不管怎么说,温向平已经找好了故事的切入点。
至于这个线索人物,温向平索性就将他定成了男主角——一个满腔爱国热血的青年。
但光有爱国之心还不够,其自身也必须有过硬的本领和卓越的作战天赋。
既然如此,男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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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不仅要在国内军事教育最先进的黄埔军校读书,还当以第一名的成绩被送去国外深造。
只是在那个时代,接受过良好教育甚至是西方教育的,家中必然富庶,如此当男主角从学校毕业,立志从戎报国时,首选当是装备良,武器先进,规模庞大的中山党。
既然这样,就应该再设置一个契机,一个让男主进入红党的契机,从此摘下青天白日旗,戴上镰刀和锤头交叉的袖章。
而若要男主起初对红党的抵触情绪最小甚至全无,那不如再在一开始的时候,就让男主在黄埔军校读书时,有一个隐藏身份的红党同学,而这个同学不仅仅是同学,还应当是他的亲人挚友,同时还可以将人物设定成一心报国,不在乎身外之物和党派的纯正青年。
在经历几件风波后,男主下定决心留了下来,又凭着深谋远虑的眼光,强悍的作战本领及远超常人、与生俱来的领导天赋一路在红党的一个根据地内做到团长。
但在时下,个人英雄主义是要不得的,集体主义才是大潮流。温向平经过轮椅和《蜀山》以后,也不敢再随心所欲的写,总归要注意些时下的政治背景和人文背景。
那么,便要在男主的身边设立各有特色的鲜活人物,从而组成一个紧密的八路集体,再以辐射的方式涉及到整片地区的所有八路军和百姓。
以普天一角的事件呼应整个华夏大地的红党领导着这样一批又一批的爱国者驱逐鞑虏,光复华夏,建立新中国,如此应当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那么故事发生的时间要从何时开始呢…
笔尖抵在一行字下,温向平的眼中突然划过一道光。
温向平这边写的是酣畅淋漓,华夏出版社这边却是忙的大汗淋漓。
《纽扣妈妈》的风波才稍稍停歇,一本印有温知秋作家亲笔签名的连环画就横空出世,如同在沸腾的油锅中泼了一盆冷水,顿时便在人群中引起轩然大波。
而逐渐被新的文章杂刊所掩埋的《纽扣》也再度以黑马之势冲进人们的视野。
华夏出版社既然已经花了大价钱买了签名,画本制作自然也不能落了下乘,拖了后腿。
画本不但边角裁剪的十分平整,纸张也是奢侈的选用了白纸,上面的人物形象更是画师构想讨论了许久,又细抠了三天的结果。
最重要的主人公小琳,有着圆圆的脸蛋,剪着齐耳的短发,大大的眼睛黝黑又明亮,小手托着脑袋不知想些什么,一看就是个好奇心重、古灵怪的小姑娘。
而最重要的大反派——纽扣妈妈则被画师赋予了一头柔顺的手推波浪卷发,很有成年女性的韵味,只不过一双眼睛却画成了诡异的黑色纽扣,用学生们的话来说,看着就不像个好人!
由于印技术还没有大面积的流行推广,成本也比较昂贵,大多画本都只有封面是色的,其中内容全部都是黑白的。
华夏出版社也是如此,但这么一来小琳真正的妈妈和纽扣妈妈就不易区分,无奈之下,画师便把纽扣妈妈的眼睛比例放的更大了些,虽然这下就与真妈妈有了些区别,但好在画本推出后,读者们也只觉得这样的处理更显得纽扣妈妈居心叵测、面甜心苦,反而是兴致勃勃的讨论画本人物形象去了。
而最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读者翻到画本最后一页的时候,右下角龙飞凤舞的印着三个手写版的大字便一下闯进视野:
温知秋
三个字遒劲有力,自带风骨,与规规矩矩的字体相比自带一股风流。
引得不少女学生买了一本回家去还不够,还要再买一本来小心翼翼的用剪刀顺着字迹边缘剪下,贴在自己的写字台上或者墙上以便时常能够看到。
罗妈妈作为忠实读者自然也买了两本。
令温向平啼笑皆非的是,连苏玉秀也一大早去报亭排了一个小时的队,买回来了一本放在家里,经常和儿子姑娘一起坐在桌边翻,一点心疼钱的情绪都没有。
“你买之前也不知道问问我,就去排了这么久的队,毕竟上面有我的亲笔签名呢。”
苏玉秀懵,
“为什么要问你啊?”这和丈夫的签名有什么关系?
温向平无奈,
“既然人家跟我要签名,肯定是一出了画本就要给我寄过来我才能签。当时人家寄了两本,一本让我签了名再寄回去,一本是专门给我订的纪念本,外头买不着的。”
温向平倒不是责怪妻子多花钱,只是这大冷天的在外头排那么久队多辛苦啊,也怪他忘了和苏玉秀说,不然也了这一顿奔波。
“啊——”
苏玉秀当时大手一挥掏钱买画册的豪迈顿时没了影,半天才可怜兮兮的说,
“既、既然和外头的不一样,那我买回来藏也不亏吧……”
温向平被妻子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的一笑,忙说,
“不亏不亏,就当我们买了两个版本藏了,一点都不亏,等你下班回来,我们一家四口就一起坐在桌边看,多好啊——”
这才把苏玉秀哄的又高兴起来。
这样一本画本,又是白纸制造,又是有“温作家亲笔签名”的旗号,价格自然不算低,能像一买买两本甚至多本的人并不算多。
可沽市手里颇有几个余钱的人也不算少,既然妻子(妹妹)(女儿)喜欢,买给她们也就是了。
这还只是沽市一个城市,再不发达的地方也会有一二个人手头宽裕些,何况华夏出版社把画本发行到了不少城市,再加上红星杂志在新一期杂志上的声援,这一来二去屡屡加印的,竟也是大赚了一笔。
而其他出版社虽然有抢占了先机先行出版画本的,可他们那发黄的毛头纸、粗糙的人物设计跟这一比,本来还能入眼的画本顿时就成了地上的泥。
当初提出要给《纽扣》发行画本的是华夏出版社在沽市分社的主编,为表诚意,便亲自给罗家和写了信。如今销量又取得了这么好的成绩,主编索性又提出了要请温知秋以及温知秋的责编罗家和吃一顿庆功宴的意思。
至于是不是只吃饭不说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但罗家和想了想,还是拒绝了。
先不说温向平离这儿要坐几天的车,就是他的伤脚也让他出不了市,遑论跑这么大老远过来。
但为了避给主编造成温知秋傲慢的印象,罗家和在信中解释了温作家意外受伤在家调养的事情,又表示之后等温作家痊愈以后二人必定上门邀约,共进午餐。
同时,罗家和也给温向平去了一封挂号信,说了华夏出版社主编的邀请和自己越疽代苞的拒绝。在信的末尾,又表示如果温向平不想放过这次机会,自己之后会主动上门邀请主编,温向平可以慢慢的过来,不必因为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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