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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月上江湖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陆小轩
李寻欢道,“我怎不知道你近来竟给人牵起了红线?”
乔时月叹口气道,“我这哪是牵红线啊,我可是给自己行善积德。”
盗帅轻功高绝,但也不可能在守卫严密的万福万寿园全身而退,况且手里还提着一个全身无力的胡铁花。
唯一的可能就是金灵芝放了水。
金灵芝虽说与楚留香和乔时月有交情,但这种事上一向是寸步不让,他能把胡铁花绑来,就能把他一辈子绑在这儿。
关键时刻还是乔时月讨了巧,“你放了他,我就让他娶了你怎么样?”
金灵芝冷笑了一声,完全不信。
不只她不相信,楚留香更不信,从小到大他太清楚胡铁花的脾气了倔得很,若是让胡铁花娶了金灵芝,那还不如让他在这儿呆上一辈子。
乔时月道,“你可以听完我的话之后,再考虑要不要放人。”
这方法最简单也最有效,胡铁花不是只喜欢躲着他讨厌他的女人吗?那就要金灵芝重新像之前一样喜怒无常的对他不就行了?
缺少场合,乔时月干脆把拜完堂后的宴席给他们贡献了出来,没有人选,金灵芝就打算把从小和她一起长大的表弟拉过来演一出戏,计划都敲定了,楚留香才摸了摸鼻子对乔时月道,“你这么出计策,不怕老胡知道真相了以后找你算账?”
乔时月挑挑眉道,“我不仅要把他从困境里救出去,还帮他找了个天仙似的老婆,他磕头谢我都来不及,干嘛要找我算账?”
阻人姻缘的事,楚留香可是从来不干。
两个人这么才把胡铁花光明正大的“救”了出来。
李寻欢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那眼前形势一片大好,金灵芝又怎么……”
乔时月道,“她痛苦只是因为胡铁花不爱她。”
你让一个人爱你的前提竟然是不能爱她,这对任何一个女孩子来说都足够残忍,生活需要感情,不是赢了就能皆大欢喜。
赢的结果还是输。
谁也没想到第二天金灵芝居然一声不响的走了。
东西一件件全拾了,房间也整理的很干净,只是人没了。
陆寻见状拔出双剑就要往胡铁花脸上招呼。
拦住他的是陆小凤的双指,“陆少侠,有什么事大可以好好说,又何必在这里舞刀弄枪?”
陆寻可不想给陆小凤这个面子,甩出左手剑又冲胡铁花杀了过去,“气走我姐姐,死了也活该!”
胡铁花也不是个死的,两个人就这么一招一式打了起来,用上真刀真枪可不能再看热闹了。
楚留香和陆小凤架着胡铁花把他拖了出去,乔时月负责主审陆寻,李寻欢去厨房看看今天中午吃什么……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剧本里好像没这一出吧”当初变台词谈剧情的时候乔时月也在场。
陆寻气鼓鼓道:“早就脱离剧本了,我姐是真离家出走了!”
乔时月道,“这哪算离家出走啊,说不定她直接回家了呢。”
陆寻解释道,“你是不知道,我姐一生气嫌丢脸,是绝对不会回家的,每次都得大家一起找回来,时间最长的一次,足足找了小半年!”
乔时月听了急道,“那那那……我赶紧通知大家去找!”
人是摸黑走的,连个看见行踪的路人都找不到。
没有半点线索,楚留香和陆小凤一起上也于事无补。
胡铁花闷头灌了一口酒道,“这事千错万错都是我老胡的错,等找到她,我一定把她风风光光的娶进门。”金灵芝如今对他不冷不热,他反倒觉得一颗心都栓在了她身上,别说当什么磕头虫,就算当屎壳郎他都愿意。
陆寻怒道:“你愿意娶她还不愿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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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
眼看两个人又要吵起来,李寻欢急忙把陆寻拉出了房门。
日子过的飞快,谁也没想到不过一个月胡铁花就把金灵芝找了回来,这还是万福万寿园一一写信通知大家的。
江湖传言花香满人间的胡铁花胡大侠,最近一直跟在金灵芝身后头,赶都赶不走。
正文完。
第九十三章
前几日李寻欢见街上景色正好,随手提笔写了首诗送给乔时月。乔时月不见半点儿欣喜,反而犯了难。
成亲两个月以来,李寻欢送给她的诗足可以以打计数,她能礼尚往来写首和诗的,不谦虚点儿是一首没有。
为这首诗乔时月还专门去隔壁百花楼请教了一下花满楼,花满楼拿着信纸沉吟了片刻道,“阿月的轻功也很好,为什么一定要写诗呢?”
