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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梦迟(剧情H)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斯芬克斯猫
我感觉有些少,那珍珠圆润饱满,颗粒颇大,一看就不是凡物,但那当铺老板似乎吃准我急需用钱,此处县城亦无第二间当铺,是如何也不肯加价,我亦无法,只得抱着几贯银钱离去。
然后我立刻去了城中医馆请大夫,却是不知,现代人求医难,古代人求医更难!
城中东西二市的两间医馆只对官府人员开放,百姓只能去药铺的坐堂大夫看诊,而县城中的三间药铺都挤满了求医的人,竟然还有提前预约制,但却没有急诊!
我急得在药铺外团团转,也找不见一个江湖游医什么的,生怕再耽误下去,湿婆那里出什么岔子,却在这时,遇见了同来求医的孙大娘。
孙大娘早年丧夫,独自一人拉拔儿子孙大柱成人,那时她见我急得快哭,便关心地问我怎么了,我只得说与夫君路过此地时被流寇袭击,夫君身受重伤,正在城外等待救治,怕是再晚一点就来不及了。
孙大娘倒是个耿介之人,亦与这药铺掌柜有几分相熟,二话不说便找到一名大夫,与我一同去了郊外。
第三百七十四章古代谋生(一)莲花梦迟(斯芬克斯猫)|popo原创市集
第三百七十四章古代谋生(一)
现在回想,遇见孙大娘的那一日我也是急疯了,竟然忘记湿婆根本就不是人类,人类的救治方法对他基本上没有作用。
当大夫拆开我用裙摆内衬做成的简易绷带时,在场所有人都被惊呆。
虽然还有微弱的呼吸,但湿婆胸口的伤,根本不是一个正常人能够承受的,他的胸膛被掏开一个大洞,破碎的内脏肉眼可见,而血几乎已经流干。
那大夫看了几眼,摇了摇头,只在伤口撒了一些止血的药粉,裹上干净的纱布,便对我道:“这位小娘子,准备后事吧。”
反倒是大夫的这一句后事,让我陡然冷静了下来。
湿婆是三界主神,就算此刻受了重伤,但也不至于说挂就挂掉,他必有他的修复之法,现在我就算找来最厉害的大夫,定然也治不好他。
思及此,我顿时松了口气,不似先前万分焦躁的模样,我谢过大夫和孙大娘,付过了诊金,准备寻一处地方落脚安顿。
大夫走后,孙大娘见我并没有放弃夫君的意思,许是同情我的遭遇,竟提议让我去她家隔壁的空屋住下。
能有一个落脚之处,我自是万分欣喜,遂也不推辞,并主动要求付房钱,可孙大娘却是如何也不肯下,只让我将钱好,以后料理生活。
就这样,我带着湿婆在孙大娘家隔壁的空屋暂且安顿了下来,而且这一住就是两个月。
孙大娘家住小园村,家境也并不富裕,我住了她家空屋,却也不好意思再白吃白用。
空屋里除了一张木床和一张桌子,两个长条凳,几乎家徒四壁。
我遂又进县城添置了不少生活用品,这不买不知道,一买吓一跳,三百文银钱立刻就被用了接近一半,我心下诧异,又去县城中问了几处住宿,结果价钱均远远超出我的承受范围。
我心中大呼那当铺掌柜不知坑了我多少,暗骂人心险恶,但转念一想我初来乍到,就得孙大娘雪中送炭,这世间也并非皆是恶人。
省了大笔住宿钱,初步安顿了下来之后,我本想着可以在人道混到湿婆醒来再离开,可没过多久,我发现了一件很郁闷的事情那就是不知为何,我开始需要进食!
身为阿修罗,普通的食物基本上就是吃个乐趣,一般的阿修罗啖肉饮血,而阿修罗皇族或神通高强者则可直接吸食气,此前我是靠着普通的食物勉强维持,但自从被释迦渡过气之后,几乎就再也没有过饿肚子的感觉。
然而来到人道不知何故,我属于阿修罗的特质纷纷消失,不仅修罗角没了,时刻一到,不吃东西肚子就会饿得咕咕直叫。
无奈之下,我开始生火做饭,我本善厨,这自然难不倒我,可买菜需要花钱啊!
