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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苦难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寻道儿

    虽然许蓉是曾仕强99届的师妹,但是论年纪却比曾仕强还大半岁,82年属狗的,因为当时读书,曾仕强他们所在的桂林小学是五年制,而柳州是六年制。

    城市人早熟,许蓉在初二时,又因早恋问题,被学校勒令退学,在家里呆了大半个学期。后来还是通过父亲的关系找了另外一所学校,但还是读初二,这样又多出了一年,所以……

    她父亲工作很忙,每天下班了都还有各种应酬,甚至周末也一样,没时间陪女儿教女儿,母亲生意也很忙,因为想多赚钱,每天也是起早贪黑,进货出货,跟进大客户。同样没时间陪女儿教女儿。所以自小许蓉就是爷爷奶奶带大。爷爷奶奶呢,对于这个孙女是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宝贝得像天上的月亮,要什么就给什么,而许蓉父母,可能因为没时间带女心怀愧疚吧,想从其他方面给女儿弥补一下,许蓉还小的时候,父母每次回家都是给她买漂亮的衣服,好吃的零食,好玩的新款玩具。到四五年级后,则直接给钱,几乎是问多少给多少,满足需要……反正他父母最不缺的就是钱……

    到了许蓉上初中的时候,她父母也因为长期都是自忙各的,就干脆不过,离婚了。父母离婚后,她父亲倒是很快又组建了家庭,给她找了个年轻的后妈。

    母亲呢,离婚后没有再结婚,反正自己有钱,也会赚钱,经济上是完全能独立,不需要再依赖任何男人,没必要找个男人来约束自己,不过偶尔也会见她妈妈带着“叔叔”……

    许蓉就这样,在绝对富裕的物质环境和绝对贫乏的精神环境中长大,所以自小就养成了刁蛮,任性,唯我独尊的性格……

    所以曾仕强跟她相处,就非常明显的感觉到这一点。她似乎有那种是出生在皇帝家里的公主的优越感,别人都低她一等!而且控制欲极强,叫别人干什么别人就必须干什么,叫别人怎么干别人就必须怎么干,曾仕强跟她说过:你应该找个机器人来做男朋友,机器人只需要你拿个遥控来控制就可以了,绝对听话,不会顶嘴,不会和你吵架……

    如果仅仅如此,曾仕强也还不会和她分手,两个人在一起嘛,性格上的磕磕碰碰是肯定有的,而且自小也看习惯老爸老妈吵架。还有曾村的那些个夫妻们,有几个是说非常相亲相爱甜甜蜜蜜过一辈子的,难道吵几句就分手?离婚?不过了?大多数不都是吵吵闹闹过一辈子的嘛……

    直到有一次,曾仕强亲眼看见,她女朋友就在学校的小树林里,跟另外一个男生手牵手卿卿我我。曾仕强才知道,可能自己只是许蓉的一道“菜”,人家现在吃腻了,想换换口味,所以……

    曾仕强看到女朋友跟别的男生在一起,倒没有醋味大发去吵去闹,反而悄悄地走开,装做没看见一样,然后回去就给许蓉写了封分手信,信也很短,大概就说性格不合,家庭环境差距太大,“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许蓉接到曾仕强的分手信后,倒也挺开心,她刚开始还怕这个贫二代想攀自己这个“高枝。”“鲤鱼跃龙门”,会死缠住自己不放呢。谁知道他还主动给自己写分手信,而且信中也给足了自己面子,丝毫没有提自己劈腿的事,这个事情他们班上很多人可都是知道了的……