乔时月完全没有认识到自己的水平,道,“他给我写首诗,我表演个千里大逃亡是不是有点儿不太合适?”
花满楼面有难色。
乔时月自信满满道,“花七哥你说说,我在你的辅导下,什么时候能写首水平差不多的和诗?”她这个小徒弟的基础虽然不怎么好,但是以花满楼的才华,估计学上个半年就差不多了,生命不息学习不止嘛!
花满楼犹豫道,“你勤加练习,有上个十年八年就差不多了……”李寻欢怎么也是圣上亲封的探花郎文采卓绝,当日打马游街、采花折枝,十年八年已经是按她天资聪慧来说的了,七老八十还中不了举的读书人大有人在。
乔时月没想到自己经历了九年义务教育,上了十六年学之后,还得再来上少说十年,这搁谁谁受得了啊,差点儿没有当场暴走……
花满楼也发现了她情绪的变化,安慰道,“阿月,今日那株杜若开得正好,你要不要瞧一瞧?”
乔时月的思想好不容易没被花满楼带跑,木木的说道,“不了花七哥,我先去思考一下怎么当个清新的文盲。”
花满楼听她要走高声提醒道,“门口新装了门槛,小心些!”这孩子天天风风火火的,想一出是一出。
家里早就没有了李寻欢的踪影,桌上留了个条说是昔日旧友急事相请,不及告知,暂别三五日。
乔时月差点儿没把这张破字条给撕了,不知道家里刚做了一大锅冰粥吗,他这一走剩下的那些她和花满楼也吃不完啊,浪嘛不是!
乔时月不是第一次给花满楼找事做,一回生二回熟把锅端进了百花楼的小厨房,临走还得嘱咐道,“花七哥,那锅里的粥可不要浪了。”怎么分发给街坊就让他琢磨吧。
花满楼自然听得出来那口锅有多重,笑着拿扇子敲了下乔时月的肩膀,“你呀!可不许走远了!”把所有易坏的食物都搬到小楼里来,不是想跑是想干什么?
乔时月临走前还不依不饶道,“花七哥,我可是你亲妹妹,不能背叛战友给敌人通风报信啊!”
花满楼说得没错,李寻欢有急事一声不响的走了,她的事更急,急着让三五天后回来的李寻欢做一次深刻的检讨。
在花家或者百花楼躲着太容易暴露,乔时月想着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一回生二回熟的奔了白云城。这问起来了也好解释,剑道不找师父勤加练习。反正叶孤城一个空巢大龄单身汉,家里房子多的是。
多年修炼乔同学野外生存技能已经达到满点,去趟南海轻轻松松不吹灰之力。
正赶上叶孤城牵马离开。
乔时月喊道,“等等我,我也去我也去!”主人都走了,她在城主府做客想来不太合适。
门口的叶管家还没回去,见着苦练相声绝技的乔时月就想笑,玩笑道,“乔姑娘这是知道我们主子要去哪儿了?”
乔时月大言不惭道,“差不多。”我再瞅他一眼就差不多能知道了。
叶孤城调转马头道,“我去和西门庄主谈论剑道。”
乔时月当然明白这是她也能跟着去的意思,道,“那我们正好顺路,一起走。”
叶孤城昂首道,“不顺路。”说罢下了马折返府内。
旁边的叶管家急忙差遣小厮把两匹马牵去喂草料,“乔姑娘,这么千里奔波的,您受得了马也受不了啊。”
乔时月乐呵呵的跟进了门,这师父拜得真是值,刚见面还啥话没说就要请她吃饭。
两个人是当天下午出的门,万梅山庄虽远,他们的脚程也不慢,临近黄昏终于见到了一个城镇。
叶孤城早就恢复了那副超脱万物的隐世大侠的面貌,乔时月只好自动充当起点菜角色。
“选豆腐馅包子”
“选豆腐馅包子”
“选豆腐馅包子”
乔时月本打算当没听见就过去算了,谁让他不知道自己点单?不过没过一瞬就立马后悔了,这画外音大的都要穿破她的耳朵,尤其是在乔时月的读心术渐渐对他人无效之后,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伏,叶孤城的心音变大,而且不局限于对视,靠近一些就能感受到。
“老板娘,来两碟豆腐馅包子、一笼蒸饺、两碗汤。”
摊子大约是一对小夫妻开的,老板充当账房和跑堂,老板娘背对着他们在案子后做饭。听了这话,老板娘道,“客官,咱这儿可没有豆腐馅。”她的声音很轻很柔,听起来像是个年轻的小妇人,有这种声音的女人都不会长得太丑,和她老公的长相相去甚远。
这事不常见但却平常。
乔时月得意地瞟了叶孤城一眼,心道,可不是我不给你点,是人家摊子上没有,“那你们店里有什么馅的?”明明是在拐角的街上支了个棚子,乔时月非要说是店里,就像有些赚点小钱的生意人非要买条长衫,好让邻居称他为员外,世上的父母都喜欢听旁人夸他们的孩子聪明。
老板看起来忠厚老实也不答话,只兀自擦着桌子,老板娘答道,“小店多的当然是人肉馅的包子。”
人肉馅?
