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初唐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扬镳
“哦……”李牧恍然,通过与高公公的聊天,他确定了一件事儿。这个世界的武学体系还是比较正常的,没有‘玄幻’那一套。不会出现他穿越之前看到的那些雷剧中的片段一样,一打一万个的情况。一个人的武功再高,他也不能杀进皇宫斩了李世民的狗头。一轮齐射,就能要了他的性命。但是一个功夫高的人,小范围战斗的时候,可以取得一定的优势。刺杀暗杀的时候,也能体现出差距来。
武功这玩意,可以强身保命,但若以此想做点大事,建功立业,还是有点想多了。
“那虬髯客的内功是啥?传给红拂女了没?”
“这咱家上哪儿知道去?”高公公无语道:“内功是高手安身立命的根本,谁能到处嚷嚷啊?也就是咱家,看在你我的交情上,不藏不瞒的,把内功借给你看,你还不领情。”
“你可算了吧。”李牧还了个大白眼回去,道:“你那内功,我也得练得了啊。”
高公公嘿嘿笑道:“咱家这功夫,也是前途无量。咱家自己都没练到绝顶,若练到绝顶时,摘叶飞花皆可伤人,就是一根绣花针,屈指一弹都能要了人命。”
李牧心道,你说的那个境界我见过,再过几百年有个叫东方不败的就能做到,只是再怎么厉害,老子也没兴趣。为了练个武功,让老子的五个如花似玉的娇妻独守空房,这等残忍的事情,谁能忍心?
李牧和高公公这边有一句每一句的闲扯,锦衣卫那边也没闲着,把箭都拔了下去,然后拿绳子捆了,丢到了洛水中。挖坑太麻烦了,丢河里还能喂一下鱼虾蟹,也算是废物利用了。
“公公,说起来,你跟刚刚那个容嬷嬷,是怎么结仇的啊?”
“还不是因为息王和陛下之间的事儿么?陛下当年在洛阳城开府,这洛阳城呢,又是那女人的地盘,所以那女人就想,杀了陛下,息王不就没对手了么?于是就纠结了一批高手想要刺杀陛下,得亏当时陛下手里掌握着兵权,也有所防备,否则仅凭府内的几个高手,还真就应付不了。即便最后胜了,也是惨胜,咱们这边死了七十多人,留下对方二十二人,其中就有那疯婆子的兄弟。”
“所以现在你明白陛下为何那么看重你的连弩了吧?这东西绝对是大杀器,普通的弓箭弩箭,高手都可抵挡,想要杀一个,必得人多一起攒射才行,但有了你这连弩,十把齐射一息就是一百箭,四面八方射来,谁挡得住?”
“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李牧长出了口气,道:“我就怕对方再纠结几十个高手来刺杀我,我没法子抵挡。”
“现在他们未必敢,他们要是敢大张旗鼓的冒头,陛下早就……”话说了一半,高公公意识到自己失言了,打了个哈哈道:“咱家这是说啥话呢?受了这场惊吓,都胡言乱语了,不成了不成了,得回去睡了,天亮还得早起呢,走了走了。”
高公公说着,腾空掠起,沿着来时的路线返回去,李牧叫他一声,也不知他是没听见,还是故意装作听不见,头都没回。
“大哥,我——”
“不必气馁,你没听高公公说么,对方也都是江湖上有数的高手。你才几岁,有打不过的很正常,要是你十七就天下无敌了,江湖上的那些前辈们岂不是都把岁数活到狗肚子去了?”
“这……”独孤九一想,好像也是这么回事儿。江湖很大,他遇到的人,只是其中冰山一角,有很多不出世的高手,你想跟他过招,他都不跟你打,怎么分出高低?
“这个东西给你、”李牧从怀里摸出一个东西,此物扁平如匣,长七寸,厚三寸,塞到了独孤九手上。
独孤九不知是何物,呆问道:“这是啥?”
“我做的防身之物,名为暴雨梨花针。”李牧指了指上头的按钮,道:“这儿是个保险,你要用的时候,按一下,再向前推,就能发射出去,一共能发射三次,每次二十七根涂了毒的银针,擦着一点儿都必死。”
李牧又掏出一个小玻璃瓶,里头有几颗药丸:“这是解药,一个时辰内服下能解毒,超过一个时辰就没用了,好好留着。”
独孤九看着手里的暴雨梨花针,犹豫道:“大哥,我不想用这个东西,我还是想堂堂正正——”
“平时谁让你用啦?这是给你保命的!”李牧没好气道:“你想咋地?还堂堂正正?若堂堂正正赢不了咋办?等死啊?净冒傻气!”
