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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船去中国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未知
中央公园里也可以遇到一些小咖啡馆,范妮每次都想走进去喝点东西,有时因为觉得在湖边,情调好,有时因为在外面的时间太长,感觉太冷,头发碰到脸上,象冰一样凉。有时就是为了想到自己到了美国,还从来没有走到咖啡馆里去坐一坐,范妮喜欢咖啡馆里的样子,从外面的窗子望进去,总觉得那是个安适的地方,就象自己理想中的美国。可范妮还是心虚,她鼓足了勇气闯进去过,屋子里充满了新鲜的咖啡香,阳光照了满地,她站在门厅里,先看到衣架上挂着些外套,有一件衣服,露出里子,内袋上封着一个巴掌大的商标,是范妮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外国牌子,一小块绣满了外国字的暗绿的缎子,被烫得服服帖帖的。店堂里面坐着的,没有一个黑头发的东方人,吧台里面忙着的,也不是东方人。范妮突然觉得不自在,好象闯进了别人家一样,店堂里的人都多看她一眼,也好象奇怪她怎么会进来。范妮硬撑着没有转身跑掉,她对迎上来的酒保说,自己在等朋友,约在这里,可那人好象没来。说着范妮还再次向店堂里的人望了望,他们在桌前轻松地坐着,象另一个世界的人,的确有桌子空着,桌上的细蜡也没有被点燃,但范妮觉得那是别人的地方,然后范妮退了出去,装成急匆匆地,要去找人。
这可真是失败的感觉。而且是每天每时,小小的,无所不在失败的感觉。
到了下午,范妮终于找到了一个热闹的地方,小孩子在树林里的岩石上爬上爬下,不少人在长椅上晒太阳,百~万小!说,范妮也找了张长椅坐下来,拿出婶婆的书,有什么东西握在手里,看上去好象不那么无聊了。倦意又上来了。这也是失败感觉中的一种,对范妮来说,她简直要哭了。
“你是日本人吗?”突然身边有人问她。范妮转身看,她身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个小个子的中年男人,长着一个大鼻子。是他在跟她说话,特地说得又慢又清晰,象《美国之音》里的special english。
“不是。”范妮说。
“那你是香港人吗?”那人接着问。
“是的。”范妮说,“我的家里人在香港。”
“当然了,你在纽约。”那人笑着说,“来纽约旅游的?东方人喜欢冬天的时候来纽约买东西。日本人,香港人,台湾人。”
“是的。”范妮说,“但是我也不光是来旅游,我也在考虑在纽约上学,我爷爷是nyu毕业的,他的哥哥是mit毕业的,我乃乃是wc毕业的,我们家有到美国上学的传统,现在轮到我了。”
那人挑起眉毛,做出惊叹的样子:“那你家一定很有钱,那些都是最贵的学校。许多美国人都不敢上那么贵的学校。但是那些的确都是好学校,会有大好前程。”
范妮笑笑。
“你的英文不错,是在香港学的?”那人说。
“是的,但我在学校的成绩不怎么好,你知道,听英文歌有意思,看电影也有意思,可是背生词真的困难。”范妮说。
“有钱人家的学生就是这样的,因为他们有太多新鲜事可以做,对不对。但你不象那些香港人一样有口音,说明你的学校还真的不错。”那人说。范妮看看他,他就一点也没怀疑这里面有那么多的谎话。
“你会在哪里上学?”他问。
“nyu。所以我住在格林威治村,那里离学校近。”范妮说。
“那也是个可爱的地方,更多自由自在的空气,更年轻。我也喜欢去那地方的咖啡馆和酒馆。”
“我最喜欢那里的首饰店,那里的戒指真好看,比香港的好看,我们那里老是用金子做,趣味不够好。”范妮说。