    凭心而论,许蓉对这个“贫二代”还是有点感情的。她刚来学校的时候,跑上跑下的都是曾仕强帮她去做,什么去饭堂打饭打水啊,去图书馆借书还书啊,甚至到宿舍帮她挂蚊帐铺床叠被。虽然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他自己手上的零花钱不多,但出去逛街,吃零食都会主动买单。(当然,因为自己奢侈生活习惯的那种“巨额”费用例外。)而且更重要的,他对她是真感情,虽然知道她家庭经济情况很好,手头很宽裕,但跟她在一起不是冲着她的钱去的,不像以前认识的有些个男生,动不动问“借”钱,但是只“借”不还。曾仕强虽然跟她在一起确定关系了,但钱方面却从没依赖过她。即使偶尔有时候实在没生活费了,他家里也还没钱打过来,问她借200-300块。借的时候她也摆明说不用还了的,但是只要他家里一打钱给他,他就会及时还过来。这可比她以前聊过的“蛇崽”(男朋友)强太多了,那些人好多人“跪舔”自己,似乎只是为了向自己“借钱”……

    而且感觉曾仕强为人也不像那些以前认识的男生花心,曾仕强长得很帅,她也知道就在她们班都有几个女生“觊觎”他那副帅皮囊。虽然说家里不富裕,但在学校里长得帅要找个女朋友是真的不难的……

    但曾仕强自从和她在一起后,他的同学,朋友圈子,老乡,都知道他有女朋友了。带她出去的时候,都会很自豪的跟别人介绍:“这是我女朋友”。这也比以前的那些个“蛇崽”们强太多了,那些长得稍微有点帅的,都他妈的是“花心大萝卜”,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甚至还惦记着别人碗里的。

    许蓉就亲自经历过一次,他以前的一个蛇崽,也是长得很帅,穿着打扮都很时髦,家里经济条件也很好。但是却花心得像西门庆再世,今天认这个女生做“妹妹,”明天和那个女生是“闺蜜”,后天又见个女生是“发小……”

    就算自己跟他“那个”过之后,照理来说应该从“妹妹”成功升级成“拐”(女朋友)了,但他出去跟别人介绍自己时,从来都说自己是他的“异性闺蜜”,是“好朋友”,是“妹妹”。从来不介绍说是他的“拐”,他也没有“拐”。他的“妹妹”、“异性闺蜜”、“发小”、“好朋友”,可实在太多了,见他跟别的女孩子暧昧打闹时,他也说他和她仅仅是朋友而已……

    许蓉想,他同样会跟别的女孩子说,跟自己也仅仅是普通朋友而已吧……

    许蓉实在受不了这个当代“西门庆”了,所以主动果断的和他断绝了一切关系一切联系。再来长沙上学之前许蓉就想,如果再找男朋友,就一定找一个老实,不花心的,就算不那么帅都不要紧……

    但到了长沙找到的男朋友还超出了心理预期,不但老实,不花心,而且还很帅。许蓉第一次见到曾仕强,是在学校安排曾仕强跟几个男女同学去火车站接新生的时候。

    曾仕强他们几个在火车站举着大牌子写着某某学校欢迎99届新生来学校报到,许蓉可是一眼就看上了那个正在举牌子的学兄小哥哥。

    中等身材,虽然173cm的身高,在20年后来说仍然算是三级残废。但在当年可算是中等身高了。再配上才102斤的体重,更加显得瘦高挺拔。五官俊朗,唇红齿白,明眸雪亮。皮肤也很好,没有青春时流行的“青春痘,”只是皮肤显得略略偏黑,应该是在农村老家干农活多被晒的原因吧,但看起来更显阳光健康。眼睛上两道剑眉笔直伟岸,看起来英气逼人。虽然穿着显得很朴素,就是当年流行的短袖白衬衣,下面一条黑西裤,脚上一双黑皮鞋。

    不过看到曾仕强脚上皮鞋的时候,许蓉有点忍不住有点想笑,这是啥皮鞋啊,在柳州就算柳江桥头的天桥上售卖的20块一双的二手货也会比这好,都穿得明显变型了,皮鞋抬脚的地方深深的凹了进去,因为皮鞋穿久了的原因,都被明显穿得宽大不合脚了。皮鞋头表面的黑皮都脱掉了,虽然搽了鞋油,但也掩盖不了……