两个月下来,虽然我省吃俭用,但剩余的钱也渐渐见底,而湿婆依旧没有醒来。
期间我又去了几次县城买了一些外伤药和干净的纱布,每日换药却依旧不见他胸口的伤处好转。
直到一日我为湿婆包扎,用剪刀剪断纱布时,不小心扎伤了手,滴了几滴血在他身上,接下来,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那血珠似有灵性般竟然从皮肤上一路向伤口滚去,浸入伤口边缘,那伤处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我惊讶地目睹着这一幕,甚至猜想自己是不是眼花了,犹豫一瞬,我再次用剪刀刺中手指的伤口,又挤出几滴血来,滴在他的身上。
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了,伤口开始愈合,虽然只有极少部分,但的确是在恢复。
这个意外的发现,让我惊喜万分,尽管不明白其中缘由,但从那日起,我便每日为湿婆放血疗伤。
可亦是从那日起,我的身体开始渐渐虚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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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小心地计算着每日放血的量,不敢太多,并把剩下的钱几乎都买了补血的药材服下,但效果依旧不理想,再加上我体质特殊,一旦受伤几乎不能愈合,大半个月下来,两臂内侧全是密密麻麻、皮开肉绽的刀伤。
虽然很疼,但是看到湿婆的伤渐渐愈合,我便忘记了疼痛。
可是他的伤虽然好了,人却没有醒来,我身上已无钱财,还得养伤、还得吃饭,虽然孙大娘不时会捎带一些东西给我,但我必须想办法另谋生路。
我左右琢磨,把脑袋里曾看过的穿越小说都拿出来研究一番,结合实际却发现,小说里那些穿越异世的主人翁,靠一支歌,一支舞,一盘菜,或是一些治世良策动不动就混得风生水起,左右逢源的,都纯属作者yy!
盛世之下,虽少见饿殍,但封建制度的三六九等,每个阶层的划分都十分严谨。
我没有小说主角的十项全能,却也知道年号“贞观”,是盛唐之初,今后的几十年并无太大的战乱,这才安心下来。
再说设法谋生,一个独身女子,想在古代赚钱谋生真的很难啊啊啊……我曾到县城的歌舞伎坊,想去卖唱,或卖歌。
结果伎坊的人只听我唱了一首,就婉言拒绝,只说歌虽然有些特别,但根本不符合大众喜好!然而更让我无语的是,伎坊的人看不上我的歌,却十分看得上我的人,游说我虽然卖不了艺,但可以卖身,凭我的容貌和身段,想奋斗成个花魁什么的也不是太难。
我顿时如霜打的茄子,奄奄地走了,卖艺失败,我又在青神县里晃了半日,甚至想着要不要去再远一些的成都府试试时,意外地看见了一家书局。
最后,我在这间书局里,终于谋到了一个代人写家书的工作。
第三百七十五章古代谋生(二)莲花梦迟(斯芬克斯猫)|popo原创市集
第三百七十五章古代谋生(二)
在士农工商的封建社会,腹中有几分才学的读书人,大抵都是受人尊重的,哪怕男尊女卑,我为女子,但会读书写字,立刻就受到了一些不一样的待遇。
县城里的这间无方书局,应有一定的背景,在青神县的只是一间分店,总店设在成都府。
那日我卖艺被拒,在县城坊间四处游走寻思,意外看见一间书局,便走了进去。
我不知我的进入很是惹人注意,毕竟在这里,会进书局的都是有一定身份才学的乡绅之流,再不济也是文人墨客之类,断不会是一个粗衣农妇打扮的女子会进的地方。
我自然是没那些自觉,还津津有味地看起架上的书来,在这个时代,印刷术已经发明,虽然还没有出现活字印刷,但雕刻版的印刷术已经十分成熟,只是书册的装订还以卷轴为主,并有少部分折叠样式的经折装。
因为没有活字印刷,大部分书籍还都停留在手动抄写阶段,效率低下,所以总体而言,书还是比较金贵的东西。
那书局掌柜也是个有几分眼力的人,他见我并未走错地方,还能静在一处看着一本经折装的书册,便上前来询问我是否要买书。
我红着脸将书放回原处,表明了自己不买。
本以为会遭到驱赶,岂料那老掌柜不仅没有表现出傲慢轻视,还十分有礼地与我说起手上的书来《益州异闻录》,我才知晓,这本书是他家少东所写,似乎在民间还大受追捧。
与那掌柜聊完了《益州异闻录》后,我便大着胆子表明来历,询问是否有招工需求,顺便又捏造了一下自己的身份,一名家道中落的世家小姐,自幼习字,与夫君投亲时,遭遇流寇,被劫了钱财,夫君至今重伤未愈昏迷不醒。
老掌柜听我说完后,直叹如今世道太平,还有如此心狠手辣的盗匪,也起了恻隐之心,正好书局平日里代人写信的书生准备去参加乡试,便让我补了这缺,酬劳尚可,能维继温饱,我一颗心这才终于落了地。
只是,代人写信这看似简单的活计,实操起来又是另一番艰难,不是读写的问题,而是古人书信的称呼、问候、用词、礼节,我完全一窍不通!