“当然,当然,格林威治村卖的戒指都是艺术品,都是艺术家用手工做的,当然漂亮。”
范妮微笑着与邻座的人搭讪,心里觉得自己象是坐在过山车上一样,不晓得下一分钟要发生什么。这是她第一次在纽约,在公园里,和人用英文说话。她一边看着过往的人,有人骑着自行车过去了,有人牵着一条大白狗过去了,有人夹着一堆报纸过去了,有人端着一架照相机过去了,他是个从东方来的旅游者,有一张寂寞的脸。他多看了范妮一眼,范妮想,也许他会把自己也当成个地道纽约人吧,正安然地坐在中央公园的太阳里聊天。刚刚越来越浓的倦意,现在被这心里十分紧张的聊天击退了。
1990年新年除夕的晚上,范妮按照中央公园里陌生人的指点,在电视里看到了时代广场新年仪式的转播。时代广场上人山人海,大家都等着那只被灯光照得光怪陆离的大苹果碎下来。范妮象那里所有的人一样,在最后一分钟时,对那大苹果许了一个新年愿望:“我要当一个真正的纽约人。”
等范妮再醒来的时候,意外地看到窗外的蓝天,然后,她意识到自己夜里没有在中国时间醒来,这标志着,时差终于结束了,她的身体,终于像一个纽约人一样的正常了。对范妮来说,这真的是个豁然开朗的早上。她躺在床上,心情振奋地告诫自己说,anyway; anyhow; 不管有一千种的不适应,意外,麻烦,我都要振奋精神,开始自己的新生活,我要当一个从里到外,彻头彻尾的纽约人。像婶婆说的那样,把在上海的从前全都忘记掉。像婶婆一样,等好多年过去以后,自己也担保上海的亲戚的孩子到纽约来读书,自己也不想上海,也不爱说上海话,只说英文,让那孩子也吓一大跳。anyway,范妮学着婶婆的声音,一定要做一个纽约人。
其实在这时,范妮心里在上海培养起来的,对于纽约的信念正在乒乒有声地碎裂倒塌,但范妮努力把它想象成是她心中的纽约终于走近的脚步声。她奋力鼓动起自己的情绪来欢迎它,来掩盖住自己心里对失落的恐慌。
第三章 fanny wang的新生活
一个远离家乡去求学的留学生,在最初的日子,都会感到自己像在梦里跑步一样,飘飘忽忽的,完全力不从心。而崭新的生活却象地震那样地突然到来,到处都在摇晃,不知道正在和将要发生什么。对范妮来说也是这样,1990年的新年以后,范妮到布鲁克林的语言学校注册上学去了。借着一篇an important personyour life的作文,范妮进了写作4级班,范妮写的是爷爷,说了爷爷的背景和他对自己的期望,感动了教写作的大胖子女教师,她特地对范妮许诺说:“现在,你自由了,你会有十全十美的新生活的。”范妮心里是为了这话而感动的,但她感觉上并不喜欢教写作课的老师,她觉得老师的表情里有种女干部相。教会话课的男老师也是个胖子,他欣赏她的口音,夸奖她是少有的口音纯正的亚洲学生,她因此而进了会话的5级班,一上午的测试和分班,让范妮的心里乐开了花。下午回家的时候,范妮一路看着苏荷区大小画廊各式色彩缤纷的幌子迎风招展,时差时候的头昏眼花和恶心已经不再出现了,身体渐渐有了力气,范妮真的感到自己象一只鸟一样,可以飞起来。
那天黄昏,范妮正在厨房里吃她的大香蕉。从小时候起,她就喜欢吃这种在热带长大的,又长大粗的香蕉。那时上海的水果摊上仅有的进口水果,就是伊拉克蜜枣和厄瓜多尔香蕉。她喜欢吃这种香蕉,一条就可以顶得上一顿饭,却不象广州的芝麻香蕉那样甜糯,在桌子上放到熟时,香气重得使范妮头昏。而且,在格林威治村的超级市场里,这种香蕉是最便宜的水果,比黄瓜和胡罗卜还要便宜。范妮知道,爷爷继承的所剩无几的美元遗产只够她用一个学期,以后,她就应该象所有大陆来的留学生一样,找地方去打工,自己养活自己,自己支付学费。她得尽量节约用钱。按照她的经济情况,她也应该找一个课后的工作,象大多数同学那样,去餐馆和麦当劳店打工,开始挣钱。