    “这个小哥哥肯定老实,又帅,绝对是农村出来的“土货”,没被城市里的空气“污染”过的。跟他拍拖一定会很有趣,小哥哥,学兄,你是我的菜了……”

    对于许蓉这种恋爱方面的“老手”来说,拿下曾仕强这种恋爱方面的“小白”,那简直就是瓮中捉鳖,手到擒来,更何况还有一句古话叫做:“女追男,隔层纱……”

    任何东西,没到手之前,看到的都是他的各种各种优点,到手之后,看到的却都是他的各种各种缺点。在一起久了,褪去了刚开始时的新鲜感和神秘感之后,许蓉也感觉到了两个人性格上的巨大差异。这个人怎么这么土,从来不会穿着打扮自己,天天就是衬衫配西裤,难道就没别的装扮了吗?就算是自己给他买了紧身衣加牛仔裤跑鞋,他也不喜欢穿,只有在自己的要求下才会穿出来。而且那头发头型,千年不变就是三七分,为什么不去发廊做个时髦的蓬松头,甚至染个发,打个耳钉。那样才潮嘛……

    城市里流行的玩的东西什么都不会,不会溜冰,不会打电子游戏,不会打桌球,连麻将都不会打,只会打老土的扑克拖拉机……

    吃饭的时候也一点没素质没教养,喝热汤不用勺子舀来慢慢边吹边喝,而是放在碗里等汤冷却了端起碗来个牛饮一口而尽,喉咙还发出咕咚咕咚的咽下去的声音,哪有这样喝汤的,喝啤酒这样喝还差不多……

    吃饭也是,一碗饭在他面前,估计两分钟都不用就到肚子里了,好像根本不用嚼,是直接从喉咙倒下去的,而且声音还非常响,吧唧吧唧的像极了农村中的母猪吃潲……

    那声音让许蓉在旁边听见都直皱眉头,怎么找了个这种货,这怎么能带得出手……而且,说他还不改,顶嘴……

    当然,就算曾仕强没有以上种种缺点,许蓉也没想过跟他结婚。结婚,对于当时的许蓉来说,还是很遥远的事。她才17岁,正是享受大把青春激情的时候,正是享受恋爱带来的甜蜜感,享受生活中种种美好事物的时候。曾仕强,只是她人生恋爱过程的一道菜,一次体验,一段经历。这是她跟他刚开始恋爱时就想好了的。

    本来按计划,应该是要到曾仕强毕业后才说分手的,但既然他主动提出来,提前说分手,那就提前分吧……

    至于说道德上有什么?这种事情有什么咯,自己是女的都没觉得吃亏,难道曾仕强是个男的反而亏了,没理由嘛!那个人不要经历几次恋爱才会结婚呢?就算是去买件衣服,也要试穿几件才会成交啊?“从一而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算了吧,都什么年代了,还说这种一百年前的观念……




第十八章
    白德赣,白德雷两兄弟带了整整3000块钱回家过中秋咯……

    这件事情在曾仕湖回到曾村亲手把30张红太阳交到曾刘凤手上还不到一个小时,就传遍了整个曾村。这在当时的曾村可算是重大新闻了,成为了当时曾村两三个月内闲人们聊天的重要话题……

    不过还有另外一个重大新闻曾仕湖只是悄悄跟曾刘凤说而已,叮嘱曾刘凤和白世连,事情还没成别出去跟别人说。免得闲人们乱嚼舌根,那就是去桐秀村傻大妹家提亲的事,两夫妻知道这个消息后可是激动得出了眼泪,说一千道一万个感谢。并且保证,如果事情成了,一定给司机朱师傅和曾仕湖每个人都一个大红包。