乔时月和叶孤城对视了一眼道,“不知是男人的肉还是女人的肉?”
“当然是丑人的肉”,老板娘说着掀起了桌底下盖着缸的白布,拿出一块肉来,细细的切肉丝准备剁馅。
肉还鲜嫩,应该是今天刚宰出来的,暗红色的肉夹杂着白色的筋骨,让人不由得联想起它熟透后的风味……
但老板娘只用了两个字就让恶心盖过了它的美味。
乔时月还算好,毕竟身边坐了个叶孤城这样的大杀器,比买了十份保险都有保障,“丑人的肉难不成比牛羊肉好吃?”
“好吃倒谈不上,只不过比让他们在我眼前晃,吃到肚子里去倒舒服多了。”老板娘一脸餍足放佛想起了之前的美味,看到老板在呆立在远处,怒道,“你个死鬼,看见客人来了,都不知道给人家上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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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对老板娘倒是言听计从,唯唯诺诺的跑去端茶。
这场景谁看了心里都发凉,乔时月拽着叶孤城的衣袖就打算离开,却被他按住了。
叶孤城对她心道,莫要走,我只看看他们要耍什么花样。
乔时月听了这话好悬没给叶孤城跪下,知道陆小凤和楚留香两个人为什么麻烦缠身吗?就是因为那天大的好奇心,也不清楚叶孤城究竟是什么时候染上了这个坏毛病。
没有人想喝碗里的茶。
老板娘包完了一屉包子,搽干净手转过身来道,“这位小哥模样可好,不知是否婚配?”
她的确是个美人,只不过是迟暮的美人。
竟然看上了叶孤城。
乔时月只抱着让叶孤城好好看看热闹的心态答道,“他未曾婚配。”
老板娘也不欲理她,只一心对叶孤城道,“郎君尝尝我家的包子,绝对是味道最好的。”说着从老板的手里接过了包子,拿起筷子就要往叶孤城的嘴巴里送。
叶孤城一向不喜欢鲜花和女人,自然也懒得在别的男人的女人身上下功夫,只稍稍偏过了头,他偏过头,老板娘的筷子是绝无可能递到他的嘴里的。
乔时月最清楚他此刻在想什么,想的分明是这包子还不如张大妈蒸的好,张大妈是城主府的主厨,志在研究世上美味。
老板娘见他如此,咯咯笑道,“郎君不用担心,他可不是我的老公。”
乔时月搭腔道,“那他是你的……”
老板娘瞥了乔时月一眼,那眼神里充满了成熟女人对小女孩的不屑,“他是我的包子馅儿。”
“老板”站在她的身旁重重的打了一个寒噤。
这一下不小心把托盘上的醋碟打翻了,陈醋顺着老板娘的裙角滴到了她粉红色的绣鞋上。
老板娘还未发怒,男人却惊得扔掉了手中的托盘,拜倒在叶孤城身前哭喊道,“救救我,救救……”话还未说完,一口鲜血便喷了出来,登时气绝身亡。
鲜血顺着他的嘴角蜿蜒而下,染湿了一大片地面。
老板娘见状并无惊愕,只对叶孤城和乔时月两人赔笑道,“本来看他手脚麻利才叫来店里帮忙,没想到却添了这么大的乱子,弄脏了你们的鞋子还真是不好意思。”
那男人虽说瘦小但分量也不轻,老板娘只用一只手就把他从地上拖了起来,扔进了案板旁的大缸里,用白布仔细裹好缸口。
他们桌上的两碟包子仿佛有了千斤重。
乔时月拉拉叶孤城的衣袖,轻声道,“回了白云城我帮你雇个戏班子天天唱,行不行?”
