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替身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初禾
第26章
文筠睡眠浅,别说是在车中小憩,就是深夜在家熟睡,有任何细小响动也会惊醒。
荀慕生注视他的时候,他已经似有所感地醒来,明白身边的男人正看着自己,甚至猜到了对方接下去会做什么,但在那难说是漫长还是短暂的沉默里,却鬼使神差地选择了装睡。
空气仿佛越来越重,像夏季暴雨降临之前的压顶黑云。他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一动不动,睫毛不颤抖,连呼吸的频率也毫无变化,唯有心跳在默默加速,脸颊也隐隐发烫。
好在灯光是暖色调的,将将遮掩着他脸上的微红。
寻常人装睡不是一件易事,但他狙击手出身,尚在军营时,每天都会进行最严苛的呼吸稳定性训练与潜伏训练。
当年的绝活如今用来装睡,任谁都难以发现其中蹊跷。
他在心底叹息。
荀慕生俯身而下时,他清晰地感知到对方的气息。一个轻飘飘的吻落在他额头上,像一阵风拂过,很快消弭无踪。
显然,荀慕生比他更紧张。
他看似无知无觉地沉睡,强迫自己不去想,也不去感受,直到几分钟后,那道灼人的目光移开,车重新启动,才慢慢呼出一口气。
较之之前,车行驶得更加缓慢,荀慕生大约是担心吵醒他,开得越发小心。
他觉得额头上那块被吻过的地方热得快要融化掉,风一样的触感具化成了疯狂生长的荆棘,从那里刺破他的血肉,蔓向他周身,在他筋骨上穿梭缠绕,最终将他紧紧包裹。
如同一个巨大的茧。
他快要窒息。
一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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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在嘶吼你为什么装睡?
答案显而易见。
他并不糊涂。
迟玉已经离开很久,他无法将一个举止与迟玉有三分相似的人推开。荀慕生是他在倾盆大雨中捡到的蓑衣,寒冬腊月里拾到的火种,他舍不得那庇护与温度。
即便明白这大约是饮鸩止渴,伤己伤人。
荀慕生不是迟玉,他比谁都更清楚。但荀慕生一次次出现,慢慢侵占着他空荡荡的生活,时而说出让他怀念的话,轻而易举地操纵着他的情绪。
旁人说他没脾气、懦弱,被说了难听的话也不敢反驳。正因为此,最初的背后恶言逐渐成了当面嘲讽。
他并非不敢反击,只是心若死水,多数时候懒得理会。
荀慕生是唯一一个让死水起波澜的人。
他的一叶扁舟在荀慕生搅起的风浪中沉浮,竟然不愿意再回到风平浪静的港湾。
多么可笑,又多么荒唐。
荀慕生所说的宵夜既非深夜大排档,也不是五星级酒店的午夜特供。
养尊处优的男人提前叫来家里的厨娘,在自己平时鲜少居住的公寓里做了一桌养胃的菜。
车停稳当,荀慕生偏头看文筠。
文筠还是那个姿势,大约是累得狠了,一看就睡得极沉。
荀慕生看了一会儿,既舍不得叫醒文筠,又舍不得让文筠在睡梦里饿肚子,踌躇片刻,居然打算将文筠抱上楼去。
肩背被小心托住时,文筠“醒”了。
荀慕生温和地笑:“醒了?上去吃个饭吧。”
文筠从车里下来,略有诧异:“这里是?”