    曾仕湖也表示,自己并没有出什么力,不过是顺便开句口问一下而已,能不能成也还不敢说,至于媒人红包是万万不敢收。都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当然,曾刘凤还是硬塞了一盒月饼一定要曾仕湖带回家,曾仕湖也不好再推辞,就收下了……

    那几只傻鸟呢?几个人在曾村的大晒坪上就分了。因为这次回家,个个手上都抓有一把钞票,手头比较宽裕,所以也奢侈了一把,没有再去县城等那一天才开三四次的班车,而是在几个人都买完东西办完事情后,请个小面包直接连人带货直接开到了曾村那大晒谷坪。

    林振翔拿了他看好的那只寒鸡,曾仕湖也挑了一只大野鸡。曾仕友拿了两只,还剩四五只全部给白德赣,白德雷拿回家了。

    “妈,我回家了。这只野鸡是德雷在山里装绳子套绑到的,月饼是刘凤姐给的……”

    曾仕湖一跨进了家门,见到妈妈正在做当年过节都流行做的糯米粑粑,就大声和妈妈打了招呼。

    因为曾仕湖做事喜欢先“公”后私,他是把白德赣白德雷两兄弟和那三千块送到他们家把事情交代清楚了之后,才回自己家的。

    “哦!我知道你回来了,面包车进村后,我就听隔壁廿七伯那两个孙子跟我说了,我知道你肯定要把钱亲手交到他们两兄弟父母手上才会回家的,所以没去叫你。我听他们说你们一个人得了1500块回家,是真的吗?没去多久呀,那活有这么好干吗?这么划算?”

    曾仕湖妈妈见儿子回来过中秋,还带回这么多钱,也感觉无比欣慰,儿子终于长大了,可以帮家里赚钱,可以帮自己分担一点经济上的压力了。

    “是真的呀,我都把德赣和德雷那3000块现金全交到刘凤姐手上了,除去伙食每个人还得1500块。这个活还算蛮划算的。当然,去之前我和振翔就算过了的,大概一天能做一方。不过也是秋老板爽快,人家每天拉树出去第二天回来就结工钱。我寄了1000块钱给弟弟,还剩500我给你吧。”

    “我不要你的钱,你给弟弟生活费都不错了,我有钱用……”

    “妈,你想多了,这钱不是给你用的,因为我不在家没时间,我是给钱你帮我搞个大“工程”帮我把我住这个房间彻底改造一下,我都差不多二十岁了,仕强也完全成年了,我们两个的房间都还跟你们的房间是相通的,每次进房间都要走你们床面前过,这怎么行呢?老爸喝酒不理事。那我大了必须自己理事呀。所以我想你帮我叫个泥水师傅把这个房间搞一下,把那个木屏风拆了,买砖回来砌一道墙,把两个房间彻底隔开,然后在堂屋侧面重新开个门进去。房间里面,叫人帮用水泥沙粉刷平整。也刮一层腻子吧,地板也要买水泥沙子来重新打过,免得这黄泥地板一坑一坑的,老鼠都在里面打洞。楼板上再买塑料扣板扣上,免得睡床上就看见黑黑的楼板,老鼠在上面跑还掉灰尘老鼠屎下来……”

    “哇!做这么多,500块那里够?我只能叫人帮你把门开了,把门扇做好,把墙砌好,把地板打好,把腻子刮好,这些就经常在我们村上帮别人建房子的师傅都会,他也不会收我高工价,至于塑料扣板那些你自己回来再搞吧,这些师傅没搞过,也怕我买的花纹你不喜欢……不过你自己操心搞房间肯定是好的,那有儿子大了房间还跟父母的房间连通的呀。”

    “钱不够你就先垫着吧,差多少我从桐秀村砍树回来再给你,那塑料扣板你不会选就先不搞,等我过年回家再自己搞就可以了。”曾仕湖跟他妈妈说道。

    因为他还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搞扣板肯定也要把电线重新安排一下,必须把那又耗电又亮度很差的白炽灯泡换成高亮度的节能日光灯管了,而且如果今年赚到钱,他还想买两个音响一个功放。曾仕湖没什么别的爱好,就喜欢看书听歌,音箱和功放都必须安排取电插座。

    对于电,曾仕湖是懂一点的,初中物理就有学过,有做过实验。虽然没有实操过什么,但是农村家庭的明走电路实在太简单了,这个应该难不倒他……

    “妈,你把那粑粑搞好就烧水杀这只野鸡了哦,我还从没吃过呢!”