“可是名声就——”
“名声是活人说的,你活下来才有名声,你死了,名声有啥用?”
听到河岸传来‘扑通’一声,李牧拍了下手,马车来到了跟前,他跳上马车,撩开帘子问道:“你是坐马车还是自己飞回去?”
“我……”独孤九想了想,乖乖上了马车,坐在了李牧的对面。李牧没坐着,他的马车是赵郡李氏车行最新的四轮‘房车’,有一块特别厚的波斯地毯,躺上去比床铺还舒服,李牧把毯子铺好,脱了鞋袜躺下来,道:“到家了叫我,我眯一会儿。”
“嗯。”
李牧这样子,独孤九见多了,也不觉得有什么,下意识地应了声。他把手里的暴雨梨花针取出来,仔细看了看,又放回了怀里,看着车外的月色,轻轻地叹了口气。
说到底,还是自己的剑法有问题。到底是速度不够快,还是力道不够强呢?亦或是,少了内功的加持,杀伤力不够?
独孤九思索着,陷入了自己的世界中,车内外一片安静,只有车轱辘压在石板路上骨碌碌的声响。
……
翌日,一大早,高公公一行便回去了。李牧正好也好去工地看看,顺道送了高公公一行,送别之后,李牧在工地待了一会儿,然后便回了侯府。独孤九不知所终,李牧也懒得去问,他素知独孤九的性格,别看这小子平时不言不语的,自尊心强着呢,尤其是在武功方面,他更加是自负的很,从小到大罕遇敌手,就算是跟高公公也能打成平手,昨天却遇到了奈何不得的人,怎能不觉得挫败?
这也是一个好事儿,省得自以为天下无敌,来日吃更大的亏。
李牧不担心自己的安危,他有飞刀,飞刀的速度更在暴雨梨花针之上,且还能以气息牵引,昨天那种情况,出其不意之下,他应当能够应付。家里人他也不太担心,金晨外表柔弱,功夫其实已经不在一流高手之下,打不过,逃肯定是没问题的。张天爱的功夫稍差一点儿,却有锦衣卫帮衬,对方未必敢动手。
唯一的弱点,就在白巧巧身上。所以李牧才想着早点回家,守在白巧巧身边他也安心一些。
算算日子,从发现白巧巧怀孕到现在已经有七个月了。说是怀胎十月,实际的情况一般人都是九个月左右生出来。发现的时候,应当就已经怀孕一个月左右了,也就是说,再有一个多月,白巧巧就要生了。
若是出点茬子,早产也是有可能的。因此在倒计时一个月的时候,侯府的接产婆子就已经预备上了。这接产婆子,可不是随便都能用的,涉及到母子二人的性命,容不得李牧不重视。若是对头的人,冒死搞个一尸两命,他哭都找不到地方去。所以待在府里的时候,如何从十几个接生婆子里头选出可靠之人,也是李牧如今最棘手的几件事之一。
高公公今早走的时候也说,陛下那边也在帮他物色接产婆子,过几日便会打发过来。但有了昨天的旨意,李牧有点不敢信李世民了,这件事情还是得亲力亲为才放心的下。
“娘子、”李牧手里拿着一本医书,里头是有关接生的一些经验,一个接产婆子给他的,说是传了好几代了。李牧研究了几个时辰,觉得颇有心得:“你说等你生的时候,我给你接生好不好?把你们娘俩交给旁人,我实在是放心不下啊。”
第777章 蝗灾
“净说些没边儿的胡话,哪有男人接生的,多不吉利呀。”白巧巧瞥了李牧一眼,只把他的话当做是胡闹的玩笑话。不管李牧怎么说,她就是不应允,只顾着摆弄手里的鲁班锁,研究李牧教给她的关于鲁班锁的诸多变化。
对学习机关术,白巧巧是非常认真的。而对给白巧巧接生,李牧也是非常认真的。
从手里的这本书里,李牧对唐时接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了解之后,他对这事儿更提心吊胆了。之前李牧找接产婆子的时候,‘面试’时,所有接产婆子都说,生孩子是‘过鬼门’,再熟的老手,也不敢保证一定万无一失。这话,当时李牧听着以为是接产婆子们怕担责任,现在看了手里的这本书,才知道她们所言非虚,这个年代生孩子,真的是在撞大运。
穿越之前,李牧看的古装电视剧里头,有生孩子的场景,大概都是一样的,里头的人声嘶力竭的喊叫,外头的人急得团团转,偶尔接产婆子出来,必定有一句台词:“快点准备热水!”