我本想跟着那还有几日才离去的书生学习一二,岂料这裴姓书生,面容俊秀却甚是迂腐,似乎看不起女子抛头露面,还以男女授受不亲为由每次都离我八丈远我不由郁闷,想我的容貌在这以丰腴为美时代虽然算不上主流审美,但也应该不算丑啊!
可那裴书生每每见了我,就如见了瘟神,不仅没个正眼,还时不时冒出一两句酸不溜秋的话,我只记得一句,“代人笔墨岂是识丁一二的妇孺之辈可担?”
我听得似懂非懂,大抵上也是知道他是看不上我的,但为了生计也顾不得那许多,厚着脸皮跟了三日,学得晕晕乎乎,最后终是挂念湿婆才不得暂时离开书局。
回到小园村一番探视后又拜托了孙大娘帮忙照应,孙大娘知道我谋了个代写家书的活计对我很是佩服,我这才知晓,原来通讯落后的古代,写一封小小的家书,给远方的亲友传递一点信息,在一般百姓来看可是一桩大事,可毫无时代文化底蕴的我,仅是会几首诗词,这着实有些难。
但来之不易的机会,我肯定不会放弃,恋恋不舍地守了湿婆一夜后,第二日我又包袱款款去了县城。
时隔两日那裴书生又见了我,鼻子朝天冒了一句,“才学三日便惰懒两日,短浅陋习,不若早早离去。”
连日的奔波疲惫和因湿婆迟迟不醒的忧心积郁,我终于在此刻被这酸腐的书生给彻底激怒,未多想便一句话回过去,“谁告诉你我偷懒去了?你不就看不起我一个女人吗?你妈不是女人?你老婆不是女人?我抛头露面赚钱养家怎么了?至少我没偷没抢没沦落风尘以色侍人!”
裴书生被我一顿吼,愣是呆了半响,结结巴巴一句,“你、你这满口胡言的粗鄙村妇!”
一通发泄后,我心情好了不少,双手环胸,眯眼睨着他,“我哪里胡言了?墨子道兼爱非攻,大不攻小,强不辱弱,众不贼寡,诈不欺愚,贵不傲贱,富不骄贫,壮不夺老,是兼相爱,相交利,我不赚钱,谁来养我?”
裴书生再次听我噼里啪啦说完,似乎没想到我还能出口成章,愣愣地看了我半响,才道:“你怎么不寻一夫君……”
一听此言,我立刻想到还昏迷不醒的湿婆,心中那点逞了口舌之快的得意也瞬间烟消云散。
我冷了脸,重重一哼,不欲再言,却在此时,另一道爽朗的男音从不远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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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兼相爱,相交利,儒家当道,没想到会有女子尚墨侠之风,真是妙极”
我与裴书生一回头,就见一翩翩公子走进小院,那男子头戴白玉幞头纱帽,身穿同色圆领袍衫,红唇白齿,神飞扬,一路笑意盈盈地向我们走来,而他身后则跟着无方书局的老掌柜。
“这位小娘子好见识,孔老夫子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墨侠却道义利概偏,两者相合,才可兼爱天下。”
这一看就是出身高贵的世家子弟,容貌与裴书生一般都十分俊俏,可眉宇间那两分自信和贵气,便将裴书生轻而易举地比了下去不同阶层的人,有着骨子里不同的烙印。
裴书生一见来人,似乎也明白此人身份不凡,有些僵硬地拱了拱手,便不再说话。
我看了眼这白衣公子和书局的老掌柜,只道一句“公子谬赞”便也不再多言。
老掌柜这才适时开口,与我们小心翼翼地介绍,这便是他无方书局的少东家,宋璞瑜。
第三百七十六章古代谋生(三)莲花梦迟(斯芬克斯猫)|popo原创市集
第三百七十六章古代谋生(三)
话说这无方书局,我后来才知,背景并不简单,似乎与皇室有所牵连,它家分号除了像连锁店一样开遍大小城池、重镇要塞,它所出版的书籍更是当今大家大儒的主流思想文化,某种程度上来说,这间书局甚至可以猜想为皇家控制民间思想的工具之一。
那日巧遇无方书局的少东宋璞瑜,此人眉目清朗,气度不凡,若是普通人也许会趁机结交一二,可酸腐的裴书生颇有傲骨,硬是没正眼看这世家公子一眼,更不用说攀谈结交。