    “那你不会杀嘛!我还要一会才能做好。”

    “我不敢杀,还是你来吧,我帮你烧开水吧!”

    “好!那你烧水吧,等水开了我就杀!”

    生火烧着水之后,曾仕湖又去打量了一下这个战利品。说真的,这只野鸡真漂亮,头上的毛色黑里透紫,而且紫得发亮,身上的毛色金黄中夹着白花,尾巴毛很长,像清朝辫子戏里面皇帝赏给有功之臣戴头上的什么“单眼花翎,双眼花翎。”

    “鸟啊鸟,你说你光长得一身那么漂亮有什么用,为了吃几粒玉米就进了圈套,被人抓住了任人宰割,我今天可要狠心下杀戒了,我也学林振翔说的,用你的漂亮尾巴羽毛来给我敲警钟,以后自己别因为一口饭也中别人的圈套,你这条鸟命只能做牺牲了……”

    曾仕湖边观察着这只傻鸟,边在心里默默地念道。而在未来的十几年的经历当中,曾仕湖也见识了很多人类中的“傻鸟”,为了“几粒玉米”,飞蛾扑火般的扑入各种圈套,被人“宰割”。不由得让曾仕湖想起一句孟子说过的话:“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

    如果说,对于那条6.6斤的大过山风,曾仕湖心里除了害怕之外,另外有的就是像遇到敌人般的愤怒。大蛇当径,欲啮人。当时的情况是,如果曾仕友没去,曾仕湖和林振翔两个跑,绝对是最坏的选择,因为人在山上是跑不过蛇的,跑看起来是最安全的生路,其实是死路。所以最好的选择是拿起棍子和它以命相搏,这个选择看起来最危险,但其实是条生路。人拿着棍子打蛇,蛇未必就能咬到自己,而且就算被咬到中毒死了。用几年后流行的爱国主义小说里主人公李云龙的话说就是:

    “哪怕是遇到天下第一剑客,明知是个死也要亮剑,狭路相逢勇者胜……就算技不如人,败了也虽败犹荣。”

    而对于第一次去秋哥那里吃的那只美味“九杠尾”呢,曾仕湖心里大概仅仅是有那种一闪而过的:“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的一点点“恻隐”之心。

    但是对于那些被白德雷抓回家做菜的“山麻拐,”曾仕湖却似乎有无限的同情。人家在山沟里好好的,没碍谁没惹谁,也不会伤人咬人,伤害庄稼,或者伤害家里养的任何畜生鸡鸭。就算是被电筒的高亮度强光照着不会动不会逃,在曾仕湖心里也是因为动物向往“光明”的“理想”。就算是中圈套也是因为追求“光明的理想”而中的圈套,情有可悯。而“山麻拐”在被杀时那种无力的反抗更是让曾仕湖无比震撼……蝼蚁尚且偷生啊,再卑微的有生命之物,皆恶死而乐生……

    眼前这只漂亮的“蠢鸟”呢,曾仕湖却感觉无比的鄙视和讨厌。空长了一身漂亮的外表,却懒惰不长脑。难道山上就找不到别的食物了,为了吃几粒不用自己努力去寻找的现成食物,把自己命都送掉了,马拉个币的,死了活该,如林振翔所说,留在“鸟界”也是拉低“鸟类”的智商,杀来吃了给别的“智慧鸟”总结出来做个反面教材,也算是它“牺牲”的一点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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