第九十四章
龙有龙的道,鼠有鼠的洞。
说出去没人敢信秦罗能把叶孤城带走,但这事确确实实发生了。
显然她对女人没什么兴趣,这是乔时月醒来之后第一个想法。
街拐角处的摊子早就掉了,只留她一个人睡在地上。
夏天天长这时候也黑透了,乔时月本打算敲开家客栈明天天亮了再说,毕竟叶孤城的剑法高绝,怎么也出不了事儿。
刚走了两步转念又一想就奔着衙门走了,武功高有什么用,功夫再高也怕菜刀,这不还是着了那个老板娘的道儿,这地儿她也不熟悉,群众有难找官府,干脆报官让衙差们帮着找还方便,反正叶孤城也没案底,不怕。
自古庙堂江湖两不相干,她为这事儿去了也不知道县太老爷答应不答应。
一敲鸣冤鼓,县太爷开堂问案,两边衙役高叫威武。
鸣冤乔时月没经验,不过好歹也算进过牢房的,这点儿阵仗还吓不着她,当场跪地叩首,“大人,民女冤枉呐!”
县太爷一拍惊堂木道,“下跪何人,为何半夜报官。”
乔时月道,“我本是江南人氏,与师父出门访友路过此地,谁知竟遇上一个买人肉包子的凶徒,当场杀了个小二不说,还迷晕了我二人,等我醒来师父已经不知所踪!”她越想越害怕,那个女人既然有能捉住叶孤城的本事,谁说她不能有放倒他的能耐?时间一多只怕会凶多吉少!
县太爷略一沉吟,“哦?竟有此等事,赵捕头,你率一队人马与她前去调查。”
赵捕头上前一步却不做声,似是另有隐情。
县太爷道,“赵捕头,你有何事不妨直言。”
赵重跪倒在地道,“大人您新官上任有所不知,本县周边一直有个女妖出没,已经近十年了,多有俊俏男子被抓,之后再无踪迹,近两年好不容易太平了些,没想到……”
县太爷眉头一皱,“如此,可有人知道那名恶妇是何相貌?”
赵重道,“大人,这是怪就怪在这里,已经快十年了,没有人见过她的样子,被她抓了的人更没有活着回来的。”
乔时月道,“大人,民女求您先派人去瞧上一瞧,若是没有线索明日再说。”
县太爷也了解此事的重要,那名恶妇在此地盘桓数年,怕是早已成为百姓之害,今日再次现身估计能留下些蛛丝马迹。
赵重掂量了下自己的长相,觉得还算有安全感,又按照自己的标准点了几个人跟着,这几个人的相貌都和美丑沾不上边儿,不用害怕被抓走,也不用担心被做成包子,顿时觉得成竹在胸。
“这就是案发现场?”赵重用脚踩了踩结实的路面,道上很干净,借着灯笼里透出的微光都能看清楚,怎么会有一个人死亡时的大片血迹呢?
王捕快也道,“是啊,这里平时人来人往的,虽然是晚上饭点儿街上也不可能干干净净的只剩个包子摊儿啊。”
赵重道,“乔姑娘,您再仔细想想,是不是记错地方了?”
乔时月经常弄错事情,这次她却没有错,而且坚信自己没错,“不会的,我记得清楚,对面那户人家的烟囱好久没擦过了,这处的房檐少了几片瓦,这怎么会记错呢?”
赵重把灯笼放低了些,以保乔时月能看清路面,这下她也傻了,明明鞋底和裙摆还沾着些血渍,怎么会?
赵重见她不语道,“姑娘,您初来乍到又与师父失散,一时模糊也有可能,要不等您回忆起来,我们再行查探?”
乔时月只得点头。
赵重见她魂不守舍的样子,临走前还叮嘱道,“这大半夜的你一个姑娘家着急也没用,赶紧找个客栈休息吧。”
乔时月哪有那么听话,她也怕看走了眼,一夜的时间把整个镇子和镇上的人家都翻了一遍。
连叶孤城的影子都没见着。
天很快就亮了。
“大姐,我想请问一下您家旁边那个包子摊儿是哪户人家?”清晨大姐刚打开家门,端着盆应该是打算去河边洗菜。乔时月打算去碰碰运气。
大姐一脸愕然道,“妹妹你记错了吧,我家门口可没有包子摊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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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时月道,“不会吧,我昨天傍晚到这儿的时候还去那儿吃过一回呢,味儿不错。”那包子她可不敢吃。
大姐笑道,“那你肯定是记错了,昨天是龙王节,我们全镇都去城南庙里拜水龙王了,哪还会有人摆摊儿?”