而我,也没那个闲情雅致与这里的人深交,只见礼后,便不再多言。
这宋璞瑜倒也是个心思剔透的人,见我们并无结交之意,也不勉强,只淡淡一笑,便离开了小院。
裴书生看着宋璞瑜风度翩翩地离去,面上立刻露出了一抹隐约的自惭形秽,那样的贵公子似乎是他这种穷书生再寒窗苦读二十载都难以企及的高度。
看他这模样,两分凄苦,三分落魄,我不由一动,生出了些许恻隐之心,开口便道:“你看见了光明,却不一定知道背后的阴暗是什么模样。”
顿了顿,继续道:“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羡慕别人不如做好自己。”
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让透着颓丧的裴书生略是一愣,却也没有更多表示,只转身进了房屋。
我耸了耸肩,亦准备跟着进去再继续学习,可显然我安慰人的水平太低,那裴书生竟然在我面前把门重重一关,还落了插销,摆明了不让我进去。
我顿时无语,有种好心被雷劈的感觉,也不想再去唤他开门,一转身离开了小院。
小院外便是书局后的中庭,我寻思着当下无事,便去了书局里,准备把上次未看完的那本《益州异闻录》再接着看看。
刚捧起书没多久,就听见一声熟悉的男音传来,“咦……”
我一回头,就看见宋璞瑜正站在身后,看着我手上捧的书,有些诧异,却莞尔一笑,“小娘子觉得此书如何?”
“挺有意思的。”
宋璞瑜微微偏头,眼中露出一抹兴味,“可愿详说?”
我看了眼手中书册,不甚在意道:“这书里虽然写的都是些神神鬼鬼的东西,但倒像极了暗喻当前形势,盛世之初百鬼莫侵,就不知这书里的天族少年能不能一反天界玉皇,报当年杀父灭门之仇。”
话音一落,我掀眸就见宋璞瑜微笑的面容异常僵硬。
我微微皱眉,突然想起这书的作者就是他本人,“额,这是你写的?”
他不语,看着我微微眯了眼,原本温和的目光竟然生出几分莫测来,“正是。”
我挠了挠头,“那能不能告诉我,后来结局如何?”
宋璞瑜盯着我,慢慢摇了摇头,然后将我手中的书册翻到最后一页,垂眸道:“还未完。”
我“噢”了一声,将书好放回。
“听闻福掌柜说,小花娘子与夫君于此落难,不知你们是何方人氏?”宋璞瑜面色稍霁,“哗”一声打开手中折扇,模样风流地摇了两摇。
“扬州。”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说辞,我脸不红气不喘地回答。
“噢?我曾在扬州住过数年,听小娘子的口音倒不像呀。”
我一愣,立刻回道:“早年家道中落,我自幼便随父母南北投靠。”
宋璞瑜点了点头,“原来如此,我还以为你是西域的外族人氏。”
我莫名。
他笑了笑,“你的眼睛很漂亮。”
我恍然,虽然没了修罗角,但眼睛的颜色依旧没有改变。
“家中外祖曾有一西域人氏,家族传承罢了。”我面无波澜地回到。
宋璞瑜闻言,亦不再说什么,就在此时,从书局外匆匆走进了一个粗衣汉子,定睛一看不是大柱是谁大柱也第一时间看见了我,两步上前露出了一排白牙,“小花娘子,你家男人醒了!”
第三百七十七章湿婆苏醒莲花梦迟(斯芬克斯猫)|popo原创市集
第三百七十七章湿婆苏醒
听闻湿婆醒了,我激动得连声音都变了,接着立刻就向宋璞瑜告辞。
宋璞瑜也不为难我,只微笑道:“放心去吧,待你家夫君大好之后,再来亦可。”
我点点头,对他的通情达理颇有好感,谦谦君子指的大概就是宋璞瑜这种人吧。
离开无方书局后,我坐上孙大柱的驴车,小毛驴“”地跑在泥巴路上,我的一颗心早已飞回了小园村。
直到夜幕降临,驴车到了村头,我与大柱匆匆言谢后,便提着裙摆,飞奔而去。
刚临近暂住的小院,却看见数十名村里的姑娘、媳妇、大婶围在院子的篱笆外向里探头探脑,还不时低语着,各个都面带春桃。
我顿时无语,大晚上的隔这么远也能看清?