范妮用手将香蕉掰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放到嘴里,用上鄂将它压碎,她最喜欢的,就是香蕉在嘴里的这种甜软。她决定今天先好好地高兴一天,明天再开始想打工的事情。
就在这时候,她听到有人用钥匙开门,然后,她看到一个穿蓝色风雨衣的人,长长的金发,戴着一副细边的圆眼镜,轻手轻脚地站在走廊上,看着自己。他的脚下躺着一个鼓鼓囊囊的登山背包,紫色的隔潮垫子象蜗牛那样卷着。范妮想起来,她小时候在上海音乐厅看过的罗马尼亚电影《奇布里安。波隆贝斯库》,那个浪漫的音乐家也有这样的一头长长的金发,个子也是一样的细长。上海音乐厅的椅子旧了,里面的弹簧会冷不丁暴跳起来,隔着罩布猛弹一下。下雨天,脚穿在黑色的橡胶雨鞋里,很闷。那个演员太好看,范妮去看了七遍,而维尼叔叔说,他长得还是有点东欧人的乡气,不如法国人和德国人好看。当时范妮不喜欢维尼叔叔诋毁自己心爱的形象,范妮此刻看着那个人,觉得维尼叔叔竟然真的是对的。
要不是鲁先伸出手来说哈罗,范妮以为自己是在梦里。
哈罗。范妮嗫嘘着,站起来与鲁握手。她闻到了他身上留着室外寒冷而清新的气味,她第一次这么近地看着一个金发青年,看到他的眼睛在厨房温暖的黄灯里变得很蓝,那蓝眼睛正望着自己,她的脸,从面颊,额头,眼皮,一团团轰轰烈烈地红了起来。范妮感到自己的脸皮上,血管蹦蹦地跳着。为了掩饰自己的脸红,范妮马上说:“谢谢你,卡撒特先生,我见到你的留条了。”说着,她指了指冰箱门上的那张留条,将鲁的眼睛引去看冰箱。
“不客气。”鲁的嗓音温和轻柔,让范妮想起列农的声音,想起照片上,列农也戴这样的眼镜。但是鲁并不去看冰箱,仍旧直直地看着范妮。
范妮脸上的皮肤蹦蹦地跳着,她的心也在蹦蹦地跳着,手心里都是汗,她怕自己太失态,想赶快离开厨房回自己房间去,可是她不舍得走。
鲁说:“你可以叫我鲁,而不是卡撒特先生吗?可以吗?”
范妮说:“好的。”这是表示亲热的意思吗?范妮猜想着,老师说过,彼此亲近的外国人互相叫名字,而第一次见面,一定要叫某某先生,某某小姐。
“谢谢。”鲁离开厨房,将自己放在走廊里的行李搬到他的房间里去,他马上打开了他的唱机,范妮听到了音乐,是她不熟悉的。
范妮也赶快离开厨房,回到自己房间里。她在大窗台上坐下来,把脸贴在玻璃上冰着。是看上这个人了吗?范妮怀疑而慌乱地想,居然可以就这样爱上一个人吗?除了他有一头长长的金发,自己对这个人一无所知。她感到自己的耳朵象兔子那样直直地竖了起来,在仔细分辨着鲁房间里轻轻的音乐。她听到鲁走来走去,“吱”地一声,好象拉开了抽屉。范妮心里突然感到高兴起来,到美国来以后,那空荡荡的感觉,现在突然没有了,这公寓变得亲切和欢快。
范妮想起了“美国罐头”,她在前进夜校学英文时的同学,班上的著名出国迷。因为他总是说美国罐头有什么好,怎么好吃,他的姐夫是国际海员,只要船一停上海,他姐夫就给他家送带来的美国罐头,所以班上的同学给他的绰号就叫“美国罐头”。他和范妮同桌,一起上《剑桥证书英语》,后来又一起上托福班和托福强化班。范妮在被鲁激起的慌乱中想起他,因为他是唯一和范妮最接近的男人了。在他去纽约以前,每次下夜课后,总是他把范妮送回家,自己再回家。他家住在安顺路上的弄堂里,并不顺路,其实这是为了很自然地在一起散步。他们两个人的关系有点说不清楚,比一般朋友肯定要深,也有默契,但他们从来都不想进一步发展这种关系,成为情人,这一点,他们最有共识。所以,在他们这种有所回避,又知己的关系里,一起散步说话,需要一个合适的借口。