看电视剧的时候,李牧觉得这是编剧不了解历史,随意捏造出的场景,现在看来,编剧们没有乱写,至少手里这本书从头到尾,也就这句话有点用。热水能起到的作用有两个,一是“热胀冷缩”,在产妇生产时,用热水可以帮助她扩张子宫口,有利于生产。二是热水可以消毒,减少感染。
至于书中其他的内容,基本上就没啥用处了,倒是能起到一些科普作用。
比如说,书上说,秦汉时期,生孩子不在家里,而是在坟墓和道路旁边,临时搭建一个草棚子作为临时的产房。在孕妇即准备要分娩的时候,把孕妇移入到草棚子里面,等到孕妇生下孩子满月以后,才能够抱着孩子回家住。书中没解释为何这么做,但李牧想来,大概跟那时候存活的几率小有关,生孩子被视为是不洁的事情,在家里生不吉利,若是孩子死了,或者孕妇难产死了,靠近道路和坟墓直接埋了省事儿。
而在家生孩子,是魏晋时期才有的事儿。这也说明,到了魏晋时期,生下的孩子存活率提高了。
但是世人对生孩子这件事的偏见依然没什么改观,医疗条件也没啥长进,李牧一点也不意外,原因很简单,这个时代大夫都是男人,哪个男人会愿意男大夫给自己的老婆接生?都是找接产婆子,可是接产婆子又不懂医术,只有一辈一辈传下来的经验,每一代都差不多。
“怎么办呢……”
忽然李牧脑中灵光一闪,有办法啊!没有女医生,那就培养女医生呗。搞一个妇产医院,如此一来,新生儿的存活率必能大大提升。
“钱——”李牧看了眼白巧巧,心道,就当老子行善积德吧,老天保佑母子平安,这钱我出了!
白巧巧斜倚着床头睡着了,李牧走过去,扶着她轻轻躺下,为她盖好毯子,坐在旁边守着。看着白巧巧,看着她肚子里的孩子,李牧才能确定,自己是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而不是穿越到了游戏里。这种血脉相连的感觉,是做不得假的。
李牧的手轻轻搭在白巧巧的肚子上,想起了王鸥。她比白巧巧晚一个月,算起来再有两个月孩子也出生了。李牧在系统里确认过胖达的位置,此时王鸥应当是在蜀州往西的山里,只是李牧想不通,为何王鸥要去那种地方。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胖达自己跑出去,离家出走了。它顺着本能的召唤,回自己的老家去了。要是这样,这小子可是真坑爹了。
不管是哪种情况,王鸥那头应当是顾不上了,白巧巧这边还没出满月,他怎么也赶不过去。
……
再过几天就是秋分了,秋分过后,庄稼也进入了收获的时候。张天爱带着锦衣卫出城逛了一圈儿,对周边的农田了解了一番。附近的几个县,老农们都说,看目前的情况,今年的丰收是铁定了。洛阳是新政施行的重点,李牧作为洛阳城的主人,也该早早地安排存粮仓,等农民收获了粮食,上缴公粮入库,仓库里有了粮,他就不用提心吊胆了,否则,他总惦记着继嗣堂收购粮食的事情,到现在他也没想明白,为什么对手会出这样的昏招,难道那位被传得神乎其神的卢小姐,算漏了新粮么?