“泉悦城,我偶尔过来住。”
明白荀慕生所说的宵夜其实是家宴后,文筠不安地皱了皱眉。
荀慕生只得解释道:“我只是想带你来吃个饭。你累了一天,没吃晚饭,这都半夜了,随便在外面吃点东西解决的话,会伤胃。上次你答应过我,我们从朋友做起。既然我们是朋友,你到我家里吃个便饭,不用这么小心翼翼。”
他说得那么诚恳,文筠耳根发烫,越发觉得自己是个龌龊的小人。
“走吧。”荀慕生向前伸出手。
泉悦城是市里的高档小区之一,荀慕生很少过来住,屋里干净整洁,却没有什么生活气息。
厨娘将瓦罐熬的竹笋鸡汤摆在木垫上,拿起大衣道:“先生,那我先回去了。”
荀慕生将厨娘送到门口,嘱咐路上小心,文筠坐在餐桌边,既忐忑,又感到几分心安。
已经很久没在“家里”面对如此大一桌热气腾腾的食物了。
他没有什么朋友,唯一的家人又痴又瞎,根本不认识他这外孙。逢年过节,单位在酒店包席,桌上山珍海味琳琅满目,但酒店不是“家”。
家里始终冷清。外公还在时,他劳神力做过年夜饭,但外公一口都没吃。后来他便懒得再做。这几年独自租住在莲安小区,有时也炒个菜,但炒完就在厨房站着吃了,从不端去客厅的餐桌。
如今坐在荀慕生家的餐桌边,他怔怔地看着那些致的餐具,一时有些恍惚。
送走厨娘,荀慕生撩起衣袖,盛起一碗鸡汤,“先喝碗汤吧,暖胃。”
“谢谢。”文筠刚一接过,荀慕生又拿起另一个碗舀蟹黄豆腐。
文筠局促道:“我自己来。”
荀慕生挑起眉,“这是给我自己舀的。”
文筠尴尬地回目光,“嗯,你也吃。”
荀慕生心里痒得不行,恨不得在文筠头上呼噜一把,堪堪忍住,将装着蟹黄豆腐的瓷碗放在他手边,笑道:“怎么这么好骗啊?这就是给你舀的。”
文筠眼睫动了动,“谢,谢谢。”
“别跟我客气。”荀慕生捞起一勺竹笋添在文筠的汤碗里,“来,多吃点。”
文筠确实饿了,荀家厨娘的手艺又实在好,加上荀慕生不断舀这夹那,半小时之后,一桌菜所剩无几。
文筠起身要拾碗筷,荀慕生不让,“我来。”
“我来吧。”文筠摇头,蹩脚地找理由:“我吃多了,活动一下。”
荀慕生忍俊不禁,“吃多了是不是要打嗝?”
文筠不解。
他是有点撑,但暂时还不想打嗝。
荀慕生笑:“没事,你打嗝也很帅。”
文筠耳根烧得厉害,快步走进厨房,一个碗还没洗完,荀慕生就跟了进来:“还是我来吧,我是主,你是客。没有客人洗碗的道理。”
文筠想争辩,手中的碗已被抢走。
但荀慕生向来十指不沾阳春水,不会做菜也不会洗碗,那碗刚一拿到手里,还没抹两下,就摔到了池子里。
所幸没有摔坏。
荀慕生脸上挂不住,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解释:“手滑,手滑……”
文筠紧绷着的弦突然松了下来,唇角往上一勾,叹气道:“还是我来吧,你是主,我是客,你准备了饭菜,理应我洗碗擦桌。”
荀慕生担心再摔碗,暴露自己连基础家务都不会做的缺点,只好妥协站在一旁,看文筠麻利地洗碗。
看着看着,心又痒起来。
想就这样与文筠生活在一起。
不一定能同时下班,他有应酬,文筠亦时常加班,但深夜归家,起码有一人在餐桌边等待。
他想,文筠到底是不一样的。他从未想过与那些像文筠的人一起生活,不愿意将他们从灯红酒绿处带入自己的私人领域,却迫不及待地将文筠领进来,盼着马上与文筠过上最平常的生活。
文筠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令他着迷。
17岁的文筠像一幅青春期的海报,在他的墙上挂了13年,却终是近在咫尺而遥不可及。
31岁的文筠像他终于成真的美梦,伸手可及,没了灼灼光辉,却更加轻易地撩动着他的心弦。
拾妥当,已是凌晨2点。文筠执意要回家,荀慕生并未勉强,开车将他送到莲安小区,在他推开车门前,突然牵住他的左手,按捺了一夜的情潮终于冲坡岸堤。
“我可以吻你一下吗?”