他自行车的链条,在散步的路上咯拉拉地响着。他们都喜欢夜晚的上海马路,喜欢看夜色里显得不那么破旧的老洋房,喜欢闻到荒芜的院落在夜雾下散发出杂草香气,喜欢猜想那些房子里过去的人与事,那都是在他们出生前就发生并且湮灭了的往事。他们喜欢把玩那种没落。这时候,他们心心相印,彼此怜惜,在心里爱护地抚摩着对方感伤的身体,只是他们都不愿意承认这种心心相印也可以是爱情。他们都是铁心要出国的人,他家是普通职员出身,并没有什么海外关系。但他的姐姐就铁心要出国,一直等到三十多岁,才千方百计嫁了做国际海员的香港人,被带到美国去了。他就等着姐姐落下脚以后,也申请到美国。范妮也是一定要到美国去的人,但是他们都不知道机会什么时候才能来。谁会先走,用什么方式走,但他们知道,一定会天各一方。所以,他们从来不谈感情。就象美国罐头的姐姐做的那样。当时在前进夜校里,象他们这样关系的同学,还有好几对,相处的方式,也都是差不多的理智。既彼此有一点感情上的安慰,又没有牵挂,不会被拖累,到时候,可以拍拍p股就离开。
美国罐头比范妮先到美国,到纽约投奔他姐姐。他离开以后,象大多数离开上海的人一样,再没有与朋友联系,也没有与范妮联系过。从前,她心里还对他的沉默冷笑过,她以为,他怕她这种还留在国内的人要麻烦他们,就象他有时忍不住要猜想沉默几个月也没有消息的姐姐,是想把他甩了一样。现在,范妮知道了,大概是因为自顾不暇的原因。到现在,她也只给家里打了一个报平安的电话,不愿意坐下来写信,因为还不知道到底要说什么。当年,他的姐姐是只要谁能够将自己带出中国,就跟那人结婚的人,她那么美丽风流,二话不说,就嫁给来相亲的瘦小的香港水手,连对方的性情怎样都不知道。她在国外的日子,只怕比范妮现在的状况,要难言几倍。美国罐头也是不欢喜读书的人,连读英文都没有心思,他也不是那种能到唐人街上苦干谋生的人,他就是那种想入非非的上海青年,有一双细长的,单薄的双手。其实,范妮心里很明白,不能把自己的一生托付到这样的双手里,他们在一起,只是寂寞等待时的伙伴。当时,维尼叔叔都很相信范妮的理智,没有紧张过她和美国罐头之间会真的有什么感情上的纠葛。
范妮连初恋都没有过,她并不知道到底什么是爱情,她应该怎么做。她非常笨拙,但是即使是这样,她还是感到了,她的心象长出了两只手,两只手都紧紧抓住鲁的衣袖,怎么也不肯松开。她被自己心里的念头吓住,觉得自己也象美国罐头的姐姐那样不矜持。
有咖啡的香味从门缝里钻进来,还有咖啡机呼噜呼噜的响声,那是鲁回到厨房里煮咖啡来了,他还希望自己仍旧留在厨房里等他吗?他还希望和自己一起喝杯热的咖啡吗?范妮的心又冬冬地跳起来。
其实,范妮并没有猜错,鲁的确以为范妮会在厨房继续看电视,他将新买的咖啡从行李袋里找出来,想要邀请她喝从奥地利带回来的咖啡。但范妮已经不在厨房里了,而且她的房间里静得一点声音也没有,也没有想要邀请他去她房间的任何迹象。
鲁感到有一点意外,他以为他们还可以在一起呆整个晚上。鲁到冰箱里取自己的牛奶,看到范妮将自己的东西规矩地放在另外一层里,就象那些小心温顺的东方女孩子一样。他看出来,范妮被自己镇住了,刚刚她的脸红得要破了一样。他没有想到的是,范妮又突然冷静下来,回到自己的屋子里去了。他开始是为自己的魅力而骄傲和疑惑的,现在则有点怀疑了。上大学以后,他有过几个女朋友,可从来没有令一个刚见面的女孩为自己脸红。鲁一向认为自己就是一个普通的美国青年,没什么魅力。所以看到范妮通红的脸和闪闪发光,显然是动情了的眼睛,鲁心里的吃惊大过骄傲。
他听说过,大多数来西方的日本女孩子特别想要一个金发男朋友,东方女人爱金发男人,象蝴蝶夫人的故事里说的一样。但他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东方女孩,他大学班上的东方女孩,都是abc,作风跟美国女孩一样,根本没有传说中的东方风情。圣诞节假期,去奥地利的因斯布鲁克滑雪前,他知道一个上海女孩要来和他合租公寓,也想到过奇遇。他的心,为了她的脸红而轻轻浮动了一下。他知道自己动了心,但不象范妮那样惊慌失措。