经过将近半个月的埋头苦干,驰道的‘洛阳站”已经初具雏形,李牧在工地旁边搭了一个凉棚,供给干活的工人们替换下来的时候歇脚,喝上一口凉茶解渴,在一起待久了,工人们对李牧的畏惧心也小了很多,时不时地也跟他聊一会儿天,说说家里头的事儿,说说街坊邻居的事儿,李牧也喜欢跟他们聊天,对他来说,这是一个得到消息的极好途径,就是通过跟他们聊天,李牧才知道那些商贾是如何对他阴奉阳违的,一笔笔都被他记在小本本上了。
今儿聊的话题,就是这即将收割的庄稼上。聊起庄稼,每个人脸上的神采都不一样了,这些力巴,世代都在洛阳城中做苦力为生,若没有新政,是不可能有机会有属于自己的土地的,但是今年他们不但分到了田地,还分到了几家共用一套的贞观犁,他们虽然没有牛,但是有的是力气啊,贞观犁不用牛,人都拉得动,对这些肯出苦力的人来说自然不成什么问题。虽然他们没种过地,但是种地这件事,本身也不是很难,照葫芦画瓢都能种出来,不管产量如何,看着郁郁葱葱的苗儿,都觉得心情不错,他们对粮食的产量,也没有过多的期待,能够交公粮,够明年的口粮,再把种子留出来,他们就满足了。
有几个是家里唯一劳力的,已经做好打算,等到了收割的时候,工地这头请几天假,把家里的活儿干完了再回来。李牧也都应允了,答应他们串休,在工地干一天活,回家收割一天,这样虽然工地耽误了一点进度,也不至于停工了。
眼见日头过晌了,李牧也该回家陪白巧巧去了,踢醒了几个睡懒觉的,李牧骑上马,晃晃悠悠地往城里走。这几日对方不见有任何动作,看起来似乎是收手了,李牧也就把护卫给撤了,反正这城里到处都是锦衣卫,光天化日的,对方动手也讨不到便宜去。
路过南市的时候,李牧正巧遇到了巡城的张天爱,李牧想起张天爱念叨了好几次想要南市的一家首饰店的簪子,今天正巧在这儿碰上了,正好给她买了,就当是个小惊喜,省得每天回家吃飞醋。
目送张天爱和锦衣卫们远去,李牧找到了张天爱提起过的那家首饰店。正要下马给她把簪子买了,忽然觉得脖颈后痒痒的,李牧吓了一跳,只当是有人偷袭,抬手就拍了过去。
“啪!”
一股恶心的触觉弥漫在手指间,李牧抽回手来,看到满手的绿色粘液。
“这是什么玩意?”他仔细地看过去,瞧见了一根还在颤抖的蚂蚱腿儿。李牧不禁哑然失笑,自己竟然让个虫子吓成了这样。他甩了甩手,一边念叨着‘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一边从怀里掏出手帕想把手擦干净。
忽然,他整个人像是被点穴了一样,整个儿僵住了。
“蚂蚱!”
“蝗虫!”
脑海中一些连不上的点,忽然联系了起来。李牧仰头望向天空,像是池塘边飞舞的蜻蜓一般,虽然没有到密密麻麻的程度,但是也肉眼可见,无数飞舞的蝗虫。
李牧顾不上买什么簪子了,骑上马背,向城外飞奔。
……
李牧骑着马,来到洛阳城外的农田,钻进地里仔细地看,不出他所料,田地里到处都是新生的蚂蚱,大的约莫寸许,小的只有一节手指长短,一个个新鲜翠绿的,或抱禾苗的叶,或抱着茎,翕动着他们仿若电锯一般的口器,时刻不停地咀嚼。
李牧伸手摸了一把稻穗,正是灌浆的时候,还没有完全的长成,若此时收割,得到的全是‘瘪子’,根本磨不出米来!瞬间,李牧觉得眼前一黑,跌坐在了地上。
怎么会这样!风调雨顺的好年景,怎么会有蝗灾?为什么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庄稼马上就要收割的时候来?李牧忽然想起继嗣堂之前收购存粮的举动,顿觉遍体生寒。难道继嗣堂早知道今年有蝗灾?所以他们早早收购了存粮,就是为了挟粮自重?还是说,这蝗灾是他们搞的鬼,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难道这世上真的有仙法么?
李牧看着眼前吃得欢快的蝗虫,从心底涌上来一股绝望。他知道,这一场蝗灾下来,新政算是毁了。大唐的休养生息,又要拖延好几年。其他的连锁反应,李牧都不敢想。回顾史书上,一场蝗灾导致的亡国比比皆是。
为什么会这样?!
继嗣堂的人,到底是怎么预料到的!
猜你喜欢