乔时月一连问了好几个人家得到的都是这个答案。
看来那个女魔头对叶孤城垂涎已久啊,乔时月合计着。
想到这儿,她忽然灵光一闪,跪在地上挖起了路。
镇上都是土路,多年的踩踏已经变成了坚实的道路,挖开并不容易,但挖了刚有三寸,乔时月便察觉出不对来,土只有上层结实,下面一段还很松散,夹杂着些土块,这绝对不是走了许久的路的样子。
她找街坊家借了把铲子,把昨日小摊那地方的路面全部挖开了,浸成暗红色的土壤还留在原地,只不过被路面掩盖住了而已。
叶孤城早已醒了,床上铺的是大红色的绸缎,墙上还贴着大大的喜字,屋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脂粉气。他不由得想握住腰侧的剑。
秦罗却轻而易举的按住了他的手,“郎君,今日是你我大喜的日子,舞刀弄枪岂不坏了兴致?”
叶孤城的目光闪了闪,道,“新嫁娘秦罗?”
秦罗眼睛里放出光,声音更加娇媚,“一别江湖数载,想不到郎君还记得妾身?”
新嫁娘成名在二十年前,这名气也不是什么好名气,只比那倒采花的女淫|贼还要可恶,看见模样好的男人都要带回去成亲,之后便再无音讯,她虽然武功平平,但使得一手好迷药,因此中招的不在少数。
黄山的剑客,崆洞派的弟子,清杏园的二公子……都不幸遭此毒手。她也因此犯了众怒,逃脱江湖,没想到竟然还活着?
秦罗捏了捏叶孤城的肩膀道,“那些个普通男子的长相和力气比郎君你差了一大截,我想你可都要想疯了。”她解衣衫的动作飞快,不一会儿便已不着片缕。
岁月似乎没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她露出了白皙的肌肤、修长的双腿和高耸的胸脯,显然她也清楚的知道自己的美丽,并无时无刻不在彰显它。
当然也只是似乎。
时间对每个女人都公平的很,她脖子上的皮肤已经开始松弛发皱,用再多的脂粉也掩盖不住。
秦罗伏在了叶孤城的上方,搬过他的头,道,“你怎么不看看我?”
叶孤城并不想于她周旋,道,“我对老女人没兴趣。”
没有一个女人喜欢听男人说自己老,就算只是不讨厌也实属难得。
秦罗的脸颊一时有些扭曲,“我可不管你是什么剑神剑仙、刀王刀圣,进了我的地盘就要把那些坏脾气起来。我院子里有的是刚来的时候心高气傲的男人,现在还不是在老老实实地扫地?现在讨了我的欢心,等你变丑了,说不定还能多留你几日。”
叶孤城道,“我实在不想当包子馅。”
秦罗舒展了眉头,拍了拍叶孤城的脸颊,道,“识时务者为俊杰,你还算聪明。”
叶孤城又道,“可让我日日与你这个老妖婆在一起,也太过恶心。”
第九十五章
秦罗高高扬起了手掌,想打叶孤城一个耳光。
叶孤城的手却比雷电都迅速,他一下子就按住了秦罗的手臂,稍一用力那胳膊便卸了下来。
此时秦罗的表情却是比吃了十万只蚂蚁都来的惊讶,这法子她已经用了二十多年,知道叶孤城剑法奇高更是心算计、不敢懈怠,绝不可能出差错!
她半趴在床上喃喃自语道,“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像是在安慰自己,也像是在劝服自己,包子摊背靠的人家房檐上的瓦被她揭了几片,调制成的罂|粟水顺着沟渠慢慢留下来,把棚顶洇湿,他们身上绝对会染上味道,再配上那男人流出的鲜血,她已经用鹿耳草喂了两个月,喷出来的血只要沾上一滴,绝对会昏睡过去。为了避他醒的太早,还点住了他的穴道。
“难道你一早就盯上我,故意引我上钩?”找别人的麻烦永远比承认自己无能要容易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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