鲁清楚自己,自己仅仅是个优柔寡断的寻常男孩,在康州长满橡树的中产阶级小镇上长大。高中的时候,借父亲的黑色福特车送女孩晚会后回家,在父亲的汽车里,他第一次亲了女孩的嘴,他小心地不把自己的口水弄得到处都是。后来,到纽约上大学,他学的是经济,象许多从康州小镇上中产阶级家庭出来的孩子一样,十分自然地选择经济这种实用的专业,但他自己并不喜欢。到了大学里,他才渐渐开始思考自己将来想要怎样的生活,但是,并没有答案。他只知道自己不愿意再过小镇上那乏味的生活,不想再重复自己父亲的一生。他喜欢欧洲,如果找到了便宜的飞机票,他就到欧洲去旅行,找一个青年会的小旅店住着,白天在咖啡馆里百~万小!说,听欧洲的音乐





慢船去中国 第 6 部分
如果找到了便宜的飞机票,他就到欧洲去旅行,找一个青年会的小旅店住着,白天在咖啡馆里百~万小!说,听欧洲的音乐,晚上去那些窄小的街道上散步。他希望在那里找到不同寻常的经历,比如爱上一个外国人。有一年,他和一个西班牙女孩子有过短暂的爱情,但那个女孩子很快就离开他,连等他假期结束,自然地分手都不愿意,因为她觉得他是个乏味的人。这个直截了当的分手理由,让鲁感到自己几乎被整个将来所抛弃。他认为自己不是一个乏味的人,只是他的西班牙语不够好,使得整个谈话变得乏味了。见到范妮的这一年,是鲁应该写经济系的毕业论文的一年,但鲁考虑得更多的是,换到文学系去,读西班牙文学,也许当一个毕业以后找不到工作的文学士。但是,他也无法真正地鼓起勇气来这么做。
鲁坐在厨房里,听着咖啡机呼噜呼噜地滴下奥地利的咖啡,满室浓香。这一次,他也和一个从维也纳来滑雪的奥地利女孩子有过短暂的交往,他们同住在一个青年旅店里,这次是他突然中断和那个红发的,有匈牙利血统的女孩的交往的,因为她身上有着说德语的人的刻板,他觉得太乏味了。鲁闻着奥地利的咖啡的浓香,想起了那个女孩子有点发绿的恼怒的眼睛,象被踩了一脚的猫。
他知道自己真的对乏味这个词太敏感了。
范妮去的会话班上,有一些同学也是同一个写作班上的,因为大家的程度都差不多。照理说,这些人应该是最熟悉的,班级里常常办晚会,大家在一起吃吃喝喝,也都脸熟了,见面打招呼。不久,背景和气味相投的同学就形成了三三两两的小圈子,象当时在前进夜校的情形差不多。功课不错,作派时髦,人也相对漂亮的同学圈子,总是班上的核心。从前,范妮和美国罐头都是这圈子里的人,他们常常在下课以后一起去衡山路上的小咖啡馆坐坐,在说话的时候夹着一些英文词,感觉十分优越。但现在,范妮发现,新班级的圈子,是由几个说法文的人组成的。两个从法国来的男孩,穿着海军蓝的j心领羊毛衫,很精致的样子。一个瑞士女孩,她却是从瑞士的法语区来的。他们老是在一起说法语。会话课的老师规定大家在学校里都得说英语,他们从来都不理会他,仍旧说他们的法文。他们的骄傲在班上很注目,范妮看出来他们不愿意与东方人打交道,班上另一个中国女孩倪鹰,曾试着参加他们的谈话,可他们就是不接她的话茬。还有,班上的日本同学请大家到她家去开会话课的晚会,他们去了,吃了日本同学做的寿司,喝了清酒,但并没有认真和日本同学说什么。所以,范妮从来不主动和他们说什么,但是心里却悻悻然。范妮的口音真的比那几个说法文的人好,可他们并不在乎,他们的英语结结巴巴的,总是将tr分开来,发成两个音。但是,他们从容自在地靠在椅背上,遇到说不出的词,便撮起拇指和中指,响亮地打一个榧子,说一个法国词,或者说句“howsay thisthose stupid english”,好象是英语刁难了他们,一点没有范妮在犯了英文错误时的自惭形秽。要是有人提醒了他们,他们就象拿坡伦那样用手奖赏似地点一下那个帮忙的人,说:“super!”