文筠眸光紧缩,尚未作出反应,指尖就被一个温柔的亲吻覆盖。
“你……”文筠就跟被定住了一般,想要抽回手,手臂却不听使唤。
“对不起。”荀慕生抬起头,眸色深沉,“实在是忍不住了。”
文筠指尖发麻,不易察觉地颤抖。
短短一晚,荀慕生吻了他两次,一次在额头,一次在手指。
十指连心。
荀慕生抱歉地笑了笑,“如果你不喜欢这样,我下次会注意。只是……”
文筠深呼吸一口,说不出责备的话。
“只是我真的很想那么做。”荀慕生目光炙热,眸底的一切顾虑被蒸干,只余下坦诚的爱恋。
文筠心脏发紧,被那道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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笼罩着,身体里像有电流在穿梭。
蓦然发现,自己不仅无法推开这个男人,甚至越陷越深。
须臾,他回过神,声音带着颤意:“我回去了,你开车小心。”
失眠整夜,生活却要继续。
文筠迟到了,神状态不大好,刚到办公室,就成了众人瞩目的中心。
不是没被这样看过,他并不在意。见李筱已经到了,便走去时尚版块的办公区,解释道:“昨天谢谢你的衣服,太晚没能送去干洗,今天我……”
李筱震惊:“你已经送去干洗店了?”
“还没有。”文筠不知她为什么如此激动,“我下班了拿去。”
“别!”李筱道:“穿一次有什么好洗,你还给我就行。”
说完又改口:“算了不用还了。”
这回轮到文筠震惊了。
他有什么理由借衣不还?
但李筱显然不想跟他多作解释,话锋一转:“柯劲工作狂一个,照片已经修好了,你看吗?他问你这几天有没空,有空的话再拍几套。”
文筠说不准有没空,只好回答前一个问题:“看。”
李筱点开第一张,文筠站在她身后,微弯下腰。
照片里的人坐在暖黄的灯光下,分明是被光芒笼罩,却好似本身就会发光。
好似他一身的零落与灰败,都只是命运捏造的假象。
第27章
同样的照片,已被荀慕生设置为桌面。
此时此刻,上班摸鱼的男人正一手支着下巴,一手端着花蜜柚子茶,看得十分专注。
昨日让文筠又剥了五个柚子,中途文筠似乎想说什么,他一看便知文筠想教他剥柚子。这哪里行,他立即装傻充愣,见文筠将话咽下去,才松了口气。
照片里的文筠像清晨青紫天幕上的星星,与朝阳为伴,尚未在白日的光芒里隐没身形。
是一副极动人的画。
但荀慕生仍旧觉得,画不及人。
朝他投来一瞥的文筠比画更美好。
上午有一场会议,王轲见荀慕生对着电脑微笑了一刻钟,深感身为助理还是该上前提醒提醒起码不要笑成面瘫,这样开会时不好看。
被唤了两声,荀慕生才抬起头,一瞬的怔忪后神情一变,好似戴上了一张冷静漠然的面具。
王轲腹诽:你还说我谈起恋爱来就不好好工作,你自己呢?
文筠并不认为荀慕生正与自己谈恋爱,他甚至没有太多时间思考这段扭曲的关系。
旅游美食版块没有负责人,他被刘存扔了个“代理组长”名头,薪水与普通员工无异,要处理的事却比过去多了一倍。而盛熙广场的秋冬推广活动也必须时时跟进:前期策划他得参与,每日与李筱开会讨论,李筱脾气冲性子急,在小会议室咆哮的事没少干过,他捧着一堆品牌介绍书看得头晕脑胀,还得耐心向李筱陈述自己的想法,尽力说服李筱;后期拍摄他更是主角,柯劲自从拍了布丁奶茶拟人,就盯上他了,与kime等人选好了衣装与餐食,甚至自作主张拟出天马行空的文案,只等将他框进镜头,他向来尽职,没有拒绝的理由。
如此一来,便忙得昏天黑地。白天去盛熙广场拍摄,晚上回新媒体部赶落下的工作。
不知是天生忙碌命,还是在这份忙碌中察觉到了责任,或是其他什么原因,心情竟比过去轻快了许多。与同事的关系虽未怎么改善,却也没有继续恶化,想来想去,大概是那组照片的功劳。
孙经理请吃海鲜粥时,他被荀慕生拉走,没去得成,席间李筱与柯劲聊创意聊潮流,一拍即合,以至于次日一早,柯劲刚修好片就发给了李筱。
照片并非秘密,且需要新媒体部进行筛选。李筱上传至工作群的共享空间,一时间,在办公室的人全炸了。
没人相信,照片中的人是文筠。
人大约都是视觉动物,自那以后,再没人嘲笑文筠“老土”。有一次从盛熙广场回来,文筠还听见李筱冲时尚版块的组员道:“来帮我看看,文筠这两张照片哪张更帅。”