我的出现立刻让这群姑娘媳妇如打枝的鸟儿,散了开去,但看我的眼神多多少少都流露出艳羡之色。
我心下略是膨胀,一想到那里面的男人,是我的男人,连嘴角都不自觉翘起。
可万万没有想到
“你是谁?”
湿婆站在房间里,绝艳的眉目透着一抹索然和疑惑。
我呆愣一瞬,“你……不记得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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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婆眯眼,看了我半响,摇了摇头,又低头瞟了眼身上的素衣,有些嫌弃地皱了皱眉,再向我道;“我又是谁?”
这是失忆吧?
这是失忆吧!
这一瞬,我除了些微的慌乱,心中竟然还生出一抹窃喜来“你是我的夫君。”我理直气壮地开口,表现得毫不心虚。
只见他神色一僵,睫羽轻颤,又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坚定地摇了摇头,“这不可能。”
我立刻有种小小受辱的感觉,我取下头巾,拢了拢微卷的发丝,走到他面前,专注而深情地望着他,“我们成亲多年,路途坎坷,聚少离多,两个月前一同投亲时,遭遇了流寇,你为救我重伤昏迷,所以才失了记忆。”
湿婆的表情有点懵,显然对我所说的内容接还有些困难,他想了想,仍是不信,“我身上何处有伤?”
他这一问倒是难到我了,指了指他的胸口,湿婆立刻毫不避讳地拉开衣襟,光洁的胸膛哪里有伤,连个疤痕都没有。
于是,他更加不信,有些鄙夷地看了我一眼,就欲向门外走去。
恰逢此时,木门“吱嘎”一声被从外推开,正是孙大娘和孙大柱端着热腾腾的饭菜走了进来。
“料想你回来的晚,定是来不及生火做饭,正巧我那里还有现成的,就给你们端来了。”
孙大娘将饭菜放在木桌上,这才多看了两眼湿婆,有些局促地搓了搓手,对我笑道:“小花娘子,你家郎君生得可真俊,还不知如何称呼?”
湿婆看了眼孙氏母子,目光又落回了我的身上,也等着我的答案。
我心中一突,默了默,面色不改地回到,“家夫姓元,单名一个华字,唤元华即可。”
孙大娘点了点头,和善又有些拘谨地看向湿婆,“元华公子,你家娘子这两个月为了照料你着实不易,醒来就好,你们先吃点东西吧,我和大柱先过去了。”
说罢,就拉着神色黯然的大柱一同离去。
孙氏母子走了,房间里又剩下我和湿婆,湿婆还沉浸在刚才的那段插曲中,不知愣愣的在想些什么。
我赶紧上前,将他拉到桌前坐下,备好碗筷,并向他道:“你昏迷了两个月,什么东西都没吃,也不知你现在是否和我一样不吃就不行,哎,总之先吃点吧。”
赶了大半日的路,我一直没来得及用膳,此刻肚子也是饿得咕咕直叫。
湿婆看我拿起筷子开始夹菜吃饭,再次皱眉,漂亮的眉宇间流露出掩不住的疑惑。
我暗想他定是不会用筷子,便拿起筷子在他面前比划了一番,“喏,是这样用的。”
他眯眼,没什么血色的唇紧抿着,少顷之后,终是学着我的动作,拿起了桌上的木筷。
想来这应是湿婆第一次使用筷子,但只稍稍的生疏后,便如行云流水般自然娴熟。
只是他对桌上的农家粗食并不怎么感兴趣,试着尝了几口之后,便不再动作。
我不管他,仍旧埋头吃着,湿婆坐在对面一瞬不瞬地看着我,那视线几乎是实质性一般让我越发不自在。
终于,我放下碗筷,擦了擦嘴,迎上他的目光。
重伤初醒,他的气色明显不佳,但更不佳的却是脸上的神色,复杂、阴郁、压根不能相信我暗暗叹了口气,看来想哄骗一个高贵的神只的确有几分难度,哪怕失了记忆,可骨子里那份傲视三界的心气却没有改变。
“落难之前我们家境尚可,现在借住在孙大娘家,环境简陋,饭食粗淡,夫君你觉得不习惯也是正常的。”
看他眼眸微动,似乎在思考我的话,我加把劲继续道:“不过很快就好了,我已在县城谋了份差事,酬劳还不错,待下月领了饷钱,我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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