他们优越的态度让范妮生气,或者说嫉妒。
班上的同学来自世界各地,大多数同学圈子,还是因为母语的关系,或者是相同的国家背景。班上有两个从莫斯科来的女孩子,还有四五个从南斯拉夫来的男孩,他们常常下课和晚会的时候聚在一起说话。可他们从来没有到齐过,不是这个不来,就是那个不来,他们都张着浓密的眉毛,眉心几乎连在了一起,所以范妮几乎分不清他们谁是谁。她也没有什么兴趣和他们说话。
但,范妮也没有兴趣和东方背景的同学在一起。她不喜欢那个日本同学,不喜欢她对洋人甘拜下风的谦恭。这个同学是个中年女子,永远一丝不苟地穿洋装,裙子和浅口的意大利皮鞋。她丈夫被公司派到纽约工作,他们全家跟着过来,她在孩子上学以后到学校来补习英文。她说的英文里有很多日本口音,轻易听不懂。她自己也知道自己的口音糟糕,所以一开口,就拿眼睛小心翼翼地观察别人的反映,生怕别人笑话。范妮从她的身上看出来东方人的自卑,所以特别告诫自己要理直气壮地说英文,展示自己被老师夸奖过的好口音,不让人将自己看轻。还有一个,是从湖北来的中国女孩子,叫倪鹰。她已经大学毕业了,只是没有考托福,所以大学没有录取,就先来读语言学校了。听说范妮从上海来,她长长地“噢”了一声,好象很有意味似的。范妮介意那个拖得挺长的“噢”,象是从小在班级里,出身红色的同学将她打到另册里的声音,也不喜欢倪鹰穿的外套,觉得她的外套土气,所以她从不跟倪鹰多话。
坐在范妮前面的,是从捷克来的女孩子莲娜。第一次做课堂练习的时候,范妮就和她搭档,编一个故事讲给大家听,范妮会编,莲娜的词汇量比范妮大,范妮把故事情节说出来,莲娜就把句子里太简单的词换成一个好听的,所以那次她们得了第一。于是,范妮和莲娜熟了。莲娜在她的家乡布拉格认识了一个从纽约去那里过夏天的男孩,因为他在街上问莲娜路。后来,他们爱上了。男孩先回的美国,冬天的时候,莲娜也来到美国与她的男朋友汇合。她的男朋友在曼哈顿岛上上大学,莲娜先进语言学校,也准备接着在美国上大学。范妮听莲娜说的英文,有时带着点美国口音,范妮猜想,这是因为她有个朝夕相处的美国男朋友的关系,要是她也有这样一个男友,也许他们住在一起,睡在一张床上,那她也会很快进步。比起来,她们算是有时在一起说说话的同学,到学校的咖啡室里去喝点什么的时候,她们也会有时结伴去。范妮看出来,莲娜也不愿意和从东欧来的人混在一起,象自己不愿意和东方人混在一起一样,所以她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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