职场有时就是这样,换一种形象,就能换一种际遇。
令人唏嘘,却也并非全无道理。
但文筠始终不明白,第一次去盛熙广场开会那天,李筱对自己的态度为什么突然就变了,甚至还提前准备好了适合那种场合的衣服。
事后李筱不准他拿去干洗,说是怕弄坏,也不让他还,那衣服后来就放在办公室里,他每次去盛熙,李筱就叫他穿上。
直到有一次,他穿了自己新买的大衣。
李筱看了看,说了句“眼光不错”。
他笑得有些尴尬,因为眼光不错的不是他,是荀慕生。
那日改策划案改得苦不堪言,只想赶紧搞定回家睡觉,却见荀慕生发来一条微信:想你,还在忙吗,给你带了宵夜。
文筠握着手机,像拿着一个暖手袋,股股热流涌入手心,向心脏淌去。
一分钟后,他保存文档,关了电脑,快速向电梯间走去。
忙了多日,总该放松一下了。
但做出这个决定时,他并未意识到,自己所谓的“放松”竟是下楼去见见荀慕生。
时值夜里9点,他坐在车里吃荀慕生带来的日料,饥肠辘辘,虽不至于狼吞虎咽,但也不是细嚼慢咽。
荀慕生看了一会儿,居然看出了食欲,悄悄咽了咽口水。
“回家吗?还是去哪儿转转?”荀慕生问。
“我想买两件衣服。”文筠道:“商场10点半关门,还有时间。”
李筱的话说得难听,却有几分道理,新媒体部与《仲城时报》的工作模式不同,而他如今也不仅是旅游美食版块无足轻重的组员,注意形象是应该的,况且他已经切身体会到形象转变带来的益处。
人应当向上爬。
担心在盛熙广场遇到柯劲,荀慕生将车开到了另一家高档商场。本想送文筠几身衣服,文筠却很认真地跟他说:“钱我自己付。”
没办法,人还不是自己的,连大手大脚送礼的资格都没有,荀慕生难吃味,但转头又听文筠说:“我不懂潮流,以前买的衣服都很土,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挑一下?”
世界顿时亮堂了。
以前陪小情儿们逛街,荀慕生总是漫不经心,从不帮着挑,就算被问“好不好看”,也是敷衍至极地点头。
反正那些人只盯着他钱包里的卡。
但这回,他挑得相当仔细,既要选款式,也要看价格看价格这种事他从来没做过,喜欢就买,无所谓贵还是便宜,毕竟千金难买心头好。可文筠执意要自己付钱,他不得不估算性价比,挑不那么贵的给文筠试。
一共五件,每一件穿在文筠身上,他都想立即买下来。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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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最终选了两件,他悄悄将另外三件也一并买下。商场即将关门,文筠买了一杯热咖啡和一块致的蛋糕递给他。
“这是谢礼?”他笑着接过。
文筠点头:“麻烦你了,大晚上陪我买衣服。”
他呷了一口咖啡,“这时间送我咖啡,是希望我失眠吗?”
文筠这才意识到自己疏忽了,窘迫道:“我重新去买一杯,热牛奶行吗?牛奶安神的……”
“咖啡就好。”荀慕生像占了好大便宜似的,“失眠了正好想你。”
文筠耳根一下子就红了。
“陪他买身儿衣服就把你开心成这样?”叶锋临晃着手中的水果茶,笑道:“狗子啊狗子,你已经不是我熟悉的狗子了!”
自从与文筠重逢,荀慕生就不爱去寒庐了,嫌太过纸醉金迷。哥几个只好换地方,挑了处只供应茶水,不提供酒品的清静地小聚。荀慕生不在意叶锋临的揶揄,往他的杯子里丢了小瓣柚子:“尝尝?”
“什么鬼玩意儿?”
“花蜜柚子,我自己酿的。不过柚子是文筠剥的。”
“……你他妈还随身带着?”
荀慕生笑:“不是想跟你显摆显摆吗?”
“操,一罐花蜜柚子你跟我显摆?”叶锋临嘴角一抽。
荀慕生一副闲散模样:“你没真爱,你不懂。”
“你有真爱,你厉害!”
“那是。”
顿了片刻,叶锋临叹气:“狗子,你现在真的能接受他……”
“接受他喜欢过别人?”
“不止。”叶锋临点了根烟,“你上次说过,他性格变化很大,和当年初见时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你和他在一起,不会觉得奇怪吗?”
荀慕生想了想,眼神变得格外柔和,甚至带着笑意,“不会。”
叶锋临抖掉一簇烟灰,沉默地听着。
“我喜欢现在的他。”荀慕生缓声道:“你不知道,每次我说了过分的话,他耳朵都会红。以前他哪会这样,八成会跟我打一架,或者说更过分的话,图个口头便宜。”
“那你……”
“容易害羞的他,比从前安静的他,同样是他。”荀慕生轻笑道:“我爱死了现在的他。以前我老是想,他现在该是什么样子,如今遇上了,性格虽然完全不同,却比我想象中的有趣万倍。你……你不懂的。”
莫名被鄙视一番,叶锋临翻了个白眼。
片刻,荀慕生又道:“如果一定要说遗憾,其实也不是没有。”
“哦?”
“他有些冷漠,怎么说,我觉得他对很多事都不关心,将自己关在一个小世界里。”荀慕生不知如何形容,时说时停:“举个例子,如果有人遇到危险,以前他肯定会冲上去帮忙,现在多半不会了。”
叶锋临了然:“他都不是军人了,谁也不能当一辈子英雄,不是吗?”
“嗯。”荀慕生垂眸,轻声说:“不过我还是很怀念他身上的锐气。”
但遗憾便遗憾罢,人生哪能事事顺遂。
时间不早,荀慕生起身要走,众人知道他是去接文筠下班,全摆手让他赶紧滚。
他笑了笑,意气风发,踌躇满志。
文筠在盛熙广场拍了一下午照,被柯劲和kime两个强迫症患者折腾得两眼一抹黑,好不容易工,又被李筱逮住,让帮忙看看文案终稿是否需要修改。
文案主笔是李筱,辞藻创意没得挑,根本不需要再润色。但看到一半,文筠就发现了问题,而且是麻烦的政治问题。
他将小字说明里的“该品牌今年在美国、英国……等37个国家”圈了出来,加了三个字:与地区。
李筱看了半天,疑惑道:“为什么要这么改?”
如今纸媒虽然式微,但要论政治敏感与严谨,却仍在新媒体之上。文筠耐心道:“你再看看这37个‘国家’。”
半分钟后,李筱一惊:“我靠!吓死我了!我马上改!”
文筠笑了笑,“下回注意,这种小细节一定不要放过。以前《仲城时报》出过类似报道事故,半夜已经开始印刷,被强制返工,当事责编、签版老总全部停职。这还是好的,如果印刷时都没有发现,那就完了。”
李筱吓得不轻,若这回不是文筠给她把了最后一道关,内容放到网上,后果难测。
文筠道:“其实你记着一点就好,以后再遇到这种‘等多少个国家’的句式,不管前面有哪些地名,一并在后面添上‘与地区’,就万无一失了。”
李筱心中感激,连忙道:“谢,谢谢筠哥。”
头一次被叫“筠哥”,文筠愣了愣,笑道:“没事。”
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文筠打开电脑,冲了杯速溶咖啡。而李筱也忙,两人在办公室待到11点多,才一同离开。
荀慕生还未停好车,就看到路边站了三人。
文筠,文筠的同事,还有一名陌生男人。
那男人手里握着刀,刀光明晃,格外刺眼。
(一个解释:文里的“国家与地区”是传统纸媒里很敏感的用词,一旦出错,就是政治问题。文里没有明确写,那37个地名里包括“中国香港”,如果文案最终呈现的是“等37个国家”,那么在纸媒里就属于重大报道事故,在新媒体里程度稍轻,但也非常棘手,李筱可能因此丢工作,文筠帮了她一个大忙。)
第28章
车被扔在路边,荀慕生拔腿往文筠跑去时,近乎肝胆俱震。
以至于忘记了他曾经是个军人,是a级特种部队里的利刃。
交锋在男子将刀挥向文筠时便已终结。李筱惊声尖叫,文筠左手将她往后一推,右手看似轻巧地在男子手腕上一砍。尖刀脱手,向地面砸去,落地的声音尚未响起,文筠手肘曲起,猛地撞在男子手臂上,旋即反剪男子双手,右膝一顶,将男子制伏在地。
刀横落在男子身侧,刀尖已断。而男子的两边手腕分秒间被卸,正痛得厉声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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